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黑老大”护航,公安局长被判10年(论文文献综述)
周莹[1](2020)在《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文中指出新闻标题是人们接触新闻的第一窗口。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新闻愈发成为了人们获取新闻信息最便捷快速的渠道。其中,“今日头条”作为当代在线用户数量最多的门户网站,在传播新闻方面的作用尤为突出。本文利用爬虫技术抓取了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的今日头条客户端新闻标题作为研究语料。分别从词汇、语法、修辞、语用等角度对其进行分析。在词汇方面,统计了今日头条新闻标题中的高频词,分类分析后我们发现标题中名词、动词使用最为广泛。在语法方面,新闻标题主要有单句式、组合式、成分缺省式这三类句型结构,在句类的选择上,以陈述句和疑问句为主。在修辞方面,从标题的词语层面的修辞、辞格层面的修辞这两个部分对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进行探讨。最后,从语用角度结合关联理论具体分析语料,我们发现标题创作是制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一种交际,关键在于激发读者结合语境取得最佳关联。
储鑫[2](2015)在《“正本清源”:中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政治影响及其治理 ——以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个案》文中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有组织地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当代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也是文明社会的毒瘤。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出现以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我国呈现出快速发展势头,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构成严重威胁。从法律来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一种有组织的反社会的刑事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本身并不是追求政治目标的政治组织,但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犯罪本身并不完全是社会问题,也有深刻的社会政治根源和背景。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犯罪的影响和危害决不仅限于经济社会领域,对政府管理、政权运作及政治生活有着重大的破坏性影响。为此,本文通过对重庆市近年来20个典型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案例分析,力求揭示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类型、特点及发展趋势,并从政治的角度对当前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生成的根源、产生的危害以及消除的路径进行分析,探讨如何“正本清源”,从根本上消除黑社会性质组织产生和存在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条件,并就进一步“打黑除恶”、加强我国政治建设、完善治理体系及推进依法治理的途径和策略提出建议。从现有的样本分析来看,当前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如下几个典型特征:从组织结构来看,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主要来自于无业人员、失地农民、社会闲杂人员以及大量无法得到及时安置、不能融入社会的刑释解教及解除少管人员,其中,刑释解教人会员往往充当了涉黑组织的头目及骨干;从活动方式来看,暴力性、垄断性、公司化是其典型特征;从活动领域来看,当前我国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不仅集中在“黄赌毒”等传统非法领域,而且集中在一些交通客运、各类市场、矿山采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建筑工程、娱乐餐饮等领域,并涉足一些新兴的担保、典当、债务追讨等行业;从演化趋势来看,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规模从小而散向集团化转化,其组织结构从恩惠关系到制度化组织转变,其行为方式从非暴力向暴力转化,其演变路径从经济领域向政治领域渗透。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犯罪的影响和危害决不仅限于经济社会领域,对政府管理、政权运作及政治生活有着重大而深刻的影响。从重庆市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来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对政治和政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首先,腐蚀干部。一些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金钱、物产、美色拉拢、收买党政干部和公职人员,编制关系网,寻找代理人,打造保护伞;其次,架空政府。一些地方黑社会性质组织猖獗,不断通过有组织的暴力蚕食甚至剥夺政府对社会的合法控制;第三,对抗政权。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甚至凭借着自身掌控的资源,公然叫板基层政权,实施暴力对抗,逐步被架空地方和基层政权和组织;最后,操控政治。随着涉黑组织经济实力、影响范围和社会基础的日渐增强,仅仅联合、投靠、借助基层政权已经逐渐不能满足其利益诉求,逐渐从幕后走向了前台,直接进入甚至实际控制了基层政权和组织。政权问题是一个国家的根本问题。国家和社会的有序治理有赖于合法政权的良性运行。黑社会性质组织及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对于政权组织的侵蚀、拉拢、架空、对抗甚至操控,最终会使政权的公共性质及执政的目标发生改变,破坏公共权力体系的正常运行,损害社会的公共治理。山此,黑社会性质组织及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所伤害的不仅仅是经济和社会生活,而是动摇国家和社会的根基,伤及国家和社会的根本。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犯罪在历史上长期存在,其根源是复杂的。从对重庆市典型涉黑组织分析来看,当前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及其犯罪滋生蔓延与我国急剧的经济社会转型分不开。