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謇与民初经济法规建设(论文文献综述)
孙明月[1](2021)在《清末民初实业救国思潮研究》文中提出
李健[2](2020)在《近代中国公司法律制度演化研究》文中提出企业是社会发展重要的微观基础和基本单元,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最重要的活跃因素。公司是企业组织发展的高级形态,对促进经济发展与推进工业化的作用更加重大。公司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是西方世界崛起与扩张的关键,他与公司发展的历程相伴而行。为了维持和巩固当时现有商业规则,近代西方诸国实施公司立法活动,至此西方世界出现真正意义上营利性法人的“公司”概念。对比西方世界近代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有其自身特点。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实践共经历六次变革:第一次变革是1872年具有公司法替代效用的《轮船招商局章程》制定;第二次变革是1904年具有开创性意义的中国首部《公司律》颁布;第三次变革是1914年首次邀请商人参与制定的《公司条例》颁布;第四次变革是1929年首次确立公司“营利”目的的《公司法》颁布;第五次变革是1946年确立以公司制发展国营事业目的的《公司法》颁布;第六次变革是1993年确立公司概念重新正式走入中国经济社会规定的《公司法》颁布。由于中国当代公司法的完善建设都得益于近代公司法律制度的实践,所以本文以近代公司法颁布的时序为线索,针对与近代公司法律制度所关联的特许公司制度《轮船招商局章程》以及四部公司法,对其公司发展状况、法律制度前提、利益集团博弈过程以及经济影响进行研究,进而揭示近代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演化规律。本文依据制度演化理论、演化博弈论进行研究,以公司法演化的时序为线索,从晚清公司制思想产生开始,商人进行公司实践发端,主要分析公司法律制度演化的五个阶段过程,包括公司法律制度萌芽阶段商人实践与特许公司制度的替代、特许公司制度向准则公司制度的探索与转化、官商共同参与修律奠定近代公司法律制度体系的基础、官商共同兴办工业完善公司法律制度、再到抗战期间统制经济下官商进行公司产权争夺导致公司法律制度走向异化,以及五个阶段过程中官僚、商人、其他集团多方博弈行为特征,最终得出评述性结论。本文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是绪论。第二章是提出公司法律制度萌芽、起步、初步发展、规范发展、异化五阶段演化模型。第三章是公司法律制度的萌芽阶段(1840-1872)。主要分析在无公司法的条件下,由于华商进行附股导致原有法律制度框架无法容纳新生经济因素,官僚制定《轮船招商局章程》的过程。第四章是公司法律制度的起步阶段(1872-1904)。主要分析在《轮船招商局章程》的示范下公司治理逐渐显露出官商集团监管经理人缺失问题,导致晚清工商业发展急需突破公司法律制度瓶颈,中央政府颁布《公司律》的过程。第五章是公司法律制度的初步发展阶段(1904-1914)。主要分析在《公司律》下公司内部道德风险问题与官剥商权情况,以及商人偷懒行为与机会主义,导致《公司律》无法使中国建立真正的经济自由民主,官僚与商人共同颁布《公司条例》的过程。第六章是公司法律制度的规范发展阶段(1914-1929)。主要分析《公司条例》缺失法人持股制度导致家族公司对外投资发展滞后,公司所承担的非营利性目的过多而影响公司发展,在涉及根本性商办公司改革方面始终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南京政府颁布1929年《公司法》的过程。第七章是公司法律制度的异化阶段(1929-1946)。主要分析1929年《公司法》以私企业为规范对象难以适应大力发展国营事业的需要,国民政府颁布1946年《公司法》的过程。论文第八章是结论。
罗杨焱[3](2019)在《大理下关商会的组织变迁和金融职能研究(1937~1949)》文中研究说明大理地区不但是滇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滇川藏和滇缅印的重要交通枢纽和商贸中心。以此为基础,晚清以来在大理商业重镇下关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下关商会,在中国全面抗战时期及解放战争时期这一国内政治、经济力量前所未有地进入云南并有所消长的背景下,对区域商业活动、社会控制,乃至地方政治、经济势力与中央的关系,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很显然,研究此一时期的下关商会,对于区域商业及社会经济、西南地方与中央关系、中国商会的发展诸问题的研究均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推动作用,对今天中国西南对外交往也不乏借鉴。目前,学术界对中国商会史的研究成果已很丰硕,对近代以来商会的发展历程、机构与功能等作了较好的探讨,也对北京、上海、天津、苏州等大城市商会以及中东部、沿海地区等典型区域的商会开展了较为深入的研究,然而对西部地区及不发达城市的商会研究较少,对边疆商会更是缺乏关注,形成了中国近现代商会研究的失衡现象。就近代西南边疆和云南地方历史的研究而言,成果亦较多,已经以军阀—地方实力派为主线,对民国时期西南的历史发展及其与内地的关系进行了较好的研究,相对而言学界对大理等西南地区商会发展情况的探讨显得较薄弱,下关商会的系统研究则尚未很好开展,制约着我们从下关商会这一近代社会独特元素对近代西南边疆加以探讨和审视。有鉴于此,本文共分三章,对下关商会建立发展的背景、下关商会在全面抗战时期从委员会制到理监事制的组织变迁和职员分布特征、下关商会在解放战争时期的金融调控职能等方面作了专门梳理和探讨。