政策性粮监管调研报告
问:粮食局市场监管工作半年总结
- 答:经过半年的努力,粮食局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具体好拍总结如下:一、监管措施加强针对市场上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监管措施,如加强巡友铅羡查检查、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等,有效地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二、信息公开透明我们将监管信息及时公开,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和提示。同时,我们也积极与媒体合作,及时发布粮食市场动态。三、加强宣传教育我们开展了激册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如向居民宣传“不浪费粮食,合理膳食”的知识和技巧,向商家推介绿色优质粮食等,为改善民众饮食营养质量作出了努力。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我们采用了多种先进的技术手段,如粮食追溯系统、检测设备等,加强监管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性。同时,我们也注重与群众互动沟通,了解群众意见和建议,为更好地为百姓服务提供了思路和模式。总之,半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创新监管,推动了粮食市场监管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我们也会继续加强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问: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 答:法律分析:该办法是为保障粮食质量安全,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出来的。
法律依据:《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活动;开展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粮食,是指谷物(包括小麦、稻谷、玉米、杂粮等)及其成品粮、食用植物油、油料、豆类和薯类。政策性粮食,是指 指定或者委托粮食经营者购买、储存、加工、销售搜腊,并给予财政、金融等方面政策性支持世搭滑的粮食,包括储备粮。本办法所称加工,是指对政策性粮食的加工。本办法所称经营,是指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粮枝弯食加工和原粮、政策性粮食销售等活动。
进出境粮食应当符合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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