在急剧的市场化和社会转型过程中,传统的经济社会秩序被打破,人们思想观念急剧改变,法律制度不尽完善,政府功能和行为缺位错位,公共管理存在真空,这一切都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犯罪提供了条件。在市场化过程中,人们之间的财富和资源占有及收入差距显着扩大,山此造成一些人的心理失衡,走上通过组织化的暴力夺取社会财富的黑社会犯罪道路;一些处于弱势地位的贫困者形成了强烈的被剥夺感,有的为了摆脱困境,追求“快钱”,走上犯罪涉黑道路。有的因缺乏正常就业机会、社会服务和生存安全,依附于黑社会组织,成为这些组织的人力资源。与此同时,在急剧的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流动、个人自由和独立空间不断增大,原有的社会组织和基层组织由于失去资源垄断及分配权,社会调控能力弱化,国家和法律对个人行为和社团活动的控制出现软化,为一些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生长提供机会。在急剧的社会转型时期,我国政府和治理体系也处于改革时期和过渡时期,新的政府组织、功能及行为方式未能完全建立起来,一些法律、制度不尽完善,公共参与和社会监督不足,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犯罪打出不力:有一些公共部门软弱无力、行为失范,有的对于涉黑性质组织采取了旁观、默许、利用,甚至纵容的态度,甚至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政治上的保护伞,公共权力本身也严重异化。在一些地方,基层政府和组织承担着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多项“急难险重”的任务,山于自身的资源和控制能力有限,有的便借助地方“能人”、“强人”和“狠人”来协助行政,出现涉黑拆迁公司、涉黑保安队等畸形组织,这不仅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参与公共管理提供机会,也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加强对社会的控制以及最终操控基层政权组织创造了条件。正是在此过程中,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官黑勾结、同流合污等等现象出现,助长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蔓延。可以说,正是由于公权力的弱化和失范为涉黑组织提供了滋生的温床和生存的空间;公共权力的裂化和异化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壮大蔓延提供了机会和条件,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长蔓延本身也是政治衰败的表现。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犯罪是严重的反社会刑事犯罪,也是我国政府严厉打击的对象。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犯罪,重庆市也进行了严厉打击。但是,一度因为“打黑”偏离了法律制度,“打黑”沦为“黑打”,导致严重社会政治和经济后果,必须吸取实践的教训。由于黑社会性组织及其犯罪不仅有其复杂的经济社会背景,也有着深刻的政治根源,尤其是与我国经济社会和体制转型过程中的社会矛盾及法制建设、体制改革和政治建设的滞后相关,为此,必须致力于加强法律建设,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从根本上消除黑社会性质组织滋生的土壤和成长的空间。首先,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改革开放以后黑社会性质组织沉渣泛起,不断猖獗,这与急剧的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组织与治理体系转型的组织和制度真空相关。为此,加快构建新型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打击和防控黑社会性质组织有其犯罪的根本出路。黑社会性质组织最初萌芽于基层,其初始活动着眼于基层社会的控制,其犯罪行也直接威胁人们的经济社会生活,因此,在新型治理体系建设中,最为紧迫的是建立和完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特别是我们注意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城乡人口、资源大规模流动,社会日益开放,传统的城乡单位体制解体,基层组织和控制弱化,迫切需要构建与城乡开放、流动、市场化和城乡一体化相适应的新的基层组织与治理体系。完善的基层治理体系可让黑社会组织消灭于萌芽之中。从实践来看,新社区是一种可行的选择。必须进一步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治理结构,构建新的社会组织细胞,为社会的有序治理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防控奠定基础。其次,强化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正。大量的调查显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人数身份复杂,无业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构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主体,后者更是多充当了涉黑组织的骨干。因此,在当前快速的社会分化的过程中,要高度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的生存状态,加大对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的社会关照和支持,强化在就业、医疗、教育、居住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和公共支持。从宏观上看,要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①,促进共同富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由此,真正消除黑社会性质组织滋生的土壤。第三,完善法规制度,严格依法治理。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我国打黑除恶的法律准绳,也是铲除黑恶势力的根本措施。一直以来,我国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惩处和消除涉黑组织的法律,为有效吓阻、打击和预防涉黑组织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随着态势的不断演变,相关法律出现了滞后和不足,需要予以完善和补充。例如,对于涉黑组织财产刑的设定、实施和细化,以彻底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非法经济来源,从源头上断绝黑社会组织的经济基础,并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相关监管,防止涉黑组织对于非法所得的“洗白”;借鉴和采纳国内外不同国家和地区扫黑除黑的法律法规,灵活运用污点证人、物质奖励、刑罚减免等手段来鼓励涉黑成员脱离涉黑组织,并严格保护和大力提倡普通民众对于涉黑组织的举报,以彻底瓦解和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市场体系的法规制度,为正常的市场竞争和交易提供准则,减少和杜绝黑社会性质组织生长的机会。