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乡镇财政体制应转变四种观念(论文文献综述)
刘洋[1](2021)在《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文中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一种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体制设计的产物。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的科技特区,高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其管理体制。作为新旧体制碰撞与改革创新之结果的现行管理体制,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而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着高新区功能日益丰富完善,实现了承载的功能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了—种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共生的经济、社会现象。但高新区现行管理体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困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当前,我国高新区已逐渐进入由“政策驱动”向“体制驱动”的转型期,正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新时代迫切需要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体制转型,为高新区下一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新时代,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已然在此背景下悄然发生。实践探索让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加丰富多彩,一定程度也产生倒逼力量,引发我们的思索。而这种思索之逻辑起点是“为什么转”?就目前学术研究上的回应而言,要么聚焦于高新区的宏大叙事,要么沉迷于管理体制的细枝末节,却不能给我们系统而清晰的答案。因此,本文试图从新时代背景切入,框定高新区这一特殊对象,研析高新区管理体制,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动态过程,以弥补高新区管理体制研究中的缺憾。全文沿着“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脉络,围绕高新区管理体制这一特殊对象,确定研究的分析框架和整体脉络设计,梳理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背景及沿革,研判高新区发展阶段,总结高新区特点。回答“为什么转?”的问题后,逻辑演绎的进程自然而然地延伸出“转什么?”。通过对个案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描述分析和价值判断,发现可行性经验;通过对高新区和行政区管理体制的结构、功能、成效以及二者运行机制的深入对比、分析,结合案例研究得到一些启示;通过总结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就,分析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得到了“转什么?”的答案。在“怎么转?”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变量提取,确定转型的目标和内容,并从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建构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最终目标。本文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坚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相结合,以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用整体性政府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深入分析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困境,探讨转型的目标、内容和路径,思路与方略,以期建立起—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反映高新区发展客观规律,符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状况的管理体制,为我国高新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杨倩[2](2020)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发挥农民主体性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九大,为响应亿万农民对幸福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和决策。其中,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遵循,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是其基本目标。这充分凸显了发挥农民主体性在乡村振兴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的重要性。它是党的群众路线、唯物史观关于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思想和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体现、贯彻和落实。充分发挥农民主体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就是要坚持农民主体作用和地位,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意愿,切实维护和实现好亿万农民的根本利益,充分调动农民的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到建设为了农民、建设依靠农民、建设标准由农民评判和建设成果由农民共享,真切让亿万农民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因而,研究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农民主体性发挥的问题就具有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论文立足于乡村振兴的大背景,通过文献梳理研究、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方法,在对美丽宜居乡村和农民主体性等基本概念梳理界定的基础上,分析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发挥农民主体性的必要性,现实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从而进一步探索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农民主体性的路径。研究认为,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农民主体性,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主体选择和依靠,是切实维护实现和发展好农民主体利益的根本需要,是实现农民全面发展的本质要求。在农民主体性的充分发挥下,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农业综合效益全面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乡村文化建设有效提升。然而,在实践中尚存在农民主体参与意识不强、参与能力有限、参与途径单一和参与保障欠缺等问题。就其成因来看,观念滞后、宣传教育不到位、组织化程度低、体制机制不完善等是主要原因。为此,要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农民主体性,还需要从提升农民主体意识、提高农民参与技能、拓宽农民参与渠道方式、加强参与的组织化力度、完善农民参与体制机制和保障等方面入手,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意识和能力,实现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之目标方才可能。
徐乾[3](2019)在《我国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新生儿数量的增加,家庭结构的变化,我国儿童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且日益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的特点。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主导者,担负着儿童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供给责任。然而,目前我国在儿童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面,仍存在主体责任不清、政策碎片化、保-障范围窄、服务体系不健全、财政缺口大、保障水平低等问题。同时,近年来,我国生育率持续下降,要提振生育意愿,也要求进一步提升儿童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以降低家庭的养育成本。这使儿童基本公共服务供需矛盾更加突出,成为当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同时,重点强调要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弱有所扶”等方面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保证包括儿童在内的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进一步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支持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顾,鼓励社会组织兴办托幼机构,并要求加强儿童安全保障;加快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办好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继续推进儿童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并要求加强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保障,重点关注困境儿童。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政府报告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说明党和国家对儿童的关怀和解决儿童公共服务供求矛盾的紧迫性。深入分析儿童公共服务主体责任,提升儿童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水平,满足当前儿童公共服务的迫切要求,弥补政府财政在儿童公共服务保障中的不足,提升儿童公共服务的供给效能,探讨具有新时代特征的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的必要性、可能性、可行性和可能效果,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为此,本文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儿童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第一,构建儿童公共服务供给的责任主体框架。本文在相关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的责任、理念、规模和模式进行理论解构,并构建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主体责任框架,深入分析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过程中各主体的特征,依据其特征演化主体间参与、合作与博弈网络关系,进而形成基于比较优势和不对称权利下的功能互补、协同增效的合作模型。结合主体供给效能分析,清晰界定我国儿童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优势领域,从而发展出一套对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实践更有解释力和指导意义的规范性指导体系。第二,分析我国儿童公共服务供给现状和问题。首先,分别从纵向和横向主体网络关系的角度,分析各个主体在儿童公共服务供给中的效率。其次,对支持性、替代性和补充性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的政策体系和现状深入研究,并进一步分析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存在的现实问题。第三,我国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的实证分析。首先,构建世代交叠内生经济增长模型,在人力资本视角下考虑儿童教育公共服务、卫生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规模和结构,以及不同儿童教育公共服务投入模式等因素,测度对经济增长、福利水平等宏观经济指标的影响。其次,运用循证法对我国现有政策规定的儿童教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标准进行测度,研究现有供给水平与政策要求间的财政投入缺口。再次,建立计量模型,对国际上不同收入水平国家的儿童教育公共服务财政投入规模进行测算和预测。最后,对儿童人口数量进行预测,结合医疗卫生公共服务需求和实际投入,测算财政投入缺口,为我国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规模提供参考与借鉴。第四,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的国际经验。首先,对OECD国家不同儿童公共服务内容财政支出规模进行比较分析,得出不同国家的投入水平和针对不同年龄儿童的投入结构的差异和特征;其次,对国外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内容进行分析;最后,从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促进儿童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激励多元主体参与儿童公共服务供给三方面,分析国外财政保障重点举措。本文的主要结论。首先,本文通过研究发现,我国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方面存在着主体责任不清晰,保障范围不明确、保障缺口大等五大问题,导致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理论界定不清晰、预算管理不到位、政府引导不足以及法律政策不健全四个方面。其次,本文通过世代交叠内生经济增长模型对不同儿童教育公共服务财政投入的规模和结构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儿童教育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对一国经济增长、福利水平等宏观经济指标有积极正面影响,增加儿童教育等公共服务财政投入,有助于提升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国民的福利水平;第三,运用循证法对我国现有政策规定的儿童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情况进行测算发现,我国义务教育政策需求与实际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资金缺口仍较大。