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托业发展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信托业走出低谷一年后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周莹[1](2020)在《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闻标题是人们接触新闻的第一窗口。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新闻愈发成为了人们获取新闻信息最便捷快速的渠道。其中,“今日头条”作为当代在线用户数量最多的门户网站,在传播新闻方面的作用尤为突出。本文利用爬虫技术抓取了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的今日头条客户端新闻标题作为研究语料。分别从词汇、语法、修辞、语用等角度对其进行分析。在词汇方面,统计了今日头条新闻标题中的高频词,分类分析后我们发现标题中名词、动词使用最为广泛。在语法方面,新闻标题主要有单句式、组合式、成分缺省式这三类句型结构,在句类的选择上,以陈述句和疑问句为主。在修辞方面,从标题的词语层面的修辞、辞格层面的修辞这两个部分对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进行探讨。最后,从语用角度结合关联理论具体分析语料,我们发现标题创作是制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一种交际,关键在于激发读者结合语境取得最佳关联。
戴洪涛[2](2020)在《中国家族企业传承的模式变革研究》文中指出本文旨在通过对国内外家族企业传承的相关模式经验进行总结分析,试图从现代经济学视角提出适合中国家族企业传承的变革模式。家族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革开放的重要参与者和建设者。从现实情况看,在未来五到十年,中国家族企业将普遍面临接班问题。但从全球范围看,家族企业的传承往往具有很高的失败率,国内外的事实深刻的表明传承对于中国家族企业群体来讲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此,着力从理论上破解中国家族企业的传承难题是当前一个不容回避的重大难题。通过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笔者发现理论界对于家族企业传承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管理学、商科等领域,从现代经济学视角对家族企业传承的研究还比较缺乏。因此,笔者力图在创新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下,从共有产权相关理论的视角,对中国目前普遍存在的三种传承模式提出相应的变革策略。并结合互联网新科技区块链技术的相关应用,有针对性的提出融合区块链技术思想的中国家族企业传承变革的新模式。为了更好的完成研究目的,本文主要使用案例研究的方法,通过大量国内外案例的分析进行深入的提炼和归纳。并结合中国家族企业传承的现实困境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这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的主要结论包括,通过对中国家族企业发展的系统总结,笔者认为中国家族企业目前的传承主要集中在一代创始人到二代继承人的阶段。这一鲜明的阶段性特征决定了家族企业创始人在企业传承的作用是极为关键的。而通过对国外诸多家族企业传承的案例分析,笔者认为家族企业的传承模式是多种多样的。即便是同一个国家同一个领域的家族企业传承的模式也有很大不同,这体现了企业传承具有高度的独特性。另外,虽然继承的产权设计非常重要,但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并没有一个统一或者标准的产权设计模式可供选择。具体的传承模式之间本身并没有优劣之分。因此,本文的另一个结论认为,不管是家族企业二代继承还是内部培养抑或是聘用外部职业经理人,这三种模式都有可取之处,具体选择何种模式为主要依赖于家族企业创始人的决策。而对于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第四种传承模式,笔者在理论层面进行了一定探索。但是否选择使用区块链技术,或者区块链技术如何使用,这些问题还要由企业自己来决定。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区块链技术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其自身在应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区块链技术已经展现出了巨大和深远的应用前景。这也启示中国的家族企业家要高度关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趋势,善于利用新技术新理念来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李其成[3](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认为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李迎春[4](2019)在《HR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于2018年4月27日发布,从套利频繁、多层嵌套、杠杆比例不清等问题下手,进行顶层设计,并首次界定了资产管理业务,提出了统一规范制度。“资管新规”的出台让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券商及基金子公司站在同一起跑线,无论是资产管理还是财富管理,各金融机构参与市场竞争的规则趋同,这也让凭借制度红利、监管套利、刚性兑付及资金池业务发展起来的信托公司受到巨大冲击,尤其是那些重视机构客户开拓,忽略高净值个人客户开拓,发展财富管理业务的信托公司。HR信托公司作为国内较早开拓财富管理业务的央企信托公司,近几年来,随着各信托公司逐渐开展财富管理业务,同业不断加大投入力度,HR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发展面临严峻挑战。面对2021年才会生效的“资管新规”,留给信托公司进行财富管理业务布局的窗口期不长了,如何提升HR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核心竞争力,在与同业众强激战中取胜,成为HR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的首要任务。本文从财富管理业务、战略的相关理论出发,首先对HR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从中找出HR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遇到的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接着运用PEST分析、波特五力模型、波士顿矩阵、分析HR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外部条件、信托产品供给及内部条件。并进一步通过SWOT分析模型分析了HR信托公司现有财富管理业务的优势、劣势和面临的机遇、挑战,该挑战既有来自外部的,也有来自HR信托公司内部的,HR信托公司关于财富管理业务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再者,通过以上分析,本文得出了HR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要走差异化竞争战略。