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3政府法治十大热点(论文文献综述)
宋晓娟[1](2021)在《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文中研究表明社区是居民基于中意而结成的共同体。就私人生活而言,居民可能以个体或家庭的形式存在,但受房屋产权、物理位置、身份地位等因素影响,居民也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被纳入社区组织。同一社区空间内的组织之间共享社区环境与服务对象,甚至还可能存在成员重叠。居民之间、居民与社区组织之间、社区组织相互之间彼此依赖,休戚与共。生物学领域将不同种属按某种厉害关系生活在一起叫做共生,社会学领域也逐渐做出了相似的现象解释,而社区则成为了最常见的共生关系发生域,有鉴于此,本文采用共生理论来透视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重心几经调整。但到本世纪之初,城市社区问题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且管得着但不愿管的现象仍很普遍。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独具中国特色的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应运而生。就社会管理传统下的网格化管理(2004-2012)而言,其主体、资源和运行方式均源自于政府,因此从主质参量来看,其与政府管理方式同质,是后者向社区的进一步下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改革。作为社会的微观构体,城市社区的实践有了新的发展,在网格化管理强化的同时开始注重治理主体的培育,实践创新的单位则以区、街道为主。以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的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及提名成果中的城市社区为样本,经NVivo11软件分析得出,这三年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重点依次是:减负增效、三社联动和政社互动。从共生理论视角来看,城市社区的实践由同质延伸转向了异质化发展。研究共生行为模式的四个关键变量发现,社区有少量的异质治理主体存在,这些主体在通过党政主导的相关项目产生互动,互动中的物质信息交流以单向为主,互动的结果是非政府主体增殖能力的提升。变量数据表明,这一时期城市社区的共生行为模式属于偏利共生。实践步入近几年(2016至今)后,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的单位由区、街道转向了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与社区治理要素又都取得了新的发展。从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来看,自2016年到新冠疫情暴发前,中国城市社区的网格化管理延续着常态化发展,核心在于对以往实践的进一步深化和对已有问题的探索性解决;新冠疫情暴发后,网格化管理承接了社区疫情防控的重要使命,实践方式做了一些应急性调整与“补漏”式改进。就社区治理要素的发展而言,以民政部在2018年选出的101个优秀社区工作法(已对最新进展做了补充)为样本,经NVivo11软件研究发现,城市社区以协商共治为整体目标导向,形成了多主体参与、资源整合共享的治理格局,发展出了多样化的治理实践方式。从共生行为模式的四个核心变量来看,城市社区生成了丰富的治理主体,这些主体发起了多样化的共治活动,活动中的物质信息呈多方多向流动,最终导向了驻区组织的非同步化发展,由此可见,此阶段的城市社区共生行为模式属于非对称性互惠共生。在中国城市社区持续发展的过程中,“问题”似乎始终未曾远离。每一次新实践在解决旧问题的同时也会伴随着新问题的产生,而新问题又成为了实践再次创新的动力。目前,非对称互惠共生的城市社区实践面临诸多问题,对称互惠共生是其进化方向。从非对称互惠共生到对称互惠共生的发展需要实现共生单元、共生界面与共生条件的多重转变,对称互惠共生的理想固然美好,但这一转变过程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基于当下的城市社区实践现状,结合实践所面临的问题,中国城市社区要想完成这一转变,首先需要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治理要素的充分发展与深度融合。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衷是强化政府对内部层级部门间网络的管理能力。城市社区治理要素发展的实质是社区内公私合作程度的提升与基层党政部门对公私合作网络管理能力的提高。在学者斯蒂芬·戈德史密斯和威廉·D.埃格斯的语境下,公私合作程度与网络管理能力是理解网络化治理的两个维度。对比理论植根的实践来看,中国城市社区与美国社会的发展规律有异曲同工之处。有鉴于此,本文提出网络化治理是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治理要素双维度发展的最终指向,是城市社区进一步发展的目标。共生理论认为,动力与阻力是影响共生关系进化的两个重要因素,要想推动共生关系发展必须提升动力,消解阻力。网络化治理是城市社区实现对称互惠共生理想状态的技术工具,形塑网络化治理的动力同时也是推动主体增容(共生单元)、强化组织互动(共生界面)、加速物质信息流动(共生条件)之力;阻力则主要是由社区组织的互动方式(共生界面)与组织性质(共生单元)决定的。研究发现,动力因素主要有三个:党政领导力、利益驱动力和科技支撑力。这些动力并非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影响共同发挥作用的。单一治理网络可以由多种动力来形成,但通常只有一种动力在发挥主导作用。综合比较前面所有的样本社区及笔者所调研的其他社区,笔者发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城建社区的动力因素最为全面,且已初步推进了网络化治理建设。以城建社区为例,本文从实践层面剖析了这些动力因素导向网络化治理的运作过程。此外,本文以形塑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系统的“向心力”中的最高施力方(基层党组织)领导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中的“离心力”为例,剖析了形塑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系统的内在张力。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动力与阻力明晰之后,当务之急就是要找寻强化动力、消解阻力之方法。价值冲突是主体间张力背后更深层次原因。价值理念是影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根本因素。共生(共生除可以是一种主体间形态外,还可以是组织行为的先导,即价值)是人类社会的原价值,是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价值理念。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是以社区非对称性互惠共生行为模式为基点的,所以前者的实施路径也是后者的发展路径,换言之,共生单元、共生界面和共生条件三个共生行为模式的核心要素(“成果配置”是共生关系最终呈现出的结果)也是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实施路径的基本面向。有鉴于此,本文从共生价值体系(价值理念)、治理组织建设(共生单元)、治理行动选择(共生界面)和科学技术支撑(共生条件)四个方面探寻了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实施路径。
谭文邦[2](2021)在《新发展阶段提升国家治理效能路径探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关系到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关系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十九届五中全会又把“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作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可见,探究新发展阶段国家治理效能提升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论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从概念界定、理论构建、现实困境以及实践路径对提升国家治理效能问题进行深入的比较、分析、阐释、论证,旨在回答国家治理效能“是什么”、“为什么”、“有何趋势”“有何问题”,新发展阶段提升国家治理效能“怎么做”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第一部分探析国家治理效能的基本概念和时代内涵,主要解决国家治理效能“是什么”的问题。从基本定义出发,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国家治理效能:一是要实现国家治理效能必须要有目标的正确性;二是要实现国家治理效能还需要国家治理手段或者方式的合理性。国家治理在新发展阶段只有为大多数人谋幸福才能体现目标正确性,只有实现过程民主化、程序法治化才能体现手段合理性。国家治理效能与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存在辩证关系,国家治理体系为国家治理效能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目标指引和价值基础,为国家治理效能的实现提供了基本的规范;国家治理能力则为国家治理效能实现提供动能,既提供了协调力和凝聚力,又提供了创新力和发展力,还提供了意志力与执行力。第二部分主要阐述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的发展逻辑,从理论上揭示新中国成立以来取得的国家治理效能的内在逻辑,并在此基础上阐明新发展阶段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理论指导和根本遵循。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治理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的缘起,遵从了“具体——抽象——具体”的思维发展规律;列宁对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有了初步的实践,探索出许多切实可行的治国理政的具体措施;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的超越,实现了对传统国家治理理论的时代超越,对西方国家治理理论的阶级超越,对苏联国家治理理论的模式超越,实现了价值与真理的统一。第三部分主要阐明国家治理效能实现的历史逻辑,目的是总结历史经验,揭示历史规律,把握历史发展趋势,探寻新发展阶段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历史密码。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国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体系,国家治理效能初步显现;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对国家治理体系作出深刻调整,实现了治理取向的转变,国家治理效能逐步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国家制度“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国家治理效能得到充分激发。第四部分揭示新发展阶段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现实困境。这些问题包括:国家治理的根本领导制度与时代要求在存在差距、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还“不够成熟、不够完善”、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主体结构的制约和挑战、制度执行的软环境尚未完全形成等等。深入发掘这些问题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为新发展阶段提升国家治理效能提供问题导向,是解决困境的根本出路。第五部分阐明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实践路径,解决“怎么办”的问题。国家治理效能的理论逻辑为我们揭示了内在规律,历史逻辑提供了经验启示并揭示了“中国奇迹”的“制度密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发现的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现实困境则树立了解决问题的目标导向。因此,新发展阶段要提升国家治理效能,要把坚持和完善根本领导制度作为政治基础,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作为制度保障,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方式,优化治理主体结构为提升国家治理效能提供新动能,把构造制度执行的良好环境作为关键环节,在此基础上实现国家治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目的与方式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结构与功能的统一,最终达到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目标。
