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西煤电拉锯真相(论文文献综述)
刘瑞红[1](2020)在《生死线:铁路与抗日战争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铁路自从诞生后,在近代战争中就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和意义。铁路甚至成为近代战争中交战双方的“生死线”,战时对于铁路无论敌我,该利用时就必须利用,该毁弃时也必须尽可能毁弃,否则都意味着失败。是利用,还是毁弃,取决于战争形势的变化。如不能根据形势的变化果断决策,从战略战术上适时地利用或毁弃铁路,往往成为生死成败的关键因素。“生死线”是铁路战争中对铁路的精准战略定位,它有时表现为进攻线、有时表现为防御线和封锁线、有时意味着生命线、有时意味着死亡线。它究竟是一条什么意义上的“线”,取决于铁路掌握敌我之手和如何对待铁路。铁路在抗日战争中也发挥着十分重要的“生死线”作用。本文着眼于铁路和抗日战争的互动关系研究,相关探讨主要围绕五个方面内容展开。明治维新之后,铁路逐渐成为日本对外侵略的战争武器。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利用铁路线推进对中国的侵略战争,并利用铁路在沦陷区推行“囚笼政策”。日军为了争夺铁路控制权对中国铁路进行了破坏和摧残。为了保持其在华侵略的输血管道铁路的畅通,日本侵略者在沦陷区对铁路实施殖民化管理,并采取了一些利于铁路维护和运营的措施,如修复旧路并修建新路、推行“爱路运动”、实行铁路联运等措施,以增强铁路的运输力。日本在沦陷区铁路运输以军运为主,同时肩负运输日本侵略者在中国掠夺的资源和财富。但是由于中国军民的抗战,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铁路破袭战的开展,给予了日军铁路修复、新筑、营运以沉重打击,日本侵略者始终未能保持铁路畅通。铁路为战争的交通利器,因而做好铁路战备十分必要和重要。国民政府铁路战备主要表现为将铁路纳入战时轨道,成立铁道运输司令部,完善铁路法规、规章及管理制度等。同时国民政府又改善和充实了一些铁路线路的铁路设备,如抽换重钢轨、枕木及加固桥梁,添购机车、车辆增强运输能力,增设电信设备,统一车辆调度,增筑和改进防空设备,增加站场设备提高运输效率,购储行车及紧急修理材料。另外国民政府还进行了一些战备铁路的修筑,如贯通粤汉铁路、修筑苏嘉铁路、修筑钱塘江铁路大桥等。最后国民政府还加强了铁路员工的战备动员,如增进铁路员工的联络合作、策动铁路员工的工作效率及储备铁路人才等。铁路建设与运输决定了战争的机动性。由于日本沿铁路线快速推进战争,致使抗日战争初期中国铁路大部分沦陷,国民政府的政治、经济中心随之转移。为了保障大后方与战争前线及国际间的交通联络,国民政府在西南、西北大后方新修筑了一些铁路线。同时南京国民政府为了提高铁路的抗战运输力,又采取了一系列铁路建设和管理措施,如完善铁路设备、强化联合运输机制、铁路线段联合办工、人事策励、交通机关与军队协同作战等。战时铁路运输主要以军运为主,同时兼顾非军事客货运输。由于战火的摧残及战时铁路器材、燃料的短缺,严重影响了战时铁路的运输力,并致使铁路运输呈现不平衡性。虽然战时的环境制约了铁路运输效力,但是在铁路员工的奋勇斗争下,铁路还是为抗战作出了重大贡献。铁路由于其自身的运输优势,被视为本国国防的“国之重器”。战争时,铁路不仅是战争的战略后勤补给线,交战双方争夺的主要军事目标,交战双方的“生死线”,同时其本身也成为战争的直接武器。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军民发起的诸多战役,皆围绕破坏铁路的运营或争夺铁路干线的控制权而展开,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破击战和中国国民党领导的铁路争夺战。由于日军对中国铁路交通线的破坏和摧毁,致使中国的铁路随着国土的沦丧而不断地撤退和沦陷,而中国铁路员工在铁路撤退中奋勇抢拆、抢运,始终保持与军队共进退,以及在铁路沦陷后依然在沦陷区坚持与日军展开英勇斗争等行为,皆表现出了抗战期间铁路员工艰苦奋斗、英勇献身的民族精神。抗战14年,日本对中国铁路的破坏和摧残以及中国军队为时局所迫对铁路的自行破坏和拆除,直接和间接地造成了铁路的巨大损失,如铁路设施、产业设备、财产、营业以及铁路人员的损失等。南京国民政府在抗战即将胜利前后,已经开始进行铁路复员的筹划与准备。但是由于国民政府铁路接收与复员目的是为了打内战的需要,这不仅暴露出国民党统治的腐败、黑暗和反动的本质,而且广大军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对其展开了针锋相对的铁路军事斗争,最终致使国民政府接收铁路和恢复交通的企图破产。通过对铁路与抗日战争的互动关系研究,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基本结论:铁路诞生后,在近代战争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改变了战争的战略、战术,也加大了战争的规模和残酷性;铁路事业在近代战争中得到了检验与考验,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发展;战争的胜败决定了铁路的存亡;铁路在战争中不仅担负着重要的军运任务,也兼顾了非军事客货运输,但军事运输为其主要方面,但战争期间由于战争的破坏致使铁路运输力未能得到充分地发挥;铁路是大国重器,铁路的建设与发展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近代战争是综合国力的较量,铁路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战争的胜负,但铁路本身并不是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
乔傲龙[2](2019)在《《晋绥日报》与边区社会文化动员研究》文中认为《抗战日报》创刊于“晋西事变”结束之后的1940年9月18日,1946年7月1日更名为《晋绥日报》,1949年5月1日停刊,前后历时9年。作为中共晋西区党委(后改为晋绥分局)的机关报,在晋绥根据地的社会文化动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以《晋绥日报》(《抗战日报》)为中心,分五个部分对晋绥根据地的社会文化动员进行了尽可能全面和深入的考察。本文所称的文化动员,既包括一般意义上所指称的以文化为手段所进行的动员,即以文学、艺术、新闻等方式动员民众参与中共领导下的军事斗争、政权建设及社会经济活动,同时亦包括以文化建设为目的而进行的人才动员,即中共为了发展其领导之下的文化事业,广泛地动员民众参与到文化建设之中。第一部分追溯了中共的办报传统及其早期在山西的办报实践,以及从抗战全面爆发前后到“晋西事变”之前中共及其领导下的牺盟会、战动总会在晋西北地区的办报活动,论述了这一时期报纸所具有的鲜明的统一战线色彩,并重点考察了《晋绥日报》(《抗战日报》)采编队伍的发展。这支采编队伍的人员具有双重角色,他们因动员而加入这支队伍,又通过办报动员了其他广大群众。在文化动员中,他们起到了核心的引领作用。从初期以国共对立时期的储备干部及抗战全面爆发前后发展的知识人才为主,到1942年延安知识人才的大量补充,再到抗战胜利之后本土知识分子的崛起,《晋绥日报》(《抗战日报》)办报队伍9年间的发展,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敌后抗日根据地文化动员的总体进程,由此可以看出此种动员不同于其他社会动员的渐进性特征、其对人才培养的依赖,以及文化人才培养的接续性要求。第二部分论述了《晋绥日报》(《抗战日报》)通讯队伍的建立和完善。报纸的通讯工作在1942年之前和之后的对比结果表明,在文化落后的根据地,只有党的各级政权把办报视为一种“深入的组织工作”,举全党之力并发动群众参与,报纸才能体现出广泛的群众性和鲜明的党性,并成为党对群众进行文化动员的有力武器,而全党办报、群众办报则必须通过完善的通讯网才能得以顺利实现。事实上,在《晋绥日报》(《抗战日报》)9年的发展过程中,报纸质量与通讯工作始终呈现出极强的正向相关。报纸通讯员队伍的逐渐壮大、专业水平的不断提升、通讯网络的建立和完善,有力地提升了文化动员的覆盖面及有效性。第三部分考察了《晋绥日报》(《抗战日报》)三级报网中的地方油印报纸和基层乡村的黑板报,及其与晋绥农村的冬学运动、识字运动、读报运动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本文的研究表明,油印报和黑板报作为大报的二级和三级系统,其成败的关键依然在于群众路线是否得到了有力的执行,而冬学、识字、读报等群众运动的开展,不但本身就是文化动员的重要部分,而且是报纸的文化动员能否得到预期回应的根本性前置要件。第四部分考察了《晋绥日报》在社会动员中的新闻“客里空”问题及其成因,并对晋绥边区反“客里空”运动中“新闻求实”与“思想土改”两条线索进行了梳理,通过大量的个案分析证明:工具目的只能通过专业主义途径得以实现,因此工具主义必须坚持适度性原则,以保证新闻真实性与政治正确性之间最低限度的平衡,否则将适得其反。第五部分得出全文结论:正如毛泽东所指出,文化建设是“比打倒一个日本帝国主义更难的题目”,文化动员应充分估计文化建设的长期性、渐进性特征,而人才能否接续、动员能否持久则是文化动员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战时的教育条件导致了特定门类人才在供给侧的困难,而受众的接受水平则导致了特定文化产品在需求侧的疲软,由供需关系所导致的失衡结构,是文化动员的决策者和文化建设的规划者必须理智面对的现实,因时因地制宜是上策,一味求全可能适得其反;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文化动员中成功的群众路线并非线性结构,而是一个棋盘状系统,在使群众认识到自己的利益并团结起来为之奋斗的共同目标之下,“棋盘效应”使每个运动都与其他所有运动相为支撑,从而形成化合作用;群众路线的本质是群众利益路线,文化动员本质上也是利益动员,其功能是通过“利他”而实现的,只有以此认识为前提去组织动员,才能可能取得成功,如果不能切中民众的利益诉求,无助甚至有损于民众利益的实现,则动员的意图终将落空;党报是政党开展社会动员的有效工具,但工具价值的实现必须以尊重新闻自身规律为前提,以牺牲新闻真实为代价的工具追求必将适得其反。
