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国有经济改革的再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周希禛[1](2021)在《中国国有企业创新功能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国有企业作为政府干预经济的一种形式,在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均普遍存在,并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世界经合组织的研究,在发展中经济体中,国有企业为当地GDP、就业以及资本市场总额作出了突出贡献。传统上看,国有企业主要分布在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但随着经济社会环境演变,国有企业在能源航天、船舶制造、汽车工业以及军工等高科技领域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并逐渐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主体,开展更多的研发创新活动。近年来,国有企业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愈发显着,而且时至今日,一些国有企业已经列于世界最大和最有影响力的企业之中。有相关研究表明,无论是在福布斯全球2000家世界最大企业排行榜,还是在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国有控股企业比例正逐年提升。鉴于国有企业在经济中的重要性越来越高,许多经济体,特别是发展中经济体的政府都对国有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寄予很高的厚望。因为国有企业创新研发投入力度较大,并且具有整体战略眼光和国内外市场影响力,所以这些政府需要国有企业发挥创新功能,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国际化发展,并带动中小民营企业共同创新发展。中国情境下,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挥了重要的功能。目前,国际环境伴随着新冠疫情正面临着深刻的变化,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日新月异,国际战略博弈的主战场就是科技创新。过去通过大量引进西方发达国家先进技术,自身再不断学习和积累,我国科技实力从“跟跑”“并跑”并向着“领跑”超越,在一些领域进入了无人区,再加上以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国家从多方面加以阻挠,我国必须尽快实现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国有企业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特别是中央企业拥有研发人员超百万人,拥有高科技人才超两百万人,拥有两院院士229人,其中工程院院士数量占全国的1/5,国有企业必须发挥创新功能,在举国体制中发挥中坚作用,率先成为原创技术策源地、率先建成创新人才高地、率先建设科技创新“特区”,努力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上牢牢掌握主导权。从理论上来讲,国有企业的特性决定了其应该具有创新功能。比如,国有企业同时具有公共部门和企业属性,可以作为体现国家创新意志的工具,特别是在一些关键战略技术领域完成国家“创新”使命。国有企业也可以通过高水平的创新研发投入和培育一批私营企业难以冒险承担的新兴产业,协助国家实施产业创新政策。同时,国有企业可以提供足够的“耐心资本”解决基础研究密集产业市场失灵问题。此外,国有企业和政府有着“天然关系”,这种关系使国有企业在公共投资、创新网络和创新政策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这些因素使国有企业能够更积极地融入公共创新网络和探索新的知识。尽管如此,国内外一些主流观点基于西方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交易成本理论等分析认为国有企业不适合创新,或对其创新功能持怀疑态度。特别是在中国,由于种种原因,外界对国有企业仍抱有“效率低”“行业垄断”“国进民退,与民争利”等看法。因此深入研究国有企业的创新功能,对澄清上述争论,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创新理论、普适性的国有企业创新理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对于指导中国国有企业发挥创新功能,推动中国跻身世界创新型国家前列和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因此,本文首先从世界大范围角度考察国有企业存在的作用,即国有企业的传统功能,再通过对历史资料梳理总结中国国有企业的功能演变进程;其次,通过剖析国有企业创新功能的理论逻辑和梳理相关文献,把国有企业的创新功能定位在五个方面:知识管理、创新政策工具、原创技术策源地、技术预见、开放式创新组织者。第一,国有企业创新功能可以定位在知识管理上。国有企业因其能够提供“耐心资本”、自身平台优势以及网络优势,有助于知识的长期累积、知识获取和创造和知识传播。第二,国有企业创新功能可以定位在创新政策工具上。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特殊性质的企业,可以把公共和私人部门在创新中承担的职能合为一体,解决创新政策组合中各参与者间协调问题,发挥创新政策工具作用。第三,国有企业创新功能可以定位在原创技术策源地上。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央企,作为科技创新的国家队,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科技创新高地、科技人才高地、科技创新“特区”是必然要求,而且国有企业对于攻克原创技术、“卡脖子”技术这种目标导向的创新具有无可替代的优势。而且,基础研究则是攻克原创技术的基石,国有企业是承担基础研究的中坚力量。第四,国有企业创新功能可以定位在技术预见上。国有企业是国家重大创新项目的主要实施者,是创新政策的支撑工具,其中本身也包含了与不同参与者之间互动过程,从而依靠这种过程机制选择能产生最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技术研究领域和通用技术。技术预见活动是一个需要多方参与的系统工程,本身具有社会特征,不是一般中小企业能够承担的,大型国有企业有能力、有条件也有责任协同政府组织开展技术预见活动,中小企业可以参与其中把握未来技术的发展机会,确定创新投资策略。同时,在技术预见过程中,国有企业可以将开展项目清单和国家总体战略规划结合企来,与不同参与者沟通交流并达成共识,以解决国家战略规划顶层设计实现问题。第五,国有企业创新功能可以定位在开放式创新组织者上。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掌握了许多优势资源,具有庞大的创新网络,其可以利用这些资源和网络,整合国内外经济资源和要素,充分联合各创新主体打造开放式创新平台。在上述分析基础上,为了验证国有企业创新功能相关定位,本文采用了案例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国有企业创新功能的相关定位进行了验证,进一步证实了国有企业具有独特的创新功能。首先,本文从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归纳了一个二元框架分析了国有企业作为创新政策工具这一创新功能定位。在这基础之上,本文对电力行业的三家世界500强企业,分别是瑞典大瀑布集团、中国的国家能源集团以及印尼电力公司进行案例分析。结论表明,不同经济体的社会经济制度以及技术发展阶段具有差异,所以国有企业和创新政策之间也有多种互动形式。鉴于微观和宏观层面的治理情况,瑞典大瀑布集团和中国的国家能源集团是系统性创新者,而印尼国家电力公司则是独立创新者。所以,国有企业不仅仅能作为独立创新者,还可以作为创新政策工具,嵌入到国家创新系统中协调各个参与者推动创新变革,最终成为系统创新者。因此,在研究国有企业问题时,需要考虑到宏观层面的治理因素。尽管一些学者认为,国有企业的微观组织特性(企业创新能力、组织惯例等)对于国有企业成为系统性创新者尤为重要,但是宏观条件,比如政策协调能力等从根本上决定了国有企业是成为独立创新者,还是系统性创新者。其次,本文通过实证分析进一步验证国有企业的创新功能作用。本文使用2009-2017年中国上市公司数据,考察了央企、地方国企和私有其他企业的创新数量与质量,并从创新功能视角研究了知识溢出和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对企业创新数量与质量的影响。研究发现:总体上看,央企在创新数量和创新质量上都具有最佳的表现。并且,央企在样本期内的平均通用性指数要高于地方国企和私有其他企业,反映了央企承担了较多的基础研究;在制造业行业,地方国企的创新质量要高于私有其他企业,但在非制造业行业中,这种现象不明显;在经济发达地区,地方国企的创新质量要高于私有其他企业。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国企和私有其他企业在创新数量和质量上并没有明显差异。从整体上看,经济发达的东中部地区,国有企业创新数量和质量都较高,其中以广东和安徽省最为突出,而在东北、西部地区,国有企业的创新数量和质量相对较弱;相对于私有其他企业,国有企业的知识溢出水平较高。总体来说,国有企业和私有其他企业的知识溢出对样本企业的创新数量与质量均具有正向影响。相对地方国企,央企的知识溢出对样本企业创新质量具有正向影响;国有企业开展ESG活动越多,对创新数量与创新质量的提升作用也越大。但是,相对央企和私有其他企业,ESG对地方国企创新数量和创新质量提升作用较大。这些发现证明了国有企业具有独特的创新功能,且在央企和地方国企上具有不同体现。结论对理解国有企业的创新功能,使国有企业在十四五期间更好地发挥创新功能具有启示意义。最后,本文详细探究了五个典型创新型国家,分别是芬兰、瑞典、挪威、法国和新加坡的国有企业创新功能发挥经验,得出对我国的启示。概括来说,芬兰的国有企业创新功能在于国有资本支撑“创新型国家”;瑞典国有企业创新功能主要在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挪威国有企业创新功能在于推动整体产业创新;法国国有企业创新功能在于协助各类企业创新创业及知识探索;新加坡国有企业创新功能在于成为积极活跃的国有投资者。这五个国家中都有数量较多的国有企业,虽然这些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和我国的国有企业相比还是具有本质上的不同,但是在创新功能发挥上还是具有较多的共通性的。并且,这些国家的国有企业依据所在国的资源、要素禀赋,对其创新功能做出了较好的定位,对其成为位列世界榜首的创新型国家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其对我国的国有企业启示有: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本在支持和培育创新上的作用;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的产业布局和结构,使其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上发挥更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和合作,在开放条件下促进创新能力提升;积极建立科技创新文化,营造创新环境;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的创新组织者作用;积极担当知识创造和传播者。本文论证了国有企业的创新功能,并从宏观、微观、历史、现状等多层面多角度展开研究,对国有企业创新功能进行定位,并验证国有企业的创新功能。本文结论肯定了国有企业具有创新功能,一定程度上澄清了关于国有企业创新问题的争论,为国有企业更好的发挥创新功能应对为来的挑战,为中国跻身世界创新型国家前列和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战略目标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