第四,本文运用计量模型对国际上不同收入水平国家儿童教育公共服务财政投入规模进行测算和预测发现,与同等收入水平的国家在儿童教育公共服务上的投入规模相比,我国财政投入仍有较大差距。第五,采用国际人口预测软件PADIS-INT进行儿童人口预测,并结合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对人均应有投入进行计算,测算我国未来儿童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需求和缺口。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完善我国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的五个政策建议。一是要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明确公共服务主体责任,并激励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二是扩大财政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与质量。国家层面应丰富供给内容,地方政府层面应力求供需平衡,同时应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儿童公共服务供给;三是合理调整财政投入结构,并从转移支付、政府购买、政府补贴、税收优惠等角度丰富保障手段;四是加强预算管理、精细税收管理,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五是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明确绩效评价主体和内容,细化评价指标。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潘学良[4](2017)在《基于共享发展理念的中国农村民生建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论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马克思主义共享思想和民生理论作为理论基础,深入探讨农村民生建设的相关问题。论文梳理和阐述了共享发展与民生建设的思想资源,分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村民生建设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剖析了农村民生的现状,然后探讨了共享发展理念下农村民生建设的路径选择问题。纵观我国60年多来农村民生事业的发展,可以发现,我国农村民生建设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期间曾受到政治影响很大,但总体上尤其改革开放后呈现较快发展的态势。概而言之,新中国成立到“三大改造”完成是农村民生建设的起步阶段,土地革命的完成和“一五”计划的实施为农村民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是农村民生曲折发展阶段,“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人民公社化运动、政策失误等事件都对农村民生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文化大革命”时期是农村民生建设的停滞时期,“文化大革命”的发动使得一切工作紧紧围绕“阶级斗争”进行,导致农村民生建设偏离正常轨道。改革开放后,我们党理顺了农村民生建设的思路,促使农村民生事业重新起步,并朝着正确方向飞速前进,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十四大年是农村民生重新恢复和发展阶段;十四大至十六大是农村民生建设稳步推进阶段;十六大至十八大是农村民生事业迅速提升阶段;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民生建设步入新的发展阶段。经过几十年来党和政府的不懈努力,我国农村民生建设取得一系列较为显着的成就,农民收入不断增加、收入结构日益合理,农村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稳步推进,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高。然而,不可否认,与经济的高速增长相比较,农村民生改善相对滞后,农村仍然有较大规模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存在,农民收入水平远低于城市居民收入水平,农民群众享受的公共服务在质和量上都与城市有很大的差距,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状况日趋恶化。而与此对应的是,农村民生发展出现新变化和新特点,农民群众的民生诉求不断增长并日益多样化,他们渴望在收入增加、物质需要得到满足的同时,享受到更加优质的社会公共服务,获得人格的尊重和保护。共享发展理念的提出契合了农村民生发展的新趋势和新变化,同时也对农村民生建设提出新要求和新目标,对于农村民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它进一步凸显了改善农村民生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推动了农村民生建设内容的优化,由增加农民收入转变为增加收入和扩大公共服务供给并重,由物质满足转变为向物质满足和权利与人格尊严保护并重,同时,它还明确和揭示了农村民生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力量源泉。以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推进农村民生建设应从筑牢物质基础、兜住最低底线、夯实基本保障、提升幸福指数和凝聚共建合力等五个方面着手,强化农村民生的保障和改善,促使农民享受到更多的民生福祉,更加公平地分享国家发展带来的机遇和红利,增强他们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感。
董田甜[5](2016)在《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向更高阶段发展,但同时聚集大量的民生问题使得社会矛盾凸显,从而对政治运行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真正解决民生问题、进一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求深入系统地研究民生政治,推进民生政治。民生政治既是一个理论命题,也是一个实践议题。系统研究民生政治的理论框架有利于中国政治主题的新发展,更好地认识当代中国社会和政治发展进程的客观趋势。重视民生政治的实践发展,解决现实生活中的民生问题,有利于发展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保障改善民生的政治理念、政治程序和行动模式。民生政治所倡导的公平正义理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组成部分,民生政治所显示的治国理政程序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合理可行的战略选择。因此,民生政治是当代中国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进程中应着力关注和弘扬的良治政治理念和具体操作模式,也应该成为学界研究现实政治问题的重要视角和分析途径。本文以民生政治的理论构成和实践发展为研究对象,通过揭示民生问题与政治发展的关系,力图全面系统地论证民生政治是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战略选择。基于政治发展与发展战略的基本框架与理论逻辑,从价值目标、动力阻力、制度设计和政策支持四个维度构建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的战略体系,并在对我国民生政治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解读民生政治的战略实施与对策建议,最终得出的结论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进一步发展,无论是学术研究还是在实际工作中,都有必要提出一种新型的符合现实发展需要的民生政治命题,并以民生政治解读、统领和加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建设和谐社会和实现中国梦。为我国从“经济建设型”转向“民生型”的政治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并对政治改革与发展和政府治理方式提供参考意见,同时也为科学有效地改善转型期民生问题提供具有操作性的解决路径。论文结构分为绪论、正文和结论,其逻辑结构和基本内容如下:绪论主要阐述本文选题的缘由及意义,并通过文献综述的形式对当前国内外学术界与本文议题相关的研究进行了概括,还简述了论文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手段等,对论文可能存在的创新之处也进行了预估。正文总体分为八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民生政治的概念和理论基础,主要通过对民生、民生政治等核心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分析,为民生政治的学术和现实内涵打下基础,本部分重点对民生政治的理论基础进行了梳理,是后续论证的重要框架。第二部分以中国民生思想和发展历史为主线,以发展政治学为学科视角,在转型期中国政治发展进程中,探讨民生政治是合理可行的战略选择与构建的战略意义,重点从传统、环境和结构三方面分析,理性节制的政治变革是适合中国的政治发展战略。第三部分主要针对我国民生政治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第四、五、六、七部分分别阐述了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的价值目标、动力阻力、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系统构建出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的战略体系,这是本文的核心内容和研究重点。第八部分立足本国国情,探索民生政治进一步发展和优化的战略实施与对策建议,重点通过建立民生发展指数的预测模型来解读民生政治如何在实践中推动和发展进步,以及如何在实践中进一步推进民生政治发展和建设。最后的结论将各章节的主要观点贯穿起来,得出核心观点并展望中国民生政治的未来发展趋势。论文从战略与全局的高度,运用规范和实证相结合,演绎与归纳相结合的方法,结合中国实际分析马克思主义相关政治学说,提出构建民生政治的发展体系之说。较为系统地提出民生政治的概念,综合运用公共管理学、发展政治学等多学科交叉进行视角创新,试图在整体上推进民生政治学的原创性研究。对当代中国民生政治的系统研究重点在政治发展方面,从价值目标到制度和政策层面再到机制层面,从内到外逐层分析建构,提出系统的民生政治发展的研究趋势和实践探索路径,以利于在总体上推进民生政治发展的战略实施并提出具体行动方案和对策建议。
于瀚尧[6](2016)在《“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演变动因、运行效率及改革路径》文中研究说明"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是优化我国行政区划设置,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健全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 "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以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制度"目标和要求。对"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问题的研究和探讨,是一项关乎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长治久安具有长远意义的理论工作。鉴于"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最初以财政为突破口,时间跨度长,地方改革相对系统全面,故笔者力求以"财政"为视角,以点扩面,系统总结"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以来的成效、问题,提出今后财政体制改革路线,同时对"省直管县"行政体制改革和全局性体制改革提出建议考虑。"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旨在解决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因"事权重心下移、财权重心上移"而导致的县、乡基层财政困难、地区间财力不均,以及城乡公共服务供给失衡等问题。目前,"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已于2012年底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基于各省省情不同,具体改革措施存在很大差异,但总体改革思路一致,即为理顺和规范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给予县一级政府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加大省财政对市(县)财政的支持力度,指导县市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逐步建立起财政结算、收入考核、转移支付、资金调度、资金补助、工作部署等直接到县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在现实运行中发挥正面效应的同时亦出现一些问题,如省与市、县的职责权限划分不清晰,市、县分治不彻底,行政区划与行政体制配套改革不力等。因此,研究"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如何有效、深度地推行显得非常重要。鉴此,本文试图先构建一个理论分析框架,提升研究的理论层次;其次归纳"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演变的动因,佐证其改革的必然性;再次总结国内几种代表性"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模式,比较其实践做法,发掘出一般性的经验;随后对"省直管县"财政体制运行效应进行整体评估,以提供实证支持;最后提出"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深入改革的路径选择。本文研究在理论上,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与公共产品层次性理论、财政级次划分理论、博弈论及新制度经济学结合起来,可丰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理论学说,为我国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提供理论基石。现实中,"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是助推我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和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的一项过渡性制度设计。其一套的制度安排趋于健全则有助于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推动市(县)政府加快职能转变,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研究完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具体实施方案与步骤,对政府决策部门设计地方财政体制变迁蓝图具有启发、借鉴与参考意义。全文共分为7章内容。第一章导论。系统地介绍了研究背景,基于县乡财政困难、城乡公共服务失衡、"市管县"体制约束等现实困境,引申出"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必然性;国外研究文献围绕第一、二代财政分权理论展开,为中国地方财政体制改革提供理论支持,而国内研究文献呈现多层次格局,围绕地方财政体制、财政级次优化及"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来分析,既有理论深度,又注重改革路径探讨;在此基础上,寻求本文的突破之处。第二章"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制度的理论分析基础。