管晓薇[3](2019)在《构建我国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法律抉择 ——用户选择权保障为导向》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强调,新电改将全面放开售电业务,力求通过构建多元化的竞争性市场,形成多元的买卖双方健全的电力市场格局。由此可知,我国的电力市场改革已进入到一个全新阶段。本文的核心研究内容主要是如何在这一售电侧开放的政策背景下,以电力用户选择权的保障为导向,通过对售电双方市场交易行为、政府管制行为的法律制度构建以期实现售电市场有序、平稳竞争态势。全文的目标在于以制度设计促进国家政策落地,找寻售电市场化改革的现实可能性与政策实施最佳路径。本文从电力商品与普通商品的共性出发进行研究,兼顾电力商品特性,法律构建设计思路框定于以电力法为核心的电力法律调整体系范围内。电力法从属性上界于公法与私法之间1,属于经济法的产业法子部门。竞争力量的凸显,使得自然垄断行业以市场规律为导向,跳脱了单一的管制配给模式,遍布售电环节的利益驱动是售电市场引入竞争的最佳“产品”。售电市场竞争的规制方式在整个行业发展缓慢的状态下会稍显“疲软”。关键是市场竞争机制赖以存在的市场环境尚不成熟。售电侧市场的基本目标就是通过售电侧的体制改革,打破单一销售和单一购买的垄断格局,赋予用户以更多的选择权。售电市场化进程就是售电环节实现竞争的过程。竞争是任何产业发展的基础,应当以电力行业的特点及产业市场化发展的基本规律为考量,进行售电市场竞争的法律构建考察。从本质上来说属于电力商品在可竞争环节的市场调节规制研究,换言之,它是售电环节的电力市场发育与法律体系构建之间的关联性问题。由此推之,电力销售过程中的法律关系调整与一般商品销售环节的法律关系调整有差异亦有本质联系。从宏观上看,电力市场法律规制问题的核心是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竞争与规制这两对关系。售电侧放开后,售电市场的核心因变量是电力的价格、供求、风险机制。因此,对应法律关系的调整就要涉及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产业法、反垄断法等多部门法规范,统合电力市场的特性,将其纳入法律规制设计的法律渊源。具象化1研究内容可知,本论题涉及售电市场化改革中售电方多元资本的引入及其过程中售电主体竞争行为规制、售电企业的公司治理、售电合同等相关法律问题探析等。可见,本文虽选择电力行业及其市场为研究对象,但由于电力市场规制问题囊括于产业法相关内容中,该论题与经济法(部门法)的关联性极强,这使本文区别于一般的对电力行业进行经济学解读的经济学专业论文,本文的法学学科属性清晰可辨。选取用户选权为本文进行研究的贯穿视角,主要是因为用户在电力产业链中是处于末端的,用户体量较小,分散度比较大,数量巨大。电力商品的最终使用者和价值实现的终端环节就是用户。售电侧是直接为用户服务的最为直接的环节。售电侧改革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创造所有的可能性以实现用户的自由选择权。在售电环节市场竞争的开展使价格信号在需求侧如同在生产侧一样,能够顺畅地传导,厘清市场机制在售电环节的作用方式和作用方向。在这一过程当中,售电上游和下游的价格之间就能够实现联动,整个社会的集约化生产以及能源商品消费量的总体就可以实现控制。这里要注意的问题是,用户并不仅仅指大用户,而使要扩展到尽可能多的小商业用户、居民用户乃至全体用户。当售电环节与垄断环节“解绑”,竞争和选择就是电力产业需要面对的两大新课题,而法律制度的构建就对竞争行为与选择行为进行了解读和制度框定,并为以后的执法环节打下基础,实现市场参与者各方利益与政府的公共政策目标及社会整体效应。用户选择权的放开需要有可选择的市场销售主体,销售主体的孕育和多样性取决于市场竞争的强度与竞争环境的良善化。售电市场化不单单包括市场竞争优势使用户获得多样的选择权,还包含了市场化、多样化的服务方式。为用户购买电力商品的选择、使用环节提供尽可能多的专门购买服务,通过制度设计和监管创新培育售电公司和购售电双边竞争主体,是政府在售电侧市场化改革中需要扮演的“角色”。售电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以及对售电市场竞争规制问题的探讨必须回归到售电作为电力产业的一个环节,其本身的竞争现状图景、市场建立的指导原则以及下一步即将突破的重大问题这几个方面进行探讨。成功的售电市场竞争至少应当实现两个目标:其一,短期内,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充分的市场多元主体竞争,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市场竞争绩效的实现。具体而言,售电公司专业从事竞争性业务,售电与电网业务分离便于用户根据便利性原则更换是售电公司,用户能够从竞争性售电市场中获取多样化的售电企业的服务,为选择权的实现“加分”。市场竞争法律机制保障售电竞争的平等地位,多家售电公司的存在,能够使中小用户在不同的售电公司之间进行选择,实现自己的满意度导向下的买电对象选择;其二,合理化电价,保障售电市场供需双方的市场需求,同时实现政府规制转型过程中的良性市场秩序,以便形成长期稳定的售电市场运行和投资环境,培育竞争性的零售市场。具体而言,我国目前分类的用户电价规定,电力企业相同电能产品对不同用户性质的用户实行不同的电价,大量的交叉补贴存在,补贴又与普遍服务相混合,使得售电电价如同“戴着脚镣却想跳舞”的人,影响了售电侧改革的时效性与法规可应用型。本文以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至今的积弊1为研究切入点,结合售电市场建设的环节个性化特点,从市场运行设计和政府规制优化两个方面,对售电市场进入规制、电价形成规制和售电交易过程中纠纷解决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法律构建方案以及法律以外的制度可行性设计配套研究,终极目标是实现我国售电市场化改革的高绩效成果,规范的市场格局和稳定电价,保障用户选择权利益的实现,提高整个产业的生产和运营效率。本文的总体逻辑线索如下:我国售电市场化中的竞争力“焕发”受制于电力行业自然垄断理论进展以及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起步较晚、售电市场构建性经验不足等诸多因素干扰,而自然垄断理论及其发展以及电力经济学相关理论支持(基本理论)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研究的“始发站”。因此,构建精确的且符合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的电力市场竞争规制制度是本文探讨论题的出发点。这一规范性构建从多个方面塑造了我国售电市场改革制度的生成、变化以及实践进程中的制度绩效。每一章的结构及构成如下分布:第一章介绍与售电侧竞争体系的制度构建有紧密关联的几组概念(涵盖售电市场基本概念和电力商品的经济特征),目的是为了下文的理论和经验提相关的背景铺垫,穿插于各章的理论研究之中。同时,提出全文的核心理论基础。在之前的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观点归纳的基础上,提出统摄全篇的产业组织学、电力经济学、管制经济学、市场竞争理论相关模型(自然垄断与竞争——资本结构——产权形式——规制方式)。其中资本结构理论决定整个售电市场竞争的源动力和主要方式,是结构的基础;自然垄断与竞争模型对资本结构理论的引出具有引导意义,因而是结构前提;产权形式是具体售电市场竞争开展以及绩效评估的核心原理并与后文的政府管制方式和法律规制体系构建有因果关联,因此是具有承上启下作用的理论内核;规制方式是最终的理论研究外在表述形式,也是整个理论实现的操作性关键环节。四个理论结构要素构建彼此密不可分,互为因果与耦合。在此过程中,融合了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的研究方法和基本观点,应证了对于社会科学理论、产业发展分析、产业法律规制的问题研究离不开政治经济学动、法律与社会学互动。在此结构理论基础上,又引出了实现售电市场竞争的法律规制基本内容:售电市场元竞争理论规制、售电公司治理、政府售电市场规制变迁与优化。第二章研究国外售电市场的经验并进行总结和归纳借鉴述评。本章不是简单地对国外售电市场情况的文献综述,而是通过分析国外售电市场改革的经验,提出借鉴方向的探讨,为找出我国售电市场改革相关问题提供搜寻“路径”(为第三章售电市场化改革问题提出作铺垫)。古语有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历数西方电力产业的市场化改革较为成功的国家,他们既与我国面临类似的改革挑战,又客观上需要在改革进程中关照各迥异国情下的制度体系个性。虽说各国采取了不同的售电市场化改革方案,但改革的基本宗旨仍趋于一致,即始终秉承对售电环节竞争强度的持续促进的创新型制度设计。