第四,突出重点领域,严厉整肃腐败。除恶务尽,必须抓住重点,突出难点。这首先要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犯罪严重的重点领域、行业进行坚决打击,这既包括传统的“黄赌毒”非法领域,也包括一些征地拆迁、工程招标、矿产资源以及民间借贷等市场领域。其次,社会边缘人群、三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解除少管人员)等是涉黑组织成员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对其帮扶、教育和培训,在其宅基地落实、工作技能培训、法律法规宣讲、招聘会举办等方面要落实到相关单位、相关个人,以最终妥善安置上述人员,减少其再次涉黑犯罪的可能;其三,要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犯罪的组织载体进行清理打击。不少案例表明,一些黑社会性质组织常常借助合法的公司、企业、协会等形式重点组织开展活动、获取资源并从事犯罪。为此,必须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监管,严厉惩处涉黑行为和涉黑企业。最后,黑恶势力之所以在一些地方蔓延发展,黑社会性质的犯罪之所以日益狷獗,与一些地方存在的“保护伞”有着直接的关系。正是由于有了当地一些党政干部和司法人员的庇护,他们才胆敢为非作歹。为此,在“扫黑除恶”斗争中,一定要把将打黑与反腐结合起来,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各级各类保护伞一律严惩不贷。第五,扩大公共参与,加强社会监督。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犯罪的典型特征是反社会的阴暗性。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犯罪的有效方式之一是将其行为暴露在阳光下。有效的社会监督不仅可以使其不敢不肆意妄为,也可以有效地打出其“保护伞”,并便于司法介入的惩治。在此,尤其要加强对公共权力、公职人员行为的监督,防止其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要进一步推进政府公开,大力深化和持续开展“阳光警务”、“阳光检务”、“阳光法务”等活动,为公众加强对政府决策、管理和行为的监督;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①、“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②,这对于规范权力的运行、防止权力的涉黑、保证防黑打黑工作的顺利实施起着根本的保障作用。要适度放宽对于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赋予其更大的言论自山,以使其能更严肃、更认真、更负责地对涉黑腐败、社会丑恶现象等进行揭露、批评;要充分调动社会民众参与监督,邀请和鼓励广大公民对于公权力的运行进行监督、投诉和举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人们举报提供便利,并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安全。最后,加强文化建设,提高道德水准。在文化导向方面,首先要充分认清正确和先进的社会文化、政治文化等与非法且落后的涉黑文化之间的矛盾性、对立性和不兼容性,同时,利用对前者的大力弘扬来压缩涉黑文化存在和蔓延的空间,消弭其对于社会和公民恶的影响。此外,要加大对于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文化的普及与教育,培养公民现代化的民主、法治与政治意识,以抵御封建残留文化、人治理念、拜金主义、涉黑文化等落后文化或亚文化的影响和冲击。而在具体措施方面,一是用健康向上的文娱作品来引导和教育广大民众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使其自觉摒弃封建腐朽思想、西方拜金主义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内部文化规范所带来的侵蚀;二是采取有力措施,净化社会中涉黑、涉赌、涉毒、涉暴、涉黄等丑恶现象以及相关对其进行描写、传播甚至颂扬的书刊、杂志、音像制品等,严厉打击和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等落后文化,不给涉黑文化以滋生和蔓延的土壤;三是着力对容易滋生涉黑组织和涉黑文化的娱乐场所进行24小时、全方位的监督,对KTV、酒吧、会所、网吧、台球城、电玩城、洗浴、按摩等场所实行专人负责制、民警责任倒查制,以净化社会环境,阻绝涉黑文化蔓延的土壤;最后,要注重完善全民教育系统,这种教育不仅仅包含常规的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而且更应该突出政治意识教育、法律观念教育、职业操守教育、文化道德教育等各方面。总之,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犯罪有其深刻的社会政治根源,与当下急剧的经济社会转型和变革相关,有其历史的特殊性和新特征。“打黑除恶”必须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特别是必须从政治和政权角度“正本清源”。只有构建完善的治理体系、法律体系和市场体系,强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规范公共权力和干部的行为,加强法律和社会监督,才有可能防止公共权力的弱化、裂化和异化,使黑社会性质组织失去权力依托和活动空间;只有完善社会的分配制度,加强对社会弱者的社会关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才有可能铲除黑社会性质组织滋长的土壤。
陈洁[3](2013)在《贵州瓮安群体性事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我国既处于“黄金发展期”,又处于“矛盾凸显期”。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会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一些长期积存的深层次矛盾由于没有得到及时解决而集中释放,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涌现,受侵害利益群体的不满情绪缺乏有效的宣泄渠道,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数量及规模均呈上升趋势,已经成为影响国家稳定大局和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如何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成为转型期地方政府治理的必然要求。相对于安徽池州事件、浙江瑞安事件、重庆万州事件、四川广安事件等,贵州“瓮安事件”无论是参与的人数、持续的时间、冲突剧烈的程度、造成的影响,都被视为近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标本性事件”。