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01年我国经济形势的若干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朱翠明[1](2021)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与应对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16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人口老龄化问题,作为现代化进程中人与社会关系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新的阶段、新的矛盾、新的表现,是改革开放四十年多年来,我们再一次面对的新时代转折的关口,这个关口不仅将对中国社会产生一系列深远影响,作为普遍性的问题更是世界各国乃至人类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在现代化进程中“率先突破”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价值,不仅仅是将抓住“全面超越的历史机遇”,更是对人类社会未来发展起到前导与示范作用。老龄化是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的简称,本文将老龄化作为问题的研究出发点,将人口年龄结构变化与社会的发展过程,特别是工业革命以来的现代化进程相结合,研究在社会不同的阶段下,人口年龄结构呈现出不同变动特征的原因,只有找寻出不同的社会条件下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的规律,才能从根本上解释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形成的原因,进而对老龄化本身及其所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做出应对,使之更具有针对性和准确性。我们应当认识到,人口老龄化问题是由于现代化进程中社会内部形态的连续转变,而使人与社会关系产生变化的结果。因此,需要将现代化与老龄化作为统一的整体进行研究,尤其需要运用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作为理论基础。本文的研究结构和研究侧重点与前期人口老龄化的相关研究有一定区别,虽然分析侧重的角度不同,但目的都是为客观认识和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在研究过程中发现,确实无法脱离现代化进程中社会内部形态所发生的连续转变,而孤立地探讨人口老龄化问题,应当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的社会与人对立统一关系角度进一步深度挖掘。认识到人口老龄化是现代化的必然结果,而现代化进程中社会内部形态的变化才是造成人口老龄化的原因。同时,在现代化进程中,努力探寻社会中的“人”随着社会发展变化而变化的规律,进而从“因”着手,找到最为准确和有效的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方向和方法,为早日实现现代化宏伟目标助力。第一章是绪论。首先,阐明了人口老龄化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遭遇到的社会现实问题,对此问题的研究不仅具有理论意义,更具有实践价值。其次,对国内外关于老龄化方面的研究进行了综述,并分析了老龄化的研究现状。老龄化问题得到了学者们的高度关注,研究成果颇多,但在老龄化的理论发展方面还比较薄弱。最后,指出了创新与不足之处。由于研究侧重角度的不同,得到了一些较为有新意的见解,提出了未来人口衡定论,推测出人口年龄结构呈铅笔型形态等。第二章是文章研究过程中涉及到主要的基础理论。主要为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为中国对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的继承与发展;第三部分为介绍国外人口及人口老龄化的相关理论。第三章从世界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着手,通过分析现代化进程与人口转变的关系,分析世界人口老龄化的成因和共性影响的基础上,结合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总结了在不同人类社会阶段下体现出的不同人口特征,阐述了社会发展与人口老龄化二者之间的矛盾关系,并深层挖掘归纳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应对老龄化问题的经验教训。第四章在世界步入老龄化背景下,介绍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社会发展与人口关系变动情况及老龄化形成历程,结合中国现代化建设进程,得出现代化进程与人口关系变动的原因,总结了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特殊性原因,以及老龄化产生的具体问题和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老龄化问题机遇与挑战并存。第五章基于马克思的“两种生产”理论,得到实际数据支撑,发现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的黄金分割规律,推论出现代化进程中未来人口结构形态的改变,并预测了中国至2050年各阶段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同时,提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探寻中国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方向。第六章基于对现代化进程中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深入剖析,提出优化人口政策、完善养老制度、经济与教育手段并重等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应对老龄化问题的策略、措施。
武智[2](2021)在《新中国职业教育政策变迁研究(1949-2019) ——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文中研究表明职业教育是当代中国参与国际人才竞争的一个重要平台,是联结教育、职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纽带。职业教育政策不仅是规范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和路径的指针,而且是国家重视职业教育发展的具体写照,更成为了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本研究主要是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将职业教育政策置于理论分析的中轴,从历史制度主义独特的时间观、历史观和制度观出发,对新中国成立七十年间职业教育政策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分类,阐释政策文本的丰富意涵,对职业教育政策发展演变进行合理归因,并揭示不同历史阶段职业教育政策的主要特征和政策演进的可能路向。本研究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从论文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和学术史梳理,辨析历史制度主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政策等相关概念,进一步明确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和论文研究主要方法等。简要介绍了职业教育政策变迁的理论基础和本研究的可能创新之处,构建职业教育政策变迁和路径依赖的分析范式,形成了由宏观结构—中层制度—微观行动者的解释框架。第二部分(第一至二章)对新中国职业教育政策变迁进行分阶段研究。历史制度主义方法论有助于我们分析长时段的教育政策变迁。新中国职业教育政策历经七十年的变迁,在不同历史时期,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教学模式持续变革。具体而言,改革开放前职业教育政策变迁分为过渡时期的职业教育政策(1949—1956)、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时期职业教育政策(1957—1966)、“文革”时期职业教育政策(1966—1977)三个阶段。改革开放以来职业教育政策变迁包括职业教育内在需求型发展阶段政策(1978—1989)、职业教育巩固提高型发展阶段政策(1990—1998)、职业教育深化改革型发展阶段政策(1999—2009)、职业教育内涵提升型发展阶段政策(2010年—2016)和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型阶段政策(2017—2019)五个方面。这部分是本研究的主体部分,重点从政策环境分析、主要政策文件及内容、政策主要特征及实际影响等方面进行系统梳理和归纳小结。研究过程中从经济发展、政治体制、文化观念等宏观因素出发,分析各要素之间的结构性互动及其影响,试图通过追寻事件发生的历史轨迹找出过去对现在的重要影响。论文援引历史制度主义的时间观,将关键节点、序列、事件等引入新中国职业教育政策变迁历史的追溯之中,具体从纵向线性历史序列和横向的点状历史节点两个层面出发,强调不同时期职业教育政策的特殊性,考虑制度内生机制的影响和偶然因素的影响,体现职业教育政策变迁鲜明的渐进性和时序性,力求生动地呈现出职业教育政策变迁的历史。第三部分(第三章)是新中国职业教育政策变迁的动因分析、路径依赖和效能分析。历史既是过去的时间性存在又决定着当下的现实性存在。纵观新中国职业教育政策变迁历程,一方面,职业教育制度具有内生性特征,政策的演变遵循着其自身的发展规律,是一个逐步完善和持续改进的过程;另一方面,职业教育政策受偶然变量的影响,行动与制度互动的同时,历史过程中出现的偶然性导致意外性制度变迁的发生。通过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段和八个“关键节点”的职业教育政策变迁动因分析,集中探讨外生性变量、内生性变量和行动者变量等在职业教育政策变迁中的作用,从政府理性选择、学校理性选择两个方面对职业教育政策变迁进行合理归因,并分析了投入效能和产出效能,揭示职业教育政策变迁的效应。第四部分(第四章)是职业教育政策变迁的基本规律与历史经验。新中国职业教育政策变迁的基本规律整体上呈现出“断裂均衡”的特征,可以归纳为政治结构形塑职业教育制度变迁方向、经济结构调节职业教育政策演化过程和利益主体制衡职业教育政策迭代更新。新中国成立后,现有的一系列职业教育政策迫切需要变革,梳理这一时期的职业教育政策演变过程,大致经历了专业技术教育体制的建立、中等专业学校的建立、技工学校和职工教育得到发展、城市职业学校的兴办、“文革”时期导致职业教育停滞的过程。改革开放是新中国历史进程中的重要节点,掀开了历史发展的新篇章。新中国成立七十年间相继出台了职业教育改革的各项政策举措,职业教育也迎来了发展的高潮。总体来看,新中国职业教育政策变迁的历史经验主要是以问题为导向完善职业教育政策,构建统一协调的职业教育动力机制和职业教育走内涵式特色化发展势在必行。先前的职业教育政策对后续的职业教育发展有持续性的影响,同时,后来发生的政策演变对此前的历史实践也具有经验总结和规则承续的意义。进入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以及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得以高速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逐渐恢复提升,并且中职教育逐步向农村地区延伸,以发挥其服务“三农”、助力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功能,突出了职业教育政策的包容性,从战略高度推动职业教育向高质量方向持续发展。
祝洪章[3](2021)在《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文中提出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问题,具有鲜明效率维度的价值追求和经济属性。立足中国特殊国情、农情,耕地流转问题不单纯是经济效率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在自发演化力量和有意识构建的共同作用下,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变迁具有自身特定的演进规律。我国现行耕地“三权分置”改革就是考虑到耕地流转的多重属性,通过权利分层方式,兼顾耕地社会属性、意识形态属性和经济属性。这是理解当下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问题的前提,是耕地经营权流转的制度环境。主流经济学推崇的简约理论模型的研究范式在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研究上存在明显的缺陷。本文结合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和西方新制度经济理论研究方法,从历史演进规律、制度逻辑的宏观视角,顺推制约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制度环境因素;从制度目标、制度机制的应然预设与流转运行和流转制度经济影响绩效实然状态的差异,逆推权利结构设计和流转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最终,针对问题成因提出优化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对策建议。本文分析了建国至今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历程和演化规律,提出农地产权制度存在制度价值复合化取向,呈现渐进、路径依赖式演化模式,具有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相结合,服务于国家城乡关系的国家意志等发展演进规律。“三权分置”改革以农户分化发展的社会现实为背景,遵循了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演进的历史规律,依托多重制度逻辑框架,将“系统观念、底线思维”作为多重逻辑兼容的指引,通过“地权细分”为多重逻辑兼容共存提供载体,通过“走廊调控”方式为多重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机制,通过增量改革和绩效提升为多重逻辑兼容共存提供动力。经营权流转制度是以经济绩效为主导逻辑的农地产权交易制度,相关的政策制定和立法近年取得较大发展。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目标主要是优化耕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保障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实现以上预设功能,国家通过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稳定机制三种制度机制综合推进流转改革。激励机制包括鼓励主体分流、客体强权赋权和完善流转交易市场体系等;约束机制包括设立农地集体所有的制度红线、流转用途红线、农民权利保护红线等;稳定机制包括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等。本文在系统梳理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规模、流转主体、流转方式、流转合约、流转价格、流转效力等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从宏观时空角度,运用LMDI法分析了耕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影响因素;从微观农户行为角度,基于农户流转规模决策模型,分析了影响农户流转决策行为的主要因素和农户耕地福利保障效应、农户耕地禀赋效应以及农户政策感知、预期与反馈效应等对流转决策的影响。对照流转制度功能目标定位,本文分别分析了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耕地配置绩效、生产效率绩效、粮食安全保障绩效。研究发现,虽然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耕地配置效率,但面积和地块细碎化和耕地撂荒等问题依然存在;耕地流转制度提升了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但对流转双方、全国区域间影响存在较强的异质性;现有耕地流转制度对流转“非农化”“非粮化”抑制效果不佳,经济发达地区的流转“非农化”明显,非粮食主产区流转“非粮化”明显,粮食主产区也存在流转“非粮化”趋势。依循“制度环境-制度逻辑-制度功能-制度机制-制度绩效”分析脉络,本文得出了我国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进程的渐进性约束了流转制度绩效发挥的结论;根据“产权结构-行为激励与约束-制度绩效”分析脉络,本文得出了耕地“三权”赋权方案不确定性、立法内容与技术缺陷影响了流转制度绩效发挥的结论;根据“制度交易成本”分析,本文得出了农户政策认知弱、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滞后、交易监管薄弱、交易信息化程度低等因素增加了制度交易成本,造成流转制度绩效损失的结论。针对制度环境,本文提出耕地经营权流转应与农业非农转移、城市及乡村非农产业吸纳能力、农业技术进步水平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相适应发展,加快协同配套进程推进。针对赋权环节,本文建议应捋顺三权关系,采取“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的赋权路径,完善立法以减轻经营权非经济属性功能负荷;针对流转制度运行,本文提出从规模化思路、政策指导、主体培育、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持续降低经营权流转制度交易成本,提高流转制度效能。