就发展中国家而言,管理机制的优化与政府监管改革的动力以吸引在竞争开放端的多元投资成为关键。无论是发达国家也好、发展中国家也罢,本质上,技术进步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开展和绩效达成提供客观可能性。电力改革较为成功的西方国家在售电环节的经验极具启发性的。一些国家认为,售电市场无法形成真正的选择权市场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即可供选择的零售商只有少数几家。西方国家政府更为注重为那些从管制性公用事业公司转换出来的用户提供选择权的方案设计及实施。用户是市场价格的直接承担者,售电价格成为首要的利益权衡。相关国家对售电量上下限利润市场设计考虑,对不重新选用捆绑服务的部分用户保持封闭;根据一些国家经验,零售商、用户和其他相关利益主体通常成立一些联盟,帮助处理售电市场初期的问题。各国都较为注重避免售电市场设计中的结构性缺陷。所列举的相关国家都致力于在电力市场重组后取得售电竞争制度推进的可能性。各国的特色迥异,可借鉴角度也多元。以美国为例,多元的售电模式,最重要的市场设计要素是保底服务采购机制等经验。在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相关经验引入可以增加国内市场适当地、可能的对售电市场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方法和路径。制度变迁中所反映的理性经验归纳,将为后文的具体问题解析、法律规制构建性常识提供充分的研究基础。本章总体上是通过借鉴国外经验实现在具体的历史实践中检验理性选择理论的一般结论。第三章研究归纳出我国售电侧竞争性市场格局建构过程中,所亟待法律制度进行解决的问题,并具象化到几类难题。本章是全文提出问题的部分,界定全文理论研究最终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构建市场法律规制谱系的核心范围。越是不健全的市场参与动力机制,市场主体的竞争参与率和竞争实力就越低,削弱了整体市场化进程,尤其对于售电这类产业转型阶段的“试验期”市场形成,更是如此。改革的过程是迂回曲折的,一些问题会逐步在售点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暴露”出来,亟待政府、市场两个方面的协力互动与完善。售电侧改革仍任重而道远----分离于原公用事业公司的电力零售商仍占领大部分的零售市场;大用户直购电、竞价上网等探索没有能够建立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资源配置的优势尚未在电力市场中予以体现;辅助价格体系和市场机制形成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对电力系统频率和电压控制的调价功能尚处于“价值化”的尝试阶段;根据第一章的范围框定,本文旨在对直接影响售电市场竞争的例如资本多元化乏力、国有企业市场垄断、电力用户选择权未展开等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制约售电市场化改革的瓶颈:售电市场资本结构单一、国有售电企业与民营企业的资源禀赋不均衡导致的地位差异、政府对电力市场管制缺陷问题(局部管制过度、局部管制失序);同时,提出售电市场化机制不成熟问题最终引发的电价市场合理化难题。最终统一于对电价体系的完善和政府规制改革问题的研究。阻碍售电市场发展的政策限制主要是电价上线没有依据市场为导向或者零售电力的上线比例固定。电价制定和电价监管直接关系到用户的根本权益,这其中既有知情权维度的保障缺失、又有选择权方面的缺陷。目前我国的电力价格形成体系尚不完善,导致了电力消费者对电力商品选择权的行使缺乏必要且完善的市场信号支持。贯穿全文的视角是用户选择权的保障,这一视角与目前我国需求侧市场建立的规划有密切关联。芝加哥学派认为,反垄断政策的最终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利益。美国反托拉斯政策已将政策目标调整为增进用户的福利,其他目标也必须与用户福利最大化一致。(martin,2005:57)反垄断法正朝着纯粹用户权益措施的方向演变。相对于保护用用户选择权益的终级目的,维护开放竞争的政策目的更是工具性。目前就售电环节而言,用户选择权依然处于“苗苗”状态,其“发育”程度与售电市场竞争发展进度相去甚远。售电市场是复杂的,对其竞争的观测常常不那么容易。例如,电力需求的不确定性、电网容量约束以及相关的企业数据的保密性等因素,使对电力市场力评估、竞争规模的衡量等问题都增加了难度。电力零售侧竞争放开能够带来的最为重要的益处就是竞争性的零售商能够根据电力用户的个性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关于电力用户和消费者的权利,现行《电力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电力法》中唯一与电力用户选择权具有相关性的内容是“普遍服务原则”。本章在深入分析目前售电市场法律构建不足的基础上,为后文提出售电市场化竞争和法律规制可能的发展路径框定规制范围和方向。只有找出问题,才有可能在后文对论题进行深入研究,提供可行性法律解决方案。问题解决意识可能是本文特色之一,实现理论研究的应用性落地。第四章提出构建售电竞争性市场可以顺利开展的法律规制体系。本章是本文的实证研究部分。传统的电力市场竞争理论认为,电力市场的自然垄断属性决定了其无法在可竞争环节大有作为,更由于政府规制理论的单一、利益集团的角力等原因,导致发展中国家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必然是轻微、缓慢和无法深入竞争本质的,上述观点关注的是电力产品的本质特征局限、公用事业的管制局限。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制定的规则,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将构建零售竞争型的市场模式。零售竞争型市场模式需要有宏观性有不失重点的制度设计,尤其突显售电市场化的竞争性市场构建特质。售电市场的竞争性法律规制设计是一系列前提条件下的动态规划。售电市场的竞争格局建立与科学、明晰的规制框架、公正且独立的规制机构、完善中的被规制者这三方面成正相关关联。电力市场主体需要法律或者具有相应规则(这种规则表现为强加在人们头上的风俗习惯等)所规定的条件下进行经济运行活动。经济运行与法律规制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正如法经济学家所认为的那样,“社会生产方式不仅包括土地、机器,还包括法律。因为,如果不运行,土地和机器就毫无价值。法律是市场运行的有机组成部分。法律秩序调拨下的生产、交换和分配,就无法生产机器,使用者无法从生产者手中获得该机器产品,使用权无从谈起,使用价值就得不到实现。法律秩序在此种情形下,本质上已经成为资本的一种形式。”1售电市场规制制度的必要性,需求理论以及规制激励理论,结合整个规制制度过程中的风险负担理论。售电侧竞争是提高电力需求侧响应的必经之路。本文将以电力市场竞争资本多元化触发为视角,以自然垄断理论最新进展为元理论依据,对我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政策优势、售电竞争性市场缺陷的克服、政府新一轮市场管制优化的方向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定制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基本规律和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售电市场竞争法律规制体系,并辅之以法律规制以外的制度规制参考构想,以期对售电市场的制度健全和规制层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能性路径,并尽早地实现我国本土制度环境意义上的售电侧改革目标。本章的逻辑脉络以“纵横交织”为特点。涉及到市场微观主体规制、政府对市场的管制;横向市场主体之间以及纵向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界定并以此为基本法律制度设计构建。重点研究了市场竞争主体引入法律保障机制、售电市场用户选择权保障、以电价规制为核心的政府售电市场法律管制转型及制度对接等问题。售电市场的的发达需要助推动力,各种综合因素将融为一体,遵循市场机制向前发展并在过程中深化、完善。这些助推动力主要来源于:用户层面的市场活力激发机制——赋予用户独立的市场用电选择权,实现电能完全的使用价值;激发企业自主经营的活力,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和引导投资质量和效益;以电价改革为驱动,放开电量、电价的管制,引导市场化交易数量、价格、方式等方面的消费者、生产者双向选择机制。通过市场运行性制度与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制度体系的设计,阐明整体售电市场化进程中的问题解决法律方案,实现宏观与微观相统一的法律制度体系构建。第五章阐明本文的结论与余论。之所以进行这样的章内安排,旨在以辩证的观点看待本文的研究结果,本文的结论只是作者主观所选取的研究视角导引下的一种制度研究可能性“产品”,作为社会科学论题的研究成果,必然有其不周延、其可扩展或可修正的空间。本文结论部分指出:第一,售电市场的法律体系构建应当明确规制理念。