张玉玲[3](2021)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历经百年而初心如始,根本原因就在于其始终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不断提高全党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如何破解“历史周期律”,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拒腐防变的新路,一直是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就是中国共产党成功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实践总结和理论概括。它是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本源、传承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和显着优势的监督体系,是能够保持拥有9000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始终具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在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以宏观的历史视野,推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整体性研究,仍是该领域研究的薄弱环节。本文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基本的理论基础,以逐一回答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中国“为什么”会形成独具特色的权力监督体系,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怎样形成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坚持和巩固的优势是什么,应该完善和发展的短板是什么等基本问题为逻辑主线,渐次展开本文的研究与论述。本文总体结构包括三部分:引言、正文、结语。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依据与研究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研究思路与方法、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论文正文部分由六章内容构成,分别概述如下:第一章主要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和结构模式。分别从基本概念界定、十大要素的梳理整合和“多维立体协同”监督模式及其特点三个方面,从宏观上解读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第二章主要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逻辑。分别阐释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为谁监督”,厘清监督主体、强化问责——“谁来监督”,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重点——“监督什么”,从内容逻辑视角解读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第三章主要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的思想探源。本文认为对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思想的理论本源的坚守、对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监督思想精神内核的继承创新、对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的秉承、对西方国家权力监督思想的域外借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重要的思想来源。分别从理论维度、实践维度、历史维度、世界维度,分析回答中国为什么会形成独具特色的权力监督体系。第四章主要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首先,依据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脉络,分三个阶段梳理其发展历程:一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初期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创立与撤销(1949-1978);二是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全面恢复与发展(1978-2012);三是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体系化创新(2012——)。其次,总结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和国家体系建设的五个方面的基本经验: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必须坚持党内监督、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协同发展,必须坚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分别从发展历程和基本经验两个方面,阐释回答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怎样形成的。第五章主要凝炼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与现实贡献。首先,通过古今中外权力监督体系的比较,凝炼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显着优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优势,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优势,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优势,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优势。其次,基于显着优势分析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方面的现实贡献:理论维度——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发展,历史维度——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新超越,实践维度——党和国家自我革命的新阶段,世界维度——腐败治理的中国经验。从显着优势和现实贡献两个方面,回答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坚持和巩固的优势是什么。第六章主要剖析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和完善对策。本文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成果颇丰,但当前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党和国家监督制度逐渐成熟定型,仍然面临三个方面的现实挑战:一是党内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性有待提升;二是党内监督的短板——“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有待加强;三是社会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健全。基于对现实挑战的剖析,本文提出新时代应对现实挑战、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三条对策:一是完善协同监督机制,增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协同性;二是多管齐下,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三是固本强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制机制。分别从现实挑战和完善对策两个方面,回答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完善和发展的薄弱环节是什么。结语部分是对全文观点的宏观提炼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的未来展望。本文基于以上六章内容的研究,得出如下三点结论:第一,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彻底胜利的必由之路。第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的“制度密码”。第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管住公权力”的“中国智慧”。笔者认为,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纵深推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研究,协同监督机制研究,权力配置、运行和制约机制研究,以及关于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理论阐释,将成为该领域研究的重点方向。
梅士伟[4](2020)在《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高等教育通过人力资本增值而为现代社会提供强大的发展内驱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历经建国以来7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40多年的革新,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教系统。然而,由于高等学校(本论文研究对象限定为我国公办高等学校)外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市场参与机制不规范、社会公众参与不充分,内部治理结构失衡、主体道德行为失范、权力监督体系不完善,致使高校腐败易发频发,关键领域问题凸显,大案要案警钟不断,窝案串案时有发生,制约大学的教育教学、学术创造、服务社会、文化赓续使命,消解其学术本质和公益属性,弱化其道德标高和社会公信力,迟滞“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建设步伐。高校腐败问题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折射出现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已无法满足党和国家及社会公众的需要。因而,优化高校腐败治理机制,是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连带,是“办好人民满意高等教育”的价值依归,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结构转向。我国现行高校腐败治理主要基于政府作为高校举办者的地位,通过执政党和政府及作为其政治属性延伸的高校党委行使腐败治理权力,对高校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的行使者实施控制、监督、惩治,保证高校权力结构的合理化与权力运行的规范化,达到以权力监督权力的治理目标。而从高等教育发展来看,高校办学资金来源日益多样化,多元利益相关者愈来愈迫切地要求与政府主体共同参与高校腐败治理。在治理理论的引导下,处理多元利益主体对高校的利益诉求,进一步优化高校腐败治理机制,成为高校反腐倡廉的“新边疆”。因而,本文基于治理理论与机制设计理论,以高校腐败治理机制为研究对象,围绕“高校腐败的表现样态与成因机理”“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理论框架与历史变迁”“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内容结构与绩效评价”“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内生问题与优化建议”的思路展开研究。首先,对治理理论、机制设计理论进行理论阐释,揭示高校腐败治理机制是“动力系统、控权逻辑、规则供给、行动框架”的统一,进而厘清各要素的实质内涵。通过治理系统的外部情境和内部环境解构治理动力,通过权力监督、制约与惩治的合理性、有效性分析控权逻辑,通过规则体系与规则生成阐释规则供给,通过合法性逻辑下的结构化行动、工具性逻辑下的专项式整治与情境性逻辑下的参与式合作梳理行动框架,从学理层面理清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内涵。随后,对高校腐败治理的演进历程进行考察。按照时间序列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高校反腐败工作历史划分为五个阶段,并梳理出每个阶段治理机制的主要特征。(1)1949-1978年,以思想改造为核心,以运动式批判为主导;(2)1978-1989年,以纠正行风为特征,以整风式拒腐为主导;(3)1989-2002年,以遏制寻租为基础,以专项式打击为主导;(4)2002-2012年,以体系建设为中心,以系统化惩防为主导;(5)2012至今,以顶层设计为重点,以制度化治本为主导。在此基础上,总结出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演进逻辑:动力系统---从权威驱动向改革驱动转变,控权逻辑---从权力监督向“监督-制约”均衡转变,规则供给---从强制供给向协商供给转变,行动框架---从运动式向专项式和制度化转变。再次,运用质性研究方法中的扎根理论,高度关注高校教职员工对高校腐败治理的心理感知,通过半结构化访谈与三级编码方法梳理出目前高校腐败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两种具体机制: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并分别探讨两类机制的具体构成,包括科层治理机制所涵盖的控制、监督、惩治、制度建设、问责,以及网络治理机制所涵盖的信任、合作、制约、技术创新、文化惯例等要素的确切内涵,从而系统构建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结构模型。