通过努力,本文在此问题的研究中实现了一些新的收获:首先,在研究资料的搜集和利用上有所拓展。在传统史志文献、文史资料搜集、利用的基础上,笔者到大理、下关一带开展调研与资料搜集,在大理州档案馆获得了20卷下关商会资料,形成了本文研究的重要支撑,也有利于学界对此资料的认识和重视。第二,探究了下关商会形成的历史背景,包括下关商会成立时期的大理经济和滇西商帮贸易发展状况、中国商会建立的历史环境、云南和中央的政治博弈等。认为下关商会的成立,是滇西近代商业发展和绅商阶层形成、近代中国基层民主力量兴起、地方和中央就统治权的博弈等因素共冋作用的结果,而这些因素对其后下关商会相关特征的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第三,首次较系统地论述了全面抗战时期下关商会委员会制和理监事制下的组织结构、职会员构成、选举制度、政党势力介入等特征。认为全面抗战时期,重庆国民政府对商会从委员会制到理监事制的改组,体现了中央在战时统制政策下力图将商会等民间团体纳入政府管控的诉求,虽然下关商会表面上建立了一套近代化、规范化的组织制度和选举流程,但实际上商会内部权力分配依旧体现的是大商帮和商号占据绝对地位的原则,商会选举仍然由血缘和地缘关系主导。国民党势力虽然一定程度上介入了下关商会,但党员究竟代表着谁的利益尚无法辨清。最后,探析了解放战争时期下关商会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中的角色,及其在政权更迭、国民政府货币危机、央地关系紧张的特殊背景下金融职能的发挥。解放战争时期,云南地方实力派和蒋中央展开了对云南货币控制权的争夺,加上此时法币和金圆券政策的失败,以及滇缅贸易的不畅、战争局势动荡等原因,下关商业走向萧条,而这对下关商会金融职能的影响非常重要。下关商会作为一背后被大商帮和资本家控制的机构,虽然表面上作为中央政府下属机构执行政府职能,但实际上受南京国民政府、滇省地方实力派势力消长的影响,其金融职能的履行体现了不同特征。这表明了近代下关商会在中国基层政权转型时期,其性质大体介于地方自治机关和政府下属机构之间,并处在从前者向后者转化的过程中。
王征[4](2018)在《民国初年经济立法活动的历史地位》文中研究说明辛亥革命终结了中国历史上绵延两千余年的封建制度,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在传统与现代因素的交织作用下发生了巨大变化。民国初年的经济立法成效不俗,是中国经济法的起源完善时期,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民国初年的经济法制建设基本奠定了近代中国的资本主义经济法制体系,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及社会效果,对建立和维持当时的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秩序,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当今的相关立法活动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朱英[5](2018)在《从清末民初商界“论说”看转型时期的商人世界》文中认为清末民初颇具特色的商界"论说",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近代商人前所未有的新变化趋向。"合群""联合"之说,体现了商人新的自我认知与近代群体意识的萌发,直接促进了商会等新式商人团体的诞生;"爱国"之说,反映了商人之所爱乃国民的国家,而非君主专制之国;"政治"之说,集中表现出商界在商言商式的商人政治视角与特点;"实业"之说,则反映了商人对实业、商法、信用与道德、开商学兴商智等重要问题的新认识。
王征[6](2018)在《民国初年经济立法活动的历史地位探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辛亥革命终结了中国历史上绵延两千余年的封建制度。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在传统与现代因素的交织作用下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活动的蓬勃兴起、国际惯例的参照以及实业兴国的高尚理念,必然要求有相关的法律规范予以保护与规制。民国初年的经济立法成效不俗,是中国经济法起源的完善时期,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民国初年的经济法制建设基本奠定了近代中国的资本主义经济法制体系,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及社会效果,对建立和维持当时的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秩序和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当今的相关立法活动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郭从杰[7](2017)在《如何讲解“短暂的春天”:北洋政府时期经济的再认识》文中指出人教版必修二第三单元包括两课内容,即第9课《近代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动》和第10课《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曲折发展》。单元导言就鸦片战争后中国卷入世界资本主义市场,民族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作了概要介绍,其中一句说"辛亥革命后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出现了短暂的春天,创造出不少令世人瞩目的业绩"。第10课正文部分设置三个小标题,即民族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短暂的春天与曲折的发展。"短暂的春天"子目下包括正
