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法所得大于违法所失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根源(论文文献综述)
毛闻哲[1](2020)在《A公司资产重组信息选择性披露分析》文中研究指明现如今,上市公司要想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和扩大市场规模时,其中重要手段之一就是资产重组。资产重组过程中,不仅仅要对企业资产进行再次分配和组合,同时也要对企业股东的权责和利益重新划分与计算,另外双方交易资金的支付模式、支付时间等因素都会不同程度的对资产重组行为的效率产生影响。而针对这一问题,为了尽可能确保重组过程中各方利益相关人的权责不受损失,企业资产不受侵害,监管部门在其中的作用不可忽视,特别是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制度的优化与升级更为重要。然而,监管部门为了体现其在监管过程中的公平性与科学性,给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方面留有了足够的操作空间,但被监管企业是否能够按照监管要求和条件去实施,合理有效的进行信息选择性披露就显得尤为重要。资产重组背景下,企业经营者对信息选择性披露会给予更高的关注,因此,在此种形势下,对资产重组信息选择性披露进行研究,不仅可以极大的丰富现有对于资产重组时信息选择性披露的相关文献,其次还完善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制度,降低信息选择性披露空间。本文以上市公司的重大信息发布为出发点,在系统介绍资产重组与信息选择性披露的相关理论基础后,通过事件研究法与案例研究相结合,选取累计超额收益率、公司股价波动比率作为考察指标,考察重大信息披露与股价异常变动的关系。选取A公司资产重组案例为分析对象,对其资产重组信息选择性披露的表现、产生的原因和带来的后果进行了系统研究。研究结果显示:(1)公司资产重组过程中进行信息选择性披露主要表现在:内容上选择披露对公司发展有利信息,而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则选择隐藏不披露;在时间上推迟或提前披露信息;在披露对象上仅对部分投资者进行披露,而非所有投资者。(2)由于公司内控制度的缺陷、管理层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行为、第三方监督薄弱以及信息披露制度的失效导致了公司在资产重组过程中进行信息的选择性披露行为。(3)资产重组公司进行信息选择性披露行为误导中小投资者,增加其投资难度,造成不必要损失。(4)扰乱资本市场运行秩序,导致信息披露扭曲。针对资产重组时信息选择性披露现象,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完善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制度,降低选择性信息披露的空间(2)强化对资产重组公司的实时监管,识别重大影响项目(3)完善公司治理,优化公司治理结构(4)中小股东应强化自身素质,提高分析理解公司信息的能力(5)加大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信息选择性披露监管和惩处力度。
孟铂林[2](2020)在《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文中提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解决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监管手段之一。随着我国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全面推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影响更为重大。然而,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着广泛的失灵,具体表现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失真;上市公司的披露信息存在自利性;以及,普通投资者难以吸收并运用披露信息。本文立足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整个体系,运用调查问卷、成本-收益分析和比较分析等方法进行研究发现,导致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的原因可以分为三大部分:在披露规定层面上,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模糊性降低了违规披露的成本,相关规定的分散性则增加了合规披露的成本,且细化规定需要支付高昂的成本;在披露信息层面上,不断增加的披露信息不仅导致了监管上成本收益的失衡,而且导致了投资者吸收和运用披露信息上成本收益的失衡,此外海量的披露信息还扭曲了投资者的信息获取途径、增加了证券市场的“代理”成本和道德风险,并且引发了上市公司之间的“马太效应”;在监管监督层面上,上市公司、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机关,以及投资者形成了一个“伞形”利益关联体系,由于利益冲突和监管“俘获”等原因,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监督很有可能出现缺位问题。比较分析中美两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路径,规范分析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的解决办法,在法律机制方面,应从事前、事中和事后法律机制三个方面入手:在事前法律机制方面,可以通过立法,适当增加司法机关、监管机关和监督主体的自由裁量权,与此同时通过信息披露标准化的方式,进一步压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可操作空间;在事中法律机制方面,应该着重保证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的独立性,实现保荐人与承销商的分离,在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业务和资产评估业务中增设同行评审环节,在审计业务和资信评级业务中重构委托-代理关系;在事后法律机制方面,应该完善信息披露监管督查机制,完善相关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与此同时,立足于“法律+技术”的视角,为了解决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失灵问题,可以通过构建新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级机制,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可以通过构建偏好型信息披露体系,缓解披露信息的“数量问题”;此外,还可以通过构建监管机关之间的数据共享机制,提高监管效率、促进监管合作、强化监管制约。
李红子[3](2020)在《基于风险因子的抚顺特钢财务舞弊案例分析》文中指出财务舞弊一直是滋扰我国资本市场良性发展的一大顽疾,近年来,财务舞弊的手段更加多样、舞弊方式愈来愈隐蔽,备受市场关注。财务舞弊行为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强烈冲击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不仅使投资者遭受巨额损失,也会误导市场导致资源逆向配置,严重妨碍证券市场的发展。虽然财务舞弊的研究从未间断,但国内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识别领域,以期从识别再治理,但效果并不理想。面对愈演愈烈的财务舞弊,本文认为将财务舞弊事后治理变为事前控制,将有效治理财务舞弊。抚顺特钢作为国企标杆、特钢行业标杆,同时也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标杆,有一定代表性,本文在对相关概念和理论简述基础上,对案例进行详细描述,对其舞弊手段进行逐一阐述,依据目前最为全面的财务舞弊风险因子理论,系统剖析各风险因子在舞弊案中的作用机理,基于相关财务数据对舞弊后果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第一,抚顺特钢进行财务舞弊的手段为虚增存货、虚增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虚假折旧以及少记主营业务成本,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第二,抚顺特钢财务舞弊的风险因子为以下五个方面:经营压力、退市压力以及融资压力是舞弊的目的与动机;高管道德扭曲以及公司缺乏正向道德激励机制成为舞弊的道德品质因子;内控监督机制失效、信息沟通不畅以及只重视业绩的企业文化为舞弊行为提供了机会;公司内部“一言堂”以及外部监管不力大大降低了舞弊被发现的可能性;现行法律缺乏震慑力以及舞弊成本过低为实施财务舞弊提供了盾牌支持。