蒋翠珠[2](2020)在《习近平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论述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习近平总书记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出了新的指示,同时明确了国有企业的改革任务。从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国有企业的地位日渐凸显,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随着人民生活的变化,战略高度的提升,完善其思想理论、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从习近平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的选题背景、理论意义、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现状进行出发,其中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是对国有企业改革的代表人物进行列举,并介绍国内一些学者相关讲话、论述等。第二部分是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时代背景和理论渊源进行介绍。从我国国有企业发展与改革的历程中,国内背景、国外背景两方面进行讲述,在理论渊源上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以及我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理论等方面构成了习近平国有企业改革思想的重要思想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是习近平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内容和理论特质。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内容,以及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特质进行阐述。第四部分从习近平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的路径上进行介绍,从路径设计、路径目标、以及路径导向三方面进行概括。“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坚持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国有企业关乎国计民生,关系国家长治久安,是党和国家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战略性物质基础,以此,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王帅[3](2020)在《竞争中性视角下国有企业适用反垄断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正式施行以来,国有企业适用反垄断法的相关研究一直是学界历久弥新的讨论话题。从学理上讲,国有企业与其它所有制企业应同等适用反垄断法。然而现实情况是,我国国有企业在涉及经营者集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协议及行政垄断等垄断行为时,备受期待的反垄断法却因规范供给明显不足而出现规制“真空”,此状态既不利于市场主体开展公平竞争,促进经济高质量运行,亦无助于消费者福利的提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市场体系亟需依赖市场竞争机制的充分发挥,从微观维度出发,确保市场有效竞争就要重点解决国有企业适用反垄断法的问题。竞争中性原则要求政府不因市场主体所有制之原因而予区别对待,在此原则下各市场主体应平等获取生产要素、公平开展市场竞争、同等受到国家保护。反映于反垄断法层面,即为国有企业与其它所有制企业应当同等适用反垄断法,前者并不当然享有豁免权。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深水区,反垄断法在提升国有企业效率、盘活市场活力和释放市场潜力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是垄断行为而非垄断结构,并不存在因我国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而使得国企获得垄断豁免的理论基础。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是在我国基本国情视阈下如何提升国有企业效率和激发市场竞争活力,而此与反垄断法之追求不谋而合,应当结合即将开展的反垄断法修订工作进行相应的完善研究。论文的整体框架分为绪论、主体和结语三部分,主体部分为论证过程,具体安排如下: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交代在竞争中性原则要求下,国有企业适用反垄断法的背景和意义、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呈现国内外反垄断法对之加以规制的学术思想、梳理文章研究的重难点并表明在写作过程中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和阐述文章存在的创新点及不足等问题。第二部分为文章的主体,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逻辑主线,共包含四章内容:第一章,基本概念释义。通过对垄断、国有企业、竞争中性等经济法学内常见的概念进行特定的解析与释义,呈现作者欲想表达的态度进而为全文划定写作的理论范围和内容基调。第二章,我国国有企业反垄断的历史及现状(提出当前国有企业在适用反垄断法中所存在的问题)。通过建国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脉络,梳理出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盘活市场活力是我国政府孜孜不倦的追求,但在此过程中存在着国有企业垄断规制不力、规范供给不足等问题。第三章,国有企业垄断现状的理论解析(对适用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及规制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理论解析)。首先,从经济学、法学和政治学视角出发探讨问题背后存在的原因,即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具有垄断结构上的正当性;其次,从反垄断法秩序、效率与公平的价值目标与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出发阐释规制的必要性;最后,从经济学理论、法律文本和所有制结构的纬度表明适用反垄断法的规制可行性。第四章,国有企业适用反垄断法的完善路径(探讨完善国有企业适用反垄断法的具体措施)。在竞争中性视角下,结合深化经济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围绕国有企业如何具体适用反垄断法这一问题从确立立法体例、修改并增设国有企业适用反垄断法的内容、完善行政垄断控制制度、健全规制国有企业垄断的责任制度和救济制度、制定国有企业反垄断指南、规章条例等配套文件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第三部分为结语。通过国有企业与反垄断法适用的逻辑分析,归纳出虽然当前国有企业适用反垄断法存在着一些问题,但并不可因此而忽视反垄断法在未来国有企业改革中所应发挥的重要作用,需要在竞争中性原则下对反垄断法加以完善以提升国有企业的适用性进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结论。
申晓蓉[4](2020)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域下中国经济现代化基本经验研究(1978-2018)》文中研究指明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启了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历程。4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动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以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书写了中国经济现代化的新篇章,以自身的发展深刻地改变着中国与世界。论文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基本视域,深入系统地总结和把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基本经验,采取微观研究和宏观研究相结合、文献研究、跨学科研究的分析方法,力求能够对中国经济现代化基本经验进行创新性总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经济现代化具有理论与实践、指导与被指导的互动关系。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视域研究中国经济现代化基本经验符合三个理论原则,即贴合国情、符合社会主义方向、遵循现代化规律,并以此为前提区分中国经济现代化的“基本经验”与“一般经验”,为全文的整体性研究奠定了学理基础。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域下中国经济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来看,中国经济现代化成功的基本经验在于以新型工业化为主推进经济现代化,注重产业结构的优化程度、工业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度以及工业化的可持续性。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域下中国经济现代化的发展动力来看,一方面,中国经济现代化始终坚持市场化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与对外开放;另一方面,中国经济现代化得以完善与发展的重要动力来源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了中国经济现代化的内涵式发展、稳定趋势以及国际化水平。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域下中国经济现代化的目标机制来看,始终坚持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在目标与发展的平衡中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区域的协调、改革发展稳定的统一。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域下中国经济现代化的保障机制来看,中国经济现代化持续推进的根本在于中国共产党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并以加强自身建设来提高党领导经济现代化的水平。同时,在党领导下的国家治理体系中,国有经济与国家宏观调控为经济现代化也起到了强有力的保障与支撑作用。
