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要让网络咬伤了我们的身心(论文文献综述)
李雪[1](2021)在《雷公山区苗族传统医药知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叶尔克西·胡尔曼别克[2](2021)在《白水台》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一场不寻常的纠纷引出一个温暖的话题:谁来赡养正在随古老牧歌老去的一代人?谁又来以新的方式延续这歌声,让传统的草原生活和草原精神得以发展?白水台村的老牧民尤莱·叶森将他大哥的遗孤叶瑞克抚养成人,视如己出,却被叶瑞克以侵占草原使用权为由告到了乡司法所。年轻的包户干部,汉族姑娘"孟"为解决这场纠纷,倾听每一个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由此引出这个家族关于一匹马的一段不平凡的往事……
文丽云[3](2021)在《问题导向教学法在中职《景区导游实务》教学中的优化及实践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景区导游实务》作为中职学校导游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在理论和实践上规范了景区导游人员需要掌握的基础技能,该课程将教学目标定位为:掌握合格导游员应具备的条件和素质;能独立开展导游服务,具备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能独立应对旅游中的突发事件和游客的特殊需求等。问题导向教学法作为“以学生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法,有利于实现教学目标。本研究在分析问题导向教学法已有研究的不足和可借鉴优势的基础上,实地通过教师学生问卷和访谈的方式调研了两所学校《景区导游实务》问题导向教学法应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经过调查发现,虽然在实践教学中问题导向教学法运用的比较频繁,但是在教学法的实际应用存在问题设计的灵活性不足、问题解决流程缺乏系统性、教学评价表的设置与景区导游人员的服务标准不符合、学生的课堂有效参与度不高、对问题的总结与延伸不足等问题。根据构建主义学习理论、社会互赖理论、最近发展区理论分析了问题导向教学法各环节的重要性,并最终界定了本文教学法优化之后的教学流程。紧接着根据教学最优化理论,结合学情、教学内容等方面分析PBL在《景区导游实务》教学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接下来的优化方案设计和优化行动研究奠定基础。针对教学现状存在的问题,本研究从教学法的应用原则和优化路径初步设计了优化的方案。本研究结合问题导向教学法自主性、循序渐进性、启发引导性、协作性等原则对教学课前、课中、课后各环节进行优化路径的设计。为了全方位检验教学优化路径的有效性,展开了三轮行动研究,针对每轮行动研究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根据学生问卷的数据分析,结合访谈结果以及学生的测试分数分析发现,优化后的PBL在提问环节更加灵活合理,更符合中职学生的学情和教学内容;在课堂教学环节更能提高学生课堂参与的有效性,进而有效的提升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评价环节更加契合岗位职责要求,能更有效的对接行业对人才的需求,提高教学的针对性。研究证明经过优化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目前PBL教学存在的问题。
王浩[4](2021)在《小组工作介入基层警察职业压力缓解研究 ——以通辽市H镇派出所为例》文中提出基层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所机构,是保障基层民众安居乐业,维护基层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节奏的加快,基层社会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也逐渐凸显了出来,给基层派出所的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基层派出所警察作为公安警察队伍的基石力量,其面临的职业压力远远高于其他职业,这些过大的职业压力会导致基层警察产生负面情绪,降低基层警察的工作效率,不仅对个人身心造成恶劣的影响,还对社会稳定带来隐患。本文以H镇派出所警察作为研究对象,采用社会工作中小组工作的方法进行派出所警察职业压力的介入,力求舒缓H镇派出所警察的职业压力,提高其压力应对的能力。在本研究中,首先笔者使用文献研究、半结构访谈和实地调查的研究方法,对H镇派出所警察的压力现状进行资料搜集分析,为后续改善H镇派出所警察压力状况打下一定的基础;其次,通过访谈记录和实地观察,得出职业压力过大会对派出所警察产生不利影响的结论,并且全面分析H镇派出所警察的压力源,以便在后续进行更具针对性的小组活动;最后,以团体动力学、认知行为理论和增能理论为主要指导理论,对H镇派出所警察进行社会工作小组活动的介入,分别从压力倾诉、优势发现、情绪控制、团队凝聚和职业认同等方面进行五次的小组活动,达到缓解H镇派出所警察职业压力,并提高其压力应对能力的目的。本文的研究可以丰富基层派出所警察职业压力研究内容,为减轻基层警察职业压力,促进基层警察身心健康,提高基层警察压力应对能力,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为社会工作实务介入职业压力方面提供新的思路方法和有益参考。
张琪[5](2020)在《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调整私生活身份关系的家事审判活动中,离婚案件作为审判机关依夫妻一方之申请对夫妻间身份关系的重新调整,不可避免地带来主体间情感与伦理的双重震动。涉家暴离婚案件因其具有的暴力侵害的风险性以及与之关联的损害赔偿与子女抚养的特殊性,使得其与其他类型的离婚诉讼案件相比呈现出更为复杂的样态。司法实践显示,无论是家庭暴力的实施对象还是因其产生的离婚诉讼都显现出典型的性别权力烙印,女性作为家庭暴力最主要的受害者,其经验在司法裁判中面临着被忽视的现状。而在传统社会学以及法学的研究中,基于理论的性别盲点,往往不能很好地解释家庭暴力的实质并为保护受暴女性免于暴力、实现女性人权发展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持。基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需要,女性主义的分析可以提供一种理论与方法的独特视角,发现受暴女性所面临的司法困境,分析司法困境产生原因并提供解决与完善的途径。无论是联合国于1967年通过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宣言》,还是之后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宣言》,以及1995年在北京举办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都明确将家庭暴力问题列为女性保护的重点问题。