第三,抚顺特钢财务舞弊造成了严重后果,对投资者造成信任危机,打击资本市场信心,使中小投资者、债权人、企业员工、上下游商家等遭受巨额损失,随着舞弊的加剧,抚顺特钢的经营能力各个方面急速下滑,偿债能力、运营盈利能力在逐渐恶化。论文认为我国财务舞弊治理在法律层面的问题极为突出,基于本人职业特点,本文从财务舞弊相关立法、诉讼流程、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的建立等方面提出建议,以期在理论和实践上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预防和治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王蕾[4](2019)在《IPO审计失败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上市,为了保证上市企业能够更好地利用好投资者的资金来更好地经营和发展,以及为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IPO审计监管是必不可少和必须的,IPO审计在拟上市公司IPO过程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能否成功上市,而负责IPO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承担着更为重大的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个特殊的盈利性服务机构,它既要满足被审计客户的需求,使企业成功上市,还要接受政府的监管和公众的审视,以规避审计失败和诉讼风险,会计师事务所的双重性特征,使其无时无刻都潜伏着种种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在此情况下事务所如何搞好IPO审计、完善审计策略以此减少审计失败成为理论和实践中值得关注的重点。近几年来,部分拟上市公司在IPO审计环节出现财务造假的现象,有的在IPO审计环节被发现而终止上市,更多地没有发现而被顺利通过上市,但上市以后的1-3年之内暴露出在上市之前的财务造假,这样对整个资本市场的环境形成污染,对现有投资者造成难以弥补的投资损失,对潜在投资者的投资信心造成打击,对监管环境带来监管难度,对审计市场的诚信带来质疑。为了减少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的不断发生,应该从上市公司的IPO审计环节进一步加强重视,从源头上杜绝造假行为的发生,有必要对近年来发生的特定案例进行深入细致地剖析,分析财务造假的原因、具体操作,同时应该深入分析审计师审计失败的原因所在。本文基于此展开研究工作。本文通过对我国在2012年-2018年7年IPO企业上市的情况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分析了IPO审计失败案例以及被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案例。针对10起具有代表性的IPO审计失败案例进一步总结出我国在IPO审计方面还存在风险程序评估不当、内部控制测试不够以及函证程序缺失等审计策略设计及应用等问题,同时对审计失败案例中的财务造假行为进行分析,发现利润、收入核算过程不明、关联方交易信息不充分等是造成财务造假的主要途径和原因。最后借助怀集登云典型案例进行针对性详细分析,提出治理财务造假、减少审计失败的对策建议。
徐一宁[5](2019)在《欣泰电气财务舞弊案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也呈现出繁荣景象。但是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事件也频频发生。这些财务舞弊丑闻的揭露,严重的影响了上市公司的发展,挫伤了市场投资者的信心,扰乱了市场秩序,甚至让企业直接走上了破产的道路。财务舞弊行为对企业、对市场、对投资者来说影响都极其恶劣。随着财务舞弊事件的被揭露,为其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也随之暴露出审计失败的现象,会计师事务所因此受到了行政或者法律惩罚,轻则面临巨额罚款,重则要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可见,深入剖析财务舞弊、审计失败的行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选择欣泰电气财务舞弊进行研究。首先对财务舞弊背景、选题意义、思路框架、写作方法进行了初步阐述,然后对国内外相关的理论文献进行了综述,为本论文的撰写提供理论方面的依据。其次,对相关概念进行分析,包括财务舞弊、审计失败等概念、动因理论等等。再次,对欣泰电气财务舞弊案例的具体过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了其成因、手段、审计失败原因及保荐机构的责任。最后,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提出了防范和处理措施,具体包括:一是优化内部治理结构,二是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责,三是建立预警机制,四是改善审计机制,五是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六是明确财务信息,加强对公司的监管。
位玉文[6](2018)在《借壳上市财务舞弊及治理研究 ——以九好集团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期望进入证券市场,但因为IPO的要求严格、等待期长等原因,愈来愈多的企业通过借壳达到上市的目的。一些企业为了快速进入证券市场,在借壳上市过程中进行财务舞弊,对公司财务信息进行粉饰包装,严重地扰乱了市场规矩,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该现象也在告诫我们:部分审计或中介服务机构在审计风险与控制上存在着不足与隐患,因此监管部门、审计理论界、实务执业界应该重视这一问题。证监会也在2016年对《重组办法》中借壳上市部分进行了修改,严格借壳标准,并逐步要求与IPO趋同。本文将理论与案例相结合,九好集团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和重大资产置换方式进行借壳上市。为了顺利上市,九好集团在2013—2015年期间,虚增264897668.7元服务费收入,2015年虚增574786.32元贸易收入;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未将3亿元借款以及银行存款质押情况进行披露。但最终被遏制在信息披露阶段,没能成功上市。本文从内外部因素对九好集团借壳上市财务舞弊的动因与舞弊方式进行剖析,并分析如何有效识别九好集团财务舞弊行为。通过研究,本文认为应该从公司层面、投资者角度、中介服务机构、监管部门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首先,监管部门要严格规范借壳上市规章制度,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与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违法处罚力度,鼓励注册会计师与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接触新领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咨询辅导平台;其次,辅导上市的证券公司、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与人员都应该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严格遵守市场规则;然后,投资者应该做到理性投资,不断增强自身的专业知识,不盲目跟风;最后,力求通过借壳上市的企业也应从九好集团的处罚中吸取教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加强企业道德文化教育、树立可持续发展观。