最后,为了确保HR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发展战略顺利实施,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薛宇翔[5](2019)在《江苏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市场竞争战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经过四十年的快速成长,中国终于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积累了大量的社会财富,对社会总体投资的需求也不断增大。信托作为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之一被越来越多的居民信赖并加以配置,同时,各行各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为信托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条件。江苏信托和其信托业务也在发展的快车道上迎来了巨大的机遇,不断巩固提升行业地位。但随着中国经济在新常态下的转型发展,在行业红利消退,资管新规和严监管的冲击下,江苏信托的业务发展也面临着新的威胁和挑战,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取胜,对市场竞争的战略研究和分析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的研究对象选择江苏信托的信托业务,立足于现代企业发展战略理论和市场竞争战略理论,结合信托业的发展和企业发展实情,对江苏信托业务发展面临的市场环境运用PEST和波特五力模型进行内外部环境的分析,外部环境分析着重于宏观环境和竞争对手的分析,内部环境分析侧重于对江苏信托业务经营能力、管理能力进行深入探索,然后运用SWOT分析和AHP层次定量分析法进行多维度优势和机会,劣势和威胁的判断,选取最优的市场竞争战略方向。对于江苏信托的信托业务发展而言,我们选取了以创新为导向的细分市场战略、务实合作的共赢发展战略、人力资源发展战略以及风控合规能力提升战略等优先级较强的战略方向。本文的研究思路为“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更好发展”,将理论付诸于实践研究,以江苏信托的信托业务为例,综合内外部发展环境,指出江苏信托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面对的机遇与挑战,根据江苏信托存在的优劣势提出适合其发展的市场竞争战略以及具体的实施措施,对江苏信托的未来发展有一定的参考,也对其他信托公司有借鉴价值和意义。
张雅楠[6](2019)在《ZCH信托公司发展战略研究》文中认为1978年信托业伴随着改革开放的需求复苏后,在中国经济探索改革发展之路和金融深化的过程,虽然经历了几次推倒重来式的重组,但其功能定位至今仍存在争议。然而,该行业始终坚持创新和探索,犹如野骆驼般顽强生存,并在市场推广和监督下,逐步规范其运作,不断振兴自身,已经成为中国金融体系中最具特色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中国的金融生态中,信托不仅起到了信用媒体的作用,还扮演了中国金融改革先驱的角色,以其独特的制度安排与灵活丰富的服务方式,减缓了金融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和谐发展,也推动了金融的不断创新。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速的时期,ZCH信托公司作为行业的领路人,深度参与并见证了信托业从迅猛扩张到规范发展的行业变革。一路走来,公司深耕核心业务、稳步经营,实现了23年连续盈利,是业内名副其实的旗帜企业。公司的发展轨迹正是信托业探索中国特色信托发展之路的缩影。ZCH信托公司的快速壮大与其初始发展战略的正确引领和较好的外部环境密不可分。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开放的深入,金融生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信托行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ZCH信托公司并未及时更新公司战略,加上公司发展中积累的问题以及行业面临的外部威胁,业务开展遇到严峻挑战,经营业绩也由行业的领导者跌落到中等偏下的位置。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和PEST、五力模型、SWOT等理论,在对我国信托行业发展脉络回顾的基础上,分析了信托行业发展的现状和新金融生态环境,归纳了信托公司的功能定位。通过对ZCH信托公司的发展现状、在行业当中的位置的描述,分析了公司当前发展所面临的宏观环境、行业竞争环境和微观环境,剖析了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问题的原因,重新制定了ZCH信托公司的战略定位、战略目标、战略业务及战略实施的保障措施,希望能够为信托业同类公司的发展提供参考,并为行业发展提供借鉴。
付立新[7](2019)在《信托受托人注意义务制度研究》文中指出信托作为一种法律制度,起源于英美法系,在法律移植的过程中生根中全球,我国于2001年正式颁布《信托法》,移植信托制度。但我国《信托法》在信托关系中的核心环节——受托人谨慎处理信托事务的义务上问题突出,仅有原则性、抽象的规定即“谨慎、有效管理”两个本身都需要进一步解释限定的注意义务标准。本文拟从功能主义、历史主义、制度体系论、制度演化论的角度剖析信托受托人注意义务制度规则,以法经济学、法社会学分析范式探究注意义务制度本身以及制度演化的深刻原因,以期构建符合我国经济、文化传统的制度体系,并对我国现行注意义务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第一章信托受托人注意义务制度的功能定位。注意义务制度的运行有其深刻的经济功能,即规避当事人双边逆向选择,并最小化信托交易过程中包括事前协议制定成本、事中规则适用、事后救济过错成本的交易成本。信托于近现代的发展亦经历了利益保护功能的重新定位,首先,在财产安全与财产效率这一对矛盾中,由财产安全保护功能向安全与效率的衡平发展。其次,在限制受托人自由裁量权的同时应实现信托财产的最大再生效率,应坚持受益人最大利益原则而非受益人唯一利益原则。信托制度以增加财产效益、减少利益冲突为目标,以强化有效管理理念、施加过失责任以及善意理念为路径选择。信托制度利益保护衡平功能于注意义务制度体现为同时以消极限制、积极促进方式赋予受托人必要范围自由裁量权、宽容理性行为所致损失的同时防止受托人懒惰不作为以及非理性决策,并以善意为前提,调和利益冲突。第二章信托受托人注意义务制度体系论。我国受托人注意制度体系可以不同逻辑主线展开,但在同一法律条文内应以一种逻辑区分。以受托人行为效果为标准可表述为不得偷懒的勤勉义务、积极作为的有效管理义务,此为信托受托人注意义务的原则性规定;以行为要求标准的义务可表述为亲自管理的注意义务、分别管理的注意义务、理性决策的注意义务,此亦为注意义务的具体应用领域;以理性行为要素为标准的义务体系可表述为注意、技能、谨慎小心,此亦为注意义务履行标准的判断标准。第三章信托受托人注意义务制度演化论。库恩范式理论认为规则中“反常现象”的累积定会导致“构造范式”甚至“社会学范式”的变化与更迭。受托人注意义务制度在自身实践中不断出现的“反常现象”对现行规则的突破冲击着受托人义务构造范式,促使其不断内部演化以适应、阐释、包容变化中的信托受托人义务。本章根据第二章体系论的逻辑对各要素的演进深入剖析。其中“以受托人行为目标为标准的义务体系”的演进本质上是信托受托人注意义务制度功能的演进,即由保护财产安全向效率、安全并重的利益保护衡平功能演进,此内容于第一章详细阐述,本章不再赘述。首先,注意义务于受托人行为要求亦即应用领域的演进如下:分别管理义务的演化包括混同管理绝对禁止向例外禁止的演进、分别管理方式由“物理”向“财务、组织意义”为主演进、受托人混同管理民事责任松动等;亲自管理义务中事务性代理原则禁止向例外禁止的演进、裁量权代理全面禁止向例外禁止的演进、受托人转委托责任的松动等;理性决策义务的演化主要表现为私益信托投资决策自由程度的扩大、公益信托近因原则的弹性化等。其次,注意义务制度于受托人行为理性判断过程中的演化包括谨慎小心要素中财产安全向与财产合理收益并重演进、技能要素中统一标准向专业受托人区分标准演进。最后本文总结了注意义务制度演化的一般规律:总趋势从调节性走向惩罚性再向调节性复归、制度规则从柔性向刚性转变后再从向柔性复归、制度内涵从分散性走向统一再向分散性复归、文本形式从不完备向完备演化后从封闭向开放型进化。