吴敏超[8](2015)在《虞和平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虞和平从事的中国现代化研究,发轫于商会与早期现代化研究,继而致力于近代以来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整体性探讨。进入21世纪后,其研究主题更为丰富,包括商人外交研究、张謇研究及近代经济史的重新梳理等,成果丰硕。虞和平选取的研究对象,往往与时代主题的变迁密切相关,在研究方法上借鉴西方现代化理论,同时注意吸收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等社会科学理论。他用中国近现代史的史实与国情对西方现代化理论进行改造,重视实证的同时讲求理论,循序渐进的同时追求创新,较为成功地构建了中国现代化史的基本理论框架。他对中国现代化史的系统分析与总结,饱含着对中国现代化历程的深切关怀,在学术界产生了广泛影响。
张大为[9](2013)在《近代中国营业自由法制研究(1840-1937)》文中研究指明营业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如今在世界多数国家里,已经以各种形式得到了确认与保护。建立和健全营业自由宪法和法律保障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对公民个人来说,它能为公民运用自有财产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实现自我发展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对国家来言,它有利于保护民族工商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繁荣昌盛,进而实现民族的伟大振兴。同时,由于营业活动自利性等特点,这决定了对营业自由进行一定的法律限制是必要的。然而,营业自由的自由权特性决定了如何对其进行限制以及采取什么标准等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因此,在营业自由的保护与限制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是一项重大课题。以史为鉴可以明智,我们从我国营业自由引入的源头出发,探究近代中国营业自由权利体系的构建历程,借鉴近代国人在处理营业自由难题中的智慧,对于当下构建有中国特色的营业自由法律体系,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代中国营业自由观念与“亡国灭种”的民族危机感是相伴传入中国的,因此,中国营业自由法制的构建之初就带有浓厚的“救亡图存”、“民族复兴”的功利性色彩。具体说来,国家对“营业自由”的法律保护、限制及支持,同其对工商业(实业)特别是私营资本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地位的认识密切相关的。清末,随着外资的入侵、洋务运动的开展等,人民逐渐认识到民族工商业(实业)在振兴国家中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晚清营业自由法制的建设是以保护“营业自由”为核心的。民国建立之后,“实业救国”思潮更是如火如荼,成为了社会各界之共识与“信仰”,因此虽然民国初年国家政权变更频繁,且军阀割据不断,但是国家立法中对营业自由仍是以“保护”为主,这一时期的多部宪法性文件以及草案中都有营业自由之条款也深刻地说明了这一点。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后,随着国家政权的统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国际形势的影响,国家开始认识市场调节的局限性以及私营资本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消极性,开始以孙中山先生的“节制资本”思想为指导制定国家营业自由法律制度。这一时期,营业自由呈现出了社会自由的特色,且国家对营业自由限制的相关立法也相应增多。此后,民国政府没有把握好营业自由法律保护与法律限制之间的平衡,国家对营业自由的干预越来越多,这一点又被官僚特权集团所利用,最终异变成了官僚资本主义国家,对营业自由(特别是私营经济)的法律保护也荡然无存,成为空谈。本文沿着这一思路,将文章分为五章。第一章是对营业自由法制基本理论的阐释与分析。本章又分为三节,第一节对营业、营业自由以及其特性进行了界定、总结,从而圈定了本文研究对象“营业自由”的范围,为接下来的研究定下了基调。第二节主要分析了“营业自由”与宪法、法律之间应然关系,并对现代国家法律中对“营业自由”规制的形式以及营业自由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概述。第三节介绍了中国古代的营业制度:禁榷制度、许可制度以及自由经营制度,并通过对各种制度的分析,得出我国古代既不存在营业自由观念,也不可能产生保障营业自由的法律制度。第二章是对清末社会变革中的营业自由法制构建的状况进行了阐析,本章亦分为三节。第一节对清末营业自由法制构建条件进行了介绍,分析我国从古代社会向近代社会变革过程中营业自由观念萌生、营业自由制度初建的社会条件。第二节对清末营业自由观念的各种表现形式进行了归纳、总结。一是从商人地位之提升、商会的发展来感知营业自由之观念萌发的主体因素;二是从参与营业活动的主要力量——政府与私人资本出发,通过分析其开办的各种企业形式中的营业管理状况,从而得出营业自由之确认是当时中国企业乃至民族工商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三是综合考察清末各主要政治派别、绅商等各阶层的营业自由思想,从而得出追求营业自由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的结论。