刘育含[7](2017)在《我国会计信息失真法律规制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会计信息是市场经济赖以生存的基石,真实反映着市场主体的经营好坏,并成为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之一。换言之,会计信息虚假成风而不可遏制,那么就意味着该区域或该国的经济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危机。由此可见,会计信息失真并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话题,而是关乎经济发展趋势和市场主体的运行轨迹。有鉴于此,本文就以会计信息失真的法律制度完善为轴心展开论述。本文针对实践中大量发生的企业会计信息失真行为,通过对法律制度现状和不足及成因进行分析后,并借鉴国外会计信息失真法律制度完善经验和总结国内相关经验,从而得出:第一,完善我国会计信息失真法律责任制度。主要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救济制度四个维度加以完善:行政责任可从限定行政处罚范围、处罚权限和标准等方面予以完善;刑事责任可从处罚力度、处罚金数额、法定刑期等方面予以完善;民事责任从主体、赔偿范围、构成要件和赔偿数额等方面进行;完善我国会计信息失真法律救济制度从改革代表人诉讼制度、引入律师胜诉酬金制度、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来达到有效救济,其中,改革代表人诉讼制度方面可从扩大适用范围、原告人数采取申报退出原则进行。第二,修订并完善现行的会计信息失真监督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内外并行的方式进行。其中,完善企业内部监督制度可从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完善审计委员会制度进行,完善企业外部监督制度可从强化社会公众监督进行。
丁华[8](2017)在《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作为高校科研活动的“指挥棒”,对高校科技创新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高校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和体系,高校科技成果的整体水平很难获得持续改进和提高。近年来,随着高校对科研活动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高校科技成果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但是,相对于国家和社会对高校的期盼以及大量的科技投入而言,当前我国高校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还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还很低,与社会经济的实际需要还存在脱节的现象,低水平重复、良莠不齐等问题仍比较突出。本文从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入手,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对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表现、成因及其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从信息传递的角度看,高校科技成果评价是被评价者向评价人发出信号以及评价人对被评价者所发出的信号进行信息甄别的过程,这同时也是一个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过程。这种信息不对称首先是由高校科技成果评价的结构性因素造成的,它来自于高校科技成果的创新性、复杂性特点及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委托代理关系两个方面。当前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体制是一种典型的行政主导的管理体制,行政力量始终是评价活动的主体,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这种行政主导的评价体制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不是由实际用户对高校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做出评价,行政官员和他们选出来的评审专家既缺乏对高校科技成果进行认真评价的足够动力,又缺少对高校科技成果实际情况的了解,因此在评价标准的选择上,往往只能通过论文数量、期刊的影响因子、项目的行政级别等形式上的、简单量化的主观信息和高阶信息指标来间接判断高校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由于奖金、职称等行政噪声的干扰,使得学术造假和学术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后导致行政主导的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体制不但不能有效克服已有的结构性信息不对称,反而更加剧了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经典的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给定评价指标体系,作为理性的经济人,高校科技工作者会在权重大的指标上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或者粗制滥造、以次充好,甚至不惜采取学术造假和权力寻租的手段来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那些在现行评价指标上不擅长,不擅于钻营,不屑于造假的高校科技工作者及其真实的科技成果却往往遭遇被埋没的命运,这就是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问题。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的道德风险最集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学术造假和权力寻租问题,而行政噪声导致的信息差又是学术造假的源动力。最后本文提出了抑制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对策建议。针对结构性因素导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出了取消当前“纵向课题”与“横向课题”这种不合理的课题划分模式,按照“科学课题”和“技术课题”来重新划分课题类型的主张。把原来“横向课题”的全部和“纵向课题”中的技术开发与应用部分统一定义为“技术课题”,把原来“纵向课题”中的基础理论研究部分定义为“科学课题”。将“技术课题”成果交给市场去评价,只把“科学课题”成果的评价留在行政体系内。针对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存在的用主观信息评价客观信息的问题,提出将主观信息客观化的的解决思路:即优化高校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高校科技工作者个体以及高校整体科技成果的不同情况,分别采用层次分析法和熵值分析法来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针对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存在的用高阶信息评价低阶信息的问题,本文遵循“降阶”的原则,提出了剥离核心期刊的评价功能、淡化职称的资源分配功能的对策建议。根据对学术造假行为的成本收益分析可知,在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客观信息差越大,信息不对称越严重,学术造假就越有利可图。要抑制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学术造假行为,一方面要减少行政噪声的干扰,另一方面需要增加对学术造假行为的惩罚措施。本文构建了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学术造假问题的混合策略博弈模型,通过计算博弈的纳什均衡解发现:提高惩罚的严厉性与确定性、提高评审专家的奖励因子和降低评审专家的信息甄别成本能有效抑制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学术造假问题。针对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寻租问题,本文构建了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寻租问题的混合策略博弈模型,计算出了该博弈的均衡解。根据对纳什均衡解的讨论发现:增加对设租人和寻租人的惩罚力度以及增大监督成功的概率都有利于降低监督机关的最优监督概率;增加设租人的正常收益,可以减少设租人的设租行为;降低监督人的监督成本,可以有效减少寻租行为。最后,本文提出了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终极解决方案,即构建市场导向的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包括大力发展独立的“第三方”科技评价机构、建立学术市场的声誉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评价立法工作的步伐。