除此之外,现行的《婚姻法》,还有即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以及《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都从立法角度对家庭暴力问题进行了规制,通过预防制止家庭暴力以及确立保障离婚自由的立法价值取向,为已婚受暴女性提供了司法救济的援引。但在司法实践中,受暴女性常常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即司法裁判与女性对自身经验的理解犹如两条平行线缺乏交集,对于作为婚姻无过错方的受暴女性,其在实践中往往基于多种原因不能通过离婚诉讼获得人身安全保障以及经济救济。家庭暴力认定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一重司法困境。家庭暴力类型化的立法规制并不能概括受暴女性的实际经历,司法实践中所呈现出的复杂多样的女性受暴经验往往超越了法律规范对于女性经验的理解,这就造成了事实、理论、制度与实践之间的转化难题。法官对于家庭暴力的理解通常涉及到对家庭暴力类型、特征、程度、发生时限等多种因素的考察,当法官欠缺对家庭暴力以及受暴女性经验的理解时,则会造成对家庭暴力事实僵化的认定模式,在实践中以形式要件取代实质要件,造成明显的司法正义失衡。而法官对于证明标准高度“刑事证据化”的倾向,对家庭暴力证据的认定标准的个体化差异等等,都导致受暴女性举证责任畸重。除此之外,受害者往往面临着基于待证家庭暴力行为特征、受害者自身意愿、客观原因的取证不能、专业法律资源的运用限制等原因造成的取证困难。因此案件事实特殊性、法官执业能力水平、受害人举证限制是造成家庭暴力认定难的主要原因。离婚诉求实现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二重司法困境。受暴女性往往面临这样的疑问,即认定了家庭暴力事实是否意味着可以获得离婚判决呢?该问题实质在于,家庭暴力是否构成法官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充分条件,其直接关系到受暴女性诉求能否实现。实践中,从司法说理的逻辑分析中可以看出,部分案件中的法官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说理模式不仅存在着自相矛盾的情况,也违背了常人的情感认知。受暴女性在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离婚诉求实现难,向当前的司法实践提出了两个重要问题:一是什么证据才能被认定感情破裂的证据,这种对证据的要求是否具有可实现性,是否变相加重了原告的举证责任,是否变相证明只有双方均同意离婚才能确实证明双方感情破裂;二是面对家庭暴力认定在司法确认阶段的消减现状,司法机关当如何落实在《反家庭暴力法》中所规定的相应保护义务。权益保障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三重司法困境。司法裁判属于对家庭暴力的事后救济手段,除却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合乎情、理、法的司法反馈外,还要充分考虑判决后一系列的伦理关系与社会关系的重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虽然为保障受暴女性的人身安全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实践中也存在着措施僵化导致的保护方式受限等情况。除却人身安全保障受限之外,受暴女性往往面临经济上的不利地位而未能通过判决予以弥补,部分裁判中所呈现的对施暴者不能“罚当其过”,不能充分体现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否定性评价,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受暴女性却往往因养育子女等照顾义务而限制了自身发展。面对受暴女性在司法实践中所呈现出的困境,以及裁判者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所呈现的性别意识形态,传统社会学以及法学研究在提供相应解释时存在着理论的局限性。面对这种局限,女性主义不仅作为一种理论更是一种方法可以丰富和补充对受暴女性的家庭研究。女性主义提供了一种性别的视角还原了受暴女性的真实生活经历,指出性别不只是一个可以忽略或控制的变量,而是一种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通过反思女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平等、正义和幸福等议题,指出女性的性别规范负担以及其遭受家庭暴力的可能性往往并不会随着女性的经济地位提高而得到彻底改变。通过女性主义理论,我们可以发现女性主义对父权制的批判,解释了家庭暴力的本质实际上是父权制下的性别暴力,以及受暴女性为何会出现“受害者退缩”的情况;通过女性主义方法的运用可以发现理性中立的法律规范是为何以及如何造成受暴女性的不利地位,对女性经验进行关注与解读使我们发现女性在生育、家务劳动以及对家庭成员照顾等方面的无形负担以及家庭暴力带给其的破坏性影响。女性主义并不是一种替代性的理论,其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是对传统法学实践推理的有益补充,使我们能够发现女性被忽略的经历以及基于特定社会历史环境中女性生存的不同样态。通过女性主义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受暴女性所面临的困境存在着复杂的社会历史文化因素。现行法律规范对家庭暴力的规制局限是造成家庭暴力事实认定难的原因之一,法律规范对家庭暴力形式类型固化的表述方式,限制了法官对于法律适用的空间从而忽略了家庭暴力的本质特征。而一般性程序性规范的制约,导致法官基于中立的考量往往不能主动释明或依职权为受暴女性提供帮助。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家庭暴力话语以及父权制形塑下的法官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偏好,体现了权力和文化在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中的双重作用,导致法官对家庭暴力形成了一定的认知偏好,呈现出排除受暴女性个体经验的样态。女性主义认识论指出,法官对受暴女性的认知优势地位的忽略以及基于认识论不公产生的偏见性认知,阻碍了法官对于受暴女性在家庭暴力中的真实经历的获取,并对家庭暴力的认知造成了认识上的障碍。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家庭暴力后果基于公共秩序的考量,使得在家庭暴力理解与处置上呈现了典型的公私差异,导致了家庭暴力在事实认定过程中被人为淡化,在现实中强化了受暴女性的不利处境。