燕阳[4](2021)在《政策议程设置对环境治理绩效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组织或决策者的注意力配置是管理学研究的核心问题。20世纪50年代以来,伴随有限理性决策模型的提出和行为主义研究范式的兴起,学术界涌现出大量关于注意力配置的研究成果。起初,这些研究大多集中在企业或市场层面,致力于探究影响企业决策者、市场消费者注意力分配的因素。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间断均衡理论的提出使人们开始将目光聚焦于政府组织的注意力配置,即“政策议程设置”。与企业或个人相比,政府组织面临的决策事务更加复杂多样,并且还需要同时回应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而组织的注意力资源又具有稀缺性,因而探究政策议程设置的规律就显得尤为必要。目前,大量文献致力于研究政策议程变迁的特征以及影响议程设置的外部因素,却对议程设置与治理绩效间的关系缺乏足够关照,也就是说,已有文献还不能对“政府组织的注意力配置是否以及如何影响了其对特定公共事务的治理绩效”给出明确答案。如果将研究视域聚焦在中国,当代中国的政策议程设置又呈现出怎样的特点?更为重要的是,随着中国全面进入转型发展的新阶段,追求绿色、环保和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时代的主旋律,那么,从注意力配置视角看,面对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这一对看似冲突但又必须调和的政策议题,地方政府在日常治理实践中会如何分配其注意力资源?政府对环境议题的关注能否有效提升区域的环境绩效?而政府对经济发展的议程设置又会对地区环境绩效产生怎样的影响?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以注意力管理、政策议程设置以及环境管理为理论基点,将中国中央和省级地方政府组织的议程设置与环境治理实践作为研究对象和数据来源,综合基于非负矩阵分解的主题模型、质性文本编码与内容分析、数据包络分析、回归分析及其他相关统计学检验等研究方法,按照“现象——问题——文献——数据——假设——模型——检验——讨论”的管理研究方法论原则构建了从“描述性分析”到“因果关系检验”再到“政策含义”的实证研究思路,从而尝试回答以上研究问题。总体来看,本文的研究内容和工作量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按照议程设置动力学的研究范式并基于文本主题建模方法系统呈现和验证了我国宏观政策议程的基本结构和变迁规律。本文通过《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获取了 2003~2019年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日常会议的文本数据(N=1093),之后利用基于非负矩阵分解的主题模型方法对文本数据进行了量化分析,得到了我国中央政府宏观政策议程的基本结构以及对单一政策议题注意力的时间变化规律。之后,本文进一步引入相关统计量检验了我国宏观政策议程的间断均衡特征,并与西方国家的相关数据进行了比较分析。最后,本文通过计算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政策注意力变化的信息熵指数测量了我国宏观政策议程的多样性水平。(2)本文利用已有数据库及其他各种途径收集了 2008~2017年间全国30个省级地方政府常务会议的新闻通稿数据(N=6697),在主题建模的基础上利用“七阶段质性文本分析法”对每个文本进行了政策主题的识别、编码、归类和计数,形塑出了一个适于分析我国地方政府政策注意力的编码类目系统,并测量了每年各省政府针对单一政策议题的相对注意力水平。(3)以环境治理为例,基于DEA-Tobit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实证检验了地方政府议程设置与环境绩效间的关系及其作用机制。本文利用数据包络分析测算了 2008~2017年间各省环境治理的年度静态效率,之后再结合各省每年对经济、环境等不同政策议题的相对注意力数据构建Tobit模型,检验了省政府对不同议题的关注度对区域环境绩效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4)本文对1972年以来我国环境管理在战略、制度、组织及政策等不同层面的变迁进行了叙事性分析,并基于此提出了“宏观制度约束强化——地方政府议程设置——区域环境治理绩效”间关系的相关假设,最后以新《环保法》和中央环保督察实施的2015年为“政策冲击点”,通过广义双重差分和调节效应模型检验了这一宏观制度变化的处理效应及其对省政府环境注意力与环境绩效间关系的调节作用。通过以上工作,本文的主要发现和创新点包括:(1)基于新的文本数据集实现了对中国政策注意力结构和日常动态的可视化,并丰富了对中国政策议程变迁特征的理论阐释。研究发现,在2003~2019年间,尽管中国宏观政策注意力的变化表现为“长期均衡伴随偶然性的重大间断”,但政策间断的程度并不高,这说明2003年以来我国重要领域的关键政策保持了相对稳定。此外,2013年后,中共中央政策注意力的信息熵指数较之前出现了明显上升,表明其所关注的政策议题较之前变得更加多样,这一变化的原因在于新宏观政策议定场所的出现,即“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建立,这一组织设计有效拓展了中共中央的政策议程空间,使中央有更多的时间和政策资源来解决转型期中国面临的诸多治理挑战。总体上看,与已有关于中国议程设置的研究偏重于碎片化的现象描述或规范性的案例分析不同,本研究则进一步利用日常会议的文本数据系统揭示了中央政府政策议程的变迁规律以及引起中国宏观政策议程多样性变化的制度性因素。(2)提出了一种将主题模型和文本编码法相结合的政策注意力测量方法,识别了地方政府政策议程设置与区域环境治理绩效间的关系,并发现议题间的“注意力竞争”是理解议程设置与环境绩效间关系的关键,为政策过程理论贡献了新的知识。研究发现,省政府对环境议题关注度的增加显着提升了省域环境绩效,但并没有发现省政府对经济类议题的关注与地区环境绩效呈负相关的显着证据,这是因为在样本期内省政府对经济类议题的关注并没有“挤占”环境议题的议程空间,也即两类议题间没有发生明显的“注意力竞争”现象。此外,中介效应模型进一步识别了省政府环境议程设置影响地区环境治理绩效的具体路径。因此,本研究为政策议程设置何以影响环境治理绩效提供了经验证据,弥补了当前政策过程文献中对政策注意力配置模式及其影响研究的不足。(3)构建了“制度环境——政策议程设置——环境治理绩效”间关系的理论模型,发现了环境治理宏观制度约束趋紧的政策效应及其对议程设置与环境绩效间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表明,尽管我国长期以来形成了以“地方为主”的环境监管体制,但中央政府的“指挥棒”作用正变得越来越明显,当中央在环境治理上推出更为“硬性”和“严厉”的制度设计时,地方政府会在日常治理中拿出更多的“议程空间”来关注环境问题,政策注意力的增加将带动治理资源的投入和优化配置,从而有助于环境治理绩效的改善。上述发现增强了议程设置理论对中国问题的解释力,为理解当代中国的环境管理实践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以及更具整合性的分析框架。
张晓辉[5](2021)在《新中国成立70年我国教材管理政策内容分析》文中研究指明新中国成立以来,教材一直是国家非常重视的一项任务,教材管理是使教材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我国制定的教材管理政策是教材管理有序进行的重要保证。通过分析1978年至2020年的教材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文本,发现在教材管理政策目标规范上仍存在问题,政策目标规范过于笼统,目标层次不够鲜明。教材管理政策对象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对谁实施的范围不够全面,由谁实施缺少部分主体。教材管理政策在实施和保障上还需进一步的改进。因此,本研究对教材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和相关文献进行了收集、归纳和反思,从教材管理政策的内容入手进行写作,笔者建议教材管理政策目标规进一步科学化、具体化、层次化;教材管理政策对象多主体化,实现全面化;教材管理政策实施与保障进一步的完善与改进。本研究由七章节构成:第一章,教材管理政策内容分析的引言部分。本章主要对笔者选择教材管理政策内容分析的初衷进行说明,并且通过文献综述对我国的教材管理政策研究的进展进行总结概述,为接下来的研究思路和方法选择做了铺垫。第二章,从教材管理的概念和理论入手。对教材管理的相关词进行界定,对教材管理的理论进行阐述。教材管理理论作为本论文的整体支撑,本文将理论基础与研究内容想融合。第三章,分析教材管理政策内容。本章从三个方面解释了1978年至2020年发布的教材管理政策的文本:教材管理的目标、实施的主体以及对象、以及如何实施教材管理政策。第四章,新中国成立70年我国教材管理政策改革的总体进程。本章通过对政策的梳理,大致将我国教材管理政策改革分为四个阶段,并对每一个阶段的改革的过程和特点进行阐述。第五章,构建和论证分析。本章从目标、对象、措施三方面的标准,采用理论和事实两个角度进行论证,结合国内和国外两个方面进行论证。第六章,教材管理政策的内容反思。本章主要是通过对比构建的教育政策内容分析的目标、对象和措施三方面的标准对教材管理的政策文本内容进行分析,根据构建的标准找出教材管理文本中存在的不足。第七章,完善我国教材管理政策的对策建议。本章是在构建的三方面标准下发现教材管理文本中存在不足的基础上,提出比较合理的建议。
尚明瑞[6](2021)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研究》文中提出“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在旷日持久的国际人才竞争中,谁赢得了青年,就赢得了未来和希望。如何在西方中心主义甚嚣尘上的背景下,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逐渐成为我国意识形态建设不可回避的问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思想政治教育“提质增效”问题,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借助现代集成创新的思想、理论、方法,从历史足迹中探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逻辑可能,从时代境遇中考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现实之需,构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框架体系,按照“施教”与“受教”并存的逻辑理路,从七个方面研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主要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实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路径与保障措施。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理论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理论为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可能性、具象性和目标性提供了理论支撑;贝塔朗菲的系统论、马可·伊恩斯蒂的集成创新理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兼容并蓄思想以及教育学中的整体性教育理论等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集成创新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成就,日渐丰富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构成元素,为今后的进一步集成创新提供了新的可能。当前,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诸如,基础理论支撑度不强、思想政治教育理念共识度不高、内容的“碎片化”、方法的协同性差等问题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内在动力。如同芯片集成一样,思想政治教育系统诸多构成要素实现优化组合集成创新需要一个集成母版。“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背靠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脚踏中国教育的现实问题,面向教育发展的美好未来,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现集成创新最理想的集成载体。在此基础上,按照思想政治教育的施教过程和受教过程的逻辑进路,构建了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框架体系。构成思想政治教育系统的全部要素,是集成创新的内容,涵盖了目标体系的集成创新、任务体系的集成创新、学科体系的集成创新、课程体系的集成创新、教学体系的集成创新、教学评价体系的集成创新等。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如何实现,就是要在继承创新的基础上,形成思想政治教育大格局、倡导思想政治教育“三全育人”的大思政、建立马克思主义大学科、依托现代信息化大数据、构建全国性思想政治教育大平台、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大环境、培育反映铸魂育人规律的大成果、实现高等教育立德树人的大目标。同时,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还需要有良好的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党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坚强领导,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在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中的关键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激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改革的动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水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研究,尝试性地把物理学科的“集成”概念引入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对“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概念做出理论界定,并进行了系统研究,这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的专业学术范畴,拓展了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的空间,对于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借鉴价值和实践意义。