张飞雁[5](2019)在《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研究》文中提出目前很难找到不存在国有经济的国家,承担国有经济的载体是国有企业,在不同制度下国有企业承担的功能和作用不同,资本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的存在是为其政党服务,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国有企业是为人民服务,所以在不同制度下国有企业的发展路径不同。纵观国有企业演变历程,几乎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国有企业都经历改革,在不同的制度下国有企业的改革目的与路径必然不同,资本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有其制度的必然性,而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改革必然不能走私有化的道路,这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所决定。中国国有企业作为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载体,在创造“中国奇迹”的伟大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取得巨大成就。回顾中国国企发展和改革路径,改革开放前30年,建成了“统购统销”、“统分统包”、“一大二公”的单一公有制国有企业。改革开放后40年,中国国有企业基本上是围绕国有企业控制权进行改革,从“简政放权”、“股份制”、到目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基本上具备现代企业特征的基本构件。中国经过40年的改革,当前的国企再也不再是单一公有制的国有企业,已是产权多元化的现代企业组织,基本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但是,国有企业也积累一些问题、存在一些弊端,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并把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升到制度层面,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写进国家重要文件,这为中国国有企业未来发展提出明确的发展路径——混合所有制。文章就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问题进行分析,从国有企业发展改革的实践路径入手,对国企改革路径以及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借鉴中西方的相关理论,提出解释国企混改的理论框架,用以分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中的问题,并结合国内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最终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优化方式。文章主要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法、描述性分析、案例分析、比较分析法。笔者比较分析国内外国企改革的路径特点以及国外成熟市场经济的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的实践,为构建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理论与实践路径提供有益的借鉴。文章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即本文绪论部分,主要对中国国企混改的背景和理论与现实意义。对国内外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文献和研究现状进行梳理,总结既有的研究成果,分析现有研究的不足,理清本文写作可行性、目的及意义;确定本文的研究方法;明确本文可能创新点和难点。第二部分,即第一章,首先通过梳理国内外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理论,为分析国有企业改革奠定理论基础;其次,通过分析国有企业混合改革的逻辑发现公有制制度前提下可以实现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从理论上解决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融合的问题,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问题就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治理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中国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的分析框架。第三部分,即第二章主要梳理中国国有企业的来源、发展历程,以及从整体和局部对国有企业治理的现状、运行状况进行统计性描述分析。从整体上看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过程就是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萌芽、形成、发展并不断向成熟推进的过程,在国有企业发展的特定历史阶段所表现出不同的内容和特征。第四部分,即文章的第三、四、五章,这部分主要是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分析,首先分析现阶段实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几种主要路径的模式的内涵、特征,并从整体上对各种路径的效果进行统计性描述分析。其次是分析对国有企业改革中两个典型案例和国外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改革实现路径中典型的模式特点研究,分析国有企业在实践的路径中出现的问题及国企改革的启示;第三,通过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模式和国内典型案例分析,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问题。第五部分,即第六章,是在以上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国企混改优化的具体路径和政策建议,为国企改革实践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并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可能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一)许多学者认为微观层面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是国有经济主要载体和实现形式。笔者认为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并不仅仅通过国有企业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实现,只要是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实现形式都可以是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二)实践中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点,笔者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的突破点要注重人力资本在价值增中的作用,形成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的要素利益共同体。(三)学术界与理论界一致认为,混合所有改革的关键是市场化改革,引入市场化体制机制打破行政垄断,而没有指出切实可行的实现市场化的路径。笔者认为职经理人的市场化机制是实现市场化的重要方式,最主要是政府放弃对国有企业人事的行政垄断权,使职业经理人选聘完全由市场决定。进一步探讨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企业的运行需要市场经济驱动,但政府也要发挥作用,需要市场与政府二者共同协调。随着经济的演化与发展,国有经济的运行在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崭新的课题。进一步深入研究国有企业改革问题,有助于解决公有制制度体系下国有企业发展的问题,揭示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徐淑云[6](2019)在《卫兴华经济思想研究》文中提出卫兴华是中国从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杰出代表、是我国着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教学和研究工作,在国内经济学界享有极高的声誉。卫兴华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60多年来,不断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进行发展和创新,提出了许多有创建的观点。卫兴华还结合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实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进行系统性研究,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研究与构建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卫兴华经济思想包含的许多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的理论依据,对我国经济建设与发展具有很强的实践价值。本文以卫兴华经济思想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卫兴华提出的主要经济理论观点为研究对象,力求对卫兴华的主要经济思想进行较为全面的概括和总结。本文研究所涉及的卫兴华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有:卫兴华对《资本论》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和探索;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研究;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的研究;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卫兴华对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卫兴华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的思考等。论文以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多角度阐释卫兴华的经济思想,在对卫兴华经济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脉络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卫兴华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进行较为全面和系统的总结、概况和评析,并总结了卫兴华经济思想的特点,提出卫兴华经济思想对我国当前经济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结论:第一,卫兴华教授是我国着名的经济学家,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的重要奠基者,对推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国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作出了重要贡献;第二,改革开放以来,卫兴华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进行研究、创新与发展,在经济理论和经济改革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理论观点和创新独到的政策建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实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考;第三,卫兴华对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第四,卫兴华教授始终强调的“严谨的治学精神、求真的科学态度”和“不唯上、不唯书、不唯风”的研究学风,力守“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密的论证、严谨的学风”的“四严”治学格言,为后来的经济学工作者的培养产生重要影响。