第三节主要介绍了清末营业自由法制的构建以及实施。该节全面考察了清末立宪活动以及商事立法上关于营业自由的法律条款,并对清末营业自由法制的实施状况进行了考察、分析。第三章主要介绍了民国初年营业自由法制的构建及实施状况,该章也分为三节。第一节对民国初年营业自由法制构建的条件进行了归纳、分析,认为相对于清末,民国初年“先行国人”已将“营业自由”视为一项“基本权利”,并开始谋求宪法、法律的保障;第二节概述了民国初年主要的营业自由思想,一是首届全国工商会议上营业自由思想,这中间凝结了民国前期工商界人士关于营业自由的观点,这沿袭了晚清商事立法征求“商人”意见的传统,这在民国前期都有体现;二是民国初年两位农工商部长刘揆一、张謇的营业自由思想,这代表了当时官方对营业自由的主流看法。这些思想都在民国初年营业自由法制中有所体现,并对营业自由法制的实施具有一定的影响。第三节全面考察了民国初年营业自由的立法及其实施状况,这包括民国初年制定的宪法性文件以及宪法草案中的营业自由条款以及在19144年《商人通例》、《公司条例》等多部商事法规中体现,并对其实施状况进行了考察、分析。第四章主要介绍了南京国民政府前期(1927-1937年)的营业自由法制构建状况,本章也分为三节。第一节介绍了该时期营业自由法制建设的社会历史背景,主要从本时期的经济发展状况、政治基础等方面进行了论述。第二节概述了该时期的营业自由思想。因该时期的营业自由法制主要是以孙中山先生的“节制资本”的思想为指导制定的,因此该节重点介绍了孙中山先生以及其继承者宋子文的营业自由思想,从他们思想中可以管窥当时营业自由法制建设的成因及主要主张。第三节主要对当时营业自由法制状况进行描述,既包括宪法上的规定也包括民商法中关于营业自由的规定。第五章是本文的结论部分。这主要又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近代中国营业自由法制的总结,主要包括政府与企业之间关系对营业自由法制构建之影响,商人、商会对营业自由立法的重要作用以及本土资源在营业自由法制建设中的作用;第二部分是近代营业自由法制的现代启示,即当下我国构建营业自由权利体系可以从近代中国营业自由法制建设中吸取哪些教训,这主要包括营业自由权入宪之必要性,重视营业自由的自由权属性(或消极自由之性质),重视民营企业之发展以防止官僚与资本的结合等。
杨涛[10](2012)在《交通系与民初经济政策研究(1912-1916)》文中研究指明交通系崛起于清末,是北洋集团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系的主要人物唐绍仪、梁士诒、周自齐、朱启钤、叶恭绰、詹天佑、吴鼎昌等在此时是以新型知识分子、专业技术官僚与精英的身份而登上历史舞台的,依靠密切的地缘、亲缘、业缘关系形成政治集团。他们追随袁世凯与徐世昌,以交通、外交领域为主要活动空间,积极赞襄北洋与东北新政,是新政的具体推行者与实践者,为早期现代化和北洋集团崛起起到巨大作用。在他们身上体现了求新、务实、敢为的作风,并体现了积极扞卫国家主权的思想。在辛亥革命中,他们倾向共和,为南北统一、颠覆帝制立下不朽的功劳。对推进铁路事业、金融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影响,并深远影响着民初的铁路事业和金融业的发展。民初袁世凯统治时期,交通系领袖活跃在经济各领域,对交通、财税、金融、币制、实业政策产生极大影响。在交通业方面,其经济政策主要倾向为国有化问题。如路政方面推行商办铁路国有、借债修路、崇官抑商政策,反映出交通系力主铁路事业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为促进国有铁路营运、管理、建设、财会制度的发展,则以统一路政、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为手段。在电政方面则颁布有《电信条例》,明定国有原则,在管理上分设电政管理机构。在邮政上,设立电政管理区,废除驿站,打击民信局和客邮,厘定邮政司与帛黎之间的关系。航政方面则更激烈地表现为轮船招商局的官办与商办之争。这说明交通系民初交通四政政策带有鲜明的国家资本主义特色。从实际效果看,国家资本主义政策在交通领域对促进四政的发展、改观具有明显效果。特别是铁路、电信与邮政,在袁世凯统治时期其发展成就是不容抹杀的。在金融方面,交通系取得了对中交二行的控制权。在他们努力下,中交二行实际取得国家银行地位,形成复杂中央银行制度,享有发行兑换券、经理公债发行、代理国库等特权,为财政清理与统一奠定基础。但其政策中充满了金融与财政杂糅特点,发行公债与垫款即为突出表现。但相对于后者,前者对民初财政好转起到了一定积极影响,而后者不仅对中交二行的官办方向带来消极影响,而且以反对停兑为表现,促成二行向商办化转型。此外,中行归部直辖,中交合并风潮也是金融与财政政策杂糅的体现。同时交通系领袖还举办了新华储蓄银行垄断邮政储蓄业务。在交通系领导下,中交二行也积极发挥金融机构对民族工商业发展的挹注作用,特别体现在一战爆发后对缫丝业的支持;同时成立具有金融投资公司性质的通惠实业公司,抵制日本对汉冶萍公司的侵夺;积极参与上海银业公会这一新型金融组织的活动。在币制方面,梁士诒、周自齐、吴鼎昌等积极帮助袁世凯推行币制改革,作出了重要贡献。如整理各省滥币,筹划币制借款,推广袁头币,统一铸权,力主银本位制,设立平市官钱局等。币制改革为此后南京政府废两改元奠定了基础。在财政税收方面,周自齐、梁士诒等首先帮助袁世凯加强财政事权的高度集中,如实行中央专款制度,各省财政事权收归中央,出台各种考成条例等。