本章主要说明的是省、市、县三级财政管理本质是各级政府部门如何将提供公共品做到效益最大化。这涉及到公共品层次性理论,需要对省级政府、市(县)政府、乡镇政府的事权与财权匹配做理论上的界定;公共品层次性派生出多级政府财政级次,这实则关系政府财政级次划分理论,需要明确地方政府辖区的最优规模,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能精简财政级次,助推财政扁平化;在分级财政体制模式下,各级政府部门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展开财政竞争,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下省与市(县)间、市(县)之间如何博弈及行为后果,需要借助博弈论来诠释;"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属于由中央政府的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方式逐步向中间扩散型制度变迁方式转变的典范,这都需利用影响制度供给的因素、影响制度的需求因素、影响制度变迁的成本因素等制度经济学理论来指导。第三章"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演变的动因。"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是地方财政体制改革的一大创新,它的演变有特定的动因,本部分将其主要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基层县乡财政困难,表现为欠发工资、财政赤字负债,影响到农村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二是省以下财政体制运行不顺,表现为省以下公共服务责任分工错位,省以下政府间税收划分不清,及省以下转移支付不规范;三是政府财政级次过多,其后果是五级政府架构与分级财政体制之间出现了严重的冲突,财力分配上极不利于基层县乡财政,需考虑将五级政府财政优化为三级政府财政;四是市管县体制约束,其制度运行表现为束缚县域经济发展、增加行政管理层次和成本,以及影响城乡统筹发展等。第四章典型省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实践。本部分根据全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的进展,概括出四个代表性省份的模式来比较。包括,具有创新管理模式的浙江"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具有区位优势的海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基于县乡财政解困的河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及基于解决"小牛拉大车"的湖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在此基础上,总结出可资借鉴的经验。第五章是"省直管县"财政体制运行效应评估。"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正面效应表现为对县域经济、地方财政、地方社会发展、地方政府建设所产生的积极影响。而财政体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则归纳为改革的"前置性"问题、财政体制方面的问题、行动主体行为上不一致、地级市行为异化及地方政府管理方面的问题。同时,以J省为例,梳理了J省"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发展和推广历程,并选取人均行政成本和人均GDP两个变量,对J省试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以来的成效进行了实证分析。第六章比较了不同国家地方财政体制,分析了其利弊所在,并就其中可资借鉴的制度设计进行了深入分析。梳理出法制化、科学化在规范地方财政体制中的重要作用。第七章是优化"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本部分首先提出优化"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总体原则与实施步骤,继而从对省以下地方政府间公共服务责任,构建各级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健全转移支付体系,推进行政区改革和全局性改革提出建议。
冯乐坤[7](2015)在《国有财产的中央与地方分权研究 ——以地方所有权为视角》文中研究表明自继受前苏联公有制中的国有财产理论以来,我国国有财产范围不仅极其广泛,又遍及全国各地,因国有财产统一由中央作为统一主体进行具体管理也不现实,为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国有财产一直存在着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权管理,中央与地方一直分享着国有财产的利益,各级地方对其直接支配的国有财产事实上已经处于享有所有权之实,但各级地方所直接支配财产仍然被视为国有,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冲突就会不断发生,为此,在借鉴前苏联后期以及俄罗斯立法转而采纳对国有财产实行的中央与地方分别所有以及各主要国家所采纳地方所有理念的基础上,我国理应赋予各级地方对其直接管理支配的国有财产享有所有权。不过,我国地方所有是将部分国有财产主体从国家变更为地方,地方所有财产其实就是对国有财产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具体进行财产分权的结果,立法就应确定中央与各级地方之间对国有财产的具体划分标准,各级地方所有财产范围也就最终得以确定。然而,受各国行政区划所形成的各个地方均为地方所有权主体的影响,地方所有层级往往与地方层级具有对应性,地方所有权的形成其实就是以各国不同的行政区划制度为基础,既然我国目前行政区划所形成的地方层级实行三级或者四级模式,我国地方所有层级理应分为省级、地级、县级、乡镇级等层级,因现实中的我国地方层级处于变动之中,地方所有财产必然会面临在各级之间进行具体分割,具体分割标准理应予以明确。当然,未来立法在对地方所有财产规定的过程中,不仅要适用各级地方所有权平等、利益衡量的理念,也要采纳“一般+分散”的立法模式,即宪法、民法进行一般性规定的同时,相关单行法也应对其加以规定,尤其要允许各地方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形而对各级地方所有财产范围进行规定。
杨德强[8](2011)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财政体制通常由政府间支出责任安排、政府间收入归属的确定和政府间财力的纵向、横向均衡三大要素构成,具有稳定性、规范性和公平性特征。财政体制之所以备受决策者和学者长期关注,因为它是财政在履行其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稳定发展经济职能时,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的唯一载体。建国以来,我国的财政体制大致可以分为两大阶段,一是建国之初到1980年,是中央高度集权模式,各级地方财力主要向上集中;二是1980年以后,实行真正的分级财政体制——1993年前是各种形式的包干制,1994年以后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实现了政府间财政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初步建立起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比较规范的财税基本制度,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政府财政实力显着增强;中央调控能力增强,促进了地区协调发展;加强和改善了政府宏观调控,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过热;强化了地方财政的预算约束,增强了地方加强收支管理的主动性和自主性。朱镕基和温家宝两任总理都给予了高度评价,其积极作用也在十几年中经受了时间和实践的检验。限于当时的历史发展特定阶段和改革时机的紧迫性,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重点理顺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但是对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财权划分以及规范运行没有过多涉及。在“增量调整、存量不动、双轨并行、逐步到位”的总体思路指导下,各省在“省以下”采取了各种各样的财政体制,带有明显的过渡性特征,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需要改革和完善,这正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所在。本文对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理论进行了梳理,合理界定政府和市场职能范围、划分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各级事权财权、推进理财民主化等,并对国外的一些典型实践经验进行了概括和归纳。在此基础上,重点研究以下问题:一是当前省以下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新老体制并行,按照中央关于新老体制渐进过渡的规定,各省以下财政体制在按照新体运行的同时,仍保留了部分老体制的分配格局。财力纵向分布不均衡,中央与省级分税制财政体制框架确定之后,各地按照中央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制定了省以下分税制体制:伴随着时间的推移,省市级和县乡级财政收支比重越来越不对称,县乡承担较高的支出却没有较多的财力与之匹配。地方财政收入质量不高,随着放权让利政策的实行和改革进程的加快,省以下非税收入规模增长较快;特别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越往基层财政越困难,越到基层非税收入比重越高。。基本公共服务不均衡,在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制度不统一,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差距较大。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存在法制不健全、测算方法不科学、过分注重收入增长而忽视支出管理激励、转移支付模式需要优化等问题,需要进行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二是论述改革的必要性。分税制改革以来,“财权重心上移、事权重心下移”等导致了基层财政困难,影响了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需要改革省以下财政体制。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竞争激烈,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要求在明确地方政府间事权划分基础上,改革省以下财政体制。在我国,当前财力最弱的基层政府来承担着提供大部分基本公共服务的重任,“小马拉大车”,力不从心,因此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迫切要求改革省以下财政体制。三是梳理、分析改革思路。明确改革的方向、原则、目标、任务。坚持推进改革,调动地方各级积极性,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为目标,强化各级地方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四是探索改革基本路径。科学确定政府和市场的职能边界,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担负的职责,进而在省、市县地方政府间合理划分事权。以此为基础,加快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向是坚持分税制,在政府层级太多、现有税种较少、没法在五级政府之间进行规范分税的客观条件下,实行以财力分享为核心、以税收分成共享为主、税种分享为辅的体制是必然选择。按照规范透明、统筹均衡、绩效评价原则,梳理转移支付改革的目标、思路,确定“以纵向支付为主、横向转移支付为辅”的改革模式,以推进财力和事权的进一步匹配,更好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是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绩考核机制、提升政府绩效管理水平、推进民主理财等几方面,论述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改革措施。
崔运政[9](2011)在《财政分权与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研究》文中认为在中国的财政收入和支出中,大约有将近50%的收入和80%的支出发生在地方政府。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疆域广阔、人口众多、地方千差万别的发展中大国,研究地方财政体制无疑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可以说,省以下财政体制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到中央与地方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整体效果,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取决于地方财政问题的恰当处理。1994年的分税制体制改革,基本理顺了中央与省级的财政分配关系,初步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省以下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越发开始显现,级次间、地区间财政不均衡性日益突出,基层财政困难程度不断加大。这些问题的出现,有的学者和官员将其归咎于财政分权本身,认为地方政府掌握的财权较多,降低了资源使用效率,导致了纵向和横向财政失衡现象的产生。但本文则认为财政体制存在和产生的诸多问题,并不是财政分权所致,而恰恰是由于财政分权不规范、不彻底造成的。因此当前急需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以财政分权理论为指导,通过实施规范和彻底的财政分权来完善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并最终达到财权与事权相统一、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目标。基于上述考虑,本文以财政分权作为研究的理论基础,以地方财政体制作为研究的落脚点,通过借鉴西方财政分权理论的新发展和西方国家财政分权的新实践,从财政分权的视角对我国的地方财政体制进行审视和检讨,并最终运用财政分权理论对我国地方财政体制加以规范和完善。本文首先从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两个层面论述了西方财政分权的基本理论,对西方财政分权理论进行了总结和评述。之后,从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以及财政分权程度等两个方面对我国的财政分权理论研究作了综述,对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的研究状况和主要观点进行总结和梳理。财政分权基本理论阐述完成之后,本文主要运用比较研究方法,重点论述了西方国家财政分权的发展趋势,并对美国和法国的分权改革进行了分析考察;区分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三种不同类型,分别对德国、印度和俄罗斯的地方财政体制进行重点考察和比较,并总结出对我国财政分权和地方财政体制改革的启示和借鉴之处。比较分析的结果表明,尽管各国在事权划分、收支安排、转移支付设计等方面均存在差异,但无论是财政集权型国家还是相对分权型国家,都在向着适度集中与适度分散相结合的方向发展,都在运用规范的财政分权手段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并最终基本实现了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有效运行。比较分析了西方财政分权与地方财政体制后,本文分三个层面对我国的地方财政体制做了总体分析与描述。一是从财政分权视角对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的变迁进行历史考察,希望通过对历史的回顾寻找财政体制演变的依赖路径。