第四章我国信托受托人注意义务制度构建的法社会学分析。信托制度随着社会因素中市场经济的空前发展、国家经济管理的创新、个人及自由主义凸显而不断调整自身,以期具有更强适应性与包容性。注意义务制度作为信托法律的重要规则,亦与我国社会的变化息息相关且良性互动。注意义务制度演进的社会因素主要体现为:管制理念的变化,即诚信义务本质上是国家强制对市场的限制;商业信托的兴起致使信托制度中投资促进因素、有效管理因素、当事人利用合同保护自身权益意识增加。商业信托兴起对注意义务规则的变造使分散投资理念应用使自由裁量权约束减少、注意义务履行评价中有效管理因素上升、义务规制模式由事前禁令向事后追责演化,我国法治环境的优化以及营商环境的优化亦对注意义务产生影响。第五章我国信托受托人注意义务制度立法修正。虽然注意义务的法律本质可表达为“积极义务”、“最大限度促进信托受益人利益的善意”、“受托人自由裁量权”,但以此三个定位作为立法着力点规制受托人注意义务存在逻辑上的困难与现实困境。首先,无法利用不可被当事人合意修改的强制性规范规制注意义务这一积极性作为义务;其次,“最大限度促进受益人利益的善意”这一定位中的善意本身亦是对注意义务制度所欲达到的理想模式下应然的描述,作为受托人注意义务的必要条件无法有效引导、规制实践中受托人具体管理行为,仍需要后续制度的补充;最后,准确划定受托人自由裁量权边界仍然面临协调积极赋予财产管理自由的裁量权与反面限制受托人自由裁量权,避免权力的滥用造成信托财产的损失的困境。我国受托人注意义务制度的完善应从立法理念修正、立法体系优化两个方面入手,构建符合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传统的信托注意义务制度。我国立法理念存在偏重消极限制自由裁量权并施加沉重责任的倾向,与此同时我国现行注意义务制度体系存在注意义务制度行为规制逻辑混乱、注意义务制度适用领域模糊不清、注意义务履行判断标准笼统原则、注意义务制度责任体系沉重僵化等缺陷。因此我国受托人注意义务完善应坚持积极赋权的促进思维及消极限制思维并重的立法理念的同时,更应该树立权责统一的追责理念。注意义务体系完善应以“受托人行为”架构模式作为注意义务原则性规定、以“业务环节”架构模式作为注意义务具体应用领域、以“理性行为要素”架构模式作为义务履行判断标准、应以“弱化过失责任强化善意”架构模式作为追责理念。
管延芳[8](2018)在《日本信托业与经济增长的耦合关系研究》文中指出在现代西方发达国家,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被并称为现代金融体系的四大支柱,也可以说,信托制度在西方现代经济发展中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它已经融入现代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一直陪伴人们从摇篮到坟墓。有学者甚至认为,人类社会正在经历一场“信托化”的第三次金融革命。作为经济赶超型国家,日本在其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大力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信托业的经验,积极引进信托制度,将起源于英国的信托制度与本国国情、民族特点兼容并蓄,与经济增长形成了耦合关系,极大促进了本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无论是英国、美国,还是作为经济赶超型国家的日本,在它们的经济社会发展中,信托业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与教训。“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信托业相对较落后的中国可以以此为鉴。中国信托业的发展可谓是一波三折,旧中国时期从日本被动引入信托制度,由于新中国实行计划经济而中止。改革开放后,信托业恢复重建,在经历多次清理整顿后,直到“一法三规”的出台,中国信托业开始出现向好的状态。伴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信托业又面临着新的问题。中国信托业如何发展,应该积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作为经济赶超型国家的日本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日本信托业历史发展中曾出现过与中国现阶段的信托业相似的情形,这就更凸显了借鉴的意义。正是基于这样的愿望,作者以金融功能的视角为切入点,从双重维度深入剖析日本信托业系统与经济增长系统之间的耦合机制,并对耦合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借以达到深层次借鉴的目的。从金融功能观角度来看,信托业具备金融功能,从属于金融范畴,但由于功能颇多,对于一个国家来讲,在不同时期、不同竞争环境下应有不同的信托业功能定位。以此为分析思路,基于功能视角,对日本信托业进行双重维度分析:一是运用历史演进方法分析了日本信托业的纵向演进,将其发展划分为功能初步明确、功能混乱、功能多样化和功能调整四个阶段,呈现了日本信托业功能定位由长期融资到长期融资与提高福利并重,再到资产管理的演变历程;二是运用系统研究方法和比较研究方法对日本信托业进行了横向比较,展现了日本信托业在金融体系中的功能优势,认清了日本信托业与英国、美国信托业之间的差异。基于功能视角的双重维度分析,呈现了日本信托业契合日本经济发展的过程,反映了日本政府对经济增长的强烈需求,凸显了日本信托业发展的推动力和内在动力。在双重维度分析的基础上,从理论角度对日本信托业与经济增长之间的耦合机制进行研究,包括日本信托业对经济增长的传导机制和经济增长对日本信托业发展的传导机制。日本信托业对经济增长从内外两个维度产生了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从“内”的角度来看,日本信托业的“人为”产业化发展从资金配置、就业、信息对称、风险管理、科技创新、社会信用体系等方面对经济增长产生了直接作用;从“外”的角度来看,日本信托业通过服务于实体经济、提高社会福利、与其他金融支柱在竞争与合作中共同发展、对金融市场的完善与促进等方面,发挥外溢效应对经济增长产生间接作用。经济增长为日本信托业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创新机制,在信托制度供给、信托需求、信托资产、信托产品创新四个方面形成传导机制,促进了日本信托业的发展壮大。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模型的选取、指标的构建及数据来源和处理、耦合关系的动态分析三方面对日本信托业与经济增长耦合关系进行实证分析。通过交叉研究方法运用物理学度量耦合度的方法,选取功效函数、耦合度函数和耦合协调度函数,构建由两个子系统、三个层次、六个一级指标、十个二级指标构成的日本信托业与经济增长耦合评价指标体系,在1994年至2016年原始数据的基础上,分别计算各函数值,并对其进行了动态分析。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的基础上证实了日本信托业与经济增长之间具有耦合关系,为中国信托业提供了一定的发展经验:政府引导是耦合主导、完善的制度是耦合保障、开拓创新是耦合动力、文化宣扬是耦合土壤。结合中国信托业发展现状进行经验借鉴,以期实现中国信托业的统一规制、打破刚兑、回归本源、差异竞争。综上,本文的核心观点是:日本信托业的功能定位经历了从长期融资到长期融资与提高福利并重,再到资产管理的转变,与日本金融体系中的银行、保险和证券相比存在一定的功能优势,与英美两国的信托业相比形成了自身的特色;日本信托业对经济增长具有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经济增长不仅给日本信托业提供了发展环境,同时也促进了日本信托业的发展,日本信托业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耦合关系,且耦合协调性在不断提升,两个系统之间由无序走向有序,形成了相互促进的良好互动关系,但1995年至2001年日本经济增长促进日本信托业发展的作用更显着,2001年至2016年日本信托业的发展促进日本经济增长的作用更大一些;基于中国信托业发展现状,结合日本信托业与经济增长的耦合经验,中国应培育信托政府、健全信托制度、开创特色信托、培育信托文化,摆脱兴衰沉浮的历史阴影,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托业。