顾闻[7](2019)在《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重心是在分类治理的背景下进行公司制改革和完善公司治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国有企业的功能为分类标准将其分为公益类国有企业和商业类国有企业,并按照分类治理的模式进行改革。公益类国有企业的功能从本质上说就是政府职能的延伸。政府通过公益类国有企业实现其经济政策,以弥补市场失灵和缺陷,同时实现其经济调控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能。商业类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出资或控股,通过商业化运作,以国有资本总体上的保值和增值为最终目标,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具有独立市场竞争地位的国有企业。目前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公司治理的完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是一种通过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公司管理层、董事等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和责任的契约关系以及管理和控制公司内部和外部结构运行的法律制度体系。多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很多疑难杂症都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不完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研究对于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目前进行的公司化改革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完善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有利于有效行使国家所有权职能、保障国有企业投资者权益、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随着《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国有资产法》等一系列公司治理法律法规的颁布,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体系初步形成。然而目前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存在产权主体缺位、股权结构不合理、董事会权力界限模糊、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不完善、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缺失等问题,导致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效率低下。第一,产权主体缺位问题是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国家是抽象的产权主体,在我国国资委不能有效的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企业实际上面临产权主体缺位的现状。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问题多年来未能得到解决,易导致内部人控制,对公司治理产生十分不利的后果。第二,合理的股权结构是良好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基础。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国有股持股比例过高,其他非国有股所占比例小。股权分置改革后,大股东在持股比例和公司资金控制上仍处于绝对控制地位。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缺少话语权,内部人控制严重,董事会、经理以及股东会的相互制衡机制很难实现。第三,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关键机构,目前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的职权界限仍不够明晰,我国法律制度没有对不同种类的商业类国有企业的董事会职权进行分别设置,外部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仍然较低,而且董事会的职权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也不够完善。董事会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以上问题不利于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完善,容易导致内部人控制严重,国有资产流失等后果。第四,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仍存在信息披露渠道单一、缺少专门的信息披露法律细则、自愿信息披露动力不足、国有企业内外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第五,高管薪酬法律制度是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重要激励机制。目前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缺失主要表现在高管薪酬分类管理制度缺失、高管薪酬和企业经营业绩脱节、高管薪酬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高管薪酬标准不合理等问题。产权主体缺位会导致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产权主体缺位的根本原因是产权不明晰。没有清晰的产权,公司治理是没有意义的。产权理论认为公共产权是天然缺位的,但法律应明确产权的边界。委托代理理论论证了公共产权中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必然性。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理论为我国出资人职能转变,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有效分离提供了理论依据。国家是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但是国家无法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能,国资委既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职能,又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但两种职能无法同时履行,很难解决商业类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的问题。国家和企业的实际经营者之间有很长的委托代理链条,容易产生国有资产主体虚置、内部人控制和国有资产流失等后果。我国可以借鉴新家坡淡马锡的做法,构建政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控股子公司的国有资产三级管理体制,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行使出资人职责,而国资委仅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国有资产三级管理体制将很好的分离政府和企业,实现商业类国有资产的良性运作,从根本上解决商业类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的问题。股权结构决定公司治理的类型,合理的股权结构是公司良治的基础。基于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目前的股权结构存在的特殊问题,适当引入并建立优先股和金股等类别股法律制度,建立制衡性公司治理结构。优先股可以在商业一类竞争性国有企业中适用,将商业类一类国有企业部分国有股转化为优先股,不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国有控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不具有表决权,在公司的控制比例大大缩减,公司的控制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向制衡性公司控制结构发展。而金股制度的实质是政府虽然仅占有国有企业少量的股份,但是却对企业的重大决策具有否决权。金股制度可以在商业二类非竞争性国有企业中适用,如国防、交通、能源等国有企业,因为这些企业涉及到国家的根本利益,国家在一些重大事项的处理上应保留控制权。适当引入双层股权结构,从股权结构上降低国有股的比重,但国有股仍拥有绝对的投票权,始终保证对国有企业的控制地位。股权改革过程中国有股减持应采用渐进式模式,保证国有企业改革平稳过渡。同时提高机构投资者在商业类国有企业中的比例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有着积极的作用。董事会的权力界限是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针对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权力界限不明晰的问题实行“董事会中心主义”,建立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以及对经理的任免权和监督权。一方面,构建董事会职权独立行使的法律保障机制,按照竞争性商业类国有企业和非竞争性商业类国有企业分类进行董事会内部机构的设置,同时设立专业委员会,健全董事会选拔机制,保障董事会职权得到有效行使。另一方面,为了保障董事会的职权得到有效的制衡,完善董事会职权制衡机制。第一,国资委不能既当出资人又当监管人,明确国资委的主要职能。第二,将国资委的出资人职权即股东权分离出来,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公司行使,从而保障商业类国有企业的独立经营。第三,我国相关法律进一步规定党委核心领导的具体职权,以及区分党委核心领导和董事会独立经营权。第四,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审计署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同时对于其他非国有独资公司特别是股份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监事会行使其法定职责。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是公司治理中外部治理的重要内容,构建全面、规范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有利于遏制内部人控制现状,加强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和控制,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降低监督的成本,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可区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国有企业,对于处于充分竞争行业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开披露完整的企业经营和财务信息。处于竞争行业的非上市商业类国有企业可以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制定信息披露的具体法律规范,信息披露的方式以及公开程度应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作出相应的规定。而另一类处于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对于信息披露的安排可以根据不同的企业区别对待。构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的重点是建立具有强制性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体系。规范信息披露的内容,拓宽信息披露的对象和渠道。建立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的惩罚措施、民事及刑事责任。建立内部和外部一体化的多层次监督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层的国有资产属性教育。高管薪酬法律制度是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重要激励机制。薪酬合理程度是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效率以及国有企业盈利的重要决定因素之一。为了加强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法律规制,建立高管薪酬分类管理制度、优化高管薪酬结构。区分商业类国有企业中非竞争性国有企业与竞争性国有企业高管的选聘、晋升方式、薪酬标准。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的薪酬结构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主要由基本年薪和绩效组成,商业类国有企业中的竞争性和非竞争性企业的薪酬设置标准分别制定。完善薪酬委员会制度、构建高管薪酬审查决定制度、薪酬追回制度。我国薪酬委员会应由外部董事组成,并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高管的业绩等要素独立制定合理的薪酬方案。根据商业类国有企业的不同类别明确高管薪酬审查决定权的行使主体、审查程序以及审查的激励措施及法律后果,保障高管薪酬方案合理、公正。创设薪酬追回制度,规定国有企业高管因虚假、欺诈行为导致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或因为决策错误导致财务报表错误等情形的,其特定时期的薪酬全部予以追回。实现薪酬信息披露的多层级管理、薪酬信息披露的内容和程序规范化、高管选聘标准信息透明化。