贾佳[7](2021)在《未竟的改革:中国高等教育的第三次转型》文中认为
杨薇[8](2020)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研究(1978-2018)》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一带一路”倡议是我国在新时期提出的重要发展理念与愿景,为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了中国贡献。“一带一路”倡议是2013年提出的,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留学生教育,从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存在并不断发展,经历了从无意识到有意识的发展过程。本研究选取俄罗斯、印度、巴基斯坦、泰国和马来西亚等五国作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典型代表,主要通过历史研究、口述历史等研究方法,在国内外政治环境、经济状况、外交关系、教育政策等宏观背景下,呈现改革开放以来的40年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个国家之间留学生教育发展过程的立体影像。留学生教育是高等教育中一个比较特殊的领域。根据国内和国外两个立足点,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的留学生教育,可以分为向国外派出留学生和接收来华留学生两大分支领域,既有在教育政策指导下发展的共通性,也有遵循各自轨迹发展的独立性。依据我国不同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重大教育政策的颁布实施以及留学生教育发展的规模等具有标志意义的史实,本文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之间的留学生教育划分为“重新起步时期”、“深化改革时期”和“加速发展时期”三个主要的历史发展阶段,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我国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推进、我国高等教育政策和留学生教育政策的实施以及留学生个体在时代大潮中的经历等不同角度,客观呈现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演进过程。通过对40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发展的历史回溯,本研究得出以下认识:40年来,服务国家建设需要、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始终贯穿着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发展进程;国际政治局势和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是发展留学生教育的前提条件;“一带一路”沿线五国自身的教育水平是与我国开展留学生教育合作的基础;中国经济实力的变化和教育政策的导向决定了留学生教育发展的方向、速度和规模。40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从整体统筹规划、到各自相对独立发展、再回归统筹兼顾趋势的演进过程,充分体现了不同历史时期留学生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与政策取向。40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之间的留学生教育取得了丰富的历史经验,有力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促进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人文交流;通过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加快了留学生教育乃至高等教育整体的法制化进程;认识到来华留学生教育具有一定的市场属性、是教育服务贸易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直接服务国家公共外交的作用日益突出。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留学生教育可在以下几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把留学生教育置于我国高等教育整体发展之中,置于世界高等教育的竞争之中,高度重视留学生教育的地位与作用;大力发展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派出留学生教育;进一步提高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加快提升风险防范意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留学生教育,需要统筹派出和接收两个不同的方向,平衡规模与质量、速度与效益之间的关系;通过发展留学生教育,契合“一带一路”倡议,发挥教育的多重功能,不断推动思想观念的转变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为促进中外文明交流互鉴构筑“民心相通”的教育之路。
曹海苓[9](2020)在《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文中指出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21世纪的基本国情。由人口老龄化引发的养老服务保障需求大幅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显,给政府老年服务行业治理带来了严峻考验。在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以及政府经济上不堪重负的双重压力下,社会化养老成为我国缓解养老负担压力的现实出路。作为一种现代养老方式,社会化养老是指在遵循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下,通过社会途径,由包括政府、家庭、市场、社区等在内的多元服务主体为满足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共担养老服务职能的养老方式。从提供主体视角讲,社会化养老强调养老资源由传统的家庭、政府的一元或二元向包括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在内的多元主体的转化。从社会化养老的客体角度讲,社会化养老面向社会全体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实现了服务对象的普遍化。同时,社会化养老更加强调政府主导作用、市场决定作用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主体专业化服务特征的有机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完善我国老年福利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亦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养老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与需求层次的不断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应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养老作为关系国家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一方面,其解决得程度如何与执政党的执政成效息息相关,决定民心向背,政府作为执政党意志的集中体现者,应当发挥其在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从政府的本质来讲,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和公共资源的控制者,促使公共利益的实现是其重要的施政目标。养老作为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基础性、现实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乎公共利益,保障与改善民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领域,是衡量现代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与能力的重要尺度。自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构想以来,养老服务在各个阶段都显露出政府参与的痕迹,依靠政府的行政干预,客观上保障了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然而,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制度供给缺乏、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不够、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市场化运行中监管缺失等缺陷与不足,这说明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依然未能找准自身的定位,未能真正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发挥其职能。由于养老服务兼具政府保障特征和社会公益福利性质,适应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培育和扶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建设与发展,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治理能力已是转换政府职能的当务之急。本文从政治学视角出发,立足社会化养老服务领域,借鉴政府职能、准市场、协同治理等理论的精髓和分析框架,以社会化养老为研究背景,以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为研究对象,以政府职能的履行与发挥为主体框架,以政府职能的完善为研究主线,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历史回溯、实践形态、域外经验借鉴、具体完善路径为叙事脉络,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提出了充分发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建议。从政府职能角度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研究,系统探讨和分析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理论依据及行动策略,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的内容、边界、存在问题和改进对策,以推动政府在养老服务中承担适度、有效职责。这对于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讨论的政治学理论空间,巩固和维护我国政治和谐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1.构建了政府养老服务职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依据政府职能理论,从政府管理过程角度出发,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对政府职能的现实需求,将政府职能界定为决策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监督职能等四个要素,厘清了各要素的功能,为我国政府职能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在研究工具的选择上,设计了针对负责养老服务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参与养老服务社会力量的调查与访谈,在系统分析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问题上具有一定的工具价值。2.先行研究中存在重客体研究、轻主体研究的现象,对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中的关键主体——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其他核心主体联动作用的研究视角关注较少。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多元主体共同行动的过程,主体间关系结构复杂,行动逻辑不尽统一。处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基础与核心地位的政府如何在多元主体的互动过程中抽离出不同主体的行动逻辑,进行资源整合与动员,以实现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是本文研究的亮点之一。3.研究结论的创新。本文提炼出了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研究的新的结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决策过程是政府行政的核心,政府决策是否科学与公正是决定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否健康顺利运行的关键因素。(2)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现状表明,任何单一供给主体独立提供养老服务都存在供给困境,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需要整合多方力量重构中国养老社会化服务中的政社关系,建立供给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强强联合”。(3)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我国政府在行使其职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错位、缺位与越位问题,说明政府未能准确定位自身作用的边界与范围。因此,本文提出,要从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建立多元主体联动机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体制改革。