曹端海[9](2017)在《基于善治的土地督察研究》文中提出实现善治是中国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在此背景下,运用善治理念研究土地督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结合政府治理、委托代理、公共选择等理论及土地督察实践开展研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组织架构与土地管理问题剖析。基于中国政府组织架构特点,分析土地管理领域问题产生的根源中央与地方分权,实际上是一种委托代理行为,由此所产生的土地问题实质上也是委托代理问题;政府组织架构则反映了一种客观规律,纵向组织架构会导致终极委托代理关系被直接委托代理关系取代,上级创制权被下级窜改,而横向组织架构则会由于部门利益而导致封闭化、分割化;官员作为官僚组织的实质要素,基于自身利益和目标,也会出现于组织目标偏离、倾向性执行等行为。(2)土地督察的政府治理分析。将土地领域的政府治理划分为三个阶段,分析了土地督察制度建立的背景。土地督察具有质疑性、上位性、独立性和从属性特点四种行政监督特点。分析中国行政监督体系,土地督察可视为准法律监督。土地督察具有反馈、预防、纠正、问责等功能,通过例行督察、审核督察、专项督察及调查研究,在经济、政治和社会层面发挥治理作用。(3)土地督察影响评价。初始运行阶段,土地督察提高了土地违法案件追查能力,从长期来看,则表现为对土地违法的遏制。土地督察五种治理手段(卷宗审核、实地核查、问题发现、督察建议、责任追究)与土地违法各指标(除耕地与实地核查)都呈负相关,说明这些手段都对土地违法行为具有遏制效应。根据截面数据模型,从分省来看,土地督察与违法涉及土地面积具有明显的遏制效应。(4)探索土地督察差别化。五种督察手段对不同土地违法指标和违法主体产生不同的效果,应根据情况采取不同督察手段以提高治理的有效性。通过对29个省份经济增长因素、分层聚类,提出了分省治理差别化建议;基于当前(2014年)土地违法情况,利用马尔科夫状态方程,确定了各省土地违法状态、转移概率。(5)从三个视角对土地督察的制度困境进行分析。地方政府履责的边际成本、对地方政府问责所产生的惩罚效应、土地督察的边际成本和激励效应四种因素决定了土地督察和地方政府行为,通过合理控制四种因素,能够提高土地督察效用和地方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履责水平;土地督察在政府治理中的功能相对较弱,政治地位不高,法律地位不够明确,缺乏必要的强制性手段;土地督察权是基于行政层级关系设置的监督权,土地督察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土地督察机构在中央机构分类中尚未明确。(6)以“善治”为目标,构建中央与地方激励相容约束、推进立法建设、提升土地督察质量、加强协同治理,并提出完善土地督察制度的建议。
杨书想[10](2015)在《上市公司财务违规处罚效应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监管执法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加强会计监管是规范企业财务行为,防范财务舞弊的迫切要求,也是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违规现象愈演愈烈,财务造假手段也越来越复杂隐蔽,大量的违规案例导致财务信息严重失真,资源配置扭曲,极大地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在违规现象越来越明显的驱动下,证监会于2012年起把监管重心转移到加强稽查执法工作上来。然而,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却忽视了监管成效究竟如何、监管体制是否恰当等深层次的问题。因此,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违规处罚效应研究意义重大。文章以2008-2013年因财务违规而被我国监管机构处罚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处罚的及时性、处罚的威慑力及处罚公告的市场反应来研究我国监管机构的处罚效应。首先,运用统计分析法对上市公司财务违规行为及处罚的整体状况进行描述性统计,剖析财务违规监管的基本现状,并结合违规案例来探讨监管部门处罚的时效性及处罚的威慑力问题。然后,运用事件研究法,通过处罚公告日前后较短时间窗口内股票平均超额收益率和累计超额收益率的波动幅度来检验处罚公告的整体效应,以此来衡量处罚事件给违规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后果。进一步从处罚主体、被处罚对象、处罚力度及处罚时效对处罚效应进行差异性分析,针对监管机构级别影响投资者反应的差异性分析的研究结果,又按处罚的时间进程深入研究了证监会正式处罚之前的立案调查公告所引起的市场反应,并对立案调查公告和正式处罚公告的市场反应进行了差异性比较,全面研究投资者对处罚公告中哪些内容比较敏感,以帮助投资者识别处罚公告中揭示的潜在风险,进而评价政府的监督成效。并在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当前我国证券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提供参考。本文研究主要发现:(1)我国监管机构执法程序繁杂,管理效率低下,惩戒具有时滞效应,且威慑力不足。(2)处罚公告具有明显的负面信息含量,公告日前后较短的时间窗口内引起了负的市场效应,即股价下跌,超额收益率与累计超额收益率显着为负,且在公告日当天,负效应最强。(3)投资者对于监管机构的级别不敏感,虽然,受交易所处罚的公司引起的市场负反应相比证监会较为强烈,但两者之间的差异并不显着。(4)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具有较明显的负面信息含量,在[-1,3]窗口,累计超额收益率达到-7.44%。相比证监会的正式处罚公告,投资者对立案调查公告具有更强烈的负面反应。(5)针对不同的处罚方式,投资者对公开谴责反应最强烈,警告罚款次之,对公开批评、警告、罚款反应冷淡。(6)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及其高层管理者一起被处罚时,市场反应要比仅处罚公司高层管理者更强烈。(7)处罚时效性越强,市场反应越激烈。但财务违规行为是否在2年之内被查处所引起的市场反应并无显着差异。
二、违法所得大于违法所失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根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违法所得大于违法所失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根源(论文提纲范文)
(1)A公司资产重组信息选择性披露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资产重组动机研究 |
1.2.2 资产重组影响因素研究 |
1.2.3 资产重组效果研究 |
1.2.4 资产重组盈余管理的研究 |
1.2.5 资产重组信息选择性披露研究 |
1.2.6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框架 |
2.资产重组与选择性信息披露理论概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资产重组与方式 |
2.1.2 选择性信息披露 |
2.2 资产重组选择性信息披露分析 |
2.2.1 资产重组信息选择性披露的动机 |
2.2.2 资产重组信息选择性披露的形式 |
2.2.3 资产重组信息选择性披露的条件 |
2.2.4 资产重组信息选择性披露的方式 |
2.2.5 资产重组信息选择性披露的后果 |
2.3 选择性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 |
2.3.1 市场时机理论 |
2.3.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3.3 代理理论 |
3.案例公司简介 |
3.1 A公司发展历程回顾 |
3.2 A公司股权结构 |
3.3 A公司资产重组方案分析 |
3.3.1 A公司资产重组背景分析 |
3.3.2 A公司资产重组过程分析 |
3.4 A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盈余管理分析 |
3.4.1 A公司资产重组历程 |
3.4.2 资产重组中盈余管理行为的识别 |
3.4.3 资产重组中盈余管理具体做法 |
4.A公司资产重组信息选择性披露案例分析 |
4.1 A公司资产重组信息选择性披露分析 |
4.1.1 A公司信息选择性披露的动机 |
4.1.2 A公司信息选择性披露的表现 |
4.2 A公司资产重组信息选择性披露的条件分析 |
4.2.1 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
4.2.2 管理层权力过大 |
4.2.3 信息披露制度失效 |
4.2.4 第三方监督薄弱 |
4.2.5 行政处罚程序前置,违法违规成本低 |
4.3 A公司资产重组信息选择性披露的后果分析 |
4.3.1 基于股票走势相关的信息选择性披露后果 |
4.3.2 基于公司股价走势相关的信息选择性披露后果 |
