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私划界——社会正义的第一要义(论文文献综述)
郭萍[1](2022)在《从“群己权界”到“公私德界”——道德哲学原理的自由儒学之思》文中研究表明当前学界对公德私德问题的论辩聚焦于道德行为的实践,而没有探究道德规范的建构,其实是没有深入到道德哲学原理的层面。因为"道德行为"只是对既有"道德规范"的遵行;而"道德规范"本身何以可能,才是道德哲学要追问的根本问题。对此,孔子"礼有损益"的思想提示我们可以"德有损益"作解:道德规范随着生活方式的时代转换而更新,其更新的依据为"义以为质,礼以行之"的儒家道德哲学原理。基于此,我们才能展开合乎时宜的道德实践。据此反观,公德私德问题本身就是以现代社会公私领域的界分为前提,之所以要界分公私,其实质与"群己权界"问题相对应,这其中也指示着一种与现代生活相匹配的道德模式——"公私德界",而实际地确立"公私德界"的道德模式正是现代道德规范体系建构的核心内容。这作为现代公民道德行为实践的前提和基础,乃是现代公民道德建设的当务之急。
刘慧[2](2021)在《女性主义公民身份的建构及其局限》文中研究表明公民身份是西方政治哲学中的核心问题,在西方具有悠久的历史,且极具复杂性和争议性。自古希腊开始就逐渐形成了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公民身份两大理论传统,但直到1949年,T.H.马歇尔在《公民身份与社会阶级》中对“公民身份”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和系统概括,才奠定了现代公民身份的经典形态。之后,西方公民身份研究进入一个新的阶段。20世纪90年代,随着全球化、后现代化历史进程的推进以及一系列重大社会问题的出现,公民身份研究出现了一个新的高峰,自由主义、共和主义、社群主义与多元文化主义等各种思想流派围绕公民身份的概念涵义、公民主体以及公民身份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单一性与多重性、民族性与全球性等问题展开激烈的论争。另外,还有各种新的公民身份概念也纷纷出现。如生态公民身份、移民公民身份、原住民公民身份、性公民身份、文化公民身份等。其中,女性主义公民身份也成为引人注目的一个组成部分。女性主义公民身份研究的兴起,一方面与当时政治思想中公民身份研究的热潮和对公民身份的重新理解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女性主义理论自身发展的逻辑和女性主义运动的要求有关。女性主义公民身份的实质就是从性别视角广泛介入各种公民身份理论的论争,揭示主流公民身份理论的理论局限和性别缺失,并尝试改造或重构传统公民身份理论,以解决女性在公民身份理论和实践中的受排斥地位。女性主义公民身份已经成为当代西方公民身份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视角,也是女性主义探讨性别政治和女性政治地位的重要主题。本论文拟对女性主义公民身份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梳理女性主义对西方各种公民身份理论的性别化批判,分析女性主义公民身份的基本模式,总结和提炼女性主义公民身份的理论诉求和政策构想,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野中对其价值和不足作出合理的评价。本文首先通过女性主义对自由主义、新共和主义、社群主义、多元文化主义、审议民主等各种公民身份理论的批判说明女性主义公民身份建构的理论语境和背景,阐明各种主流公民身份理论的基本逻辑以及女性主义批判的理论基点和理论逻辑。女性主义的批判表明,各种公民身份理论虽然对公民主体有不同的预设,但都是抽象化的、男性化的;虽然对公、私领域有着不同的划分和评价,但都存在家庭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分离和对立;虽然对公民与共同体之间的关系有不同理解,但都不同程度存在对公民的同质化理解,存在对女性和弱势群体的排斥和压制。女性主义的性别化批判揭开了主流公民身份理论虚假普遍主义的面纱和男性化本质,对蕴含在公民身份理论中的一些根深蒂固的男性化的思想观念和文化传统形成重要挑战。女性主义认为,公民身份对女性的排斥与公民身份性别化的理论建构密切相关。但是,囿于单纯的性别视角和抽象的理论批判的视野,女性主义的批判没能从政治、道德以及文化层面上升到经济学层面,从而忽视和遮蔽了资产阶级公民身份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实质以及女性不平等公民地位的深刻的经济根源。其次,本文对各种女性主义公民身份的理论模式和主要代表进行梳理。女性主义要求克服公民身份理论中的性别盲点和理论局限,构建一种对女性更加友好的、更加包容、多元的公民身份模式。基于不同的理论背景和目标方法,在批评和借鉴自由主义、共和主义、多元文化主义、审议民主等公民身份理论的基础上,女性主义对新的公民身份模式进行了各种理想设计。从目标取向来看,大体呈现出性别中立、性别差异、性别多元三种基本形态。从理论渊源来看,则呈现出自由主义、新共和主义、后现代解构主义、激进民主主义、多元文化主义等多种女性主义公民身份理论流派。从典型代表来看,则有苏珊·莫勒·奥肯的人道主义的自由主义模式,玛丽·迪策、瑞恩·沃特等人的共和主义模式,琼·埃尔希坦等人提出的母性主义公民身份、尚塔尔·墨菲的“性别多元”的激进民主模式、艾利斯·马瑞恩·扬的“群体差异”模式等。这些理论设计对于克服主流公民身份理论的性别局限,在多元变动的社会背景下真正包容女性的多元差异和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但从总体来看,她们的模式选择没有超越抽象人性论的束缚,仍对人的本质进行了单一片面的理解;没有从根本上触动资本主义的根本制度,只要求对现有社会的制度安排、文化观念等进行一些渐进的改革;割裂了女性解放与人类解放之间的关系,难以成为广大被压迫女性团结的理论基础。再次,在梳理女性主义各种公民身份模式以及代表性观点的基础上,综合不同模式在有关公民身份一些核心问题上的对话和论争,揭示女性主义公民身份的理论困境和基本理论诉求。总起来看,在后现代性与现代性之间的夹缝和碰撞中,如何摆脱父权制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和性别本质论的束缚,在平等和差异、普遍性和特殊性、关怀伦理和正义伦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等一系列二元关系之间寻求一种开放式的、动态的平衡,成为当代女性主义公民身份的基本理论诉求。女性主义对这些问题的讨论突破了西方传统道德和政治哲学中的一些基本预设,对西方理论传统中抽象的理性主义、普遍主义以及二元逻辑形成重要挑战。但是,由于女性主义囿于理论哲学“解释世界”的思维方式,她们难以找到一系列二元对立的真正根源和消除二者对立的现实途径。最后,承接女性主义公民身份的理论困境和诉求阐明其在公民政治实践中的政策构想和制度安排。女性主义在综合平等与差异、普遍性与特殊性、关怀与正义等基本理念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女性主义公民身份的政策框架,以求从各个实践维度释放公民身份对女性包容的潜能。女性主义公民身份的政策构想不仅超越了传统的公私边界,使得公民身份开始与关怀、草根参与、身体、亲密关系、性等传统意义上的私人领域相联系,而且也超越了民族国家的疆界,对全球公民身份进行了探讨。这些政策构想和制度安排扩展了公民身份的空间,拓展了原有公民身份权利和责任的范围,对于在现实社会中提升女性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这些政策只要求在现有自由主义民主体制下,主要依赖于政府行为进行渐进的零星的改革,因而它在社会变革及女性解放中的效力也较为有限。在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在推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和女性解放的进程中,我们要吸收借鉴西方女性主义公民身份的有益的理论成果。但同时,我们应该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女性解放思想作为基本的理论指导。我们对于女性解放问题的认识不能脱离马克思主义人类解放的宏观视野,不能脱离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现实土壤。
李天南[3](2021)在《5G网络个人信息安全伦理探析》文中指出近年来,5G网络成为了热点话题,虽然5G尚未全面普及,但在不久的将来必然会大范围应用。目前,我国正在加快5G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移动终端设备也开始更新换代,这都昭示着5G网络即将普及应用。网络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是5G网络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如果没有妥善解决,势必会影响5G网络的推广以及应用。本文主要针对5G网络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从伦理角度进行探析,以网络社会中突出存在的现实问题为切入,探究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并结合我国国情,从秩序、隐私、价值三个维度提出解决方案。本文主要从五个部分展开分析。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主要对5G网络个人信息安全伦理问题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方法等进行了阐述;第二章为相关的理论研究,主要分析了5G网络技术、个人信息安全以及伦理等方面概念的内涵,为本文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第三章为5G网络个人信息安全现状,针对网络公私领域的划界难、个人信息安全与隐私的二难选择、网络协议侵犯用户个人信息权益等问题进行分析;第四章为5G网络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体现的伦理原则分析,从个人信息安全的秩序伦理根源、个人信息安全的隐私伦理、个人信息安全的价值伦理等方面展开分析;第五章为5G网络个人信息安全伦理对策,从加强互联网公共伦理管治、强化5G网络责任伦理规范以及提升5G网络伦理文化战略等方面提出发展策略,为未来个人信息安全伦理问题的解决提供更好的思路。
