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的第六章 事故报告
- 答:第四十六条 省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按月报送农机事故。农机事和圆故月报的内容包括农机事故起数、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和事故发生的原因等情况。
第四十七条 发生较大以上的农机事故, 事故发生地农机缓并安全监理机构应当立即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报告,并逐级上报至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必要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农机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二)操作人姓名、住址、持证等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及伤亡人员的基本情况、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发生事故的农业机械机型、牌证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及危险物品的种类等;
(五)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
(六)已经采取的措施;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农机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四十八条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每月对农机事故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提交事故情况和分析评估报告。
农业部每半年发布一次相关信息,通报典型的较大以上农机事故。省级农业机械化扰棚迹主管部门每季度发布一次相关信息,通报典型农机事故。
问:农机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 答:农机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现场勘查、证人询问、技术分析、资料收集、鉴定评估。
现场勘查:对农机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记录事故现场的情况,包括农机的型号、牌答或雀照、受损情况、轨迹等等。
证人询问:对事故现场的目击者和当事人进行询问,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可能的原因。
技术分析:对农机事故原因进行技清早术分析,包括对农机设备的检测和测试,以及对事故可能因素的分析。
资料收集:收集与事故相关的一切资料,如农机使用登记表、驾驶员证件、农机维修保养记录等。
鉴定评估:对农机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和鉴定,并进行相关的法律程序,包括处理保险理赔等。
通过以上的工作,农机团陵事故调查取证人员可以对事故的发生原因进行准确的判断,并为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提供有力的证据。
问: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常识挂图
- 答:抱歉,无法直接提供图片。但以下是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常识的文字摘要:一、事故发生时应迅速采取紧急措施,及时拨打负责人电话报告支援。二、车辆和机具长期使用会磨损,应每年进行维修和保养,设备维修或保养后必须试车或试机,技术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念饥亩可使用。三、作业前应检查是否穿戴好安全帽肢咐、安全鞋、牢固的防护衣、工作手套并做好防止装置。四、在机械设备作业过程中不能随意进出作业区域,机具一旦停机应立即停止发动机,停机位置必须报告负责人验证后方可操作。五、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做好现场保护和安全,保留现场和车辆,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报警。六、如果途中机器出现故障,应尝试修理或寻求技术人员的帮助,如果不行可拨打负责人电话报告紧急情况。七、作业中必须随时注意机具转动的轴、刀片和刀盘的夹紧等防护装置是否到位,必须保证安全装置完好,不得在不规定装置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八、在操作机械设备的同时,必须注意周围是否有障碍物、保护措施是否得到健全,应保持良好的动力平衡,严禁半坡、倒坡或超负荷运行。九、机械操作必须遵守标准作业程序,根据机械性质、特点仔森和参数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十、对于事故应迅速停机,切勿把自己的精力放在弥补或瞒报上,应尽快报告,准确和详细填写事故报告,诚信、合理的解释事故原因和经过,争取得到应有的赔偿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