4.3.3 基于累计超额收益率分析信息选择性披露后果 |
4.3.4 A公司资产重组信息选择性披露后果小结 |
5.研究结论与启示 |
5.1 研究结论 |
5.1.1 重组过程中管理者的自利行为诱发了选择性信息披露 |
5.1.2 重组过程中选择性信息披露损害了中小股东利益 |
5.1.3 重组过程中虚假选择性信息披露导致股价异动损害公司利益 |
5.2 对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信息选择性披露的研究启示 |
5.2.1 完善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制度,降低选择性信息披露的空间 |
5.2.2 强化对资产重组公司的实时监管,识别重大影响项目 |
5.2.3 完善公司治理,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
5.2.4 中小股东应强化自身素质,提高分析理解公司信息的能力 |
5.2.5 加大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信息选择性披露监管和惩处力度 |
5.3 研究的不足与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一章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失灵 |
第一节 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存在自利性 |
一、上市公司文字叙述的模糊披露 |
二、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盈余管理 |
第二节 我国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报告的失真问题 |
一、律师事务所IPO尽职调查报告失真导致“业绩变脸” |
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失真导致“资本消失” |
三、资信评级机构信用评级报告失真导致“评级失灵” |
四、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报告失真导致“资产缩水” |
第三节 我国证券散户投资者难以吸收并运用披露信息 |
一、详尽披露导致的“过犹不及”问题 |
二、专业性导致的“知识壁垒”问题 |
三、散户投资者自身抗拒分析披露信息 |
第二章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的原因 |
第一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模糊且分散 |
一、规定模糊导致了低廉的违法成本 |
二、规定分散导致了高昂的披露成本 |
三、披露立法的困境 |
第二节 信息的单向棘轮:“数量至上”的误区 |
一、披露信息“大爆炸”的单向棘轮 |
二、数量问题导致了监管成本与收益的失衡 |
三、数量问题导致了投资者成本收益的失衡 |
四、数量问题引发了潜在的其他影响 |
第三节 “伞形”利益关联体系下监督的缺位 |
一、保荐人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关联 |
二、证券服务机构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关联 |
三、监管机关所面对的利益诱惑 |
第三章 中美案例及制度的比较分析 |
第一节 我国信息披露典型案例及制度发展过程 |
一、典型案例显示信息披露造假技术不断提升 |
二、监管趋严以及新的问题 |
第二节 美国信息披露典型案例及制度发展过程 |
一、“蓝天案件”与“安然、世通事件” |
二、美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历程 |
第三节 中美信息披露制度比较分析 |
一、全面实施注册制对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二、美国信息披露制度发展过程对我国的启示 |
三、技术进步对信息披露制度改革的影响 |
第四章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路径 |
第一节 实现立法上的“刚柔并济” |
一、转移立法重心,实现“以柔克刚” |
二、制定标准模板,实现“以刚制柔” |
第二节 保证“看门人”的独立性 |
一、实现保荐人与承销商的分离 |
二、增加同行评审环节 |
三、重构委托-代理关系 |
第三节 完善监管督察机制和证券诉讼制度 |
一、完善信息披露监管督查机制 |
二、完善相关证券民事诉讼制度 |
第五章 “法律+技术”视角下的可行性建议 |
第一节 完善信息披露评级机制 |
一、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评机制简析 |
二、构建新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级机制 |
第二节 构建偏好型信息披露体系 |
一、顺应信息披露的单向棘轮 |
二、以个性“化繁为简” |
三、双轨体系与双重标准 |
第三节 构建数据共享机制 |
一、构建数据共享机制的原因 |
二、构建数据共享机制的思路 |
三、构建数据共享机制的意义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沪深证券交易所2015年6月1 日—2018年12月31 日间上市公司统计表 |
附录2: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在个人投资者中实际效果的调查问卷 |
致谢 |
(3)基于风险因子的抚顺特钢财务舞弊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问题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3 研究目的与研究思路 |
1.4 逻辑结构与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借鉴 |
2.1 财务舞弊相关概念 |
2.2 财务舞弊风险因子理论 |
2.3 常用舞弊手段 |
第3章 抚顺特钢财务舞弊案例介绍 |
3.1 抚顺特钢背景介绍 |
3.2 抚顺特钢财务舞弊案件回顾及处罚情况 |
3.3 抚顺特钢财务舞弊手段分析 |
3.3.1 虚增存货 |
3.3.2 虚增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
3.3.3 虚假折旧 |
3.3.4 少记主营业务成本 |
第4章 抚顺特钢财务舞弊后果分析 |
4.1 对市场影响 |
4.1.1 投资者信任危机 |
4.1.2 不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
4.1.3 对监管的质疑 |
4.2 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 |
4.2.1 中小投资者遭受巨额损失 |
4.2.2 债权人面临损失利息和本金的重大风险 |
4.2.3 员工面临失业和降薪风险 |
4.2.4 引起上下游厂商不良连锁反应 |
4.3 公司影响 |
4.3.1 对抚顺特钢自身的影响 |
4.3.2 对公司高管的影响 |
第5章 抚顺特钢财务舞弊案例风险因子分析 |
5.1 目的和动机 |
5.1.1 经营压力 |
5.1.2 退市压力 |
5.1.3 融资压力 |
5.2 道德品质 |
5.2.1 高管道德扭曲 |
5.2.2 公司缺乏正向道德激励机制 |
5.3 舞弊机会 |
5.3.1 监督机制失效,内控未发挥作用。 |
5.3.2 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 |
5.3.3 只重视业绩的企业文化 |
5.4 被发现可能性 |
5.4.1 企业内部发现的渠道受阻——“一言堂” |
5.4.2 企业外部发现的渠道效率低——监管不力 |
5.5 受惩罚的性质与程度 |
5.5.1 现行法律缺乏震慑力 |
5.5.2 舞弊成本过低 |
第6章 基于风险因子的案例启示 |
6.1 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6.2 建立大监督格局下的控制环境 |
6.3 提升产品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 |
6.4 加强诚信教育建立信用档案 |
6.5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体系作用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IPO审计失败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1.2.1 IPO审计相关研究 |
1.2.2 审计失败相关研究 |
1.2.3 审计财务造假相关研究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路线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及概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委托代理理论 |