在女性主义看来,除却家庭暴力认定难对受暴女性离婚诉求实现的限制外,尚有以下三方面原因造成了法官对于离婚诉求实现的限制。一是立法价值在个案中的冲突,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法官往往需要在秩序、自由、安全等价值中做出选择,其价值选择的位阶差异实际上反映了“新家庭主义”与“女性主义”所体现的不同的理论倾向,而法官对于秩序的优先考虑,实际结果则会以牺牲受暴女性安全为代价。二是法律家长主义对女性自治的干预,使得法官往往认为受暴女性作出的离婚判断并不那么符合自身发展的利益,法律家长主义意识与对受暴女性自治能力之间的认知冲突阻碍了女性实现离婚的自主选择。三是以照顾者义务为主导的家庭责任歧视,使得女性被限制在性别规范当中,因受制于家庭生活中的照顾义务而不能实现从家庭事务以及家庭关系中脱离。在受暴女性的权利救济层面,受暴女性基于自身选择的适应性偏好,其权利救济的选择范围往往是受限的。而法官基于自我角色的限制,导致其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力度不足以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家庭暴力进行有效干预。而对于个案特殊性的忽略也常常导致法官未能及时有效的对受暴女性权利进行救济。因此面对受暴女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的种种司法困境以及其背后复杂的结构性成因,受暴女性对案件中司法正义的实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对受暴女性的保障不仅需要强有力的法律通过保护与预防作为后盾,更需要在实践中将这些法律落到实处,司法实践中法官不仅应当对意识到裁判不仅是对个案中个体经验的关怀,还应注意到其形塑了司法对女性人权保障的具体形态,以及对社会行为指引的重要意义。除此之外,对受暴女性的救济不能仅仅依靠单一部门发挥作用,还应大力协调相关部门以及发动社会资源形成系统性保障。
简凌宇[6](2020)在《社区治理中的利益协商机制研究 ——以L社区宠物犬伤人纠纷为例》文中提出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市场化和住房制改革的深入,城市社区中不断地涌现了许多新组织,这些组织共同参与到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中,与社区中的其他组织与个人形成了复杂的社会关系,对社区治理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特别是社区里的物业公司、居委会、业委会、居民等作为不同的利益主体,他们之间有着不同的诉求,在利益抗衡的过程中,矛盾时有发生。作为城市社区问题解决的重要机制之一,协商治理机制能够使得社区中的不同的组织和个人,通过合法化的参与和发声平台,切实表达和维护自身利益,增进理解并化解纠纷,使得基层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但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协商治理机制还处于一个方兴未艾的阶段,在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呈现的问题颇多。可以说,对城市社区协商治理机制的研究有利于深化城市社区治理的研究,它能从实践中提升社区治理的实效性,推动基层民主化的进程。关于协商治理机制的研究,以往学者们的研究多是从宏观和中观层面上对于制度结构的缺失和构建社区中的民主协商意义去讨论的,对于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协商机制的发生与运行逻辑研究较少,少有学者以社区治理中存在的新生问题透视,以利益相关者和多中心治理理论联系社区协商治理过程中的成效与困境,窥视当下在推行城市社区协商治理常态化运行过中的应对方案。由于社区协商治理离不开在社区这个“熟人社会”中的“陌生人社会”场域进行讨论,也离不开对社区治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的协商景况与过程入手,探究社区治理中遇到的特殊问题,体现了中国城市社区协商治理的智慧,也是社区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表现。本文结合上海市S区L社区的宠物犬伤人纠纷为例,从事件的发生——协商治理的过程,这一微观视角去解读多主体利益协商的基本运作与成效如何,困境在哪里?原因是什么?优化的路径是什么?通过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加深社区利益相关者对社区协商治理的认知与共识,为城市社区利益协商机制的常态化运行添砖加瓦,同时也期冀本研究的内容能为城市社区的宠物管理与宠物服务,人宠关系的和谐、社区中邻里关系的和谐贡献出自己的绵薄之力。本文具体的研究内容如下:第一,厘清与城市社区利益协商机制相关的概念及理论。包括对社区治理、利益协商机制、宠物犬伤人纠纷概念进行界定,梳理利益相关者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第二,分析总结了当前城市社区治理中利益协商机制运作的动力来源和运行的逻辑。首先,在对既有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国家、社会和公民三大逻辑下的共同的社区治理需求推动了基层政府实施社区协商治理。其次,分析并完善了从共同的治理需求到社区协商治理转变的运作逻辑:有效推行制度的供给,良好协调参与的主体和合理运用情景话语。第三,以上海市L社区的宠物犬伤人纠纷为例做实证解析,通过参与式观察与深度访谈,发现L社区治理过程中的有关宠物犬伤人问题产生矛盾的解决在社区内多以协商为主,其中涉及的是社区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协商与沟通,这其中与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的利益协商机制的运行有着契合之处。在多中心治理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础上,探析L社区协商治理的运向是协商形式与情境话语的二维整合。L社区在推行社区协商治理取得的成效为:建立了常态化的社区协商治理机制,提高了社区治理的效率和社区居民满意度,加强了社区治理中的认同感。第四,在透视个案分析的基础上,以小见大,由点及面的总结了在进行城市社区协商治理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制度的供给不足、社会力量的参与不到位、情境话语体系的运用不充分、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公共意识淡薄等方面的问题。最后,为提升城市社区利益协商的绩效给出了匹配性的方案,一是要夯实制度供给,包括加强法制保障,健全社区协商机制。二是要发挥社会力量,提升治理效能。三是要合理选择话语体系,强化理性工具的运用。四是要培养居民责任意识,维护社区公共利益。