本文通过对这一典型事件的研究,以期以小见大,由个别到一般,从中挖掘出治理群体性事件的一般规律。本文共分七个部分。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方法。第二章为论文基本概念的界定及其理论基础。包括群体性事件的含义、特征、产生原因、社会影响以及社会冲突理论、社会燃烧理论、羊群效应理论、政治参与理论等。第三章贵州“瓮安事件”的案例描述。包括发生的背景、发生过程和处置过程。第四章贵州“瓮安事件”的治理分析。在进行“瓮安事件”诱因分析、治理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应对策略,包括完善群体性事件治理的防范机制、处置机制和善后机制等。第五章贵州“瓮安事件”的政府危机传播分析。包括问题分析及建立地方政府危机传播的沟通机制。第六章“瓮安事件”的借鉴与启示。提出了地方政府治理群体性事件的线路图。第七章结论。为本文的基本结论,同时作者也希望通过此文,能对地方政府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提供参考。
骆毅[4](2010)在《新世纪群体性事件报道研究》文中指出透过群体性事件这面镜子,可以窥见当代中国社会矛盾和体制缺陷的纵深结构。过去媒体在群体性事件报道中没有自由发挥的空间。随着互联网的崛起,群体性事件渐渐表现出积极的一面。另外,政策环境的逐渐宽松让媒体有了大展拳脚的机会,如何准确、有效地报道群体性事件成了目前新闻媒体面临的新挑战。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是绪论部分,简要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并对现阶段关于群体性事件报道的研究进行必要的梳理和评析。第二章和第三章主要介绍群体性事件及其产生的社会背景。现阶段群体性事件频发,媒体出于其新闻价值和对相关问题的关注,必然且应当及时予以报道。而要策略地报道群体性事件,必须先对这类事件的性质、发生的基本诱因等有正确认识,熟知其传播特点,才能对症下药,准确地、负责任地报道。第四章介绍媒体在群体性事件中所要扮演的三重角色,并分析媒体在报道过程中会遭遇社会正义与行政权力、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发生冲突的困惑。第五章和第六章是本文的重点部分。第五章主要详细地分析了这些问题和不足。而第六章则是针对媒体在该类事件中的困惑和报道中存在的不足作反思并提出对策,试图从中归纳总结出一些具有共性的报道策略和技巧。
付卫平[5](2010)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及其规制》文中研究指明近些年来,随着对外交流的不断深入,以及西方不良思想文化观念的渗透,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我国急剧增长。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一种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的犯罪,与毒品犯罪、恐怖主义犯罪被联合国宣布为当今人类的三大灾难性犯罪。它的存在不仅严重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与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主题格格不入。所以仔细分析研究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起决定性作用的相关因素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从源头上将这一颗寄生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的毒瘤彻底铲除。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进行细致深刻的研究,有利于我们从源头上来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进而有利于我们打击和预防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因此,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学者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研究的同时,结合我国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具体司法实践,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进行深刻的剖析。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来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来进行阐述,具体情况如下:第一部分,阐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的内涵。首先,行文通过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加以界定,提炼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以及对我们在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提出了个人观点。其次,在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性质有了初步认识的基础上,揭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的实质内涵。第二部分,阐述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如何打造自己的经济基础。通过对自己搜集的案例加以归纳总结,并结合实际情况,发现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是通过三种途径来打造其经济基础的,即直接通过暴力手段实施侵犯财产行为攫取财富;通过经营非法行业和提供非法服务、物品获取非法利益;通过非法手段经营合法生意获取财富。阐述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如何巩固与加强自己的经济基础。通过对搜集的案例进行分析,归纳出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建立了自己的经济基础之后,主要通过三种方式来加强与巩固其经济基础,即“做大”、“漂白”、“对抗”。第三部分,阐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存在的意义。行文主要从如下五个方面展开:一是它对整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意义;二是它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政治渗透的意义;三是它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意义;四是它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手段现代化、智能化的意义。第四部分,在充分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形成的原理以及其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所起的积极作用的基础上,就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预防提出了一些建议。