季晓南[8](2019)在《国有企业改革再出发需要再思考和再认识》文中研究指明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改革开放再出发的信心和决心"。"开创国企改革新局面——从谋划走向实干"这个年会主题,符合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和部署,也符合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和实际。会议的召开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原主席季晓南在2018国企管理年会上指出。
季晓南[9](2019)在《国有企业改革再出发需要再思考和再认识》文中提出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改革开放再出发的信心和决心"。"开创国企改革新局面——从谋划走向实干"这个年会主题,符合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和部署,也符合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和实际。会议的召开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原主席季晓南在2018国企管理年会上指出。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原主席季晓南表示:"2018国企管理
季晓南[10](2019)在《国有企业改革再出发需要再思考和再认识》文中指出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改革开放再出发的信心和决心"。"开创国企改革新局面——从谋划走向实干"这个年会主题,符合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和部署,也符合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和实际。会议的召开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原主席季晓南在2018国企管理年会上指出。
二、对国有经济改革的再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国有经济改革的再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国有企业创新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评阅意见 |
答辩决议书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思路、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本文研究思路 |
1.3.2 主要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文献综述 |
2.1.1 国有企业创新功能研究 |
2.1.2 国有企业创新绩效研究 |
2.1.3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与创新研究 |
2.1.4 对现有文献的评价 |
2.2 国有企业功能及演变 |
2.2.1 世界范围内国有企业的传统功能 |
2.2.2 中国国有企业的功能演进 |
2.3 国有企业的创新功能理论基础 |
2.3.1 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理论 |
2.3.2 中国情境下国有企业“制度-战略-政策”功能 |
2.3.3 “使命导向型创新”和“国家创新体系”理论 |
2.3.4 “创新型企业”理论 |
第3章 中国国有企业创新功能实践、定位和意义 |
3.1 中国国有企业创新功能发挥的实践经验 |
3.1.1 宏观层面: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主体 |
3.1.2 中观层面: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
3.1.3 微观层面:成为创新型企业 |
3.2 中国国有企业的创新功能定位 |
3.2.1 知识管理 |
3.2.2 创新政策工具 |
3.2.3 原创技术策源地 |
3.2.4 技术预见 |
3.2.5 开放式创新组织者 |
3.3 国有企业创新功能发挥的重要意义 |
3.3.1 对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意义 |
3.3.2 对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意义 |
3.3.3 对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意义 |
3.3.4 对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意义 |
第4章 国有企业的创新政策工具作用——跨国案例比较 |
4.1 问题的提出 |
4.2 文献综述与分析框架 |
4.2.1 国有企业与创新政策 |
4.2.2 国有企业创新角色分类 |
4.3 案例选择与概述 |
4.3.1 全球能源电力行业国有企业基本情况 |
4.3.2 案例企业创新角色概述 |
4.4 案例分析与讨论 |
4.4.1 系统创新者:瑞典大瀑布集团和中国国家能源集团 |
4.4.2 独立创新者:印尼国家电力公司 |
4.5 案例启示与未来研究展望 |
4.5.1 案例启示 |
4.5.2 未来研究展望 |
第5章 中国国有企业:创新质量、知识外溢和ESG效应 |
5.1 问题的提出 |
5.2 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
5.2.1 制度背景、所有权性质与创新 |
5.2.2 知识溢出、ESG与创新 |
5.3 研究设计 |
5.3.1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5.3.2 主要实证模型与变量定义 |
5.3.3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4.1 国有企业创新的特征事实分析 |
5.4.2 基准回归结果 |
5.4.3 控制内生性后回归结果 |
5.4.4 行业和区域异质性影响 |
5.4.5 相关机制分析 |
5.5 结论与讨论 |
第6章 创新型国家国有企业创新功能发挥与启示 |
6.1 问题的提出 |
6.2 创新型国家中国有企业地位和设立目的 |
6.2.1 创新型国家国有企业地位 |
6.2.2 创新型国家设立国有企业的目的 |
6.3 国有企业发挥创新功能经验 |
6.3.1 芬兰:国有资本支撑“创新型国家” |
6.3.2 瑞典:支持中小企业创新 |
6.3.3 挪威:推动产业创新 |
6.3.4 法国:协助各类企业创新创业以及知识探索 |
6.3.5 新加坡:积极活跃的国有投资者 |
6.4 对我国国有企业发挥创新功能的启示 |
第7章 主要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促进国有企业发挥创新功能的建议 |
7.2.1 加强国有企业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的布局 |
7.2.2 使国有企业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支撑 |
7.2.3 将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现代产业链“链长”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研究成果 |
致谢 |
(2)习近平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论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理论意义 |
1.1.3 应用价值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新之处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习近平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的时代背景和理论渊源 |
2.1 习近平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的时代背景 |
2.1.1 习近平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的国内背景 |
2.1.2 习近平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的国际背景 |
2.2 习近平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渊源 |
2.2.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所有制的理论 |
2.2.2 列宁、斯大林关于“新经济政策时期”的所有制理论 |
2.2.3 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 |
第三章 习近平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的重点内容和理论特质 |
3.1 习近平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的重点内容 |
3.1.1 提升国有企业创新力着力点 |
3.1.2 要作推动数字智能化升级的排头兵 |
3.1.3 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运行 |
3.2 习近平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的理论特质 |
3.2.1 因地制宜的科学性 |
3.2.2 有的放矢的执行性 |
3.2.3 辩证唯物的指导性 |
第四章 践行习近平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的目标导向与实践路径 |
4.1 践行习近平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的目标导向 |
4.1.1 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成为维护国计民生最可信赖的力量 |
4.1.2 以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成为实施国家重大战略的主要力量 |
4.1.3 以国有企业改革为动力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
4.2 践行习近平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的实践路径 |
4.2.1 坚持党的领导和国有企业治理相融合 |
4.2.2 完善国有资产的运行机制 |
4.2.3 推进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 |
4.2.4 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竞争中性视角下国有企业适用反垄断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重点和方法 |
四、创新点及不足 |
第一章 基本概念释义 |
第一节 垄断 |
一、竞争与垄断 |
二、不同语境下的垄断类型 |