售电市场竞争机制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成果,关系到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实现。售电市场化竞争是电力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传统垂直一体化经营必然带来低效率、社会福利损失并制约电力产业的发展。售电侧改革赋予了电力市场化改革以全新的意义,具有“领头羊”效应成为电力市场化机制构建的必然选择。第二,售电市场竞争环境的构建应当强调立法先行。售电市场化竞争必须以完善的法律机制保障,且售电市场要素的法律构建是实现竞争性售电市场的必由之路。其中包括售电市场进入保障、需求侧选择权保障、政府规制优化保障。售电市场竞争的法律保障机制需要对竞争机制各个要素环节进行调整,既有市场微观主体塑造、市场主体行为塑造,又包含政府公权力对市场影响范围等规制性构建。只有竞争机制在法律框定的组织机制中合理运行,才能最终实现售电市场化改革后的竞争性市场稳健运行,市场中的电价稳定问题、电力商品供需和谐问题才能够得到解决。售电市场法律设计的最终目标还落在对市场主体行为的控制、响应惩处机制的作用发挥以及完善的售电市场竞争过渡机制。第三,政府应当在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机制构建过程中,实现监管转型,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并考虑多元利益构建。自然垄断行业监管解制的浪潮,有助于竞争性市场格局的构建,然而,为实现电力安全保障的行业底线,对新型售电体系的政府监管依然不能放松,监管方式的创新不代表核心环节的放松或者不予管制。适当的幅度的监管足以排除售电侧竞争的阻力,并实现电力产业的稳健发展。监管不足会造成电力市场秩序混乱。多元竞争主体和不同的市场角色实施不同的法律控制。法律制度设计的可行性体现于多元主体适用。售电方、需求方、政府方在售电竞争性规制法律体系中“各得其所”,各有所制,各有所为才是售电市场法律规制的最终目的。为此,本文将针对不同的市场主体,根据其行为模式、激励动力不同进行分层次的法律制度涉及,从立法、执法多个层面加以解析。竞争性主体,需要从价格和信息方面进行控制,对政府价格管制需要从电力安全、市场开放程度进行制度设计衡量。由于市场改革并不容易,尤其是如同电力这类技术含量高、传统上被视为自然垄断的产业改革。售电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市场规制者应当思考从这些使大众一知半解、客观上复杂多样,有时相互影响“碰撞”的电力法律规制理论中,辨别哪些是公众所认可与期望的,而从中又能引申出何种新兴的政策和规则。售电市场化竞争过程中,法律制度体系的设计,某种程度上就是对优良规则和制度体系的筛选与选择,再造与演绎。售电供给侧改革是电力市场化进程中的新制度体系尝试,必然会遵循制度革新,制度归入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壁垒或屏障制度的有效性依赖其运行的准确性。制度并不从初始状态时期就假设当然有效。余论部分将以客观视角审视本文结论,从社会学、制度演化进程、电力市场改革周期等角度对结论进行可行性预判,以非正式制度视角补充阐述,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和简化性制度建议。本章最后一部分将以能源革命为背景,售电市场改革还应当考虑适应可再生能源发电等新兴电力市场领域的步伐。展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新进程,以售电环节为范围,探讨未来新能源发电情况下售电市场竞争的规制问题。诸如可再生能源变化性和不确定性,市场建设的法律体系构建要“与时俱进”,因为某种程度上说,这是新能源进入市场的选择之一。这样的做法为今后用户选择权的行使提供了信息服务与硬件设备更新上的可能性,也使前文结论增添一些开放性的空间,为售电市场的未来发展提供理论探讨的可能性。
马庆林[4](2018)在《中国面子文化与法律语言:“博弈—互补”范式》文中研究指明本学位论文将面子文化置于法律背景,以调解语言和庭审语言为研究对象,以戈夫曼的面子理论以及布朗和赖文森的面子语用策略为理论参照,通过构建面子文化与法律语言“博弈——互补”范式来探讨中国特有的面子文化、法律心理和法律语言之间的关系,并对中国面子观与法律文化心理影响下的法律语言进行实例分析。本研究应用“调查分析法”、“个案分析法”及“对比分析法”等对当今社会的热门案例或话题,如快播案、典型知识产权案等,进行“博弈一—互补”分析和法律语言分析,发现面子文化无论从个人、机构乃至国家层面而言均对中国的司法实践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面子是中国人传统法律心理的语言投射。面子文化可以通过内涵丰富的法律心理对法律语言施加影响,并最终通过语言外现于情绪变化及行为方式。运用面子文化与法律语言的“博弈——互补”范式来阐释面子文化、法律心理、法律语言三者在范式中的相互关系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操作性。该理论范式可以解释法律语言在微观层面如调解语言、庭审语言之间及其内部存在的细微差别,展示法律语言内涵的丰富性和风格的多样性,分析说明在司法实践活动中调解员或法官如何借助语言策略等互补性语用手段使冲突各方达到利益和预期上的均衡。在调解活动中,调解员与调解各参与方处于“博弈”状态。调解员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话与协调,在了解调解各方的利益和预期需求的同时,采用一定的调解语言策略等互补手段实现沟通的目的。互补包括引入社会规范、道德和民俗民约等面子语用策略。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同样通过对话与沟通,了解诉讼各方的预期,并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动用必要的庭审语言策略等互补手段完成案件的审理工作。为了维护法律所赋予的形象,法官的语言、语言策略以及互补性语用策略等带有明显的机构性特征。法律语言中所表露出来的个人、集体与国家的面子对司法实践能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因此,正视面子文化的客观存在并消除面子文化的负面影响不仅有助于提高对法律语言使用的策略性、技巧性和规范性,有助于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破除过度依赖单一司法诉讼模式转变为以非诉方式为主的纠纷解决途径,有助于改善调解语言的合理表达,使面子文化中的优秀内容与调处息争相结合,还有助于构建科学的庭审语言权力分配机制,保障诉讼各方当事人的话语权。
王勇[5](2018)在《气荒下的博弈》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气荒背后,诸多矛盾显露,多方博弈相互交织:各政府部门之间、地方与央企之间、市场与体制之间集中爆发了矛盾和冲突。拨开事情表面的尘嚣,政策制定者综合协调不够,某些地区操之过急等系列问题逐一浮出水面。2017年11月16日,重庆南岸融侨半岛,等候加气的出租车排起长龙。无聊的司机师傅有的三俩攀谈,有的闭目养神。
姜华山,CFP[6](2016)在《煤炭中国结去产能遭遇“煤超风”》文中研究说明自2012年以来,煤炭随着实体经济一道告别了快速增长、扩张的轨道,归于平静,并饱尝了刹车转轨带来的阵痛:一些曾经辉煌不已的煤炭企业纷纷告亏,资金链吃紧,产业链上的老板们纷纷弃煤转型。一时间,煤炭成为中国产能过剩最突出的两个行业之一。政府随后启动了一轮严厉的至今仍在继续的去产能,希望能够通过这样的一场产业手术,带来一个焕然一新的煤炭行业。从有关部门公布的成绩看,到目前为止,煤炭的去产能行动成效显着。
王晶[7](2016)在《冀南西豆庄农业生产变迁研究(1923-2013)》文中认为农业生产,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村经济格局和农村经济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本文以1923到2013年冀南平乡县西豆庄村为研究对象,对此问题展开讨论。西豆庄村是20世纪20年代卜凯中国农村调查的具体调查点之一,是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华北平原内陆村庄。在长达近百年的时间里,该村庄历经数次变革,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都发生了结构性的变迁,这些变迁深刻的影响了农业生产活动,由此带来了农业生产力的根本性变化。历史上的农业,是现实农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研究农业生产的长时段变迁,目的在于充分认识历史上的农业,探寻农业生产变迁的脉络和动力,以便更全面的解释农业生产的现状并为农业发展战略的制定提供历史依据和现实观察的角度。在研究过程中,笔者将农业生产问题划分为地权、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和农业技术条件三个子问题,并重点讨论了农业生产变迁的阶段性特征和小农经营体制的优劣。笔者综合运用了文本资料(卜凯中国农村调查资料、地方档案馆档案资料、西豆庄村委会和村民个人收藏)、实地访谈记录和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的资料并注意对各种资料加以甄别,在此基础上,将实证研究与理论思考结合起来,对西豆庄的农业生产变迁历程进行了客观分析。