赵涛[9](2017)在《海外家族信托的理论与实践及其对中国的启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高净值人群规模的扩大,作为传承家族财富的有效工具,家族信托已经进入中国并开始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由于社会历史环境和政治经济制度的差异,家族信托在中国的发展必然有一个逐渐本土化的过程。本文通过较为深入地研究海外家族信托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其架构体系和对海外家族信托典型案例进行较为深入分析基础上,系统总结了海外家族信托的实践成效及其不足,进而通过对家族信托在中国的发展,深入研究、分析和阐明了家族信托制度在中国的发展及其基本方向与主要路径。首先,本文探讨了海外家族信托制度的起源,对罗马法信托思想、日耳曼法“受托人”制度、英国“尤斯制”、伊斯兰教法“Waqf”制度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在对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家族信托制度的发展和特征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海外家族信托制度的发展历程和特征。同时介绍了海外家族信托制度的框架体系,具体从海外家族信托制度构成、海外家族信托的制度功能、海外家族信托制度的特征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作为海外家族信托制度理论研究,重点对西方经济学中与现代家族信托制度相关的组合投资理论、经济周期理论、金融创新理论、生命周期理论进行了研究。从家族信托制度中的法律关系和家族信托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两个方面对海外家族信托制度的立法进行了深入研究。对海外家族信托制度进行总结,系统分析和介绍了海外家族信托制度的优势和劣势并进行了客观评价。其次,对海外家族信托典型案例及分析,选取了美国洛克菲勒家族的“六代帝国”、香港女首富龚如心两次遗产纷争背后的家族信托、美国亚当兄弟资产保障案、英国人吉姆遗产避税案、美国阿拉巴马州斯皮尔女士遗嘱撤销案、梅艳芳家族信托失败案、戴安娜王妃遗嘱信托、霍英东家族的遗产争夺风暴、长江实业集团李嘉诚“三分家身”、沈殿霞家族信托、郭得胜家族信托失败案共11个海外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在全面介绍案例的基础上结合前面的有关内容对案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再次,介绍了家族信托制度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包括古代中国的信托、近现代中国信托业的发展、当前中国的家族信托发展状况等方面内容。围绕家族信托制度在中国发展的社会环境及现实基础、法律困境及制度障碍两个方面,对家族信托制度在中国的发展环境进行了深入剖析和客观评价。其中,第五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从法律层面、制度层面、管理层面、操作层面对家族信托制度在中国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最后,通过上述分析,本文得出如下几个主要结论:一是作为迄今为止人类创造的最好的家族财富管理工具,家族信托已经在西方世界很好地证明了自身的价值。二是家族信托这一舶来品在中国落地生根还有漫长的路要走。中国的具体国情,中国的法律环境,中国人的思想观念,中国社会的现实条件,客观而言,差异是明显的,困难是巨大的,挑战是艰难的,道路也是曲折的。三是虽然存在着诸多发展的屏障,但是我们也有理由相信,作为东方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已经在经济上用几十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几百年道路的中国人有足够的智慧将家族信托改造成为具有中国特色、形式有效的财富管理传承工具,从而为中国经济社会更好更稳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薛贝妮[10](2016)在《我国家族信托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信托之于我国不仅属于“舶来品”,更是特定历史背景下的“应急品”。从1979年中国第一家信托公司成立以来,中国的信托业已经走过了三十多个年头,先后经历了五次大整顿,清理了数百家信托公司,整理了百亿信托坏账,这其中的艰难与困顿难以想象。2001年中国《信托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信托业走入了一个全新的法制时代。此后的十余年可谓中国信托业的辉煌时期,信托行业资产管理规模每年呈几何倍数增加,截止2015年第三季度,信托业管理资产规模达到15.62万亿,成为与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并齐的现代金融四大支柱行业。但是,绚烂之后终会归于平静,进入2013年以来,信托业在国家经济深度调整、同业竞争压力增大等多重因素的挤压下,开始进入下行通道,信托行业的发展速度放缓,整个行业不得不开始思索转型之路。家族信托就在这样一个背景之下进入了信托理论界与实务界的视野,成为近年来的一大热点。家族信托起源于古老英国家产授予的一种方式,之后被广泛应用于家族财富管理领域,其历史源远流长。我国家族信托的起步较晚,2012年下半年我国内地首只家族信托产品在酝酿多年后面世,虽然一时跟风者众多,市场反响也颇为强烈,但受限于我国家族信托制度的缺失,信托制度的理论与实践障碍未解决,家族信托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并不顺畅。这也正是本文选取该主题的主要原因。在研究思路上,本文以我国家族信托存在的法律问题为主线,以信托的基础理论为抓手,对比研究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家族信托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成果,从家族信托的设立、家族信托的运行和家族信托的监管三方面入手,研究探讨理论界与实务界最为关注的问题,以期为我国建立家族信托制度提供支持。本文主要内容如下:导论部分。导论部分阐述了本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首先,家族信托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跨时代进步的体现,家族信托的实践和发展可以为当前因为产权未确立而躁动不安的财富寻找安全、稳健、合法的出路与通道,当仁不让地承担起我国实现财富平稳传承的金融机制设计职能,给产权的最终确立争取时间和空间,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奠基铺路;其次,家族信托是国家经济战略转型的需要,在国家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家族信托通过构造财富和资产的配置、转让、传承机制和金融产品,将从便捷的金融工具逐步演变为宏观经济稳定的金融支撑,经济创新和转型的有力抓手,社会安定和谐的坚强后盾;再次,家族信托是社会财富积累到临界点的必由之路,中国高净值人群对财富保障风险的关注和对财富传承越来越多的考虑,孕育着我国家族信托发展和实践的可观的增长潜力和巨大的市场价值;第四,全面深化改革为家族信托的发展不断创造空间,与家族信托有关的政策的动态变化为其发展预留的空间将不断放大,房产税、遗产税的出台是可预期的,全面财产权利的明确也会逐渐深入,政策空间越来越大,信托的制度优势将不断显现;最后,信托行业回归本源主导家信托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朗。