复次,鉴于高校腐败治理的实践性,运用量化研究方法,进一步分析高校腐败治理中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之间的交互作用,及其对治理绩效的影响。遵循“网络治理机制---科层治理机制---腐败治理绩效”的主体关系,经由理论探讨和实证分析得出我国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应然样态,即高校腐败治理的完整运行体系应当是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的整合体。最后,结合高校腐败治理机制过程的演进分析,在量化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高校腐败治理机制面临的运行困境,一是机制目标的导向性在内外碰撞中被消解,二是机制主体的协调性在制度形塑中被弱化,三是机制运行的合法性在现实安排中被割裂。据此,从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整合与互动的角度,提出优化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建议。一是重塑行动者的主体性,二是提升治理动力的集成性,三是强化治理过程的协同性,四是重点强化问责、技术创新、制度建设。研究中国高校腐败治理机制问题,在目前来看只是一个开始。本文运用治理理论和机制设计理论的框架,来探讨和设计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运行体系,具有一定的探索性。一是立足治理理论视角来探讨中国高校腐败控制问题,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二是基于扎根理论方法,从高校腐败研究的制度、体制层面深入到高校腐败治理的具体机制,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三是统合质性与量化研究方法,剖析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结构模型与绩效水平,提出优化建议,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价值。
吴昌蓉[5](2020)在《论舆论对防卫定性的影响》文中提出近两年,舆论影响热点案件防卫定性的现象十分突出,昆山案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在舆论热切关注下,昆山案与非热点防卫案件相比在办案速度、办案模式、说理方式和司法结果上都出现了很大不同。受该案影响,一大批防卫案件重新进入公众视线,成为舆论热点。影响热点案件防卫定性的舆论大多数来源于网络,表现形式为语言、文字或视频,其主要内容是呼吁司法机关正确适用正当防卫,保障国民防卫权。舆论影响防卫定性的现象可以从三个层面进行解读:从个案层面来看,热点防卫案件舆论可能导致同一案件中司法机关前后态度发生转变。从整体防卫类案件的刑事司法层面来看,热点防卫案件正当防卫认定比例大大高于非热点防卫案件,热点防卫案件司法组织过程、司法结果与非热点防卫案件均存在很大差异。从正当防卫制度发展层面来看,舆论关切使司法机关正视正当防卫适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明确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和见义勇为相关纠纷的法律适用标准带来契机。影响防卫性质认定的舆论产生的内在动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热点防卫案件往往出现死亡、重伤的严重结果,加之此类案件中司法人员自由裁量空间较大,引起社会公众警惕。二、社会公众同情、声援案件中的弱势群体。三、司法机关防卫认定理念与一般人生活经验相背离。先进的网络传播技术为舆论提供信息来源、观点快速表达、分享的渠道以及容纳多人讨论、互动的“场域”。社会公众将对安全、正义、平等的诉求和疑虑聚焦投射到个案中,聚集强大的舆论影响力。舆论影响力形成之后,直接影响司法人员的先行预判,或通过专家学者、权力部门间接向司法部门施压发挥作用。分析舆论影响防卫定性的内在机理,有以下三种可能性:一、舆论影响力使司法人员视角由理性的局外人转变为防卫人视角,由事后判断转变为行为时判断。防卫认定时,社会一般认知,防卫人紧张、害怕等心理因素被纳入考量。二、舆论影响力使司法人员对防卫定性的功能定位由纠纷解决转向权利保障,强化规范判断,坚定司法人员严守立法的理念。三、舆论关切使防卫人“势力”与检方达到平衡,促使审判人员公正评判。面对社会舆论对防卫定性的影响,司法裁判的目标是追求法理、事理、情理的和谐统一。首先,应当严格遵守立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仔细调查研究,在法律范围内解决问题。可以寻求专家帮助,强化法律释析。第二、应当参考舆论中的合理建议,增加司法裁判的现实性、合理性。回应公众舆论关切的同时,司法人员需要去伪存真,抵制偏颇,辨别公众心目中真正的“正义”。第三、法机关应当主动加强司法公开的力度,增加司法透明度,让社会公众最大程度了解司法过程细节,揭开司法神秘面纱,重建防卫定性司法公信力。
王国龙[6](2020)在《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研究》文中认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而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必须在“依规治党”上做文章、下功夫。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依规治党,这是新时代提升中国共产党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应有之义和基本进路。考察国内外学术界关于依规治党相关研究,虽然党的十八大之前有了初步研究,但关于依规治党主要问题的研究却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断涌现,并取得了相当丰富的成果。但我们还应看到:研究主要集中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依规治党,对改革开放以前、特别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探索时期的党的规矩意识以及演变史缺乏应有的全面系统的梳理,从中国共产党近百年历史发展的宏大视野下分析依规治党历史经验的成果还不多见;过去的研究视角相对单一,缺少时代化的视野,缺乏对不同时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比较研究。这就为我们从整体性视角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进行系统梳理、历史经验进行全面总结提供了学术研究空间。本文紧紧抓住“依规治党”这一核心概念,按照“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怎么做”的基本逻辑,系统梳理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在此基础上,努力做到加强从党近百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基本经验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研究。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经验的学术研究,在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马克思主义根本方法的基础上,本文还尝试运用文献研读法、比较研究法、调查研究与典型案例分析法等方法,按照“四个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历史与现实结合、整体与个体结合、归纳与演绎结合)的基本原则,系统梳理近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结合其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深刻阐明依规治党在中国共产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革命党到执政党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发挥的关键性作用。围绕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经验这一研究主题,本课题研究确定了基本逻辑思路和价值导向:分析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在历史发展阶段过程中的基本内容、开展依规治党的基本形式、依规治党在当时所起到的作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经验的分析与借鉴,阐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主要着力点,为新时代政党治理视域下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提供理论支撑和对策建议。着力厘清依规治党的基本问题,构建研究依规治党的分析框架,这是本课题研究的首要问题。文章认为,明确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科学内涵,是展开依规治党研究的逻辑起点,也是把握依规治党内在机理的客观前提,更是完善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文章始于对依规治党的基本内涵进行界定,分析其本质、基本特性及与依规治党相关命题的三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依规治党的主体、客体、介体、环体等要素构成,分析依规治党的价值意义,为进一步考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发展历程以及新时代进一步加强依规治党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从整体上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进行历史考察,这是分析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基本经验的前提条件。依规治党是中国共产党按照党的规矩进行自身治理的一个过程,是时代和实践的产物。考察依规治党的历史进程,必须结合党所处的特殊时代背景、肩负的特殊历史使命来进行。文章依据不同历史时期客观实践的变化和发展,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发展历程主要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依规治党(1921-1949)、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依规治党(1949-1978)、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依规治党(1978-2012)以及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依规治党(2012-)四个阶段。通过这四个阶段的划分,更好地了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实践活动,更加清晰认识和科学把握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在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的过程中,提出了“五个相结合”的基本经验分析逻辑理路,为进一步详细考察依规治党历史经验提供了基本遵循。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制度治党和思想建党的理论与实践,得出思想建党是依规治党的重要基础、制度治党是依规治党的基本保障之结论。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良性互动的关节点在于:必须坚持人民中心以促进群众利益实现;牢记党的使命以推动民族复兴实现;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实现党的整体发展。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依规治党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的理论与实践,认识到党的规矩内容是依规治党的内在本质、党的规矩形式是依规治党的外在表现。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良性互动的关节点在于:在内容建设中丰富完善党规体系;在形式规范中增强党规辨识度;坚持成文党规和传统惯例的互动衔接;把握党规内容建设和形式规范的实践性。坚持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科学立规和严格执规的理论与实践,得出科学立规是依规治党的必要前提、严格执规是依规治党的关键所在之结论。坚持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相结合的关节点在于:必须坚决维护党章的根本地位和最高权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法规清理是依规治党的重要环节;坚持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协调衔接。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的理论与实践,认识到抓住“关键少数”是依规治党的重点、引领“最大多数”是依规治党的基础。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相结合的关节点在于:发挥领导干部“关键作用”;凝聚普通党员“最大合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的理论与实践,认识到党内监督是依规治党的本质要求、外部监督是依规治党的重要保障。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关节点在于:严格党内监督以夯实党规监督之基;丰富外部监督以拓展党规监督之维;以维护党规权威确保党规监督效果;积极培育监督文化以增强监督意识。进入新时代,国内外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面临着中国法治道路日益坚定、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政党领导力量不断增强等方面的新机遇,同时面临着部分党员规矩意识不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健全、部分党内法规执行不到位等方面的新挑战。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新时代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建设必须以古鉴今、以史资政,在汲取历史经验中开启依规治党新征程。新时代加强依规治党,需要从以下六个方面着力:以思想建党厚植依规治党思想根基;在制定与执行中完善党的规矩体系;以法治能力提升增强党员主体作用;在党内外监督中健全党的监督体系;以规矩权威为依规治党提供政治保证;以规矩信仰为依规治党提供文化氛围。