朱晖[4](2021)在《近海养殖权与捕捞权冲突的解构与解决》文中提出我国渔业资源丰富,自建国以后至今,我国不断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努力提升渔业产量,发展海洋渔业经济,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历史性转变,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渔业发展道路。我国现已成为世界第一渔业大国,水产品产量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连续稳居世界首位。其中,沿岸和近海水域是我国的主要渔场,主要渔汛、经济鱼类和水产品均产于这些水域,因此一直是海洋捕捞作业的主要区域。随着我国海洋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海域使用管理制度和渔业政策的调整,沿海渔业养殖规模在不断扩大,捕捞规模被不断限缩,迄今已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养殖产量超过捕捞产量的国家。但由于渔船、渔具的大量投入,捕捞强度过大,整体沿海海域的渔业资源整体衰退,再加上周边国家对所管辖海域的渔业管控日趋严格,外海的部分渔船被迫退向近岸。而此时原本在潮间带至7-10米等深线以内的滩涂和近海养殖,随着养殖业的扩张,养殖方式的变化,特别是海洋牧场和底播养殖、人工鱼礁的不断普及,养殖区域不断向外海拓展,覆盖到了传统定置渔业和小型渔船作业场所。养殖权人根据取得的许可设定养殖范围,禁止捕捞船舶进入划定的养殖区域。而这些区域原本是传统定置渔业和小型渔业船舶作业的区域,渔民认为其已经取得了捕捞许可,有权捕捞野生鱼类,因此无视养殖权人设立的界限仍然进入养殖区进行捕捞,但养殖权人则认为捕捞者侵犯了其对海域的占有和使用权利,于是近海养殖和捕捞纠纷不断,引发了有关海域之争。这不仅导致了捕捞权人和养殖权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也造成了渔民与主管部门之间的矛盾,由此形成了养殖者、捕捞者、主管部门三方相互之间的冲突。这也凸显出我国海洋渔业发展面临的两个难以解决的结构性矛盾,一是渔业资源的严重匮乏与急剧增长的对优质渔业产品需求之间的矛盾,二是为保护海洋资源而实行的限制捕捞制度与传统渔民权利保护之间的矛盾。这两对矛盾尖锐的表现就是涉外事件日益增多,中国渔船屡屡在域外因非法捕捞作业而被查处,并引发国际纷争;海域使用纠纷案件不断上升,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从表面来看养殖和捕捞的纠纷是用海纠纷,实质是市场机制和政府规制之间的协调问题,即作为主体的人在利用海洋过程,对利益的争夺与海洋渔业资源稀缺性之间的矛盾,其背后隐藏的是海域资源配置和渔业管理的问题。究其根本是人类对海洋利用的价值取向和国际海洋秩序及渔业政策发展变化的结果。基于此,本文力图通过对养殖权和捕捞权冲突的表现和成因分析来发现冲突的根源所在,从制度完善和管理变革两个方面为冲突的解决提供理论支撑并进行路径上的探索。渔业权冲突的本质是利益之间的冲突,利益失衡必然引发权利之争。利益的平衡和权利冲突仅仅依靠市场自动调节难以解决,最终还是要靠政府干预。以市场为中心的产权制度曾被提出认为可以解决渔业管理中的过度捕捞和权利分配等问题,但由于渔业资源的特殊性和缺乏整体协调大多数努力都失败了。渔业权制度设计的实质是对不同渔民群体的利益识别、利益选择、利益整合及利益表达的过程,即解决有限的渔业资源在相关利益群体和社会成员间的分配。权利分配本质是正义问题,即如何公平地分配社会成果,分担社会成本。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法律规范、利益分配、责任分担等都是社会关系外化的表现。人们对权利的追求即是要实现自身在现实社会规范中的价值。法治社会要求实现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和谐,法律对权力和权利内容的规定要符合社会发展趋势。因此,基于社会正义的维度,要以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以应得与所得的合理程度为表征,由政府对市场分配结果的不公加以纠正。通过干预实现不同渔业主体在市场中的公平交换,以解决交换过程资源的不平等和权利义务的不对称。其核心是作为主体的渔民无论在分配的哪个阶段,都能平等享有基本权利。此外,人类发展的多重性决定正义是多层面、多视角的,正义不能仅局限于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而应放眼于整个自然界和生态系统,在自然规律中不断协调,加以融合。社会发展到当今时代,发展的目标已经不仅仅限于物质财富的增长,而是有着多元化的追求。为了实现人类共同向往的自由,应当通过对实然世界的考查,实现对应然世界的追求,完成人性善的飞跃,因此,分配正义应当上升到生态正义的维度。基于生态正义理论,渔业资源的分配正义至少应当包括种际维度、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强调人与海洋的和谐关系,敬畏海洋,尊重所有海洋生物物种,保持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在利用海洋资源的同时呵护海洋生态环境,避免过度捕捞和肆意掠夺渔业资源。基于正义理念对海洋渔业资源进行公正分配,是解决渔业权冲突的根本路径,但正义的实现要受到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历史上,对渔业资源不可枯竭的认识和海洋自由论消除了对渔业发展的担忧,实现了船队和渔具的现代化;但过度捕捞和资源衰竭的现实又使人们重新审视渔业发展的视角,提出了许可制度和渔业配额制度等限制管理措施。我国渔业政策由此经历了由鼓励捕捞到限制捕捞、以养为主、养捕结合的转变,特别是海域使用权制度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国家对海域的规范管理。但长久以来在人类中心主义和资本中心主义背景下,渔业资源开发利用都完全以人类为中心,以获得资本最大化为目标,无视资源的有限性而竭力提升捕捞能力、加大养殖密度以获取最大利益,导致过度捕捞、海域污染和渔业资源的衰竭。渔业权的冲突是利益争夺私权滥用的表现,也是政策调整过程中政府不当干预的结果。随着经济发展和市场关系的弥散与扩张,市场主体间的联系与合作关系在不断加深,具有广泛性的渔业秩序不再是传统民事主体的私权秩序,而是进入多重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和权利行使方式的复合阶段。养殖权和捕捞权的性质、特点和排他性均不同,仅依靠行为人之间的自行约束已显不足,因此由带有共同约束属性的公权力介入管理已有必要。从渔业管理的层面上来看,现有管理体系存在体制混乱和权限不明等问题。因此应转变渔业管理的思路,在权利保护方面,通过对不同的渔业主体采取不同的倾斜保护政策,从而对养殖权人和捕捞权人的权利分配产生重要影响。在制度建构方面,一方面基于社会正义,对传统渔民的入渔权予以保护,另一方面基于生态正义,完善渔业水域使用权制度、海洋保护区制度以及海域分层确权制度。在管理模式方面,推行渔业综合管理模式,实施渔业综合授权许可和综合执法体制,通过大数据信息技术的应用为科学管理提供决策信息。