在这一背景下对家族信托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随后是相关研究成果评述、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以及创新及不足。第一章介绍了信托制度的起源及理论基础,从信托的起源入手,介绍了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下的“双重所有权制度”和“一物一权原则”的产生及演变,及两者分别作为信托理论基础而产生的冲突与矛盾,同时列举了大陆法系国家为了顺畅移植“信托制度”而做出的努力与尝试。第二章对家族信托的理论基础及实践发展进行了阐述,首先对家族信托的内涵进行界定,并对家族信托及其他相近的几组概念进行比较,对家族信托的功能进行阐述;其次,本文对家族信托受益权的属性进行定位,主张将信托受益权定位于物权,这样才能够与信托财产独立性原则保持一致;随后,对两大法系下家族信托制度的比较与发展进行了说明,分别列举了两大法系下主要国家和地区对家族信托的实践;最后对我国家族信托的发展及现实需求作了论述,以我国信托业的五次整顿为切入点,介绍了我国家族信托的探索与实践。第三章就家族信托设立中的当事人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论述,以委托人、受托人即受益人的定位及权责分配为维度,以信托受益权的物权属性为切入点,结构家族信托当事人的权力义务关系。第四章对家族信托设立中的信托财产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论述,以信托财产独立性为基础,为信托财产独立性划定了边界;在重申信托财产独立性的基础上对信托登记制度进行理论分析及制度构建。第五章为“家族信托运行中的法律问题”,主要论述了两方面的问题,第一是家族信托中税收规避的研究,从实证与理论的角度入手,主张针对家族信托的税收规制重点应不在于为国家增加财政,而在于防止国家税收的流失;第二是家族信托监察人制度研究,对监察人的定位、任职条件及权限进行了阐述。第六章为“关于家族信托监管体系的完善建议”。本章梳理了我国家族信托监管体系现状,并从《信托法》的核心问题、《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完善、信托行业自律监管的完善等角度入手对我国家族信托相关立法提出了完善建议。
二、信托业发展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信托业走出低谷一年后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信托业发展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信托业走出低谷一年后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 |
1.2 研究对象 |
1.3 研究现状与意义 |
1.3.1 研究现状 |
1.3.2 研究意义 |
1.4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
1.4.1 理论基础 |
1.4.2 研究方法 |
1.5 语料来源 |
1.5.1 建立小型语料库 |
1.5.2 依据爬虫程序,滚动抓取标题 |
1.5.3 标题信息处理 |
第二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汇语法特点 |
2.1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频特点 |
2.1.1 词频统计 |
2.1.2 词频分布分析 |
2.2 标题词汇的语义特点 |
第三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法特点 |
3.1 句法结构形式 |
3.1.1 单句式结构 |
3.1.2 组合式结构 |
3.1.3 成分缺省结构 |
3.2 句类特点 |
3.2.1 陈述句标题 |
3.2.2 疑问句标题 |
3.2.3 感叹句标题 |
3.2.4 祈使句标题 |
第四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 |
4.1 引言 |
4.2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 |
4.2.1 词语修辞 |
4.2.2 辞格修辞 |
第五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用特点 |
5.1 关联理论与网络新闻标题 |
5.2 网络新闻标题的“明示—推理”交际 |
5.2.1 明示行为 |
5.2.2 推理过程 |
5.3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境效应 |
5.3.1 认知语境假设 |
5.3.2 语境效果 |
5.4 网络新闻标题的最佳关联 |
第六章 结语 |
6.1 主要研究过程和结论 |
6.2 创新之处与不足 |
6.3 后续研究的设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2)中国家族企业传承的模式变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历史背景 |
二、现实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全文的结构 |
第五节 论文的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理论框架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家族 |
二、企业 |
三、家族企业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二、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经济学视角下的理论框架 |
一、家族企业传承的高失败率原因探析 |
二、本论文的理论分析框架 |
三、方案设计 |
第三章 中国家族企业的演变历程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之前——动荡间断期 |
第二节 1978年到1988年——艰难探索期 |
第三节 1988到2002年——稳定成长期 |
第四节 2002到2012年——跨越发展期 |
第五节 2012年至今——成熟稳定期 |
第六节 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家族企业传承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
第一节 中国家族企业传承几种模式 |
一、子承父业 |
二、内部培养 |
三、引进职业经理人 |
第二节 中国家族企业传承的影响因素 |
一、一代创始人的决策 |
二、意外事件 |
三、子女意愿及能力 |
四、政商关系与营商环境 |
第三节 中国家族企业传承的共性问题 |
一、企业创新能力缺乏 |
二、对传承认识不足 |
三、安全感缺乏 |
四、财务作假较为突出 |
第四节 中国家族企业传承面临的挑战 |
一、合规性监管的加强 |
二、信贷风险加剧 |
三、商业模式变革 |
四、代际冲突加剧 |
第五节 小结 |
第五章 家族企业传承的国际经验研究 |
第一节 美国 |
一、美国家族企业概况 |
二、美国家族企业传承案例分析 |
三、美国家族企业传承的特点 |
第二节 日本 |
一、日本家族企业概况 |
二、日本家族企业传承的典型案例分析 |
三、日本家族企业传承的特点 |
第三节 德国 |
一、德国家族企业概况 |
二、德国家族企业传承的典型案例分析 |
三、德国家族企业传承的特点 |
第四节 韩国 |
一、韩国家族企业概况 |
二、韩国家族企业传承的典型案例分析 |
三、韩国家族企业传承的特点 |
第五节 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家族企业传承的模式探索 |
第一节 二代继承人模式的变革 |
一、提前规划布局 |
二、选择合适的退出方式 |
三、提升子女接班意愿 |
第二节 内部培养模式的变革 |
一、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 |