本文认为:1923年至2013年间西豆庄的农业生产走过了一个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轨迹,即从民国时期的低土地产出率、低劳动生产率,到集体化时期的土地产出率稳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停滞不前,再到转型时期的土地产出率增速由快变慢、劳动生产率快速提高。近百年来,地权和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变迁经历了否定之否定的历程,而农业技术条件的变迁则经历了由传统到现代渐次递进的历程。地权问题上,从民国时期较为分散的土地占有格局,到集体化时期公有制基础上的地权集中,到转型时期公有制基础上的土地使用权下放,再到近年来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使分散在农户手中的土地使用权得以重新整合。地权的变迁历经分散与集中的反复转换,直至目前出现分散与集中共存的情况。农业生产经营方式问题上,从民国时期小农的个体自主经营,到集体化时期的集体统一经营,到转型时期个体自主经营的复归,再到近年来出现的新型农民经济合作。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变迁在自主与合作之间循环联动,直至目前出现自主与合作相融的现象。农业技术条件问题上,从民国时期以人力为主,到集体化时期由人力向机械力的过渡,再到转型时期农机时代的到来,农业技术条件逐步走向了现代化。在这一过程中,劳动力的过剩与转移问题始终与农业技术条件的变革速度和发展方向交织在一起,相互制约并相互协调。在长达近百年的时间里,由于制度、技术和劳动力要素不同的配比情况,西豆庄不同阶段的农业生产呈现出各具特色的时代特征,但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农业生产问题都尚未得到真正有效的解决,实现中国农业“有增长的发展”目标依然任重而道远。小农经营是一种低效率高效用的经营方式,它的存在和发展有其历史的合理性。小农的经济行为之所以固守“安全第一”的原则,源于其自身的局限性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较为脆弱。转型时期,政府应当做的并非通过彻底改造来消除或毁灭小农经营,而是因势利导,一方面,推行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的农民合作;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农业公共服务体系。政府应当成为一种导向型、辅助型而非控制型的力量,才能够保障农业的健康顺利发展。
刘佩佩[8](2016)在《乌克兰危机影响下中俄能源合作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中俄能源合作发展至今,经历了最初的探索,也曾一度陷入迟滞,随着中俄输油管道的建成投产渐入佳境。2014年,以乌克兰危机为契机,谈判历时十几年之久、由于价格争议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的中俄天然气合作协议最终签订,两国能源合作成功驶入快车道。乌克兰危机在一定意义上为中俄能源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创造了机遇,但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两国能源合作确实面临一系列难题。中俄两国能源本身具有天然的互补性,如果双方能够秉承互利共赢的理念,抓住这次机遇,精诚合作,那么建成中俄全面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的目标指日可待。文章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简单概括了乌克兰危机之前中俄能源合作的历史进程。中俄能源合作最早可追溯到1990年,在双方能源合作的探索期涉及到核能、电力、石油、天然气等多个领域,但随着两国能源合作的发展,石油、天然气合作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中俄原油管道项目--“安大线”计划原定于2003年正式开工,由于日本的介入,该计划在推迟6年后于2009年施工建设,并更名为“泰纳线”。2011年中俄原油管道建成投产,这在双方能源合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这一时期双方在电力、核能领域的合作已经初现成果,但是被两国寄予厚望的天然气合作因为价格分歧未能达成协议。第二部分论述了乌克兰危机的由来、演变过程及产生的历史与现实原因,并深入分析了乌克兰危机对中俄能源合作的影响。2013年11月21日,由于乌克兰政府宣布暂停与欧盟关于签署联系国协定的相关谈判,乌克兰爆发政治危机,随着局势的发展,危机愈演愈烈,并引发乌克兰国内外力量的复杂博弈。随着克里米亚“脱乌入俄”,乌克兰倒向西方阵营,欧美开始对俄罗斯进行联合制裁,乌克兰将寻找新的天然气供应商,欧洲试图采用“开源节流”的方式逐渐摆脱对俄罗斯能源的依赖,俄罗斯在欧洲能源市场的份额面临下降的危险,国际能源格局正发生着微妙的变化。欧美的制裁加上2014年中旬开始的国际油价大跌,导致俄罗斯经济出现严重危机。为缓解危机恢复经济,俄罗斯需要寻求能源出口多元化以减轻对欧洲能源进口的依赖,为此俄罗斯调整了国家能源战略,将能源出口的重心转向亚洲。中国作为当今世界的能源消费大国,无疑将是俄罗斯能源东进战略的重中之重。以乌克兰危机为契机,中俄能源合作的现实互补性加强,天然气合作驶入“快车道”,油气上中下游一体化程度加深,煤炭、电力、核能等领域也将制定长期合作规划。鉴于目前俄罗斯处于经济危机之中,急需大量资金恢复经济,贷款换能源战略有望进一步推动两国能源合作。总之,中俄两国迎来了进一步深化能源合作的良好机遇。第三部分探讨了乌克兰危机影响下中俄能源合作存在的问题。当前,中俄两国能源合作已经进入历史最好时期,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乌克兰危机在给中俄能源合作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进一步深化中俄能源合作除了需要面对乌克兰危机后复杂的国际能源局势以及第三方国家的介入和竞争,还必须解决两国再次出现的能源价格争议,以及由于俄罗斯身处内忧外患造成的中俄能源基础设施完善受阻等一系列问题。第四部分针对中俄能源合作存在的问题分析了进一步加强两国能源合作的对策。受乌克兰危机影响,中俄能源合作表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在目前的国际政治经济、能源形势下,中俄两国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扩大和深化能源合作的新机遇。因此,两国需要抓住机遇,通力合作,针对目前中俄能源合作存在的问题,采取应对措施,尽量缓解由乌克兰危机连锁效应对深化两国能源合作造成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深化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才能使两国能源合作在复杂的国际能源环境中继续发展;努力营造稳定的地缘政治环境才能减轻俄罗斯因为地缘因素对深化两国能源合作的顾虑;对于中俄能源合作将面临的第三方国家的竞争,必须予以重视,争取加强多方合作;俄罗斯深陷内忧外患,没有过多精力和资金投入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上,我国应更加努力实现中俄能源基础设施的对接;中俄能源合作价格争议再起,为此两国必须完善能源价格机制,避免价格成为深化两国能源合作的障碍。相信通过两国的共同努力,中俄能源合作可以取得新的突破,中俄将建成全面的能源合作伙伴关系。
李丽[9](2016)在《葛水平小说中的生命意识》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世界上最智慧的生命体,人类从未停止过对自身生命的探寻和对生命价值与意义的思考,人们通过对生命的体验与感知,对生存方式与生命形态的思索与探求,将生命意识作为探索生命哲学的一个重要角度呈现在文学作品中,正如宗白华先生云:“艺术为生命的表现,艺术家用以来表现生命,而给予欣赏家以生命的印象”。每一位作家都会有意识或者无意识地把自己对生命的体会和感悟倾注到作品中去,但是由于他们的成长环境和生命质素都不尽相同,他们对于生存意义、生命策略和生存追求的理解也自然千差万别,以致不同的作品都展现出了不同的生命意识风貌。山西作家葛水平在她对生活与艺术的体会和实验中形成了自己对生命意识独有的感知与理解,并将这种生命意识于无形中倾注于她的作品里面,用艺术的力量展现了她对生命本质与价值的思索,形成自己的生命哲学。她以山西高原上发生的诸多生命体验故事展示人们在追求生存空间与生命体验时,如何在困厄的环境中顽强地生存下来并完成对生命的衍续,如何在生与死的对立之中突破死亡的壁垒,达到生命的和谐,又如何在和谐而多彩的生命律动中展现出人性至真、至纯与大爱的生存价值,并最终完成从“人性”到“神性”的飞升。本文以文本细读的方式,详细展现了葛水平小说中生命意识的内涵,探究葛水平在表达自我生命意识时所使用的叙事形式,并对葛水平在创作中表现出来的生命意识做了成因的探究。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分别是绪论、正文三个章节、结语和附录部分。