阮慧玲[5](2020)在《蓝鼎元古文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蓝鼎元学问,纯正不杂,崇正是其一大特点。其追溯儒学源流,辨析理学学统,明确反对佛老陆王学说。崇实特质更是其事功行践一生的最好注解。做学问要秉承“道不用则虚而无寄”的道用思想,有识之士应内淑“身家性命非空谈”的修养精神,而在自己有可为、能建树的履任上更应推行“经世理物”的应用实践,这三位一体的实学思想透彻表现出其作为清初理学大家内圣外王的追求与风范。蓝鼎元的教育思想体系,以濂洛关闽之学为主体,教育学子不应以弋获科名作为求学目的,做雕章绘句之缛文与空疏无用之浮文,而应将习得学问放到广阔的社会历史领域中进行实践,以求匡世济民之实效。其教育实践包含书院及义学的倡建、创办、授课,培育学子的品行及学问,又于莅民敷政期间淳化风俗之教,以此做为解决部分社会问题的出发点,其教育思想和实践是古代教育史上值得记录的一页,既致力于学术经遒,又有功于推贤育才,是当之无愧的理学教育大家。在蓝氏的文学思想中,理学之内核是其显着特征,其教育其门生,需将理学之覃思贯注到文章之中,写文章来阐发理学要义,“理学,文章之根本;功名道德之绪余”。其于文中惯用三代典故,喻指其事,无忘道统,彬彬乎存先王礼乐之意,足可见其执着卫道的精神。其自谓“经济者,文章之大本领也”,强调文章与经济、学术与致用必须达到统一,“经济文章皆为有用实学”,实用实学为本,寓目所及所作皆是经济。“文所以载道也,必有益于天下国家,身心性命”,这便是蓝氏的文道观。道需取之于外,“沉浸于四子六经,以正其本,讲究性理先儒诸书,以清其源”;又需取之于内,在及物中求道,“非穷高极远,幽渺难行之谓,即在尔室屋漏,人伦日用之间”。其谓“文以气为主”,特指弥散在天地间、在作家胸襟磊怀吐纳的浩然正气,强调“善养浩然之气则发为文章,正大雄厚,无靡曼邪僻之习”。其于史传散文的记迹传意方面有实践心得,强调“据实直书,而善否自见”,考察现实是个前提。在修史制度观、史书体例方面皆有创见,行文常蕴春秋笔法,是一位具备史之三长并有强烈批判精神的史学学者。其部分古文,受明清小品文的影响,能从幽微处发议,叙事中含衔真理,理趣风致,咸惬流盎,是点睛与拔高之笔。其对场屋之章能够持辩证的态度,认为制义一科,在训诂上补苴罅漏,义理上融会众说;主张以古文为时文,切中时弊,立主脑合体式,其中“必有中正和平昌明驯雅之气象,匪高、匪深、匪新、匪奇,炼不造作,刻不伤气,镕经铸史,不见饾饤”,且应准以绳墨,规范并不影响创作才能的发挥;至于帖括,则为文辞之末,不可取。其平日鲜少作诗然对品鉴诗歌有独到的认识,“诗以道性情,必真挚而后工焉”,但“真”与“情”还需要有约束和统摄的力量,其于此强调的是儒家义理,“诗必有义理,惟深于道者能知之”,“道心”以义理为内容,“道心”统摄“人心”,亦统摄情与性。诗文虽词章之学,可以觇人品,验德性,人品与诗(文)品相统一的思想根源是中国美学高度强调“美”“善”相统一的特征。蓝氏着述中的记(纪)文,包括山水游记、涉台山水考察纪、斋室记、杂记、亭台楼阁修造记、书画记。记体可以自由地写物、抒情、叙事、说理,这些文体功能和审美特征在蓝文中皆有体现,有记述天地间奇景,笔墨悠长,情兴无极;有记述险恶世情,清冷荡漾,似一泓秋水;有记述生活平凡事,微处着笔,擘肌分理;有记述想象中的世界,含蓄旨远,笔力矫拔……其还别出心裁地变换叙事视角描述人物、铺设环境使人物活动和性格发展有特殊空间,借言他之笔展现自己的宏才大略……这些不得不说是蓝氏于古文书写方面的思考和创见。蓝氏着述中的论说文,博赡前史,议论宏发,虽时移世易,但其中所透析的理与义亦可深刻鉴今;其于地方建置沿革颇为用心,对黔粤闽多地的区划和地志深思细量,所议析其物土,概其人文,统筹兼顾;其诱掖后进,署以字说,内含儒家修齐治平学说,饱藏儒家立人的价值期望。其论说文一意摄之,雄快警辟,文势流走,高低错落,无牵枝蔓叶的冗沓感,在质辞关系上面把握得当,擅长剪裁材料,于架堂立柱外,亦得益于其对时空跨度极大的历史经验和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的把握。蓝氏着述中的六条奏疏,有古懋自勉、言从肺腑的履历条奏;有卓识远见、裨益地方的经理台湾条奏;有擘析舟楫利涉,飞挽漕粮流通百货的畅兴海运条奏;有移风易俗,力田务农,变流徙民为恒产民的富教条奏;有益吏治民生,改变行政区划的封疆条奏。这些奏疏,都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于政事诸端陈利弊切方案,心系社稷黎庶,思安置运筹划,讲究疏谏策略,诚如旷敏本评价“一腔忠爱之忱,与笔俱飞,与墨俱流,于此见真”,亦足可见蓝氏素日砺乃锋刃,内圣外王体用兼备之学识。蓝氏着述中的序跋文,序体繁复多样,包含诗文序(诗序、文序、时文序)、颂序、赠序(饯别序、宴集序)、寿序等等。其擅从“人物品藻”的古典美学出发,揭示创作主体与他们各自的品德才性、身世际遇的必然联系。其借为闽学前贤、师长作序之契,崇正学斥异学,溯真儒薮道,倡经济文章,行文笔法,气势如虹。其颂序于润色洪业之余,巧妙融入“以我观瞻”的视角,且不忘借盛世之景论道,阐释皇极经纬之精义。其赠序既表达与友人惜别绸缪之意,并致敬爱陈忠告,甚至协以解决具体问题,指陈弊实,剀切淋漓。其寿序自觉规避夸毗谀词,树风帜淳美俗。其为他人作序,亦言己之心声,从这些序跋文中真切可见其学问、人品、志向和笔力。蓝氏着述中的书牍,绝大多数议政言事,其经略海疆,包括标本兼治、消弭海盗之策,鉥心刿目、呼吁开禁之声,深惟重虑、台湾尤殊之筹,海运要道、辟则利宜之议四个部分,可视为一个较为完整的国家海洋防卫体系,其中不乏近代化启蒙的思想意识,其独特的海洋思维与经世实功的韬晦,代表了有清一代知识分子敢于推陈纳新,着意于解决实际问题的风范。其言多切台事,内容涵盖台湾军事部署、海疆经济的开发、移民社会的治安、文化教育的发展、少数民族与汉族的睦邻共处等问题在内的筹台建言,皆是以台地重要的战略地位及独特的社会形态为治策出发点,因地制宜,可视为一个有计划有步骤的安治体系,其兹谏当局数事足见其揆时度势与谋略之长。从书牍中亦可见其奉亲至孝的情怀和对冤狱事件的审思。我们将蓝文放到清代文坛中,尝试着予以定位,并推究其影响力。清代散文是中国古代散文发展的收束期(1644—1911),有部分名家、名作;有少数个性突出的流派;散文理论细致、深入、具体化。我们观蓝鼎元的散文书写,经世之思想、理学之述辩与古文显着结合,经世之文、理学之文构成蓝氏古文的主体。论道、论经济文章或者说学者之文是其特色,明清之际散文流派之争,很大一部分也导源于学术而非散文本身,言事切政与考证察补的文章是其讲求经世实学精神的必然,亦是其匡济天下的儒家学者的担当。蓝鼎元的古文创作是在时代和地域双重因素影响下展开的。蓝鼎元的着述,文体纷繁多样,内容错综复杂,与清初局部战事频仍、文人崇尚经济事功、闽粤台边疆海洋环境等外在因素相关,也与其自小接受的儒家教育、深沈多智的个性气质、经世济民的胸襟和抱负等内部因素相关。其古文形成自己独有的风貌,在闽地文坛乃至整个清代文坛上占有一席之地。
王雪[6](2020)在《旧城更新背景下基于本土社区的遗产保护研究 ——以天津为例》文中研究指明从199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国土地与住房供给的市场化改革迅速推进,城市空间的交换价值逐渐压倒使用价值,于是全国各大城市掀起了以房地产为导向的空间重构。伴随着旧城区的物质环境、产业结构与社会阶层的全方位升级,很多历史久远的传统邻里街坊遭到致命破坏。历史城区不仅是城市发展轨迹的实物见证,也是本土社区赖以生活的家园,承担着居民的物质、精神、情感和社会需求。从人文主义遗产保护视角,受资本支配的理性主义城市重构不仅造成历史肌理的结构性破坏,更是将承载着文化与记忆、向景观中注入了情感与意义的社区彻底解构,而历史环境与本土社区之间动态的、迭代的、具体的互动关系恰是遗产社会价值的体现;从空间正义视角,与社区福祉相悖的城市空间生产与分配机制暴露出资本扩张与社会公平之间的深刻矛盾,而保障社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是实现遗产社会价值的前提。天津是一座有着600余年历史的古老城市,同时也是推行改革开放政策的先锋城市,其过往二十余年的城市建设历程暴露出经济增长、遗产保护与社区需求之间的多重矛盾。论文以天津为例,基于对中心城区12个历史片区的社区调查(信息收集方法包括实地观察、访谈与问卷调查),围绕着历史环境与本土社区的关系展开研究,以期为历史城区更新与保护过程中实现历史环境延续性、社区生活质量和城市综合发展三者之间平衡的可行性策略提供现实借鉴,方能利于历史城区在当代生活中作为文化遗产能够更好地发挥社会价值。论文各章以人地关系为线索展开,总体分为三大部分:首先建构历史城区中人地关系在不同语境下的理论体系(第2章),然后基于实证研究阐明当代城市人地关系破坏的表现及动因(第3、4章),最后基于实证研究揭示不同人地关系对遗产保护的不同影响(第5、6章)。各章具体内容如下:第2章理清历史城区更新与保护议题中以本土社区为中心的问题群,按照对本土社区的文化权利关照、微观心理关照和城市权利关照三个维度建构理论体系;第3章分析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对人地关系的普遍威胁及其在社区尺度的消极结果,并且以西沽南为例基于对人地纽带特征的详细分析揭示城市空间重构对本土社区的破坏作用;第4章分析这种人地纽带破坏在中国乃至天津具体的经济、社会、政治背景下的动力机制;第5章以兆丰路社区为例揭示了在居住需求与现实利益因素的介入下,人地关系恶化导致遗产保护面临来自社区的阻力;第6章通过考察老城厢拆除以后当地居民自发抢救老城文化的行为,展现了人地情感纽带对推动遗产保护发挥的积极作用,及其体现出的遗产社会价值的韧性。论文从人地纽带视角切入,将着眼点由城市遗产的实物对象转向其中容纳的社会群体,从人情化和正义性两方面使遗产社会价值的人本思想得到全面阐发。通过对社区的微观研究可以将历史环境中相对隐形的文化、心理和日常生活方面呈现出来,使旧城更新中的遗产去留争议从建筑文化和空间经济之间的价值权衡向社会层面扩充。而且,论文以当下中国城市最具争议性的危旧改造现象为背景,将遗产社会价值、城市权利、士绅化、失所等国际关心的议题落地本土化分析。
