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论文文献综述)
贺蓉[1](2021)在《《环境保护法》与《海洋环境保护法》陆海统筹的方案及建议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陆海统筹"是《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的重要原则之一,这就要求处理好《环境保护法》与《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关系,明确《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形式。本文通过对《环境保护法》与《海洋环境保护法》立法背景的梳理以及定位的分析,厘清了二者的关系,通过对世界各主要海洋国家的法律体系研究,归纳出了6种主要立法模式。为落实陆海统筹原则,笔者提出3种修法方案,分析了不同方案的优点和难点,并给出有关建议。
李笑[2](2021)在《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评价方法及其应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不利影响和自然资源的消耗也不断扩大,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等问题日益加剧。因此,我国政府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鼓励企业向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截至2019年6月,我国汽车千人保有量达到178辆,同时平均车龄上升至5年,汽车维修企业呈现了井喷式的增长,在快速发展中逐渐显现了其巨大的资源消耗和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越来越多的汽车维修企业开始将绿色高质量转型放进了企业发展规划之中。虽然,绿色高质量转型理念备受推崇,但如何帮助汽车维修企业科学地对自身的绿色发展程度进行评价,并帮助其找到改进的方向,仍缺乏相关研究和规范的实施方法。为此,本文以汽车维修企业为对象,开展绿色度评价方法研究,构建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评价体系,并进行相关应用论证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归纳总结了国内外关于绿色度评价指标构建、汽车维修企业的管理方法及其绿色度评价方法的研究成果,为汽车维修企业的绿色度评价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论文的主要研究及其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分析了汽车维修企业的特点、现状和绿色化需求,设计了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的分阶段实施目标,以及分三个阶段预计九年完成实施的总体规划。其中,第一个三年的目标是,规划并形成企业绿色化的发展基础;第二个三年的目标是,控制损耗、杜绝浪费,避免环境污染;第三个三年的目标是,继续提高绿色化指标和承担汽车维修企业的社会责任。根据每个三年目标,分别设计了相应的基本绿色化要求,构建了包含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的三层绿色度评价指标体系,并以实现第一个三年目标和任务为对象,开展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评价方法研究。其次,根据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化发展目标及其三个阶段的发展规划,研究并构建了第一阶段的绿色度实施框架,形成了第一阶段的一个目标层,六个方面的绿色化准则层,包括运营管理、能源利用、材料利用、经济成本、安全性以及污染物处理,以及面向上述六个准则层的20个指标层。通过收集大量的标准要求和企业数据,研究设计了评价标准,并采用层次分析法计算了各准则层和指标层的权重。第三,研究了面向企业绿色度目标的多层次、多指标的模糊综合评价方法,以某汽车维修企业为例,采用相关研究方法对该企业近年来的绿色度实施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表明,在2017年至2019年的三年时间里,应用企业在运营管理、材料利用、安全性以及污染物处理方面取得了较大的绿色化改造成果,明显提升了应用企业的整体绿色度水平。实施企业绿色度改进后,节省了企业相关支出,取得了更好的经济效益以及企业声誉。第四,在第一阶段绿色度改进过程中,发现了企业实现绿色度关键指标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关键指标间的正相关和负相关作用。例如,为提升指标“单位产值耗电量”,故采取了措施降低了总耗电量后,使得再生能源使用量对总耗电量的占比上升,即提高了指标“再生能源利用率”;又由于为了提升维修质量,严格管控交车前质检工作,使得内部返修的频次增加,同时又增加了危险废弃物管理要求,因此,使得维修工时增加,导致单台次维修成本上,但与此同时也降低了交车后返修率。分析了指标之间的潜在相关联系,发现“内部返修率”,“再生能源利用率”,“员工安全”,“单位产值耗电量”以及“绿色维修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等指标属于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评价的关键指标。当然,在能源利用以及经济指标方面的绿色度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已将其作为2020年或近三年的企业重点关注的方向之一,将重视企业绿色度关键指标及其关联指标的共同发展,并已将其纳入第二阶段绿色度评价体系设计和实施。
李亚楠[3](2021)在《中国生态文明制度的历史演进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生态危机已经演变为全球生态危机,生态文明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和现实的合理性。中国共产党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强调生态文明制度的根本保障性作用,这是我党不断探索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必然结果。虽然中国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时间不长,但在新中国成立后就已经不断出现适应中国国情、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相关制度。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生态文明制度是立足中国国情而建立的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的一系列相对稳定的行为规范,其产生不仅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也有着深刻的现实缘由。本文拟采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研究方法,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生态文明制度的演进历程,阐明生态文明制度在萌芽起步期、形成发展期、丰富完善期、成熟定型期的历史背景下的主要内容。中国生态文明制度经过七十多年的发展,其地位不断由“边缘”走向“中心”、内容由“碎片”走向“整体”、方法由“单一”走向“多元”。以唯物史观的视域探究新中国成立以来生态文明制度不断演进的背后,有着深刻的动力因素,即根本动力是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直接动力是人民群众的生态需要和利益、内在动力是先进执政党的生态实践、外在动力是国际生态治理的共识理念。新中国成立以来生态文明制度的演进历程,也体现着中国共产党对生态文明制度的深刻认识和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