张雨晴[7](2020)在《回应性立法探析》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中国社会由单一转变为多元。目前中国形成了多元的社会分层,社会各阶层的公众对社会发展有着不同的期望,从而形成了多元主体、多元利益共存的全新局面。社会的同质性减弱,异质性不断增强,不同社会阶层的多元利益都涌现出来。伴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一些个案、突发性事件在媒体、公众的助力下,演变为广受关注的公共事件,并造成了立法回应的现象。在公共事件推动法律制度变迁、体现民意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弊端。本文通过对回应性立法的全面研究,探析实践中的立法回应现象,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出发,研究回应性立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之策。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立法回应公共事件的现象出发,引出本文研究的主题。通过学界的争议来分析这一现象的基本界定,并将这种现象界定为回应性立法。然后分析这种现象发生的三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改革开放后社会多元主体、多元利益并存,人们的制度需求也越来越多元化;第二个原因是正规渠道社会参与机制不完善,尽管目前我国拓宽了公众参与的渠道,但对这些渠道依然不能充分保障公民参与到立法中来;第三个原因是网络公共领域的出现为公众参与提供了新的平台,促使公众形成一致行动,从而推动制度的变革。第二部分首先从福柯的话语权力理论出发,分析公共事件中的公共舆论是如何成功影响立法议程,从而阐述回应性立法的作用机制。其次分析立法机关的这种立法回应是一种有选择性的回应,而不是全面回应任何热点事件。之后再根据多源流理论探讨这种选择性回应的标准。最后从实证出发,研究实践中立法回应的状况,并从立法回应主体、回应领域、回应形式三个方面进行实证研究。第三部分本文从正反两个方面出发,分析回应性立法的利弊。从回应性立法的积极意义来说,回应性立法体现立法对民意的回应、突破制度回应的滞后状态、推动国家与社会的互动;从回应性立法的潜在危机来说,回应性立法可能造成立法功能定位的偏失、立法决策效果偏差,并且损害法律的稳定性。第四部分讨论回应性立法的应对之策,主要从立法机构的能力、民主的立法程序、理性的立法技术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从立法机构能力而言,主要是阐述如何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能力;从立法程序民主而言,主要从公众参与立法来分析;从立法技术而言,主要从专家参与立法、成本效益分析两个方面来分析。以期这些措施能够提高回应性立法的民主与科学。
杨益航[8](2020)在《论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之关系》文中指出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之关系是当前法学界和新闻传播界共同研究的重要课题。构建和谐的司法与媒体关系能够有效推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促进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司法环境。其内涵基于司法公开,是把司法权置于公众视野内,让公众了解司法,让司法裁判经得起检验的制度安排。此研究的实际意义却远不至此,和谐的司法与媒体关系可以使司法理念深入人心,厚植法治根基,树立司法权威,进而在全社会营造尊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氛围。司法与媒体之间关系十分复杂,司法可以对媒体进行制约,媒体也可以对司法进行监督,同时二者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如何在维护共同价值的基础上找到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的平衡点,怎样构建司法与媒体良性互动、相生相长的和谐关系是国内外各相关领域努力的方向。本文从当前司法活动与媒体报道之间的价值目标出发,梳理了国内外在应对涉法新闻报道方面的实践和发展,就典型问题进行了初步阐释,并在理论的基础上以比较法研究的方式对国内外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研判,探讨在应对热点案件和舆情中的一般和特殊情况及应对方法,从发展角度对新媒体环境下的新挑战和新问题初步分析,倡导建立和谐有序的司法与媒体互动关系。全文共六章十六万字,主要内容如下:首先,从概念入手分析司法公正原则和媒体新闻报道的特点,从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理论来分析媒体参与司法活动的正当性,并在此基础上就二者之间的共同价值追求和不同的工作方式进行对比,指出实践中的冲突和难点。聚焦司法公开,从审前和审判公开分析媒体报道在不同阶段介入的特点和难点,就媒体报道对司法公开的价值和当前实践中存在的冲突进行深入分析,同时就例外原则进行初步探讨。通过近年来国内的热点案例分析司法与媒体关系的不同特点。以呼格吉勒图案、赵作海案分析媒体报道在纠正冤假错案方面的作用;以药家鑫案分析舆论压力对审判工作的影响;以于欢案分析新闻舆论促成司法系统自我纠偏的可行性;以张扣扣案分析新媒体时代复杂舆论环境对司法工作的新机遇新挑战。以比较法视角分析美国、英国和欧洲大陆国家处理新闻报道与司法关系的做法和特点,列举了包括对言论自由、庭审公开、保密制度、隐私权等领域的规定和办法,总结规律性特征,以及为改善国内工作带来的启示。对目前包括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在内的信息技术前沿发展和传播环境深刻变革做了简要分析,同时从涉法新闻报道角度对这些新技术可能带来的影响做了前瞻性预判,并针对公共领域和被遗忘权等新媒体环境下愈发突出的问题做了专题研究。最后,从改善司法与媒体报道关系的角度切入,根据前文研究从司法与媒体合作基础、共同任务、有效做法等方面提出构建司法与媒体和谐关系的意见建议。此外还就确立和完善媒体与司法良性互动关系的思路、依法规制司法与媒体报道关系、依法规制司法与新闻的关系等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武文斌[9](2020)在《媒介与司法的博弈 ——我国媒介审判现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研究采用QCA定性比较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研究了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研究了社会事件中何种类型的事件容易诱发媒介审判,第二部分研究了媒介审判案件中,媒介诉求对司法审判的效果,即具备何种要素的案件使得媒体介入的效果较大,第三部分运用案例分析法进行媒介审判案例分析及媒体报道分析,提出媒体报道的改进策略。首先,在引发媒介审判的新闻事件类型研究中,研究发现当社会事件满足以下三条路径时,新闻事件容易诱发媒介审判:敏感身份信息+无强弱阶级对抗+特殊情节+事实清楚;政府事务+敏感身份信息+无阶级对抗+事实清楚;政府事务+敏感身份信息+无强弱阶级对抗+特殊情节。其中,敏感身份信息和特殊情节是关键因素。当社会事件满足以上三条路径时,政府应当及时进行舆情疏导,增加信息发布,对网络舆情和媒体进行适当管控,及时控制舆情演变发展。其次,在媒体诉求介入司法审判的效果研究中,研究发现当媒介审判案件满足以下三条路径时,媒体对司法施加较大影响:重罪倾向+政府事务;政府事务+犯案者强势群体;媒体关注犯案者+民间事务+受害者社会地位高。其中与政府相关的事务和涉及强弱阶层的案件,媒体对司法有较大影响,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最后,在媒介审判的典型案例研究中,从伦理道德、司法程序、涉官涉富、弱势群体受审案件、审判结果与民众预期悬殊案件五方面具体进行案例分析及媒体报道分析,发现媒介审判案件中的媒介报道呈现煽情化、过度推断、报道倾向明显等失范情况,并提出法制新闻中新闻报道的纠正。自媒体和社交媒体的发展使得传播者不再是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新闻机构,新媒体时代社会传播结构决定了媒介审判是不可避免的。本研究虽未证明权力的公开介入是司法顺从媒介的充分条件,但是,权力介入仍然会对司法审判产生影响,为了保持审判的公正性,外部权力应谨慎介入案件审判,避免其损害司法公正。当社会事件涉及到敏感身份信息和特殊情节时,政府加强舆情疏导。在媒体诉求介入司法审判的效果研究得出的覆盖率较高的路径中,与政府有关的事务和涉及社会阶层差异的事务是突出矛盾,也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同时,新媒体时代的信息流转机制也对司法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媒介审判一直以来都是媒介与司法共同面对的难题,二者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才能最大化保证法治社会的有序发展。
王永杰[10](2020)在《司法裁判中的民意安置》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民意与司法并非新话题,而是在新时代有了新的表现形式。一方面,民意介入司法已成事实,观察民众对司法案件的介入,从孙小果案被揭发,当年违规判决、减刑遭披露,一批“保护伞”被公诉;到王浪“反杀”案、于欢案等,民众对正当防卫的积极讨论;再到吸烟被劝猝死案一审判决引发的民众关于“劝不劝”的探讨;以及追逃逸者致死案中关于“追不追”的思考等系列案件中,我们能够发现民意表达整体上推动了司法公正。另一方面,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同时,带动了利益格局的调整,以及经济体制的变革,而这一切又使得新事物、新问题层出不穷;但是,立法民意因受制于当时的社会经济、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等因素,致使其在面对新问题时束手无策,此时,涉案民意就不应再被人们所忽视。因此,如何安置民意,即如何将民意程序性输入到司法裁判中便成为当代学者应当思考的话题。首先,对“民意”进行相关阐述。关于“民意”的概念界定是一件十分困难的工作,在国外,学者们所下定义不下13种;在国内亦远超过10种。民意的研究最早起源于西方国家,本文在对国内外学者的几种代表性观点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分别从主体、客体、本体等方面分别对“民意”一词进行了分析,认为所谓“民意”,是个人围绕某一议题表达出的意见、态度,而这一议题既可能涉及某种社会现象,亦可能与某个事件、某项政策有关。因为一方面,除非进行全民表决,否则很难对“大多数人”进行准确判断;另一方面,多元丰富的价值观作已成为现代社会的标志,而通常情况下,观点是否主流以及影响力强弱,与主张该观点的人数的多寡并无决定性关系,关键在于主张该观点的群体在社会中的地位与能力。因此,民意的主体既可能是多数人,也可能是少数人甚至个体。文章对民意与公意、舆论、舆情进行了概念辨析,并对民意的相关分类进行了简单阐述,意在让读者对“民意”一词有更加清晰地认识。如今互联网迅猛发展,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民意除具有不理性、不稳定性等传统特征外,亦结合时代产生出了新的特质——表达载体更加多元,作为公众参与政治之新方式,民意演变愈发碎片化,规则意识成为争议制高点。其次,本文以2017年到2019年三年间民众所关注的司法案件为研究样本,旨在发现民众所关注的司法案件类型及其特点。通过样本分析可以发现,虽然民众每年所关注的司法案件只是法院每年审结案件中的冰山一角,然而从2017年到2019年的数据来看,民众所关注的司法案件本身的绝对数量在成倍增长,从其增长趋势以及所造成了社会影响性来看,无论是实务工作者亦或是理论研究者,都不能小觑这部分总体占比小的案件。权贵身份案件、道德冲突案件一直以来都是民众关注的焦点;而近年来未成年人案件,包括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案件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其关注度迅猛上升;突发公共安全案件亦成为近年民众讨论的热点,例如食品安全、抢夺方向盘、高空抛物以及随机杀人等等;此外,在互联网基础上产生的新生事物所涉案件,毫无疑问地也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的热点话题,例如浙江乐清滴滴顺风车杀人案、“e租宝”非法集资案、第一例组织刷单入刑案等等。而当前述几类案件存在融合时,民众的关注度更是高涨,如新城董事长猥亵儿童案,权贵身份和涉未成年人两个因素,使得该案一经披露,民众顿时就炸了锅。通过分析前述民众所关注的案件能够发现,这些案件或存在违规判决、减刑,或存在案件判决畸轻、畸重,或包含法情理冲突。再次,民意并不能作为司法裁判的正当化理由。在司法裁判过程中,能作为裁判大前提的理由只能是正当化理由。