三、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 |
第二节 国有企业 |
一、国有企业的概念 |
二、国有企业设立的目的指向 |
第三节 竞争中性的由来与本土化 |
一、竞争中性的起源及演进 |
二、竞争中性的本土化法制要求 |
第二章 我国国有企业反垄断的历史及现状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反垄断的历史演进 |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空白期 |
二、反垄断制度的酝酿期 |
三、多法并存的共生期 |
四、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规制期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基于垄断的不正当优势 |
一、经济性垄断问题突出 |
二、行政性垄断偏向保护 |
第三节 国有企业反垄断规制的制度样貌 |
一、高效统一的宏观反垄断体系尚未建立 |
二、反垄断法微观规范供给明显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有企业垄断现状的理论解析 |
第一节 基于垄断结构视角的正当性理论 |
一、经济学视角的市场失灵理论 |
二、法学视角的社会公共利益理论 |
三、政治学视角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理论 |
第二节 基于价值追求视角的规制必要性 |
一、垄断有损市场竞争秩序 |
二、垄断降低市场运行效率 |
三、垄断侵犯竞争弱者和消费者权益 |
第三节 基于垄断行为视角的规制可行性 |
一、与经济学理论相契合 |
二、同法律文本相吻合 |
三、和所有制结构不冲突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有企业适用反垄断法的完善路径 |
第一节 规制国企垄断行为的体例选择 |
一、以反垄断法为主的规制体例 |
二、以反垄断法为辅的规制体例 |
三、我国当前的立法体例及应然选择 |
第二节 修改并增设国有企业适用反垄断法的内容 |
一、明确规定适用原则及豁免范围 |
二、重新制定行业垄断标准 |
第三节 完善行政垄断控制制度 |
一、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 |
二、妥善处理反垄断法与行业监管法的关系 |
三、强化“三合一”后的反垄断执法 |
第四节 健全规制国有企业垄断的责任制度及救济制度 |
一、健全规制国有企业垄断的责任制度 |
二、健全规制国有企业垄断的救济制度 |
第五节 制定国有企业反垄断的配套文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域下中国经济现代化基本经验研究(1978-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域下中国经济现代化相关理论概述 |
第一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经济现代化的关系 |
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为中国经济现代化提供思想指引 |
二、中国经济现代化推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丰富与发展 |
第二节 中国经济现代化基本经验理论基础 |
一、中国经济现代化基本经验的理论原则 |
二、中国经济现代化基本经验的研究对象 |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域下中国经济现代化的核心内容 |
第一节 中国经济现代化的根本主题:工业化 |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蕴含着中国工业化的探索 |
二、新型工业化体现了中国经济现代化的时代特征与现实条件 |
第二节 中国经济现代化要实现以新型工业化为核心的发展 |
一、加强工业产业结构升级与调整 |
二、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互动 |
三、推动工业化进程中的可持续发展 |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域下中国经济现代化的发展动力 |
第一节 中国经济现代化的活力源泉:改革开放 |
一、改革开放开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局面 |
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市场化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 |
三、吸收和借鉴资本主义文明成果:对外开放 |
第二节 中国经济现代化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创新 |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推进了中国经济现代化的发展 |
第四章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域下中国经济现代化的目标机制 |
第一节 中国经济现代化的目标指向:以人民为中心 |
一、阶段性目标:以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为核心 |
二、最终目标: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
第二节 中国经济现代化应处理好目标与发展的关系 |
一、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
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
三、正确地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
第五章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域下中国经济现代化的保障机制 |
第一节 中国经济现代化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 |
一、中国共产党为推动中国经济现代化提供支柱力量 |
二、中国共产党为推动中国经济现代化加强自身建设 |
第二节 中国经济现代化以党领导下的国家治理体系为支撑 |
一、发挥国有经济在经济现代化中的主导作用 |
二、国家宏观调控为经济现代化保驾护航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5)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一)混合经济思想 |
(二)国外国有企业改革相关文献 |
(三)国内国有企业改革相关文献 |
(四)文献分析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文章创新与进一步研究的意义 |
第一章 中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来源与理论分析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所有制、所有权和产权 |
二、混合所有制 |
三、企业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来源 |
一、马克思的相关理论 |
二、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 |
三、启示 |
第三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理论分析框架 |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理论的基本逻辑 |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根本制度——产权制度 |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治理模式——公司治理 |
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保障机制——监督机制 |
第二章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历程 |
第一节 国有企业的来源 |
第二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过程 |
一、混合所有制萌芽阶段 |
二、混合所有制产生阶段 |
三、混合所有制的发展阶段 |
四、新时代混合所有制深化阶段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状分析 |
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整体运行状况 |
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行业与地区分布状况 |
三、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公司治理状况 |
第三章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分析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缘由 |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动因 |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条件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路径分析 |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模式 |
二、并购和重组模式特点分析 |
三、整体上市模式特点分析 |
四、公私合营模式特点分析 |
五、员工持股模式特点分析 |
第三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特点分析 |
一、推进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 |
二、以构建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为目的 |
三、资产监管方式从“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 |
第四章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存在的问题分析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思维怪圈 |
一、概念认识误区:混合所有制概念的误区 |
二、围绕产权和控股权的争论 |
三、“国进民退”和“国退民进”的争论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制度缺陷 |
一、产权制度缺陷 |
二、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 |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缺陷 |
第三节 混合所有制企业不同产权主体的矛盾问题 |
第五章 国内外国有企业改革的典型路径及启示 |
第一节 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分析 |
一、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动因与改革方案介绍 |
二、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和效果分析 |
三、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
第二节 中钢集团案例分析 |
一、中钢集团并购重组简单回顾 |
二、中钢集团扩张过程 |
三、中钢集团并购重组分析 |
四、中钢集团重组给其他国企的启示 |
第三节 国外国有企业改革典型路径模式分析 |
一、新加坡的国有企业改革典型路径模式 |
二、法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典型路径模式 |
三、英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典型路径模式 |
四、金股制度 |
第六章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优化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突破口 |