金自宁[4](2021)在《专业知识与行政权力:我国环评审批的制度定位》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环境影响评价是应用专业知识的活动,但是,对项目开发具有"否决"效力的环评审批,则是运用公共权力的行政行为。回顾我国环评审批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其实践变迁,可以近距离观察环评审批中行政权力与专业知识之间的复杂关系。要正确处理这一关系,有必要认识到被纳入行政过程之中的环评属于规制科学,具有事实与价值交织、科学与政策融合的特征,并在此基础上,以权力与知识的关系为焦点,澄清我国环评审批的制度定位。
谢海波[5](2021)在《“放管服”背景下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改革的法治化问题与解决路径》文中研究指明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的"放管服"是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先导。然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实践中存在一些不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做法,表现在环评行政审批许可权限下放和取消缺乏法定性、许可条件的障碍未消除、许可程序不规范不统一。环评行政审批的法律性质应当属于行政许可行为,环评行政审批必须遵循行政许可法定原则,因此,应当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确立环评审批许可权限下放和取消的法律规则、消除许可条件规定的障碍、统一规范许可程序。
韩亚琴,景东升,司芗,王硕[6](2021)在《浅析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环境影响评价与矿业权管理》文中研究指明环境影响评价是石油公司进行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需要完成的重要工作之一,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是油气矿业权审批的要件之一,也是油气矿业权审批的重要依据。本文通过梳理我国油气资源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分析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结合油气矿业权审批的特点总结出当前管理制度下存在的动态环境影响评价与矿业权审批之间的矛盾、矿业权审批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不全面、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特点不能满足矿业权管理需求等方面问题,依据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针对性建议: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矿业权审批的"捆绑"关系;加强部门协调,推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改革;运用"互联网+",建立信息共用共享;转变管理思路,改革油气矿业权管理制度。旨在进一步促进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环境影响评价与油气矿业权管理的契合度,完善油气矿业权管理制度,简化办事流程,减轻矿业权人负担。
张晓云[7](2021)在《建设项目环评批复诉讼利害关系人的原告资格》文中指出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法律上确立了"利害关系"标准,但对于何为利害关系及如何判定利害关系,法律规定的判定标准较为抽象,理论和实务上存在诸多见解。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和公民权利意识的逐步增强,大量环评诉讼产生,通过对司法实践中环评批复诉讼中利害关系人判断标准的梳理,指出在环评批复行政诉讼案中判定环评案件利害关系人原告资格时,在注重"本地意识",注重解决"中国问题"的同时,也需要借鉴国外的法学理论。在保护规范理论下,采用"合理可能性标准"符合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预防性本质属性。
贾辉[8](2021)在《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研究 ——以中国海外投资为视角》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全球外商投资的金额呈增长趋势,中国对外投资也呈持续增长态势并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然而,中国对外投资近年来也出现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忽视环境问题将成为导致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失败的重要因素之一。因环境问题导致国家责任的风险也在增加。本文包括前言、正文、结论三大部分。正文包括六个章节,分别是第一章(国际投资环境保护问题和国际法律制度)、第二章(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预防责任)、第三章(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及构成要件)、第四章(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国家责任形式、分担机制与免责问题)、第五章(特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关于国际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预防义务,本文通过综合性国际环境立法文件和专门性国际环境立法文件探讨了预防原则,包括双边/多边投资协定与预防原则、国际投资项目环境评估与预防原则、绿色金融与预防原则。关于国际投资协定与环境保护,本文围绕国际投资协定中的环境条款,研究了NAFTA、USMCA、CPTPP、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及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国际投资协定中的环境条款,比较中国投资保护协定中的环境条款,对中国所参与对外投资协定中的环境条款、中国对外投资协定中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中国对外投资协定中环境事件之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探讨。