王晨[7](2019)在《绩效导向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城市社区是改革开放以来迅速成长起来的新型社会形态,是观察和衡量社会文明发展水平的微观窗口。城市社区的发展状态以及治理水平,直接反映中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水平,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和关键点。本文立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求,以治理绩效为导向,在全面分析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理论资源、历史基础、支撑要素的价值内涵以及生成逻辑的基础上,阐述了以治理主体结构为载体、以治理行为策略为关键、以公共价值最大化为指向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要素的功能定位及其作用机理,探讨了城市社区治理的要素结构、核心变量及其运行机制的优化发展问题。纵向上通过考察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发展进程,论述了不同发展阶段城市社区治理的目的、内容、方式及其概念表达、实践载体、支撑要素、价值指向的内涵特点;横向上将绩效内涵嵌入到城市社区治理的整体过程,通过对治理动因、治理资源、治理主体、治理结构、治理方式、治理行为、治理结果进行全方位考察,包括对不同城市不同特点的社区治理模式个案的比较分析,尝试对绩效生成视角下城市社区治理绩效模型的建构,进而探讨提升社区治理绩效的优化路径。这样的研究坚持的是宏观思维与微观分析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系统研究、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其目的在于为推进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结构科学化、行为高效化及其公共价值最大化提供理论支持和策略选择。基于上述研究主题、研究思路与方法遵循,本文在内容上设计了包括导论和结束语在内的八个部分。导论部分主要是对论文的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内容框架与主要观点、创新之处与主要不足作了概括性介绍。强调从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出发,按照行为主体公共表达、行为规范公共导向、行为结果公共效用的价值判断,通过对城市社区治理的不同权力配置及其行为方式的比较分析,深入探讨城市社区治理关键要素的作用机理以及不同行为策略与治理绩效的变量关系。第一章主要阐述了城市社区治理的基本概念和相关理论。基于本文的研究对象、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关键要素以及价值追求等问题的综合考量,论文在对学界形成的关于城市社区治理的核心概念、基本范畴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分别从国家与社会关系视角、一元管理到多元治理的视角、“理性经济人”到“公共价值”的视角以及集聚共同价值的社会关系等视角,论述了国家—社会理论、多元合作理论、社会资本理论、绩效管理理论的内涵与价值意义,为本文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学术引导。第二章主要梳理和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发展进程。通过对不同历史条件下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目的、内容、方式及其概念化表达的历史性演进——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社区治理的实践载体、要素支撑、价值指向及其演进逻辑的系统分析,阐述了不同时期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组织结构、行为特征、价值意义与历史局限性。强调城市社区发展的“客观需求”与城市社区治理“主观供给”的动态对接与相互促进,是城市社区现代化发展的基本轨迹;城市社区治理理论的成熟程度,有赖于城市社区治理实践的发育水平,“理论引导”与“经验推动”的融通与互动,是城市社区治理的逻辑理路。从而为本文开展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宏观背景、以实现社区公共价值最大化为战略目标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确立逻辑起点。第三章主要从治理目标、治理主体、治理资源以及治理生态方面对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要素构成作了分析阐述。基于治理绩效是治理要素在治理目标牵引下经由合理配置、价值耦合而呈现出来的运行效率高、公共效益大的整体性认识,从城市社区治理治理目标导向、主体构成、治理资源保障以及治理生态优化等方面对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动因生成、主体力量、支撑条件、秩序建构以及绩效呈现等问题进行了系统性思考,旨在从“价值目标”“客观条件”“主观因素”相统一的角度,揭示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要素构成及其作用机理。强调中国城市社区的地域差异性、发展阶段的初级性及其治理要素发育程度的不均衡性,决定了其治理绩效生成的多线性以及评标标准的多重性。以“绩效”为导向解释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理论体系和实践机制,则可以在对影响绩效生成的主体结构、制度安排以及行动策略诸多要素的综合分析和动态把握的基础上,认识城市社区治理绩效的生成机理与条件约束。从而为不同条件下的城市治理主体结构类型选择提供新的参考样本,为回应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的阶段性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策略选择。第四章主要分析阐述了因权力配置不同而形成的不同社区治理结构的类型化表达。论文在揭示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结构类型的一般性质的基础上,将因治理主体要素结构的不同而形成的各具特色、各有优长的城市社区治理实践形态归纳为“权威—管制型”“愿景—服务型”“互利—奉献型”等多种类型。基于治理需求决定治理结构,进而决定治理行为和治理绩效的内在逻辑,一方面分析了不同治理类型表征不同的行为方式与价值指向,另一方面揭示了城市社区治理多种模式并存的合理性及其绩效生成方式的多样性,从而为在既定治理结构情况下的行动策略选择提供价值考量。第五章主要分析阐述了治理主体结构不同及其主体要素作用机理不同而形成的不同治理行为策略。论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地域特征、居民构成以及政府偏好诸多因素的基础上,将体现于城市社区治理实践中丰富多彩、各具优势的“主体行为”归纳为“以秩序规制”“以打造精细化服务”“以法治思维为准则”“以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为目标”“以权益维护为动力”“以善政良治为情怀”等若干行为策略。强调治理行为在城市社区治理系统中处于关键环节并发挥驱动作用。城市社区治理公共价值最大化有赖于治理行为的合理化;不同的治理内容和治理目标要求与之相适应的行为策略。在不同的治理条件下,同一个治理主体结构也会做出不同的行为策略选择。这主要体现为各治理主体与外部条件的自觉调适能力,反映的是治理行为过程与治理行为结果的辩证统一。第六章主要分析探讨了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绩效优化的可行性路径。强调准确把握公共价值与城市社区治理绩效的内在契合性,深刻认识公共价值是城市社区治理自洽性的实践表达,是中国城市社区治理路径优化的首要前提;遵循法治化逻辑、城市空间正义逻辑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逻辑是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路径优化的关键所在;改善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健全治理制度体系、提升治理技术科学化水平以及构建跨域治理联盟是中国城市社区治理路径优化的基本途径;强调公共需求的满足、公共理性的彰显、公共治理的行动以及公共文化的培育是中国城市社区治理路径优化的价值呈现。结束语强调,公共价值是城市社区治理的灵魂所在。秉持社区公共价值最大化的核心理念,坚持党的领导和国家主导,注重发挥社区各方力量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充分运用法治约束、市场调节和社会参与,着力提高社区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民主化水平,是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机制。
胡娟[8](2018)在《后常规科学及其社会治理》文中指出多少年来,科学一直以清晰的“常规”面貌为世人所知。然而,“科学”始终在演化,在经历了胜利和乐观主义的时代之后,科学进入了“后常规时代”。在此,科学活动(尤其是以技术“创新”为主体的实践)及其后果呈现若干新的特征,如事实的不确定性、价值的争议性、利益的攸关性和决策的紧迫性。要言之,“后常规”标志着那种可以无视争端的“解谜”过程已经结束,取而代之的是科学议题上的各种争论。重要的是,这些争论已经超出了“认知争论”(关于知识的争论)的范畴,而呈现出“社会争议”(关于非科学问题的争论)复杂的问题情境:谁为科学专家的“解谜”作业支付费用?谁对此感兴趣?相关风险又是被谁所知晓并接受?显然,这些问题已经跨越了传统科学既有的“自治”边界,而涉及到科学系统与生活世界之间的关系。如何应对科学(技术)的社会争议,化解“棘手”的政策争端,正是后常规时代科学实践所面临的一项新挑战。实践业已表明,库恩“常规科学”意义上的实践过程与同行评议的机制无力应对;那种企图利用专家“统治”终结争议的做法也只会强化社会风险。为此,我们需要一种新的机制。作为一种应对风险和政策争端的策略,“后常规科学”提出了“扩大的同行共同体”和“扩大的事实”的方法论进路。由此,我们可以设想科学的民主化问题。在我们看来,“后常规科学”的概念还意味着一种认识论上的转变:科学并非少数知识精英和技术专家在共同体“内部”的自说自话;知识的有效性、科学决策的合法性理应考虑诸多“外部”的甚至是异质性的要素,且以他人的认可和接受为前提。这就促使我们进入 科学与治理”的论题。通过对“气候科学”、“生物样本库”这类“后常规”典型科学议题的考察,我们发现,在相关治理进程中,治理主体从“内部”扩大至“外部”,而包括诸多利益攸关者;治理的手段和要素也从专家知识权威转向了对“地方性知识”的考量和接纳,且更多地考虑了道德、利益和价值等因素。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后常规时代的科学与社会治理之间存在内在的实践逻辑和一致性。科学的社会治理将是解决科学(技术)的社会争议的一种可能机制。最后,我们以专家的信任危机、科学规范的重塑等论题为线索,对“知识与权力”、“专家与公众”和“自由与责任”等问题予以重新审视,进而重构了我们对于科学及其实践过程的认识和理解。一言以蔽之,在“后常规时代”,科学与社会之间的互动更紧密,科学业已成为一项政府、产业乃至市民都参与其中的公共事业。本文基于科学的演化,竭力丰富、充实和增进“后常规科学”概念的内涵和价值,并藉以相关问题的讨论为科学的社会治理进路做出阐释和辩护。不过,我们也意识到,这种“后常规”的科学观并非意味着是一种“好科学”,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就是科学正在发生的变化。