汤君[10](2020)在《我国刑法修正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新中国刑法随着新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1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1979年刑法典),结束了新中国长达30年没有刑法典的历史。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1997年刑法典)。受到历史条件和立法技术的限制,刑法典的稳定性和完备性是相对的,随着社会的改革和发展,必然面对必要的修改补充,而刑法典的修改方式也在不断变化发展。1979年刑法典的修改补充主要采用了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的方式,1997年刑法典在采用了唯一一次单行刑法的修改方式后,改为以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并先后出台了十个刑法修正案,使得刑法修正案成为此后修改刑法的唯一方式。本文以1997年刑法典的十个刑法修正案为研究对象,通过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论证刑法修改应当坚持的模式,总结历次刑法修正案的特点,分析刑法修正案的发展趋势,提出刑法修正案应当秉承的理念以及刑法修正案制定主体的重构。本文第一章对我国刑法修正案进行了总的概述。在法律修改概念的基础上,对刑法修改的内涵进行界定,考察了域外和我国刑法修改的历史,综合比较各类刑法修改方式,认为我国刑法修改应当坚持刑法修正案模式,并介绍了我国刑法修正案的基本情况。首先,界定法律修改的内涵,考察域内外刑法修改的历史。在综合各家观点的基础上,认为刑法修改是立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现行刑法通过增加、删除、替换等方式进行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立法活动。法律修改的类型包括法律修订、法律修正和法律修正案。法律修订是立法机关全面修改法律的一种方式,我国1997年刑法典就是在1979年刑法典基础上做出的全面修订。法律修正是指立法机关对法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主要是局部或者个别的修改。法律修正案也是法律修正的一种,我国出台的十部刑法修正案便属于此类型。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基本都是通过单行刑法、附属刑法,修改刑法部分条款和全面修订刑法典等方式对刑法进行修改完善。我国立法机关也先后通过制定24部单行刑法,在107个非刑事法律中设置附属刑法规范,对1979年刑法典做了一系列的补充和修改。11997年刑法典颁行后,立法机关除了通过1部单行刑法外,主要以刑法修正案的方式陆续对1997年刑法典做了局部性的修改补充。其次,论述了我国刑法修改模式的选择。刑法修改模式是指立法者修改、完善刑法典的方式。单行刑法具有灵活简便、针对性强、专业性突出等优点,但也存在随意性大,功利性明显的弊端,从而导致单行刑法与刑法典之间存在适用协调性问题,会实际损伤刑法典的稳定。附属刑法具有协调性较强,专业性突出等优点,但也会导致刑法典同其他法律衔接不畅,缺乏体系性,缺乏监督制约等问题。笔者认为,采用刑法修正案模式修改刑法有其一定的优越性:一是采用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有利于维护法治统一,二是采用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有利于实现刑法任务,三是采用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有利于公民认知和司法适用,四是采用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有利于限制立法者权力。再次,总结和分析十个刑法修正案个体和整体的特征。笔者梳理了刑法修正案对刑法典的修改情况,对修改的条文数、增设(废除)罪名数,犯罪构成的变化情况进行详尽的量化比较分析,逐个总结历次刑法修正案得失,展示了十个刑法修正案个体和整体的特征和趋势。笔者认为,刑法修正案总体呈现出三方面的特点:(1)总则与分则、广泛与集中相结合。为了保证刑法典整体的价值统一和逻辑统一,形成修改的普适性,减少修改频次,扩大适用范围,刑法修正案从只对刑法分则进行修改扩大到总则和分则相结合修改。另外,刑法修正案出于社会发展和犯罪形态变化等不同需求,对刑法分则十个类罪名皆有不同程度的修改,有重点、有主次,体现出了广泛而集中的特点。(2)积极性与稳定性相结合。一方面,在社会急剧转型时期,刑事立法积极开展对新型犯罪的刑法规制,积极呼应社会关切,积极贯彻刑事政策,体现出了刑法修正案积极性的一面。另一方面,立法机关也非常重视刑法典的稳定性。将刑法修正案作为唯一的刑法修改模式,尽量坚守谦抑性原则,理性对待实践部门、理论学者和民众提出的修改刑法草案或建议。总体而言,刑法修正案对刑法典的修改还是以稳定性为主。(3)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一方面逐步减少死刑罪名,加大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的从宽处理,体现刑法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对弱势群体保护的国际刑法理念;加强恐怖活动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立法的国际化,实现与国际条约相关条文的对接。另一方面,结合我国国情和立法、司法实践,在社区矫正和终身监禁制度的立法上,设置了与其他国家并不相同的本土化规定,体现了我国刑法修正案的本土化特征。第二章提出我国刑法修正案呈现犯罪圈扩张化趋势。我国十个刑法修正案基本上显示了犯罪圈扩张的主要导向,并主要从三种路径实现。(1)增设新罪,将原先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前五个刑法修正案是增设新罪的平稳期,增设新罪的条款相对较少。从《刑法修正案(六)》开始至今,增设罪名的高峰期到来,虽然《刑法修正案(十)》只增设1项罪名,但能否迎来增设罪名的拐点,有待后续的观察。(2)扩大犯罪主体。一是由特殊犯罪主体扩大到一般犯罪主体,二是扩大特殊主体范围,三是在自然人犯罪的基础上,增加单位作为犯罪主体,四是将单位犯罪扩张至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3)降低入罪门槛。刑法修正案分别通过扩张行为方式,扩张犯罪对象范围,降低构成要件标准的方式降低了部分罪名的入罪门槛。本文认为,刑法修正案在犯罪圈扩张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1)加强社会治理和社会控制的客观需要。域外传统大陆法系国家近年来对涉及到恐怖主义犯罪、金融犯罪、网络犯罪等刑法条款都进行了修改补充,适当扩大了犯罪圈。传统刑法的“后置化”保护已不能满足需要,刑事立法越来越注重保护“前置化”。受到风险刑法理论的影响,法益保护的范围越来越大,导致犯罪圈呈现了扩张化。(2)刑法结构转型的需要。1997刑法典因罪名体系不严密,罪状设计粗疏,立法技术局限,导致很多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违法行为长期被排除在犯罪之外,不能有效地及时惩治犯罪、保护法益。同时刑罚严苛导致刑罚重刑主义,忽视人权保障。只有适当扩张犯罪圈,严密刑事法网,将一定的轻微犯罪纳入刑法规制,在刑罚轻缓化的前提下,整体上形成“严而不厉”的刑法结构才能有效实现刑法目的。(3)废止劳动教养后调整法律制裁体系的需要。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一些危害社会的行为被犯罪化,刑法将部分“应受劳教处罚行为”纳入规制范围,犯罪圈的逐步扩张是弥补法律制裁漏洞的需要。针对刑法修正案中犯罪圈不断扩张的趋势,应当从三个方面进行改善:(1)理性回应民意。刑法修正案应当尊重和回应民意,但需理性对待非理性的民意。刑法修正需要尊重刑事立法规律,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民意的回应应有限度,不能盲目满足民意表达,违背刑法谦抑原则,最终损害刑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2)避免过度道德刑法化。刑法不应对非道德的行为过度介入,对道德刑法化应在一定的原则下有所限制,一是要限于普适的道德,二是要限于必要的道德,三是要坚持谦抑性原则,四是要限于以不法行为为基础,以侵害法益为结果。(3)限制过多预防性立法。刑法修正案中预防性立法应当作为例外情况,应针对“危险行为”而非“风险行为”进行规制,应限于有“重大”危险的特定犯罪领域。第三章提出我国刑法修正案呈现出民生化的趋势。本文认为,刑法修正案的民生化是立法实践强化对民生刑法保护的结果,是实践推动了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其产生和发展有其必然性,应当肯定强化对民生的刑法保护,深化对民生刑法观的理论研究。我国通过五个刑法修正案,分别从矜老恤幼、保护劳动权益、保护食品安全权益、加大对危险驾驶行为的惩处、进一步保护个人信息等五个方面完善了刑法典对民生权益的保障。首次涉及到刑法典总则的修改,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出于矜老恤幼的考虑,强化民生保护,完善了对老年人犯罪的从宽处理。刑法修正案中的民生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矜老恤幼。《刑法修正案(八)》顺应了“矜老”刑法发展理念,一是增加了对年满75周岁的老年人从宽处理的规定。二是有条件地排除死刑适用。三是缓刑的宣告条件从宽。对未成年人的从宽处理方面,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修改。一是排除累犯。二是缓刑的宣告条件放宽。三是免除了未成年人的前科报告义务。(2)保护劳动权益。在劳动刑法发展国际化的背景下,我国历次刑法修正案也日益突出劳动权益的保护,先后三个修正案对刑法典有关条文进行了修改。《刑法修正案(四)》增设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刑法修正案(六)》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作出修改。《刑法修正案(八)》对强迫劳动罪作出修改,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三个刑法修正案充分发挥刑法“保障法”的作用,进一步保障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劳动关系。(3)保护食品安全权益。充分发挥刑法保护食品安全权益最后一道屏障作用,进一步预防和惩治食品安全犯罪,成为近年来刑法修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刑法修正案(八)》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出修改,增设了食品监管渎职罪。(4)将危险驾驶行为纳入刑法规制。《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危险驾驶罪,进一步惩治危险驾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行为。(5)保护个人信息。《刑法修正案(七)》注重加强对侵犯公民信息个人行为的刑法规制,增设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再次修改完善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犯罪主体扩大为一般主体,修改了该罪的犯罪构成,提高了本罪的法定刑。第四章提出我国刑法修正案呈现国际化的趋势。刑法修正案的国际化,是法律修改国际化在刑法领域的展开,是中国化与国际化的结合,是我国出于共同打击国际犯罪或保障人权的需要,根据缔结的国际公约或者国际刑法发展理念,对国内刑法予以修改、完善的过程。刑法修正案国际化基础主要在于:一是国际社会存在共同的法律文化。各个国家的刑法体现出蕴含在刑法中得以为各国所接受和承认的法律文化,从而使得各国刑法在某些领域互相接近而彼此融合,形成一种互相借鉴、彼此联结的国际性刑法发展趋势。二是面临共同的犯罪问题。即出现了新的跨国犯罪形态,且呈现日趋严重的趋势,各类犯罪行为也展现出国际化的特点。三是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人权保障作为人类共同利益的重要体现,被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本文认为,刑法修正案国际化应当坚持三项原则:一是主权平等与国际合作原则。在国际法律秩序中,每个国家都是独立的主体,应在充分尊重各国主权的基础上平等交往。需要各国在平等善意、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充分的沟通与协作,并通过各国主权力量承认国际法在国内的适用,以实现各国在国际法上的同等限制与保护。二是坚持条约必须信守原则。要求对于合法缔结的国际条约,缔约国在有效期内必须依法善意履行条约义务。从诚信、公正的角度,不仅限于遵守条约文字,更重要的是从立约精神的角度履行义务,不能以任何行为破坏条约宗旨,应全面履行条约。三是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人权保护的最直接和最根本的责任主体是主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应成为国内刑法修正案国际化过程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我国在刑法修正案国际化的立法路径上,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1)未成年人保护的国际化。国际公约主要聚焦在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定,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以及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限制。《刑法修正案(八)》分别从对未成年人累犯制度、缓刑制度和前科封存制度三个角度的修正落实了国际公约中对未成年人从宽处理的原则和要求。(2)生命权保护的国际化。国际条约主要聚焦在死刑的废除和限制使用。我国立法机关从《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对死刑制度进行改革,《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延续改革的基本方向,顺应了国际社会对于取消和限制死刑的人权保护理念。(3)打击恐怖主义犯罪的国际化。根据国际公约的相关要求和精神,我国立法机关通过《刑法修正案(三)》和《刑法修正案(九)》全面修改与补充了1997年刑法典中有关恐怖活动犯罪的条文。契合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要求和精神,将有关罪名的预备行为实行化,增设罪名,将以往作为共犯处理的犯罪行为单独作为正犯处理。