在具体理财办法上,二人都反对举借外债,但迫于财政现状而不得已为之,但注意用途多元化,在举债时间、借款额、利息、附带条款等方面注意减少主权损失;进行官产清理,这一方面具有消极性,即保守的弥补财政目的,但也有促进垦荒,清理不良资产的积极作用;同时他们力主举办官业,对官矿业、官农业的扩大以及商业专卖制度形成起到重要影响;交通系领袖还积极整理旧税,特别是力主裁厘,整理田赋、牙税、当税等,体现出一定的进步性,并因此与保守派和袁世凯产生矛盾;他们注意制度创新,如举办预算,在会计、审计制度上革新,推行新税制,如印花税、营业税等。交通系的税制整理体现了扩充财政的主要目的,但也有便利商民、促进工商业发展的举措,适应财政、税收制度现代化的倾向。同时,周自齐、梁士诒还积极筹划关税谈判,特别是对常关税进行改革,并统一关税管辖权,其意义十分重大。周自齐、梁士诒与张弧还推行盐政改革,以统一盐政机关、整齐税率、施行商运、剔除耗斤、先税后盐、制造精盐、争取盐余为最有意义者。但也因此引起周学熙等人的强烈抵制。在实业政策上,周自齐、朱启钤、梁士诒等交通系人物的政策,涉及农、林、商、工、矿等各部门,不仅涉及领域广,而且涉及内容多为当时经济发展中的敏感、重大问题,如矿业管理、垦务、清丈、博览会举办、企业专办问题等等。在垦务、矿业、地质调查、农业改良、林业发展等方面的贡献是应予以特别肯定的。交通系经济政策具有财政本位、经济民族主义、发展国家资本主义、早期现代化倾向、专业技术化特征。在清王朝与南京政府之间,起到呈上其下作用,核心政策得到延续,具有体制、模式特征。但是交通系象清末以来许多致力于中国早期现代化的政治集团一样,在涉及财政与经济发展,国家与社会问题上,仍未能找到一个解决矛盾的方法,因此其政策充满了矛盾性,其自身也充满了矛盾性。特别是交通系将其经济政策的成败与否,财政经济政策推行目标的实现寄托在袁世凯这一政治强人身上,寄望于一个威权政府的建立,并将其经济、政治诉求,利益诉求与袁世凯的集权统治结合于一。这就决定了其经济政策中的良莠杂糅,新旧杂糅,也决定了交通系这一集团经济政策的根本属性与作用,决定了这一集团的最终命运和历史评价。
二、张謇与民初经济法规建设(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张謇与民初经济法规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2)近代中国公司法律制度演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的研究现状 |
1.3 本文的结构安排、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本文的结构安排与主要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点与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1.4.1 本文的创新点 |
1.4.2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1 理论基础 |
2.1.1 经济演化理论 |
2.1.2 制度变迁的演化理论 |
2.1.3 演化博弈论 |
2.2 分析框架 |
2.2.1 近代中国公司法律制度制定的规则与过程 |
2.2.2 公司法律制度演化博弈的参与者行为 |
2.2.3 公司法律制度的博弈均衡与演化 |
2.2.4 具体分析方法与模型介绍 |
第3章 公司法律制度的萌芽(1840-1872):华商公司实践与《轮船招商局章程》的制定 |
3.1 《轮船招商局章程》制定的社会历史背景 |
3.1.1 “公司”语源考察 |
3.1.2 公司法律制度缺失的社会根源 |
3.2 华商公司的首次实践 |
3.2.1 西方公司法律制度的发展评说 |
3.2.2 近代华商公司的具体实践路径 |
3.3 《轮船招商局章程》制定前的法律制度前提 |
3.3.1 晚清政府原有法律制度无法容纳新生经济因素 |
3.3.2 华商集团与洋商集团的竞争导致官商利益冲突 |
3.3.3 传统民营企业中的公司制度因素影响 |
3.3.4 官僚体制下传统官营制度的路径依赖 |
3.4 《轮船招商局章程》制定的演化博弈分析 |
3.4.1 航运业利益集团博弈系统基本假设与模型构建 |
3.4.2 利益集团的认知分析 |
3.4.3 地方政府洋务派与华商集团、洋商集团的演化博弈分析 |
3.4.4 中央政府的立法行为选择 |
3.5 《轮船招商局章程》颁布的经济影响 |
3.5.1 通过发行股票达到了募集资金的目的 |
3.5.2 利用航运业达成了与洋商竞争的效果 |
3.5.3 社会上掀起了积极投资兴办公司的热潮 |
3.5.4 官督特许公司制度是公司法的初次探索 |
3.6 小结 |
第4章 公司法律制度的起步(1872-1904):官督公司没落与《公司律》的颁布 |
4.1 《公司律》颁布前的公司发展状况 |
4.1.1 特许制度下官督公司的盛行 |
4.1.2 特许制度下官督公司的没落 |
4.1.3 特许制度下商办公司的崛起 |
4.2 《公司律》颁布前的法律制度前提 |
4.2.1 晚清工商业发展急需突破公司法律制度瓶颈 |
4.2.2 官督公司模式的缺陷导致官商利益的冲突 |
4.2.3 官督特许公司治理实践推进法制化进程 |
4.2.4 《振兴工艺给奖章程》扶持工商业法规化 |
4.3 《公司律》颁布的演化博弈分析 |
4.3.1 晚清利益集团博弈系统基本假设与模型构建 |
4.3.2 利益集团的认知分析 |
4.3.3 官僚经理与洋务派、股东集团的演化博弈分析 |
4.3.4 中央政府的立法行为选择 |
4.4 《公司律》颁布的经济影响 |
4.4.1 提高了工商业者的地位和社会影响力 |
4.4.2 约束了各级官吏改善官商关系 |
4.4.3 终结了官督商办公司模式 |
4.4.4 推动了民族工商业发展 |
4.5 小结 |
第5章 公司法律制度的初步发展(1904-1914):官商共同修律与《公司条例》的颁布 |
5.1 《公司条例》颁布前的公司发展状况 |
5.1.1 《公司律》颁行后公司治理官剥商权局面的改善 |
5.1.2 《公司律》颁行后公司治理道德风险问题的出现 |
5.1.3 家族公司的创建 |
5.2 《公司条例》颁布前的法律制度前提 |
5.2.1 《公司律》无法使中国建立真正的经济自由与经济民主 |
5.2.2 官督公司模式回光返照导致官商利益的冲突 |