吴洲[9](2016)在《公共性问题的视野——对中国古代“公”“私”观念的慎思明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共性问题的一部分是事实性问题:哪些广义物品的排他性使用的成本很高?哪些行为方式或措施会产生程度不一的公共性影响?广泛传播的信息和人们普遍拥有的信念的作用如何?另一部分则是价值理念和这样的理念该如何实现的问题。什么算是公共利益?公共物品、公共利益和公共机构之间的关系如何?而一个跟正义视野有关的严肃问题是,须如何界定公共机构的恰当作为和此类机构中的成员的恰当行为?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之间的区别,首先是从可否有效率地实施排他性
郑东华[10](2016)在《“力命之争”的近代转向 ——以19、20世纪之交的观念变迁为中心》文中研究说明本文的目标是以“力命之争”为中心,探讨19、20世纪之交的观念变迁。“力命之争”是中国哲学中由来已久的哲学辩题,其核心是关于自由问题的讨论;但是,传统的观念总是将人置于“命”的主宰之下,在价值上抑制对“力”的运用。近代以来,西方的侵略将中国推至亡国灭种的关头,中国人一方面在寻求“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时不得不追求力量;一方面又由于我们的对手“西人以动力横绝天下”,开始在抗争中反思我们为何缺乏力量,探索西人力量强大的根由。“力命之争”的价值天平产生了方向性的逆转:就“力”与“命”何者具有更大的力量、何者居于主导性地位而言,价值天平从传统主流强调“命”对人的主宰、人对“命”的顺应,变革为强调人的自由限度和本质力量能够争取甚至反制客观限制、影响自身命运;就“命”之主宰与“力”之效用的主体关系而言,观念结构从传统由“命”向下作用的垂直向度转变为“力”的主体(人)的自身挺立和对“命”的抗争,以及主体之间的横向互动以达成共识、形成合力。这一过程展开为批判以“命”为代表的一系列核心范畴,如:“天”、“道”、“理”等,解构其神秘性,将其作为可以认识和加以把握的规律性和规范性范畴,如:“规律”、“公理”(“公例”)等;在此过程中,主体性得以高扬,主体的能力得以伸张、并在“知”、“情”、“意”及道德的诸多方面得以丰富。传统“力命”辩题笼罩着的意义世界获得了理性化、明晰化的说明,被分析为自然观方面的科学规律性与人的认识能力、历史观方面的历史规律性和主体能动性、政治领域的的合法性(通过有效性和公正性加以说明)与参与性(或竞争性),和伦理领域方面的道德宿命论与道德自主性等多重意蕴。这种意义的分化和观念的变革,一方面是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改变在观念上的投射,一方面又是思想家在寻求出路之际对不同领域的问题进行更明晰化认识的结果。在此过程中,思想家为近代的观念谱系注入现代性意义上关于主体和自由的价值肯定和丰富理解,这代表着“力命之争”在近代的创获。
二、公私划界——社会正义的第一要义(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公私划界——社会正义的第一要义(论文提纲范文)
(1)从“群己权界”到“公私德界”——道德哲学原理的自由儒学之思(论文提纲范文)
一、有德无道:目前公德私德讨论的局限 |
(一)效法传统私德的疑难 |
(二)倡导现代公德的缺憾 |
二、德有损益:儒家的道德哲学原理 |
三、公私德界:儒家现代性的道德模式 |
(2)女性主义公民身份的建构及其局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和研究意义 |
(一) 公民身份的理论传统和当代论争 |
(二) 主流公民身份理论性别视角的缺失 |
(三) 女性主义公民身份研究兴起的原因 |
(四)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学术界研究状况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概况 |
三、研究思路和逻辑结构 |
四、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第一章 女性主义对主流公民身份理论的批评 |
第一节 女性主义对自由主义公民身份理论的批评 |
一、自由主义公私划分对家庭领域的排斥 |
二、对自由主义自主、理性公民主体的批评 |
三、自由主义普遍公正的“谎言” |
第二节 女性主义对共和主义公民身份的批评 |
一、共和主义严格的性别化的公私划分对女性的排斥 |
二、共和主义积极参与的公民概念的狭隘界定 |
三、共和主义公意、共善的“神话” |
第三节 女性主义对社群主义公民身份的批评 |
一、社群主义的保守主义 |
二、社群主义会忽视多元性、压制差异 |
三、社群主义性别视角的缺失 |
第四节 女性主义对审议民主公民概念的批评 |
一、审议民主的公民概念不能超越自由主义的公私划分 |
二、对于理性共识的过于追求 |
三、“交往乌托邦”对各种结构性不平等的忽视 |
四、公民交往理性和交往资质预设的理性化、男性化本质 |
第五节 女性主义对多元文化主义公民身份的担忧 |
一、少数文化权利会使家长制文化永久化 |
二、多元文化主义没有或很少关注私人领域 |
三、多元文化主义会导致经济分配问题的边缘化 |
四、文化差异和文化群体的本质化、凝固化 |
第六节 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下女性主义性别化批判的有限性 |
一、没有对资产阶级公民身份的抽象人性论基础进行全面批判 |
二、没有揭露资产阶级公民身份的实质 |
三、没有触及女性不平等公民地位背后的的经济根源 |
第二章 女性主义公民身份的基本模式和主要代表 |
第一节 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公民身份 |
一、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的自由主义理想 |
二、苏珊·莫勒·奥肯“人道主义的自由主义” |
第二节 母性主义公民身份 |
一、琼·贝思克·埃尔希坦的“伦理政体” |
二、萨拉·鲁迪克的“母性思维” |
第三节 共和主义的女性主义公民身份 |
一、玛丽·迪策积极参与的民主的公民身份观念 |
二、瑞恩·沃特“积极的性别平等的公民身份”模式 |
第四节 艾莉丝·马瑞恩·扬“群体差异的公民身份” |
一、艾莉丝·马瑞恩·扬的“群体”概念 |
二、艾莉丝·马瑞恩·扬的“异质公众”概念 |
三、艾莉丝·马瑞恩·扬的“群体代表权” |
第五节 尚塔尔·墨菲激进多元主义的公民身份 |
一、对本质主义的“女性”范畴的解构 |
二、对激进民主公民身份的建构 |
三、激进民主公民身份对女性主义的意义 |
第六节 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下女性主义公民身份模式的缺失 |
一、没有超越抽象人性论的束缚 |
二、没有触动资本主义的根本制度 |
三、割裂了女性解放与人类解放的关系 |
第三章 女性主义公民身份的核心问题和理论困境 |
第一节 性别“平等”抑或性别“差异” |
一、性别“平等”与性别“差异”的二元困境 |
二、解构主义对“平等”与“差异”二元划分逻辑的解构 |
三、综合“平等”、“差异”和多元 |
第二节 普遍主义抑或多元主义 |
一、女性主义对多元主义和非本质主义公民身份的疑虑 |
二、对公民身份普遍主义理想的回归和辩护 |
三、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公民身份的综合和平衡 |
第三节 公私领域的重塑 |
一、女性主义对公共领域的重新界定 |
二、对私人领域的重新理解 |
三、公私领域的相互渗透和相互作用 |
四、公私边界的流变性和多重性 |
第四节 关怀与正义之辩 |
一、正义伦理对关怀伦理的贬低和排斥 |
二、性别化、私人化的关怀伦理的理论局限 |
三、正义与关怀的融合 |
第五节 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下女性主义公民身份理论困境的消解 |
一、女性主义难以真正摆脱二元困境 |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下理论困境的消解 |
第四章 女性主义公民身份的政策构想 |
第一节 身体维度 |
一、传统公民身份中身体的缺席 |
二、女性主义对身体权利的争取 |
三、关于女性身体自主的争论 |
第二节 政治参与维度 |
一、正式政治与非正式政治之间 |
二、在场政治与观念政治之间 |
第三节 关怀维度 |
一、政府要以保证公民的关怀权利为核心目标 |