之后,该章节介绍了国际投资与环境影响评价,指出环境影响评价是减少投资建设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的重要预防措施,结合《埃斯波公约》等多边国际条约和美国、欧盟、俄罗斯等各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与中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相比较,对中国对外投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进行了讨论。最后,该章节探讨了国际投资与绿色金融,从绿色金融的定义和重要意义出发,梳理了绿色金融相关之国际法体系,结合美国、巴西、印度、墨西哥、英国、马来西亚等国关于绿色金融的立法实践,比较中国关于绿色金融之立法实践,探讨了绿色金融在中国对外投资环境保护方面的可以发挥的重要作用。关于国际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构成要件,本文探讨了国际投资环境损害国家责任之构成要件,将国际投资行为区分国际不法行为和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两种情形讨论了国际投资环境损害国家责任之构成要件。其次,该章节探讨了私人境外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归责,比较中国投资者境外投资环境损害国家归责之要件分析,讨论了中国投资者境外投资的国家归责问题。本文还从投资国的角度分别探讨了国家责任的承担形式、分担机制、免责情形等内容。关于特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本文首先讨论了核电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从核电领域环境保护之风险出发,梳理了核事故赔偿责任之国际法体系,再结合中国核企业“走出去”之概况和中国国内立法分析,以中广核与法国电力集团、英国政府签署英国新建核电项目一揽子协议参与英国核电项目为例,分析了中国核企业“走出去”发生境外核事故之国家责任。其次,该章节探讨了航天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从航天领域环境保护之风险出发,梳理了航天事故赔偿责任之国际法体系,包括《外空条约》、《责任公约》、《登记公约》、《营救协定》、《月球协定》等,结合中国航天企业“走出去”之概况,以假设案例的方式,探讨了“走出去”的中国航天企业一旦发生航天事故,是否会引发中国的国家责任等问题。最后,该章节探讨了石油产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从石油领域环境保护之风险出发,梳理了石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之国际法体系,包括《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及其议定书、《设立油污损害赔偿国际基金国际公约》及其议定书、《勘探、开发海底矿产资源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和其他相关国际公约,再结合中国石油企业“走出去”之概况,分析了中国石油企业走出去发生境外石油污染之潜在风险,并区分事故造成海洋污染和陆地污染分别就国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进行了分析。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应重视因环境问题导致国家责任的风险。本文分别在中国境外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预防义务、中国境外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中国特定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方等方面,分别提出了中国海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方面的建议。
于晶晶[9](2021)在《行政正当程序视角下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规范与完善》文中研究指明行政正当程序理论是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理论基础。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已经确立以环境公众参与权为核心的环境公众参与制度,但是对于公众参与的规范特别是参与权的规范过于笼统。面对实践中参与主体类型界分不明、多项权利内容规范缺失、法律责任规范效力存疑及环境行政管理规范不足等问题,本文建议应以行政正当程序理论为指导,实现参与主体的类型化界分,细化公众参与权利内容,增加公众参与法律责任条款,并完善环境行政管理公众参与规范。
谢虹[10](2020)在《风电场水土流失防治法律制度的失灵与矫正》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可再生能源的法制保障和法治水平关系其持续健康发展。风力发电(以下简称风电)虽然提供了可再生能源,但在建设时期容易造成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等生态环境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宣示了保护环境的立法目的,但缺乏配套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侧重能源开发利用,但缺乏环境规制治理保障能源安全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的时间较早,防治水土流失的相关法律制度已不适应风能的开发利用。本文通过典型案例,发现风电场环境治理存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治理低效化、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法律监管不足、水土保持与环境影响评价"并联审批"设计缺陷等法律制度失灵症状,大量水土流失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尚未得到法律救济,为此提出了防治水土流失的法律矫正措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论文提纲范文)
(2)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评价方法及其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3 课题来源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及现状分析 |
1.2.1 绿色度评价指标及其构建方法的相关研究 |
1.2.2 汽车维修企业相关管理技术的相关研究 |
1.2.3 汽车维修企业的绿色度评价方法的相关研究 |
1.2.4 国内外相关研究相关不足的综述 |
1.3 课题研究内容及目标 |
1.3.1 主要研究内容 |
1.3.2 研究目标 |
1.4 论文的主要章节及其关联性 |
第二章 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评价的总体设计 |