5.2.3 《中华民国约法》倡导自由经济政策 |
5.2.4 《改定大清商律草案》开创立法调查先河 |
5.3 《公司条例》颁布的演化博弈分析 |
5.3.1 民初利益集团博弈系统基本假设与模型构建 |
5.3.2 利益集团的认知分析 |
5.3.3 官僚集团与商人集团关于修律的演化博弈分析 |
5.3.4 中央政府立法行为选择的转变 |
5.4 《公司条例》颁布的经济影响 |
5.4.1 公司法人治理机制的形成 |
5.4.2 家族公司规模的壮大 |
5.4.3 官僚与商人可以均衡博弈 |
5.4.4 民族工商业的黄金发展阶段 |
5.5 小结 |
第6章 公司法律制度的规范发展(1914-1929):官商兴办工业与1929年《公司法》颁布 |
6.1 1929年《公司法》颁布前的公司发展状况 |
6.1.1 《公司条例》颁行后私人资本投资的扩张发展 |
6.1.2 《公司条例》颁行后家族公司企业集团的迅猛发展 |
6.1.3 《公司条例》颁行后官僚资本投资公司的热情高涨 |
6.2 1929年《公司法》颁布前的法律制度前提 |
6.2.1 《公司条例》缺失法人持股制度导致公司对外投资发展滞后 |
6.2.2 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政策导致官商利益冲突 |
6.2.3 《建设大纲草案》倡导重点发展国有经济政策 |
6.2.4 《训政时期经济建设实施纲要方针案》规定国家资本主义政策 |
6.2.5 《公司条例》奠基中国公司法体系 |
6.3 1929年《公司法》颁布的演化博弈分析 |
6.3.1 民国中期利益集团博弈系统基本假设与模型构建 |
6.3.2 利益集团的认知分析 |
6.3.3 官僚集团与商人集团关于立法的演化博弈分析 |
6.3.4 中央政府立法行为选择的转变 |
6.4 1929年《公司法》颁布的经济影响 |
6.4.1 公司法人持股制度的发展 |
6.4.2 投资控股公司的产生 |
6.4.3 民营经济得到鼓励与支持 |
6.4.4 公司营利目的的回归 |
6.5 小结 |
第7章 公司法律制度的异化(1929-1946):官商产权争夺与1946年《公司法》的颁布 |
7.1 1946年《公司法》颁布前的公司发展状况 |
7.1.1 1929年《公司法》颁行后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 |
7.1.2 统制经济下国营公司向官僚垄断公司的转变 |
7.1.3 民营公司生存环境的转折与恶化 |
7.2 1946年《公司法》颁布前的法律制度前提 |
7.2.1 1929年《公司法》难以适应大力发展国营事业的需要 |
7.2.2 抗战爆发统制经济政策导致官商利益的冲突 |
7.2.3 《特种股份有限公司条例》规定政府控制国家经济主体的合法性 |
7.2.4 《第一期经济建设原则》为战后政府与民资合办公司提供依据 |
7.3 1946年《公司法》颁布的演化博弈分析 |
7.3.1 民国后期利益集团博弈系统基本假设与模型构建 |
7.3.2 利益集团的认知分析 |
7.3.3 商人集团与官僚集团、官僚经理的演化博弈分析 |
7.3.4 中央政府立法行为选择的转变 |
7.4 1946年《公司法》颁布的经济影响 |
7.4.1 公司注册登记数量激增 |
7.4.2 国营公司规模空前扩张 |
7.4.3 有限公司与外资公司迅速增长 |
7.4.4 民营经济产权弱化与衰败 |
7.5 小结 |
第8章 评述性结论与现实启示 |
8.1 评述性结论 |
8.1.1 近代公司法律制度演化是后世公司立法对前世立法制度创新的结果 |
8.1.2 近代公司法律制度演化是官僚集团与商人集团持续博弈均衡的结果 |
8.1.3 近代公司法律制度演化是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相互转化的结果 |
8.1.4 官商集团谈判能力的差异变化是近代公司法律制度演化成败的关键 |
8.1.5 近代公司法律制度保障较好的时期是商人集团公司发展的发达时期 |
8.2 现实启示 |
8.2.1 营业自由立法是激发企业活力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关键 |
8.2.2 简政放权制度是完善政府职能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保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及参加科研情况 |
(3)大理下关商会的组织变迁和金融职能研究(1937~194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研究旨趣及价值 |
二、时空范围界定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思路和创新之处 |
五、研究重难点 |
第一章 下关商会成立的历史背景及其初步发展 |
第一节 明清至民国初年滇西北经济文化的发展变迁 |
一、明至清中叶滇西北经济文化的变迁 |
二、清末至民国初年滇西北绅商群体的崛起 |
第二节 民国时期云南政局的变迁 |
一、云南军都督府的成立及唐继尧政府的治理 |
二、龙云主滇时期的“新云南”建设 |
三、战后卢汉政府的治理及云南政局的演变 |
第三节 从“丝花会馆”到“下关商会” |
一、光绪年间“丝花会馆”的成立 |
二、民国初年“丝花会馆”向“下关商会”的转型 |
第二章 全面抗战时期下关商会及其下属同业公会的组织变迁(1937~1945) |
第一节 委员会制时期下关商会及其下属同业公会的组织特征(1937~1943) |
一、全面抗战时期下关商业的发展及人民团体改组运动 |
二、委员会制时期下关商会及下属同业公会职员分布特征 |
三、国民党势力对下关商会及同业公会的介入情况 |
四、小结 |
第二节 理监事制时期下关商会及其下属同业公会的组织特征(1943~1945) |
一、理监事制时期下关商会下属同业公会的职能特点 |
二、理监事制时期下关商会职员分布特征 |