2.1.2 理性经济人理论 |
2.1.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1.4 风险导向审计理论 |
2.2 相关概述 |
2.2.1 财务造假相关概述 |
2.2.2 财务造假与盈余管理 |
第3章 我国IPO发展及其审计状况 |
3.1 我国IPO及审计发展 |
3.1.1 我国IPO产生及相关规定 |
3.1.2 我国IPO审计相关概述 |
3.2 我国IPO审计总体状况 |
3.2.1 获得通过IPO审核数据 |
3.2.2 未通过IPO审核数据 |
3.2.3 暂缓表决IPO审核数据 |
3.3 我国IPO审计失败状况 |
3.3.1 IPO审计失败含义 |
3.3.2 IPO审计失败总体状况 |
3.3.3 IPO审计失败具体体现 |
第4章 我国IPO审计失败中的财务造假分析 |
4.1 总体状况 |
4.2 具体状况 |
4.2.1 利润或收入核算过程不明 |
4.2.2 关联方交易信息不充分 |
4.2.3 成本或费用核算过程不充分 |
4.2.4 内部控制制度未说明 |
4.2.5 资产计提减值不充分 |
4.2.6 职工薪酬核算不充分 |
第5章 怀集登云案例分析 |
5.1 案例背景 |
5.1.1 公司基本情况 |
5.1.2 整体经营与融资历史 |
5.1.3 组织机构 |
5.2 案例基本情况介绍 |
5.3 案例公司IPO过程中的财务造假 |
5.3.1 财务舞弊分析 |
5.3.2 舞弊成因分析 |
第6章 IPO审计财务造假的治理策略 |
6.1 加强外部监控力度 |
6.1.1 加强外部监督机构的监管 |
6.1.2 加强对IPO公司的审核 |
6.1.3 审慎审计证据的评价 |
6.1.4 加大从严处罚的力度 |
6.1.5 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 |
6.2 加强IPO公司管理 |
6.2.1 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 |
6.2.2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
6.2.3 优化股权结构 |
6.2.4 加强会计人员道德教育 |
6.3 加强对会计事务所的管理 |
6.3.1 加强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建设 |
6.3.2 始终保持职业怀疑态度 |
6.3.3 增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欣泰电气财务舞弊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国外文献综述 |
1.3.2 国内文献综述 |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财务舞弊 |
2.1.2 审计失败 |
2.1.3 财务舞弊与审计失败关系 |
2.2 理论基础 |
2.2.1 财务舞弊的手段 |
2.2.2 财务舞弊动因理论 |
第3章 欣泰电气财务舞弊案例概述 |
3.1 欣泰电气公司简介 |
3.2 舞弊发生的背景介绍 |
3.3 案情回顾及处罚结果 |
第4章 欣泰电气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
4.1 欣泰电气财务舞弊分析 |
4.1.1 财务舞弊动因分析 |
4.1.2 财务舞弊手段分析 |
4.2 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分析 |
4.2.1 审计失败主观原因分析 |
4.2.2 审计失败客观原因分析 |
4.2.3 审计失败结果分析 |
4.3 保荐机构的责任分析 |
第5章 财务舞弊的治理对策 |
5.1 优化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
5.2 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责 |
5.3 建立财务舞弊预警机制 |
5.4 改善审计机制,提升审计质量 |
5.5 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 |
5.6 加强对公司的监管力度,明确财务信息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后记 |
(6)借壳上市财务舞弊及治理研究 ——以九好集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综述评价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论文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与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 |
1.4.2 论文的不足 |
2 借壳上市财务舞弊的理论基础 |
2.1 借壳上市的概述 |
2.1.1 借壳上市的概念 |
2.1.2 借壳上市的主要模式 |
2.2 借壳上市财务舞弊概述 |
2.2.1 借壳上市财务舞弊的定义 |
2.2.2 借壳上市财务舞弊的特征 |
2.3 财务舞弊动因理论 |
2.3.1 冰山理论 |
2.3.2 三角形理论 |
2.3.3 GONE理论 |
2.3.4 舞弊风险因子说理论 |
2.3.5 本文选取的理论分析基础——风险因子说理论 |
2.4 借壳上市财务舞弊主要动因 |
2.5 借壳上市中的舞弊现状 |
2.6 小结 |
3 九好集团借壳上市财务舞弊案例介绍 |
3.1 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
3.1.1 借壳方——九好集团 |
3.1.2 壳公司——鞍重股份 |
3.2 案例背景——九好集团“忽悠式重组” |
3.3 九好集团借壳上市具体操作方案 |
3.4 小结 |
4 九好集团借壳上市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
4.1 选取九好集团作为案例的原因 |
4.1.1 影响范围广 |
4.1.2 具有代表性 |
4.1.3 具有借鉴意义 |
4.2 九好集团财务舞弊的方式 |
4.2.1 虚增服务费收入 |
4.2.2 虚增贸易收入 |
4.2.3 虚构3亿元银行存款 |
4.2.4 未披露3亿元借款及银行存款质押事项 |
4.3 九好集团财务舞弊的动因分析 |
4.3.1 道德品质分析 |
4.3.2 财务舞弊的目的分析 |
4.3.3 潜在的财务舞弊机会分析 |
4.3.4 财务舞弊被发现的可能性 |
4.3.5 财务舞弊被发现后的惩罚分析 |
4.4 九好集团财务舞弊特征分析 |
4.4.1 市场影响大 |
4.4.2 造假涉及面广 |
4.4.3 造假领域新 |
4.4.4 造假隐蔽性高 |
4.4.5 造假专业性强 |
4.5 小结 |
5 九好集团借壳上市财务舞弊的识别 |
5.1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失职 |
5.1.1 未深入了解和分析企业情况与其所处行业环境 |
5.1.2 未关注被审计对象内部控制的缺陷 |
5.1.3 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不到位 |
5.1.4 对银行存款审计程序不到位 |
5.1.5 对函证审计程序不到位 |
5.2 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的失职 |
5.3 资产评估机构的失职 |
5.4 壳公司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
5.5 小结 |
6 对借壳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治理建议 |
6.1 公司层面 |
6.2 投资者层面 |
6.3 中介服务机构层面 |
6.3.1 会计师事务所 |
6.3.2 法律服务机构 |
6.3.3 资产评估机构 |
6.3.4 证券公司 |
6.4 监管部门层面 |
6.5 小结 |
7 案例总结与启示 |
附录:鞍重股份2015年合并财务报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我国会计信息失真法律规制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2 研究思路 |
2 会计信息失真概述 |
2.1 会计信息失真的概念和判定 |
2.2 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和危害 |
2.3 会计信息失真的构成要件 |
2.3.1 主体要件 |
2.3.2 主观方面要件 |
2.3.3 客体要件 |
2.3.4 客观方面要件 |
2.4 会计信息失真制度的理论基础 |
2.4.1 会计合意契约理论 |
2.4.2 会计法律博弈理论 |
3 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法律规制现状和不足 |
3.1 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法律规制现状 |