二是分别从省、地市、县乡三个视角对地方财政体制进行纵向考察,探讨总结省与地市、地市与县、县与乡镇之间财政关系的形式、规律与特点。三是以山东省烟台市为例对我国的地方财政体制进行了案例和实践分析,考察了山东省对烟台市、烟台市对县市区以及县市区对乡镇的财政体制演变过程,总结出烟台市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的经验作法及成效。通过对地方财政体制的总体描述,可以看出,我国财政体制变迁的主线是由集中到分权,财政体制形式经历了从单一到多样然后再回归统一的过程,财政收入分成办法一直在“分类分成”与“总额分成”之间摇摆,财政体制改革往往是一个非帕累托改进的过程,各级政府“经济理性”的特征十分突出,省以上体制对地方财政体制的示范作用非常明显。经过了对西方地方财政体制的比较分析以及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的总体描述,本文就转入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的绩效与问题分析环节,从我国财政分权的规范角度、实证角度、收入效应以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方面对我国地方财政分权体制的运行绩效进行考察。其中:1.财政分权存在问题的规范分析方面,本文认为,中国的财政分权缺乏现实基础、民主基础和宪政基础,同时,中国的财政分权还不是真正的“分权”。2.财政分权程度的实证分析方面,本文认为尽管地方财政收支占全国的比重都相对较高,但由于中央政府通过税收和支出对地方施行比较强的约束和控制,导致我国的实际分权程度要远远小于所普遍认可的程度,因此,本文支持中国总体上更接近财政集权的判断。同时本文还认为,在现阶段的中国,无论是分权过度或不足都属于一个伪问题,收入过于集权、支出过于分权造成的政府间财权与事权不统一、财力与支出责任不匹配才是真问题——而这也是我国地方财政尤其是县乡财政困难的最直接原因。3.地方政府间财政分权的实证分析方面,本文认为,从政府间财政分权的跨年度演变情况看,不仅中央财政在通过各种方式强化财政集中程度,省级财政也在仿效中央财政的做法,进一步加强了对财政资源的控制。从分省区市的财政分权程度看,总体呈现出从东部到西部省区级财政集中程度逐步提高的趋势,地市级或县级财政集中(或分散)程度则与县域财政经济发达程度、省区市面积、县市区数量以及省以下的财政收入划分体制直接相关。4.财政体制的收入效应分析方面,本文将分税制与财政包干体制进行了比较,发现作为分税制体制主要特点和内容的“分权”、“分税”、“分管”,或者没有实质性进展,或者没有本质区别,或者没有达到预期的改革目标。本文认为,分税制财政体制之所以取得比较显着的成效,一方面与分税制改革后中央与地方的自由裁量权都受到严格控制和约束,各级对财政体制稳定性预期大大增强有关,另一方面也是最根本的原因则是由于分税制改革以后,各级对下的考核重点由GDP逐步转向财政收入,在这种考核激励体制下,地方政府的角色已经由包干体制形式下的“援助之手”转型为“攫取之手”。5.地方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方面,本文认为当前地方财政体制主要存在着政府与市场职责边界不清,政府间事权越位、缺位现象严重;政府间财权配置不合理,地方政府自主筹集收入的能力严重不足;转移支付结构不尽合理,设置与分配不够科学;财政体制的法制化程度不高、稳定性不足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最后,在上述各项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比较系统地提出了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的基本原则、总体思路以及具体设想。完善地方财政体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就是适度分权原则、规范分权原则、优先分权原则、民主分权原则和法定分权原则;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的总体思路就是分税制与分成制相结合、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财政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协同推进。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具体设想,本文提出:一是改革地方政府和财政层级制度,包括审慎推行省直管县改革,明确划分省、市、县职能,强市与强县并行,逐步将乡镇政府改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二是进一步明晰政府间事权划分,包括重新界定政府事权范围,明确地方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原则,合理确定政府间的事权划分等。三是合理配置地方政府间的财权和收入,包括建立省与市分税、市与县分成的财政体制,进一步调整政府间的财力和收入分配结构,赋予地方政府适度举债权等。四是逐步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体系,包括合理确定和控制转移支付的规模,恰当地选择转移支付形式,完善和强化一般性转移支付,加强专项转移支付的管理使用等。五是实现政府间财政关系宪政与民主,包括为财政分权立宪,推进地方财政民主改革,建立政府间财政关系协调机制等。
刘远翔[10](2010)在《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是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的进步、农村的发展以及农村居民的生产与生活都离不开公共物品的供给。始于1978年的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人民公社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农业生产的激励机制,释放了农村生产力,使农村居民完成了由生产者向生产经营者的转变,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农业经济的增长。但自1984年以后,中国农村出现了长期的以农业发展缓慢、农民负担过重、收入相对下降、农村社会问题突出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三农”问题。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很多,除了制度变迁所引起的经济结构调整,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引入动摇和瓦解了集体经济条件下的农村公共物品集中供给的制度安排,而新的供给制度又没有在改革中迅速地建立起来,从而导致中国农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停滞,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步,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不对称,与城市公共物品的发展反差巨大。农村公共物品的长期低水平供给,导致农村居民私人成本大大提高,收入增长缓慢,严重制约了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因此,对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公共物品供给问题是一个经济学基本理论问题。西方传统经济理论的观点是“公共物品”应由政府供给,例如以亚当·斯密、约翰·穆勒、萨缪尔森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都持此观点。而科斯、戈尔丁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则认为公共物品可以通过市场来提供。除此之外,以丹尼尔·卡尼曼、费农·.史密斯为代表的实验经济学家则通过实证证明了公共物品自愿供给的存在。而布鲁贝克尔、斯蒂格利茨、蒂布特等则对公共物品的社区供给进行了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中国学术界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的研究并不多见,从2000年开始,随着“三农”问题逐渐成为热点问题,国内专家学者们开始从多学科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进行研究。他们分别从制度诱致性变迁、社区供给、非营利组织供给、多元供给等角度对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所应采取的对策做了大量研究。但是,已有关于农村公共物品的研究系统性还显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在对现有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有关研究进行整理分析基础上,依据经济学理论进一步系统深入地研究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现实来看,现阶段中国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仍然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不相适应,与国际上经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当前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总量上的不足以及供给结构的不合理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农业的现代化进程和农村的经济发展。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合理有效的解决,必然会使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进一步恶化,影响到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阻碍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因此,认真总结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的经验教训,改革完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提高供给效率,对今后中国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及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运用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以及公共管理学、社会学和历史学等基本原理、最新研究成果及基本研究方法,结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制定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对中国农村公共物品的基本理论、农村物品供给的历史演变、农村供给的基本特征,农村供给的现实状况、突出的矛盾问题及其成因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最后本文用了较大的篇幅针对现阶段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所存在的问题,从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角度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政策建议,以期对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理论体系的探讨和形成有所贡献。本文主要是从实证角度研究中国农村公共物品及其供给制度的。通过分析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基本理论,本文对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历史、现状、突出的矛盾和当前的改革以及产生的制度安排进行了研究和探索,并针对中国现阶段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个较为合理和完善的政策建议。本文力求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创新:研究内容上的创新。不同于已有研究在分析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时主要以政府和市场为主要分析对象,本次研究在考虑政府与市场作用的同时,还论证了社区集体供给以及农村居民自愿供给在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上的作用。并针对农村公共物品的特点和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到每一种供给方式的自身特点及可能出现的失灵与不足,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把握,来研究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有效途径和机制体系。研究视角上的创新。在中国现阶段,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受到历史、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基于此,本次研究在分析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的时候,一方面主要通过经济学理论从公共选择、公共福利等多学科角度加以分析论证,另一方面也通过合理借鉴社会学与历史学等其他学科的优秀研究成果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以期获得较为开阔的研究视角,使研究内容更加丰富。研究方法上的创新。本文使用系统分析、矛盾分析和比较分析相结合的多种研究方法,用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做规范经济学分析,以期在研究和论述过程中将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理解和解析得更加细致与透彻,从而形成一套合理有效的解决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的制度、机制体系及相应的方式方法体系。本文包括六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导论)主要阐明论文选题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对现有研究文献进行综述,整理有关公共物品的基础理论架构,对论文将要涉及到的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理论的发展状况形成一个全面而细致的认识。其中对国外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西方主流经济学家对公共物品的认识以及对公共物品供给方式和供给制度安排的相关理论论述上。而对国内相关理论的研究则重点放在国内学者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的制度成因分析、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安排研究以及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的改革与对策性研究等方面。在本部分的最后提出了论文的研究方法与研究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第一章)主要用来阐述公共物品与农村公共物品的定义及其供给的基本理论。通过对公共物品与农村公共物品的定义及其供给制度基本理论的研究,就公共物品和农村公共物品的定义、内涵、特征和分类做出解释,阐述了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对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第三部分(第二章)主要是对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的历史演变进行分析。对建国初期到1979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至现今等不同时期的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与其相应供给制度进行研究,分析了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迁移状况,论述了公共物品供给制度与供给公共物品效率间的内在机制与联系,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的影响因素及其对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影响。第四部分(第三章)主要是对现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的特征加以研究。这部分主要考察了制度因素在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所起的作用及影响。第五部分(第四章)主要是对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现实进行分析。分析现阶段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状况及其在新时期的新发展、新问题,并对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第六部分(第五章)主要是在前文对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体制的理论和实际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当前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体制存在的问题,从政府、市场、农民个人和非盈利机构及个人社会捐赠等方面出发,提出了促进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政策建议。