一、重视国企的人力资本 |
二、分类改革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优化 |
一、优化的原则 |
二、适合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范围 |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步骤 |
四、优化方案 |
第三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应该注意的问题 |
一、要坚持增量改革,不轻易放弃控股权 |
二、国有资本要积极入股非国有企业 |
三、要注重员工持股公平公正与激励机制的建立 |
四、要对混合所有制企业正确的定位 |
五、正确认识“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 |
第四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
一、加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改革顶层制度设计 |
二、打破“政企不分”的瓶颈方法 |
三、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方向 |
四、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治理机制 |
五、完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保障机制 |
参考文献 |
博士学习期间学术成果 |
致谢 |
(6)卫兴华经济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四、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
第一节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形成 |
一、家庭背景对卫兴华经济思想的熏陶 |
二、抗日战争年代曲折求学经历 |
三、建国初期走进经济学殿堂 |
四、任教初期对经济学理论的探索 |
第二节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发展 |
一、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的坚持与发展 |
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的研究 |
三、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探索与创新 |
第三节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深化 |
一、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问题的理解 |
二、关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认识 |
三、准确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转化的科学内涵 |
第二章 卫兴华对《资本论》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 |
第一节 卫兴华对劳动及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及贡献 |
一、对马克思关于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阐发 |
二、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深化与发展 |
三、在争鸣中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理解 |
四、对马克思价值论和财富论的关系探索 |
五、对生产劳动论的理解 |
第二节 卫兴华对生产力理论及再生产理论的认识与探索 |
一、对生产力理论的探索与创新 |
二、对马克思再生产理论的认识 |
第三节 卫兴华对《资本论》其他理论问题的研究 |
一、对《资本论》研究对象的探究 |
二、对马克思货币理论的认识 |
三、对马克思股份制理论的认识 |
四、对《资本论》当代价值的研究 |
第三章 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探索与创新 |
第一节 卫兴华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 |
一、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划分 |
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客观必然性的分析 |
三、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特征的把握 |
第二节 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研究 |
一、论证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科学性 |
二、阐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 |
第三节 卫兴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探究 |
一、对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形成与实践成就的分析 |
二、阐明实行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依据 |
三、对公有制存在形式和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辨析 |
四、对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的认识 |
五、主张应扭转公有制为主体向私有制为主体演变的趋势 |
第四章 卫兴华对收入分配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 |
第一节 关于社会主义收入分配制度的研究 |
一、强调马克思按劳分配思想的基础作用 |
二、对初级阶段收入分配制度的形成与实践的探索 |
三、对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探讨 |
四、对商品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认识 |
第二节 对贫富分化与共同富裕问题的探索 |
一、关于共同富裕理论与实践的思考 |
二、对贫富分化产生的原因考察 |
三、提出消除贫富分化,实现公平分配的对策 |
第三节 对分配过程中公平与效率关系的研究 |
一、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阐释 |
二、对公平和效率提法演变的考察 |
三、主张效率与公平并重和统一 |
四、对效率与公平问题不同意见的评析 |
第五章 卫兴华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 |
第一节 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研究 |
一、对商品经济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正确认识 |
二、阐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与商品经济相统一的理论依据 |
三、对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关系的认识与辨析 |
第二节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形成过程的总结和评析 |
一、准确把握邓小平市场经济思想发展的曲折历程 |
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确立和发展过程的探索 |
三、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形成曲折原由的探析 |
第三节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研究 |
一、从资源配置视角阐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二、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演变 |
三、对新时代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构 |
第四节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的研究 |
一、阐释了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内在关联 |
二、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 |
三、强调宪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的根本框架 |
四、主张以法治引领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 |
第六章 卫兴华其他方面的经济思想 |
第一节 关于国有经济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
一、强调国有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 |
二、坚持公有制经济是党的执政基础的观点 |
三、主张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
第二节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的研究 |
一、正确的认识和把握国有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
二、对贬公扬私、妖魔化国企、主张“国退民进”等观点的辩驳 |
三、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要重点把握的问题 |
四、强调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管理的重要性 |
五、落实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环节 |
第三节 对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理解 |
一、从生产力和价值标准相统一的视角把握经济发展问题 |
二、强调创新驱动和体制转轨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 |
三、重视经济发展与社会安全问题 |
第七章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特征 |
第一节 坚守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阵地 |
一、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正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现实经济问题 |
三、不断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 |
四、从系统性和整体性方面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第二节 勇于对重大经济理论是非问题进行辨析 |
一、对错解、误解马克思经济思想的观点的批驳 |
二、对错解、曲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观点的辨析 |
三、对经济概念的混淆和误解进行澄清 |
第三节 紧密联系经济发展实践来探索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
一、关注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课题 |
二、紧扣经济发展实践,把握时代脉搏 |
第四节 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研究 |
一、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 |
