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项广受欢迎的改革举措(论文文献综述)
孙波[1](2021)在《右翼民粹政党与英法德疑欧主义演变》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欧洲一体化是战后欧洲国家为克服20世纪民族主义、法西斯主义造成的灾难而做出的国家治理和区域治理的制度创新,是全球化和地区一体化的实验室,也使欧盟成为国际力量格局中的重要一极。然而,伴随着欧洲一体化的深化和扩大,民众支持一体化的“宽容共识”不断弱化,出现了质疑、反对甚至解体欧盟的“疑欧主义”理念、运动和更广义的实践,渗透到欧盟和成员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的诸多方面。特别是21世纪初以来,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欧美发达国家在国际格局中力量相对下降,经济社会发展模式面临诸多困境,逆全球化思潮兴起,欧盟一体化遭受制宪受挫、欧债危机、难民浪潮、英国脱欧、新冠肺炎爆发等多重现实挑战,疑欧主义成为在这—背景下崛起的民粹主义思潮和运动的重要目标和现实抓手,二者相互利用,相互融合,相互推动,使二战后70多年发展起来的欧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乃至生存危机。在此背景下,国内外学术界在以下领域开展了众多理论和实证研究:疑欧主义的历史与现状、此轮民粹主义兴起的特点及其对欧洲一体化和全球化的影响、欧盟主要成员国民粹政党崛起及其影响、英国脱欧变局后疑欧主义和去欧洲化的发展等。本文选取此轮疑欧主义和民粹主义在欧洲合流现象中最为活跃、影响最大的行为体一一右翼民粹政党作为研究对象,聚焦欧洲核心国家英、法、德三大国21世纪初以来的情况,分析其右翼民粹政党如何利用疑欧主义得以产生或扩大影响,实现自身的政治目标;而相对松散的疑欧主义如何借助民粹政党的兴起,扩大了自身对国家体制和主流政治产生影响,实现自身的政治目标,进而对成员国与欧盟的关系及欧盟的角色和未来产生多方面的挑战。学术界既有研究更多从多维视角分别研究欧洲民粹主义政党或疑欧主义运动。近十多年来民粹主义上升为理解欧洲政治乃至全球政治核心概念之一。在此背景下,本文以民粹主义的主要载体右翼民粹政党为切入点,突出其重点政策目标—一对欧洲关系维度,并与另一相互交叉、又有所区别的疑欧主义联系起来,寻求学理和政策层面的发现和启示。在研究方法和路径层面,本文主要采取比较政党研究的路径,同时选取欧洲三大国主要右翼民粹政党一一英国独立党/脱欧党、法国国民联盟(原国民阵线)和德国选择党开展深度案例研究,聚焦这些政党的意识形态、政策主张、发展路径、选举表现、行为策略等问题;使用政党竞选纲领、《欧洲晴雨表》大型民调数据、欧盟和成员国官方文件等一手资料;关注政党领导人的背景、思想、身份、行为及其政治影响;深入分析这一阶段选举表现(初级选举的本国大选和次级选举的欧洲议会选举);动态追踪英国脱欧和新冠肺炎疫情下的新发展。在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展开比较、分析,在比较二者的共性和差异的基础上挖掘其动因、前景及其在国家、欧洲和全球层面的影响。同时关注这些传统边缘政党走向准主流政党,或者对国家重大发展方向和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过程中在政党政治、国家治理、地区和全球治理层面表现出的新特点、新趋势和规律性问题。在此基础上,我们注意到右翼民粹政党在欧盟政治版图影响力整体上升,对西方民主制度和全球化的发展形成了挑战。传统政党在全球化与区域一体化日益深入的当下,愈发面临代表性的危机。民粹政党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的政党政治体系,使欧洲政党政治呈现碎片化的趋势,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上的进一步探讨。民粹政党的崛起对于在国家治理中理解和看待政党“主流”和边缘的关系提供了新的角度。论文的研究表明,21世纪初以来,特别是欧债危机以来,英、法、德三个欧盟主要成员国都呈现出右翼民粹政党崛起的态势,疑欧主义是右翼民粹政党政治议程中最活跃、现实指向性明确而又具备一定民众支持基础的部分,在右翼民粹政党准主流化和各国对欧政策发展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三国的民粹政党在与疑欧主义相互影响、相互建构的过程中表现出一定的共性特征:它们都加强了本国和欧盟层面的疑欧主义;借助疑欧主义推进了传统边缘政党在本国政治中的影响力;反建制、反欧盟是右翼民粹政党的话语特点,因为欧盟制度化设计是建立在传统的自由主义之上的,对欧洲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形成制约,同时也在追求边缘政党主流化的过程中弱化了该党极端的意识形态和政策理念。同时,受各国政治文化和参与欧洲一体化历史经验的影响,三个国家的情况也有所不同:英国独立党—脱欧党作为单一的疑欧议题政党,在威斯敏斯特模式下充分利用本国强烈的疑欧主义传统,促进了保守党的民粹化演变,撬动了英国政党政治的杠杆,导致了英国脱欧重大变局的出现,然而,在更广泛的民粹主义议题上并未取得突破,面临进一步边缘化的境地。法国国民联盟在法国政党政治中的历史长、根基深,很大程度上借助疑欧主义实现了准主流政党地位的提升,疑欧主义有进一步上升的空间,但也受到法国民众整体上仍支持一体化和左翼民粹主义兴起竞争的制约。在疑欧主义传统最弱的德国,德国选择党借助欧盟危机和民粹主义浪潮推进了其疑欧主义议程,但影响力的发挥仍取决于德国主流政党博弈的结果。随着英国脱欧,法国和德国作为欧盟核心国家的地位增强,但作为特朗普主义遗产跨大西洋关系出现裂痕,两国提出雄心勃勃的振兴欧盟的计划,希望实现战略自主。而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欧盟机构和成员国政府应对疫情暴露出的缺陷为右翼民粹政党反对欧盟提供了新的口实。面临世界大变局,右翼民粹政党如何继续推动疑欧主义,面临怎样的制约,对欧盟未来走向及国际格局发展的影响如何?这些问题仍需进一步关注。
顾佳赟[2](2021)在《柬埔寨政治文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柬埔寨在不同时期施行了不同的政治制度,然而,不论其政治发展处于哪一个历史阶段,社会性质发生了何种变化,国家政治权力分配始终受到王权和教权的影响。只是在不同外部环境下,二者施加影响的形式、程度,以及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存在着差别。王权和教权对政治权力分配所起的作用,既是对权力分配规律本身的诠释,也透射出柬埔寨社会的思想、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本文尝试从这个特定的视角管窥柬埔寨政治文化。柬埔寨古代权力系统依托印度教、佛教构建。政治精英借鉴外来宗教的理论规范和教阶制度构建政治认同。印度教在合法性层面为王权提供加持。石碑、寺院为古代王国圈画了领土范围,建立起初步的中央集权体制。佛教主要起着慰藉心灵,辅助恢复国力的作用,自古与印度教共存。当上座部佛教占据宗教支配地位后,“十王法”成为衡量王权合法与否的严格标准。无论如何,古代柬埔寨的信仰体系是包容性的,外来和本土信仰都是国家认同的组成部分。古代柬埔寨政治文化还呈现出教权从属王权的特点,但同时,二者又相互庇护,共同分享政治权力。然而,围绕宗教信仰建立的政治秩序存在着背离宗教伦理的行为逆流。在王位争夺时呈现出背离亲属关系、君臣伦理和宗教教义的心理取向。法国对柬埔寨的殖民入侵和社会改革打破了传统的权力分配关系。土地私有化改革剥夺了国王对土地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废除奴隶制度改革打破人身依附和人身自由限制关系,解放了大量农村劳动力。殖民政府还尝试普及法式教育,并致力于扶植亲法国王。这些举措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王权和教权影响力。随着传统社会秩序被打破,柬埔寨民族主义与反殖民主义开始萌芽。殖民政府成立的佛教研究机构为民族主义觉醒创造了条件。佛学院成为培植民族主义的温室。这也使得柬埔寨民族主义在觉醒伊始就与佛教结合在一起。随着民族主义运动高涨,法国在柬埔寨独立问题上做出让步。柬埔寨在二战后颁布了首部宪法。然而,民主制度在柬埔寨落地之初,其形式就重过内容本身。冷战时期的柬埔寨经历着传统政治文化与西方价值观念的激烈碰撞。政治精英虽然在形式上借鉴西方思想制度,但实践上则倾向于依照传统和实情制定政治规则。独立后,西哈努克延续佛教民族主义思路,提出促进社会发展的“二轮理论”,并进一步提出“佛教社会主义”思想,希望通过佛教宣教,将柬埔寨治理成为“大同社会”。基于佛教社会主义理论,西哈努克创建了极具包容性的政治组织——人民社会同盟,在处理国际问题时秉持中立外交原则。然而,在内外压力的双重作用下,西哈努克的国内外政策最终失衡。朗诺集团推翻西哈努克政府,导致柬埔寨形成国内、国外两个政府的局面。从朗诺政权施行共和制度开始,柬埔寨君主制度被取缔。1993年《柬埔寨王国宪法》恢复了君主立宪制度,将政党政治确立为国家政治生活的核心。国王通过运用任命权和赦免权,与各大政党形成博弈。西哈莫尼国王与执政的人民党之间合作多于牵制。国王对人民党权力的加持帮助其成为柬埔寨“超级政党”。人民党在柬埔寨构建起一套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国家长期发展战略,并在世界舞台上树立起柬埔寨政府平等、独立和中立的外交形象。与此同时,新宪法重新确立佛教的国教地位,也赋予僧侣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僧侣通过参加政治和社会公益活动表达政治倾向。柬埔寨政治文化演进受到内外两方面因素的驱动和作用。内部因素源自本土价值观念、庇护关系等传统内涵,以及由此形成的政治文化自我塑造、濡化或拒斥外来文化的能力。外部因素源自外来宗教、强权、政治思想、政治制度所产生的影响。二者同时存在,相互交织,通过王权与教权的互动,以及二者对政治权力分配的影响,对柬埔寨政治文化的演进产生作用。然而,无论外部因素如何作用于政治文化,内部因素始终是决定性因素。王权与教权是柬埔寨政治文化的内核,二者对权力分配产生作用的方式决定着柬埔寨政治文化的表现形式。柬埔寨从未摆脱过王权和教权对政治权力分配的影响。如今,随着宪政制度、政党制度深入人心,柬埔寨形成了王权、佛教、政党同时产生影响的格局。这样的格局将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继续对政治权力分配起到关键作用。
沈丁心[3](2021)在《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文中研究说明2020年9月,安倍晋三内阁闪电辞职,菅义伟接任,日本政治从此开启了“后安倍时代”。安倍晋三两次执掌日本政坛,创下了日本战后政治家最长执政记录。安倍时代已去,但却为日本政坛留下了诸多政治遗产,其中,安倍有关经济外交的构想、政策行动与成效,对日本政治、外交以及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影响依然深远广泛。“后安倍时代”的日本外交将向何方,格外引人注目。因此,从了解菅义伟政府外交政策取向和展望未来日本外交发展趋势的意义上,回顾与总结安倍执政时期日本经济外交的经验与教训具有非常特别的意义。自安倍晋三第二次执政后,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渐趋展现为相对积极的态势。全球化的趋势,尤其是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前所未有的程度上促动国际社会复合相互依存的逐步发展与不断完善;同时,逆全球化的趋势,亦在相当程度上与全球化共生同行,在相当复杂的国际战略互动中展现出突出的影响。在上述时代发展变化的背景之下,日本经济外交的内涵与外延正在逐步发生变化,其在日本对外交往和外交政策实行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不断提升。有鉴于此,本文将研究目标锁定在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过程、经济外交相关变量之间的耦合与交叉互动等问题上,通过这项研究以考察日本经济外交在新时代的现状与变化,把握其特征与发展趋势,为我国对日外交乃至我国外交的发展与未来方向塑造等提供有益的借鉴。本文综合运用国际关系理论与研究方法,以日本官方数据和政府资料等为主要基础数据,考察日本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的变化,分析以安倍政府(第二次执政)时期为核心的日本经济外交的理念构想、实施内容、外延变化、主要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客观评价其实施效果。本文由绪论(研究目的、意义和研究现状分析)、正文(五章)和结论、以及参考文献等内容构成。本文的绪论部分,主要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演变、内生变化与外在变迁等作为问题导向,通过对日本经济外交的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和研究现状等问题的梳理与分析,明确日本经济外交的研究前提,为其后展开的有关日本经济外交的基本构想、具体政策实践、政策实施的模式建构和发展趋势研究等提供必要的研究基础。本文第一章以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国际关系理论解读与释义为核心内容,通过对新自由制度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和经济外交研究的相应理论解读来建构本文研究日本经济外交的理论分析框架。