犯罪圈进一步扩大,通过增设罪名或修改犯罪构成,将“结果犯”或“情节犯”的立法模式改为“行为犯”。(4)反腐败犯罪的国际化。我国通过增设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修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构成和法定刑等,总体上实现了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相关条款的对接,履行了反腐败的国际义务,但也存在一定的错位。第五章提出我国刑法修正案呈现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的趋势。笔者认为,刑事制裁措施与刑罚并非一个概念,刑事制裁措施是使犯罪行为人得到刑事制裁的具体措施,包含刑罚措施与非刑罚措施两种类型。不仅包括我国刑法典中规定的主刑和附加刑,还包括社区矫正制度、从业禁止等预防性措施以及终身监禁制度等措施。通过对法国、德国、日本和意大利多元化的刑事制裁措施的对比研究,本文认为,域外刑事制裁措施总体有三个特点:一是刑事制裁措施的层次化。域外基本上采取了犯罪分层制裁设计,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从纵向上来对全部犯罪进行轻重分层,并针对轻罪和重罪采取不同制裁手段或方式。二是刑事制裁措施的多元化。传统的4个大陆法系国家对于刑事制裁制定体现了多元化的特点,同时对于每一类制裁措施的规定又较为细化,考虑到了不同的犯罪形态,力求做到罪刑适当。三是刑事制裁措施的轻缓化。各国广泛适用罚金刑,注重行为矫正,充分利用保安处分措施,显示了制裁的轻缓化。我国逐渐重视对刑事制裁措施的改革,并通过刑法修正案进一步完善了刑事制裁措施的相关立法,体现出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的立法趋势。一是增设预防性刑事制裁措施,二是创设终身监禁制度,三是增设社区矫正制度。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1)现代刑罚理念发展的需要。一是刑罚轻缓化的需要,我国刑法典中的刑事制裁措施基本以重刑为主,种类偏少,也未规定保安处分等措施,使得我国刑罚轻缓化的选择余地较小。二是发挥刑罚预防目的的需要。立法机关不仅关注行为的危害性,还关注了对人身危险性的有效治理,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为发挥刑法功能提供了更多的选择。(2)应对犯罪发展的需要。一是需要应对严密法网带来的挑战。二是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需要,针对犯罪轻重的不同,需要采取轻重不同的制裁措施。(3)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需要。该宽的宽,该严的严,克服从宽处理刑事制裁措施单一化的弊端。第六章讨论了我国刑法修正案的科学化完善。在刑法修改实践中,学界尚未形成统一的刑法立法观,对刑法修改实践缺乏有力的引导。在如何界定刑事犯罪的边界,如何实现刑法的自由保障机能和秩序维护机能的平衡,以及犯罪圈大小的划定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争议。甚至,在刑法修改过程中,因受到不同刑法立法观的影响,导致不同时期的刑事立法呈现出不同的立法趋势。总体而言,一方秉持保守型、审慎型刑法立法观。坚持刑法谦抑原则,坚决反对刑法的过度犯罪化,反对犯罪圈的扩张。但该类立法观忽略了刑法自身发展完善的需求,忽视了社会发展的宏观背景,也忽略了国内外对于犯罪认识的巨大差异。另一方秉持积极型、预防型的刑法立法观。以社会转型、风险社会和刑法国际化为由,主张采取积极型、预防型刑法立法观。但该类立法观模糊了立法总结与立法指导的界限,将立法短暂的趋势当成指导立法的理念并不可取。与传统刑法理念背道而驰,违背了刑法谦抑性,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违背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错误认为刑法的积极介入为社会的刚性需求,而给不给其法律调整方式以机会。最终,不符合我国的依法治国现实国情与保障人权的时代精神。本文认为应当坚持理性刑法观,并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一是贯彻刑法谦抑主义,纠正刑法万能主义,纠正刑法过分工具化,纠正重刑主义。刑事立法要考虑刑法介入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刑罚宽缓化。二是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刑罚报应与预防目的的统一,有利于协调有限的刑罚资源,有利于实现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根据我国现今的国情和刑法发展的方向,有必要长期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刑法化,探索犯罪分层,以犯罪类型为标准适用宽严对象,持续推进刑罚的宽缓化和刑事制裁措施的多元化。三是贯彻人权保障理念。推进人权保障的刑法立法化,进一步限制和废除死刑,进一步完善特殊群体的宽缓制度,进一步完善非监禁刑。针对刑法修正案制定权的完善问题,本文提出应重构刑法修正案的制定权。刑法修正案的制定权存在较大的争议,主要围绕我国刑法修正案制定主体是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唯一主体的“一元主体”,还是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其常务委员会为主体的“二元主体”?及在刑法修正案立法主体“二元主体”下,两个主体的位次和权限如何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挥了刑事立法的主体作用,大有架空全国人大基本法律立法权之势,并在刑法修改主体、修改限度和修改程度上存在失范的问题。一是修正案制定主体主次失序。作为刑法制定者的全国人大20年间11次刑法修改中,无一例外地被规避参与刑法的修改,全国人大的制定权意味着被虚置。二是修正案修改限度的失控。历次刑法修正案修改罪名达97个之多,所占比例高达23.15%,修改罪名的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且速度较快。三是修正案修改程度的失当。从《刑法修正案(八)》开始涉及到了对刑法总则的修改,再加上因历次刑法修正案从量变带来的质变,导致刑法修改出现了程度上的失范情况,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受到了挑战。域外刑法修改的经验表明,刑法修改有且只能有唯一的立法机关,即最高立法机关行使刑法修改权利,并力行严格的立法程序。在此经验启示下,有必要将刑法修正案制定权回归全国人大。本文认为应重构刑法修正案的制定权,“二元主体”下的限权路径更为符合我国法律和现实国情的需要。限制全国人大常委会附条件的刑法修改权,即限制修改刑法总则,限制增设新罪。最终,确立全国人大制定刑法修正案为一般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刑法修正案为例外情况的位次,对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刑法修正案,只能限于在非常紧迫情况下对刑法分则的必要修改。
二、关于2001年我国经济形势的若干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2001年我国经济形势的若干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与应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与趋势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现代化与人口老龄化基础理论 |
2.1 基本概念 |
2.1.1 现代化概述 |
2.1.2 人口老龄化 |
2.2 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主要内容 |
2.2.1 “两种生产”理论 |
2.2.2 生产方式决定人口发展理论 |
2.2.3 人口再生产理论 |
2.2.4 人与社会关系理论 |
2.3 中国对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
2.3.1 中国领导人关于人口与社会发展的理论 |
2.3.2 国内学者关于人口与社会发展的理论 |
2.4 国外关于人口及人口老龄化的理论 |
2.4.1 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 |
2.4.2 保罗·埃里奇的人口爆炸论 |
2.4.3 兰德里的人口转变理论 |
第3章 世界现代化进程与人口老龄化 |
3.1 工业革命促成人口年龄结构向老龄化转变 |
3.1.1 第一次工业革命资本主义国家的人口变化 |
3.1.2 第二次工业革命资本主义国家的人口变化 |
3.1.3 第三次工业革命世界人口向老龄化转变 |
3.2 现代化进程中人口老龄化的成因 |
3.2.1 死亡率和出生率变化是表层原因 |
3.2.2 人与社会关系变化是深层原因 |
3.3 现代化进程中老龄化问题的共性影响 |
3.3.1 导致人口生育率降低 |
3.3.2 使人与社会矛盾尖锐 |
3.3.3 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
3.3.4 将促使生产关系调整 |
3.4 资本主义国家应对老龄化问题的不足 |
3.4.1 使人的生产屈从于物质资料生产 |
3.4.2 强调老龄化措施作用忽略根本矛盾 |
3.4.3 忽视中产阶层对人口结构调整作用 |
3.4.4 社会资源过于集中造成生育率低迷 |
第4章 中国现代化进程与人口老龄化 |
4.1 中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与老龄化的形成历程 |
4.1.1 1950-1970 年:农业经济形态人口进入爆发增长期 |
4.1.2 1971-1980 年:工业经济形态人口与社会发展协调 |
4.1.3 1981-2010 年:人口增速下降并向老龄化趋势过渡 |
4.1.4 2011-2020 年:服务经济形态促使老龄化程度加深 |
4.2 中国人口老龄化形成的特殊性原因 |
4.2.1 50-60 年代人口自然增长率较高 |
4.2.2 计划生育加速人口年龄结构转化 |
4.2.3 可支配收入低造成生育欲望下降 |
4.2.4 主体经济结构变化促老龄化形成 |
4.3 中国人口老龄化产生的具体问题 |
4.3.1 人口红利将逐渐消失 |
4.3.2 社会与家庭负担加重 |
4.3.3 加速社会养老保险枯竭 |
4.3.4 社会经济产业结构分化 |
4.3.5 社会文化逐渐趋于保守 |
4.4 现代化进程中人口老龄化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
4.4.1 将对传统经济增长依存点产生强烈消极影响 |
4.4.2 促使区域间发展失衡加速贫富两极分化程度 |
4.4.3 长期看有利于加速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蝶变 |
第5章 人口结构隐含规律与中国老龄化走势及展望 |
5.1 基于“两种生产”理论发现人口年龄结构的人口黄金分割 |
5.1.1 “两种生产”理论决定了人口黄金分割的必然 |
5.1.2 人口黄金分割揭示了死亡率与出生率博弈关系 |
5.1.3 人口黄金分割解释了现代化国家的繁荣与衰退 |
5.1.4 人口黄金分割失衡对“两种生产”产生反作用 |
5.2 以人口黄金分割推论人口结构形态的改变 |
5.2.1 过去-人口扩张型的金字塔形态 |
5.2.2 现在-出生率收缩型的菱形形态 |
5.2.3 未来-人口衡定型的铅笔形形态 |
5.3 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 |
5.3.1 2021-2025 年老龄人超过0-14 岁人口 |
5.3.2 2026-2035 年将出现人口负增长 |
5.3.3 2036-2050 年进入重度老龄社会阶段 |
5.4 中国老龄化问题应对的目标和原则 |
5.4.1 老龄化问题解决的阶段性目标 |
5.4.2 解决老龄化问题的基本原则 |
第6章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应对措施 |
6.1 优化人口政策 |
6.1.1 提倡适度放开生育政策 |
6.1.2 以人口黄金分割结构平衡为调整基准 |
6.1.3 政策需考虑与社会各因素的动态匹配 |
6.1.4 追求合理的人口年龄结构和素质结构 |
6.2 完善养老保障制度 |
6.2.1 统筹推进养老保障“三支柱”互补 |
6.2.2 改进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多渠道增值 |
6.2.3 健全企业年金制度以降低运营风险 |
6.2.4 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拓宽保障覆盖面 |
6.3 经济与教育手段并重 |
6.3.1 改变生养抚育造成的财富挤出效应 |
6.3.2 提升人口素质以弥补人力资源缺口 |
6.3.3 扶持“成人二次教育”推动多维就业 |
6.3.4 建立就业公共信息体系提供引流服务 |
6.4 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
6.4.1 推动以信息科技化为载体O2O老年服务体系建设 |
6.4.2 建立含医疗、教娱、关爱及监控的综合服务中心 |
6.4.3 建立社区互助体系鼓励适龄老年人发挥就业余热 |
6.4.4 发展以基层社区为主干线的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 |
6.5 深化社会养老服务 |
6.5.1 多渠道扶持与支撑家庭养老模式 |
6.5.2 建立居家养老“三级”服务体系 |
6.5.3 注重综合性福利养老服务体建设 |
6.5.4 培育和推动民间组织的养老作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读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2)新中国职业教育政策变迁研究(1949-2019) ——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学术史梳理 |
第三节 相关概念辨析 |
第四节 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创新点与存在不足 |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职业教育政策变迁(1949-1977) |
第一节 过渡时期的职业教育政策(1949—1956) |
一、政策环境分析 |
二、主要政策文件及内容 |
三、政策主要特征及实际影响 |
四、小结 |
第二节 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时期职业教育政策(1957—1966) |
一、政策环境分析 |
二、主要政策文件及内容 |
三、政策主要特征及实际影响 |
四、小结 |
第三节 “文革”时期职业教育政策(1966—1977) |
一、政策环境分析 |
二、主要政策文件及内容 |
三、政策主要特征及实际影响 |
四、小结 |
第二章 改革开放至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职业教育政策变迁(1978—2019) |
第一节 职业教育内在需求型发展阶段政策(1978—1989) |
一、政策环境分析 |
二、主要政策文件及内容 |
三、政策主要特征及实际影响 |
四、小结 |
第二节 职业教育巩固提高型发展阶段政策(1990—1998) |
一、政策环境分析 |
二、主要政策文件及内容 |
三、政策主要特征及实际影响 |
四、小结 |
第三节 职业教育深化改革型发展阶段政策(1999—2009) |
一、政策环境分析 |
二、主要政策文件及内容 |
三、政策主要特征及实际影响 |
四、小结 |
第四节 职业教育内涵提升型发展阶段政策(2010年—2016) |
一、政策环境分析 |
二、主要政策文件及内容 |
三、政策主要特征及实际影响 |
四、小结 |