二、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理论是非问题 |
第八章 卫兴华经济思想的现实意义 |
第一节 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构建 |
一、注重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与生产力的关系研究 |
二、提出创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解决的问题 |
三、厘清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关系 |
第二节 为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改革与实践提供理论参考 |
一、卫兴华提出的许多经济理论观点与中央决策精神相吻合 |
二、卫兴华对改革开放实践进行科学评价 |
第三节 对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
一、政治经济学的发展与创新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
二、教材的编写是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与发展关键 |
三、关注政治经济学学科研究的进展 |
四、对全国高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学科建设和发展的支持 |
第四节 卫兴华治学精神对后来理论工作者的启示 |
一、严谨的治学方法和严格的治学态度 |
二、把教书和育人相结合,传递马克思主义信仰 |
三、心系祖国和人民,关注国家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现实课题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7)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论文结构安排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的创新点 |
第一章 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一般分析 |
一、商业类国有企业的界定及相关概念解析 |
(一)商业类国有企业的内涵 |
(二)商业类国有企业的外延 |
(三)商业类国有企业与公益类国有企业的区分 |
二、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解读 |
(一)内涵:商业类国有企业内外部运行治理机制 |
(二)外延:商业类国有企业运行治理的法律制度体系 |
三、商业类国有企业对于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需求 |
(一)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重要性 |
(二)商业类国有企业对于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特殊需求 |
第二章 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演变和现状 |
一、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演变 |
(一)扩大经营自主权阶段 |
(二)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阶段 |
(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阶段 |
(四)分类治理改革阶段 |
二、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的现存问题 |
(一)产权主体缺位 |
(二)股权结构不合理 |
(三)董事会权力界限不明晰 |
(四)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不完善 |
(五)高管薪酬法律制度缺失 |
第三章 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的制度设计 |
一、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问题的法理分析 |
(一)公共产权主体天然缺位的产权理论依据 |
(二)委托代理理论对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影响 |
(三)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理论下的国资委权能反思 |
二、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主体缺位的法律原因 |
(一)国有资产产权主体法律性质的特殊性 |
(二)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复杂 |
(三)国资委双重角色的形成和冲突 |
三、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之法律治理 |
(一)构建新型国有资产三级管理模式 |
(二)国资委出资人职能和管理者职能分离 |
(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法律定位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制度体系 |
一、商业类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的主要模式 |
(一)英美高度分散型股权结构 |
(二)德日高度集中型股权结构 |
(三)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概览 |
二、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类别股制度设置 |
(一)类别股对法人治理的重要价值 |
(二)优先股制度的适用 |
(三)金股制度的适用 |
(四)双层股权结构的创设 |
三、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国有股减持的法律路径 |
(一)国有股减持采用渐进式模式 |
(二)国有股减持的步骤 |
(三)提高机构投资者的股权比例 |
第五章 规范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的权力界限 |
一、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权力界限的理论基础 |
(一)公司权力配置的法经济学分析 |
(二)现代公司“股东会中心主义”的神话破灭 |
(三)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必然选择 |
二、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的职权缕析 |
(一)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的职权变迁 |
(二)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经营决策权的确立 |
(三)董事会对经理的监督权 |
(四)董事会的任命权 |
三、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职权保障机制 |
(一)董事会内部结构的设置 |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配置 |
(三)董事选拔机制的设立 |
四、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董事会职权制衡机制 |
(一)国资委的监管机制 |
(二)股东会职权的行使 |
(三)党委政治核心的法定地位 |
(四)监事会外派制度 |
第六章 完善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
一、商业类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比较分析 |
(一)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变迁 |
(二)域外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制度概览 |
二、构建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体系 |
(一)区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国有企业 |
(二)加快构建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体系 |
三、规范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渠道 |
(一)明确信息披露内容 |
(二)拓宽信息披露的对象和渠道 |
四、建立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 |
(一)构建民刑事责任追究机制 |
(二)协调多层次监督机制 |
(三)建立信息披露教育培训机制 |
第七章 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法律制度构建 |
一、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法律制度的变迁 |
(一)完全行政化阶段 |
(二)市场化阶段 |
(三)市场化和行政化双轨制阶段 |
二、完善商业类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结构 |
(一)高管薪酬分类管理 |
(二)优化高管薪酬结构 |
三、构建高管薪酬制定和追回法律制度 |
(一)高管薪酬制定主体的法律规制 |
(二)构建高管薪酬审查决定制度 |
(三)创设高管薪酬追回制度 |
四、高管薪酬信息披露法律规制 |
(一)实现薪酬信息披露的多层级管理 |
(二)薪酬信息披露的内容和程序规范化 |
(三)高管选聘标准信息透明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相关科研成果 |
致谢 |
(9)国有企业改革再出发需要再思考和再认识(论文提纲范文)
国企改革再思考再认识的重要意义 |
国企改革再思考再认识的时代背景 |
国企改革再思考再认识的若干问题 |
(10)国有企业改革再出发需要再思考和再认识(论文提纲范文)
国企改革再思考再认识的重要意义 |
国企改革再思考再认识的时代背景 |
国企改革再思考再认识的若干问题 |
四、对国有经济改革的再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国有企业创新功能研究[D]. 周希禛. 吉林大学, 2021
- [2]习近平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论述研究[D]. 蒋翠珠.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2020(01)
- [3]竞争中性视角下国有企业适用反垄断法研究[D]. 王帅. 兰州大学, 2020(01)
- [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域下中国经济现代化基本经验研究(1978-2018)[D]. 申晓蓉.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4)
- [5]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研究[D]. 张飞雁.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6]卫兴华经济思想研究[D]. 徐淑云.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
- [7]我国商业类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法律制度问题研究[D]. 顾闻. 南京师范大学, 2019(02)
- [8]国有企业改革再出发需要再思考和再认识[J]. 季晓南. 国企管理, 2019(02)
- [9]国有企业改革再出发需要再思考和再认识[J]. 季晓南. 创新世界周刊, 2019(01)
- [10]国有企业改革再出发需要再思考和再认识[J]. 季晓南. 国企管理, 2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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