三、理监事制时期下关商会下属同业公会职员、会员分布特征 |
四、小结 |
第三章 解放战争时期下关商会的金融调控(1946~1949) |
第一节 解放战争时期云南的金融背景及下关商会组织变迁 |
一、解放战争时期云南的金融背景 |
二、解放战争时期下关商会的组织变迁 |
第二节 解放战争时期下关商会的金融措施 |
一、金圆券发行前下关商会与地方金融 |
二、金圆券发行后下关商会与地方金融 |
第三节 下关商会在解放战争时期的地方金融治理角色探究 |
一、金圆券发行之前下关商会的金融治理角色探究 |
二、金圆券发行之初下关商会的金融治理角色探究 |
三、金圆券发行后期下关商会的金融治理角色探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民国初年经济立法活动的历史地位(论文提纲范文)
一、民国初年经济立法活动的历史背景 |
二、民国初年经济立法的主要内容 |
(一) 保护工商业, 鼓励实业发展 |
(二) 统一规范市场, 理顺金融秩序 |
(三) 推动农林牧渔第一产业发展 |
三、民初经济法规的施行情况 |
四、民初经济立法的特色 |
五、民初经济立法的历史作用与经济社会效应 |
六、民初经济法制建设的历史启示 |
(5)从清末民初商界“论说”看转型时期的商人世界(论文提纲范文)
一、“联合”之论说 |
二、“爱国”之论说 |
1. 时局之教训与国家思想。 |
2. 今世界之国家。 |
三、“政治”之论说 |
四、“实业”之论说 |
(6)民国初年经济立法活动的历史地位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民国初年经济立法活动的历史背景 |
二、民国初年经济立法的主要内容 |
(一) 保护工商业, 鼓励实业发展 |
(二) 统一规范市场, 理顺金融秩序 |
(三) 推动农林牧渔第一产业发展 |
三、民初经济法规的施行情况 |
四、民初经济立法的特色 |
五、民初经济立法的历史作用与经济社会效应 |
六、民初经济法制建设的历史启示 |
(一) 肯定注重市场机制对经济运行的决定作用 |
(二) 重视经济法规对市场正规化的规范作用 |
(三) 注重经济立法对经济活动的引导作用 |
(7)如何讲解“短暂的春天”:北洋政府时期经济的再认识(论文提纲范文)
一、短暂春天出现的原因 |
二、春天的“短暂”及终结原因 |
三、北洋政府时期经济的再认识 |
(8)虞和平与中国现代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 发轫:商会与早期现代化研究 |
二 贯通:中国现代化的整体性研究 |
(一)现代化与反帝反封建 |
(二)传统与现代 |
(三)内因与外因 |
(四)现代化的解释体系 |
(五)现代化道路选择 |
(六)现代化史的研究对象 |
三 超越:跳出现代化研究现代化 |
(9)近代中国营业自由法制研究(1840-1937)(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问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
0.1.1 问题缘起 |
0.1.2 选题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概况 |
0.2.1 近代中国商事立法的研究 |
0.2.2 关于近代中国公司史的研究 |
0.3 研究思路与内容安排 |
0.4 研究方法 |
1 营业自由法制的基本理论 |
1.1 营业自由概述 |
1.1.1 营业自由的概念 |
1.1.2 营业自由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
1.1.3 营业自由的性质 |
1.2 营业自由法制概述 |
1.2.1 营业自由的宪法表达 |
1.2.2 营业自由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
1.2.3 营业自由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 |
1.3 我国古代营业制度概述 |
1.3.1 禁榷制度 |
1.3.2 特许经营制度 |
1.3.3 自由经营制度 |
1.3.4 中国古代营业制度评析 |
2 清末变革中的营业自由法制 |
2.1 清末营业自由法制构建的条件 |
2.1.1 从“闭关自守”到“师夷以制夷” |
2.1.2 从“自然经济”到“商品经济” |
2.1.3 从“重农抑商”到“工商立国” |
2.2 清末营业自由观念的萌生 |
2.2.1 清末“商贾”、“商会”与营业自由观念 |
2.2.2 清末营业活动与营业自由观念 |
2.3 清末营业自由的法制建设及其实施 |
2.3.1 清末“营业自由”法律保护思潮的兴起 |
2.3.2 清末营业自由法制的构建 |
2.3.3 清末营业自由法制的实施 |
3 民国初年营业自由法制 |
3.1 民国初年营业自由法制构建的条件 |
3.1.1 民国初年实业救国思潮的高涨与营业自由法制 |
3.1.2 收回领事裁判权运动与营业自由法制 |
3.1.3 民初立法热潮与营业自由法制 |
3.2 民国初年营业自由思想 |
3.2.1 首届全国工商会议上的营业自由思想 |
3.2.2 刘揆一的营业自由思想 |
3.2.3 张謇的营业自由思想 |
3.3 民国初年营业自由法制构建 |
3.3.1 民国初年营业自由的宪法表达 |
3.3.2 营业自由的商事法律保障 |
3.3.3 民国初期营业自由法制的实施 |
4 “黄金十年”的营业自由法制 |
4.1 “黄金十年”营业自由法制的时代背景 |
4.1.1 国内商品经济发展迅速 |
4.1.2 民营资本的增长与商人力量的壮大 |
4.2 “黄金十年”营业自由法制思想概述 |
4.2.1 孙中山的营业自由思想及其制度构建 |
4.2.2 宋子文的营业自由思想 |
4.3 黄金十年营业自由法制的构建 |
4.3.1 营业自由的宪法保障 |
4.3.2 “黄金十年”营业自由法制建设 |
5 近代中国营业自由法制的当代启示 |
5.1 近代中国营业自由法制之总结 |