第五节 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型阶段政策(2017—2019) |
一、政策环境分析 |
二、主要政策文件及内容 |
三、政策主要特征及实际影响 |
四、小结 |
第三章 新中国职业教育政策变迁的动因分析、路径依赖和效能分析 |
第一节 新中国职业教育政策变迁的动因分析 |
一、外生性变量在职业教育政策变迁中的作用 |
二、内生性变量在职业教育政策变迁中的作用 |
三、行动者变量在职业教育政策变迁中的作用 |
第二节 新中国职业教育政策变迁的路径依赖 |
一、政府理性选择与职业教育政策变迁 |
二、学校理性选择与职业教育政策变迁 |
第三节 新中国职业教育政策变迁的效能分析 |
一、投入效能分析 |
二、产出效能分析 |
三、职业教育政策变迁的效应考察 |
第四章 新中国职业教育政策变迁的基本规律与历史经验 |
第一节 新中国职业教育政策变迁的基本规律 |
一、政治结构形塑职业教育政策变迁方向 |
二、经济结构调节职业教育政策演化过程 |
三、利益主体制衡职业教育政策迭代更新 |
第二节 新中国职业教育政策变迁的历史经验 |
一、以问题为导向完善职业教育政策 |
二、构建统一协调的职业教育动力机制 |
三、职业教育走内涵式特色化发展之路势在必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新中国职业教育相关政策文件一览(1949—2019)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3)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述评 |
(一)关于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研究述评 |
(二)关于我国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研究述评 |
(三)关于家庭承包耕地经营权及流转的研究述评 |
(四)关于农地制度绩效的研究述评 |
四、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耕地 |
二、耕地经营权及耕地经营权流转 |
三、制度及制度绩效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制度经济学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 |
三、多重制度逻辑理论 |
四、小农经济与规模经济理论 |
五、土地用益物权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与“三权分置”改革制度逻辑 |
第一节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与演进特征 |
一、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 |
二、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演进特征 |
第二节 “三权分置”改革的多重制度逻辑 |
一、以“系统观念、底线思维”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指引 |
二、通过“地权细分”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载体 |
三、以“走廊调控”方式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机制 |
四、以“增量改革”和“绩效提升”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动力 |
五、“三条底线”与“放活经营权”的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功能定位与运行机制 |
第一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立法现状 |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规定 |
二、《民法典》物权编关于土地经营权及流转的相关规定 |
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办法》关于经营权流转内容的相关规定 |
第二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功能定位 |
一、耕地配置优化功能 |
二、生产效率优化功能 |
三、粮食安全保障功能 |
第三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运行机制 |
一、流转激励机制 |
二、流转约束机制 |
三、流转稳定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现状与影响因素 |
第一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现状 |
一、流转规模方面 |
二、流转主体方面 |
三、流转方式方面 |
四、流转合约方面 |
五、流转价格方面 |
六、流转效力方面 |
第二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时空特征与影响因素 |
一、LMDI法模型设计 |
二、变量解释 |
三、数据来源 |
四、结果与分析 |
第三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的微观决策与影响因素 |
一、农户耕地流转规模决策模型 |
二、农户耕地福利保障效应 |
三、农户耕地禀赋效应 |
四、农户政策感知、预期与反馈效应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绩效评价 |
第一节 耕地配置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耕地经营权流转对“撂荒”的影响 |
二、耕地经营权流转与规模种植 |
第二节 生产效率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研究方法与模型设计 |
二、变量与数据 |
三、结果分析 |
第三节 粮食安全保障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耕地经营权流转对“非农化”的影响 |
二、耕地经营权流转对“非粮化”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制约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根源分析 |
第一节 制度环境发展进展约束 |
一、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约束 |
二、小农户与农业现代化衔接程度约束 |
第二节 三权赋权方案解读的不确定性 |
一、“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经营权(不动产租赁权)”赋权方案 |
二、“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 |
第三节 立法内容与立法技术缺陷 |
一、现行法律对承包权的性质、内容没有明确规定 |
二、涉及经营权性质的部分表述容易引发歧义 |
三、法条对承包权受让与经营权受让的身份未区分 |
第四节 流转制度实施环节交易费用高 |
一、农户对流转制度认知度差 |
二、耕地流转市场交易平台建设滞后 |
三、耕地流转外部监管缺失 |
四、耕地经营权流转交易规范性差 |
五、耕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信息化水平低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提升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持续引导农村人口有序转移 |
一、引导务农人口的城镇化转移 |
二、引导务农人口的农村非农产业转移 |
三、推进转移人口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
第二节 推进生产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双轮驱动协调 |
一、推进流转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的互补与转化 |
二、科学设计流转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的优序与组合 |
第三节 采用“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的赋权方案 |
一、“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架构 |
二、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优势 |
三、逐步实现承包权对承包经营权的替代 |
四、明确承包权成员权性质与内容 |
第四节 加强立法平等保护耕地经营权 |
一、明确经营权“分段”式用益物权权利期限细分模式 |
二、修改完善现有经营权权属性质法条内容 |
第五节 加强耕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分类指导 |
一、根据城乡融合差异重点对规模化路径进行分类指导 |
二、根据农业现代化模式差异重点对适度规模标准进行分类指导 |
三、根据粮食安全功能差异重点对流转租金、租期进行分类指导 |
第六节 加快耕地流转市场体系建设 |
一、建立完善耕地流转公开交易平台 |
二、加强流转合同管理 |
三、优化耕地经营权流转抵押担保等配套服务 |
四、加强承包地流转及流转用途的监督管理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表附录 |
图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4)政策议程设置对环境治理绩效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如何延续“中国奇迹”——转型时期中国的政策议程设置 |
1.1.2 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
1.2 问题提出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政策意义 |
1.4 研究方法 |
1.4.1 量化研究方法 |
1.4.2 质性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1.6 研究发现和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理论溯源与现象观察 |
2.1.1 理论溯源——议程设置研究的文献脉络 |
2.1.2 现象观察本研究的切入点 |
2.2 关键概念界定 |
2.2.1 政策议程设置 |
2.2.2 制度环境 |
2.2.3 环境治理绩效 |
2.3 重要文献综述 |
2.3.1 文献综述的基本思路 |
2.3.2 政策议程的结构与变迁——议程设置研究的基础和核心 |
2.3.3 制度环境与政策议程——议程设置影响因素的因果识别 |
2.3.4 中国场域下的政策议程——本土化理论建构的尝试与探索 |
2.3.5 政策议程研究方法的演进——量化与质性范式的互鉴融合 |
2.3.6 环境治理与环境绩效——探究政策与绩效间的因果关系 |
2.4 文献评述——本研究与已有文献的关系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宏观政策议程的可视化——基于NMF主题模型的分析 |
3.1 问题提出 |
3.2 方法与数据 |
3.2.1 主题模型——LDA模型和NMF模型 |
3.2.2 数据获取与文本语料库构建 |
3.3 参数选择与模型调试 |
3.3.1 主题数目的确定与调试 |
3.3.2 主题一致性评估 |
3.4 初步发现——宏观政策议程的纵向分析 |
3.4.1 当代中国政策议程的宏观结构 |
3.4.2 单一政策议题注意力变化的历时性分析 |
3.4.3 当代中国政策议程的间断均衡水平 |
3.5 进一步讨论——宏观政策议程的多样性及其变化 |
3.5.1 政策议程的多样性基于信息熵的测算 |
3.5.2 议程多样性为何变化——基于政策议定场所的案例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议程设置何以影响环境治理绩效——基于TOBIT模型的检验 |
4.1 问题提出 |
4.2 地方政府政策议程的宏观结构——以省政府常务会议为例 |
4.2.1 数据获取与文本预处理 |
4.2.2 主题建模与结果输出 |
4.3 单一政策议题注意力水平的测量 |
4.3.1 管理学研究中组织注意力测量的一般方法 |
4.3.2 省政府常务会议政策注意力的测量——方法与步骤 |
4.3.3 对单一政策议题相对注意力变化的描述性分析 |
4.4 基于BCC模型和MALMQUIST模型的省域环境治理绩效测度 |
4.4.1 研究方法——BCC模型和Malmquist指数模型 |
4.4.2 指标构建与数据获取 |
4.4.3 基于BCC模型的省域环境治理静态效率测算 |
4.4.4 基于Malmquist指数的省域环境治理动态效率测算 |
4.5 基于TOBIT模型的议程设置与区域环境绩效间关系的实证检验 |
4.5.1 假设提出 |
4.5.2 模型设定 |
4.5.3 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4.5.4 实证分析与结果讨论 |
4.5.5 稳健性检验 |
4.6 基于逐步回归法的政策议程设置影响环境治理绩效的机制分析 |
4.6.1 假设提出 |
4.6.2 模型设定 |
4.6.3 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4.6.4 实证分析与结果讨论 |
4.7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制度环境、议程设置与环境治理绩效基于广义DID的检验 |
5.1 问题提出 |
5.2 中国环境治理宏观制度背景的叙事分析 |
5.2.1 中国环境治理宏观制度变迁的演进历程 |
5.2.2 中国环境管理体制中的“央地关系” |
5.2.3 制度环境、议程设置与环境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思路 |
5.3 基于超效率SBM模型的省域环境治理绩效测量 |
5.3.1 研究方法——超效率SBM模型 |
5.3.2 指标构建与数据获取 |
5.3.3 基于超效率SBM模型的省域环境绩效测度 |
5.4 基于DID的制度环境、议程设置与环境绩效关系的实证检验 |
5.4.1 假设提出 |
5.4.2 模型设定 |
5.4.3 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5.4.4 实证分析与结果讨论 |
5.4.5 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主要结论、政策启示与研究不足 |
6.1 主要结论 |
6.1.1 案例研究与描述性分析的主要结论 |
6.1.2 因果推断与机制分析的主要结论 |
6.2 政策启示 |
6.2.1 发挥制度优势,有效拓展议程设置空间 |
6.2.2 拓宽信息渠道,合理安排政策议程内容 |
6.2.3 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决策者的注意力管理能力 |
6.2.4 理顺央地关系,积极发挥中央政府的“指挥棒”作用 |
6.3 研究不足与后续工作 |
6.3.1 研究内容方面 |
6.3.2 方法模型方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编码一致性检验结果 |
附录2: 省政府常务会议文本编码类目系统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着作 |
(5)新中国成立70年我国教材管理政策内容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一、研究缘起 |
(一)从政策分析的角度对教材管理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
(二)从政策分析角度研究教材管理的迫切性 |