对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解读,不仅意在充实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国际关系理论认知,而且能为解读21世纪日本经济外交发展的指导理念提供更为明晰的线索与方法。如何有效评估日本经济外交的现状与未来趋势,需要充分发挥国际关系理论和经济外交研究理论的指引作用。本文第二章以时代演变中的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为主题,梳理与解读战后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演变历史与现状,厘清日本经济外交的基本内涵,特别是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与发展趋势的基本内涵。从纵向的视角分析安倍政府经济外交构想、布局的变化及其五大支柱(对外贸易、经济援助、对外投资、经济制裁、经济合作)的基本内涵与进展,以及与安倍国家战略与外交政策的相互关系。通过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实施日本经济外交的具体战略构想与具体政策措施,特别是在国家战略的层面,日本在经济外交的各个领域具体实施经贸外交、投资外交与援助外交,乃至制裁外交,例如签署CPTTP、日欧EPA、日美贸易协定等等过程的分析,阐释经济外交与日本政治、经济与社会等的交互作用,展现日本经济外交在日本国家治理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本文第三章以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扩大为主题,通过对“大阪轨道”构想及其实施过程的全面分析和东日本大地震后危机外交公关的经济外交实施案例的实证分析,具体阐述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是如何适应国际环境变化而实现自身理念与政策实践升级的过程。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实施的案例解读,是本文研究日本经济外交的重要方式之一。本章中对于“大阪轨道”的关注与研究,是针对日本外交整体实践中,基于主场外交与经济外交的关联性互动,阐释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实施的案例研究。同时,针对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专门性案例研究,以“谣传损害”背景下的经济外交作为分析案例,从另一个侧面充实了有关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论证过程。同时,本章对于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比较研究给予了充分的关注,通过对比日本的政府开发援助(ODA)与中国“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阐释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过程。本文第四章以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动因、特点与评价为主题。对于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研究,本文的关注不单局限于日本经济外交嬗变本身,更注重在国际环境变化的时代背景下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产生的动机与深层原因等问题方面。基于国家治理与国家战略的双重视角,尝试重新认识经济外交嬗变的动因、变化特点等问题。本文第五章以“后安倍时代”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趋势与展望为题,在综合分析日本经济外交嬗变及其影响的基础上,对日本经济外交的未来构想、面临的困境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展望。日本经济外交的未来展望,是分析、研究与评价日本外交未来发展趋势的重要变量之一。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趋势不仅取决于第二届安倍政府从国家治理到外交实践的相关构想与政策实践,而且与日本面临的外在国际环境变化密切相关。依据上述分析考察,本文尝试在结论部分提出以下几个结论:第一,本文尝试建构新的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范式,通过理论的、历史的和现实的三个维度,对日本经济外交的理念、政策及其属性嬗变进行梳理和分析,全方位地考察日本外交战略与政策的实践与发展变化,转变现有日本外交研究的思维定势,实现日本外交研究的理论创新。本文关于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研究,是对于已有研究成果的继承、优化与拓展。第二,日本经济外交的内在构成与自身的逻辑演变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日本国内外的环境变化,特别是日本国家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不断地完善内涵,适时地扩展外延的有机整体。应对中国国力增长和国际影响力的扩大,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地缘政治与地缘经济的巨大变化,安倍政府重新认识和调整经济外交的价值与作用,是其现实主义国家治理理念的最明显体现。第三,本文在研究中特别关注了经济外交内涵变化与外延扩大的问题。诸如经济外交中的文化属性问题、公共外交与国际文化传播与经济外交政策的交叉融合问题等,为全面认识和把握日本经济外交乃至日本外交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与独立的思考。本文认为,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既是战后日本经济外交在21世纪日本国家外交实践中的延续,也是安倍政府在和平主义外交与文化产业立国等治国理念指导下,主动顺应国际国内环境变化而适时调整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的外交实践过程。第四,日本式的思维方式对日本经济外交特别是安倍经济外交提供了基本的理念基础和政策动力,同时也决定了日本经济外交的特性与发展困局。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既给日本振兴经济与国际合作,重振国家自信提供了助力,同时也无法避免受到社会文化心理以及国际认知等等的局限与约束,从而导致日本经济外交乃至日本外交无法摆脱既有的发展思路与框架,无法完全回应日本国家治理的现实需求。“后安倍时代”的日本经济外交能否摆脱困局,在日本经济与日本外交、日本国家转型与国际社会发展等等交汇过程中,继续发挥有效的链接与平衡作用,为日本的国力提升与国际影响力的扩大起到应有的作用还有待持续观察。
任慈[4](2020)在《“移民和外交”视野下美国政府对中国留学生的政策及影响研究(1949-1957)》文中研究说明美国政府对中国留学生政策是对华整体外交战略中的重要一环。国民党败退台湾及1949年新中国成立,使传统的美国对中国留学生政策遭遇冲击和挑战。早在20世纪上半叶,美国政府一方面给予中国留学生等精英上层人物入境权和迁移权,使之免受1882年《排华法案》的影响,将中国留学生打造成美国移民政策和对华外交政策失衡的“调节剂”——既可安抚中国不断攀升的民族主义情感,又能为中美关系服务;另一方面,通过主动减免部分庚子赔款并设立奖学金,资助中国学生赴美留学,试图教育中国学生使之“西方化”“基督教化”,继而让中国实现“美国化”。中国留学生遂成为美国收获对华贸易利益、扩大对华影响的一项重要工具。以上内容,也构成了美国长久以来具有理想色彩的国际主义对中国留学生政策基调。1949年至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中美关系经历巨变,美国对中国留学生政策遭遇震荡、迎来重要转型,从国际主义逐步蜕变成冷战主义和实用主义。美国政府解决中国“滞留”学生政策的变化,恰是这一转变的重要参照。意识形态的差异和对立,让美国无法迈出承认新中国的关键一步。不仅如此,对共产主义思想在留美中国学生间蔓延的担忧,也促成了美国对“滞留”的中国学生进行大规模援助、实施文化外交,进而渗透美国价值观和优越论。旅美中国学生和知识分子的归留问题也成为冷战初期中美斗争的焦点之一。在此过程中,美国通过调整移民政策,赋予旅美中国留学生居住权、工作权、免驱逐等一系列实质性特权,方便亲美及中间派中国留学生完成从留学生到难民再到永久居民的身份转换,让人才为美国政府和社会所用。与此同时,美国政府不断强化离境管控,严防理工科领域的中国学生回国,继而从科学技术方面遏制新中国。中断与中国大陆的留学教育交流后,美国在50年代转向吸收港台地区中国学生赴美。至此,遏制共产主义和吸引人才,成为美国对中国留学生政策的核心内容,也构成了战后美国总体留学生政策的双重轨道。在中美交往的历史过程中,中国留学生曾长期扮演着重要的“中间人”“粘合剂”的重要角色,连接政治制度、经济模式、文化理念、语言迥异的两国。然而在冷战初期,中国留学生群体的角色和影响更加复杂、多面。他们因所持技能的重要性以及所具备的冷战宣传价值,成为中美斗争的一个重要议题;同时因中国留学生回国问题而开展的外交对话,由于不会引发国际争议、低政治风险和低投入,而被美国政府接受,因此也直接促成了中美官方对话,为两国关于其他问题的沟通提供了契机。更为重要且少为学者探索的是,中国留学生对于美国战后整体留学生战略构建亦有重要作用。首先,历史上对华留学生教育的成功性,是支持和激励美国政府在二战后扩大国际教育交流事业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二,中国留学生作为当时旅美第二大留学生群体,也因持有的知识、技能,以及所具备的冷战宣传价值,成为第一批敲开美国移民大门的“有色族裔”留学生。其三,中国滞留学生和来自中国港台地区的学生,或以“战争流亡者”“难民”身份合法留美,或凭借其技术专长成为首选类移民优先入籍,对保守的、歧视性的美国移民政策传统造成了实质性冲击,让移民接收问题更看重移民的政治、经济价值。中国留学生帮助弥合了美国种族化移民限额制度和冷战外交战略之间的矛盾和张力,让美国的留学生政策兼具实用主义的人才吸引目标,以及建构美国形象的冷战宣传目标。其四,中国留学生入籍美国,从地缘范围上讲,让美国留学生人才吸引的范围从欧洲拓展到亚洲。美国解决中国留学生身份困境的种种法律政策实践,也惠及了其他在美留学生群体,诸如韩国、印度学生纷纷效仿,带动了战后亚洲国家留学生和技术交流人员曲线移民美国的浪潮,成为60年代国际社会“人才流失”争议爆发的曲序和前奏。
应远马[5](2020)在《圣西门主义力行者 ——拿破仑三世和19世纪中叶法国社会经济发展探究》文中指出在法国近现代史及其历史编纂学当中,始则担任第二共和国总统,继而又作为第二帝国皇帝执掌政坛20多年的路易-拿破仑·波拿巴,亦即人们更耳熟能详的拿破仑三世,由于第二帝国“以政变始,以色当终”的特殊历史等众多因素,不时成为人们抨击乃至嘲讽的对象。但毋庸讳言,正是在此人统治法国时期,尤其是近18年之久的第二帝国阶段,法国不仅获得了大革命以来鲜见的政局长久相对稳定,还出现了史上少有的经济持续扩张局面,迎来名副其实的“繁荣时代”。凡此种种,当和路易-拿破仑·波拿巴一直以充当“圣西门主义力行者”为己任密不可分。作为拿破仑一世侄子,他对“伟大伯父”的思想既有推崇、继承的一面,更有因应时势,及时扬弃,大胆创新的一面。他在对其伯父思想观念进行系统梳理、全面阐述的《拿破仑的观念》中的不少主张,清楚地昭示了这一点。进而言之,如果说拿破仑一世是“马背上的罗伯斯庇尔”,那么,其侄儿则可谓“马背上的圣西门”。后者的思想导师乃是圣西门之类的人物,而并非像其伯父那样尊奉孟德斯鸠、卢梭为思想导师。由此,在圣西门等人影响之下,路易-拿破仑·波拿巴早年即在关注波拿巴家族荣耀、法兰西国家兴衰同时,不仅极为关注“双元革命”发生后势必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还着力寻求它们的解决之策,《食糖问题剖析》、《消灭贫困》等他在上台之前出版的着述即为明证。因其独特身世素有家国情怀的路易-拿破仑·波拿巴,不仅喜欢写作,勤于思考,还引人瞩目地更有所行动。他在上台后,力求以稳定求发展,用繁荣保秩序。其间,不仅肯定大革命主要原则,赞同“人民主权”,还敢于、善于像伯父那样以人民主权化身自居,借助“公民投票”等手段去完成统治法国的大任。同时,既没有一味沉迷于政治纷争,更没有拘泥于政体形式,而是在同样信奉圣西门主义的得力助手辅助下,致力于让法国尽快具有现代国家的面貌。就此而言,不管是他作为总统在波尔多发表的重要讲话,还是在称帝后写给国务大臣富尔德的信件,无不表明其对于发展社会经济的重视程度,以及具有的国际视野和现代意识,在同期欧洲国家领导人当中位居前列。本文的核心观点是,路易-拿破仑·波拿巴是在建构圣西门倡导的“实业社会”方面不仅具有现代观念、开放意识和切实可行的举措,而且实际成效更可圈可点的“圣西门主义力行者”。法国在第二帝国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变化非但幅度大、速度快,其影响更是既深又远,不容低估。有鉴于此,本文从经济-社会史维度出发,首先通过细致考察路易-拿破仑·波拿巴显赫家世和早年经历,特别是逐一细致研读其上台前撰写的各类着述,探究其在圣西门影响下的治国理念及其思想渊源;继而力图揭示他如何深知现代社会扩展经济的必要性,以及如何通过寻求国家干预和自由主义经济之间平衡点来谋求“帝制下的繁荣”。在这一基础上,然后再从以下几大方面入手分别梳理、评判其相关举措和成效:推进工业革命在法国的完成;让第二帝国时期成为法国“农业文明的巅峰”阶段;以让法国真正进入“铁路时代”为抓手,实现法国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和巨大变革;在让法国国内市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的同时,如何顶住压力让法国在贸易自由道路上迈出重要一步;通过将巴黎打造成“19世纪的首都”来引领法国的城市化进程等等。希冀通过上述努力,提出若干具有一定新意的观点,从而能有助于人们更加客观、全面地看待长期被“污名化”的拿破仑三世的历史作用,丰富和深化对在19世纪法国史中承上启下,其研究至今尚相对薄弱的第二帝国史相关问题,以及在当今法国政治谱系中仍占有重要地位的波拿巴主义的认识。