浩清[6](2007)在《高级警官用黑钱捧女星——江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许晓刚腐败案调查》文中研究指明2007年2月14日是情人节,然而,曾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拥有6个“红颜佳丽”的许晓刚,却在浙江省衢州市度过了一个非但没有情人的情人节,而且还被法庭审讯了近7个小时。这天,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许晓刚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一案。此案两大焦点引人注目:许晓刚不仅是“江西涉黑第一案”最高级别的保护伞,而且他用“黑老大”的200多万元黑钱将小情人捧红为歌星。
李雪萍,库方东[7](2007)在《直击司法腐败》文中提出司法腐败对一个社会来说是最严重的腐败,也是最具危害性和危险性的腐败。江泽民同志指出:“官吏的腐败、司法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他腐败的重要原因。”近年来,我国在反腐败过程中,始
肖舟[8](2007)在《许晓刚:被“红颜”祸掉的江西黑帮“保护伞》文中研究表明2007年2月14日是情人节,然而,曾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拥有6个"红颜佳丽"的许晓刚,却在浙江省衢州市度过了一个非但没有情人的情人节,而且还被法庭审讯了近7个小时。这天,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许晓刚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一案。此案两大焦点引人注目:许晓刚不仅是"江西涉黑第一案"最高级别的保护伞,而且用"黑老大"的200多万元黑钱将情人捧红为中国着名歌星。
张伯存[9](2006)在《中国当代文学和大众文化中的男性气质》文中提出本论文通过讨论不同时期社会规范对主导的男性气质的形塑,分析了不同时期男性气质的文化符号表象及其背后一套规范、话语、权力运作。本论文的分析范式建立在“社会构成主义的途径”基础上。从历史的脉络看,男性气质的文化建构是多样的。从1950、1960年代的革命英雄到1980年代的改革英雄、“男子汉”,再到1990年代、21世纪初的财富英雄、成功人士的符号生产当中,能够看出中国半个多世纪历史社会价值取向的转折、变迁。在每一个社会历史转型期,一个统领的、主导的男性形象就会被塑造出来。社会历史的变迁、政治体制的调整、经济体制的改革、社会结构的转型等多种重大因素的变化都决定了时代的男性气质的变化以及不同时代的男性气质文化表意实践的方式和内涵。反过来讲,男性气质的各时期各类文化意指实践,作为一种社会的修辞形式和表征系统,作为一种介人性的文化生产力量,深深地参与到社会历史进程和当代中国社会结构重组的过程之中。男性气质的文化建构是一种历史的过程和范畴,它具有历时性、开放性和进行式的特征。 建国后“革命历史小说”中的革命英雄形象在二十多年的漫长时期,持续地对革命创世神话、共产党政权合法性、对抗帝国主义、国民教育和下一代教育等方面进行夸耀、阐释、说服、激励、规范。它们大大巩固、强化了政治权力秩序、社会生活秩序以及意识形态秩序。1980年代,无论是文学话语、社会话语中的告别历史还是走向未来,都要靠大男人、男子汉担当重任和特定时期的历史使命,无论是老干部、改革英雄还是平民男子汉,都是凝聚着民族一国家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国民心理的显要符号,这一个个符号建构有着内在的历史逻辑运作,汇人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是一种建构迥异于“十七年”、“文革”的1980年代的新意识形态的策略。“男子汉”不仅是1980年代的“现代国民”、“国民形象”,而且更是国家形象、民族形象。男性主体就是民族—国家主体。1980年代民族—国家的归属感、认同感,很大程度上专属于男性,是男性的特权,而且这种归属与认同赋予了男性“民族—国家”主体意识并重振他们的“男子汉”之气,并由此获取新的自我定义、命名和发现新的生命意义:振兴国家、振兴中华。阳刚的男子汉气质有机地参与到振兴民族国家话语中来,参与到1980年代现代化意识形态构建中来。1980年代男性主体建构的过程中,一批外来影视剧中的男性形象适时地填补了国人情
许先国[10](2004)在《论当前黑恶势力对我国基层民主政治的影响及对策》文中研究指明本文由导论和六章二十一节组成。 在导论中包括本文研究的缘由及研究宗旨,本课题理论研究现状综述,本文研究的内容、解决的关键问题和主要概念、研究方法、本文的研究意义、创新之处和不足。笔者认为目前我国黑恶势力影响基层政治的情况是比较严重的,必须对此问题予以高度关注。本文试图在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指导之下,通过调查研究和理论归纳的方法,研究我国当前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治影响的现状、原因及其对民主政治的危害,进而提出有效遏制黑恶势力,推进基层政治民主化进程的有效对策,以进一步丰富政治学、行政学的基础理论,并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就基层民主问题决策时提供科学依据。在人类历史进程中,黑恶势力现象源远流长,不少中外学者对黑恶势力问题进行理论研究,其学术成果十分丰富,表现出研究内容的丰富性、研究队伍的互动性、研究方法的探索性以及差异性、政治学研究的缺憾性等特点。本文的核心概念是黑恶势力、基层政治、民主。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是采取“三结合”,即政治学与法学、社会学相结合,实证与逻辑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丰富和发展政治学、行政学有关基层民主建设的理论,实践意义在于为我国各级党委政府就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决策时提供参考依据,从而推进我国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其创新之处在于从政治学与法学、社会学相结合的角度来研究我国当前黑恶势力对基层民主政治的影响,从政治学、行政学的角度提出的建议对消除黑恶势力影响,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特殊的意义。不足之处是有些结论缺乏数量统计分析。 在第一章,笔者以黑手党和青红帮为例,对中外黑恶势力的起源、蜕变、特征及对政治影响进行了历史考察。黑手党起源于土地转租者的出现,加之西西里社会国家统治力量的薄弱,使得土地转租者的活动处于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有利于其势力的巩固和发展。青红帮起源于人口膨胀、土地减少、游民严重,加之中国人的“结帮”意识以及专制政权的严酷统治。黑手党蜕变的原因是庄园制度瓦解,土地转租不再存在,同时中央政府权威确立,黑手党成为公共政府的对立物,社会上功利主义盛行,黑手党开始追求实实在在的利益。青红帮蜕变为黑社会的原因是上海社会就业岗位严重不足,帮会成员择业困难,上海半殖民地状况形成租界“三不管”地区,为青红帮的蜕变提供了空间环境;同时传统的义利观念在近代上海社会遭到挑战,人们开始不择手段追求金钱。黑手党的特征是势力及活动地域不断扩大,组织结构日趋完整和严密,崇奉暴力,利用非法手段攫取财富。青红帮的特征是势力发展异常迅速,遍及全国,组织体系严密,帮规会律