二、给予接班人充分信任 |
三、用制度化解风险 |
第三节 职业经理人模式的变革 |
一、为风险做好预案 |
二、设计合理的股权结构 |
三、坚持与时俱进的变革策略 |
第四节 基于创新视角的传承模式研究 |
一、充分发挥企业家才能 |
二、平衡各方利益建立自律的企业生态 |
三、高度重视技术变革的风险 |
第五节 小结 |
第七章 中国家族企业传承模式变革的深层思考 |
第一节 家族企业传承的前期准备 |
一、提前规划企业传承方案 |
二、培育核心价值理念 |
三、注重对继承人的培养 |
第二节 积极应对传承中的可能风险 |
一、对企业财务采取保守态度 |
二、避免家族内部冲突 |
三、进行合理的股权设计 |
第三节 让企业发展造福社会 |
一、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慈善活动 |
二、保持创业精神 |
三、让资本充满活力 |
四、做有责任感的企业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3)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HR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思路 |
1.4 论文的创新点 |
第2章 理论综述 |
2.1 财富管理基本理论 |
2.1.1 财富管理基本内涵 |
2.1.2 财富管理方法 |
2.1.3 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 |
2.1.4 财富管理其他相关理论 |
2.2 其他相关理论及模型 |
2.2.1 波特主要理论 |
2.2.2 SWOT分析模型 |
2.2.3 PEST模型 |
2.2.4 波士顿矩阵分析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HR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
3.1 发展现状 |
3.1.1 HR信托公司介绍 |
3.1.2 HR信托财富管理中心概况 |
3.1.3 HR信托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现状 |
3.2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3.2.1 存在问题 |
3.2.2 原因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HR信托财富管理业务发展面临的外部及内部条件分析 |
4.1 外部条件分析 |
4.1.1 政策环境分析 |
4.1.2 经济环境分析 |
4.1.3 社会环境分析 |
4.1.4 技术环境分析 |
4.1.5 行业竞争环境分析 |
4.1.6 产品供给分析 |
4.2 内部条件分析 |
4.2.1 HR信托公司的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
4.2.2 HR信托公司的发展历程 |
4.2.3 HR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SWOT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HR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发展战略 |
5.1 市场定位 |
5.2 发展目标 |
5.3 品牌战略 |
5.4 产品战略 |
5.5 客户细分战略 |
5.6 渠道制胜战略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HR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发展战略实施保障措施 |
6.1 完善组织架构 |
6.1.1 HR信托财富管理中心组织架构 |
6.1.2 组织架构说明 |
6.2 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
6.2.1 发行部门考核 |
6.2.2 中后台部门考核 |
6.3 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
6.4 完善品牌整体宣传机制 |
6.5 完善信息系统建设 |
6.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江苏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市场竞争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目的 |
1.2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内容 |
1.2.3 研究方法 |
1.3 文献综述与理论研究 |
1.3.1 信托制度和发展的相关研究 |
1.3.2 信托业务结构的相关研究 |
1.3.3 市场竞争战略理论的相关研究 |
第二章 江苏信托公司发展现状和问题分析 |
2.1 国内信托行业发展概况 |
2.2 江苏信托公司概况 |
2.3 江苏信托主要业务介绍 |
2.3.1 整体业务情况 |
2.3.2 自营资产情况 |
2.3.3 信托业务情况 |
2.4 江苏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发展问题 |
第三章 江苏信托公司信托业务SWOT分析 |
3.1 外部环境分析 |
3.1.1 宏观环境分析 |
3.1.2 竞争对手分析 |
3.2 内部环境因素分析 |
3.2.1 江苏信托公司经营能力分析 |
3.2.2 江苏信托公司管理能力分析 |
3.3 SWOT分析及战略调整必要性 |
3.3.1 公司优势及面临的机会 |
3.3.2 公司劣势及面临的威胁 |
3.4 公司信托业务定量模型构建 |
3.4.1 构建SWOT分析图 |
3.4.2 构建定性判断矩阵 |
3.4.3 SWOT模型的具体应用 |
第四章 江苏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市场竞争战略的目标和制定 |
4.1 江苏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市场竞争战略目标 |
4.1.1 战略方向 |
4.1.2 战略定位 |
4.1.3 战略目标 |
4.2 江苏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市场竞争战略制定 |
4.2.1 以创新为导向的细分市场战略 |
4.2.2 务实合作共赢发展战略 |
4.2.3 人力资源发展战略 |
4.2.4 风控合规能力提升战略 |
第五章 江苏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市场竞争战略实施 |
5.1 加快异地业务部门建设 |
5.2 加快财富管理团队建设 |
5.3 深化市场化改革 |
5.4 加强风险控制 |
第六章 结论及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ZCH信托公司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研究现状和理论简介 |
2.1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2.1.1 国外研究现状分析 |
2.1.2 国内研究现状分析 |
2.2 相关理论简介 |
2.2.1 PEST分析 |
2.2.2 波特五力模型 |
2.2.3 SWOT分析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ZCH信托公司简介及外部环境分析 |
3.1 ZCH信托公司现状描述 |
3.1.1 ZCH信托公司简介 |
3.1.2 ZCH信托公司发展历程 |
3.2 宏观环境分析 |
3.2.1 政治环境 |
3.2.2 经济环境 |
3.2.3 社会环境 |
3.2.4 技术环境 |
3.3 行业环境分析 |
3.3.1 购买者议价能力分析 |
3.3.2 供应商议价能力分析 |
3.3.3 新进入者威胁分析 |
3.3.4 替代品分析 |