3.2 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法律规制不足 |
3.2.1 会计处罚和民事责任制度规定不足 |
3.2.2 相关利益主体的法律救济制度规定不足 |
3.2.3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监督权利保障不足 |
3.3 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法律制度不足成因分析 |
3.3.1 会计信息生产者与会计信息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 |
3.3.2 会计法律环境整体欠佳,导致救济诉求渠道有限 |
3.3.3 相关会计法律理论未能充分支撑会计监督力量的介入 |
4 国外会计信息失真法律制度概况及其借鉴 |
4.1 国外会计信息失真法律制度概况 |
4.1.1 英国 |
4.1.2 美国 |
4.1.3 日本 |
4.1.4 法国 |
4.1.5 德国 |
4.2 国外会计信息失真法律制度借鉴 |
4.2.1 强化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
4.2.2 加大法律制裁力度 |
5 完善我国会计信息失真法律制度的思考 |
5.1 完善我国会计信息失真法律责任制度 |
5.1.1 厘清法律责任的归属 |
5.1.2 完善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民事责任 |
5.1.3 完善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行政责任 |
5.1.4 完善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刑事责任 |
5.1.5 完善我国会计信息失真法律救济制度 |
5.2 完善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监督制度 |
5.2.1 完善企业内部监督制度 |
5.2.2 完善企业外部监督制度 |
6 结论和建议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创新点 |
1.4.1 提出“主、客观信息”、“高、低阶信息”的概念 |
1.4.2 提出行政噪声导致的信息差是学术造假源动力的观点 |
1.4.3 提出构建市场导向的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体系的对策建议 |
第2章 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科技成果 |
2.1.2 高校科技成果 |
2.1.3 高校科技成果评价 |
2.2 主要理论支撑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信息论中的信息传递模型与信息不增原理 |
2.3 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 |
第3章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评价概述 |
3.1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高校科技成果评价历史沿革 |
3.1.1 科技成果评价制度的建立阶段(1958—1966年) |
3.1.2 科技成果评价的停滞阶段(1967—1977年) |
3.1.3 科技成果评价的恢复阶段(1978—1986年) |
3.1.4 科技成果评价的规范阶段(1987—2015年) |
3.1.5 科技成果评价的市场化改革启动(2016至今) |
3.2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评价的形式 |
3.2.1 内部评价 |
3.2.2 外部评价 |
3.3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评价方法的类型 |
3.3.1 行政评议 |
3.3.2 同行评议 |
3.3.3 定量评价 |
3.3.4 综合评价 |
3.4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评价的特征 |
3.4.1 评价主体以各级教育、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为主 |
3.4.2 评价目的服务于政府科技管理需要 |
3.4.3 评价对象以政府科技计划内项目为主 |
3.4.4 评价标准过于简单量化 |
第4章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表现及成因 |
4.1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表现 |
4.1.1 委托人与成果完成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
4.1.2 委托人与评审专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
4.1.3 评审专家与成果完成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
4.2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成因 |
4.2.1 结构性因素导致的信息不对称 |
4.2.2 用主观信息评价客观信息导致的信息不对称 |
4.2.3 用高阶信息评价低阶信息导致的信息不对称 |
4.3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信息不对称问题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3.1 样本与数据来源 |
4.3.2 描述性统计分析 |
4.3.3 假设与检验 |
4.3.4 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信息不对称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 |
第5章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的后果 |
5.1 造成高校科技工作者行为的逆向选择 |
5.1.1 逆向选择问题的理论模型 |
5.1.2 逆向选择问题的现实表现 |
5.2 增加了高校科技工作者的道德风险 |
5.2.1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道德风险的表现 |
5.2.2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道德风险的动力分析 |
5.2.3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学术造假问题的博弈模型分析 |
5.2.4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寻租问题的博弈模型分析 |
第6章 抑制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对策 |
6.1 克服结构性因素对高校科技成果评价的影响 |
6.1.1 取消“纵向、横向课题”的划分方式 |
6.1.2 发挥市场对“技术课题”成果的评价作用 |
6.1.3 缩减行政体系评价范围 |
6.2 优化高校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 |
6.2.1 增加对成果内容真实性的审查 |
6.2.2 建立分类评价指标体系 |
6.2.3 注重开发应用类高校科技成果的实际应用与贡献 |
6.2.4 实行高校科技成果评价的质量导向 |
6.2.5 实行教学和科研并重 |
6.2.6 增加高校科技成果评价的信息化指标 |
6.3 科学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 |
6.3.1 运用层次分析法将主观指标客观化 |
6.3.2 运用熵值分析法确定评价指标权重 |
6.4 降低高校科技成果评价指标的阶次 |
6.4.1 剥离核心期刊的评价功能 |
6.4.2 淡化职称的资源分配功能 |
6.4.3 减少行政噪声对高校科技成果评价的干扰 |
6.5 打击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学术造假行为 |
6.5.1 对学术造假行为给予严厉的惩罚 |
6.5.2 成立负责惩处学术造假行为的专门机构 |
6.5.3 建立学术造假举报奖励制度 |
6.5.4 降低评审专家的信息甄别成本 |
6.5.5 提高对专家发现学术造假行为的奖励 |
6.6 抑制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寻租行为 |
6.6.1 加大对寻租行为的惩罚力度 |
6.6.2 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评价活动的透明度 |
6.6.3 适当增加设租人的正常收益 |