李锦清[7](2020)在《济南市章丘区基层派出所民警职业倦怠的成因及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改善,对于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于社会治安形势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需求也提档升级,为基层派出所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繁重工作量。特别是山东等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和省份,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和手段也变得层出不穷,基层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担子越挑越重。公安机关与其他国家行政机关一样,虽然近年来也在大力推行机构改革,但其组织管理制度与国内的优秀企业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这就催生了民警的职业倦怠感,从而导致在日常工作中,基层派出所民警存在着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的问题。职业倦怠不仅会对民警个人的身心健康产生危害,还会降低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最终影响基层派出所组织目标的实现。本文以问卷调查法为主,以组织行为学理论、激励理论、职业生命周期理论、付出—回馈失衡模型作为调查结果分析的理论支撑,对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基层派出所民警的职业倦怠状况作出深入调研,研究职业倦怠产生的原因。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发现,济南市章丘区基层派出所民警整体呈现中等程度的职业倦怠,职业倦怠的发生率高达99%。其中组织管理不完善,以及高强度、无规律、高风险等工作特殊性是导致基层派出所民警职业倦怠最重要的两方面原因。基于以上原因,本文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保证工作合理性、提升组织管理水平、改善个体身心环境以及塑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等四个方面的干预对策,通过多维度、有重点的给予民警更多有效激励来干预职业倦怠的形成。济南市章丘区作为东部沿海省份的省会城市,其基层派出所民警的职业倦怠状况,对于东部沿海地区以及其他经济、人口规模相似的地区,都具有一定的参考性。希望本文的研究能为基层派出所以及民警个人消除职业倦怠感提供一定的帮助。
教育部[8](2020)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中指出教材[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中小学课程体系,我部组织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进行了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以及思想政治、语文、
刘星月[9](2020)在《俄语“损毁”类动词语义研究》文中认为动词是人类传递思想信息和描写动作事件的核心意义单位,一直以来都是语言理论研究的重点。动词语义内容多样,句法表现形式丰富,它的语义、句法表现制约着句中其他成分甚至整个句子思想信息的传达,在句子语义—句法关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因此,结合动词的语义、句法功能和特点,对动词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描写成为动词语义研究的重要任务。本文以俄语“损毁”类动词为对象,通过语义次范畴建构及其语义配价分析、句法特征描写,探索该类动词语义与句法表征之间的关系,同时对其展开语义方面的研究。文章首先从俄语“损毁”类动词研究所涉及的理论问题谈起,对国内外学者有关于动词语义分类、配价理论及语义句法理论的研究进行分析和讨论,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其次对俄语“损毁”类动词进行语义界定,确立并分析其语义次范畴化标准、参数并相应建立起该类动词的语义次范畴体系,继而对各个次范畴进行语义描写;最后立足于语义配价和句法模式理论对俄语“损毁”类动词展开语义研究,分别在各个语义次范畴动词内部进行具体的语义—句法模式分析。由此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描写,得出了课题研究的结论。本文从语义次范畴化和语义—句法模式分析两方面入手,对俄语“损毁”类动词进行了较为细致、全面的探讨,其语义次范畴化和句法描写体系对于相关其他动词类别语义研究具有参考意义和价值;课题分析思路和方法有利于通过语义范畴化和配价理论推动俄语动词语义的微观层面研究;其研究结论对于俄语学习者掌握该类动词的意义和用法具有积极作用,同时对于自然语言信息的自动化处理具有一定借鉴作用。这些方面显示出论文研究的一定新意,体现出本课题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唐玉琴[10](2020)在《基于初中生健康生活素养发展的“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践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传染病是重要的全球公共卫生问题。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初中生物学教学中,传染病与防控教育内容有限,不能完全满足学生生活以及成长的需要。因此,基于初中生物学教学,开发和开设“传染病与防控”校本选修课程,对发展学生健康生活素养具有重要的实际价值和意义。本研究以传染病与防控为主题,挖掘初中生物学相关课程资源,进行“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开发和实践,以期提升学生的传染病防范意识,引导学生形成健康文明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提高学生的传染病预防健康素养,促进学生健康生活。研究中以校本课程开发、传染病与防控、健康生活素养等相关理论为指导,采用文献法、调查法、观察法、实验法、行动研究法等,展开了“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研究。研究在云南省昆明长城中学初二年级573名学生中开展了学生状态和需求的学情问卷调查和分析,基于此调查结果确定了初中“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的课程目标和内容,编制了课程讲义。以选修该课程的40名学生作为对象,通过多种教学方法实施该校本课程,并对校本课程进行了评价和反思。研究表明,“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不仅能够提升学生传染病预防的能力和意识,发展学生健康生活素养,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在一定程度上还能够有力推动学校特色校本课程的建设。