绪论分为两个部分,首先从中国古代哲学、现代西方哲学和中国当代学者思考的角度简要概述他们对于生命意识的不同言说;然后笔者对葛水平创作中生命意识的内涵做了界定,并论述相关的研究现状和本论文的创新点。第一章诠释了葛水平创作中表现出来的生命意识到底是什么,主要分为三个方面来进行阐释,第一个方面是对于生存欲求的表达,葛水平在进行生命意识表达的时候,首先倾注于顽强的生命原力的表达,它包括生命力的无声绽放、生存意念的喷薄迸发和以生殖的力量来对抗命运的悲苦与无常三个方面;其次,葛水平的生命意识在强调了“生”的诉求之后,还有对“死”的超脱,本章第二节从葛水平面对“死亡”的角度来分析,在她的生命意识里,如何以“向死而生”的哲学内涵完成对死的超脱,并用“死亡”的方式完成一种生命的永恒。本章第三节阐释了葛水平在完成了对“生”的追求和对“死”的超脱之后,如何追寻生命精神价值的提升,这种精神价值主要反映于人性的“真”、“善”和“爱”的表达,作者展示了人如何在完成对自我“真”与“善”的要求之后,又在对他人的“爱”与救赎中完成将自我从“人性”到“神性”的飞升。第二章分析了作者通过怎样的叙述艺术来表达生命意识,第一节着重分析作者在小说创作中对生命意象群的选择,作者将人的生命投射入自然景观中进行展示,以植物意象和动物意象等自然意象的方式,来完成自我生命对自然意志的映射;作者又将生存与死亡投射入山川、河流、土地、棺木与坟地等意象,在这些人文性意象中表达了作者对生与死的理解。第二节从抗战、家族和小人物题材分析了葛水平在表达生命意识的时候,对叙事题材的选择。第三节从诗性语言的叙事、方言俚语的表达和民歌民谣的运用三个方向分析葛水平表达其生命意识时叙事语言的使用。第三章探讨葛水平这种生命意识形成的源流,第一节从中国现当代文学的语境之下,将葛水平的叙事与新写实、新历史主义的书写展开对比,并提炼出作者生命意识写作的独特性;第二节从山西文学的影响之下,将葛水平与以赵树理和李锐为代表的两代山西作家比较,提炼葛水平生命意识写作对他们的继承和创新;第三节从作家个人生命体验的方向来探究她这种生命意识的成因。结语部分总体论述葛水平在写作中表现出来生命意识的价值、意义与局限,并寄予了作者对这位成长中乡土作家的写作期待。另附附录一份,为葛水平简介及小说写作与获奖年表。
石晶晶[10](2014)在《文学编辑对上海沦陷时期文学的影响》文中研究说明论文紧扣文学编辑对上海沦陷时期(1941年12月8日-1945年8月15日)文学的影响这一中心论题,结合当时文学编辑具体的编辑思想、编辑行为及编辑成果,考察他们面对政治时势的影响、文化市场的调控、社会的审美取向以及个人的思想意趣时,如何统筹均衡,直接或间接地规划、塑造、引导上海沦陷时期文学发展的方向。论文的整体框架依据文学生产、传播、消费的全过程来构建,从文学题材的选择、处理文学题材的角度与方式、文学体式的推行及文学的读者接受等方面,考察文学编辑对于上海沦陷时期这一特定时段文学发展的整体面貌及典型性特征所施加的影响。具体来说,考察时代政治时势为文学生产与出版制造了怎样的环境氛围,这一时代文学的主体特征在编辑的影响下发生了哪些变化,编辑通过哪些文本策略规划了文学发展的方向(如通俗化表述的广为接纳、对女性视角的肯定、特定文学体式的推行等)。论文选择将上海沦陷时期的文学编辑群体作为研究对象,但将其放置于整个时代的宏观参照背景中进行鉴别——历时的新文学传统的延续与传承和共时的政治地域语境的差异这两个维度将是考察上海沦陷区文学的一种宏观的参照背景。导论部分阐述了选题的研究历史与现状,论文的突破和创新之处,以及论文的整体框架和研究思路。第一章通过对上海沦陷时期政治环境及社会氛围的考察,分析了上海沦陷时期以文学期刊为中心的文学生产方式以及文人深层次的心态与审美取向。日伪严苛的审查制度使正规出版机构集体沉默,知识分子如履薄冰,上海文化停滞。文艺期刊作为一种缓冲的策略,对沦陷时期上海文坛的复苏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本章从期刊创办者的背景及文学编辑的立场与宗旨出发,将上海沦陷时期的文艺刊物分类概括评述。第二章抓住上海沦陷时期创作最为集中的三种文学题材(日常生活题材、女性题材、历史题材)进行具体阐释,分析文学编辑为了文学的发展、刊物的生存与有效传播而做出的妥协与变革。在侵略强权下的空间中,文学叙述被赋予政治意义,文学作品不得已多具有伪装的外表,借此躲避可能的政治迫害。文学编辑引导作家们慎重选择文学创作题材,将文本策略变幻为掩隐的技巧。第三章以上海沦陷时期通俗文学与女性文学兴盛为出发点,考察文学编辑对于文学题材处理的角度及审美趣味的引导与助力。文学编辑审时度势,通过发起“通俗文学运动”、组织论争等手段对作家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的指引,推动文学题材的通俗化表述;文学编辑对于女性视角的推崇与褒赞不仅是期刊运作的有效手段,更鼓励女作家平静地完成了对都市女性真实生存境况的自我陈述与反叛,兼具文学的与社会的意义。第四章着重分析了上海沦陷时期散文与报告文学两种文学体式的盛行与文学编辑的密切关系。任何一种文体的兴盛与流行,都只有在社会需要与文学内在发展逻辑的交叉点上才有可能。上海沦陷时期的文学编辑把握住了这一交叉点,引导作者的创作倾向及读者的审美趣味,通过增设专栏、广泛征稿、组织创作等手段对散文与报告文学的盛行提供了相当的助力。文艺界虽然遭遇前所未有的桎梏与迫害,沦陷上海的文学依然承继了新文学传统,抵制了战争对于文化的侵略与绞杀。第五章主要考察文学编辑与上海沦陷时期的读者接受之间的关系。文学编辑自觉将都市普通民众视为关键的目标对象,以此确立自己的办刊方针、用稿原则与商业运作策略。从某种意义上说,报刊、编辑、作者与读者形成了一种真实的共谋关系,理性的精英文化逐步走下圣坛与世俗握手言欢,日常性的感性的大众文化产品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本章详细阐释了文学编辑合力构建张爱玲的文学传奇的深层次原因(同时满足读者的期待视界与作者的创新期待),以及文学编辑组织话剧剧评对读者施加的潜移默化的引导。结语部分强调了上海沦陷时期文学编辑对于文学的自主性与合法化而付出的努力。面对民族国家的政治逻辑与迎合读者的市场逻辑,他们坚守了内心的原则与准绳,借由商业化运作实现安慰人心、启发民智、隐性抗争的目的。上海沦陷时期文学编辑的复杂心态与身体力行的文学出版生涯,为当代知识分子如何在商品经济社会里安身立命提供了一种有益的参照。
二、山西煤电拉锯真相(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山西煤电拉锯真相(论文提纲范文)
(1)生死线:铁路与抗日战争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铁路与日本侵华 |
第一节 日本对华的铁路交通战 |
一、日本利用铁路线推进对中国的侵略战争 |
二、日本利用铁路线在沦陷区推行“囚笼政策” |
三、对中国铁路的破坏和摧残 |
第二节 日本在沦陷区的铁路管理和修建 |
一、日本在沦陷区的铁路殖民化管理 |
二、沦陷区旧线修复和新线修建 |
第三节 日本在沦陷区的铁路运输 |
一、日本铁路军运理论的形成及运用 |
二、沦陷区铁路运输体制与措施 |
三、沦陷区铁路的运营 |
小结 |
第二章 国民政府的铁路战备 |
第一节 铁路纳入战时轨道的准备 |
一、成立铁道运输司令部 |
二、完善铁路法规、规章 |
三、确立和改进战时铁路管理制度 |
第二节 铁路设备的改进和战备铁路的修建 |
一、改进铁路设备 |
二、修建战备铁路 |
第三节 铁路员工的战备动员 |
一、增进铁路员工的联络 |
二、增强铁路员工的效能 |
三、储备铁路人才 |
小结 |
第三章 国统区战时铁路建设和运输 |
第一节 战时铁路建设 |
一、赶筑联络国内国际的西南西北铁路网 |
二、战时铁路建设的特点 |
第二节 战时铁路运输 |
一、增强铁路运输力的措施 |
二、铁路军运及非军事客货运输 |
三、铁路运输的限制因素 |
四、铁路运输的不平衡 |
五、铁路员工维持运输的艰苦斗争 |
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军民的铁路交通战 |
第一节 铁路交通战在现代战争中的意义 |
一、交通为直接战争武器 |
二、现代战争必须依靠交通 |
三、现代战争的战略目标 |
四、现代战争的战略后勤补给线 |
第二节 铁路破击战和争夺战 |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破击战 |
二、中国国民党领导的铁路争夺战 |
第三节 战时铁路的沦陷与撤退 |
一、铁路撤退 |
二、铁路沦陷 |
小结 |
第五章 铁路损失与战后铁路复员 |
第一节 铁路损失的估计 |
一、日本投降时各主要铁路受损状况 |
二、铁路设施及人员的损失 |
第二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铁路复员 |
一、铁路复员的筹划 |
二、铁路复员的的实施 |
三、接收铁路与恢复交通的破产 |
小结 |
余论 关于“铁路战争”“铁路与战争”的思考 |
一、铁路之于战争的价值 |
二、铁路与战争的规模和残酷性 |
三、战争是对铁路事业的检验和考验 |
四、关于战争与铁路的悖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文章 |
致谢 |
(2)《晋绥日报》与边区社会文化动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概念阐释 |
四、行文结构及内容 |
五、运用的资料及分析方法 |
六、本文的难点及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从固有人才到本土精英——“意识形态部队”的组建 |
第一节 《抗战日报》创刊之前中共在晋绥的社会动员模式 |
一、报纸是社会动员的制高点 |
二、中共早期在山西的办报实践 |