二、为“黑老大”护航,公安局长被判10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为“黑老大”护航,公安局长被判10年(论文提纲范文)
(1)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 |
1.2 研究对象 |
1.3 研究现状与意义 |
1.3.1 研究现状 |
1.3.2 研究意义 |
1.4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
1.4.1 理论基础 |
1.4.2 研究方法 |
1.5 语料来源 |
1.5.1 建立小型语料库 |
1.5.2 依据爬虫程序,滚动抓取标题 |
1.5.3 标题信息处理 |
第二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汇语法特点 |
2.1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频特点 |
2.1.1 词频统计 |
2.1.2 词频分布分析 |
2.2 标题词汇的语义特点 |
第三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法特点 |
3.1 句法结构形式 |
3.1.1 单句式结构 |
3.1.2 组合式结构 |
3.1.3 成分缺省结构 |
3.2 句类特点 |
3.2.1 陈述句标题 |
3.2.2 疑问句标题 |
3.2.3 感叹句标题 |
3.2.4 祈使句标题 |
第四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 |
4.1 引言 |
4.2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 |
4.2.1 词语修辞 |
4.2.2 辞格修辞 |
第五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用特点 |
5.1 关联理论与网络新闻标题 |
5.2 网络新闻标题的“明示—推理”交际 |
5.2.1 明示行为 |
5.2.2 推理过程 |
5.3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境效应 |
5.3.1 认知语境假设 |
5.3.2 语境效果 |
5.4 网络新闻标题的最佳关联 |
第六章 结语 |
6.1 主要研究过程和结论 |
6.2 创新之处与不足 |
6.3 后续研究的设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2)“正本清源”:中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政治影响及其治理 ——以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 选题背景和研究目标 |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资料来源 |
第一章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典型特征 |
第一节 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典型样本 |
第二节 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典型特征 |
一、暴力性 |
二、垄断性 |
三、公司化 |
第二章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政治影响与后果 |
第一节 腐蚀干部 |
第二节 架空政府 |
第三节 对抗政权 |
第四节 操控政治 |
第三章 黑社会性质组织生长和存在的原因 |
第一节 经济原因 |
第二节 社会原因 |
一、单位制组织体系解体 |
二、合法民间组织发育不足 |
三、流动人口无法妥善安置 |
四、社会阶层间流动迟滞 |
第三节 文化原因 |
一、历史文化因素 |
二、亚文化因素 |
第四节 政治原因 |
一、公共权力的弱化——“缺位”与“容黑” |
二、公共权力的裂化——“失位”与“护黑” |
三、公共权力的异化——“错位”与“养黑” |
第四章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依法治理与政治建设 |
第一节 重庆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犯罪的教训 |
一、重庆打黑及其异化现象 |
二、“黑打”的危害 |
三、“黑打”的根源 |
第二节 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
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
二、完善干部选拔和基层选举制度 |
三、规范权力的运行方式 |
四、创新社会管理治理方式 |
第三节 强化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正 |
第四节 完善法规制度,严格依法治理 |
一、从立法层面入手 |
二、从司法层面入手 |
三、从法治层面入手 |
第五节 突出重点领域,严厉整肃腐败 |
第六节 扩大公共参与,加强社会监督 |
第七节 加强文化建设,提高道德水准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3)贵州瓮安群体性事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的思路 |
1.3.2 研究的方法 |
第二章 论文基本概念的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群体性事件的界定 |
2.1.1 群体性事件的定义 |
2.1.2 群体性事件的特征 |
2.1.3 群体性事件的原因 |
2.1.4 群体性事件的影响 |
2.2 论文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社会冲突理论 |
2.2.2 社会燃烧理论 |
2.2.3 羊群效应理论 |
2.2.4 政治参与理论 |
第三章 贵州“瓮安事件”案例描述 |
3.1 贵州“瓮安事件”发生背景 |
3.1.1 经济发展滞后 |
3.1.2 社会治安混乱 |
3.1.3 少女意外死亡 |
3.2 贵州“瓮安事件”演变过程 |
3.2.1 危机前阶段 |
3.2.2 危机阶段 |
3.2.3 危机后阶段 |
3.3 贵州“瓮安事件”处置过程 |
3.3.1 事前管理情况 |
3.3.2 事中应对措施 |
3.3.3 事后补救工作 |
第四章 贵州“瓮安事件”的诱因和治理问题分析 |
4.1 贵州“瓮安事件”发生的诱因分析 |
4.1.1 利益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较大 |
4.1.2 刑事案件频发,黑恶势力猖獗 |
4.1.3 干群关系紧张,警民情绪对立 |
4.1.4 基层基础不牢,法律意识薄弱 |
4.2 贵州“瓮安事件”治理的问题分析 |