二、不要让网络咬伤了我们的身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不要让网络咬伤了我们的身心(论文提纲范文)
(2)白水台(论文提纲范文)
一牛 |
二旧文件 |
三孟 |
四卡米拉 |
五叶瑞克 |
六威成·叶森 |
七红 |
(3)问题导向教学法在中职《景区导游实务》教学中的优化及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1.旅游产业发展对旅游人才的能力和素质提出新要求 |
2.传统问题导向教学法在旅游人才培养中存在问题 |
3.对问题导向教学法的应用优化是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的有益尝试 |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研究目的 |
2.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内研究综述 |
2.国外研究综述 |
3.研究现状评述 |
(四)研究主要内容和方法 |
1.研究的主要内容 |
2.研究拟采用的方法 |
(五)研究技术路线 |
二、相关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 |
1.PBL |
2.《景区导游实务》 |
(二)理论基础 |
1.建构主义学习理论 |
2.社会互赖理论 |
3.最近发展区理论 |
4.教学最优化理论 |
三、《景区导游实务》课程教学现状分析 |
(一)教学现状调查 |
1.调查问卷、访谈设计 |
2.调研结果分析 |
(二)PBL在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1.问题设计灵活性不足 |
2.问题解决流程缺乏系统性 |
3.教学评价表的内容设计与景区导游服务标准不符合 |
4.学生的有效参与度不高 |
5.教师对问题总结与拓展引导不足 |
(三)PBL在《景区导游实务》教学中优化的必要性分析 |
1.中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
2.PBL在教学运用中存在的问题明显 |
3.中职学校学生学习特点 |
(四)《景区导游实务》教学中PBL优化的可行性分析 |
1.师生对PBL教学的接受度较高,且具有优化PBL的愿望 |
2.教师具有较高的提问素养 |
3.《景区导游实务》课程内容适合PBL教学 |
4.学校能提供相应的教育教学设施 |
四、PBL在《景区导游实务》教学中的优化方案设计 |
(一)PBL在《景区导游实务》教学优化设计的原则及依据 |
1.以学生为中心,遵循循序渐进和启发引导的原则 |
2.以教学目标和岗位职责要求为依托,坚持协作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原则 |
(二)PBL的教学流程设计 |
(三)PBL在《景区导游实务》教学中的优化路径 |
1.课前环节 |
2.课中环节 |
3.课后环节 |
五、PBL在《景区导游实务》教学中的教学优化实践 |
(一)教学优化行动研究方案 |
1.优化目的 |
2.实践对象 |
3.行动研究课程内容分析 |
4.实践步骤与效果评价 |
5.行动研究方案整体思路图 |
(二)PBL在《景区导游实务》教学中的行动研究 |
1.第一轮行动研究 |
2.第二轮行动研究 |
3.第三轮行动研究 |
4.实践效果分析 |
(三)行动研究效果分析 |
1.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
2.学生成绩结果分析 |
3.师生访谈结果分析 |
4.课堂观察结果分析 |
六、研究结果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二)PBL优化路径总结 |
(三)研究反思与展望 |
1.研究反思 |
2.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读硕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4)小组工作介入基层警察职业压力缓解研究 ——以通辽市H镇派出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1.民警和辅警 |
2.职业压力 |
3.小组工作 |
(四)研究方法 |
1.文献研究法 |
2.半结构式访谈法 |
3.参与式观察法 |
(五)创新点 |
一、通辽市H镇派出所警察压力现状分析 |
(一)H镇派出所基本情况 |
(二)H镇派出所警察压力的现状 |
1.调查方案设计与实施 |
2.H镇派出所警察压力现状 |
(三)H镇派出所警察压力过大的影响 |
1.生理方面的影响 |
2.心理方面的影响 |
3.工作效率的影响 |
4.人际关系的影响 |
二、通辽市H镇派出所警察压力来源分析 |
(一)个人方面 |
1.个人素质的压力 |
2.发展前景的压力 |
3.身体状况的压力 |
(二)家庭方面 |
1.情感压力 |
2.经济压力 |
(三)工作方面 |
1.工作的应激性 |
2.工作的繁重性 |
(四)社会方面 |
1.社会舆论的压力 |
2.社会形象的压力 |
三、小组工作介入H镇派出所警察职业压力方案设计 |
(一)小组工作介入背景 |
(二)小组工作介入相关理论 |
1.团体动力学理论 |
2.认知行为理论 |
3.增能理论 |
(三)小组工作介入方案设计 |
1.小组成员的选定 |
2.需求评估 |
3.小组目标 |
4.小组特征 |
5.预计困难及应对策略 |
四、小组工作对H镇派出所警察职业压力的介入过程 |
(一)小组工作介入过程 |
1.第一次小组活动:压力倾诉 |
2.第二次小组活动:发现优点 |
3.第三次小组活动:情绪控制 |
4.第四次小组活动:团队凝聚 |
5.第五次小组活动:警察之魂 |
(二)小组工作介入评估 |
1.小组工作评估方法 |
2.对社会工作者的评估 |
3.对小组工作活动的评估 |
4.对小组工作成效的评估 |
五、小组工作介入派出所警察职业压力的建议和反思 |
(一)小组工作介入派出所警察职业压力的建议 |
1.对小组工作介入的建议 |
2.对社会工作者的建议 |
3.对基层派出所警察的建议 |
(二)小组工作介入派出所警察职业压力的反思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 H 镇派出所警察职业压力访谈提纲 |
附录2 “舒缓压力,战胜压力”小组活动评估问卷 |
(5)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选题的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基本框架 |