5.1.1 官商关系是影响近代中国营业自由的一个重要因素 |
5.1.2 协调中国旧有商事习惯与国外法律移植之间的关系 |
5.2 近代中国营业自由法制之当代启示 |
5.2.1 营业自由权入宪之思考 |
5.2.2 保护民营企业之自由发展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主要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10)交通系与民初经济政策研究(1912-191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学术前史 |
(一)、关于“交通系”的研究现状 |
(二)、关于“交通系人物经济活动与经济政策”的研究现状 |
(三)、余论 |
二 选题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意义 |
(二)、重点、难点和主要学术创新 |
(三)、研究的思路、主要理论与方法 |
三 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
第一章 北洋集团的崛起与交通系的形成、发展 |
第一节 交通系主要成员及早期经历 |
一、出身、文化与教育状况 |
二、地缘、亲缘、业缘关系密切 |
三、职业经历与社会活动特征 |
四、与北洋集团核心人物袁世凯、徐世昌的关系 |
第二节 北洋、东北新政及辛亥革命中的建树 |
一、在北洋、东北新政中的建树 |
二、辛亥革命中的功勋 |
第三节 交通系主要人物与清末铁路、金融 |
一、控制交通行政权 |
二、收回路权 |
三、革新路政 |
四、创办交通银行 |
五、对铁路国有化的态度 |
第二章 交通系与民初交通四政政策 |
第一节 对交通部及交通行政、事权的控制、影响 |
一、对交通部的控制 |
二、中华全国铁路协会的成立 |
三、利用“二次革命”对路权的进一步控制 |
第二节 交通系与民初铁路 |
一、铁路国有政策的推行 |
二、统一路政 |
三、国有铁路的资产管理制度 |
第三节 交通系与民初的航政、邮政、电政 |
一、电信事业的发展 |
二、邮政事业的重大改观 |
三、航政——轮招局的国有、商办之争 |
第三章 交通系与民初金融政策 |
第一节 对中交二行的控制与影响 |
一、控制中交二行的人事与行政管理权 |
二、对中交二行性质、地位的影响 |
第二节 经理内国公债 |
一、发行内债之必然性 |
二、梁士诒、周自齐力主发行公债 |
三、民三、民四内国公债的募集 |
四、民三、四年内国公债发行成功之表现 |
五、民国五年内国公债的发行 |
六、中交二行与内国公债 |
七、内国公债的消极影响 |
第三节 垫款与中交停兑风波 |
一、1912年——1916年间中交二行垫款情况 |
二、中交第一次停兑风波 |
第四节 交通银行金融业务的广泛开展 |
一、梁士诒与民初交行的经营方针 |
二、交行业务的整理与扩大 |
第五节 其他金融活动 |
一、新华储蓄银行的设立 |
二、通惠实业公司对汉冶萍公司的维持 |
三、对民族工商业的挹注 |
四、发起上海银行公会 |
第六节 交通系与民初币制 |
一、整理滥币 |
二、影响币制改革 |
第四章 交通系与民初财税政策 |
第一节 交通系人物的财政思想与推行的主要政策 |
一、梁士诒的财政思想与推行的主要政策 |
二、周自齐的财政思想与推行的主要政策 |
第二节 对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 |
一、财政部官制修订 |
二、考成条例与征收官交代条例的颁行及地方财政管理制度规定 |
三、预算制度的举办 |
四、国地税名目取消与规复解款 |
五、会计与审计制度 |
第三节 外债的举借 |
一、梁士诒与外债举借 |
二、周自齐与外债举借 |
三、对交通系举债的评价 |
第四节 官产、官业政策 |
一、官产、官业问题的形成及北洋政府的最初政策 |
二、交通系与官产、官业处理 |
第五节 整理旧税与施行新税 |
一、整理旧税 |
二、施行新税 |
第六节 盐政改革与海关管理 |
一、盐政改革 |
二、海关管理 |
第五章 交通系与民初农工商政策 |
第一节 农业政策及影响 |
一、农业政策 |
二、大力发展林业 |
第二节 工商业政策及影响 |
一、设立劝业委员会并拟订章程 |
二、对各地商会组织的规范 |
三、商业政策 |
四、工矿业政策 |
结语 |
征引与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四、张謇与民初经济法规建设(论文参考文献)
- [1]清末民初实业救国思潮研究[D]. 孙明月. 辽宁大学, 2021
- [2]近代中国公司法律制度演化研究[D]. 李健. 辽宁大学, 2020(01)
- [3]大理下关商会的组织变迁和金融职能研究(1937~1949)[D]. 罗杨焱. 云南大学, 2019(03)
- [4]民国初年经济立法活动的历史地位[J]. 王征.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18(06)
- [5]从清末民初商界“论说”看转型时期的商人世界[J]. 朱英.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6)
- [6]民国初年经济立法活动的历史地位探究[J]. 王征.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03)
- [7]如何讲解“短暂的春天”:北洋政府时期经济的再认识[J]. 郭从杰. 历史教学(上半月刊), 2017(08)
- [8]虞和平与中国现代化研究[J]. 吴敏超. 史学月刊, 2015(06)
- [9]近代中国营业自由法制研究(1840-1937)[D]. 张大为. 武汉大学, 2013(01)
- [10]交通系与民初经济政策研究(1912-1916)[D]. 杨涛. 陕西师范大学, 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