姚宏敏[6](2020)在《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一、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思路和观点本文是在中国的政府部门与法院积极推动境外仲裁机构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并允许其开展涉外仲裁业务的最新政策背景下,基于《仲裁法》修改的视角,对“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所涉及的仲裁法律制度中的问题所作的研究。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和论证的主要思路是:当允许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已成为一种众望所归的趋势时,对于境外仲裁机构设立业务机构并开展涉外仲裁业务的新政策进行解读和分析,结合我国立法、案例、政策和学说,通过对域外法和《纽约公约》等国际条约的比较研究,论证并解决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长期存在的“仲裁机构性质”、“仲裁裁决籍属”和“仲裁司法审查”三大法律问题,同时为《仲裁法》的修订提出有针对性的立法建议。本文的核心观点和重要结论是:1.通过对仲裁机构的学理分析以及《仲裁法》相关法条的文义解释,认为可以参考相关范例,将境外仲裁机构以及境外仲裁机构在自贸区设立的业务机构进行法理上的扩张解释,认可其为中国《仲裁法》上的仲裁机构,并从仲裁机构准入的视角分析,论证了允许其在自贸区开展涉外仲裁业务的法律和政策依据;2.通过对确定裁决国籍理论进行梳理,对裁决国籍制度进行比较法研究,认为应当通过摒弃现有不合理的仲裁机构标准,在国内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真正确立和适用国际通行的“仲裁地”标准,由此可以将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所作裁决按照中国的涉外仲裁裁决予以审查,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境外仲裁机构和当事人的难题;3.对境外仲裁机构所设业务机构如何由中国内地法院对其进行司法审查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关于管辖法院、审查程序和审查规范等方面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由中国法院作为仲裁地法院进行司法审查可以确保境外机构在中国内地开展仲裁业务的可控性,符合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4.针对前述三项法律问题解决思路中所涉及的《仲裁法》上的相关立法问题,文章从仲裁机构、仲裁地、仲裁程序、仲裁裁决以及仲裁司法审查方面提出了关于《仲裁法》修改的立法建议,同时提出按照“仲裁机构组织法”“仲裁活动程序法”和“仲裁司法审查法”三大板块分别予以调整的修订思路;5.推动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这一政策的出发地和落脚点是在中国内地积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商事仲裁目的地”,其中上海最具先发优势和现实基础,通过引入知名境外仲裁机构可以快速形成国际仲裁资源集聚,从而推进中央为上海确立的建设“面向全球的亚太国际仲裁中心”的目标,由此提升中国在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二、对本文研究主题的剖析本文讨论的“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这个主题的涵义是:境外仲裁机构在其管理的仲裁程序和仲裁庭所作的仲裁裁决中将中国内地作为仲裁地的仲裁案件的特定情形。此类仲裁实践虽早已存在,但在过去20多年里一直成为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原因就在于以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为核心的中国仲裁法律制度中存在诸多与国际商事仲裁通行的理论与实践不一致和不兼容之处。这些内容涉及:仲裁机构、仲裁协议效力、裁决国籍认定、仲裁地标准、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诸多方面,而这些问题几乎贯穿了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全部核心内容。如果把存在的法律问题比作病症,本文讨论的主题就像一个小切口,切中的正是中国仲裁法律制度中长期存在的沉疴痼疾。随着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自贸区建设推动仲裁制度创新发展,特别是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允许境外机构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涉仲裁业务的新政策开始付诸实践,这一问题既无法回避,也有了解决的新契机和外部条件。因而,对此问题亟需从理论和实践层面作出理性的回答,特别是从立法和司法层面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在文章的论证过程中,需要对解决上述法律问题所涉理论问题的认识进行正本清源,需要对国际条约和域外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和借鉴,需要对我国现行的相关具体制度进行整改或者纠偏。本文研究对象是一个以问题为导向的政策性的制度变革的路径,正在推行的制度内容契合中国仲裁法律制度国际化的改革方向和发展路径。中国仲裁的国际化是一个口号性的宏大主题。对仲裁国际化的定性难以统一标准。单从仲裁使用者的视角来看,吸引越来越多的境外当事人在约定境外机构仲裁时选择中国内地作为仲裁地,这是中国仲裁国际化的重要内涵。在我国自上而下的仲裁制度的顶层设计中提出了上海建设“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这一目标的前提下,除了要让当事人更多地选择中国的仲裁机构以外,更重要的是能让更多的境内外当事人选择中国内地作为仲裁地,进而适用中国法作为仲裁程序的准据法,从而选择中国法院对其仲裁进行司法审查,这才是评判和检验中国仲裁真正国际化的重要标准之一。这也是本文所坚持的实践立场和对制度进行价值评判的标准。三、本文的结构基于前述对于研究主题的剖析,全文以现有政策所需解决的问题为导向,在坚持中国立场和有利于“国际仲裁中心建设”、打造受欢迎的“仲裁地”的价值判断下,回应并解决三大问题:(1)机构的身份:即境外仲裁机构(及其业务机构)的性质和身份能否在内地仲裁的问题;(2)裁决的性质:及境外仲裁机构(及其业务机构)作出的仲裁应归为何种类型和籍属的问题;(3)司法的审查:即如何对境外仲裁机构(及其业务机构)予以司法审查和司法支持的问题。因此,本文主体部分贯穿了“仲裁机构性质——仲裁裁决籍属——仲裁司法审查”这样一条论证的主线,最后就上述论证过程中涉及相关内容提出修订《仲裁法》的立法建议。由此,除了导言和结语外,文章的主体结构是:第一章介绍境外仲裁机构在内地仲裁这个问题的由来以及在自贸区新政策下的最新发展;第二章探讨了境外仲裁机构所设业务机构的性质,论证的是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仲裁法律服务市场的准入问题;第三章论述境外仲裁机构所设业务机构作出的裁决的性质和国籍属性问题;第四章研究的是关于境外仲裁机构所设业务机构的仲裁司法审查问题;第五章分析了《仲裁法》修订的思考路径和立法建议。现就各章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思路作如下简要介绍。四、本文各章的主要内容(一)第一章“境外仲裁机构在内地仲裁的问题由来与发展”第一节首先研究了过去20多年间境外仲裁机构在内地仲裁的典型案例。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各级法院在这些案例中对于相关仲裁协议效力和仲裁裁决执行问题的认定意见时常出现不一致之处,反映出立法缺失造成的司法认知上的较大分歧。主要集中体现在关于仲裁机构约定不明、关于仲裁法律服务市场开放和关于裁决的定性以及执行依据这三大问题。随着形势发展,最高人民法院的立场和态度也在发生转变:从最初的认可到后来的基本上否定,再到近年来又逐步趋向于对约定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进行仲裁的相关仲裁条款认定为有效。第二节介绍了境外仲裁机构入驻自贸试验区的情况。中国的仲裁制度在自贸区建设初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国家层面推动了国际知名商事争议解决机构入驻自贸区的政策出台。随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四家境外知名仲裁机构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了代表机构,进一步扩大了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的影响力。2019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允许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在新片区内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涉外仲裁业务。此后,上海市政府和上海市司法局又落实该项政策进一步出台相关文件,共同确立了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这一特定区域内允许境外仲裁机构以设立业务机构形式准入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相继出台司法文件,从司法层面确立了对境外仲裁机构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的支持。第三节探讨了境外仲裁机构准入将产生的作用和意义。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法院,都积极推动境外仲裁机构能够以“机构”(即某种商业存在)的形式进入中国内地,由此吸引更多的国际民商事争议在本国解决,提升本国在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此同时,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进行仲裁,能否与中国现有法律和司法制度进一步兼容,也缺乏可操作性的相关规定。此前遗留的相关法律问题并未由此迎刃而解,仍主要问题集中体现为机构性质、裁决籍属和司法审查这三大问题,而这也分别是本文后续三章展开论述的主要内容。(二)第二章“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的性质与准入”关于境外仲裁机构完全进驻中国市场的障碍问题,首先要解决境外仲裁机构以什么身份资格在中国落地的问题。境外仲裁机构准入本质上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由各国根据各自法律决定是否允许境外仲裁机构在本国领域内开展仲裁业务以及所开展的仲裁业务的范围。对于境外仲裁机构在临港新片区的设立业务机构以何种法律地位在中国法律框架下开展仲裁业务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业务机构的法律性质,论证其准入以及开展仲裁业务的法律依据问题,同时提出关于完善立法和提供司法支持的建议。第一节解读仲裁机构性质的实在法依据。通览《仲裁法》的体例和条文结构,可以说《仲裁法》是以仲裁机构作为整部法律的主线的,在制度设计和法条构造上均体现了仲裁机构本位主义的痕迹。通过对仲裁机构的域外比较,可以总结出不同法律制度中仲裁机构的共性特征。对于仲裁机构的实然属性,还应从其应然属性进行分析,更需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仲裁法》中关于“仲裁机构”的条文规定。相对于关注仲裁机构的“名称”而言,更应该审视仲裁机构的应然“性质”和本质特征。我国《仲裁法》关于仲裁机构的全部内容预设的均为国内仲裁机构,如欲赋予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仲裁法》项下仲裁机构的地位,需要进一步分析《仲裁法》中关于仲裁机构的设定,对仲裁机构性质进行比较法研究,论证对《仲裁法》中“仲裁委员会”予以扩张解释的思路。第二节探讨了境外仲裁机构所设业务机构的性质及监管要求。