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评价司法改革提出的员额制?
- 答: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质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推行员额制。司法的正义与公平跟我们老颂灶枣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让司法的正义回归每一个老百姓,是目前人民法院需要做的首要事情。
改革是要避免某些法院忙碌不堪某些法院则游手好闲的局面。改革的目标是通过优化人员配置和岗位职责,促进法院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推动建立科学的分类、分工明确、结构合理的法院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不是一昧单纯的减少法官的数量,而是采取优化资源配置的手段野拆来调控,要确保优秀的法官被分配到各个部门。而且对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法官要实行独立的薪酬制度和工作顺序,以保障丰富法律工作者的生活需求。确保岗位的候选人是具有专业素质、良好行为和经验丰富优秀法律人可以为推进司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尽量减少冤假错案的出现。
员额制制度的推行目的是为了吸引最优秀的人才到一线上,保障落实司法工作,提高效率、公信力和工作质量辩塌。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保证法官的各方面素质都要过关。
在司法责任制度改革中,各项改革措施相辅相成。各级检察机关探索的新的司法处理机制,使处理案件的主要责任更加明确,更有利于实现公平与正义,法律本来就是用来保障公民的生活和权利不被侵犯。 - 答:法官和检察官是保证法律实施的中间人,猜举衡但是中国如今法律逐渐完善,人们道德素质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可还答弊是有那么多的检察官和法官,到底有必要这么多吗?但是,“案多人少”、案件积压的问题依然困扰着各地法院,很多法院的审判工作也面临着难以应付的局面。面对由员额制推行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我们究竟应如何加以应对呢?
首先,我国应当全面反思法官员额的设定标准,为今后对入额法官的动态调整确立科学的标准。目前,绝大多数地方法院都是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以内确定法官的员额。但是也有些是没有突破这个额度的。对于法官员额的设定或许还需要慢慢的去了解,最后再做出一个合理的决策,保护国家的资金人力。
目前,各地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甚至大部分副庭长都进入了法官员额。甚至那些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的非业务部门主管人员也成为入额法官。这些人士一方面担负着法院司法行政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还要承担不低于普通法官工作量一半的任务,这确实带来了无法兼顾、捉襟见肘的问题。从这里可以看出法官的减额还需要慎重考虑,希望能够做到人事合理安排解决,不会有案多人少的情况,也不会穗做出现案少人多的情况。
再次,我们应当考虑在法官审判团队中增加法官助理的设置。经验表明,唯有为入额法官合理配置一个审判团队,使其获得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辅助人员的配合,才能使法官从沉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专门负责提高审判质量,提交优质的裁判文书,将案件进行精心打磨,做成一个又一个精品案件。
问:员额制能走多远
- 答:司法系统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行法官和检察官员额制,走职业化精英化路线,并且员额和非员额待遇有所区别,设想很好但现实完全不同亏早伏。
我所在的基层检察院检察官核睁迅定人数是33个,现在只剩下两个名额,而符合条件的年轻人有十几个。现任的员额要么退休要么死亡,否则不会退出,在可预见的五年内年轻人没有机会。讽刺的是现在办案的主力却是助理,员额高高挂起,助理一线冲锋陷阵。销携
有多少年轻人会为了这个所谓的员额头衔而耗费多年等待,期间忍受这种同工不同酬现象。我所理解的员额制就是司法系统为了获得职业尊荣感而建立的内部鄙视链,很遗憾我现在处于鄙视链的末端。同样作为办案人员,员额与非员额受到的待遇截然不同,哪怕案子是助理办出来的,但领奖的依然是员额。
所谓的职业尊荣感也仅限于内部的自嗨,系统外人士有几个知道的,但对于系统内人员来讲已经足够了。最重要的是年轻人看不到希望。即便成为员额,工资也只是高了一点,就像农民种庄稼每亩多收了三五斗。
但即便是这样,许多员额依然沾沾自喜,洋洋得意,因为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比起员外,员额的优越感依然存在。但这带来的是员外年轻人对制度的再次失望乃至绝望。
也许多年以后体制终会承认员额制改革是一场失败的事情,这必然导致大量的优秀员外人士离开体制寻找更有希望的平台,尤其他们还都很年轻,有无限的可能。
问:第一批检察官级别套改方法
- 答:法律解析:
凡是与本案相关的问题,都有可能问到。其中粗碰,检察官问的范围更广一些,法官问的范围相对少一些。 (1)检察官:需要问到的问题比较宽泛,会询问核实公安机关提交的卷宗中记录的案情,对其中的疑点会进一步核实。 (2)法官:一般只对检察院的 公诉 材料向被告人提出询问,讯问被告人是否橘凳樱属实。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圆丛 》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 证据 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