三、抗战全面爆发前后中共领导下的晋西北进步报刊 |
四、“晋西事变”与《抗战日报》的创刊 |
第二节 “固有知识分子”与《抗战日报》的首发阵容 |
一、“固有知识分子”与国共两党对立时期的中共人才储备 |
二、3:3:3——《抗战日报》的首发阵容 |
第三节 报纸的地方化努力与本地知识人才的崛起 |
一、《抗战日报》的地方化努力 |
二、本地知识人才的崛起 |
第四节 文化动员的成果——山药蛋派与七七七文艺奖 |
一、山药蛋派与《抗战日报》副刊作者群 |
二、七七七文艺奖与晋绥文艺队伍 |
三、1949 年干部南下对晋绥文化的影响 |
第二章 全党办报与通讯网络建设 |
第一节 融入中共组织——党报姓党的目标追求 |
一、不带编号的党内文件 |
二、“聋盲软哑”——言说与倾听之间的疏离 |
三、一纸《决定》引领晋绥全党参与办报 |
四、全党办报的生动局面 |
五、书记县长笔下的新闻稿件 |
第二节 链接基层社会——“局域”通讯网络的构建 |
一、各级党委对报纸通讯工作的推动 |
二、通讯队伍的动员 |
三、通讯队伍的组织 |
四、通讯员的培养:刊授、函授、面授 |
五、从农民到优秀通讯员:一个生动的个案 |
六、“逼”和“哄”:一个通讯模范县的成长 |
七、通讯队伍规模、来稿数量、报纸发行量的变化 |
八、晋绥根据地通讯网络建设的历史借镜 |
第三章 与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黑板报”与读报小组 |
第一节 冬学运动与文化翻身 |
一、从《抗战日报》看晋绥冬学的起伏 |
二、从晋绥冬学看民众文化需求的变动 |
三、冬学运动与群众办报 |
第二节 读报运动与读者的“创造” |
一、通讯网络是读报活动的基本依托 |
二、识字运动是读报发展的有力助推 |
三、“报纸上山”与“报纸下地” |
四、读报运动与文化觉醒 |
五、读报运动的收获 |
第三节 油印报、黑板报与晋绥边区三级报网 |
一、油印报:在黑板报与大众报之间 |
二、民众的舆论机关——黑板报 |
第四章 《晋绥日报》的“客里空”新闻与反“客里空”运动 |
第一节 “客里空”,一个普遍而严重的问题 |
第二节 “客里空”背后的集体无意识 |
一、“意义”的诱惑——从记者谷曼看“客里空”的心理机制 |
二、需求指导下的供给——从“模范村”报道看工具主义生产模式 |
三、私欲对“公器”的觊觎——工具主义的次级衍生 |
第三节 《晋绥日报》的反“客里空”运动 |
一、新闻求实——专业主义视野下的反“客里空”运动 |
二、“思想土改”——工具主义层面上的反“客里空”运动 |
第四节 反“客里空”运动的历史回响 |
一、土改纠偏与《晋绥日报》停止反“客里空” |
二、毛泽东“谈话”与此后30年对反“客里空”运动的评价 |
三、反“客里空”,一个未了的话题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3)构建我国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法律抉择 ——用户选择权保障为导向(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视角 |
三、研究价值及意义 |
四、文献综述及相关学科理论基础 |
五、主要研究方法 |
六、论文结构 |
七、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电力市场售电侧竞争的基本内涵 |
第一节 电力商品与售电市场化建设 |
一、电力产业的总体特征及电力商品的经济属性 |
二、市场化改革中的售电竞争内涵 |
三、售电市场建设与用户选择权保障 |
第二节 售电市场竞争规制的元理论 |
一、自然垄断理论及其进展分析 |
二、售电环节的可竞争理论 |
三、电力市场资本结构理论 |
四、政府规制理论 |
第二章 售电市场规制域外经验及借鉴述评 |
第一节 售电侧竞争规制的国际经验 |
一、美国 |
二、英国 |
三、俄罗斯 |
四、澳大利亚 |
五、新加坡 |
第二节 总结与借鉴述评 |
一、各国经验总结 |
二、借鉴述评 |
第三章 售电市场化进程中的难题 |
第一节 售电环节充分竞争尚未展开 |
一、电力市场相关环节的资本结构单一 |
二、国企在售电环节的垄断现状及诱因 |
三、售电侧竞争多元资本引入的制度壁垒 |
第二节 售电环节的用户选择权实践困境 |
一、非居民用户选择权问题 |
二、居民用户的选择权问题 |
第三节 售电价格机制的缺陷 |
一、电价形成机制不科学 |
二、政府对售电价格的监管机制不完善 |
第四章 售电竞争性市场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 |
第一节 售电市场治理理念及基本原则 |
一、售电市场法律规制理念 |
二、售电市场制度构建的基本原则 |
第二节 运行性市场规则体系 |
一、售电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制度保障 |
二、售电企业的公司治理调整 |
三、售电公司的用户服务与社会责任的制度建设 |
第三节 售电市场监管的制度优化 |
一、售电市场监管的价值目标和机构建设 |
二、优化售电市场监管的主要制度内容 |
第五章 论文总结及余论 |
第一节 总结 |
一、国际售电市场制度建构总结 |
二、本文提出的售电市场法律建构总结 |
第二节 售电市场法律建构体系的可行性预判与补缺 |
一、售电市场法律规制制度可能存在的缺陷 |
二、售电市场规制体系缺陷的补救 |
第三节 新电力市场发展前景下的售电市场规制展望 |
一、新能源发电对售电市场的意义 |
二、新环境下的售电市场化改革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中国面子文化与法律语言:“博弈—互补”范式(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定位 |
1.2 选题缘由 |
1.3 研究问题 |
1.4 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 |
1.5 结果和发现 |
1.6 全文组织构架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0 引言 |
2.1 面子文化研究 |
2.2 法律心理研究 |
2.3 法律语言研究 |
2.4 博弈论研究 |
2.5 研究问题的提出 |
2.6 小结 |
第三章 中国社会的面子观 |
3.0 引言 |
3.1 面子与脸 |
3.1.1 丢脸与丢面子 |
3.1.2 要脸、不要脸与要面子 |
3.1.3 脸皮厚、脸皮薄、顾面子、做面子与撕破脸面 |
3.2 面子与人情 |
3.3 面子与法律 |
3.4 面子的多元特性 |
3.4.1 面子的文化属性 |
3.4.2 面子的社会属性 |
3.4.3 面子的语言属性 |
3.5 个人、集体与国家的面子 |
3.5.1 个人的面子 |
3.5.2 集体的面子 |
3.5.3 国家的面子 |
3.6 面子的社会功能 |
3.6.1 面子的资源聚集功能 |
3.6.2 面子的资源交换功能 |
3.6.3 面子的资源辐射功能 |
3.7 面子的界定 |
3.8 小结 |
第四章 中国面子文化与法律心理 |
4.0 引言 |
4.1 面子文化对法律的影响 |
4.1.1 面子文化对法律的正面影响 |
4.1.1.1 面子对司法改革的激励作用 |
4.1.1.2 面子对民众守法及官员约束的作用 |
4.1.1.3 面子对法律效果的促进作用 |
4.1.2 面子文化对法律的负面影响 |
4.1.2.1 面子遮蔽法律事实 |
4.1.2.2 面子损害法律精神 |
4.1.2.3 面子干扰公正办案 |
4.2 面子文化支配下的法律心理 |
4.2.1 敬畏权势与敬畏法律的心理 |
4.2.2 集体主义至上的心理 |
4.2.3 厌讼与息讼的心理 |
4.2.4 赌气与争气的心理 |
4.2.5 热衷关系的心理 |
4.2.6 好面子的心理 |
4.3 小结 |
第五章 中国面子文化与法律语言范式 |
5.0 引言 |
5.1 范式的理论基础 |
5.2 “博弈——互补”范式的提出 |
5.2.1 范式前提:调解语言与庭审语言的价值取向 |
5.2.2 范式构建:“博弈——互补”的面子文化与法律语言 |
5.3 “博弈——互补”范式的分析 |
5.4 小结 |
第六章 中国面子文化与调解语言 |
6.0 引言 |
6.1 调解视角的切入 |
6.1.1 人民调解与法院调解 |
6.1.2 调解与和解 |
6.2 调解语言的物理场景 |
6.2.1 调解语言的多样化场景 |
6.2.2 多样化场景的形成原因 |
6.3 调解语言的角色分配 |
6.3.1 调解人员 |
6.3.2 各方当事人 |
6.4 调解语言的主要特征 |
6.4.1 语言的通俗化 |
6.4.2 语言的情理化 |
6.4.3 语言的智慧化 |
6.4.4 语言的理性化 |
6.5 面子文化下的调解语言策略 |
6.5.1 常见的调解语言策略 |
6.5.1.1 浓重鲜活的感情语言 |
6.5.1.2 生动形象的比喻语言 |
6.5.1.3 轻松风趣的幽默语言 |
6.5.1.4 逻辑严密的客观语言 |
6.5.1.5 精辟别致的俗谚语言 |
6.5.2 必要的辅助性调解语言策略 |
6.5.2.1 丰富适宜的面部表情 |
6.5.2.2 亲和灵巧的肢体语言 |
6.5.2.3 速度恰当的语音声调 |
6.6 面子文化下的调解语言策略与法律心理互动 |
6.6.1 人民调解和法院调解的法律心理 |
6.6.2 调解语言策略与法律心理的互动 |
6.7 “博弈——互补”范式下的民事调解语言实例分析 |
6.7.1 人民调解语言实例分析 |
6.7.2 法院调解语言实例分析 |
6.8 小结 |
第七章 中国面子文化与庭审语言 |
7.0 引言 |
7.1 庭审视角的展开 |
7.2 庭审语言的物理场景 |
7.2.1 物理场景的布置 |