2.1 汽车维修企业实施绿色度的基本条件分析 |
2.1.1 汽车维修企业的特点 |
2.1.2 汽车维修企业的现状分析 |
2.1.3 汽车维修企业的绿色度建设的需求分析 |
2.2 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的目标设计 |
2.2.1 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的基本概念 |
2.2.2 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的需求分析 |
2.2.3 企业绿色度的分阶段实施目标设计 |
2.3 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评价指标的框架设计 |
2.3.1 设计绿色度评价指标的基本设计原则 |
2.3.2 绿色度评价指标的维度设计原则 |
2.3.3 绿色度评价指标的分期实施原则 |
2.4 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评价体系的长期实施规划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评价体系结构及指标设计 |
3.1 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评价的体系结构设计 |
3.2 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评价指标的设计 |
3.2.1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方法 |
3.2.2 构建六维度绿色度评价体系 |
3.2.3 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评价指标集 |
3.3 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评价指标筛选及确立 |
3.4 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评价指标的评价标准构建 |
3.4.1 企业运营绿色度评价指标的评价标准构建 |
3.4.2 企业能源利用绿色度评价指标的评价标准构建 |
3.4.3 企业材料利用绿色度评价指标的评价标准构建 |
3.4.4 企业经济绿色度评价指标的评价标准构建 |
3.4.5 企业安全性绿色度评价指标的评价标准构建 |
3.4.6 企业污染物处理绿色度评价指标的评价标准构建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评价体系建设与评价方法 |
4.1 评价体系的构建基础及工作流程 |
4.1.1 权重设计方法的评述 |
4.1.2 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指标的权重设计案例 |
4.1.3 基于层次分析法和模糊评价法的绿色度评价工作流程 |
4.2 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评价指标的权重计算 |
4.2.1 判断矩阵的构建 |
4.2.2 层次单排序及一致性检验 |
4.2.3 层次分析法的编程 |
4.2.4 判别矩阵构建及权重的求解 |
4.2.5 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评价指标的权重结果分析 |
4.3 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及其应用研究 |
4.3.1 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各评价因素的隶属度计算 |
4.3.2 模糊综合评价方法的编程 |
4.3.3 典型案例的应用测试及其有效性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评价方法的应用研究 |
5.1 应用企业的需求分析与实施基础 |
5.2 应用企业绿色度实施效果的统计分析 |
5.2.1 运营绿色度评价指标的计算与效果分析 |
5.2.2 能源利用绿色度评价指标的计算与效果分析 |
5.2.3 材料利用绿色度评价指标的计算与效果分析 |
5.2.4 经济指标绿色度评价指标的计算与效果分析 |
5.2.5 安全性绿色度评价指标的计算与效果分析 |
5.2.6 污染物处理绿色度评价指标的计算与效果分析 |
5.3 实施绿色度后的总体效果以及相关指标对比分析 |
5.3.1 实施绿色度实施后的关键指标分析 |
5.3.2 实施绿色度实施后的效果分析 |
5.3.3 实施效果的综合评述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评价指标集各指标定义 |
附录B 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指标体系权重问卷调查表 |
附件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3)中国生态文明制度的历史演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研究现状与评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评述 |
三、国外研究现状与评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评述 |
四、研究方案设计 |
(一)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二)拟采取的研究方法 |
(三)论文的创新点与重难点 |
(四)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生态文明制度的相关概念阐述 |
一、生态文明 |
(一)“生态文明”的内涵 |
(二)生态文明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合理性 |
二、生态文明制度 |
(一)“生态文明制度”的内涵 |
(二)生态文明制度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 |
第二章 中国生态文明制度的理论基础和现实缘由 |
一、中国生态文明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思想 |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态智慧 |
(三)发达国家的生态理论与经验 |
二、中国生态文明制度的现实缘由 |
(一)中国严峻的生态态势急待改善 |
(二)解决生态民生问题的必然选择 |
(三)提升国际生态话语权的重要途径 |
第三章 中国生态文明制度的演进历程 |
一、萌芽起步期: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生态文明制度 |
(一)萌芽起步期中国生态文明制度的历史背景 |
(二)萌芽起步期中国生态文明制度的主要内容 |
二、形成发展期:改革开放后至21 世纪初的生态文明制度 |
(一)形成发展期中国生态文明制度的历史背景 |
(二)形成发展期中国生态文明制度的主要内容 |
三、丰富完善期:党的十六大至十八大的生态文明制度 |
(一)丰富完善期中国生态文明制度的历史背景 |
(二)丰富完善期中国生态文明制度的主要内容 |
四、成熟定型期:党的十八大至今的生态文明制度 |
(一)成熟定型期中国生态文明制度的历史背景 |
(二)成熟定型期中国生态文明制度的主要内容 |
第四章 中国生态文明制度的演进规律和动力 |
一、中国生态文明制度演进的规律 |
(一)地位上:由“边缘”走向“中心” |