首先对该项制度进行政策解读,分析其设立后在境内活动所应遵循的管理要求,从而进一步明晰业务机构的性质及其从事涉外仲裁业务所应具备的功能。对于业务机构的性质,《设立业务机构管理办法》没有直接予以界定,更没有指明业务机构是境外仲裁机构的分支机构或是境外仲裁机构在新片区设立的独立仲裁机构。通过解读和分析,可以初步认为“业务机构”是“准仲裁机构”或“类仲裁机构”性质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将业务机构定义为由境外仲裁机构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设立的仅开展涉外仲裁业务的准仲裁性(类仲裁性)的专业服务机构。第三节论述了仲裁市场开放与境外仲裁机构准入方式。从行业领域和社会分工的角度来看,商事仲裁服务被视为一种法律服务(特定情况下更偏重于涉外法律服务)的观点已经日渐为人所接受。商事仲裁服务市场的发展同时带来对外开放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问题。允许境外仲裁机构在自贸区设立具有开展仲裁业务功能的法律实体,能够有效发挥其作为仲裁机构的作用。对于境外仲裁机构能否在中国内地进行仲裁活动的问题,法律没有强制性的禁止规定,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角度应予认可。新政策下,境外仲裁机构在内地将通过一个类似于仲裁机构的“准仲裁机构”的法律实体进行仲裁程序管理,仲裁地设定在中国内地。此种做法符合机构仲裁的特征,既可以做到仲裁机构管理的属地化,又可以实现仲裁司法审查的属地化,将相关法律风险降至最低,是一种合理而稳妥的方式。境外仲裁机构在自贸区通过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涉外仲裁业务,在不违反中国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全国各级法院在对其司法审查时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这一政策标志着中国仲裁市场进一步开放以及仲裁主体多元化,顺应了中国仲裁国际化发展的改革方向。(三)第三章“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所作裁决的国籍”对于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进行仲裁的问题,需要论述其在内地所作裁决的性质和和国籍属性问题:即该类裁决是构成“外国裁决”抑或“非内国裁决”,从而适用《纽约公约》;还是构成中国仲裁裁决中的“涉外裁决”,从而适用《仲裁法》和《民诉讼》。简言之,就是解决其决定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和分配仲裁裁决的监督权,确定其应归入哪一类裁决并进而依据何种司法审查程序予以承认和执行的问题。第一节从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一般理论入手,论述了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内涵、确定仲裁裁决国籍的法律意义、确定仲裁裁决国籍的一般标准,探讨了仲裁地的涵义及其法律上的意义。“仲裁地”与仲裁机构所在地固然关系密切,但是仲裁机构所在地并非当然的仲裁地。仲裁地事关仲裁裁决的国籍,关乎仲裁协议的准据法及效力,决定了仲裁程序的准据法,还是撤销程序的重要依据和适用《纽约公约》的前提。仲裁地有着非同寻常的法律意义,它通常由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对仲裁地作出的专门约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适用的仲裁规则对仲裁地作出的专门规定。第二节对仲裁裁决国籍制度进行了比较法研究,介绍了《纽约公约》和联合国贸法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中关于裁决国籍的制度规范,对比了美、英、德、法四国关于裁决国籍的制度规范。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仲裁地是判断仲裁裁决国籍的主要标准。仲裁地是法律意义上仲裁活动进行的地点,其法律意义包含:认定仲裁裁决的国籍、确定仲裁程序所适用的法律、确立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权等内容。仲裁地在仲裁实务中通常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虽然仲裁地标准一度受到“非内国化”理论的挑战,但大多数国家目前仍以仲裁地作为标准来判断仲裁裁决国籍。第三节研究了中国国内立法和司法应当确立仲裁地标准的问题。由于仲裁地概念的立法缺失,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认定标准混乱,使得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所作裁决的国籍难以认定等问题。因此,应当摈弃“仲裁机构”标准并确立“仲裁地”标准。与此同时,通过对以“非内国裁决”予以执行的思路进行了反思,认为在目前情况下境外仲裁机构在内地所作裁决应按中国的涉外裁决予以认定并进行相应的司法审查。(四)第四章“对境外仲裁机构的司法审查与司法支持”在境外仲裁机构所设的业务机构开展涉外仲裁后,势必将产生相关的司法审查问题,即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对仲裁裁决的执行或撤销,还有相关仲裁保全措施等。对于此类仲裁司法审查问题,之前并无先例可循,需要依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所确立的制度及原则予以分析和论证,并提出相对可行的建议方案,最终为《仲裁法》的修订提供具有参考意义的建议。第一节探讨了涉及业务机构的仲裁协议的司法审查问题。通过对依据现有司法解释的规定确立管辖法院、参照上海金融法院的模式确立管辖法院、参照国际商事法庭的模式确立管辖法院三种方案的探讨,明确仲裁协议司法审查的管辖法院,同时分析了境外机构仲裁规则中自裁管辖权与我国管辖权制度所可能产生的冲突以及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新路径。第二节论述了业务机构所作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问题。首先研究了申请撤销与执行裁裁决的管辖法院,其次探讨了在最高人民法院新近出台的司法审查司法解释的框架下,撤销与(不予)执行制度的衔接问题。由于境外仲裁机构在新片区所设的业务机构仅能受理涉外仲裁案件,因而对于“涉外因素”的审查与认定,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而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涉外因素”的认定又有了扩大的趋势,应当予以充分的关注。第三节分析了涉及业务机构保全措施的司法支持问题。由于目前境外仲裁在中国内地申请保全措施尚缺乏明确依据,借鉴我国海事仲裁案件中的相关突破性规定,参照《关于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的机制与实例,同时论述了国际商事法庭中的仲裁保全机制,确立关于境外仲裁机构所设业务机构开展仲裁活动中的保全机制,从而依法支持和保障当事人在仲裁前和仲裁中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临时措施的申请和执行。(五)第五章“《仲裁法》修订的思考路径和立法建议”随着我国仲裁实践的不断推进,现行的《仲裁法》需要通过修改才能适应仲裁形势的发展变化。结合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问题所涉及的立法修订的内容,可以成为《仲裁法》修订的思路和重要内容。第一节从总体上论述了《仲裁法》修订的顶层设计与具体路径。《仲裁法》于2018年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央层面也已经作出了“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关于仲裁制度的顶层设计。《仲裁法》的修订应当坚持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的发展方向。国际国内商事仲裁快速发展的实践、中央在国家战略层面的支持与推动、最高人民法院仲裁司法审查领域相关司法解释奠定的基础、仲裁理论与研究的不断丰富,这四个方面使得《仲裁法》修订已具备了初步条件。通过对《仲裁法》现行体例分析,可以确立从仲裁机构组织法、仲裁活动的程序法和仲裁司法审查法三大部分进行修订的路径。第二节针对《仲裁法》中关于仲裁机构和仲裁程序部分的相关内容提出了完善意见。《仲裁法》是一部规范仲裁机构监管和治理机制的组织法,同时也是一部规范仲裁活动的程序法。如果要规范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的相关内容,势必对《仲裁法》中关于仲裁机构和仲裁程序的部分进行相应的调整,既要让《仲裁法》的调整对象扩展至境外仲裁机构及其代表机构,又要在仲裁程序部分具备容纳境外仲裁机构开展仲裁活动的制度空间和规范性要求。第三节讨论的是结合对境外机构仲裁司法审查的实际需要,对《仲裁法》中仲裁司法审查相关内容的完善意见。通过确立仲裁地标准,使该标准在《仲裁法》的架构下,串联起仲裁协议的准据法、仲裁裁决的国籍、仲裁裁决的撤销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一系列制度,从而更好地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进而完善现有的仲裁裁决分类,确立更加合理科学的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制度。(六)结语:行政先导和司法能动向立法回归境外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遇到的法律障碍折射出仲裁立法中的问题,在《仲裁法》尚不能立即修订的情况下,解决这一问题目前借助了上海自贸区新片区的先行先试的新政策契机,采取了行政、司法、立法三个层面依次推进的制度发展路径。国务院、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司法局自上而下从行政层面率先提出解决方案的新政策,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高院随后通过出台司法保障意见在司法层面予以强力支持,最终将回归到《仲裁法》立法层面进行修订和完善。这是目前中国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开放倒逼改革”的制度创新的进路的在仲裁领域的一个具有代表性的缩影。后续能否取得制度改革和落地的实效,笔者认为还取决于这一制度构建过程中对于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能否做到有机统一。1.明确问题导向:通过对存在问题的深入剖析,依托现有的行政和司法推动的方式是一个快速可行的解决方案。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是一个存在了20多年的老问题,以此问题为切入点,通过设立业务机构的新政策推进仲裁制度改革创新。首先,从行政层面上沿袭了自上而下行政推动的路径依赖,在上海自贸区这片“先行先试”的创新沃土上,从推动本土仲裁机构的国际化发展,到吸纳境外仲裁机构入驻自贸区,到提出上海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国际仲裁中心,均体现了这一改革创新的发展脉络。其次,对于行政层面出台的改革创新举措,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高院出台司法支持和保障的意见,发挥司法的能动性,从司法解释的角度对带有局限性的立法内容,作出符合现实需要和发展需求的扩张性解释。在立法尚不能及时修订的情况下,司法能动主义有助于通过司法方式解决相关现实问题。最后,中国作为成文法国家需要将解决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的问题在行政和司法层面已经取得的成果,进一步转化为《仲裁法》修改在立法层面的成果。2.坚持目标导向:现有政策需要服务于中国内地构建受欢迎的“仲裁地”建设,服务于上海率先打造面向全球的国际仲裁中心建设。允许和鼓励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的目的,是将中国内地城市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商事仲裁目的地”。上海在众多的内地城市中独具先发优势和先天条件,可以率先成为“面向全球的亚太国际仲裁中心”。在此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最高司法机关,不但在确保统一裁判尺度和正确适用法律中起到了最为重要的作用,而且对重要政策的有效推行也起到了关键作用。为了应对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所存在的问题,推出在自贸区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这样的仲裁制度改革举措,其目标就在于:吸引更多的国际民商事争议在本国解决,提升本国在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其核心就是把中国内地打造成为“国际商事仲裁目的地”。3.重视结果导向:先行先试的政策成果最终还应回归至仲裁立法层面,《仲裁法》的修订也应当彰显“大国司法”的理念。为提升、完善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中国应强调大国司法理念,重视大国司法制度对于仲裁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允许境外仲裁机构进入中国内地,由仲裁地法院对其进行司法审查,使中国的法院对于相关仲裁程序和仲裁结果掌握了司法审查的主动权。一直以来不允许其在中国境内进行仲裁,结果并没有改变中国当事人主动或被动参与境外仲裁的客观情况。这类仲裁实践无法进入中国内地,反而游离在中国司法审查能够控制的范围之外。某一国或某一地被选定为仲裁地很大程度地体现了当事人对于该国(该地)法律和司法制度的信任与尊重。近年来,中国的综合实力和经济体量的迅速发展,逐渐在国际社会上确立了大国地位,树立了大国形象。中国的国际商事仲裁发展应当回应对外开放的发展变化。中国需要借助包括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在内的国际争议解决制度在全球范围内保护作为经济大国的利益。中国同时需要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增强本国司法及仲裁制度在全球争议解决市场的吸引力。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全球竞争力应当成为中国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目标之一。