第一章 受暴女性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所面临的司法困境 |
第一节 我国当前涉家暴离婚案件的司法现状 |
一、审判程序相关情况 |
二、当事人及审判结果相关情况 |
第二节 家庭暴力认定难问题 |
一、家暴行为界定难 |
二、家暴事实举证难 |
三、家庭暴力认定难的个案呈现 |
第三节 离婚诉求实现难问题 |
一、家庭暴力与感情破裂的关联性认定 |
二、基于结果考量的家庭暴力淡化处理 |
第四节 权益保障难问题 |
一、受暴女性的人身安全保障现状 |
二、受暴女性的经济救济现状 |
第二章 女性主义理论与方法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的独特价值 |
第一节 传统社会科学研究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相关问题的解释限度 |
一、社会学研究对家庭暴力概念的解释限度 |
二、传统法学研究对受暴女性经验的考察限度 |
第二节 女性主义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方法论支持 |
一、女性主义方法对分析涉家暴离婚案件的特殊意义 |
二、女性主义法学方法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的具体方法论支持 |
第三节 女性主义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理论支持 |
一、女性主义法学研究兴起概况 |
二、以平等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三、以差异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四、以多样性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第四节 女性主义法学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具体分析框架 |
一、对法律父权制基础的批判 |
二、对形式平等的关注与批判 |
三、对女性经验与价值的关注 |
第三章 家庭暴力认定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现行法律规范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的规制局限 |
一、现行法律法规对家庭暴力概念的具体表述 |
二、现行实体规范对家庭暴力类型多样性的表述制约 |
三、现行程序规范对家庭暴力举证特殊性的规制缺失 |
第二节 父权制形塑下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偏好 |
一、父权制形塑下东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家庭暴力话语 |
二、权力和文化在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中的结构性作用 |
三、法官对家庭暴力认知偏好的表现形式 |
第三节 法官对女性作为经验主体的忽视与偏见 |
一、法官对受暴女性作为经验主体认知地位的忽视 |
二、法官对受暴女性基于“认识论不公”的偏见 |
第四节 基于公共利益考量的家庭暴力认定限制 |
一、公私分域下司法对暴力行为的干预差异 |
二、基于公共利益考量的家庭暴力认定限制 |
第四章 受暴女性离婚诉求实现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法官在个案决策中的立法价值选择 |
一、涉家暴离婚案件中蕴含的立法价值 |
二、法官在个案中的价值选择偏好 |
第二节 法律家长主义对受暴女性自治的干预 |
一、法律家长主义与女性自治的内在冲突 |
二、法律家长主义下的双重话语对女性自治的限制 |
第三节 以照顾者义务为主导的家庭责任歧视的限制 |
一、基于母职的照顾义务对受暴女性的限制 |
二、基于妻职的照顾义务对受暴女性的限制 |
第五章 受暴女性权益保障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对受暴女性选择的适应性偏好的忽视 |
一、适应性偏好概念的理论内涵 |
二、适应性偏好对法官的影响 |
第二节 法官角色的自我限制 |
一、法官角色自我限制的表现形式 |
二、法官突破角色限制的重要意义 |
第三节 法官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相关问题的视角限缩 |
一、对受暴女性基于生理产生的脆弱性的忽略 |
二、对中国语境下代际暴力与婚姻暴力关联性的忽略 |
三、对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抚养特殊性的忽略 |
第六章 受暴女性权益保障的制度与实践 |
第一节 以家庭正义理论为指导的制度建设 |
一、家庭正义的理论内涵与时代精神 |
二、以完善婚姻家庭制度为基本框架 |
三、以丰富涉家暴案件专门规范为内容补充 |
第二节 以保障女性人权为目标的司法实践 |
一、强化法官反家暴知识培训力度 |
二、注重女性主义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
三、提升法官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 |
第三节 以消除家庭暴力为宗旨的部门联动 |
一、公安机关强化好家庭暴力警情的规范处置 |
二、检察机关发挥好依法公诉及法律监督职能 |
三、相关部门及组织完善好反家暴联动机制运行工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社区治理中的利益协商机制研究 ——以L社区宠物犬伤人纠纷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内容及意义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方法 |
三、文献综述 |
(一)关于社区协商的研究 |
(二)关于宠物犬伤人问题的研究 |
四、概念界定 |
(一)社区治理 |
(二)宠物犬伤人纠纷 |
(三)利益协调机制 |
五、研究理论 |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 |
(二)多中心治理理论 |
第一章 社区治理中利益协商的生成动力与运行逻辑 |
一、社区多主体参与下协商的生成动力 |
(一)国家逻辑下的管理权下沉 |
(二)社会逻辑下的协商共治形式 |
(三)公民逻辑下的利益协商需求 |
二、社区治理中利益协商的运行逻辑 |
第二章 多元主体参与下社区治理利益协调实例分析 |
一、L社区概况介绍 |
(一)L社区的治理现状 |
(二)宠物犬伤人纠纷现状 |
二、L社区治理中利益协商的生成动力 |
(一)国家层面上的服务型政府的转向 |
(二)社会层面上的社区多主体共治的形式 |
(三)个人层面上的社区居民的利益协商需求 |
三、L社区治理中多主体利益协商的运作逻辑 |
(一)社区协商的参与主体 |