(三)导师编书的需要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内容 |
三、文献综述 |
(一)对我国教材管理政策的文本的文献综述 |
1.对政策文本的选择 |
2.教材管理综合性政策文本综述 |
3.各级教育教材管理政策文本综述 |
4.各类教育教材管理政策文本综述 |
(二)关于教材管理政策研究的文献综述 |
1.关于教材管理政策研究的趋势 |
2.关于教材管理目标政策的文献综述 |
3.关于教材管理途径政策的文献综述 |
4.关于教材管理条件政策的文献综述 |
(三)文献评述 |
1.关于教材管理政策文本的述评 |
2.关于教材管理政策研究的述评 |
四、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五.研究设计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1.收集资料的方法 |
2.分析资料的方法 |
第二章 我国教材管理政策内容分析的基础理论研究 |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教材 |
(二)教材管理 |
二、我国教材管理政策内容分析的相关理论 |
(一)教育政策内容分析理论 |
1.教育政策内容分析 |
2.教材管理政策内容分析理论的运用 |
(二)课程理论 |
1.课程理论的产生 |
2.课程理论内涵的多角度理解 |
3.课程理论多流派的理解 |
4.课程理论在我国教材管理政策改革中应用 |
第三章 我国教材管理政策文本及规范内容的分析 |
一、我国教材管理政策的主要文本 |
二、我国教材管理政策规范的主要内容 |
(一)由谁实施及对谁实施教材管理政策规范 |
(二)为什么实施教材管理政策规范 |
(三)教材管理实施政策规范 |
1.“怎样实施”政策具体内容的分析 |
2.“怎样保障”政策具体内容的分析 |
第四章 我国教材管理政策内容分析的标准构建与论证 |
一、阐释内容分析标准 |
(一)政策目标的分析标准 |
(二)政策对象的分析标准 |
(三)政策措施的分析标准 |
二、我国教材管理政策内容分析标准的论证 |
(一)理论基础 |
(二)事实分析 |
1.国外教材管理政策改革的论证 |
2.国内教材管理政策改革的论证 |
第五章 新中国成立70 年我国教材管理政策改革的总体历程 |
一、初步探索阶段(1949—1965 年) |
(一)教材编审一体化,实现国定制管理 |
(二)教材由模仿转为自制,权力得到下放 |
(三)专门化的管理,各主体权责明确 |
二、教材恢复建设时期(1977—1984 年) |
(一)中央统一领导,恢复教材管理制度 |
(二)计划手段为主导,恢复统一调度 |
三、教材探索时期(1985—2000 年) |
(一)国家地方两级管理体制确立,实现编审分离 |
(二)市场手段渐入,奖励与淘汰并行 |
四、教材创新发展时期(2001 年至今) |
(一)三级教材管理体制确立,实现长效化机制 |
(二)教材管理环节得到完善,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
第六章 我国教材管理政策内容的反思 |
一、我国教材管理政策目标规范缺乏科学性 |
(一)政策目标规范的过于笼统,不够明确 |
(二)教材管理目标的层次不够鲜明 |
二、我国教材管理政策对象有待进一步规范 |
(一)“由谁实施”——管理部门职责不明,管理主体角色模糊 |
(二)“对谁实施”——教材概念不明确,教材范围有待扩大 |
三、我国教材管理过程政策有待进一步改进 |
(一)我国教材编写政策的反思 |
1.教材编写原则的缺失 |
2.教材编写人员资格认定标准不完善 |
(二)我国教材审定政策的反思 |
1.教材审定程序总体上有待完善 |
2.高等教育规划教材审稿程序有缺陷 |
3.审定中问责与监督机制缺失 |
(三)我国教材选用政策的反思 |
1.政策中缺少详细的工作规范 |
2.选用主体之间总体上没有做到平等对话 |
3.中高等教育教材选用存在随意性 |
(四)我国教材出版发行政策的反思 |
1.行政力量过度干预 |
2.教材招投标竞争市场缺乏公平 |
(五)教材管理保障政策反思 |
1.教材管理人才支撑不足 |
2.教材管理经费支持力度弱 |
3.教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缓慢 |
第七章 如何完善我国教材管理政策内容 |
一、教材管理政策目标规范化 |
(一)确立科学化、具体化的教材管政策目标 |
(二)确立有层次性的教材管理政策目标 |
二、教材管理政策对象规范化 |
(一)“由谁实施”——主体职责明确,实现主体多元化参与 |
(二)“对谁实施”——客体概念清晰,范围不断扩大 |
三、教材管理过程政策的规范化 |
(一)教材编写政策的改进 |
1.补充完善的教材编写的原则 |
2.构建严格的编写人员资质标准 |
(二)教材审定政策的改进 |
1.完善教材审查程序 |
2.建立公众监督及评议机制 |
(三)教材选用政策的改进 |
1.严格落实教材选用工作 |
2.建立公开透明的教材选用系统 |
(四)教材出版发行政策的改进 |
1.健全教材出版发行制度体系 |
2.制度内容保证真正的市场竞争 |
(五)教材管理保障政策的改进 |
1.培养专业化强的管理人员 |
2.采取多渠道支持经费供应 |
3.积极开发与应用教材管理信息系统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访谈提纲 |
附录3 访谈记录 |
致谢 |
个人简介 |
(6)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的由来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二)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三、核心概念与主要内容 |
(一)论文研究的核心概念 |
(二)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的思路和框架 |
(二)研究的主要方法 |
五、研究重点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思想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的人学理论 |
(一)关于人的本质学说 |
(二)关于社会发展学说 |
(三)关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理论 |
二、贝塔朗菲的系统论思想 |
(一)世界的系统性构成 |
(二)系统的功能和要素构成 |
(三)系统论思想的启迪 |
三、马可﹒伊恩斯蒂的技术集成理论 |
(一)关于“技术集成”概念的提出 |
(二)集成创新理论的发展过程及其主要模式 |
(三)集成创新理论的启示 |
四、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兼容并蓄思想 |
(一)兼容并蓄的哲学传统 |
(二)有容乃大的君子人格 |
(三)兼济天下的家国情怀 |
(四)兼容并蓄思想的启示 |
五、教育学中的整体性教育理论 |
(一)世界的整体性构成 |
(二)整体性理论的形成发展 |
(三)整体性教育理论的主要内容 |
(四)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作用 |
第二章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历史前提 |
一、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历史回顾 |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初步探索阶段(1949年-1965年)——思政教育格局初建 |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曲折前进阶段(1966年-1978年)——片面强调阶级斗争 |
(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全面展开阶段(1978年-1997年)——全国各地积极探索 |
(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规范提高阶段(1998年-2012年)——国家层面规范协调 |
(五)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发展阶段(2012年-至今)——集成创新成为可能 |
二、思想政治教育成就为集成创新提供可能 |
(一)科学合理的教学内容成为集成创新的基本内核 |
(二)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成为集成创新的技术手段 |
(三)便捷有效的教学平台成为集成创新的交互载体 |
(四)不断巩固的意识形态提供集成创新的理论自信 |
(五)丰富多样的教学方法提供集成创新的实现路径 |
(六)日趋完善的学科体系提供集成创新的专业支持 |
(七)软硬件的改善为集成创新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
三、思政教育基本经验为集成创新提供遵循 |
(一)坚持党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导 |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地位 |
(三)坚持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 |
(四)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
(五)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与时俱进 |
(六)坚持对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 |
第三章 、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现实之需 |
一、基础理论不强、学科发展受限 |
(一)基础理论发展不充分 |
(二)学科体系架构不健全 |
(三)学科的专业性不强、实操性不够 |
二、思想政治教育理念共识度不高 |
(一)莫衷一是的教育理念 |
(二)理念缺失所造成的影响 |
三、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化较差 |
(一)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表述不统一 |
(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针对性不强 |
四、思想政治教学方法协同性较差 |
(一)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不断拓展 |
(二)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存在的问题 |
(三)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优化成为提高吸引力需要 |
五、思想政治教育技术平台融合度不够 |
(一)数字信息技术发展方兴未艾 |
(二)与现代技术融合尚处在探索阶段 |
(三)信息过载对主流信息的遮蔽 |
(四)现代教育技术冲击传统教学优势 |
(五)与现代技术高度融合成未来之需 |
第四章 、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基本框架 |
一、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基本面板 |
(一)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母版” |
(二)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鲜亮底色 |
(三)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领导力量 |
(四)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文化根基 |
(五)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价值导向 |
(六)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外部条件 |
二、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要素构成 |
三、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内在逻辑 |
(一)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逻辑起点 |
(二)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逻辑主线 |
(三)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逻辑支点 |
(四)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逻辑归宿 |
第五章 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主要内容 |
一、目标体系的集成创新 |
(一)目标及其作用 |
(二)教育目标及其异化问题 |
(三)思想政治教育目标 |
(四)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集成优化 |
二、任务体系的集成创新 |
(一)任务及其作用 |
(二)教育的根本任务 |
(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 |
(四)任务体系的细化明确 |
三、组织体系的集成创新 |
(一)组织及其结构 |
(二)教育行政管理组织的架构 |
(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组织 |
(四)组织体系的创新管理 |
四、学科体系的集成创新 |
(一)学科的内涵与作用 |
(二)“马学科”的领航功能 |
(三)学科建设存在的问题 |
(四)“马学科”的创新发展 |
五、课程体系的集成创新 |
(一)课程体系 |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集成创新 |
(三)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体系集成创新 |
六、教学体系的集成创新 |
(一)教学体系集成创新原则 |
(二)教师队伍的培养建设 |
(三)教学场域的情景构建 |
(四)教学内容的取舍整合 |
(五)教学方法的综合应用 |
(六)教学效果的考核反馈 |
七、评价体系的集成创新 |
(一)种类繁多的教育教学评价 |
(二)不当评价造成的影响与危害 |
(三)教育教学评价的规范与整合 |
第六章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路径选择 |
一、提升认识高度,形成从中央到地方协同发力的大格局 |
(一)格局的内涵与价值 |
(二)思想政治教育需要大格局的内在逻辑 |
(三)思想政治教育大格局的内容构成 |
二、扩大育人广度,建立从理论到实践的全员育人大思政 |
(一)科学认识“大思政”的意蕴与特征 |
(二)认真贯彻落实十大育人体系 |
三、夯实学科体系,建设马克思主义引领的社会科学体系 |
(一)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引领作用 |
(二)拓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体系 |
四、依托现代科技,培育信息化条件下的精准育人大数据 |
(一)学习信息思维转变思想观念 |
(二)依托数据资源丰富内容 |
(三)借助信息技术革新方法 |
五、净化社会风气,营造有利于高校学生健康成长大环境 |
(一)顺应时代潮流,坚定政治方向 |
(二)优化社会环境,形成育人合力 |
(三)开展学风校风建设,美化学校育人环境 |
(四)弘扬优良家教家风,建构和谐成长环境 |
六、强化使命担当,实现教育强国和自由全面发展大目标 |
(一)坚定做到“两个维护” |
(二)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
(三)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