任航[7](2020)在《《世界画报》中的都市“侧影” ——1928-1937《世界画报》的北平十年》文中研究指明庚子事变后,北京的各项新学迅速勃兴,民间兴起了办学、办报的热潮,北京的画报业也在此时发展起来。自彭翼仲创办《启蒙画报》开始,画报便作为一种通俗的传播形式,受到民众的喜爱。此后,北京画报的办刊数量平稳增长,至1928-1937年形成了北平“画报热”。其中,《世界画报》得益于20世纪20、30年代中国渐显现代性特征的社会环境,并因其专业的编排理念、精准的经营策略在北平的画报业中脱颖而出,发行长达十二年,出刊共计607期,成为华北地区销量第一的画报,也是北方摄影画刊中出版时间最长,期数最多的一个刊物。作为一份恪守新闻专业理念的画报,《世界画报》以图像为主的记录方式构筑了一部北平的社会图像志,其中既有技术力量、思想观念以及物质景观的不断发展,也有大众群体与都市的成长。它不仅记录了北平城市发展变迁的重要信息,也持续关注着北平都市文化的发展。本论文系统梳理了北京画报业的历史发展脉络,整理了1902年至1949年间所有现存可考的北京画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画报研究“南热北冷”现象的研究缺陷。在基本掌握北京画报历史的前提下,重点探求了1928‐1937年“画报热”中北平画报的发展状况和文化定位。采用社会文化史的研究思路和方法,把画报视为一种特殊形式的社会文化现象,将《世界画报》作为都市文化的表述者,从媒体视角切入,探讨《世界画报》所展示出的都市“侧影”。自1928年6月20日,北京丧失了数百年来未曾中断的首都身份,经历了长达21年的非国都时代。在这21年中,1928-1937年的“北平十年”是北平由政治中心向现代化城市转型的重要时期,不仅呈现了独特的城市表现,也最能呈现出北平的都市文化特色。在这十年间,《世界画报》一直保持着对北平都市文化的关注,记载了北平都市文化转型与变迁的大量历史信息。因此,从北平都市文化语境中感受《世界画报》的文化张力,从《世界画报》中见证北平都市文化的现代性,在大众媒介与社会变迁的话语框架下,探究《世界画报》的城市叙事方式,及《世界画报》与北平都市文化之间的互动关系,是本文的思维平台与研究立场,也是研究的意义和价值所在。具体而言,《世界画报》作为北平的都市文化样本,给予了北平更加多元化的叙事与解读方式。它凭借视觉媒体的再现,将各阶层市民原本彼此疏离的各式生活样貌拼剪于一体,其中既有新旧权贵、豪门巨贾、文人学者、青年学子的都市体验,也有普通市民、贩夫走卒的日常生活。不同的市民阶层构成了不同的休闲娱乐方式,不论是戏园、庙会等传统娱乐场所,还是电影院、公园等新式游乐项目,都在这座新旧并重、中西交融的北平城各放光彩。《世界画报》作为都市文化的生产媒介,以摄影、绘画、漫画等多种艺术形式自由穿行在各个文化维度中,不论是西方艺术的西风东渐,还是传统文化的渐进式改良,都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独特的看待艺术的视角,构造出既蕴含高雅又不吝世俗的都市空间。此外,《世界画报》极为关注女性议题,以图文并茂的传播样式充分展示了当时都市女性生活,把女性推向具有高密度话语的平台,塑造了美丽、时尚、独立的现代女性形象。通过画报详尽的叙事重构,我们看到它对于许多对立的事物都能包容与接纳,“传统的”与“现代的”、“本土的”与“外来的”多种元素在其中融于一体,又相对独立。本文通过深度挖掘《世界画报》在参与市民日常生活、都市休闲娱乐、都市艺术以及对现代女性形象建构时所表现出的巨大力量,探究画报对北平都市文化的表达方式与建构功能,以及都市文化与画报内容之间表现出的双向作用,以媒体视角探讨北平城市发展与转变的主轴,多维度地建构了20世纪20、30年代北平的都市文化。可以说,《世界画报》为都市群体叩启了一扇探索现代生活的大门,成为当时人们追求现代性的“软性入口”,并在潜移默化的渗透中,推进了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和文化心态的发展变迁。这一过程,也正从一个侧面透射出北平现代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本文在对《世界画报》解读的过程中,试图刻画出一个不同于上海的“现代性”的可能,最大限度地想像、构建与呈现一个交织于媒介记忆与历史现实之间的拟态化的“北平十年”。
殷赛花[8](2020)在《广州儿童公园游憩景观优化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随着国际社会对城市儿童健康成长的关注,城市“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社会呼声高涨,社会各界对保障城市儿童权益的相关实践也在予以积极推进,国内许多城市兴起建设城市儿童公园的呼应举措。2015年6月1日,广州1个市级和12个区级儿童公园建成并免费向公众开放,形成在规模和数量上居国内榜首的公益性儿童公园群落,为广州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提供了系列专门性的市、区级户外儿童游憩景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城市发展从“生态城市”到“公园城市”建设理念的进化表明,我国城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更需扎实有序地推进。作为城市绿色基础设施重要构成的儿童公园游憩景观的生态效能也需提到更高的层面。笔者在对广州儿童公园游憩景观的使用过程中发现,在周末和节假日儿童公园内盛况空前的游憩景象,到工作日开放时段却是稀稀落落的另一番景象。在对广州儿童公园游憩景观进一步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当前广州儿童公园游憩主体对儿童公园游憩景观的使用存在突出的时间和空间不均衡性,严重影响儿童公园游憩景观的体验品质和服务效能的提升,阻碍儿童公园游憩景观的可持续发展。本文通过对游憩学、心理学和景观设计学等理论文献的综合研究,以广州多个不同类型儿童公园游憩景观为主要研究对象,采用问卷调查法、实地观察法、设计师访谈法予以调研分析,最后在借鉴美国的“可持续场地倡议”和国内外优秀案例的基础上,针对儿童公园游憩景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与影响游憩景观优化的主要因素,结合其规划设计、施工建造、维护管理的全寿命周期,提出“友好型”儿童公园游憩景观优化体系和主要构建原则。从满足游憩主体需求的“儿童家庭友好”和促进城市生态健康的“城市生态友好”两个维度来促进儿童公园游憩景观全生命周期内可持续性发展目标的实现。并从城市系统优化、景观效能提升和景观形态完善三个层面提出广州儿童公园游憩景观的优化的策略和举措。
陈志铅[9](2020)在《英国现代学徒制发展研究(20世纪60年代以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古代社会,作为一种技艺传承的方式和从业准入资格,学徒制一般是在行会等团体的组织监督下,由师傅与学徒家长签订《学徒协议》,由师傅向学徒传授技能,经考核合格的学徒获得具体行业的从业资格。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学徒制的内涵与外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它已不再是一种从业资格的获得,但仍旧是技能培训的重要方式。英国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完成工业化的国家,曾经创造出举世瞩目的工业文明,深刻地影响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劳动力队伍,是英国在世界历史上叱咤风云的不二法门,学徒制为劳动力水平的提升做出了重大的贡献。英国的学徒制起源于中世纪,至今已有近千年的历史,历经行会学徒制的辉煌,遭受工业革命打击后的没落,却没有退出历史舞台。进入20世纪,英国学徒制凭借顽强的生命力,重回世人眼前。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后,已经形成了结构完整,层次明晰的体系。囊括了准学徒制、青年学徒制、高级学徒制、高等学徒制、学位学徒制和成人学徒制等各种类型的学徒制。论文主要探讨了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英国学徒制发展的历史过程。将这一过程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初步干预阶段(20世纪60~70年代),本阶段英国政府通过颁布《1964年产业培训法》设立产业培训委员会,开始对学徒制的发展进行初步干预;放任自流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撒切尔夫人的上台,英国政府开始将解决青年人就业问题作为技能培训的重要目的,学徒制受到冷落,进入“自生自灭”状态;政府主导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21世纪10年代初),政府意识到以就业为目的的技能培训不利于建设高水平的劳动力队伍,决心通过主导学徒制的发展来提升劳工素质;雇主主导阶段(21世纪10年代初至今),政府主导学徒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带来不少问题,为了更好地推进学徒制的发展,政府认为有必要将主导权交给雇主。在整个发展过程中,伴随着职业教育与培训理念的更新换代,运行机制的完善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的加强,英国现代学徒制为广大青年拓宽了工作本位学习的路径,成为他们学习知识与提升技能的纽带,有效地将国家发展战略、劳动力技能训练与雇主需求结合在一起,较好地满足国家、雇主和学徒的发展需要。尽管中英两国制度不同,文化各异,但英国在学徒制发展历程中的经验与教训,值得我国在开展现代学徒制过程中借鉴与关注。
刘微[10](2020)在《近代中国英语学科教育研究(1862-1937)》文中认为近代中国英语教育的兴起是中国被迫融入世界一体化进程中的产物。从改变政治外交的被动局面到学习西方先进科技文化的主动诉求,英语凭借其在近代中国社会转型中发挥的关键性作用,藉以近代新学制被正式确立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学科。本文以近代中国早期英语的传播为背景,从香港地区的英语教育着手,对近代中国本土英语学科的建立及教育发展进行全景式勾勒与历时性考察,研究内容既有对英语学科教育每个发展阶段特征的概括,也有对相应时期英语教育政策的梳理;既有对全国英语学科教育的整体描述,也有对个别地区、个别教学机构英语教育的深层剖析;既有以英语教育活动为对象的本体研究,也有对英语教育与财政经济互动关系的探讨;既有对近代中国英语学科教育范式的归纳,也有对其社会功能、存在的问题以及经验启示的总结。论文主要内容分述如下:文章导论部分主要阐明了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对研究的相关概念与范围进行界定,通过对本选题相关的学术史进行回顾,总结了之前研究的不足之处及本文的研究思路,最后交待了本文的研究方法。第一章介绍了英语在中国早期的传播情况。清政府闭关锁国的政策与西方列强对外扩张之间的矛盾催生了近代英语通事与中国洋泾浜英语。本章通过对其不同发展阶段的梳理,论述了两者在扫除语言障碍、沟通中西方面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与存在的问题,以及中国逐步卷入世界市场后急需开展正规英语教育的诉求。第二章分析了近代中国香港早期的英语教育。笔者对英华书院、马礼逊学堂等几所具有代表性的教会学校进行考察,揭示其英语教学的具体情形及特点。此外,还分析了香港地区英语教育政策的变化以及该地区对近代中国英语教育产生的影响。第三章探讨了处于起步阶段的近代中国英语学科教育。笔者除了对洋务运动时期外语学堂与军事技术学堂的英语教育进行了详细的描述,还对京沪粤三地的同文馆作了较为全面的比较分析。通过回顾这一时期教会学校关于“英语教学”问题争论的整个过程,阐述了这次争论对本土英语教育产生的重要意义。第四章论述了近代中国英语学科教育制度化的过程。笔者讨论了从清末到民国几次重要学制变革以及不同学制下初等、中等、高等三个不同阶段英语学科教育的情况;分别以南开中学与北京大学为个案,从历史沿革、教学师资、教材、教学管理等方面对这两所学校的英语学科教育进行微观层面分析及历史评价,揭示了近代中国英语学科教育的水准与运行实态;最后,从经费的筹措与使用探究了英语教育与财政经济的关系。第五章分晚清时期与民国初中期两个时间段对近代中国的英语教育政策进行了历时梳理,展现其演变进程、基本特点及发展趋势;从教育目标、教材使用、教育研究与教学评价四个方面总结了近代中国英语学科教育的基本范式。第六章从张之洞的外语教育思想入手,揭示了武汉地区英语学科教育由改制传统书院再到创设新式学堂的发展路径,通过学制的更迭分析不同时期武汉地区英语学科教育的发展变化,并结合全国英语学科教育的格局归纳出近代武汉地区外语学科教育的特点。结语部分是对近代英语学科教育的历史评价,包括英语教育的社会功能与历史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启示。本文通过研究近代中国英语学科教育的历程,藉以重新审视当下英语学科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与弊端,以历史关照现实。笔者期望在今天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语境中,科学认识英语学科的地位,挖掘英语学科教育的内涵,通过深化英语学科教育改革,全面提高英语教学水平。在与世界交往的过程中,以英语为通用语发出中国声音、传播中国文化。