3.3.5 行业竞争者的竞争分析 |
3.3.6 “五力”模型总结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ZCH信托公司存在的问题分析 |
4.1 优势分析 |
4.1.1 核心业务优势相对明显 |
4.1.2 比较丰富的战略资源 |
4.1.3 相对齐整的基础团队 |
4.1.4 相当雄厚的资本实力 |
4.2 劣势分析 |
4.2.1 信托主业地位相对滞后 |
4.2.2 业务发展不均衡 |
4.2.3 客户端建设相对滞后 |
4.2.4 基础投入水平偏低 |
4.2.5 组织化的系统能力较弱 |
4.3 机会分析 |
4.3.1 理财市场周期与经济发展阶段的正相关性 |
4.3.2 信托市场规模与GDP总量的正相关性 |
4.3.3 理财市场需求与经济周期的逆相关性 |
4.4 威胁分析 |
4.4.1 传统主导业务在衰退 |
4.4.2 内外部竞争激烈 |
4.5 SWOT分析图 |
第五章 ZCH信托公司发展战略设计 |
5.1 战略定位与战略目标 |
5.1.1 信托业转型的模式选择 |
5.1.2 战略定位与战略目标 |
5.1.3 战略指标与财务预测 |
5.1.4 战略阶段与战略实施 |
5.2 战略业务布局 |
5.2.1 私募投行业务 |
5.2.2 资产管理业务 |
5.2.3 财富管理业务 |
5.2.4 固有基金业务 |
5.3 战略实施保障措施 |
5.3.1 组织保障 |
5.3.2 专业化引导 |
5.3.3 大平台策略 |
5.3.4 大协同策略 |
5.3.5 “互联网+”策略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信托受托人注意义务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信托受托人注意义务制度的功能定位 |
第一节 信托受托人注意义务制度功能的经济分析 |
一、代理成本理论视阙下的受托人注意义务制度 |
二、注意义务制度可规避信托中双边逆向选择风险 |
三、注意义务制度最小化信托交易过程中交易成本 |
第二节 信托受托人注意义务制度利益保护的衡平功能 |
一、信托关系中利益保护目标的多重内涵 |
二、信托关系中利益保护目标实现的路径 |
三、信托受托人注意义务利益保护的衡平 |
第二章 信托受托人注意义务制度的体系架构 |
第一节 原则规定:以受托人行为目标为标准的义务体系 |
一、勤勉义务 |
二、有效管理义务 |
第二节 应用领域:以受托人行为要求为标准的义务体系 |
一、分别管理的注意义务 |
二、亲自管理的注意义务 |
三、理性决策的注意义务 |
第三节 履行标准:以受托人理性行为要素为标准的义务体系 |
一、注意 |
二、技能 |
三、谨慎小心 |
第三章 信托受托人注意义务制度的嬗变 |
第一节 注意义务制度于应用领域适用过程中的演进 |
一、分别管理义务的演进 |
二、亲自管理义务的演进 |
三、理性决策义务的演进 |
第二节 注意义务制度于行为理性判断过程中的演进 |
一、技能要素中统一标准向专业受托人区分标准演进 |
二、谨慎小心要素中财产安全向与财产合理收益并重演进 |
第三节 注意义务制度演化的一般规律 |
一、总趋势从调节性走向惩罚性再向调节性复归 |
二、制度规则从柔性向刚性转变后再从向柔性复归 |
三、制度内涵从分散性走向统一再向分散性复归 |
四、文本形式从不完备向完备演化后从封闭向开放型进化 |
第四章 我国信托受托人注意义务制度构建社会基础 |
第一节 注意义务制度构建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
一、法律制度与社会互动的一般理论 |
二、信托制度构建中的社会因素 |
第二节 我国信托受托人注意义务制度运行环境 |
一、政府监管理念演进对市场经济的影响 |
二、商事信托兴起对传统信托制度的厘革 |
第三节 制度运行环境变化对我国注意义务制度影响 |
一、政府监管理念对信托受托人注意义务理念的变造 |
二、商业信托兴起对信托受托人注意义务规则的变造 |
第五章 我国信托受托人注意义务制度立法修正 |
第一节 注意义务的法律本质与规制困境 |
一、私法内以强制性规范规制积极义务存在逻辑难题 |
二、私法内以“善意”规制注意义务是必要而并非充分条件 |
三、私法内设置边界量化受托人自由裁量权存在现实难题 |
第二节 现行注意义务制度立法缺陷 |
一、现行注意义务制度立法理念的偏差 |
二、现行注意义务制度立法体系的缺陷 |
第三节 我国受托人注意义务制度完善 |
一、注意义务制度立法理念的修正 |
二、注意义务制度立法体系的优化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8)日本信托业与经济增长的耦合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综述及评述 |
1.2.1 关于信托的理论研究综述 |
1.2.2 关于日本信托的研究综述 |
1.2.3 关于日本信托业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综述 |
1.2.4 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图 |
1.3.1 本文研究思路及主要内容 |
1.3.2 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 |
1.4 创新和不足 |
第2章 信托业与经济增长耦合关系的理论基础 |
2.1 信托与信托业基本理论 |
2.1.1 信托与信托业概念的界定 |
2.1.2 信托的基本理论框架 |
2.1.3 信托关系人及权利义务 |
2.1.4 信托财产与信托目的 |
2.2 金融功能观及信托业功能定位基本理论 |
2.2.1 金融功能观 |
2.2.2 信托业的功能 |
2.2.3 信托业的功能定位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日本信托业的双重维度分析——基于功能视角 |
3.1 日本信托业的纵向维度演进——基于功能视角 |
3.1.1 日本信托业功能初步明确阶段 |
3.1.2 日本信托业功能混乱阶段(1937-1952) |
3.1.3 日本信托业功能多样化阶段(1953-1990) |
3.1.4 日本信托业功能调整阶段(1990至今) |
3.2 日本信托业的横向维度比较——基于功能视角 |
3.2.1 国内横向维度比较:从日本金融体系看日本信托业的功能 |
3.2.2 国际横向维度比较:从典型国家的信托业看日本信托业的功能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日本信托业与经济增长的耦合机制研究 |
4.1 日本信托业对经济增长的传导机制 |
4.1.1 日本信托产业化对经济增长的直接作用 |
4.1.2 日本信托业的外溢效应对经济增长的间接作用 |
4.2 经济增长对日本信托业发展的传导机制 |
4.2.1 日本信托制度供给源于对赶超经济增长的诉求 |
4.2.2 经济增长促进日本信托需求 |
4.2.3 经济增长促进日本信托资产范围和规模扩大 |
4.2.4 经济增长促进日本信托业产品创新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日本信托业与经济增长耦合关系的实证分析 |
5.1 日本信托业与经济增长耦合实证模型的选取 |
5.1.1 功效函数 |
5.1.2 耦合度函数 |
5.1.3 耦合协调度函数及判断标准 |
5.2 日本信托业与经济增长耦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5.2.1 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
5.2.2 日本信托业与经济增长耦合评价的指标及数据来源与处理 |
5.2.3 日本信托业与经济增长耦合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5.3 日本信托业与经济增长耦合关系的动态分析 |
5.3.1 从日本信托业与经济增长系统功效函数值分析 |
5.3.2 从日本信托业与经济增长系统耦合度和耦合协调度分析 |
5.4 本章小结:结论 |
第6章 日本信托业与经济增长耦合关系的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
6.1 日本信托业与经济增长耦合关系的经验分析 |
6.1.1 政府引导是耦合主导 |
6.1.2 完善的制度是耦合保障 |