(二)内容上:由“碎片”走向“整体” |
(三)方法上:由“单一”走向“多元” |
二、中国生态文明制度演进的动力 |
(一)根本动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
(二)直接动力:人民群众的生态需要和利益 |
(三)内在动力:先进执政党的生态实践 |
(四)外在动力:国际生态治理的共识理念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专业知识与行政权力:我国环评审批的制度定位(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我国环评审批制度规范的历史沿革 |
(一)法律文件观察:环评之专业技术性逐渐突显 |
(二)分析:权力与知识此消彼长 |
(三)可能的解释:知识与权力的不同逻辑 |
三、理论反思:当行政权力遇上专业知识 |
(一)流行的知识(权力)观及其在我国环评法领域的影响 |
(二)规制研究新发展:对流行知识(权力)观的挑战 |
(三)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科学与政策的交织 |
四、我国环评审批制度的追根溯源与重新定位 |
(一)追根溯源:支持对环评实施行政审批的理由 |
(二)我国环评审批实践中的调适 |
(三)回归规范立场:准确定位嵌入行政过程中的专业知识 |
五、结语 |
(5)“放管服”背景下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改革的法治化问题与解决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放管服”背景下环评行政审批改革法治化的总体情况 |
1. “放管服”背景下环评行政审批的规范性政策文件考察 |
2. 《环境影响评价法》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
3. 环评行政审批改革法治化的主要举措梳理 |
三、 环评行政审批的法律性质分析与“放管服”改革的法治化要求 |
1. 环评行政审批的法理分析 |
(1)环评行政审批的行政许可性质认定 |
(2)《环境影响评价法》与《行政许可法》的关系分析 |
2. “放管服”改革下环评行政审批制度的法治化要求 |
四、 环评行政审批改革法治化存在的问题 |
1. 环评行政审批许可权限下放缺乏法定性 |
2. 环评行政审批许可条件面临障碍 |
3. 环评行政审批许可程序缺乏统一规范 |
五、 环评行政审批改革法治化问题的解决路径 |
1. 确立环评行政审批许可权限下放或取消的规则 |
2. 清理环评行政审批许可条件的障碍 |
3. 实现环评行政审批许可程序的统一 |
六、 结语 |
(6)浅析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环境影响评价与矿业权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1 现行法律法规依据 |
1.1 基本要求 |
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 |
1.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 |
2 油气勘探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基本要求 |
2.1 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环境影响评价适用 |
2.2 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
2.3 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环境影响评价时点 |
3 油气勘探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特点 |
4 油气矿业权审批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
4.1 动态环境影响评价与矿业权审批之间的矛盾 |
4.2 矿业权审批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不全面 |
4.3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特点不能满足矿业权管理需求 |
4.4 石油公司办理采矿权环境影响评价要件存在的难处 |
4.5 跨部门管理环境影响评价造成行政效率低 |
5 按照“放管服”的改革思路,建立科学合理的矿业权与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体系 |
5.1 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矿业权审批的“捆绑”关系 |
5.2 加强部门协调,推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改革 |
5.3 运用“互联网+”,建立信息共用共享 |
5.4 转变管理思路,改革油气矿业权管理制度 |
(7)建设项目环评批复诉讼利害关系人的原告资格(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原告资格判断标准的梳理 |
(一)多阶段行政程序中利害关系的判定 |
1. 从权利(利益)保护角度 |
2. 从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性质角度 |
3. 从相邻权角度 |
(二)从环境权角度判定利害关系 |
三比较法视野下环评批复利益关系人原告资格的判定 |
(一)保护规范理论 |
1. 保护规范理论 |
2. 保护规范理论下原告资格的判断思路 |
(二)可能性理论 |
(三)充分利益理论 |
四相关理论对我国的启示 |
(一)运用保护规范理论判断建设项目环评批复诉讼利害关系人 |
(二)从“实际上损害”到“有损害的可能”的判断标准 |
(三)“合理可能性标准”的判断依据 |
五结语 |
(8)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研究 ——以中国海外投资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前言 |
第一章 国际投资环境保护问题和国际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国际投资之环境保护问题 |
一、国际投资与其环境效应问题 |
二、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问题 |
三、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的法律逻辑分析 |
第二节 国际投资环境保护相关国际法律制度 |
一、国际投资环境保护相关国际法和案例 |
二、投资国关于境外投资环境保护之立法 |
三、东道国关于外商投资环境保护之立法 |
四、投资国与东道国双边投资协定之法律协调 |
第三节 中国境外投资环境保护现有法律体系及其问题 |
一、中国境外投资环境保护现有法律体系介绍 |
二、中国境外投资环境保护现有法律体系的问题 |
第二章 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预防责任 |
第一节 国际投资之环境保护与预防原则 |
一、预防原则之概述 |
二、国际投资环境保护国家预防责任之体现 |
三、中国境外投资中预防责任之体现 |
第二节 国际投资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国家预防责任 |
一、国际投资与环境影响评价 |