(二)社区协商的平台 |
(三)不同导向的协商形式 |
(四)协商过程中的情境话语 |
四、L社区协商治理中的行动与过程 |
(一)社区“民主议事厅”的入场 |
(二)社区“民主议事会”化解宠物犬伤人矛盾 |
第三章 L社区宠物犬伤人纠纷中利益协商的效果 |
一、L社区利益协商机制初步形成 |
(一)常态化利益协商治理机制基本建立 |
(二)社区中纠纷治理效率提高 |
(三)社区治理中的认同感加强 |
二、L社区利益协商机制的发展困境 |
(一)各主体利益诉求难达成 |
(二)社区共同利益难实现 |
第四章 社区治理中利益协商机制的完善路径 |
一、社区治理中利益协商机制发展困境的原因剖析 |
(一)社区治理中制度供给不足 |
(二)社会力量参与不到位 |
(三)情境话语体系运用不充分 |
(四)居民公共意识淡薄 |
二、社区治理中的利益协调机制的完善方案 |
(一)完善社区制度建设,加强社区法治保障 |
(二)发挥社会力量,提升治理效能 |
(三)合理选择话语体系,强化运用理性工具 |
(四)培养居民责任意识,维护社区公共利益 |
后记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7)济南市章丘区基层派出所民警职业倦怠的成因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目的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3.2 国内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4 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框架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和不足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主要概念的界定 |
2.1.1 职业倦怠 |
2.1.2 基层派出所民警 |
2.2 基本理论 |
2.2.1 组织行为学理论 |
2.2.2 激励理论 |
2.2.3 职业生命周期理论 |
2.2.4 付出—回馈失衡模型 |
第三章 章丘区公安局基层派出所民警职业倦怠现状调查分析 |
3.1 单位人员情况概述 |
3.1.1 章丘公安分局基层派出所人员结构 |
3.1.2 章丘公安分局基层派出所职能范围 |
3.2 章丘区基层派出所民警倦怠情况的调查设计 |
3.2.1 调查问卷的设计 |
3.2.2 调查问卷的发放与回收 |
3.3 调查问卷的结果分析 |
3.3.1 调查问卷的信度分析 |
3.3.2 调查问卷的相关性统计分析 |
3.3.3 职业倦怠与人口学统计变量的相关性分析 |
3.3.4 基层派出所民警职业倦怠的水平与结构分析 |
第四章 章丘区基层派出所民警职业倦怠的主要成因 |
4.1 基层警察工作面临“三高”压力 |
4.1.1 基层派出所工作的高负荷性 |
4.1.2 基层派出所工作的高应急性 |
4.1.3 基层派出所工作的高风险性 |
4.2 基层警队管理水平相对落后 |
4.2.1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落后 |
4.2.2 上级业务机关支持缺失 |
4.2.3 “选树典型”的影响 |
4.2.4 福利保障机制不健全 |
4.2.5 警营文化建设薄弱 |
4.3 基层警员自我调节能力有限 |
4.3.1 人际关系有待改善 |
4.3.2 自我心理疏导能力不足 |
4.3.3 身体机能弱化倾向 |
4.4 基层警务工作环境紧张复杂 |
4.4.1 社会舆论的负面影响 |
4.4.2 外部环境诱惑增多 |
4.4.3 社会关系支持的缺失 |
第五章 消除基层派出所民警职业倦怠的对策 |
5.1 确保工作运转的合理性 |
5.1.1 科学用警 |
5.1.2 防范执法风险 |
5.2 提升组织管理水平 |
5.2.1 改革落后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
5.2.2 正确定位对先进典型的宣传 |
5.2.3 提升警营文化建设标准 |
5.3 改善个体身心状态 |
5.3.1 提升个人心理素质 |
5.3.2 提升个人身体素质 |
5.3.3 培养个人兴趣爱好 |
5.4 塑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
5.4.1 合理有效的处置涉警舆情 |
5.4.2 调节社会公众对基层派出所民警的期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俄语“损毁”类动词语义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Аннотация |
绪论 |
一、本课题研究的理论背景 |
二、本课题研究目的和对象 |
三、本课题研究任务和新意 |
四、本课题研究意义及价值 |
五、论文结构与语料来源 |
第一章 本课题研究的相关理论问题 |
第一节 俄语动词语义分类与语义次范畴 |
一、动词语义分类 |
二、动词语义次范畴化 |
第二节 俄语动词语义的配价观 |
一、动词语义配价观 |
二、动词语义配价分析 |
第三节 俄语动词语义的句法分析 |
一、动词语义与句法的关系 |
二、动词语义次范畴的句法描写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俄语损毁类动词的语义次范畴化研究 |
第一节 俄语“损毁”类动词的定位及次范畴化 |
一、俄语损毁类动词语义界定 |
二、俄语损坏类动词语义特征 |
三、俄语损毁类动词语义次范畴化标准、参数 |
第二节 俄语“损毁”类动词语义次范畴分析 |
一、击打损毁类动词 |
二、损坏损毁类动词 |
三、破坏损毁类动词 |
四、爆裂损毁类动词 |
五、致死损毁类动词 |
六、健康损毁类动词 |
七、精神损毁类动词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俄语“损毁”类动词语义次范畴的配价模式分析 |
第一节 俄语“损毁”类动词的语义—句法配价模式 |
一、语义配价模式 |
二、句法模式分析 |
第二节 击打损毁类动词的配价模式 |
一、击打损毁类动词语义配价模式 |
二、击打损毁类动词句法模式分析 |
第三节 损坏损毁类动词的配价模式 |
一、损坏损毁类动词语义配价模式 |
二、损坏损毁类动词句法模式分析 |
第四节 破坏损毁类动词的配价模式 |
一、破损毁类动词语义配价模式 |
二、破坏损毁类动词句法模式分析 |
第五节 爆裂损毁类动词的配价模式 |
一、爆裂损毁类动词语义配价模式 |
二、爆裂损毁类动词句法模式分析 |
第六节 致死损毁类动词的配价模式 |
一、致死损毁类动词语义配价模式 |
二、致死损毁类动词句法模式分析 |
第七节 健康损毁类动词的配价模式 |
一、健康损毁类动词语义配价模式 |
二、健康损毁类动词句法模式分析 |
第八节 精神损毁类动词的配价模式 |
一、精神损毁类动词语义配价模式 |
二、精神损毁类动词句法模式分析 |
本章小结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10)基于初中生健康生活素养发展的“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 |