6.1.3 开拓创新是耦合动力 |
6.1.4 文化宣扬是耦合土壤 |
6.2 日本信托业与经济增长耦合关系对中国的启示 |
6.2.1 培育中国信托政府 |
6.2.2 健全中国信托制度 |
6.2.3 开创中国特色信托 |
6.2.4 培育中国信托文化 |
6.3 本章小结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9)海外家族信托的理论与实践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目标 |
二、研究内容与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四、文献综述 |
第一章 家族信托制度的起源 |
第一节 概述 |
第二节 罗马法信托思想研究 |
第三节 日耳曼法“受托人”制度研究 |
第四节 英国“尤斯制”研究 |
第五节 伊斯兰教法“Waqf”制度研究 |
第二章 海外家族信托制度理论 |
第一节 组合投资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经济周期理论 |
第三节 金融创新理论 |
第四节 生命周期理论 |
第三章 海外家族信托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
第一节 海外家族信托制度的发展历程 |
第二节 海外家族信托制度的架构体系 |
第三节 海外家族信托制度的法制基础 |
第四章 海外家族信托典型案例及其解析 |
第一节 美国洛克菲勒家族的“六代帝国” |
第二节 香港女首富龚如心两次遗产纷争背后的家族信托 |
第三节 美国亚当兄弟资产保障案 |
第四节 英国人吉姆遗产避税案 |
第五节 美国阿拉巴马州斯皮尔女士遗嘱撤销案 |
第六节 梅艳芳家族信托失败案 |
第七节 戴安娜王妃遗嘱信托 |
第八节 霍英东家族的遗产争夺风暴 |
第九节 长江实业集团李嘉诚“三分家身” |
第十节 沈殿霞家族信托 |
第十一节 郭得胜家族信托失败案 |
第五章 海外家族信托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
第一节 海外家族信托制度评析 |
第二节 家族信托制度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
第三节 家族信托制度在中国的发展环境 |
第四节 在中国积极发展家族信托的路径选择及其展望 |
第六章 主要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10)我国家族信托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选题的意义 |
三、相关研究成果评述 |
四、本文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五、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信托制度的起源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信托制度的起源 |
一、用益制度的产生 |
二、衡平法的诞生 |
三、现代信托制度的萌芽 |
第二节 双重所有权与一物一权原则 |
一、英美法法系下的信托理论基础——双重所有权 |
二、大陆法法系下的物权理论核心——一物一权 |
第三节 两大法系信托制度基础理论的冲突及融合 |
一、两大法系信托制度基础理论的冲突 |
二、两大法系信托制度基础理论的融合 |
第二章 家族信托的理论研究及实践发展 |
第一节 家族信托的学理分析 |
一、家族信托的内涵界定 |
二、家族信托财产 |
三、家族信托行为 |
四、家族信托的外延厘清 |
五、家族信托的属性定位 |
六、信托财产受益权之权属定位 |
第二节 家族信托的功能 |
一、财富传承功能 |
二、资产保护功能 |
三、信息保密功能 |
四、家族企业管理功能 |
五、天然的避税机制 |
第三节 两大法系下家族信托制度的实践及比较分析 |
一、英美法法系国家家族信托的实践 |
二、大陆法法系国家家族信托的实践 |
三、两大法系下家族信托制度的比较 |
第四节 我国家族信托的发展及现实需求 |
一、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历程 |
二、我国家族信托的探索与实践 |
三、在我国大力发展家族信托的现实需求 |
第三章 我国家族信托当事人的权责分析 |
第一节 委托人在家族信托中的定位及权利分析 |
一、家族信托委托人的适格性 |
二、家族信托委托人撤销权之质疑 |
三、家族信托委托人意志的扩张边界 |
第二节 受托人在家族信托中的定位及义务分析 |
一、家族信托受托人的适格性 |
二、家族信托受托人的义务 |
第三节 受益人在家族信托中的定位及权责分配 |
一、家族信托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取得和限制 |
二、家族信托受益人的追及权 |
第四章 我国家族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及信托登记制度 |
第一节 家族信托财产独立性研究 |
一、家族信托财产独立性及其边界 |
二、对家族信托实务操作的启示 |
第二节 信托登记制度研究 |
一、确立信托登记制度的必要性 |
二、信托登记与物权登记的关系 |
三、我国信托登记制度的基本框架 |
四、我国信托登记制度发展现状 |
五、完善我国信托登记制度的建议 |
第五章 家族信托运行中的法律问题 |
第一节 家族信托税收规避问题的研究 |
一、基于法的本位分析 |
二、基于权力与权利关系的分析 |
三、基于税收合理性的实证分析 |
四、关于家族信托税收规避问题的正确看待 |
第二节 家族信托监察人制度研究 |
一、监察人的定位 |
二、监察人的任职条件 |
三、监察人的权限 |
第六章 家族信托监管制度的完善建议 |
第一节 我国家族信托监管体系现状 |
一、我国发展家族信托的制度环境 |
二、我国现行信托法律规范梳理 |
第二节 以法律体系的完善推动监管机制的构建 |
一、《信托法》核心问题及完善 |
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完善 |
第三节 信托行业自律监管的完善 |
一、信托行业自律监管现状 |
二、信托行业自律监管的不足 |
三、信托行业自律监管的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信托业发展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信托业走出低谷一年后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D]. 周莹.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0(01)
- [2]中国家族企业传承的模式变革研究[D]. 戴洪涛.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3]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4]HR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研究[D]. 李迎春.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7)
- [5]江苏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市场竞争战略研究[D]. 薛宇翔. 东南大学, 2019(06)
- [6]ZCH信托公司发展战略研究[D]. 张雅楠. 河北工业大学, 2019(06)
- [7]信托受托人注意义务制度研究[D]. 付立新.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8]日本信托业与经济增长的耦合关系研究[D]. 管延芳. 辽宁大学, 2018(05)
- [9]海外家族信托的理论与实践及其对中国的启示[D]. 赵涛.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7(10)
- [10]我国家族信托法律问题研究[D]. 薛贝妮. 华东政法大学, 20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