二、关怀政策的制定要以“需求解释的政治”为基础 |
三、关怀政治以消除关怀劳动的性别化、提升性别平等为重点 |
四、关怀政策和体制不能消除关怀的私人尺度 |
第四节 全球维度 |
一、女性主义公民身份要超越民族国家的疆界 |
二、女权与人权的连接 |
第五节 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下女性主义公民身份政策构想的得失 |
一、女性主义公民身份政策构想的意义 |
二、女性主义公民身份政策构想的局限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和主持项目情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5G网络个人信息安全伦理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网络信息安全研究综述 |
(二)个人信息隐私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方法与创新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点 |
第二章 5G网络信息安全伦理的理论概述 |
一、5G网络技术 |
(一)5G网络的概念 |
(二)5G网络的特征和作用 |
二、个人信息安全阐述 |
(一)个人信息安全概念 |
(二)个人信息安全类别 |
(三)5G网络下个人信息安全的特点 |
三、相关伦理概念概述 |
(一)技术伦理 |
(二)网络信息技术伦理 |
(三)秩序伦理 |
(四)隐私伦理 |
(五)价值伦理 |
第三章 5G网络个人信息安全现状 |
一、5G网络公私领域的划界难 |
(一)5G网络公私领域的划界不清晰 |
(二)5G网络公私领域划界的信息泄露风险 |
二、5G个人信息安全与隐私的二难选择 |
(一)5G个人信息安全与隐私的关系 |
(二)5G个人信息安全与隐私的选择 |
三、5G网络协议侵犯用户个人信息权益 |
(一)信息过量和“自治疲劳” |
(二)在线隐私政策存在信息不透明 |
(三)在线隐私条款表达方式不科学 |
第四章 5G网络个人信息安全反映的伦理根源分析 |
一、个人信息安全的秩序伦理根源 |
(一)5G网络资源与公共服务公私界限伦理失序 |
(二)技术漏洞与公共安全公私划分伦理失序 |
二、个人信息安全的隐私伦理根源 |
(一)生活意义与人文情怀中的个人隐私意愿 |
(二)技术控制与技术依赖中的个体隐私意识 |
三、个人信息安全的价值伦理根源 |
(一)5G网络物化信息与伦理价值取向 |
(二)利益相关群体与共治伦理价值 |
第五章 5G网络个人信息安全伦理对策 |
一、加强互联网公共伦理管治 |
(一)构建5G网络信息安全伦理体系 |
(二)完善互联网信息安全法律法规 |
(三)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技术创新 |
二、强化5G网络责任伦理规范 |
(一)坚守互联网信息的公平正义 |
(二)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相关权利 |
三、提升5G网络伦理文化战略 |
(一)倡导信息安全人文价值取向 |
(二)科学界定网络虚拟与现实边界 |
(三)培育互联网个人隐私文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近海养殖权与捕捞权冲突的解构与解决(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论文结构 |
第一章 养殖权与捕捞权权利分配的理论进路 |
第一节 养殖权与捕捞权的内涵界定 |
一、近海海域的界定 |
二、渔业权的界定 |
三、养殖权和捕捞权的概念厘定 |
(一)养殖权的界定 |
(二)捕捞权的界定 |
第二节 权利分配的基础-海洋自由论 |
一、海洋自由论的形成 |
(一)海洋自由论的起源 |
(二)海洋自由论的提出 |
二、海洋自由论的限制 |
(一)海洋占有论的提出 |
(二)国家管辖海域的扩大 |
第三节 权利分配的价值取向 |
一、人类中心主义视域下的分配观 |
(一)人类中心主义的提出 |
(二)人类中心主义对渔业的影响 |
二、资本中心主义视域下的分配观 |
(一)资本中心主义的提出 |
(二)资本中心主义对渔业的影响 |
第二章 养殖权与捕捞权冲突的表征 |
第一节 养殖权与捕捞权的正当性冲突 |
一、作为历史性权利的渔业权 |
二、作为法定权利的渔业权 |
(一)捕捞权的国际法定化 |
(二)捕捞权和养殖权的国内法定化 |
第二节 养殖权与捕捞权的优先性冲突 |
一、基于习惯性权利的优先性 |
二、基于发展权利的优先性 |
第三节 养殖权、捕捞权与海域使用权的冲突 |
一、关于海域合法使用权的争议 |
二、关于海域分界线认定的争议 |
三、关于同一片海域存在多种使用权的争议 |
第三章 养殖权与捕捞权冲突的成因 |
第一节 养殖权与捕捞权冲突的内部成因 |
一、养殖权与捕捞权的性质不同 |
二、养殖权与捕捞权的排他性不同 |
第二节 养殖权与捕捞权冲突的外部成因 |
一、渔业法律政策的变迁 |
(一)捕捞业政策的转变 |
(二)养殖业政策的发展 |
二、海域使用权制度的出台 |
(一)海域范围界定的影响 |
(二)海域使用权取得的影响 |
第四章 养殖权与捕捞权冲突的解决路径 |
第一节 冲突解决路径建构的逻辑基准 |
一、基于社会正义的分配 |
(一)社会正义的内涵界定 |
(二)传统渔民的优先性 |
二、基于生态正义的分配 |
(一)生态正义的内涵界定 |
(二)生态渔业的优先性 |
第二节 冲突解决的制度建构 |
一、渔业水域使用权制度 |
(一)渔业水域使用权制度的内涵 |
(二)国外经验的借鉴 |
二、海洋保护区制度 |
(一)海洋保护区的界定 |
(二)海洋保护区对渔业的影响 |
三、海域立体确权制度 |
(一)海域立体确权的必要性 |
(二)海域立体确权的可行性 |
(三)海域立体确权的管理 |
四、渔业权救济制度 |
(一)渔业保险制度 |
(二)渔业权益损害赔偿机制 |
第三节 冲突解决的综合管理模式变革 |
一、综合管理的内涵界定 |
(一)海洋综合管理的内涵 |
(二)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
二、综合管理的国际法基础 |
(一)主要国际公约规定 |
(二)适用的国际法原则 |
三、综合管理模式建构 |
(一)综合授权许可制度 |
(二)综合执法体制 |
(三)大数据信息技术的应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后记 |
(5)蓝鼎元古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蓝鼎元生平及理学、教育、文学思想 |
第一节 蓝鼎元生平 |
一、书香世家 |
二、青少年求学时期(1690-1708) |
三、杜门耕读时期(1709-1720) |
四、参赞戎伍时期(1721-1723) |
五、拔贡入京时期(1723-1728) |
六、知邑普潮时期(1729-1733) |
第二节 蓝鼎元理学、教育思想 |
一、崇“正”之学 |
二、崇“实”之学 |
三、书院、义学教育活动 |
四、民众教育与风俗教化 |
第三节 蓝鼎元文学思想 |
一、理学,文章之根本 |
二、经济者,文章之大本领 |
三、文所以载道,必有益于天下国家 |
四、善养浩然之气则发为文章 |
五、平实典要的语言风格 |
六、记迹传意的史传散文观 |
七、从幽微处发议的理趣文 |
八、对场屋之章的看法 |
九、情理气的诗论 |
第二章 奇峻幽邃之记、纪 |
第一节 山水游记 |
一、山水游记之“游” |
二、心境、心志下的景语 |
第二节 涉台山水考察纪 |
一、事实察补,考据真伪 |
二、本用实学,心系民生 |
三、理趣风致,咸惬流盎 |
四、雄劲可追,简净可率 |
五、结庐山水,家焉之想 |
第三节 斋室记 |
一、遥忆涧峦,可室可斋 |
二、坎凛咏怀,穷途一恸 |
三、出尘之想,济世之怀 |
第四节 杂记 |
一、及物求道——《除庭草记》 |
二、奇骇之记——《饿乡记》 |
三、多个视角下的叙事——《怪尹记》 |
四、借题发挥——《盘陀宜城记》 |
第五节 修造记与书画器物记 |
一、亭台楼阁修造记 |
二、书画记 |
小结 |
第三章 警策多慨之论、说 |
第一节 不述而作,辞不胜理 |
第二节 论说之“势” |
第三节 一意摄之,雄快警辟 |
一、一意摄之 |
二、雄快警辟 |
第四节 道南学养 |
第五节 诱掖后进之字说 |
小结 |
第四章 雅驯典实之奏疏 |
第一节 经国之枢机 |
一、谋谟与略猷 |
二、思人臣效职 |
第二节 雅正 |
一、形式上的“雅正” |
二、内容上的“雅正” |
第三节 主文谲谏 |
一、美盛德之形容 |
二、依违谲谏之策略 |
小结 |
第五章 深醇古茂之序、跋 |
第一节 铨文与叙引共纪 |
一、叙引与铨文两种功能 |
二、“传者转师”的意义 |
第二节 诗文序 |
一、诗序 |
二、文序 |
三、时文序 |
第三节 颂序 |
一、记事记象 |
二、颂帝王、颂盛世 |
三、与作者的联系 |
四、皇极经纬,理学之论 |
第四节 赠序 |
一、致绸缪之意 |
二、致敬爱,陈忠告 |
第五节 寿序 |
一、树风帜淳美俗 |
二、规避夸毗谀词 |
第六节 跋 |
一、窥评学问与人品 |
二、借他人事言心声 |
小结 |
第六章 议政言事之书牍 |
第一节 宦海沉浮 |
一、竭力奉亲以尽孝行 |
二、冤狱事件之起伏思量 |
第二节 修史志观 |
一、增修明史纲目 |
二、蓝氏之三史之长 |
三、显微阐幽,维持风教 |
第三节 经略海疆 |
一、蹈厉之志,海疆蓝图 |
二、标本兼治,消弭海盗 |
三、足国裕民,呼吁开禁 |
第四节 筹台宗匠 |
一、雷者震也,震东方也 |
二、海外明珠,扼略海疆 |
三、台地筑城,缓急自固 |
四、兵单地广,半线作县 |
五、开放渡台,积极垦辟 |
六、情法相辅,治民安民 |
七、怀柔铁血,徕顺和番 |
八、保甲团练,守望相助 |