6.7 构建市场导向的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体系 |
6.7.1 大力发展独立的“第三方”专业科技评价机构 |
6.7.2 建立学术市场声誉机制 |
6.7.3 加快科技成果评价立法工作 |
第7章 结论 |
7.1 研究结论 |
7.2 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某高校理工科教师科研业绩评价指标体系 |
附录B 高等学校科技成果指标体系 |
附录C 2013年辽宁省部分高等学校科技成果统计 |
附录D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评价调查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介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着及获奖情况 |
(9)基于善治的土地督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1.3 课题支撑 |
1.2 研究综述 |
1.2.1 政府治理的研究综述 |
1.2.2 行政监督研究综述 |
1.2.3 土地督察的研究综述 |
1.2.4 总结评述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2 理论基础 |
2.1 政府治理理论 |
2.1.1 政府治理的含义 |
2.1.2 善治理论 |
2.1.3 对本研究的启示 |
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1 委托代理问题 |
2.2.2 对本研究的启示 |
2.3 公共选择理论 |
2.3.1 “政府人”具有“经济人”的特征 |
2.3.2 政府权力具有垄断性、扩张性 |
2.3.3 政府决策导致政府失灵 |
2.3.4 对本研究的启示 |
2.4 相关概念界定 |
3 政府组织架构与土地管理问题 |
3.1 中央与地方分权 |
3.1.1 政治分权 |
3.1.2 财政分权 |
3.1.3 行政分权 |
3.1.4 经济分权 |
3.2 政府纵向架构问题 |
3.3 政府横向架构问题 |
3.4 个体与组织目标的偏离 |
3.5 本章小结 |
4 土地督察现状分析 |
4.1 土地领域政府治理历史变迁 |
4.1.1 “非定态”阶段(新中国成立—1985 年) |
4.1.2 “条块”分割治理阶段(1985-2004 年) |
4.1.3 强化治理阶段(2004 年以来) |
4.2 土地督察的特征 |
4.3 土地督察的定位 |
4.4 土地督察主要业务 |
4.4.1 例行督察 |
4.4.2 审核督察 |
4.4.3 专项督察 |
4.4.4 调查研究 |
4.5 土地督察的政府治理现状 |
4.5.1 经济治理层面 |
4.5.2 政治治理层面 |
4.5.3 社会治理层面 |
4.6 本章小结 |
5 土地督察影响评价 |
5.1 评价方法 |
5.2 土地违法变化情况总体分析 |
5.2.1 分层效果分析 |
5.2.2 分省效果分析 |
5.3 土地违法立案、结案情况前后对比分析 |
5.4 土地督察效应评价 |
5.4.1 指标设置及评价模型构建 |
5.4.2 总体效应 |
5.4.3 分层效应 |
5.4.4 分省效应 |
5.5 本章小结 |
6 土地督察差别化研究 |
6.1 治理手段差别化 |
6.2 分省治理差别化 |
6.2.1 基于经济因素 |
6.2.2 基于分层聚类 |
6.2.3 基于土地违法状态 |
6.3 本章小结 |
7 三种视角下土地督察制度困境 |
7.1 博弈论 |
7.1.1 行为框架及模型构建 |
7.1.2 博弈模型分析 |
7.1.3 结果讨论 |
7.2 制度对比 |
7.2.1 国家审计制度的特点 |
7.2.2 对比分析与制度问题 |
7.3 可诉性和可复议性 |
7.3.1 典型案例 |
7.3.2 土地督察的性质 |
7.3.3 土地督察机构定位 |
7.3.4 内部行政行为是否可复议和可诉 |
7.3.5 土地督察机构是否为适格被告 |
7.3.6 制度困境 |
7.4 本章小结 |
8 基于善治理念的几点讨论与建议 |
8.1 构建中央与地方激励相容约束机制 |
8.2 推进土地督察立法建设 |
8.3 提升土地督察质量 |
8.4 加强协同治理 |
8.5 本章小结 |
9 结论与展望 |
9.1 主要结论 |
9.2 可能创新点 |
9.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发表文章(第一作者) |
参加科研项目及本人作用 |
(10)上市公司财务违规处罚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违规动因研究 |
1.2.2 处罚公告市场反应研究 |
1.2.3 处罚成效研究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关键概念及财务违规监管机理分析 |
2.1 关键概念界定 |
2.1.1 违规主体的界定 |
2.1.2 财务违规行为的界定 |
2.1.3 处罚主体的界定 |
2.1.4 处罚类型的含义 |
2.1.5 处罚成效的界定 |
2.2 财务违规监管必要性的理论分析 |
2.2.1 市场失灵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3 处罚公告与市场反应的机理分析 |
2.3.1 基于有效市场理论的分析 |
2.3.2 基于信号传递理论的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违规行为处罚现状分析 |
3.1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违规行为的现状 |
3.1.1 违规公司分布 |
3.1.2 违规类型 |
3.1.3 责任主体 |
3.2 上市公司财务违规处罚的现状 |
3.2.1 监管机构处罚方式和处罚频率 |
3.2.2 处罚对象 |
3.3 上市公司财务违规处罚成效分析 |
3.3.1 处罚时效性 |
3.3.2 处罚的威慑力-再处罚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上市公司财务违规处罚的市场反应 |
4.1 研究假设 |
4.1.1 处罚公告与投资者的市场反应 |
4.1.2 投资者市场反应的差异性分析 |
4.2 研究设计 |
4.2.1 样本选取 |
4.2.2 事件研究法 |
4.2.3 超额收益率的计算 |
4.3 实证结果分析 |
4.3.1 整体违规处罚有效性 |
4.3.2 处罚机构与投资者市场反应的差异性分析 |
4.3.3 时间进程与投资者市场反应的差异性分析 |
4.3.4 处罚程度与投资者市场反应的差异性分析 |
4.3.5 处罚对象与投资者市场反应的差异性分析 |
4.3.6 处罚时效与投资者市场反应的差异性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结论与对策建议 |
5.1 主要研究结论 |
5.1.1 财务违规行为主体特征方面 |
5.1.2 处罚成效方面 |
5.1.3 处罚公告市场反应方面 |
5.2 监管过程存在的问题 |
5.2.1 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 |
5.2.2 处罚具有滞后性 |
5.2.3 处罚力度不够 |
5.2.4 处罚对象不合理 |
5.2.5 监管机构管理效率低下 |
5.3 对策建议 |
5.3.1 监管当局层面 |
5.3.2 上市公司层面 |
5.3.3 投资者层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四、违法所得大于违法所失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根源(论文参考文献)
- [1]A公司资产重组信息选择性披露分析[D]. 毛闻哲. 江西财经大学, 2020(12)
- [2]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D]. 孟铂林.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3]基于风险因子的抚顺特钢财务舞弊案例分析[D]. 李红子. 西南大学, 2020(01)
- [4]IPO审计失败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研究[D]. 王蕾. 兰州理工大学, 2019(02)
- [5]欣泰电气财务舞弊案例研究[D]. 徐一宁. 吉林财经大学, 2019(03)
- [6]借壳上市财务舞弊及治理研究 ——以九好集团为例[D]. 位玉文. 云南大学, 2018(01)
- [7]我国会计信息失真法律规制的研究[D]. 刘育含. 吉林财经大学, 2017(09)
- [8]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研究[D]. 丁华. 东北大学, 2017(01)
- [9]基于善治的土地督察研究[D]. 曹端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7(05)
- [10]上市公司财务违规处罚效应研究[D]. 杨书想. 华侨大学, 20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