通过正当化理由进行裁判,不仅能够实现发现裁判结果这一目的,而且还能使得裁判结果具有正当性。这是有正当化理由所具有的特性所决定的。一个行动理由之所以能成为正当化理由,或者满足了道德优点;或者在道德分歧时,能克服此种分歧而成为稳固的讨论基础。就民意本身来看,它并不必然具有道德优点:一方面,民意并不一定是好的意见、态度,例如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男女同工不同酬;另一方面,虽然存在部分民意是“好”的意见、态度之情形,然而该民意原本就是一个符合道德优点的好意见、态度,并非因为民众认同才使它具备这一特性。其次,民意也不符合第二点要求。民意的形成过程是不稳定的,其内容本身亦不稳定,因此,它无法担任法律推理过程中稳定的前提。这就使得民意无法如法律般成为正当化理由,发挥出正当化能力。然而通过前文的样本分析可以发现,民意对于司法裁判而言有其独立的价值,它能推动了部分案件的立案、审判程序,能使案件的处理结果更趋合理、公正,能使诉讼程序朝着更公开、公正的方向发展。总的来说,总的来说,民意表达整体上推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因此,如何充分发挥出民意的这份积极作用,使之程序性输入司法裁判成为当前考虑的问题。最后,文章提出司法裁判安置民意的具体路径。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代表群众,它作为“人民当家做主”的象征,在新中国成立后得到了党政部门的一致重视,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障。该制度一路曲折前行,存在的问题亦不断涌现,如全国性法律缺失、“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等。为解决这些问题2015年4月全国50家试点法院开始了为期三年的试点改革,并于2018年4月27日顺利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实质性参审,该法规定人民陪审员在七人合议庭下事实审与法律审的区分,即就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但对法律适用问题只有发言权而无表决权。然而在理论上事实审与法律审水乳交融,难以区分;在实践中具体操作方式至今亦未能统一,处于“摸着石头过河”阶段。文章在探索域外经验及50家试点法院三年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建议制定事实认定规则,制作类案清单,并完善配套机制——法官指示制度。美国的法庭之友制度在凝练民意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民意程序性输入司法裁判提供了良好平台。回顾我国司法制度与现象,诸如专家意见书、鉴定意见、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等在设计理念上与美国法庭之友制度极为相似,因此发现这些现象或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的不足并加以完善是实现民意程序性输入司法裁判的良好措施。
二、2003政府法治十大热点(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3政府法治十大热点(论文提纲范文)
(1)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以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关注热点的社区管理研究 |
(二)以社区网络化治理为前沿议题的社区治理研究 |
(三)社区由网格化管理向网络化治理的发展研究 |
(四)共生理论的发展及其应用研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城市社区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 |
(三)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 |
(四)共生 |
二、理论基础 |
(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 |
(二)治理理论 |
(三)共生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同质下延: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兴起 |
一、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缘起 |
(一)城市社区管理的初始历程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创形态(2004) |
(三)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步成长(2005-2012) |
二、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同质化下延分析 |
(一)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主体多数属于体制内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资源主要来自于政府 |
(三)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运行推进了政策执行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成效与限度 |
(一)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成效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限度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偏利共生:网格化管理强化与治理主体培育 |
一、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新探(2012 年末-2015) |
(一)2013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减负增效 |
(二)2014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三社联动 |
(三)2015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政社互动 |
(四)2013-2015 年城市社区新实践的总特征 |
二、中国城市社区偏利共生行为模式研判 |
(一)共生单元具备:少量的异质治理主体存在 |
(二)共生界面生成:党政主导的相关项目设立 |
(三)共生条件满足:单向为主的物质信息交流 |
(四)共生成果配置:非政府主体增殖能力提升 |
三、中国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成果与困境 |
(一)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成果 |
(二)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困境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非对称互惠共生:网格化管理新突破与治理要素新发展 |
一、近年来中国城市社区的新实践(2016-至今) |
(一)近年来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新突破 |
(二)近年来城市社区治理要素的新发展 |
(三)近年来城市社区新实践的整体特征 |
二、中国城市社区非对称互惠共生行为模式剖释 |
(一)共生单元具备:丰富的治理主体生成 |
(二)共生界面生成:多方发起的活动开展 |
(三)共生条件满足:多向的物质信息交流 |
(四)共生成果配置:组织间非同步性进化 |
三、近年来中国城市社区实践的收效与问题 |
(一)近年来城市社区实践的收效 |
(二)近年来城市社区实践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导向对称互惠共生:城市社区前行的目标、动力与阻力 |
一、网络化治理:中国城市社区进一步发展的目标 |
(一)对称互惠共生:城市社区发展的理想状态 |
(二)网络化治理:实现理想状态的工具设计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系统结构 |
(四)网络化治理系统结构建构的基础条件 |
二、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动力 |
(一)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党政领导力 |
(二)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利益驱动力 |
(三)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科技支撑力 |
三、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阻力 |
(一)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中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 |
(二)目标和利益冲突下委托代理关系的内在张力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实现路径 |
一、共生: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价值理念 |
(一)价值冲突是主体间张力背后更深层次原因 |
(二)价值理念是影响城市社区治理的根本因素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共生价值体系 |
二、丰富共生主体: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组织建设 |
(一)在双向需求导向下,选择刚性约束 |
(二)在目标需求导向下,采用弹性约束 |
(三)在利益需求导向下,实施有效激励 |
三、完善共生界面: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行动选择 |
(一)以协商为基础,形成主体间的共识共信 |
(二)以共治为主线,强化主体间的共担共监 |
(三)以共享为旨归,推动全主体的双维进化 |
四、优化共生条件: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技术支撑 |
(一)以用户为中心,建设治理网络平台 |
(二)以平台为依托,联通社区治理主体 |
(三)以问题为导向,健全运行保障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新发展阶段提升国家治理效能路径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缘由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对已有研究的述评 |
三、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
(一)研究的理论意义 |
(二)研究的现实意义 |
四、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点和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治理效能的概念辨析与时代内涵 |
一、国家治理效能的基本概念 |
(一)国家治理的概念 |
(二)效能的定义 |
(三)国家治理效能的概念 |
二、新发展阶段的特征及其对国家治理的新要求 |
(一)新发展阶段的时代特征 |
(二)国家治理效能目标正确性的时代要求 |
(三)国家治理效能手段合理性的时代要求 |
三、国家治理效能与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的辩证关系 |
(一)国家治理体系为国家治理效能实现提供规范 |
(二)国家治理能力为国家治理效能实现提供动能 |
第二章 国家治理效能实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治理思想: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的缘起 |
(一)从具体事件出发:《莱茵报》时期对国家治理问题的初步探讨 |
(二)从具体到抽象: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视野下的国家治理问题 |
(三)从抽象到具体的升华:政治经济学着作中蕴含的国家治理思想 |
二、列宁的国家治理理论: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的实践与探索 |
(一)把发展生产力作为国家治理的首要任务 |
(二)把是否符合实际作为制定国家制度的出发点 |
(三)把能否实际执行作为制定国家制度的落脚点 |
三、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理论: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思想的超越 |
(一)对传统国家治理理论的时代超越 |
(二)对西方国家治理理论的阶级超越 |
(三)对苏联国家治理理论的模式超越 |
(四)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理论是价值与真理的统一 |
第三章 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的历史发展逻辑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对制度建设的艰辛探索及其历史遗产 |
(一)“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初步探索国家政治制度 |
(二)“节制资本,平均地权”,初步探索国家经济制度 |
(三)建立一个“文明先进的中国”,初步探索国家文化制度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国家治理体系的奠基和治理效能初步显现 |
(一)走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国家治理道路 |