二、制定乡镇财政体制应转变四种观念(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制定乡镇财政体制应转变四种观念(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个案价值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成果评述 |
第三节 研究视角、创新及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创新 |
四、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本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概念解读 |
一、新时代 |
二、高新区 |
三、管理体制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二节 理论工具 |
一、整体性政府理论 |
二、政府职能理论 |
三、治理理论 |
第三节 逻辑建构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动因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目标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策略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重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况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 |
一、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
二、高新区设立背景分析 |
三、我国高新区的特点分析 |
第二节 我国高新区沿革 |
一、探索初创期(1988-2000) |
二、巩固提升期(2001-2012) |
三、转型发展期(2013年至今) |
第三节 比照 |
一、国外高新区管理体制及特点 |
二、我国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
三、研究启示 |
第三章 个案研究: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一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及现行管理体制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现状及特点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下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异同分析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共同点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高新区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探索及其价值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转型之路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方式创新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价值 |
第四章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
第一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的启示 |
第二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模式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特点解读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的启示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效、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取得的成效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目标及内容 |
第一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
一、影响因素分析 |
二、影响管理体制转型的变量提取 |
第二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目标确立 |
一、动力: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二、方向:高新区行政区管理体制二合一 |
三、目标:建立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内容落定 |
一、功能优化 |
二、职能转变 |
三、权力重构 |
四、机构改革 |
第六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研究 |
第一节 转型目标 |
一、紧扣为民宗旨,实现终极目标 |
二、瞄准时代战略,提升功能定位 |
三、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兼收并蓄 |
第二节 转型策略 |
一、上下结合的“渐进式”转型 |
二、政社合作的“包容性”放权 |
三、社会治理的“开放型”共建 |
第三节 转型保障 |
一、“法治型”高新区建设的有效实施 |
二、“大部制”高新区改革的有序推进 |
三、“合作式”府际关系的有力构建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2)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发挥农民主体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基本概念 |
1.4.1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
1.4.2 农民主体性 |
2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发挥农民主体性的必要性 |
2.1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 |
2.2 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主体选择和依靠 |
2.3 维护实现和发展好农民主体利益的根本需求 |
2.4 实现农民全面发展的本质要求 |
3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农民主体性发挥的成效与问题 |
3.1 农民主体性发挥取得的成效 |
3.1.1 农业综合效益全面提高 |
3.1.2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
3.1.3 乡村文化建设有效提升 |
3.2 农民主体性发挥存在的问题 |
3.2.1 农民主体参与意识不强 |
3.2.2 农民主体参与能力有限 |
3.2.3 农民主体参与途径单一 |
3.2.4 农民主体参与保障欠缺 |
4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农民主体性发挥存在问题的原因 |
4.1 农民思想观念比较滞后 |
4.1.1 农民小农意识浓厚思想保守 |
4.1.2 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相对单调 |
4.2 基层政府宣传教育不到位 |
4.2.1 宣传教育尚未实现全范围覆盖 |
4.2.2 宣传教育的内容方式缺乏创新 |
4.3 农民组织化程度低 |
4.3.1 农民组织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
4.3.2 农民组织内部运行尚不规范 |
4.4 农民参与体制机制不完善 |
4.4.1 城乡协调发展保障体制不健全 |
4.4.2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机制不完善 |
5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发挥农民主体性的路径 |
5.1 提升农民主体意识 |
5.1.1 加大基层政府宣传教育力度 |
5.1.2 加强农民的思想道德教育 |
5.2 提高农民参与技能 |
5.2.1 加强农村基础文化教育 |
5.2.2 加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 |
5.3 拓宽农民参与渠道方式 |
5.3.1 健全创新村民自治制度 |
5.3.2 充分利用现代新媒体技术 |
5.4 加强农民参与的组织化力度 |
5.4.1 拓展农民组织的广度和深度 |
5.4.2 加强农民组织规范化运行 |
5.5 完善农民参与体制机制和保障 |
5.5.1 健全城乡协调发展保障体制 |
5.5.2 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3)我国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及评析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简要评析 |
1.3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5.1 研究创新 |
1.5.2 研究不足 |
第2章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的相关理论分析 |
2.1 基本内涵界定 |
2.1.1 儿童相关概念辨析 |
2.1.2 公共服务相关概念辨析 |
2.1.3 儿童公共服务相关概念辨析 |
2.1.4 儿童公共服务内容及分类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产品理论与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定位 |
2.2.2 财政分权理论与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责任 |
2.2.3 新公共服务理论与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理念 |
2.2.4 福利经济学理论与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规模 |
2.2.5 多中心治理理论与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模式 |
2.3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主体责任分析框架 |
2.3.1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主体特征 |
2.3.2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主体间关系 |
2.3.3 儿童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
2.3.4 儿童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
2.3.5 儿童公共服务供给效能 |
第3章 我国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各年龄段需求现状分析 |
3.1.1 0-6岁儿童公共服务重点需求 |
3.1.2 7-12岁儿童公共服务重点需求 |
3.1.3 13-18岁儿童公共服务重点需求 |
3.2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主体现状分析 |
3.2.1 纵向主体网络:中央政府主导,地方政府配合 |
3.2.2 横向主体网络:政府部门引导,社会力量合作 |
3.3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政策体系现状分析 |
3.3.1 支持性儿童公共服务 |
3.3.2 替代性儿童公共服务 |
3.3.3 补充性儿童公共服务 |
3.4 我国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内容现状分析 |
3.4.1 支持性儿童公共服务 |
3.4.2 替代性儿童公共服务 |
3.4.3 补充性儿童公共服务 |
3.5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存在问题分析 |
3.5.1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主体责任不清与缺位 |
3.5.2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政策碎片化 |
3.5.3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投入不足与重点不突出 |
3.5.4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城乡发展不均衡 |
3.5.5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投入效率不高及绩效评价机制不完善 |
第4章 我国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效能的实证分析——以教育、卫生公共服务为例 |
4.1 人力资本视角下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
4.1.1 模型设定 |
4.1.2 基准模型 |
4.1.3 公共教育模型:以保障教育公共服务为主 |
4.1.4 私人教育模型:以保障卫生公共服务为主 |
4.1.5 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 |
4.1.6 结论 |
4.2 我国儿童教育公共服务的财政规模测算 |
4.2.1 测算方法 |
4.2.2 参照我国政策标准测算 |
4.2.3 参照国际标准测算 |
4.3 我国儿童卫生公共服务的财政规模测算 |
4.3.1 儿童出生人口预测工具与方法 |
4.3.2 测算财政供给缺口 |
第5章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的国际借鉴 |
5.1 国外儿童公共服务财政支出规模与结构比较 |
5.1.1 OECD国家儿童家庭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比较 |
5.1.2 OECD国家儿童教育公共服务财政支出比较 |
5.1.3 OECD国家不同年龄段儿童财政支出比较 |
5.2 国外儿童公共服务实践经验 |
5.2.1 国外婴幼儿保育公共服务 |
5.2.2 国外儿童教育公共服务 |
5.2.3 国外儿童医疗公共服务 |
5.2.4 国外儿童救助与保护公共服务 |