二、一项广受欢迎的改革举措(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一项广受欢迎的改革举措(论文提纲范文)
(1)右翼民粹政党与英法德疑欧主义演变(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现实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一) 疑欧主义的研究现状 |
(二)、 右翼民粹政党的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与框架 |
五、重点、难点与创新 |
第一章 欧盟民粹政党与疑欧主义:一种分析框架 |
第一节 作为思想与实践的疑欧主义 |
一、疑欧主义的概念 |
二、疑欧主义发展的影响因素 |
第二节 作为欧洲新兴政治力量的右翼民粹政党 |
一、民粹主义的概念 |
二、右翼民粹政党的理念 |
三、右翼民粹政党的历史发展 |
第三节 多重危机下右翼民粹政党与疑欧主义的互动模式 |
一、危机与民粹主义 |
二、欧洲危机与右翼民粹政党 |
三、右翼民粹政党与疑欧主义的互动 |
第二章 英法德三国的疑欧主义的历史与政治背景 |
第一节 英国疑欧主义 |
一、历史背景 |
二、疑欧主义与英国政党政治 |
三、疑欧主义与英国民众 |
第二节 法国疑欧主义 |
一、历史背景 |
二、疑欧主义与法国政党政治 |
三、疑欧主义与法国民众 |
第三节 德国疑欧主义 |
一、历史背景 |
二、疑欧主义与德国政党政治 |
三、疑欧主义与德国民众 |
第三章 英国独立党和脱欧党与英国疑欧主义 |
第一节 英国独立党的政治理念 |
一、疑欧主义理念 |
二、保守主义理念 |
三、民粹主义理念 |
第二节 多重危机下英国独立党和脱欧党的兴起与脱欧变局 |
一、欧债危机与英国独立党兴起 |
二、难民危机与边界管控 |
三、英国公投脱欧与独立党的胜利 |
四、英国脱欧党成立与脱欧完成 |
第三节 英国独立党兴起与英国疑欧主义的发展 |
一、英国疑欧主义的巅峰:英国脱欧 |
二、右翼民粹疑欧主义与精英化的疑欧主义的融合 |
三、后脱欧时代的疑欧主义 |
第四章 法国国民阵线/国民联盟与法国疑欧主义 |
第一节 国民阵线/国民联盟的历史发展与政策主张 |
一、国民阵线/国民联盟的历史发展 |
二、国民阵线/国民联盟的政策主张 |
第二节 多重危机下国民阵线/国民联盟借助选举的进一步崛起 |
一、法国大选中国民阵线的表现与影响 |
二、欧洲议会选举表现与影响 |
第三节 国民阵线/国民联盟兴起与法国疑欧主义的发展 |
一、准主流政党的疑欧主义议程 |
二、反自由主义、反全球化的法兰西疑欧主义? |
第五章 德国选择党与德国疑欧主义 |
第一节 德国选择党的成立和政策主张 |
一、德国选择党的成立 |
二、德国选择党的主要政策主张 |
第二节 多重危机下德国选择党撬动德国政党政治格局 |
一、欧债危机与2014年欧洲议会选举 |
二、难民危机下德国选择党的身份转变与影响 |
三、借助欧洲议会选举与地方选举影响政党政治版图 |
第三节 德国选择党兴起与德国疑欧主义的发展 |
一、从隐性疑欧主义到显性疑欧主义 |
二、从精英货币疑欧主义到多议题疑欧主义 |
三、一体化主要推动力量面临的制约 |
第六章 英法德右翼民粹政党与疑欧主义关系的比较分析 |
第一节 英法德在民粹政党与疑欧主义关系上的共性 |
一、危机驱动的双重崛起反映了欧洲一体化面临的深层次问题 |
二、危机驱动的双重崛起在表现形式上呈现出一定的共性特征 |
第二节 英法德在民粹政党与疑欧主义关系上的差异性 |
一、英法德三国政治文化传统及其与欧盟关系上的差异 |
二、英法德三国民粹政党推动疑欧主义发展的路径不同 |
结论 |
参考文献 |
(2)柬埔寨政治文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缘起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的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对象的界定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政治文化概念研究 |
二、关于柬埔寨政治文化研究 |
三、关于王权与教权研究 |
第三节 研究的创新点与难点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难点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比较研究法 |
三、定量分析法与定性分析法 |
第五节 理论框架和基本结构 |
一、历史时期划分 |
二、王权和教权在政治权力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 |
三、文章基本结构 |
第一章 王权与教权结合初构柬埔寨政治文化 |
第一节 本土价值观念塑造柬埔寨政治文化底基 |
一、尊崇女性的性别观念 |
二、泛灵崇拜的本土信仰 |
第二节 印度宗教传入构建王权与教权关系 |
一、印度教中的王权与教权结合 |
二、佛教替代印度教占支配地位 |
第三节 王权与教权结合的政治文化特点 |
一、多元信仰体系建立思想认同 |
二、王权高于教权的政治秩序 |
三、宗教伦理秩序下的伦理背离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法国殖民影响柬埔寨政治文化 |
第一节 法国殖民政府弱化王权和教权 |
一、推动制度改革削弱王权影响力 |
二、插手王位继承意图控制后继国王 |
三、控制教育淡化教权和王权影响力 |
第二节 法国殖民时期柬埔寨民族主义觉醒 |
一、“受阻的”民族意识发展 |
二、民族主义思想觉醒和传播 |
三、民族主义促成政党政治与宪政体制 |
第三节 法国殖民统治下的政治文化特点 |
一、王权适度调适回应外部压力 |
二、佛教民族主义思潮初现端倪 |
三、初建的民主制度形式大于内容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西方政治思想制度冲击柬埔寨政治文化 |
第一节 西哈努克佛教社会主义理念与实践 |
一、从佛教民族主义到二轮理论 |
二、西哈努克佛教社会主义施政理念 |
三、佛教社会主义理论指导政治实践 |
第二节 冷战漩涡中的柬埔寨政治 |
一、西哈努克中立外交政策失效 |
二、朗诺政权推动“双头政治”形成 |
第三节 共产主义对柬埔寨政治文化的影响 |
一、极左政策对柬埔寨政治文化的影响 |
二、延续社会主义路线与探求发展道路 |
第四节 东西方价值碰撞中的政治文化特点 |
一、柬埔寨政治受到西方思想制度形塑 |
二、王权衰降成就西哈努克个人影响力提升 |
三、柬埔寨佛教朝政治化方向发展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政党政治主导柬埔寨政治文化 |
第一节 王权政治影响力的边界 |
一、受《柬埔寨王国宪法》制约的王权 |
二、西哈努克积极参政维护权威 |
三、西哈莫尼远离政治保持影响 |
第二节 政党政治推动政治发展 |
一、当代政党制度构建与发展 |
二、主要政治党派关系演变 |
三、从“多党”到“一党”政治演变 |
第三节 人民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影响 |
一、人民党主导柬埔寨政治发展 |
二、人民党自我调节适应发展需要 |
三、人民党塑造国家对外关系形象 |
第四节 现代化进程中的政治文化特点 |
一、柬埔寨确立多党选举制度 |
二、君主立宪制度下形成“强政党”政治 |
三、柬埔寨佛教政治化程度加深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结语:柬埔寨政治文化的演进 |
第一节 王权与教权并立中的庇护关系 |
一、庇护关系根植于本土价值观念 |
二、不平衡教俗并立中的庇护关系 |
三、现当代意义下的教俗并立关系 |
第二节 外来文化的本土化演变 |
一、印度宗教文化的本土化演变 |
二、法国殖民文教系统的本土化演变 |
三、西方政治思想制度的本土化演变 |
第三节 王权与教权对政治权力分配的重要作用 |
参考文献 |
(3)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目的及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建构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框架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范式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延展 |
第二章 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核心内涵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时代嬗变 |
第二节 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设想与实践 |
第三节 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五大支柱与“三大经贸合作协定” |
第三章 日本经济外交的外延扩大 |
第一节 “大阪轨道”:日本经济外交的话语构建 |
第二节 政府开发援助计划(ODA):日本经济外交的变异 |
第三节 应对“谣传损害”的危机公关:日本经济外交的新范式 |
第四章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动因、特点与局限性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国内外动因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特点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局限性 |
第五章 “后安倍时代”日本经济外交的趋势与展望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影响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演变趋势与困境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展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移民和外交”视野下美国政府对中国留学生的政策及影响研究(1949-195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题旨 |
二、中美学界研究现状 |
三、研究基本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创新、意义与不足 |
五、概念界定与相关说明 |
第一章 中美关系视域下的赴美留学潮 |
第一节 “不匹配的齿轮”:中美友好的悖论 |
一、“华人问题” |
二、中国学生与美国对华政策 |
第二节 中国学生:让中国更加美国化的实验 |
一、“试验田”与前后相接的留学潮 |
二、中国教育自主与美国对华留学政策的博弈(1927—1943) |
三、中美战时同盟与美国援助中国学生 |
第三节 中美“蜜月期”与赴美留学的高峰(1943—1948) |
一、维护同盟与《排华法案》的废除 |
二、赴美留学与培训的新浪潮 |
三、中国与富布莱特项目 |
小结 |
第二章 争取人心:美国对中国“滞留”学生的政治化援助 |
第一节 中国学生“滞留”问题 |
一、“中美关系神话”的破碎 |
二、中国学生“滞留”与“中国人难题” |
三、“救中国留学生,救中美关系” |
第二节 美国政府政治化的“人道主义”援助 |
一、政府资助:中国留学生的“专属特权” |
二、“中国留学生紧急援助项目”的出台 |
三、“反共第一”与美国对中国留学生的大规模援助 |
第三节 “争取人心”与美国对中国留学生文化外交的实践 |
一、从“幕后”到“台前”:美国政府角色的转变 |
二、美国对中国留学生文化外交的实践的主要内容 |
小结 |
第三章 从外交到移民:中美两国对中国留学生的争夺 |
第一节 冷战与中国留学生特权 |
一、朝鲜战争前中美两国对中国留学生回国问题的策略 |
二、争夺人才 |
三、中国留学生身份的变化 |
第二节 美国的离境控制与中国留学生的回国权利斗争 |
一、美国对中国留学生的离境控制政策 |
二、“移民扣押”与中国留学生争取回国权利的抗争 |