(二)把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作为国家治理的主要抓手 |
(三)初步建立国家制度体系 |
三、改革开放新时期国家治理体系的调整和治理效能逐步提高 |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国家治理奠定物质基础.. |
(二)“奠定巩固的基础、确立正确的方向”,形成中国特色国家制度体系 |
(三)实现了“经济飞速发展,跨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的国家治理效能 |
四、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和治理效能充分激发 |
(一)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国家治理的根本目标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已经具有“多方面的显着优势” |
(三)初步实现“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国家治理效能 |
第四章 新发展阶段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时代要求和现实困境 |
一、国家治理的根本领导制度与时代要求的差距 |
(一)在某些领域党的全面领导还有待加强 |
(二)部分基层党组织作用弱化、地位虚化、功能空化 |
(三)新时代党的作风建设的新问题 |
二、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还“不够成熟、不够完善” |
(一)制度系统整体性不足 |
(二)体制机制性梗阻 |
(三)制度创新的障碍 |
三、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 |
(一)宪法的权威未能形成共识 |
(二)法律体系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速度 |
(三)司法公正机制还不够健全 |
四、国家治理主体结构的制约和挑战 |
(一)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的困境 |
(二)国家治理主导主体面临的挑战 |
(三)国家治理市场主体面临的制约 |
(四)国家治理社会参与主体面临的危机 |
五、制度执行的良好环境尚未完全形成 |
(一)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意识和能力亟待提高 |
(二)制度自信不够 |
(三)制度执行机制不全 |
(四)制度执行监督不到位 |
第五章 新发展阶段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实践路径 |
一、坚持和完善根本领导制度是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政治前提 |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家治理的全面领导 |
(二)深化党的组织建设凝聚国家治理的主导力量 |
(三)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带动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
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制度保障 |
(一)构建系统完备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 |
(二)构建科学规范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 |
(三)不断推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创新发展 |
三、全面依法治国是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基本方式 |
(一)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
(二)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
(三)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
(四)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
(五)增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与约束 |
四、优化治理主体结构为国家治理效能提升提供新动力 |
(一)不断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
(二)政府与市场两只手定位清晰、配合协调 |
(三)政府与社会(社会组织)关系良性互动 |
五、构造良好的制度执行环境是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关键环节 |
(一)塑造人民群众共同的价值基础 |
(二)强化制度意识 |
(三)坚定制度自信 |
(四)健全制度执行机制 |
(五)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及出版着作情况 |
致谢 |
(3)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依据和研究价值 |
(一)选题依据 |
(二)研究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一)国内外文献研究现状 |
(二)主要研究领域及代表性观点简介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与结构模式 |
一、基本概念阐释 |
(一)权力、政治权力、国家权力、公权力与腐败 |
(二)监督、监督制度、监督体系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成要素认识的不断深化 |
(二)学界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成要素的探讨 |
(三)梳理与整合:党和国监督体系的“十大要素”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结构模式 |
(一)“多维立体协同”监督结构模式及其结构分析 |
(二)“多维立体协同”结构模式的特点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逻辑 |
一、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为谁监督” |
(一)党内监督坚守“人民至上”的初心使命,不断推进自我革命 |
(二)国家监督践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打造廉政为民政府 |
(三)社会监督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构筑人民监督网 |
二、厘清监督主体——“谁来监督” |
(一)厘清党内监督多元主体 |
(二)厘清国家监督多元主体 |
(三)厘清社会监督主体 |
三、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谁” |
(一)党内监督对象始终坚持全覆盖和抓“关键少数”相结合 |
(二)国家监督逐步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 |
(三)社会监督对象的统一性和全覆盖 |
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重点——“监督什么” |
(一)压实责任,党内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二)强化责任担当,国家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三)依法有序监督,社会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的思想探源 |
一、始终坚守马列主义权力监督思想的理论本源 |
(一)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监督思想内核的坚守 |
(二)对列宁社会主义监督思想的继承 |
二、始终继承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监督思想的精神内核 |
(一)学习借鉴苏联的党政监督模式 |
(二)党政监督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 |
(三)重视党政监督法规建设 |
(四)建立局部政权条件下的行政监察制度体系 |
三、始终秉承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 |
(一)对我国传统法治监察思想的传承 |
(二)对我国传统监察制度体系建设思想的借鉴 |
(三)对我国传统廉政文化教育的扬弃 |
四、对西方国家权力监督制约思想的借鉴 |
(一)各国应在共同反腐中交流互鉴 |
(二)对资产阶级权力监督思想的批判吸收 |
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 |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 |
(一)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制度框架的创立与撤销(1949-1978) |
(二)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恢复发展(1978-2012) |
(三)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体系化创新发展(2012——)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的基本经验 |
(一)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
(二)必须坚持紧扣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 |
(三)必须坚持党内监督、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协同发展 |
(四)必须坚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 |
(五)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
第五章 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和现实贡献 |
一、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 |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优势 |
(二)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优势 |
(三)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优势 |
(四)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优势 |
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贡献 |
(一)理论维度——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发展 |
(二)历史维度——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新超越 |
(三)实践维度——党和国家自我革命的新阶段 |
(四)世界维度——腐败治理的中国经验 |
第六章 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与完善对策 |
一、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 |
(一)党内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性有待提升 |
(二) “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仍是党内监督的短板 |
(三)社会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健全 |
二、健全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完善对策 |
(一)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协同监督机制 |
(二)多管齐下,破解“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难题 |
(三)固本强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制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4)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总趋势的行动连带 |
(二)现代社会权利本位的价值依归 |
(三)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结构转向 |
二、研究价值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贡献 |
三、研究述评 |
(一)国内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的逻辑演进 |
(二)国外高等教育腐败治理机制研究的总体图示 |
(三)既有研究述评 |
四、研究设计 |
(一)思路安排 |
(二)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 |
(二)不足 |
第一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高校腐败 |