4.2.1 治理思维的简单化 |
4.2.2 治理主体的单一化 |
4.2.3 治理手段的极端化 |
4.3 应对策略—完善群体性事件的治理机制 |
4.3.1 完善群体性事件治理的防范机制 |
4.3.2 完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机制 |
4.3.3 完善群体性事件治理善后机制 |
第五章 贵州“瓮安事件”的政府危机传播分析 |
5.1 贵州“瓮安事件”政府危机传播问题分析 |
5.1.1 信息公开认识不足 |
5.1.2 危机公关能力薄弱 |
5.1.3 信息发布机制缺失 |
5.2 应对策略—建立地方政府危机传播的沟通机制 |
5.2.1 尊重广大公众知情权,以信息公开应对危机 |
5.2.2 提高网络媒体引导力,以正面声音应对危机 |
5.2.3 牢牢掌握舆论主导权,以新闻发布应对危机 |
第六章 贵州“瓮安事件”的借鉴与启示 |
6.1 以民为本:治理群体性事件的基本理念 |
6.2 一主多元:治理群体性事件的模式选择 |
6.3 防化并重:治理群体性事件的机制创新 |
6.4 公平正义:治理群体性事件的长远之道 |
第七章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4)新世纪群体性事件报道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目的和方法 |
第二章 如何正确认识群体性事件 |
2.1 新世纪国内发生的重大群体性事件述略 |
2.1.1 中国反日游行事件 |
2.1.2 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 |
2.1.3 厦门PX事件 |
2.1.4 贵州瓮安事件 |
2.1.5 云南陆良"八·二六"事件 |
2.2 群体性事件名称的衍变 |
2.3 关于群体性事件的界定与解读 |
2.4 群体性事件的利弊分析 |
2.5 社会转型期群体性事件频发探因 |
2.5.1 转型期各个利益阶层矛盾加剧 |
2.5.2 意见表达和利益诉求的渠道不畅通 |
2.5.3 公民的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增强 |
2.5.4 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方式方法欠妥 |
第三章 群体性事件的新特征及其发展趋势 |
3.1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特殊形式 |
3.2 群体性事件的新特点分析 |
3.2.1 利用网络新媒体发动组织群体性事件 |
3.2.2 传播速度快,规模效应强 |
3.2.3 网上网下联动性强 |
3.2.4 催生出网络造舆论传统媒体跟进的新模式 |
3.2.5 事件参与者身份的多元化与模糊化 |
3.3 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趋势 |
3.3.1 发生频率将增加 |
3.3.2 易被敌对势力利用 |
第四章 群体性事件中媒体角色及报道困惑 |
4.1 群体性事件中的媒体角色 |
4.1.1 对社会:舆论监督的执行者和舆论导向的顶梁柱 |
4.1.2 对政府:上情下达的主渠道和政府形象的扞卫者 |
4.1.3 对民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守望者及理性精神的引导者 |
4.2 群体性事件报道的困惑 |
4.2.1 社会正义与行政权力的两难选择 |
4.2.2 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博弈 |
第五章 群体性事件报道存在问题研究 |
5.1 "抹黑论"和"添乱论"观念仍有市场 |
5.2 为达目的罔顾新闻真实性 |
5.3 信息发布严重滞后 |
5.4 语焉不详,信息量少 |
5.5 报道语言欠妥亟待改善 |
5.6 缺乏客观公正的立场态度 |
第六章 群体性事件报道的策略研究 |
6.1 加强预警控制和建立应急预案 |
6.2 重大群体性事件应做好新闻策划 |
6.3 第一时间介入,尽力提供全面信息 |
6.4 把握报道时机,提高舆论引导力 |
6.5 坚持平衡报道原则 |
6.6 运用议程设置,巧妙引导舆论 |
6.7 取长补短,发挥媒介融合优势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学术成果 |
后记 |
(5)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及其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经济基础的内涵 |
(一)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 |
1. 在性质方面,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一个特殊的经济实体 |
2. 在目标方面,黑社会性质组织追求巨额非法利润 |
3. 在手段方面,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以暴力为凭借 |
(二)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的内涵 |
二、黑社会性质组织建立及维持经济基础的途径 |
(一) 黑社会性质组织建立经济基础的途径 |
1. 通过暴力手段实施侵财活动攫取财富 |
2. 通过涉足非法经济领域疯狂攫取财富 |
3. 通过非法手段经营合法生意获取财富 |
(二) 黑社会性质组织加强与巩固其经济基础的措施 |
1. “做大” |
2. “漂白” |
3. 对抗 |
三、经济基础之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意义 |
(一) 维持黑社会性质组织存在与发展壮大 |
(二) 实施对权力机关的政治渗透和经济腐化 |
(三) 刺激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
(四) 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向智能性犯罪转化 |
四、瓦解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济基础的尝试性建议 |
(一) 短期举措:彻底解构黑社会性质组织 |
1. 通过多渠道获取有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情报和线索 |
2. 强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打击 |
3. 完善我国刑事立法,依法剥夺其经济基础 |
(二) 长期举措:净化黑社会性质组织存在的外部环境 |
1.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净化社会空气 |
2. 完善相关法律,提高法制观念 |
3. 预防职务犯罪,避免黑社会组织犯罪的保护伞的形成 |
4. 加强行业管理和控制,防止黑社会性质组织渗入 |
5. 防止境外黑社会渗透和不良影响 |
主要参考文献 |
(9)中国当代文学和大众文化中的男性气质(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1950——80年代的流行男性气质 |
第一节 革命英雄形象 |
第二节 “寻找男子汉” |
第三节 从高仓健到霍元甲 |
第二章 男性时尚杂志和“成功人士” |
第一节 你消费了吗? |
第二节 “你是BMW男人吗?” |
第三节 品尝“性”的甜点,然后去婚姻围猎 |