三、美国离境限制政策的松动 |
第三节 移民外交:中美两国关于“滞留学生”问题的谈判 |
一、中美关于“滞留”人员回国的谈判 |
二、远非圆满的中美《1955年平民归国协议》 |
小结 |
第四章 带动留学生移民——中国学生对战后美国留学生政策的影响 |
第一节 留学生与美国国家安全战略 |
一、从中国留学生到所有留学生 |
二、选择留学生 |
三、教育交流还是价值观输出? |
第二节 “吸引人才”:美国留学生政策的移民效用 |
一、冷战与大国的移民选择 |
二、可利用的难民学生 |
三、“两年规则”的嬗变 |
第三节 中国留学生对战后留学生移民的影响 |
一、中国“滞留”学生与美国吸引留学生移民的制度化 |
二、战后东亚学生移民美国路径的异同比较 |
三、“学成不归”与“人才流失” |
小结 |
余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圣西门主义力行者 ——拿破仑三世和19世纪中叶法国社会经济发展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导言 |
1.1 研究缘起 |
1.2 研究意义 |
1.3 史料概况和研究综述 |
1.4 研究思路和论文框架 |
1.5 本文创新和不足 |
2.“马背上的圣西门”的家世与思想渊源 |
2.1 “马背上的圣西门”的显赫家世 |
2.2 早年的经历及其影响 |
2.3 “圣西门主义力行者”治国思想探源 |
3.“圣西门主义力行者”的治国理念和施政方针 |
3.1 以稳定求发展,用繁荣保秩序 |
3.2 寻求国家干预和自由主义经济之间的平衡点 |
4.完成被社会动荡延宕的法国工业革命 |
4.1 被社会动荡延宕的工业革命得以在法国完成 |
4.2 以信贷作为满足经济发展需要的“推进器” |
5.近代法国农业发展“黄金时代”的到来 |
5.1 广受农民拥戴的“农民皇帝” |
5.2 复苏农业、振兴乡村:愿望和举措 |
5.3 拿破仑三世和法国“三农”现代转型的起步 |
6.交通运输:经济飞跃另一“推进器”的大发展 |
6.1 以进入“铁路时代”作为让经济走出低谷的突破口 |
6.2 传统交通手段在“铁路时代”的新发展 |
7.“商业政府”扩大内外贸易的举措与成效 |
7.1 以生产性消费促进商业的发展和转型 |
7.2 借力“关税政变”使法国走上自由贸易之路 |
8.以打造“世界之都”引领法国城市化进程 |
8.1 改造乃至“重建”巴黎的必要性 |
8.2 打造“世界之都”:拿破仑三世与“奥斯曼计划” |
9.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路易-拿破仑·波拿巴生平大事记 |
附录2. 1852年10月9日路易-拿破仑总统在波尔多发表的讲话 |
附录3. 1860年1月5日拿破仑三世致国务大臣富尔德的信 |
作者简历 |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 |
(6)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境外仲裁机构在内地仲裁的问题由来与发展 |
第一节 境外仲裁机构在内地仲裁的典型案例 |
一、限制阶段:1995年至2012年期间的典型案例 |
二、缓和阶段:2013年以来的相关典型案例 |
三、典型案例反映的司法认知上的分歧 |
第二节 境外仲裁机构入驻自贸试验区 |
一、仲裁机制在自贸区建设初期的探索 |
二、境外仲裁机构可在自贸区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 |
三、法院对境外仲裁业务机构的司法支持与保障 |
第三节 境外仲裁机构准入的意义与存在的问题 |
一、境外仲裁机构准入将产生的作用和意义 |
二、尚存的制度障碍和有待解决的法律问题 |
第二章 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的性质与准入 |
第一节 仲裁机构性质的实在法依据 |
一、《仲裁法》体现的仲裁机构本位主义 |
二、比较法视野下的仲裁机构性质分析 |
三、“仲裁委员会”的规定应作扩张解释 |
第二节 境外仲裁机构所设业务机构的性质及监管要求 |
一、设立业务机构的政策解读 |
二、业务机构的性质和功能的分析 |
三、对业务机构的监管要求 |
第三节 仲裁市场开放与境外仲裁机构准入方式 |
一、商事仲裁的法律服务属性 |
二、仲裁服务市场的开放与准入 |
三、业务机构开展涉外仲裁业务的依据 |
第三章 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所作裁决的国籍 |
第一节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 |
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内涵 |
二、确定仲裁裁决国籍的法律意义 |
三、确定仲裁裁决国籍的一般标准 |
四、仲裁地的涵义及其法律上的意义 |
第二节 仲裁裁决国籍制度的比较法研究 |
一、《纽约公约》关于裁决国籍的制度规范 |
二、《示范法》关于裁决国籍的制度规范 |
三、主要国家关于裁决国籍的制度规范 |
第三节 国内立法和司法应确立仲裁地标准 |
一、“仲裁地”概念缺失引发裁决分类上的混乱 |
二、摈弃“仲裁机构”标准并确立“仲裁地”标准 |
三、对以“非内国裁决”予以执行思路的反思 |
四、境外仲裁机构在内地所作裁决应按涉外裁决认定 |
第四章 对境外仲裁机构的司法审查与司法支持 |
第一节 涉及业务机构的仲裁协议的司法审查 |
一、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管辖法院 |
二、与境外机构仲裁规则中自裁管辖权的冲突 |
三、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新路径 |
第二节 业务机构所作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 |
一、申请撤销与执行裁裁决的管辖法院 |
二、撤销裁决与(不予)执行裁决制度的衔接 |
三、对“涉外因素”的司法审查 |
第三节 涉及业务机构保全措施的司法支持 |
一、境外仲裁缺乏申请中国内地保全措施的依据 |
二、海事仲裁案件中的突破性规定 |
三、国际商事法庭的保全机制 |
四、《内地与香港保全安排》的机制与实例 |
五、确立此类仲裁案件的保全机制 |
第五章 《仲裁法》修订的思考路径和立法建议 |
第一节 《仲裁法》修订的顶层设计与具体路径 |
一、《仲裁法》修订计划和发展方向 |
二、《仲裁法》修订具备的初步条件 |
三、《仲裁法》体例分析和修订路径 |
第二节 对仲裁机构和仲裁程序的完善意见 |
一、仲裁机构组织法方面的修改建议 |
二、仲裁活动程序法方面的完善意见 |
第三节 对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的完善意见 |
一、确立标准:以仲裁地完善仲裁裁决的合理分类 |
二、内外统一:国内与涉外裁决的审查标准的统一 |
三、并轨合流:取消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制度 |
结语:行政先导和司法能动向立法回归 |
一、明确问题导向:行政、司法、立法多重并举的解决方案 |
二、坚持目标导向:建设受欢迎的“仲裁地”和国际仲裁中心 |
三、重视结果导向:通过仲裁立法彰显“大国司法”理念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世界画报》中的都市“侧影” ——1928-1937《世界画报》的北平十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研究背景 |
0.1.1 北平画报的独特文化意义 |
0.1.2 北平历史发展的特殊性 |
0.2 相关学术史回顾 |
0.2.1 中国近现代画报相关研究 |
0.2.2 中国大众媒体与都市文化相关研究 |
0.2.3 民国北京/北平都市文化相关研究 |
0.3 研究对象、内容及视角 |
0.3.1 研究对象 |
0.3.2 研究内容 |
0.3.3 研究视角 |
0.4 研究思路、创新点及研究框架 |
0.4.1 研究思路 |
0.4.2 创新点 |
0.4.3 研究框架 |
第1章 北平画报业的成长与《世界画报》 |
1.1 从“京城”“国都”到“故都”:1928‐1937 年的北平 |
1.1.1 政治地位的起落浮沉 |
1.1.2 时局演变下的商业形势 |
1.1.3 发达的现代教育体系 |
1.1.4 城市消费新主力及其表现 |
1.1.5 兼容并蓄的“文化古城” |
1.2 从北京到北平:画报业的发展状况和文化定位 |
1.2.1 北京画报的早期发展 |
1.2.2 1928 -1937 北平阶段的“画报热” |
1.2.3 补说:1938-1949 北平画报基本走向 |
1.3 都市文化的表述者——《世界画报》 |
1.3.1 《世界画报》的发展阶段 |
1.3.2 《世界画报》的主编及创作群体 |
1.3.3 《世界画报》的出版困境与生存策略 |
1.3.4 《世界画报》的经营策略 |
第2章 都市生活:《世界画报》中的市民休闲生活与游乐想像 |
2.1 《世界画报》中的市民日常生活叙事 |
2.1.1 形色生活:中上层阶级的都市人生 |
2.1.2 校内校外:青年学子的新式生活 |
2.1.3 “另一个都市”:下层贫苦市民的都市体验 |
2.2 西风东渐下的休闲娱乐空间 |
2.2.1 异彩纷呈的新式游乐 |
2.2.2 备受追捧的传统娱乐 |
2.2.3 作为平民游乐场的天桥地带 |
2.3 岁时节日与习俗的变迁 |
2.3.1 传统节日与习俗变迁 |
2.3.2 新式城市民俗与现代节令习俗新貌 |
2.3.3 婚丧嫁娶中的新风尚 |
第3章 :都市艺术:《世界画报》中的中西文化记忆 |
3.1 西方文化与艺术的西风东渐 |
3.1.1 摄影文化:艺术与写实并存 |
3.1.2 漫画艺术:都市空间的多棱镜 |
3.2 传统文化的渐进式文化改良 |
3.2.1 北平画坛:欧美风雨下的吐故纳新 |
3.2.2 戏曲艺术:“中西对话”中的竞相争荣 |
第4章 都市女性:《世界画报》中的现代女性形象 |
4.1 对女性身份与身体的展现 |
4.1.1 女性身份的类别 |
4.1.2 以艺术之名:女性身体的公开 |
4.1.3 女性身体“健康美”观念的表达 |
4.1.4 舞蹈艺术与舞动的女性身体 |
4.2 追求自立与自新的新时代女性 |
4.2.1 独立:知识化的职业都市女性 |
4.2.2 时尚:走在消费潮流之上的女性 |
4.2.3 美丽:自信的精神与健康的体魄 |
4.3 图说女性:焦虑中的两性关系与都市想像 |
结论 想像与构建:《世界画报》中的北平都市叙事 |
一、画报是城市现代生活的“文化符号” |
二、《世界画报》中的现代性想像 |
三、《世界画报》对社会矛盾冲突的“逃避”与“面对”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8)广州儿童公园游憩景观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对象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对象的提出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 |
1.2.1 国外儿童公园发展动态 |
1.2.2 国内儿童公园发展动态 |
1.2.3 国外游憩理论研究 |
1.2.5 国内游憩相关研究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意义与方法 |
1.4.1 研究的意义 |
1.4.2 研究的方法 |
第2章 儿童公园游憩景观发展的相关理论研究 |
2.1 相关概念 |
2.1.1 公园绿地与儿童公园 |
2.1.2 游憩、游憩系统 |
2.1.3 游憩景观 |
2.1.4 游憩需求与游憩体验 |
2.1.5 全生命周期 |
2.1.6 儿童权力公约 |
2.1.7 可持续的公园绿地雨水管理系统 |
2.2 理论基础 |
2.2.1 游憩学理论 |
2.2.2 心理学理论 |
2.2.3 景观设计学理论 |
2.2.4 可持续发展及相关理论 |
2.2.5 人对环境的需求层次理论 |
2.2.6 景观生态学及生态城市理论 |
2.3 儿童公园功能及其游憩景观解析 |
2.3.1 儿童公园的功能及分类 |
2.3.2 儿童公园游憩主体 |
2.3.3 儿童游乐景观类型 |
2.3.4 儿童公园游憩景观 |
2.4 儿童公园游憩景观优化的关键影响因素 |
2.4.1 儿童公园生态系统健康 |
2.4.2 儿童公园游憩主体需求 |
2.4.3 儿童公园游憩景观成本 |
2.5 国内外优秀案例分析 |
2.5.1 罗里.迈尔斯儿童探险园 |
2.5.2 成都麓湖红石公园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广州的儿童公园游憩景观调研分析 |
3.1 调研对象解析 |
3.1.1 广州城市概况 |
3.1.2 广州城市生态现状 |
3.1.3 广州儿童公园发展历程 |
3.1.4 游憩景观调研对象选取 |
3.2 广州儿童公园游憩景观现状调研 |
3.2.1 广州市级儿童公园游憩景观现状 |
3.2.2 广州市儿童公园游憩主体时空分布 |
3.2.3 广州区级儿童公园游憩景观现状 |
3.3 广州儿童公园游憩需求问卷调研 |
3.3.1 问卷基本情况 |
3.3.2 广州儿童公园游憩主体构成及空间分布 |
3.3.3 广州儿童公园游憩时间特性 |
3.3.4 广州儿童公园游憩环境及活动需求 |
3.3.5 广州儿童公园游憩体验需求 |
3.3.6 广州儿童公园游憩收获需求 |
3.3.7 广州儿童公园游憩满意度需求 |
3.4 广州市儿童公园设计人员访谈 |
3.5 广州儿童公园游憩景观调研综合分析 |
3.5.1 广州儿童公园景观游憩主体需求 |
3.5.2 广州儿童公园游憩景观社会功能 |
3.5.3 广州儿童公园游憩景观生态及其他功能 |
3.5.4 广州儿童公园游憩景观可达性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儿童公园游憩景观优化体系构建 |