九、振励文教,观感奋兴 |
十、风动时雍,教成美俗 |
十一、整饬吏治,提高效能 |
十二、洞悉战事,运筹帷幄 |
第五节 析县辖地 |
小结 |
第七章 蓝鼎元古文的价值和影响 |
第一节 经世之文 |
一、叙事条理,录次简净 |
二、议论警策,逻辑清晰 |
三、阳刚雄浑,多有奇气 |
第二节 理学之文 |
一、理学家的古文 |
二、古文家的理学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蓝鼎元年表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6)旧城更新背景下基于本土社区的遗产保护研究 ——以天津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理论背景——人文主义回归的广泛影响 |
1.1.2 现实背景——中国后改革时代的“无地方性”城市重构 |
1.1.3 研究契机——“三年清零”行动计划 |
1.2 题目解析 |
1.2.1 研究对象概念界定 |
1.2.2 几个核心概念的相互关系辨析 |
1.3 文献综述 |
1.3.1 主体视角的人地纽带研究 |
1.3.2 遗产保护中涉及本土社区的研究 |
1.4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意义 |
1.5 创新之处 |
1.6 技术路线 |
1.6.1 研究方法 |
1.6.2 调研对象与调研内容 |
1.6.3 研究内容与逻辑框架 |
第2章 历史城区更新与保护中围绕本土社区的理论体系建构 |
2.1 以本土社区为中心的问题群及其逻辑梳理 |
2.2 对本土社区的文化权利关照——遗产社会价值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
2.2.1 社会价值概念的形成背景——遗产价值格局的人本视角转向 |
2.2.2 社会价值的概念涵义 |
2.2.3 社会价值的思想要旨 |
2.2.4 强化社会价值的实践探索——社区增权与赋能 |
2.3 对本土社区的微观心理关照——“地方”视角下的人地纽带解读 |
2.3.1 人地纽带何以形成 |
2.3.2 人地纽带在日常生活中的呈现 |
2.3.3 人地纽带与遗产社会价值的联系 |
2.4 对本土社区的城市权利关照——“无地方性”的经济根源及空间正义视角的价值矫正 |
2.4.1“无地方性”的涵义 |
2.4.2“无地方性”空间生产逻辑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新自由主义经济体制下的“剥夺式积累” |
2.4.3 历史城区更新的社会包容性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当代城市普遍的“无地方性”及其导致的社区失落 |
3.1“无地方性”的现实诠释 |
3.1.1 无地方性的表现特征 |
3.1.2 无地方性的传播媒介 |
3.2 失所(Displacement)——无地方性城市重构对社区生活的影响 |
3.2.1 失所的涵义与不同类型 |
3.2.2 对物质与经济生活的消极影响 |
3.2.3 对社会文化生活的消极影响 |
3.2.4 对地方认同的消极影响 |
3.3 基于地方依恋反思旧城更新语境下的失所现象——以天津西沽南拆除计划为例 |
3.3.1 旧城更新语境下研究地方依恋与失所的意义 |
3.3.2 研究过程设计 |
3.3.3 结果分析与讨论 |
3.3.4 对城市社会-空间发展的启示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促成“无地方性”的泛化士绅化进程及其本土化动力机制 |
4.1 士绅化现象的全球传播及其引发的争议 |
4.1.1 士绅化现象的普遍化、多样化及复杂化 |
4.1.2 士绅化的两面性——藏匿于“都市复兴”背后的正义缺失 |
4.2 天津旧城区士绅化的发展状况 |
4.2.1 市场转轨背景下中国城市士绅化的特征 |
4.2.2 后改革时代天津旧城更新历程 |
4.2.3 中国式士绅化在天津的具体表现 |
4.3 天津旧城区士绅化的动力机制分析——以历史工业街区为例 |
4.3.1 工业街区衰败与复兴的供给端动因 |
4.3.2 权威与营销策略合力推升的社会-空间升级——以棉三项目为例 |
4.3.3 讨论——工业遗产空间复兴背景下社会价值的空洞化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新自由主义城市更新、遗产保护与社区需求的三元悖论 |
5.1 理论回顾 |
5.1.1 旧城更新语境下的社区问题 |
5.1.2 遗产保护语境下的社区问题 |
5.2 研究方法 |
5.3 案例地概况——矛盾丛生的兆丰路社区 |
5.3.1 兆丰路社区历史沿革 |
5.3.2 兆丰路社区的遗产价值与“非遗产”身份 |
5.3.3 居住环境恶化与脆弱群体集中 |
5.3.4 旧城改造计划的曲折进程 |
5.4“拆”与“留”的矛盾 |
5.4.1 政府视角——土地财政背景下天津城市遗产保护之瓶颈 |
5.4.2 社区视角——积极的文化认同与消极的保护态度 |
5.4.3 旧城更新、遗产保护与社区需求的矛盾焦点 |
5.5 讨论 |
5.5.1 都市企业主义逻辑下历史街区空间再开发的社会代价 |
5.5.2 历史街区的资产价值和使用价值对遗产社会价值的抑制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重建人地纽带的民间实践及其体现的遗产社会价值的韧性 |
6.1 案例地概况——天津老城厢的失落 |
6.1.1 老城厢对天津城市的意义 |
6.1.2 老城厢的地方破坏历程 |
6.2 被迫失所过程中浮现的个人保护行为 |
6.2.1 老城里人的恋地情结与失所创伤 |
6.2.2 失所创伤激发的文化意识——民间有识之士自发保护老城文化、重建邻里社区 |
6.2.3 家族纽带培育的文化责任感——名门后裔抢救老城大宅门文化 |
6.2.4 乡邦文化自觉与自信——民间向政府谏言保留故城遗迹 |
6.3 持续发酵的乡愁——老城文化保护行动向社会化发展 |
6.3.1 参与主体的组织化和规模化 |
6.3.2 社区协作修复地方集体记忆 |
6.3.3 遗产保护意识的成熟化——由情感依恋到文化认知 |
6.4 民间自发的地方文化保护实践中体现的遗产社会价值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 |
7.1 城市遗产保护前沿堆积的重重矛盾及其根源 |
7.2 立足本土社区推进城市遗产保护的应然性 |
7.2.1 关注本土社区是文化可持续与社会可持续的双重要求 |
7.2.2 从人本视角重新解读老城区对城市的意义 |
7.3 立足本土社区推进城市遗产保护的策略性建议 |
7.3.1 价值观念转型 |
7.3.2 可行性路径的起点 |
7.3.3 规划与实施过程中的工作要点 |
7.3.4 实践中对广泛社会动力的培育 |
7.4 局限性与展望 |
7.4.1 案例地有待多元化扩展 |
7.4.2 信息收集渠道有待优化 |
7.4.3 有待引入长线跟踪调查 |
7.4.4 理论建构有待进一步系统化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西沽南片区调查问卷 |
附录B 兆丰路社区调查问卷 |
附录C 网络文章“即将消失的兆丰路”留言内容摘录 |
附录D 兆丰路社区居民向地方政府表达诉求的相关材料 |
附录E 实地调研及部分受访居民照片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7)绩效导向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成果评析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内容框架与主要观点 |
五、创新之处与主要不足 |
(一) 本文的主要新意或特点 |
(二)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 |
一、治理与城市社区治理 |
(一) 治理 |
(二) 社区治理 |
(三) 城市社区治理 |
二、城市社区治理结构、行为、绩效及其公共价值 |
(一) 城市社区治理结构 |
(二) 城市社区治理行为 |
(三) 城市社区治理绩效 |
(四) 城市社区治理的公共价值 |
三、城市社区治理的相关理论 |
(一) 国家与社会关系视角:国家—一社会理论 |
(二) 从一元管理到多元参与治理拓展的视角:多元合作治理理论 |
(三) 从“理性经济人”到“公共价值”的视角:后新公共管理理论 |
(四) 集聚共同价值的社会关系视角:社会资本理论 |
(五) 提升治理效率和效果的视角:绩效管理理论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回顾 |
一、城市社区街居制、单位制的形成与发展 |
(一) 城市社区街居制的形成 |
(二) 城市社区单位制的固化 |
(三) 以行政管控为主导的城市社区管理 |
二、城市社区由单位制向社区服务的转变 |
(一) 城市社区单位制逐渐式微 |
(二) 城市社区治理渐显服务性 |
三、城市社区服务向城市社区建设的拓展 |
(一) 城市社区建设从点到面逐步推进 |
(二) 城市社区服务融入社区建设之中 |
(三) 城市社区治理呈现行政主导与社区自治的交叉融合 |
四、以治理现代化为取向的城市社区治理 |
(一) 社区治理现代化 |
(二) 实现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面临的问题 |
(三) 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城市社区治理的公共价值取向 |
第三章 嵌入绩效内涵的城市社区治理要素构成 |
一、治理目标:城市社区治理绩效生成的内在动力 |
(一) 符合社区秩序建设的战略要求 |
(二) 回应社区居民的进阶式需求 |
(三) 契合社区民主的价值追求 |