5.3 国外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的重要举措 |
5.3.1 明确央地儿童公共服务保障责任 |
5.3.2 促进儿童公共服务均等化 |
5.3.3 激励多元主体参与儿童公共服务供给 |
5.4 国外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对我国的启示 |
5.4.1 完善法规政策保障 |
5.4.2 明晰政府事权划分,合理规范财政支出 |
5.4.3 促进儿童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转移支付手段 |
5.4.4 激励非政府组织参与,实现儿童公共服务多元供给 |
第6章 完善我国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的政策建议 |
6.1 明晰政府财政责任,激励多元主体参与 |
6.1.1 明晰政府财政责任 |
6.1.2 激励多元主体参与 |
6.2 扩大财政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与质量 |
6.2.1 扩大财政保障范围 |
6.2.2 提高保障水平与质量 |
6.3 调整财政投入结构,丰富财政保障手段 |
6.3.1 合理调整财政投入结构 |
6.3.2 丰富财政保障手段 |
6.4 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配置效率 |
6.4.1 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配置效率 |
6.4.2 精细税收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
6.5 完善评价体系,健全监管机制 |
6.5.1 完善评价体系 |
6.5.2 健全监管机制 |
6.6 加强顶层设计,协同财政保障实施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基于共享发展理念的中国农村民生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博士生自认为的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论题的缘起 |
二、论题的意义 |
三、论题及相关问题研究综述 |
四、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
第一章 共享发展与民生建设的思想资源 |
第一节 共享发展的思想资源 |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共享思想 |
二、马克思主义的共享思想 |
三、近现代西方的共享思想 |
第二节 民生建设的思想资源 |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生思想 |
二、马克思主义的民生思想 |
三、近现代西方的民生思想 |
第二章 我国农村民生建设的历程、成就与经验 |
第一节 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改善农村民生的历程与主要成就 |
一、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改善农村民生的历程 |
二、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改善农村民生的主要成就 |
第二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民生建设的历程与主要成就 |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民生建设的历程 |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民生建设的主要成就 |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我国农村民生建设的基本经验 |
一、坚持加强和完善党对农村民生建设的领导 |
二、坚持立足基本国情和农村实际,稳步有序推进 |
三、坚持发展农村生产力与改造农村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 |
四、坚持尊重和凸显农民在民生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
第三章 共享发展理念下农村民生建设的问题及其成因与意义 |
第一节 现阶段我国农村民生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交织并存 |
二、农民转移就业仍然面临较大困难 |
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城市差距大 |
四、生态环境污染破坏日益加剧 |
第二节 我国农村民生建设问题的成因分析 |
一、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导致民生物质基础薄弱 |
二、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未能根本改变,妨碍农民公平共享成果 |
三、社会共建格局尚未完全形成,致使农村民生建设缺乏合力 |
第三节 共享发展理念引领农村民生建设的重要意义 |
一、凸显农村民生建设的地位 |
二、优化农村民生建设的内容 |
三、明确农村民生建设的原则 |
四、丰富农村民生建设的主体 |
第四章 先行地区以共享发展理念引领农村民生建设的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 |
第一节 先行地区以共享发展理念引领农村民生建设的实践探索 |
一、江苏省的实践探索 |
二、湖北省的实践探索 |
三、四川省的实践探索 |
第二节 先行地区以共享发展理念引领农村民生建设的经验总结 |
一、开展扶贫攻坚和社会救助,守牢农村民生底线 |
二、加强社会保障建设,夯实农村基本民生 |
三、促进民生公平,增强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
四、坚持共建共享,凝聚农村民生建设合力 |
第五章 以共享发展理念引领农村民生建设的路径选择 |
第一节 筑牢农村民生的物质基础 |
一、强化科技创新,推动农村生产力进步 |
二、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
三、实施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
四、创新有效实现形式,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
第二节 兜住农村民生的最低底线 |
一、转变扶贫方式,实施精准脱贫 |
二、完善制度安排,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 |
第三节 夯实农村民生的基本保障 |
一、建立投入保障长效机制,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 |
二、优化体制机制设计,增强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能力 |
三、创新基金筹集运营方式,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水平 |
第四节 提升农村民生的幸福指数 |
一、建立农民稳定增收机制,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
二、完善权益平等保障机制,促进农民转移就业 |
三、实行一体化供给模式,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四、构建多方参与治理格局,美化农村生态环境 |
第五节 凝聚农村民生的共建合力 |
一、以民生优先理念引领农村基层政府职能转变 |
二、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农村民生建设 |
三、增强农民参与农村民生建设的意愿和能力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论文选题的缘由与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理论意义 |
(三) 实践价值 |
二、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评价 |
(一) 研究的客观现状 |
(二) 研究述评 |
三、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一) 研究目标 |
(二) 研究内容 |
四、拟采取的研究方法、研究手段、技术路线及可行性分析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手段 |
(三) 技术路线 |
(四) 可行性分析 |
五、本题目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民生政治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 |
一、民生政治的概念解读 |
(一) 民生的概念与内涵 |
(二) 民生政治的概念和内涵 |
二、民生政治的理论基础分析 |
(一) 国家本质与政府职能理论 |
(二) 政治发展与发展战略理论 |
(三) 政治合法性与有效性理论 |
(四) 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理论 |
第二章 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的战略抉择 |
一、当代中国发展民生政治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
(一) 后发国家政治发展的特征与战略选择 |
(二) 中国政治发展战略的两条思路 |
(三) 作为政治发展战略的变革 |
二、当代中国发展民生政治的必然性 |
(一) 中国发展民生政治的理论依据 |
(二) 中国发展民生政治的现实依据 |
(三) 当代中国发展民生政治的新主题 |
三、当代中国发展民生政治的战略意义 |
(一) 政治合法性基础新的增长点 |
(二) 社会建设的新动力 |
(三) 实现中国梦的根本保障 |
第三章 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现状分析 |
一、民生政治发展取得的成就 |
(一) 民众生活质量的显着提高 |
(二) 反贫困取得重大成绩 |
(三) 社会保障体系形成 |
(四)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二、民生政治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
(一) 民生法治化水平较低 |
(二) 民生发展程度整体不高 |
(三) 民生治理方式相对单一 |
(四) 公共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
三、民生政治的非均衡发展成因 |
(一) 经济发展不均衡 |
(二) 体制机制不完善 |
(三) 政府民生职能缺失 |
第四章 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的价值目标体系 |
一、民生政治发展的价值取向 |
(一) 政治公正 |
(二) 政治民主 |
(三) 政治法治 |
(四) 政治稳定 |
二、民生政治发展的基本目标 |
(一) 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
(二)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民生政府 |
(三)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四) 实现民富国强的和谐社会 |
第五章 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民生政治发展的动力因素分析 |
(一) 领导力量的推动 |
(二) 经济发展的持续 |
(三) 公民社会的兴起 |
(四) 利益分化的需求 |
二、民生政治发展的阻力因素分析 |
(一) 历史传统和文化中的错误观念 |
(二) 旧有体制和制度条件 |
(三) 经济发展结构失衡 |
(四) 社会群体的不合理差异 |
(五) 生态环境与资源约束 |
第六章 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的制度创新 |
一、民生政治发展的“制度化”范式 |
(一) 制度创新的理论框架 |
(二) 制度创新的意义 |
二、构建民生政治发展的制度体系 |
(一) 民生政治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机制 |
(二) 民生政治参与的有序扩大机制 |
(三) 民生法治化与民权保障机制 |
(四) 应对民生政治危机治理机制 |
(五) 民生政治体制改革与发展机制 |
(六) 健全民生政治制度执行机制 |
第七章 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的政策支持 |
一、民生政策议程的民意化 |
(一) 公共政策分析中的“民生问题” |
(二) 改善民生政策议程的启动与议决 |
(三) 民生政策议程确立的条件、途径和模式 |
二、民生政策制定的合法化 |
(一) 影响民生政策制定的因素 |
(二) 民生政策制定的渐进动态过程 |
(三) 民生政策的合法化 |
(四) 加强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
三、民生决策执行的有效性 |
(一) 民生政策执行的原则与模型 |
(二) 民生政策执行过程与方式 |
(三) 民生政策执行的有效性 |
四、民生政策评估的多元化 |
(一) 民生政策评估的类型与意义 |
(二) 影响民生政策评估的因素分析 |
(三) 民生政策评估程序 |
(四) 构建以民生为重心的政府绩效评估机制 |
第八章 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的战略优化与对策建议 |
一、民生政治发展的战略行动原则 |
(一) 民生权益的普惠性 |
(二) 政府主导的多元化 |
(三) 发展进程的有序化 |
二、建立民生指数及监督落实机制 |
(一) 民生指标体系框架 |
(二) 民生指数的细化与分解 |
(三) 完善监督落实机制 |
三、民生规划方案的具体实施 |
(一) 经济驱动 |
(二) 政府服务 |
(三) 文化支撑 |
(四) 社会调节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6)“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演变动因、运行效率及改革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文献述评 |
1.3 本文的基本框架、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1.3.1 基本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之处 |
2. “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 |
2.1 公共品层次性理论 |
2.1.1 财政分级的公共品及层次性的理论分析 |
2.1.2 政府级次、财政职能与权限划分 |
2.2 政府财政层级划分理论 |
2.2.1 政府层级与财政层级划分理论 |
2.2.2 “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和财政级次间的关系 |
2.3 地方财政竞争理论 |
2.3.1 各级财政主体间利益博弈行为 |
2.3.2 利益博弈下的财政体制变迁 |
2.4 制度变迁理论 |
2.4.1 影响制度供给的因素 |
2.4.2 影响制度需求的因素 |
2.4.3 影响制度变迁的成本因素 |
3. “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演变的动因 |
3.1 公共品层次制度需求 |
3.1.1 政府规模不断扩张,工资欠发严重 |
3.1.2 县乡本级财政收支缺口增大,实际问题比报表数据反映更为严重 |
3.1.3 负债居高不下,县乡财政风险日益严重 |
3.2 基层公共服务供给不充分 |
3.2.1 省以下公共服务责任分工错位 |
3.2.2 省以下政府间税收划分不清 |
3.2.3 省以下转移支付不规范 |
3.3 地方政府间恶性竞争 |
3.3.1 五级财政体制的委托和代理关系 |
3.3.2 财政级次与事权的配置 |
3.3.3 财政级次与财权划分 |
3.4 市管县体制约束 |
3.4.1 市管县体制绩效问题 |
3.4.2 市管县体制阻碍县域经济发展 |
3.4.3 地级市难以带动所辖县市的经济发展 |
3.4.4 市管县体制增加行政管理层次和成本 |
3.4.5 市管县体制造成城乡利益分配不均 |
4. 典型省份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实践 |
4.1 具有创新管理模式的浙江“省直管县”财政体制 |
4.1.1 浙江“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主要做法 |