二、各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 |
三、中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 |
四、中国境外投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三节 国际投资与绿色金融相关之国家预防责任 |
一、国际投资与绿色金融 |
二、各国关于绿色金融之立法实践 |
三、中国关于绿色金融之立法实践 |
四、中国境外投资绿色金融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四节 国际投资协定环境条款中国家预防责任 |
一、国际投资协定之环境条款 |
二、中国投资保护协定中环境条款之现状 |
三、中国投资保护协定中环境条款之完善 |
第三章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及构成要件 |
第一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 |
一、传统国家责任理论 |
二、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所致国家责任 |
三、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国家责任之具体构成要件分析 |
四、中国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国家责任分析和完善建议 |
第二节 私人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归责 |
一、域外私人行为之国家归责 |
二、中国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归责 |
第四章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形式、分担机制与免责问题 |
第一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形式 |
一、国家责任的主要形式 |
二、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相关国家责任的形式 |
第二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损失分担机制 |
一、跨界损害之损失分担机制 |
二、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损失分担机制 |
三、中国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损失分担机制之完善 |
第三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国家赔偿责任之免责情形 |
一、同意或重大过错 |
二、不可抗力 |
三、危难和危急情形 |
四、已经采取了一切必要和适当措施 |
第五章 特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第一节 核领域国际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一、核领域环境损害之国家赔偿责任 |
二、中国核领域境外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责任分析 |
三、中国核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二节 航天领域国际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一、航天领域事故损害之国家赔偿责任 |
二、中国航天领域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 |
三、中国航天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三节 石油产业领域国际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一、石油产业领域环境损害之国家赔偿责任 |
二、中国石油领域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赔偿责任分析 |
三、中国石油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之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行政正当程序视角下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规范与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行政正当程序对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理论价值 |
1.1 环境公众参与主体类型的界分指导 |
1.2 环境公众参与权利内容的扩展基础 |
1.3 环境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的理论补充 |
2 基于行政正当程序理论的环境公众参与规范考察 |
2.1 参与主体类型界分不明 |
2.2 多项权利内容规范缺失 |
2.3 法律责任规范效力存疑 |
2.4 环境行政管理规范不足 |
3 以行政正当程序为基础完善环境公众参与制度 |
3.1 实现参与主体的类型化界分 |
3.2 细化完善公众参与权利内容 |
3.3 增加公众参与法律责任条款 |
3.4 完善环境行政管理公众参与规范 |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论文参考文献)
- [1]《环境保护法》与《海洋环境保护法》陆海统筹的方案及建议研究[J]. 贺蓉. 海洋环境科学, 2021(05)
- [2]汽车维修企业绿色度评价方法及其应用研究[D]. 李笑. 东华大学, 2021(01)
- [3]中国生态文明制度的历史演进研究[D]. 李亚楠.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4]专业知识与行政权力:我国环评审批的制度定位[J]. 金自宁. 现代法学, 2021(03)
- [5]“放管服”背景下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审批改革的法治化问题与解决路径[J]. 谢海波.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02)
- [6]浅析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环境影响评价与矿业权管理[J]. 韩亚琴,景东升,司芗,王硕. 中国矿业, 2021(04)
- [7]建设项目环评批复诉讼利害关系人的原告资格[J]. 张晓云.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02)
- [8]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研究 ——以中国海外投资为视角[D]. 贾辉. 中国政法大学, 2021(11)
- [9]行政正当程序视角下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规范与完善[J]. 于晶晶. 中国环境管理, 2021(01)
- [10]风电场水土流失防治法律制度的失灵与矫正[J]. 谢虹. 中国环境管理, 2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