7.2.2 庭审场景中的情景对应 |
7.3 庭审语言的角色分配 |
7.3.1 审判人员 |
7.3.2 检察官 |
7.3.3 辩护律师 |
7.3.4 双方当事人 |
7.3.5 证人 |
7.4 庭审语言的主要特征 |
7.4.1 语言的专业性 |
7.4.2 语言的程序性 |
7.4.3 语言的严肃性 |
7.4.4 语言的规范性 |
7.5 面子文化下的庭审语言策略 |
7.5.1 法官的语言策略 |
7.5.2 公诉人的语言策略 |
7.5.3 辩护律师的语言策略 |
7.6 面子文化下的庭审语言与法律心理互动 |
7.7 “博弈——互补”范式下的刑事庭审语言实例分析 |
7.7.1 “快播案”的辩论环节评析 |
7.7.2 “辛普森案”的证人证言评析 |
7.8 小结 |
第八章 “博弈——互补”范式再论 |
8.0 引言 |
8.1 范式讨论:以知识产权案为例 |
8.1.1 奥运主题曲《我和你》着作权纠纷案 |
8.1.2 个人知识产权权益VS国家利益 |
8.2 范式思考:汲取面子文化的传统资源 |
8.2.1 思想与政策层面:提倡德治与追求法治的并行不悖 |
8.2.2 社会与现实层面:和谐秩序与权利维护的共同愿景 |
8.2.3 事实与价值层面:与人方便与与己方便的心理目标 |
8.3 启示 |
8.4 小结 |
第九章 结论 |
9.1 主要发现概述 |
9.2 结论 |
9.3 研究不足及未来研究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气荒下的博弈(论文提纲范文)
“煤改气”止步? |
“气荒”背后的博弈 |
谁在搅动市场? |
央企成“背锅侠”? |
管道气与LNG谁主沉浮? |
(7)冀南西豆庄农业生产变迁研究(1923-2013)(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1章 平乡调查概述及个案村简介 |
1.1 1923 年卜凯平乡调查概述 |
1.1.1 平乡调查概况 |
1.1.2:调查内容及突出成就 |
1.1.3 调查特点及评析 |
1.2 西豆庄村情简介 |
1.2.1 区域位置与自然环境 |
1.2.2 社会发展概况 |
小结 |
第2章 分散与集中:制度变革下的地权变迁 |
2.1 民国时期的土地占有格局 |
2.1.1 分散的地权 |
2.1.2 狭小而碎化的土地 |
2.2 从分散到集中:集体化时期的地权剧变 |
2.2.1 土地改革与土地占有状况的变化 |
2.2.2 合作化与地权的逐步公有 |
2.2.3 公社化与地权公有化程度的演变 |
2.3 转型时期地权的再调整 |
2.3.1 分田到户与地权下放 |
2.3.2 土地流转与地权的再分割 |
小结 |
第3章 个体与合作: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变迁 |
3.1 民国时期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 |
3.1.1 个体经营的表现形式 |
3.1.2 个体经营方式的绩效 |
3.2 集体化时期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 |
3.2.1 由个体到集体的过渡 |
3.2.2 集体经营方式的确立 |
3.2.3 集体经营方式的绩效 |
3.3 从单干到合作:转型时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变迁 |
3.3.1 个体经营的“复兴” |
3.3.2 单干与合作的多重选择 |
小结 |
第4章 由传统到现代:农业技术条件的变迁 |
4.1 民国时期农业技术条件的落后与低效 |
4.1.1 农业劳动力的过剩 |
4.1.2 民国时期的农业技术条件 |
4.1.3 民国时期农业技术条件的特点和局限 |
4.2 集体化时期农业技术条件的根本改观 |
4.2.1 劳动繁忙的假象 |
4.2.2 集体化时期农业技术条件的变迁 |
4.2.3 集体化时期农业技术条件的特点、作用与局限 |
4.3 转型时期农业技术条件的重大发展 |
4.3.1 农业劳动力的“去过密化” |
4.3.2 转型时期农业技术条件的变迁 |
4.3.3 转型时期农业技术条件的作用与局限 |
小结 |
结论与思考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8)乌克兰危机影响下中俄能源合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意义 |
1、理论意义 |
2、现实意义 |
(二)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三)创新与不足 |
1、内容创新 |
2、不足之处 |
(四)研究方法 |
1、个案分析法 |
2、比较研究法 |
3、理论联系实际研究法 |
一、乌克兰危机前中俄能源合作历史进程 |
(一)中俄能源合作的初步探索 |
(二)中俄能源合作一度陷入迟滞 |
(三)中俄能源合作的实质性进展 |
二、乌克兰危机及其对中俄能源合作的影响 |
(一)乌克兰危机的由来及深化 |
1、乌克兰危机的由来 |
2、乌克兰危机的历史与现实原因 |
3、乌克兰危机的深化 |
(二)乌克兰危机使中俄能源合作加强 |
1、中俄能源合作的现实互补性增强 |
2、中俄天然气合作驶入“快车道” |
3、油气上中下游一体化程度加深 |
4、贷款换能源战略将进一步推动中俄能源合作 |
5、煤炭、电力、核能等领域将制定长期合作规划 |
三、乌克兰危机影响下中俄能源合作面临的问题 |
(一)中俄能源合作环境复杂化 |
(二)地缘政治因素使俄罗斯对深化中俄能源合作持谨慎态度 |
(三)中俄能源合作面临日、韩等亚洲国家的竞争 |
(四)中俄能源合作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受阻 |
(五)中俄能源价格再起争议 |
四、乌克兰危机影响下进一步加强中俄能源合作的对策探讨 |
(一)进一步深化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 |
(二)努力营造稳定的地缘政治环境 |
(三)重视中俄能源合作的第三方因素,加强多方合作 |
(四)努力实现中俄能源基础设施对接 |
(五)完善中俄能源价格机制,提高我国在国际能源定价体系中的地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葛水平小说中的生命意识(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act |
绪论 |
第一章 葛水平小说生命意识的内涵表现 |
第一节 生存诉求的表达 |
第二节 向死而生的感召 |
第三节 生命价值的探寻 |
第二章 葛水平小说生命意识的叙事特征 |
第一节“生命意识”的意象选择 |
第二节“生命意识”的叙事题材 |
第三节“生命意识”的叙事语言 |
第三章 葛水平小说中生命意识的独特性价值 |
第一节 当代文学转型下的“生命意识”复现 |
第二节 山西文学影响下的传承与创新 |
第三节 个人生命体验与独特的审美传达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辞 |
(10)文学编辑对上海沦陷时期文学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上海沦陷时期的文学生产与话语空间 |
第一节 上海沦陷时期的政治环境与文人心态 |
第二节 文学编辑主导下的以期刊为中心的文学生产 |
第二章 文学编辑与上海沦陷时期文学题材的选择 |
第一节 以“日常生活”题材回应时代的书写 |
第二节 通过女性主题的写作延伸文学的日常性 |
第三节 借谈古人论古事读古书以逃避现实 |
第三章 文学编辑与上海沦陷时期文学题材处理角度及方式 |
第一节 雅俗共赏:文学内容与形式的重新选择 |
第二节 乱世佳人:以女性视角表现上海都市生活 |
第四章 文学编辑与上海沦陷时期特定文学体式的盛行 |
第一节 散文文体的大力推行 |
第二节 引导与规范报告文学的创作 |
第五章 文学编辑与上海沦陷时期的读者接受 |
第一节 上海读者的文学期待与编辑的文本策略 |
第二节 文学编辑组织剧评以引导受众、推动创作 |
结束语 被“编辑”的上海沦陷时期文学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山西煤电拉锯真相(论文参考文献)
- [1]生死线:铁路与抗日战争研究[D]. 刘瑞红. 苏州大学, 2020(09)
- [2]《晋绥日报》与边区社会文化动员研究[D]. 乔傲龙. 山西大学, 2019(02)
- [3]构建我国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法律抉择 ——用户选择权保障为导向[D]. 管晓薇.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4]中国面子文化与法律语言:“博弈—互补”范式[D]. 马庆林. 陕西师范大学, 2018(12)
- [5]气荒下的博弈[J]. 王勇. 能源, 2018(01)
- [6]煤炭中国结去产能遭遇“煤超风”[J]. 姜华山,CFP. 企业观察家, 2016(12)
- [7]冀南西豆庄农业生产变迁研究(1923-2013)[D]. 王晶. 河北大学, 2016(08)
- [8]乌克兰危机影响下中俄能源合作问题研究[D]. 刘佩佩. 山东师范大学, 2016(03)
- [9]葛水平小说中的生命意识[D]. 李丽. 山东师范大学, 2016(03)
- [10]文学编辑对上海沦陷时期文学的影响[D]. 石晶晶. 南京师范大学, 20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