4.1.2 浙江“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成效 |
4.1.3 浙江“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历程 |
4.2 具有区位优势的海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 |
4.2.1 海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做法主要内容 |
4.2.2 海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成效 |
4.2.3 海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经验 |
4.3 基于县乡财政解困的河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 |
4.3.1 河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历程 |
4.3.2 河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成效 |
4.3.3 河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运行问题 |
4.4 基于解决"小牛拉大车"的湖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 |
4.4.1 湖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实施内容 |
4.4.2 湖北“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改革成效 |
4.4.3 湖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 |
4.5 小结 |
5. “省直管县”财政体制运行效应评估 |
5.1 “省直管县”财政体制运行的积极成效 |
5.1.1 对县域经济的积极影响 |
5.1.2 对地方财政的积极影响 |
5.1.3 对地方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 |
5.1.4 对地方政府建设的积极影响 |
5.2 “省直管县”财政体制运行中的问题 |
5.2.1 改革的"前置性问题" |
5.2.2 财政体制方面的问题 |
5.2.3 行动主体行为上的不一致 |
5.2.4 地级市行为的异化 |
5.2.5 地方政府管理方面的问题 |
5.3 J省“省直管县”财政制度实施成效的实证分析 |
5.3.1 “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对人均行政成本的影响 |
5.3.2 “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对人均GDP的影响 |
6. 地方财政体制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
6.1 地方政府财政体制的国际比较 |
6.1.1 事权-财权划分方面 |
6.1.2 政府间税收收入划分方面 |
6.1.3 转移支付体系方面 |
6.2 法制化引领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构建 |
6.2.1 以法制为保障明确政府间财政关系 |
6.2.2 建立转移支付资金跟踪问效和监管机制 |
6.3 科学化调整梳理政府间财政关系结构 |
6.3.1 明确并理顺政府间收支划分 |
6.3.2 推进行政和财政级次的优化 |
6.3.3 增强基层政府的财政收入能力 |
7. 优化“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 |
7.1 优化“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与步骤 |
7.1.1 “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 |
7.1.2 优化“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总体设想 |
7.1.3 “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最终归宿 |
7.2 明确划分省以下地方政府间公共服务责任 |
7.2.1 义务教育的公共服务责任划分 |
7.2.2 医疗卫生的公共服务责任划分 |
7.2.3 社会保障的公共服务责任划分 |
7.2.4 就业的公共服务责任划分 |
7.3 构建各级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 |
7.3.1 省级财政主体税种 |
7.3.2 市(县)财政的主体税:财产税 |
7.3.3 规范地方非税收入体系 |
7.4 健全转移支付体系 |
7.4.1 完善专项性转移支付 |
7.4.2 地方政府要为转移支付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 |
7.5 推进行政区划改革 |
7.5.1 着力推进行政区划改革 |
7.5.2 明确地级市的定位与职能 |
7.5.3 建立合理的政府利益共享和成本分担机制 |
7.5.4 逐步规范强县扩权制度 |
7.6 其他综合配套改革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国有财产的中央与地方分权研究 ——以地方所有权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主要概念说明 |
二、选题缘起 |
三、研究现状 |
四、选题价值 |
五、基本内容 |
六、观点创新 |
第一章 我国国有财产主体的生成与检讨 |
第一节 我国国有财产主体的生成 |
一、前苏联国有财产主体的生成及修正 |
二、我国建国前国有财产主体的生成与评析 |
第二节 我国企业性国有财产主体的流变与检讨 |
一、企业性国有财产主体之流变 |
二、企业性国有财产主体之检讨 |
第三节 我国非企业性国有财产主体的流变与检讨 |
一、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分权的梳理与检讨 |
二、资源性国有财产主体的流变与检讨 |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财产主体的流变与检讨 |
第四节 国有财产主体理论的评析与选择—以我国国有企业财产主体理论为样本 |
第二章 地方所有财产的法理证成 |
第一节 地方分权与地方利益保护 |
一、地方利益的多样化和独立性 |
二、地方分权、地方自治与地方利益 |
三、我国地方自治与地方利益之关系 |
第二节 地方责任的独立性 |
一、地方支出责任与地方责任的关系辨析 |
二、地方财政自主权与地方责任 |
三、地方债务的独立性 |
四、余论 |
第三节 原住民的利益保护与地方所有 |
一、原住民利益保护的法理基础 |
二、我国台湾地区原住民利益保护的理论与实践 |
三、我国原住民利益保护之反思 |
四、我国原住民利益保护的立法路径分析—以矿产资源所有权为视角 |
五、结论 |
第三章 地方所有财产的层级分析 |
第一节 行政区划与地方所有的关系 |
一、域外主要国家行政区划层级之梳理 |
二、域外主要国家地方所有层级之梳理 |
三、行政区划与地方所有的关联性 |
第二节 我国地方所有层级的构建路径 |
一、省级地方的设置与省级地方所有的变动 |
二、地级地方的存废与地级地方所有财产的分割 |
三、乡镇级地方层级的存废与乡镇级地方所有的变动 |
第四章 地方所有财产的类型分析 |
第一节 地方所有的企业性财产 |
一、地方所有企业属性之界定 |
二、地方所有的企业性财产变动与地方利益的保护 |
三、各级地方划分企业性国有财产的规则 |
四、地方所有企业性财产的理论与实践—以银行股份制改革为中心 |
第二节 地方所有的财政收入 |
一、财政收入分权与地方所有 |
二、地方所有财政收入划分之基础 |
三、各级地方财政收入的重新分权—以设立地方税种为中心 |
四、各级地方之间的非税收入分权 |
第三节 地方所有的资源性财产 |
一、地方所有土地 |
二、地方所有矿产资源 |
三、地方所有水资源 |
四、地方所有森林资源 |
第四节 地方所有的行政事业性财产 |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财产范围之界定 |
二、行政事业性财产与土地、财政收入的关联性 |
三、各地方所有行政事业性财产之划分 |
四、地方所有行政事业性财产的理论与实践—以教育性财产为中心 |
第五章 地方所有财产的立法路径 |
第一节 地方所有财产的立法理念 |
一、各级地方所有权的平等性 |
二、地方利益的衡量性 |
第二节 地方所有财产的立法模式 |
一、国有财产的立法模式:梳理与评析 |
二、地方所有财产立法模式之梳理 |
三、我国地方所有财产的立法设计 |
主要参考文献 |
一、文章 |
二、着作 |
三、博士论文 |
四、外文文献 |
(8)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选题来源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述评 |
1.2.1 国外有关研究文献述评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2.3 综合评述 |
1.3 论文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和不足 |
1.4.1 主要创新点 |
1.4.2 主要不足 |
2. 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理论分析 |
2.1 财政分权理论的产生和发展 |
2.1.1 财政分权理论的产生 |
2.1.2 财政分权理论的发展 |
2.2 省以下财权事权划分规律 |
2.2.1 市场和政府职能划分的动态考察 |
2.2.2 政府分级划分事权的理论依据 |
2.2.3 政府分级划分事权的原则及模式 |
2.2.4 政府分级划分财权的原则及方式 |
2.3 财政体制在区域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
2.3.1 纵向转移支付与区域协调 |
2.3.2 横向转移支付与区域协调 |
2.3.3 转移支付与跨区域公共品的提供 |
2.4 国外省以下财政体制的概括和梳理 |
2.4.1 联邦制政府的财政体制模式 |
2.4.2 中央集权和分权相结合政府的财政体制 |
3. 省以下财政体制现状分析 |
3.1 分级包干财政体制 |
3.1.1 "划分收入、分级包干"体制 |
3.1.2 "划分税收、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体制 |
3.1.3 包干制财政体制简要评价 |
3.2 分税制财政体制 |
3.2.1 分税制改革的背景 |
3.2.2 分税制改革的试点与推行 |
3.2.3 分税制改革主要内容 |
3.2.4 分税制改革取得的成绩 |
3.3 当前财政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1 省以下分税制改革未能继续深化 |
3.3.2 省以下新老体制并行 |
3.3.3 基本公共服务不均衡 |
3.4 省以下转移支付现状及问题 |
3.4.1 省以下转移支付现状 |
3.4.2 省以下转移支付存在问题 |
3.5 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基本评价 |
3.5.1 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成效 |
3.5.2 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存在问题 |
4. 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现实要求 |
4.1 解决基层财政困难迫切要求改革省以下财政体制 |
4.1.1 基层财政困难的具体表现 |
4.1.2 基层财政困难的体制性原因 |
4.1.3 基层财政困难的政府事权划分原因 |
4.2 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迫切要求改革省以下财政体制 |
4.2.1 区域经济发展要求明确政府间事权划分 |
4.2.2 城镇化进程加快要求明确政府间事权划分 |
4.2.3 城市基础设施完善要求明确政府间事权划分 |
4.3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改革省以下财政体制 |
4.3.1 政府职能定位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4.3.2 支出结构调整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4.3.3 财力均衡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5. 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向原则和目标 |
5.1 方向和原则 |
5.1.1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政府适度干预 |
5.1.2 明晰划分地方政府事权,理清各自支出重点 |
5.1.3 合理配置地方政府财力,规范财政资源分配 |
5.1.4 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提高公开透明度 |
5.2 目标: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5.2.1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内涵诠释 |
5.2.2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国外实践借鉴 |
5.2.3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界定 |
5.2.4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模式选择 |
5.2.5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途径 |
6. 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路径 |
6.1 事权合理划分 |
6.1.1 地方各级政府间事权划分国外借鉴 |
6.1.2 地方各级政府间事权划分历史借鉴 |
6.1.3 省市县事权的科学定位 |
6.2 财力科学分享 |
6.2.1 分享体制改革需要保护调动地方积极性 |
6.2.2 分享体制需要法制化制度安排 |
6.2.3 分享体制改革需要以财力分享为核心 |
6.3 加快转移支付制度改革 |
6.3.1 改革原则 |
6.3.2 改革目标 |
6.3.3 改革基本思路 |
6.3.4 改革具体方案 |
6.4 省直管县财政改革需要处理好五大关系 |
6.4.1 处理好省和市的关系 |
6.4.2 处理好市和县的关系 |
6.4.3 处理好省管理力量和科学化精细化要求的关系 |
6.4.4 处理好零和竞争与资源统筹的关系 |
6.4.5 处理好市县分治和城镇化进程的关系 |
6.5 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改革 |
6.5.1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
6.5.2 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 |
6.5.3 推进政府绩效管理 |
6.5.4 提升财政管理民主化水平 |
参考文献 |
博士生期间发表论文 |
后记 |
(9)财政分权与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核心概念、研究范围与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和研究范围 |
二、理论基础 |
第三节 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创新与不足 |
一、主要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及结构安排 |
三、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财政分权基本理论概述 |
第一节 西方财政分权理论研究综述 |
一、西方财政分权理论的规范分析 |
二、西方财政分权理论的实证分析 |
三、对西方财政分权理论的评述 |
第二节 我国财政分权理论研究综述 |
一、关于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
二、关于我国财政分权的程度问题 |
第三节 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研究综述 |
一、关于省以下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 |
二、关于地方政府和财政层级问题 |
三、关于地方税务机构设置问题 |
四、关于省以下财政体制的整体改革方向 |
第三章 财政分权与地方财政体制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西方国家的财政分权发展演变趋势 |