二、治理主体:城市社区治理绩效生成的核心驱动 |
(一) 治理主体的角色定位 |
(二) 治理主体行动的分工与兼容 |
三、治理资源:城市社区治理绩效生成的条件支撑 |
(一) 社区资源禀赋 |
(二) 社会资本的有效利用 |
(三) 公共产品分配的偏好博弈 |
四、治理生态:城市社区治理绩效生成的约束与激励 |
(一) 制度环境 |
(二) 社区生态 |
(三) 现代技术的输入 |
第四章 不同权力支配下城市社区治理类型及其成因 |
一、不同权力支配下城市社区治理类型分析 |
(一) 治理类型的理论认识 |
(二) 不同治理主体间的内在逻辑关联 |
(三) 城市社区治理类型划分的概括性表达 |
二、权威—管制型:行政权力的强化与渗透 |
(一) 从“单位国家”到国家里的社区 |
(二) 社区是国家权力与基层社会联结的有效载体 |
(三) 居委会的去行政化与“再行政化”之反复 |
(四) 社区对于回应性政治的依赖 |
三、愿景—服务型:多元参与社区共治的“帕累托最优” |
(一) 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从相斥到相容 |
(二) 城市更新驱动下的社区赋权 |
(三) 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战略考量 |
(四) 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目标指向 |
四、互利—奉献型:社会政治能量集聚 |
(一) “准公民社区”的形成加速政治权利向社会的回归 |
(二) 居民政治效能感的提升 |
(三) 社区公共性的重建 |
(四) 城市社区精英助推社区治理走向高效有序 |
第五章 城市社区治理行为的策略选择 |
一、以秩序规制为主的治理行为 |
(一) 党政组织在基层社会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
(二) 党建引领社区治理 |
二、以打造精细化服务为主的治理行为 |
(一) 下沉的行政资源与细分的社区“网格”结合 |
(二) “互联网+”时代智慧社区的建设 |
三、以法治思维为准则的治理行为 |
(一)理清权责边界、建立责任“清单” |
(二) “活化赋权”推动社区治理法治化 |
四、以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为目标的治理行为 |
(一) 政社协作、共商共治 |
(二) 开拓社会参与渠道、广泛培育社会组织 |
五、以权益维护为动力的治理行为 |
(一) 社区业主权利意识的强化 |
(二) “法治理念”规范业委会运行 |
六、以善政良治为情怀的治理行为 |
(一) 学者与民间精英献计献策 |
(二) 草根组织助力社区服务 |
七、高绩效城市社区治理的共性总结 |
(一) 城市综合发展水平高 |
(二) 党建引领作用突出 |
(三) 治理主体互信度高 |
(四) 治理主体参与能动性强 |
(五) 适应现代科学技术能力强 |
第六章 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路径优化 |
一、强化公共价值: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路径优化的首要前提 |
(一) 公共价值与城市社区治理绩效的内在契合性 |
(二) 公共价值是城市社区治理自洽性的实践表达 |
二、遵循“共同逻辑”: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路径优化的关键所在 |
(一) 社区治理法治化的逻辑 |
(二) 城市空间正义的逻辑 |
(三) 社区治理可持续发展的逻辑 |
三、完善体制机制: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路径优化的基本途径 |
(一) 重塑治理主体关系 |
(二) 以制度保障社区治理有序化 |
(三) 数字化提升社区治理科学化水平 |
(四) 构建跨域治理联盟 |
四、多重功能保障: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路径优化的价值呈现 |
(一) 公共需求的满足 |
(二) 公共理性的彰显 |
(三) 公共治理的行动 |
(四) 公共文化的培育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图表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后常规科学及其社会治理(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科学、争议与治理 |
1.1 科学的社会争议及其问题 |
1.2 “后常规科学”的两种理解进路 |
1.2.1 应对争端的方法论工具 |
1.2.2 一种“批判性的科学” |
1.3 “后常规”的科学治理 |
1.3.1 治理要素的扩展 |
1.3.2 建构为公众负责任的治理模式 |
1.4 论文结构 |
2 科学进入“后常规时代” |
2.1 充满争议的科学事业 |
2.1.1 查尔斯王子之问 |
2.1.2 默克尔的“U”形转折 |
2.2 重塑问题:从认知争论到社会争议 |
2.2.1 科学的“不确定性” |
2.2.2 风险认知:实在与建构 |
2.3 社会对科学的回应 |
2.3.1 从“问题”到“议题” |
2.3.2 自反性:专家系统的信任困境 |
3 “常规科学”及其实践活动 |
3.1 常规科学与范式 |
3.2 “常规科学”的认知结构 |
3.2.1 解谜与范例 |
3.2.2 认知基础:观察抑或理论? |
3.3 “常规科学”的社会结构 |
3.3.1 共同体与规训 |
3.3.2 “小生境”中的隐性规范 |
3.4 “常规科学”的内在紧张 |
3.4.1 实用的专业自治 |
3.4.2 专家与公众间的鸿沟 |
3.5 通往“后常规科学”之路 |
3.5.1 自然主义的态度 |
3.5.2 实践的优位 |
4 再论“后常规科学”的兴起 |
4.1 “科学-政策界面”上的棘手情境 |
4.1.1 “软”事实与“硬”决策 |
4.1.2 管制科学 |
4.1.3 科学顾问的政治角色 |
4.1.4 质量问题 |
4.2 方法论:应对争端的一种新策略 |
4.2.1 第三类问题的解决策略 |
4.2.2 扩大的同行共同体 |
4.3 认识论:一种科学观的转变 |
4.3.1 多元认知参与的决策 |
4.3.2 作为“后常规”的科学 |
5 后常规时代的科学与社会治理 |
5.1 气候科学的后常规实践 |
5.1.1 纽约热岛效应政策:同行评议的扩大 |
5.1.2 地区气候服务:地方性知识之实践 |
5.2 生物样本库的伦理治理 |
5.2.1 知情同意:由冰岛HSD谈起 |
5.2.2 与社会的相互作用:EGP的沉浮 |
5.2.3 UK Biobank的“伦理+”进路 |
5.3 走向科学的社会治理 |
5.3.1 统治与治理 |
5.3.2 社会争议的解决:对话与协商 |
5.3.3 反思性治理 |
6 反思科学:作为一项公共的事业 |
6.1 科学进入“广场” |
6.1.1 “生活世界”中的科学 |
6.1.2 当专家遭遇“信任危机” |
6.2 科学规范的重塑 |
6.2.1 科研“失范”及其复杂性 |
6.2.2 多元规范论 |
6.2.3 责任式创新 |
7 结语与余论 |
7.1 “坏科学”抑或“好科学”? |
7.2 家园政治:一种新的科学政治学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9)公共性问题的视野——对中国古代“公”“私”观念的慎思明辨(论文提纲范文)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10)“力命之争”的近代转向 ——以19、20世纪之交的观念变迁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为什么是“力命之争”? |
第二节 、“力命之争”的哲学内涵 |
第三节 、“力命之争”的古今之变 |
第一章 天之天与人之天 |
第一节 、苍苍者无与焉 |
第二节 、大宇之内,质力相推 |
第三节 、士以智为先 |
第四节 、人元在天前 |
第二章 天行与人治 |
第一节 、势生道,道生理 |
第二节 、进化之公例 |
第三节 、变之权操诸己 |
第三章 国权与民权 |
第一节 、道在去其害富害强 |
第二节 、自由为体,民主为用 |
第四章 天理与人欲 |
第一节 、天地生人,本来平等 |
第二节 、人道以苦乐为究竟 |
第三节 、善恶由我主张 |
参考书目 |
后记 |
四、公私划界——社会正义的第一要义(论文参考文献)
- [1]从“群己权界”到“公私德界”——道德哲学原理的自由儒学之思[J]. 郭萍. 文史哲, 2022(01)
- [2]女性主义公民身份的建构及其局限[D]. 刘慧. 山东大学, 2021(11)
- [3]5G网络个人信息安全伦理探析[D]. 李天南. 沈阳师范大学, 2021(12)
- [4]近海养殖权与捕捞权冲突的解构与解决[D]. 朱晖. 吉林大学, 2021(01)
- [5]蓝鼎元古文研究[D]. 阮慧玲. 闽南师范大学, 2020(12)
- [6]旧城更新背景下基于本土社区的遗产保护研究 ——以天津为例[D]. 王雪. 天津大学, 2020
- [7]绩效导向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D]. 王晨. 山东大学, 2019(09)
- [8]后常规科学及其社会治理[D]. 胡娟. 浙江大学, 2018(07)
- [9]公共性问题的视野——对中国古代“公”“私”观念的慎思明辨[J]. 吴洲. 王学研究, 2016(02)
- [10]“力命之争”的近代转向 ——以19、20世纪之交的观念变迁为中心[D]. 郑东华. 华东师范大学, 2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