第四节 “他的成功就是我奋斗的目标!” |
第五节 “有什么样的男人,就有什么样的国家!” |
第三章 警匪剧的英雄神话 |
第一节 “决不放过你!” |
第二节 想说恨你不容易 |
第三节 谁打败了谁? |
结论 |
第一节 哪路英雄好汉? |
第二节 谁主沉浮? |
第三节 敞开男性气质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论当前黑恶势力对我国基层民主政治的影响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 |
一、本文研究的缘由及研究宗旨 |
二、本课题理论研究现状综述 |
(一) 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 |
(二) 我国学者的研究成果 |
(三) 对中外研究现状的评述 |
三、本文研究的内容、解决的关键问题和主要概念 |
(一) 研究内容 |
(二) 解决的关键问题 |
(三) 主要概念 |
四、研究方法 |
(一) 政治学与法学、社会学相结合 |
(二) 实证与逻辑相结合 |
(三)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
五、本文研究的意义、创新之处和不足 |
(一) 研究的意义 |
(二) 创新之处 |
(三)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中外黑恶势力的起源、蜕变、特征及对政治影响的历史考察——以黑手党和青红帮为例 |
第一节 黑手党与青红帮的起源 |
一、黑手党的起源 |
二、青红帮的起源 |
第二节 黑手党与青红帮的蜕变 |
一、黑手党蜕变为黑社会 |
二、青红帮蜕变为黑社会 |
第三节 黑手党与青红帮的特征 |
一、黑手党的特征 |
二、青红帮的特征 |
第四节 黑手党与青红帮对政治的影响 |
一、黑手党与青红帮的政治特性 |
二、黑手党与青红帮的政治行为 |
第二章 当代中国黑恶势力沉渣泛起 |
第一节 黑恶势力在中国大陆25年的历史空白原因分析 |
一、经济原因 |
二、政治原因 |
三、意识形态原因 |
四、对外政策原因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后中国大陆黑恶势力的复发 |
一、黑恶势力发展的第一阶段(70年代末期至80年代末期) |
二、黑恶势力发展的第二阶段(90年代初期至90年代末期) |
三、黑恶势力发展的第三阶段(2000年以后) |
第三节 黑恶势力在中国大陆复发的特点和原因 |
一、复发的特点 |
二、复发的原因 |
第三章 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治影响的表现 |
第一节 侵蚀:黑恶势力成为基层党政干部的腐败源 |
一、侵蚀的类型 |
二、侵蚀的方式 |
第二节 渗透:黑恶势力成为基层政治组织权力的执掌者 |
一、渗透的对象 |
二、渗透的方式 |
三、渗透的特点 |
第三节 抗衡:阻滞党和国家法律政策的贯彻实施 |
一、抗衡的类型 |
二、抗衡的方式 |
第四节 弥散:黑恶势力的“恶”日渐演化为一种基层政治文化 |
一、官员个人行为的黑恶化 |
二、基层政府公共行为的非理性化 |
三、普通公民心理的崇暴化 |
第五节 对黑恶势力影响基层政治的总体分析 |
一、数量多、地区广 |
二、影响方式多样 |
三、影响范围有限但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
四、具有历史传承性和世界共同性 |
第四章 黑恶势力影响基层政治的原因 |
第一节 黑恶势力侵蚀基层党政干部的原因 |
一、黑恶势力为什么要侵蚀基层党政干部 |
二、部分基层党政干部为什么容易被黑恶势力所侵蚀 |
第二节 黑恶势力渗透基层政治组织的原因 |
一、黑恶势力为什么要渗透基层政治组织 |
二、部分基层政治组织为什么容易被黑恶势力所渗透 |
第三节 黑恶势力抗衡基层政治组织的原因 |
一、黑恶势力为什么要抗衡基层政治组织 |
二、黑恶势力的部分抗衡行为为什么容易得逞 |
第四节 黑恶势力的“恶”演化为基层政治文化的原因 |
一、人追求私人利益的必然性为“恶”的弥散提供了可能性 |
二、不健全的法制是对“恶”的放纵,为恶的弥散提供了必然性 |
三、软弱无力的舆论监督为“恶”的弥散提供了保护 |
四、相关因素也促成了“恶”的不断弥散 |
第五章 黑恶势力对基层民主政治的危害 |
第一节 黑恶势力对基层党的领导的危害 |
一、使基层党组织和干部违背“三个代表”的重要指导思想 |
二、使基层党员干部的领导方式变形走样 |
三、使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受损 |
第二节 黑恶势力对基层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危害 |
一、破坏民主选举,剥夺人民群众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二、破坏民主决策,根本不予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机会 |
三、破坏民主管理,使基层管理制度缺失或成为一纸空文 |
四、破坏民主监督,使基层人民群众不敢行使其监督权 |
第三节 黑恶势力对基层法治的危害 |
一、黑恶势力所作所为直接抗拒法律的贯彻 |
二、黑恶势力使基层党政干部和组织沦为“黑保护伞” |
三、黑恶势力的猖獗使基层法治环境日趋恶 |
第六章 如何治理黑恶势力并消除其对我国基层民主政治的消极影响 |
第一节 西方国家治理黑恶势力并消除其对政治影响的经验 |
一、西方国家是如何治理黑恶势力的 |
二、西方国家是如何消除黑恶势力对政治之影响的 |
第二节 我国治理黑恶势力并消除其对基层民主政治影响之对策 |
一、我国应如何治理黑恶势力 |
二、我国应如何消除黑恶势力对基层民主政治的影响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为“黑老大”护航,公安局长被判10年(论文参考文献)
- [1]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D]. 周莹.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0(01)
- [2]“正本清源”:中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政治影响及其治理 ——以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个案[D]. 储鑫. 华中师范大学, 2015(01)
- [3]贵州瓮安群体性事件研究[D]. 陈洁. 电子科技大学, 2013(05)
- [4]新世纪群体性事件报道研究[D]. 骆毅. 暨南大学, 2010(10)
- [5]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及其规制[D]. 付卫平. 中国政法大学, 2010(01)
- [6]高级警官用黑钱捧女星——江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许晓刚腐败案调查[J]. 浩清. 政府法制, 2007(09)
- [7]直击司法腐败[J]. 李雪萍,库方东. 先锋队, 2007(09)
- [8]许晓刚:被“红颜”祸掉的江西黑帮“保护伞[J]. 肖舟. 法治与社会, 2007(05)
- [9]中国当代文学和大众文化中的男性气质[D]. 张伯存. 华东师范大学, 2006(10)
- [10]论当前黑恶势力对我国基层民主政治的影响及对策[D]. 许先国. 武汉大学, 20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