(二)治理机制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机制设计理论 |
第二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机理剖析 |
一、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动力系统 |
(一)系统情境的宏观驱动 |
(二)治理网络的开放赋能 |
(三)主体价值的内生激发 |
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控权逻辑 |
(一)高校权力监督的有效性 |
(二)高校权力制约的正当性 |
(三)高校权力惩治的现实性 |
三、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规则供给 |
(一)生成路径: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统一 |
(二)规则执行:强制、激励与认同接续 |
四、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行动框架 |
(一)合法性逻辑下的结构化行动 |
(二)工具性逻辑下的专项式整治 |
(三)情境性逻辑下的参与式合作 |
第三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演进历程 |
一、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8年:动员群众,思想改造,运动式批判 |
(二)1978-1989年:清理整顿,纠正行风,整风式拒腐 |
(三)1989-2002年:破除垄断,遏制寻租,专项式打击 |
(四)2002-2012年:体系建设,点面结合,系统化惩防 |
(五)2012年至今:顶层设计,聚焦监督,制度化治本 |
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演进逻辑 |
(一)动力转换:从权威驱动向改革驱动转变 |
(二)控权逻辑:从权力监督向“监督-制约”均衡转变 |
(三)规则供给:从强制供给向协商供给转变 |
(四)行动框架:从运动式为主向专项式和制度化转变 |
三、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经验回视 |
(一)坚持党的领导,规范机制运行的方向性 |
(二)坚持专业化反腐,发挥纪检监察机构职能 |
(三)坚持系统化反腐,形成整体性治理格局 |
(四)坚持以责任制为核心,推动渐进式治理 |
第四章 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内容结构探析 |
一、研究设计及实施 |
(一)扎根理论编码方法 |
(二)理论性取样 |
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内容结构的三级编码 |
(一)开放性编码 |
(二)主轴性编码 |
(三)选择性编码 |
三、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内容结构的深层意涵 |
(一)科层治理机制 |
(二)网络治理机制 |
第五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对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 |
一、研究假设与理论模型构建 |
(一)研究假设 |
(二)预测问卷设计 |
(三)正式问卷与实证分析 |
(四)验证性因子分析 |
二、理论模型拟合及路径分析 |
(一)结构方程的拟合 |
(二)直接作用下的网络治理机制对腐败治理绩效 |
(三)直接作用下的科层治理机制对腐败治理绩效 |
(四)中介作用下网络治理机制对腐败治理绩效的影响探究 |
三、结果与讨论 |
(一)研究假设结果汇总 |
(二)检验结果与分析 |
第六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运行困境 |
一、机制目标的导向性在内外碰撞中被消解 |
(一)“组织-环境”框架下的“脱耦” |
(二)多层次目标体系的功能冲突 |
二、治理主体的协调性在制度形塑中被割裂 |
(一)规制缓和与政府监督博弈失衡 |
(二)低组织化造成社会监督行动局限 |
(三)身份困境导致纪检监督的结构性悖论 |
(四)校内民主监督的“空心化”矛盾 |
三、机制运行的合法性在现实安排中被弱化 |
(一)治理的公共性欠缺 |
(二)多重关系诱发治理的内卷化 |
(三)路径依赖导致治理工具单一 |
第七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优化方略 |
一、行动者主体性的生态化建构 |
(一)以角色转换优化党委政府控制职能 |
(二)以激励相容强化主体责任 |
(三)以嵌入化激发纪检监督的“结构洞”优势 |
(四)完善基于“日常生活”的实体性师生监督 |
(五)以自主性保障社会主体的参与性 |
二、治理动力集成性的多元化整合 |
(一)权力驱动与权利驱动的互动 |
(二)外部驱动与内部驱动的重构 |
(三)以权威驱动调适利益驱动 |
三、治理过程协同性的动态化平衡 |
(一)高校腐败治理与政府腐败治理的目标协同 |
(二)透明度与回应性的认知协同 |
四、关键影响路径的功能性再造 |
(一)构建以价值理性为导向的问责机制 |
(二)从数据民主向技术治理进阶 |
(三)一体性推进制度化治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论舆论对防卫定性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三、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舆论影响防卫定性的现象 |
第一节 舆论影响热点个案防卫定性的现象 |
一、昆山案中的舆论影响现象 |
二、热点防卫案件中舆论影响的特点 |
第二节 非热点案件防卫性质认定问题 |
一、对防卫性质认定问题 |
二、防卫限度认定问题 |
第三节 舆论对整体防卫类案件司法认定的影响 |
一、防卫类案件有无舆论关切对比 |
二、舆论关切对防卫制度的影响 |
第二章 舆论影响防卫定性的机理 |
第一节 舆论影响力的产生 |
一、舆论影响力产生的内在动因 |
二、舆论影响力产生的外在条件 |
第二节 舆论影响防卫定性的机理 |
一、舆论影响防卫定性的路径 |
二、舆论影响防卫定性的机理探析 |
第三章 重塑防卫定性司法公信力的路径 |
第一节 严格遵守立法 |
一、严格遵守立法 |
二、加强法律规范释析 |
第二节 舆论监督下的司法独立 |
一、抵制舆论中的不良影响 |
二、参考舆论中合理意见 |
第三节 增加司法透明度 |
一、最大限度公开 |
二、重塑防卫定性司法公信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类 |
二、中文论文类 |
后记 |
在读期间发表成果情况 |
(6)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缘起及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依规治党基本问题探讨 |
一、依规治党的科学内涵 |
(一) 依规治党的概念厘定 |
(二) 依规治党的基本特性 |
(三) 依规治党的相关命题 |
二、依规治党的要素构成 |
(一) 依规治党的主体 |
(二) 依规治党的客体 |
(三) 依规治党的介体 |
(四) 依规治党的环体 |
三、依规治党的价值意义 |
(一) 有利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
(二) 有利于规范社会价值导向 |
(三) 有利于引导社会行为规范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考察与经验分析框架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演进(1921--1949)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流变(1949-1978) |
三、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1978-2012) |
四、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新进展(2012-) |
五、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基本经验分析的逻辑理路 |
(一) 秉承刚柔并济,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 |
(二) 秉承体用合一,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相结合 |
(三) 秉承知行统一,坚持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相结合 |
(四) 秉承重点全面并行,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相结合 |
(五) 秉承内外良性互动,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
第三章 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 |
一、思想建党是依规治党的重要基础 |
(一) 坚持思想建党以增强依规治党的思想自觉 |
(二) 坚持思想建党以增强依规治党的行动自觉 |
二、制度治党是依规治党的基本保障 |
(一) 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
(二) 增强制度的系统性 |
三、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坚持人民中心以促进群众利益实现 |
(二) 牢记党的使命以推动民族复兴实现 |
(三) 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实现党的整体发展 |
第四章 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相结合 |
一、党的规矩内容是依规治党的内在本质 |
(一) 建立以党章为核心的规矩体系 |
(二) 逐步健全党内法规体系 |
二、党的规矩形式是依规治党的外在表现 |
(一) 倡导中国气派 |
(二) 走向规范之路 |
三、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在内容建设中丰富完善党规体系 |
(二) 在形式规范中增强党规辨识度 |
(三) 坚持成文党规和传统惯例的互动衔接 |
(四) 把握党规内容建设和形式规范的实践性 |
第五章 坚持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相结合 |
一、科学立规是依规治党的必要前提 |
(一) 同党所处时代党的历史任务相融合 |
(二) 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相融合 |
二、严格执规是依规治党的关键所在 |
(一) 在真抓实干中严格执规 |
(二) 在考核奖惩中严格执规 |
三、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坚决维护党章的根本地位和最高权威 |
(二)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三) 党内法规清理是依规治党的重要环节 |
(四) 坚持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协调衔接 |
第六章 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相结合 |
一、抓住“关键少数”是依规治党的重点 |
(一) 领导干部带头讲政治 |
(二) 领导干部带头讲规矩 |
二、引领“最大多数”是依规治党的基础 |
(一) 全程全域严格党员标准 |
(二) 共产党员必须严守党纪 |
三、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发挥领导干部“关键作用” |
(二) 凝聚普通党员“最大合力” |
(三)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
(四) 健全干部管理机制 |
第七章 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
一、党内监督是依规治党的本质要求 |
(一) 党内监督覆盖全体党员 |
(二) 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 |
二、外部监督是依规治党的重要保障 |
(一) 外部监督倒逼恪守初心 |
(二) 不断完善党的监督体系 |
三、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严格党内监督以夯实党规监督之基 |
(二) 丰富外部监督以拓展党规监督之维 |
(三) 以维护党规权威确保党规监督效果 |
(四) 积极培育监督文化以增强监督意识 |
第八章 新时代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建设 |
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面临新机遇 |
(一) 西方政党制度深陷困境 |
(二) 中国法治道路日益坚定 |
(三) 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
(四) 政党领导力量不断增强 |
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面临新挑战 |
(一) 部分党员规矩意识未树牢 |
(二)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健全 |
(三) 部分党内法规执行不到位 |
三、在汲取历史经验中开启依规治党新征程 |
(一) 以思想建党厚植依规治党思想根基 |
(二) 在制定与执行中完善党的规矩体系 |
(三) 以法治能力提升增强党员主体作用 |
(四) 在党内外监督中健全党的监督体系 |
(五) 以规矩权威为依规治党提供政治保证 |
(六) 以规矩信仰为依规治党提供文化氛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回应性立法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第一章 回应性立法的基本概述 |
第一节 立法回应公共事件的现象描述 |
第二节 立法回应公共事件的基本界定 |
一、压力与回应 |
二、回应性立法 |
第三节 回应性立法现象的成因 |