一、西方财政分权的发展演变规律 |
二、美国的财政分权改革 |
三、法国的财政分权改革 |
第二节 发达国家的地方财政体制—以德国为例 |
一、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范围的划分 |
二、政府间财权与收入范围的划分 |
三、政府间财政平衡机制 |
第三节 发展中国家的地方财政体制—以印度为例 |
一、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 |
二、政府间财权与收入的划分 |
三、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
第四节 经济转型国家的地方财政体制—以俄罗斯为例 |
一、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范围的划分 |
二、政府间财权与收入范围的划分 |
三、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
第五节 启示与借鉴 |
第四章 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的总体描述 |
第一节 从财政分权看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的历史演变 |
一、我国地方财政体制演变的阶段划分 |
二、统收统支的财政集权阶段 |
三、分级包干的财政分权阶段 |
四、分税管理的适度收权阶段 |
第二节 我国地方财政的纵向考察(一):省级财政体制 |
一、省级财政的基本状况 |
二、省对地市财政收入划分 |
三、省对地市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划分 |
四、省对地市转移支付情况 |
第三节 我国地方财政的纵向考察(二):地市级财政体制 |
一、地市级财政的基本状况 |
二、地市对县市区财政体制模式 |
第四节 我国地方财政的纵向考察(三):县乡财政体制 |
一、县级财政的基本状况 |
二、乡镇财政的基本状况 |
三、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情况 |
第五节 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的实践分析:以烟台市为例 |
一、山东省对烟台市的财政体制 |
二、烟台市对县市区的财政体制 |
三、烟台市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的作法及成效 |
四、简要评价 |
第六节 启示与评述 |
第五章 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的运行绩效及问题分析:基于分权视角 |
第一节 我国财政分权存在问题的规范分析 |
第二节 我国财政分权程度的实证分析 |
一、财政分权度的衡量方法 |
二、总量指标的衡量 |
三、结构指标的衡量 |
四、结论 |
第三节 地方政府间财政分权的实证分析 |
一、政府间财政分权的跨年度分析 |
二、地方财政分权的分级考察 |
三、财政收支在地方政府间的划分与配置 |
四、分省区市财政分权程度考察 |
五、小结 |
第四节 我国财政体制的收入效应分析 |
一、分税制与包干体制的比较 |
二、财政包干体制的问题辨析 |
三、分税制的收入效应原因分析 |
四、结论 |
第五节 我国地方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政府与市场职责边界不清,政府间事权越位、缺位现象严重 |
二、政府间财权配置不规范,地方政府自主筹集收入的能力严重不足 |
三、转移支付结构不尽合理,设置与分配不够科学 |
四、财政体制的民主化、法制化程度不高,稳定性不足 |
第六章 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的原则、思路与构想 |
第一节 基本原则和总体思路 |
一、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的基本原则 |
二、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的总体思路 |
第二节 完善地方政府和财政层级制度 |
一、影响政府和财政级次的原因分析 |
二、外国政府层级制度的比较分析 |
三、完善地方政府和财政层级制度 |
第三节 进一步明晰政府间事权划分 |
一、政府间财政职能划分的重新认识 |
二、政府间事权划分的一般模式 |
三、地方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基本思路 |
第四节 合理配置地方政府间的财权和收入 |
一、政府间收入划分的理论基础 |
二、政府间收入划分的具体分析与通行做法 |
三、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间收入划分的措施 |
第五节 逐步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体系 |
一、地方政府间转移支付的理由 |
二、转移支付的种类和目标 |
三、完善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设想 |
第六节 实现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宪政与民主 |
一、政府间财政关系民主化、法制化的国际经验 |
二、实现政府间财政关系宪政化与民主化 |
附录:1951-1993年我国地方财政体制的发展演变历程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10)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二、对国内外相关研究的评论 |
第三节 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新及不足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论文创新点 |
四、论文的不足 |
第一章 公共物品与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公共物品及其供给的理论 |
一、公共物品的内涵、特征与分类 |
二、公共物品的供给 |
第二节 农村公共物品及其供给的理论 |
一、农村公共物品的涵义、特征与分类 |
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对象和供给机制 |
三、增加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对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
四、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发展及问题概况 |
第二章 当代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的历史演变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 |
一、政府提供公共物品 |
二、农村互助合作组织提供公共物品 |
第二节 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 |
一、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基本上以人民公社为主体 |
二、农村公共品供给以自我投入为主 |
三、农民没有对公共产品的需求表达权 |
四、自上而下的供给决策机制 |
第三节 改革开放后至2006年前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 |
一、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社会政策环境 |
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体制的改革 |
第四节 2006年以后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 |
一、2006年以后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政策环境 |
二、后农业税时代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特征 |
第三章 中国农村公共物品现行供给制度的特征 |
第一节 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决策制度 |
一、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决策制度 |
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决策制度的现实特征 |
第二节 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主体责任制度 |
一、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主体责任制度 |
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主体责任制度的现实特征 |
第三节 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成本分摊制度 |
一、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成本分摊制度 |
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成本分摊制度的现实特征 |
第四节 农村公共物品供给资源筹集制度 |
一、农村公共物品供给资源筹集制度 |
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资源筹集的现实特征 |
第五节 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管理制度 |
一、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管理制度 |
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管理制度的现实特征 |
第四章 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现状及成因 |
第一节 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现状 |
一、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在政府支出中的比重下降 |
二、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内容有所增加 |
三、农村自身劳动力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贡献巨大 |
四、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与农村居民负担成正比发展 |
第二节 现阶段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存在的问题 |
一、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总量不足 |
二、我国城乡间公共物品供给不平衡 |
三、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区域差异较大 |
四、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效率较低 |
第三节 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产生的原因 |
一、非均衡城乡发展战略导致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低水平 |
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
三、乡镇政府和村集体作为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重要主体,供给能力弱 |
四、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自我筹资的保障性不强 |
五、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监管不力 |
第五章 增加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对策 |
第一节 完善政府在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上的主体作用 |
一、政府主体作用的完善 |
二、农村税费改革 |
三、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制度 |
第二节 发挥市场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补充作用 |
一、改变二元经济结构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不良影响 |
二、工业反哺农业支援农村公共物品供给 |
三、改进农村公共物品市场供给模式 |
第三节 发挥非营利组织及个人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辅助作用 |
一、非营利组织参与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理论依据 |
二、非营利组织在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所起的作用 |
三、充分发挥非营利组织在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的作用 |
五、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领域中的社会及个人捐赠 |
六、鼓励、促进及有效管理社会及个人捐赠 |
第四节 强化农民个人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影响作用 |
一、变被动为主动 |
二、尊重个人意愿强调农民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内容的自我选择 |
三、农村公共物品需求中的个人供给部分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二、英文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制定乡镇财政体制应转变四种观念(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D]. 刘洋. 苏州大学, 2021(07)
- [2]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发挥农民主体性研究[D]. 杨倩. 山西师范大学, 2020(07)
- [3]我国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问题研究[D]. 徐乾.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3)
- [4]基于共享发展理念的中国农村民生建设研究[D]. 潘学良. 武汉大学, 2017(06)
- [5]当代中国民生政治发展研究[D]. 董田甜. 南京师范大学, 2016(05)
- [6]“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演变动因、运行效率及改革路径[D]. 于瀚尧. 江西财经大学, 2016(06)
- [7]国有财产的中央与地方分权研究 ——以地方所有权为视角[D]. 冯乐坤.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3)
- [8]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研究[D]. 杨德强.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1(01)
- [9]财政分权与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研究[D]. 崔运政.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1(01)
- [10]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研究[D]. 刘远翔. 武汉大学, 2010(05)
标签:公共物品论文;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论文; 财政分权论文; 农村改革论文; 制度理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