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调研报告
- 答:(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强依法理财。
(二)深化财政改革,完善专项资金有效管理机制。
1、建立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2、建立完善有效管理的机制。
(三)依法理财,严格预算法和各项专项资前掘金管理办法的执行。
1.对专项资金分类管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专项资金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重点专项,属入项目库专项,此类专项可统一开户,集中核算,要求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并进行全面的绩效跟踪问效。第二类为一般性专项,如工作经费等,可放宽列支范围,并入正常的基本账套核算。
2、落实专项资金的综合预算。一是应将非税收入、***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等资金均纳入综合预算,这样更有利于统筹安排财政性资金;二是安排预算时应考虑上年专项结余。分清发生年末专项结余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财经法规,按程序报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3、控制人员支出增长过快势头,控制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4、加快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转亮悔唤变专项资金管理的方式方法。
(四)加强会敬凯计人员培训,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五)加强财政监督,强化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一是扩大财政资金支出的监督管理范围应包括预算内拨款、非税收入等。二是延伸监督单位的范围。不仅要包括有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还应包括有专项资金的人财物不独立的各类投资公司、技协、学会、培训中心等。三是坚持部门业务管理权、财政的资金管理权、人大审批监督权三权结合、协调,试行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加大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完善***考核体制。四是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把重心转到日常监督上来,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多形式的监督。
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自查报告
- 答:请求一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自查报告
- 答:请求一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自查报告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监督工作
- 答: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成立于1998年12月10日,是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党组领导下独立开答慎展科学基金监督工作的机构,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全体委员会议报告工作。
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旨在维护“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维护科学基金制的公正性、科学性和科技工作者的权益,弘扬科学道德,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科学基金事业健康发展的环境和氛围。
监督委员会由自然科学基金委聘请有关科学家和管理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监督委员会实行任期制。 ● 制定和完善自然科学基金监督规章制度;
● 受理有关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投诉和举报,会同或委托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 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评审、管理以及实施等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 对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提出意见和建议;
● 开展旨在加强科学道德建设的宣传、教育及其他改游相关活动。
监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科学基金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完善监督机制的基础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监督规章制度;认真受理科技界有关科学基金工作的投诉和举报;深入调研,认真听取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宣传,弘扬科学道德,倡导实事求是的作风和科学态度,得到科技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重视与国内外科核举销研管理机构的监督机构开展广泛深入的工作交流,以学习借鉴各有关机构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实行有效监督等方面的经验,拓展视野,集思广益,不断提高科学基金监督工作水平。
经过多年的努力,科学基金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初步成效,将对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科学基金制、加强中国科技界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支持科技源头创新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