4.1 广州儿童公园游憩景观常见问题分析 |
4.1.1 儿童公园游憩景观与游憩主体需求的错位 |
4.1.2 儿童公园部分游憩景观功能效率偏低 |
4.1.3 儿童公园游憩景观维护管理难度大 |
4.2 构建“友好型”游憩景观优化体系 |
4.2.1 “友好型”游憩景观理念的提出 |
4.2.2 “友好型”儿童公园游憩景观的含义 |
4.2.3 “城市生态友好”是儿童公园游憩景观优化的基础 |
4.2.4 “儿童家庭友好”是优化儿童公园游憩景观活力的保障 |
4.2.5 “友好型”儿童公园游憩景观优化构成 |
4.3 友好型儿童公园游憩景观全生命周期 |
4.3.1 友好型儿童公园游憩景观规划设计 |
4.3.2 友好型儿童公园游憩景观施工建造 |
4.3.3 友好型儿童公园游憩景观维护管理 |
4.4 友好型儿童公园游憩景观构建原则 |
4.4.1 系统化原则 |
4.4.2 安全互动原则 |
4.4.3 复合高效原则 |
4.4.4 动态维护原则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广州儿童公园游憩景观优化策略 |
5.1 广州儿童公园与城市关系优化策略 |
5.1.1 构建合宜的城市儿童户外游憩体系 |
5.1.2 完善各区级儿童公园的到达交通体系 |
5.1.3 加大社区儿童户外游憩景观的建设力度 |
5.1.4 提升儿童公园生态基础设施功能 |
5.2 广州儿童公园游憩景观服务功能效率优化策略 |
5.2.1 改善游憩景观的地域适应性 |
5.2.2 提升游乐景观的复合多元性 |
5.2.3 增强游乐景观的互动参与性 |
5.2.4 兼顾各类型游憩群体需求 |
5.2.5 强化公园生态效益的提升 |
5.2.6 构建智慧型儿童公园游憩景观监管平台 |
5.3 广州儿童公园游憩景观形态优化举措 |
5.3.1 游乐设施场地 |
5.3.2 主题游憩景观 |
5.3.3 沙池 |
5.3.4 水景 |
5.3.5 雨水花园 |
5.3.6 湿地 |
5.3.7 草地 |
5.3.8 林地 |
5.3.9 科普景观 |
5.3.10 运动场地 |
5.3.11 服务设施 |
5.4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广州儿童公园基本信息(一) |
附录2 广州儿童公园基本信息(二) |
附录3 广州儿童公园游憩现状及需求调查问卷 |
附录4 可持续场地倡议SITES2.0版评估系统内容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9)英国现代学徒制发展研究(20世纪60年代以来)(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价值 |
二、概念界定 |
(一)学徒制 |
(二)工作本位学习 |
(三)职业教育 |
三、研究现状 |
(一)关于学徒制的历史研究 |
(二)关于学徒制的理论研究 |
(三)关于学徒制运行机制的研究 |
(四)关于学徒制成本与收益的研究 |
(五)关于学徒制具体项目的研究 |
(六)史料情况说明 |
四、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英国学徒制的历史溯源(20 世纪60 年代以前) |
第一节 行会学徒制的发展 |
一、行会的发展 |
二、行会的组织架构及其功能 |
三、行会学徒制的发展及其作用 |
第二节 教区学徒制的运作 |
一、《济贫法》与教区学徒制 |
二、教区学徒制的开展 |
三、教区学徒制的成本与收益 |
第三节 传统学徒制的衰落 |
一、经济发展:新的生产关系的萌芽 |
二、国家干预:相关法律的颁布与废除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初步干预:英国现代学徒制的萌芽(20 世纪60~70 年代) |
第一节 政府对学徒制初步干预的动因 |
一、人力资本:学徒制改革的催化剂 |
二、工党执政:学徒制改革的推动者 |
三、与工会斗争:学徒制改革的导火索 |
第二节 政府对学徒制初步干预的措施 |
一、成立各类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
二、《1964 年产业培训法》的实施 |
三、培训附加费的征收与发放 |
第三节 初步干预阶段英国学徒制的开展 |
一、学徒的选拔 |
二、学徒制的类型 |
三、学徒制的课程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自由放任:英国现代学徒制的受挫(20世纪70年代末~20世纪90年代初) |
第一节 学徒制蛰伏的历史背景与原因 |
一、政治环境的改变 |
二、经济政策的波动 |
三、培训成本的高涨 |
四、高等教育的冲击 |
五、参与各方的疑虑 |
第二节 自由放任阶段学徒制蛰伏的表现 |
一、学徒制发展规模的萎缩 |
二、学徒制发展空间被挤占 |
三、学徒制进一步发展受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政府主导:英国现代学徒制的勃兴(20世纪90年代中期~21世纪10年代初) |
第一节 政府主导学徒制发展的动因 |
一、经济发展因素:提升国家综合实力的需要 |
二、人力资源因素:改变技能培训现状的需要 |
第二节 政府主导时期现代学徒制体系的构建 |
一、“现代学徒制计划”的颁布 |
二、青年学徒制的开展 |
三、学徒制的组织保障 |
四、学徒制的法制保障 |
五、学徒制的经费保障 |
六、学徒制的质量保障 |
第三节 政府主导学徒制发展的成效与问题 |
一、取得的成效 |
二、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雇主主导:英国现代学徒制的转向(21世纪10年代初至今) |
第一节 《理查德学徒制报告》的出台与学徒制的转向 |
一、《理查德学徒制报告》出台的背景 |
二、《理查德学徒制报告》的主要内容 |
三、政府对《理查德学徒制报告》的回应 |
第二节 雇主主导时期学徒制的发展 |
一、新型学徒制的推出 |
二、学徒制的组织保障 |
三、学徒制的经费保障 |
四、学徒制的质量保障 |
第三节 雇主主导期学徒制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一、存在的问题 |
二、应对的策略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分析、展望与启示 |
第一节 英国学徒制的特色分析 |
一、历久弥新:绵延将近千年 |
二、与时俱进:紧扣时代脉搏 |
三、重视法治:依法开展工作 |
四、注重分权:调动各方力量 |
第二节 英国学徒制的发展趋势 |
一、雇主成为开展学徒制项目的主导方 |
二、高校成为学徒提升学历的重要平台 |
三、加速社会流动促公平成为学徒制的使命 |
第三节 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 |
一、保障参与者的权益 |
二、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
三、稳定经费保障机制 |
四、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
结语 |
附录 |
附录1:1396 年苏格兰诺思汉普顿学徒契约 |
附录2:1965 年英国学徒制种类一览表 |
附录3:学徒毕业证书 |
附录4:企业与培训机构关于开展学徒训练的协议(模板) |
附录5:青年学徒制案例 |
附录6:学位学徒制案例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文献 |
(一)着作 |
(二)学位论文 |
(三)期刊 |
(四)报告、报纸等 |
(五)政策法规及其他 |
(六)网络资源 |
二、英文文献 |
(一)着作 |
(二)学位论文 |
(三)期刊 |
(四)报告 |
(五)政策法规及其他 |
(六)网络资源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一、期刊论文 |
二、课题研究 |
致谢 |
索引 |
个人简历 |
一、教育经历 |
二、工作经历 |
(10)近代中国英语学科教育研究(1862-1937)(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一)20世纪上半叶的相关研究 |
(二)20世纪下半叶的相关研究 |
(三)近二十年的相关研究 |
三、相关界定 |
(一)选题研究的语言 |
(二)研究的时间跨度 |
(三)英语学科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英语在华早期传播的回溯 |
一、通事:早期英语的主要操持者 |
(一)明清两朝政府机构中的通事 |
(二)不同贸易体制下的通事:从澳门通事到广东通事 |
(三)从通事到买办:条约时期核心“中介”角色的转移 |
二、洋泾浜英语的发展:从“广州英语”到“上海洋泾浜英语” |
(一)中国别式英语:别琴(皮钦)英语、广州英语、上海洋泾浜英语 |
(二)洋泾浜英语的语言特点及其社会影响 |
三、洋泾浜英语的传播 |
(一)洋泾浜英语的传播途径 |
(二)洋泾浜英语的学习读物 |
四、正规英语教育的诉求 |
(一)清政府政治外交的被动局势 |
(二)西学东渐、救国图存的外语需求 |
第二章 中国英语教育的先声:香港早期的英语教育 |
一、以教会学校为中心的英语教育 |
(一)教会学校的英语教学 |
(二)香港政府对教会学校英语教育的政策 |
二、香港英语教育世俗化的转向 |
(一)政府对中文学校英语教育的资助 |
(二)理雅各计划:突出英语教育 |
三、香港早期英语教育的作用与影响 |
(一)为内地英语教学提供借鉴 |
(二)向内地输送外语人才 |
第三章 英语学科教育的正式起步 |
一、近代中国英语教育之滥觞——京师同文馆 |
(一)创办的社会背景 |
(二)招生、办学及历史沿革 |
(三)课程、师资与教学 |
(四)办学成效及影响 |
二、京沪粤同文三馆之比较 |
(一)招生范围与条件 |
(二)学年制度 |
(三)课程设置 |
(四)英语教学 |
(五)实践教学 |
三、“西艺”学堂的英语教学:以福州船政学堂为例 |
(一)教习与学员 |
(二)课程体系 |
(三)教学特色 |
四、教会学校英语教学的发展:传教士关于英语教学的争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争论的全面爆发 |
(三)结果及其影响:“英语”地位的确立 |
第四章 英语学科教育的制度化发展 |
一、清末英语学科教育的制度化 |
(一)壬寅·癸卯学制的颁布 |
(二)各类学校英语教学概览 |
二、民国时期英语学科教育的调整与个案分析 |
(一)壬子·癸丑学制下的英语学科教育 |
(二)壬戌学制及之后的英语学科教育 |
(三)中学英语学科教学个案分析——南开中学 |
(四)高校英语学科教学个案分析——北京大学 |
三、英语学科教育经费 |
(一)教育经费的筹措与来源 |
(二)教育经费的使用与开支 |
第五章 近代中国英语学科教育的政策与范式 |
一、英语学科教育政策的演变 |
(一)晚清时期英语教育政策的分析 |
(二)民国初中期英语教育政策的分析 |
二、英语学科教育的基本范式 |
(一)教育目标 |
(二)教材使用 |
(三)教育研究 |
(四)教学评价 |
第六章 武汉地区英语学科教育的考察 |
一、张之洞的外语教育思想与武汉地区英语学习的萌发 |
(一)张之洞的外语教育思想 |
(二)传统书院改制以及英语学习的萌发 |
二、新式学堂的创设及其英语学科教育 |
(一)外语学堂——从湖北自强学堂到方言学堂 |
(二)非外语类学堂 |
三、学制的更迭与英语学科教育:从本土学校到教会学校 |
(一)不同学制下本土学校英语学科教育的发展 |
(二)教会学校英语学科教育的历史演变 |
四、近代武汉地区英语学科教育的特点 |
(一)地方决策者的引领作用突出 |
(二)教会教育与官办教育相互渗透、各具优势 |
(三)凸显本地“自强”文化特色 |
结语:近代中国英语学科教育的历史评价 |
一、社会功能和历史作用 |
二、存在的问题及启示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四、一项广受欢迎的改革举措(论文参考文献)
- [1]右翼民粹政党与英法德疑欧主义演变[D]. 孙波.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1(09)
- [2]柬埔寨政治文化研究[D]. 顾佳赟.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1(09)
- [3]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D]. 沈丁心. 外交学院, 2021(10)
- [4]“移民和外交”视野下美国政府对中国留学生的政策及影响研究(1949-1957)[D]. 任慈.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5]圣西门主义力行者 ——拿破仑三世和19世纪中叶法国社会经济发展探究[D]. 应远马. 浙江大学, 2020(01)
- [6]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的法律问题研究[D]. 姚宏敏.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7]《世界画报》中的都市“侧影” ——1928-1937《世界画报》的北平十年[D]. 任航. 吉林大学, 2020(08)
- [8]广州儿童公园游憩景观优化研究[D]. 殷赛花.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9]英国现代学徒制发展研究(20世纪60年代以来)[D]. 陈志铅.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2)
- [10]近代中国英语学科教育研究(1862-1937)[D]. 刘微. 武汉大学,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