一、社会转型时期利益、矛盾多元 |
二、社会民主参与机制不足 |
三、公众在网络公共领域表达顺畅 |
第二章 回应性立法的作用机制与标准 |
第一节 回应性立法的作用机制 |
一、话语权力 |
二、议程互动 |
第二节 回应性立法的标准探讨 |
一、选择性回应 |
二、多源流理论 |
第三节 回应性立法的实证研究 |
一、回应主体 |
二、回应领域 |
三、回应形式 |
第三章 回应性立法的利弊分析 |
第一节 回应性立法的积极意义 |
一、体现立法对民意的回应 |
二、突破制度回应的滞后状态 |
三、推动国家与社会的互动 |
第二节 回应性立法的潜在危机 |
一、立法功能定位偏失 |
二、立法决策效果偏差 |
三、损害法律的稳定性 |
第四章 回应性立法的应对之策 |
第一节 提升立法机构的能力 |
一、立法能力与回应性立法 |
二、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 |
第二节 优化立法公众参与程序 |
一、立法信息公开制度 |
二、公众参与立法全过程 |
三、完善公众意见反馈机制 |
第三节 构建理性的立法技术 |
一、专家参与立法 |
二、成本收益分析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论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之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关系研究综述 |
二、本文研究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 |
三、本文的主要观点 |
四、本文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关系基本原理 |
第一节 司法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司法的概念 |
二、司法的功能 |
三、司法权和司法程序 |
四、司法裁决 |
第二节 司法公正的原则 |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
二、无罪推定原则 |
三、罪刑法定原则 |
四、罪刑相适应原则 |
五、得知被指控的性质和理由原则 |
六、由合格的法庭进行审理原则 |
七、被告人出庭和辩护原则 |
八、与证人对质原则 |
九、不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
第三节 媒体报道司法活动的正当性 |
一、媒体报道的权利根据 |
二、媒体报道是公众表达权的体现 |
三、媒体报道满足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 |
四、媒体监督是司法公正的保障 |
第四节 媒体报道与司法公正的主要问题 |
一、信息环境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
二、媒体与司法的工作方式差异 |
三、媒体报道对法官的影响 |
四、假新闻对社会公众的误导 |
五、媒体报道对个人隐私的影响 |
六、媒体审判问题 |
第二章 司法公开问题研究 |
第一节 侦查和检察程序公开问题 |
一、侦查公开的范围 |
二、侦查公开的限制 |
三、检察机关逮捕程序公开 |
四、检察机关起诉程序公开 |
第二节 审判公开问题 |
一、立案公开 |
二、审判程序公开 |
三、审判结果公开 |
四、执行公开和审务公开 |
第三节 司法公开与媒体报道关系 |
一、司法公开与媒体报道关系的发展 |
二、媒体报道对司法公开的价值 |
三、司法公开在司法公正和媒体报道方面存在问题 |
四、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与媒体的关系 |
第四节 媒体对不公开审判的异议权问题 |
一、媒体对审前不公开听证程序的异议 |
二、媒体对不公开庭审的异议权 |
三、媒体对不公开的司法案件报道问题之思考 |
第三章 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关系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媒体报道在纠正冤假错案方面的作用 |
一、呼格案和赵作海案的基本情况 |
二、媒体关于两件案件的报道对完善司法体制的作用 |
三、从这两个案件看构建冤假错案的预防和救济机制 |
第二节 媒体报道对公正审判的影响 |
一、药家鑫案的基本情况 |
二、新闻报道和舆情在此案中的作用 |
三、药家鑫案件的法律分析 |
四、以药家鑫案为视角思考媒体报道与司法公正关系 |
第三节 媒体报道对司法的纠偏作用 |
一、于欢案的基本情况 |
二、于欢案的法律和媒体报道作用分析 |
三、于欢案件中媒体报道对司法公正的贡献 |
第四节 媒体报道对司法公正的维护 |
一、8·27 昆山砍人案的基本情况 |
二、此案报道和舆论分析 |
三、此案中舆论对刑事司法实体公正的影响 |
四、此案对刑事司法程序公正的影响 |
第五节 新媒体环境下舆论对司法影响 |
一、张扣扣案的基本情况 |
二、案件的舆情讨论 |
三、真相与对真相的想象 |
第四章 媒体报道与司法公正关系比较研究 |
第一节 美国强调保护言论自由模式 |
一、美国的言论自由传统 |
二、美国司法对隐私权的保护与媒体报道的问题 |
三、司法对新闻媒体采访和报道权的保护 |
四、缄口令 |
五、对律师的言论限制 |
六、对司法人员的言论限制 |
七、与陪审团审判有关的限制 |
第二节 英国注重保障司法公正的模式 |
一、英国的司法公开 |
二、英国司法对媒体涉法报道的限制 |
三、英国处理新闻报道与司法关系模式的特点 |
第三节 欧洲国家媒体与司法报道关系 |
一、欧洲关于媒体与司法关系的文件 |
二、欧洲人权公约的规定和欧洲人权法院的实践 |
三、欧洲大陆国家关于司法和媒体关系的规定 |
四、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保密制度和救济手段 |
第五章 新媒体环境下的媒体与司法关系 |
第一节 新媒体技术影响下舆论环境特点 |
一、新传播环境的特点分析 |
二、新传播因素在司法领域影响和体现 |
三、新形势下的司法信息公开工作的短板和不足 |
第二节 影响司法公正的新传播因素考察 |
一、新技术下庭审公开的边界 |
二、新媒体环境下的新闻传播的规制问题 |
三、对司法的匿名评论权问题 |
第三节 网络传播中公众领域问题 |
一、以奈特诉特朗普案看公众人物社交网络管理 |
二、媒体与公众平台的责任划分 |
第四节 媒体新环境下的被遗忘权问题 |
一、被遗忘权原理 |
二、被遗忘权与司法公正的关系 |
三、被遗忘权保护的途径 |
四、被遗忘权保护对于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意义 |
第六章 改善媒体报道与司法关系的建议 |
第一节 构建媒体报道与司法公正和谐关系初探 |
一、媒体报道与司法活动的合作基础 |
二、司法和媒体的共同任务 |
三、司法公正原则和媒体报道的兼容 |
四、构建媒体报道与司法公正和谐关系有效做法 |
第二节 确立和完善媒体与司法良性互动关系的思路 |
一、正确认识媒体报道与司法公正的关系 |
二、以主流媒体为抓手营造良好的司法公正舆论环境 |
三、根据舆论建议促进司法公正 |
四、媒体与司法关系之协调 |
第三节 依法规制司法与新闻的关系 |
一、依法行使言论自由权 |
二、制定相关人员的职业准则 |
三、明确媒体在报道司法工作中的社会责任 |
四、司法机关对媒体报道限制 |
五、媒体的自我规制 |
六、新闻媒体的行业规制 |
第四节 媒体侵权行为的法律救济 |
一、新闻侵权行为的界定 |
二、媒体报道侵权法律救济的原理 |
三、媒体侵权的法律救济的方式 |
四、新闻侵权的救济措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9)媒介与司法的博弈 ——我国媒介审判现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 |
三、研究意义 |
四、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 |
五、研究方法 |
(一)QCA定性比较分析法 |
(二)案例分析法 |
(三)文献分析法 |
第一章 媒介审判的理论研究 |
1.1 舆论监督与媒介审判概念辨析 |
1.1.1 舆论监督 |
1.1.2 媒介审判 |
1.2 案件审理中媒介与司法的权责辨析 |
1.2.1 媒体权利与职责 |
1.2.2 司法的权力与职责 |
1.3 媒介审判热点议题 |
1.3.1 媒介是否影响司法独立 |
1.3.2 舆论监督是否等于媒介审判 |
第二章 媒介审判的事件类型研究 |
2.1 研究设计 |
2.1.1 研究方法 |
2.1.2 2015-2019 热点社会事件案例 |
2.1.3 媒介审判的影响因素 |
2.1.4 媒介审判的衡量标准 |
2.2 媒介审判的生成路径 |
2.2.1 敏感身份信息+无强弱阶级对抗+特殊情节+事实清楚 |
2.2.2 政府事务+敏感身份信息+无阶级对抗+事实清楚 |
2.2.3 政府事务+敏感身份信息+无强弱阶级对抗+特殊情节 |
2.3 舆情治理建议 |
2.3.1 涉及敏感身份信息和特殊情节时,政府加强舆情疏导 |
2.3.2 传统媒体坚守客观公正报道的立场,不做倾向性报道 |
2.3.3 公众个人应当增强媒介与法律素养,保持理性判断 |
第三章 媒体诉求介入司法审判的效果研究 |
3.1 研究设计 |
3.1.1 研究方法 |
3.1.2 2000-2018 年媒介审判典型案例 |
3.1.3 媒体介入司法效果的影响因素 |
3.1.4 媒体介入司法效果的衡量 |
3.2 媒介影响司法的路径 |
3.2.1 重罪倾向+政府事务 |
3.2.2 政府事务+犯案者强势群体 |
3.2.3 媒体关注犯案者+民间事务+受害者社会地位高 |
3.3 研究结论与建议 |
3.3.1 外部权力减少对案件审理的不当介入 |
3.3.2 案件涉及政府事务和社会阶层差异时,及时进行舆情疏导 |
3.3.3 司法工作者提升职业素养,增强抗干扰能力 |
3.3.4 媒体工作者加强自身素养,增强责任意识 |
第四章 媒介审判案例分析 |
4.1 媒介审判典型案例分析 |
4.1.1 于欢案:伦理道德案件 |
4.1.2 聂树斌案:司法程序类案件 |
4.1.3 刘涌案:涉黑、涉富、涉官案件 |
4.1.4 邓玉娇案:弱势群体受审案件 |
4.1.5 许霆案:审判结果与民众预期悬殊案件 |
4.2 媒介审判案件中的媒体报道失范 |
4.2.1 对案件情节过度推断 |
4.2.2 过于关注敏感情节,煽情化新闻泛滥 |
4.2.3 报道倾向性明显 |
4.3 媒介审判案件中媒体报道的纠正 |
4.3.1 秉持新闻专业主义,坚持客观报道 |
4.3.2 在舆论监督范围内探讨,不对审判结果提前下定论 |
4.3.3 媒体工作者加强行业自律,保证消息来源真实性 |
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 |
5.1 研究结果 |
5.2 结论与建议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10)司法裁判中的民意安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民意的机理解读 |
第一节 民意的界定 |
一、有关民意的已有界定 |
二、本文关于民意的界定 |
第二节 民意的分类与概念辨析 |
一、民意的分类 |
二、民意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
第三节 民意的当代特质 |
一、表达载体更加多元 |
二、公众参与政治之新方式 |
三、民意演变愈发碎片化 |
四、规则意识成为争议制高点 |
第二章 近三年民众关注司法案件的样本表述 |
第一节 民众关注的司法案件及其分类 |
一、民众近三年关注的司法案件 |
二、民众关注的司法案件类型 |
第二节 民众所关注司法案件的特点 |
一、涉黑涉恶案件牵出违规判决及减刑旧案 |
二、案件判决存在畸轻或畸重 |
三、案件包含法情理的冲突 |
第三章 司法裁判安置民意的理论依据 |
第一节 民意不能作为司法裁判之正当化理由 |
一、说明性理由与正当化理由 |
二、民意非裁判的正当化理由 |
第二节 民意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 |
一、司法公信力的价值 |
二、司法公信力在当前我国社会中的现状 |
三、民意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 |
第四章 司法裁判中的民意安置路径 |
第一节 完善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职权 |
一、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的重新配置 |
二、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面临的困境 |
三、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的建议 |
第二节 构建中国特色的法庭之友制度 |
一、规范专家意见书 |
二、完善鉴定意见有效质证 |
三、规范行政公益诉讼第三人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2003政府法治十大热点(论文参考文献)
- [1]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D]. 宋晓娟. 吉林大学, 2021(01)
- [2]新发展阶段提升国家治理效能路径探究[D]. 谭文邦. 广西师范大学, 2021(09)
- [3]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D]. 张玉玲.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4]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D]. 梅士伟. 吉林大学, 2020(03)
- [5]论舆论对防卫定性的影响[D]. 吴昌蓉.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4)
- [6]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研究[D]. 王国龙. 山东大学, 2020(08)
- [7]回应性立法探析[D]. 张雨晴.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8]论司法公正与媒体报道之关系[D]. 杨益航.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9]媒介与司法的博弈 ——我国媒介审判现象研究[D]. 武文斌. 吉林大学, 2020(08)
- [10]司法裁判中的民意安置[D]. 王永杰.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