一、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迫切要求 |
二、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需求 |
三、基于学校情况,解决现实问题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校本课程开发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二、健康生活素养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传染病与防控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二章 理论综述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校本课程与校本课程开发 |
二、健康素养与健康生活素养 |
三、传染病与防控 |
第二节 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课程开发的四大模式理论 |
二、建构主义理论 |
第三章 初中“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的研究方案 |
第一节 研究对象 |
第二节 研究预期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工具 |
第五节 研究过程 |
第四章 初中“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的开发 |
第一节 初中“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的开发的前期调查分析 |
一、学校外部环境分析 |
二、学校内部环境分析 |
三、学生需求分析 |
第二节 初中“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的设计 |
一、课程目标的确定 |
二、课程内容的选择和组织 |
第五章 初中“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的实施 |
第一节 初中“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的实施方案 |
第二节 初中“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的教学方法 |
一、演示法 |
二、练习法 |
三、合作学习法 |
四、情境教学法 |
五、案例教学法 |
第三节 初中“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的教学案例 |
一、教学案例一:传染病的前世今生 |
二、教学案例二:宠物带来的疾病——狂犬病 |
三、教学案例三:AIDS and I——艾滋病 |
第六章 初中“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的评价和结果分析 |
第一节 对校本课程本身的评价 |
第二节 对校本课程实施过程的评价 |
第三节 对学生课程学习情况的评价 |
一、前后测试理论成绩统计结果分析 |
二、前后测试行为素养变化分析 |
三、学生课堂表现评价和结果分析 |
四、访谈结果分析 |
第七章 初中“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的研究结论与反思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反思 |
第三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A 初中生物学“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调查问卷 |
附录B 初中生物学“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讲义 |
附录C 饲养宠物情况问卷调查 |
附录D 2019年昆明长城中学预防艾滋病宣传周知识竞赛 |
附录E 生物学“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本身评价量表 |
附录F 生物学“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课堂教学评价量表(教师) |
附录G 生物学“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课堂教学评价量表(学生) |
附录H 生物学“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前后测试问卷 |
附录I 生物学“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学生表现评价量表 |
附录J 访谈记录 |
附录K 生物学“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实践课堂剪影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不要让网络咬伤了我们的身心(论文参考文献)
- [1]雷公山区苗族传统医药知识研究[D]. 李雪. 贵州民族大学, 2021
- [2]白水台[J]. 叶尔克西·胡尔曼别克. 民族文学, 2021(06)
- [3]问题导向教学法在中职《景区导游实务》教学中的优化及实践研究[D]. 文丽云. 广西师范大学, 2021(11)
- [4]小组工作介入基层警察职业压力缓解研究 ——以通辽市H镇派出所为例[D]. 王浩.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1(08)
- [5]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D]. 张琪. 吉林大学, 2020(04)
- [6]社区治理中的利益协商机制研究 ——以L社区宠物犬伤人纠纷为例[D]. 简凌宇.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4)
- [7]济南市章丘区基层派出所民警职业倦怠的成因及对策研究[D]. 李锦清. 山东大学, 2020(09)
- [8]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J]. 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 2020(06)
- [9]俄语“损毁”类动词语义研究[D]. 刘星月. 黑龙江大学, 2020(04)
- [10]基于初中生健康生活素养发展的“传染病与防控”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践研究[D]. 唐玉琴. 云南师范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