第七章 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的保障体系 |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坚强领导 |
(一)百年辉煌造就中国共产党卓越的领导才能 |
(二)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对群众的教育和动员 |
(三)中国共产党有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经验 |
(四)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
二、进一步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关键作用 |
(一)保证教育者先受教育 |
(二)突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主导作用 |
(三)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综合素质 |
三、进一步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 |
(一)进一步加大高校经费投入,强化经费投入的育人导向 |
(二)加大专项发展资金支持,改善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物质装备 |
(三)加大科研项目资金扶持,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水平 |
(四)加大师资培养资金支持,提高思政课教师的专业能力 |
(五)加大红色研学资金支持,提高思政课教师的社会认知能力 |
(六)积极筹措社会资金,给予思政课教师一定的专项补贴 |
四、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监督管理水平 |
(一)明确管理责任,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监督管理水平 |
(二)严抓专项检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
(三)深化重点督查,完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
(四)强化整改责任,形成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 |
结语: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需要久久为功 |
一、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连续性的施教过程 |
二、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是个复杂的渐进过程 |
三、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化推进 |
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定有美好的前程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8)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研究(1978-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一)开展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研究具有紧迫性 |
(二)目前对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研究仍不足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一)留学、留学生、国际学生 |
(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
(三)“一带一路”沿线五国 |
四、文献综述 |
(一)中国留学生教育史的研究成果与进展 |
(二)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生教育研究现状 |
(三)文献研究述评 |
五、分析的理论基础 |
(一)世界体系理论 |
(二)推拉因素理论和高等教育国际化理论 |
(三)公共外交和“软实力”理论 |
六、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重新起步(1978-1992) |
第一节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基础 |
一、新中国成立之初“以俄为师”的留学生教育 |
二、重视与亚非拉国家之间的留学生教育 |
三、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的初步建立 |
四、留学生教育的暂时停滞与缓慢恢复 |
第二节 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留学生教育的重新开启 |
一、大规模派出留学生的教育对外开放政策 |
二、重新开始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遣留学生 |
三、建立派出留学生教育管理制度 |
四、派出留学生教育取得丰硕成果 |
第三节 接收“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的重新起步 |
一、扩大接收来华留学生的教育政策 |
二、重新开始接收“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 |
三、逐步创建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体系 |
第四节 重新起步阶段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主要特点 |
一、国际关系是发展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基础 |
二、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开展留学生教育具有显着国别差异 |
三、探索建立系统的留学生教育管理制度 |
第二章 深化改革时期的繁荣发展与局部失衡(1993-2009) |
第一节 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留学生教育的逐步发展 |
一、确立“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生教育政策 |
二、政府间协议推动派出留学生教育 |
三、通过校际交流项目派遣留学生 |
四、管理体系的完善促进派出留学生教育 |
五、派出留学生教育取得新成果 |
六、派出留学生安全问题开始集中显现 |
第二节 接收“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快速发展 |
一、从“积极稳妥发展”到“扩大规模”政策的转变 |
二、“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因 |
三、孔子学院建设促进来华留学生教育 |
四、“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的结构分布特点 |
五、进一步规范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制度 |
六、来华留学生教育成果逐步显现 |
第三节 深化改革时期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主要特点 |
一、国际政治环境为留学生教育提供发展机遇 |
二、市场因素在来华留学生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 |
三、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存在局部结构失衡 |
四、派出和接收留学生的教育管理制度逐步完善 |
第三章 留学生教育契合国家战略的功能日益突出(2010-2018) |
第一节 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留学生教育的新进展 |
一、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基本政策 |
二、中俄人文交流机制推动赴俄留学生教育发展 |
三、中国与东盟人文交流机制促进向泰国和马来西亚派遣留学生 |
四、非通用语种建设加快向印度和巴基斯坦派遣留学生 |
五、派出留学生教育的管理日趋完善 |
六、留学生教育深化对“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综合情况的了解 |
第二节 “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提质增效的新格局 |
一、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并重的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 |
二、“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加速发展 |
三、对“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教育援助的持续增长 |
四、提高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以临床医学专业为例 |
五、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模式的变迁 |
六、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安全问题及应对措施 |
第三节 加速发展阶段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主要特点 |
一、“一带一路”倡议全面推动中国与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 |
二、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呈现双向增长趋势 |
三、来华留学生教育从强调规模向规模与质量并重的观念转变 |
四、“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安全面临新挑战 |
第四章 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的演进过程、历史经验及深层次问题 |
第一节 影响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 |
一、国际政治、世界经济对留学生教育的影响和制约 |
二、“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的教育水平是与中国教育合作的基础 |
三、中国经济实力和教育政策决定留学生教育的发展走向 |
第二节 派出与接收留学生教育的演进过程、内在联系与特征 |
一、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发展的演进过程 |
二、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发展的内在联系及特征 |
第三节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历史经验 |
一、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并举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 |
二、法制化建设是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发展的保障 |
三、国际化和市场化是“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发展的重要内驱力 |
四、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促进中外人文交流 |
第四节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
一、向“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留学生教育仍缺乏系统规划 |
二、“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来华留学生教育应加速转变观念 |
三、“一带一路”沿线五国留学生教育的安全问题亟待多方联动 |
第五章 新时期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留学生教育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充分认识留学生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
一、留学生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占有独特地位 |
二、留学生教育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快速融入全球教育体系 |
三、为“一带一路”建设培养优秀的开拓者与践行者 |
第二节 大力发展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派出留学生教育 |
一、建立科学严谨的出国留学信息统计机制 |
二、加大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选派留学生的资助力度 |
三、加强“一带一路”区域研究,提供就业政策支持 |
第三节 全面提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 |
一、尊重教育发展规律,服务国家整体发展 |
二、加快推进法治化进程,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
三、适当控制规模,发展“一带一路”精英教育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访谈提纲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主要学术成果 |
(9)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缘起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呈现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文献回顾与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重点 |
(二)创新之处 |
(三)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政府职能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政府职能 |
(二)政府治理 |
(三)公共服务 |
(四)社会化养老 |
二、基本理论的阐释 |
(一)政府职能理论 |
(二)准市场理论 |
(三)协同治理理论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构成 |
(一)公共服务视阈下政府的职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构成要素 |
第二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历史演进 |
一、中国政府职能的历史变迁 |
(一)计划经济背景下的全能型政府职能 |
(二)改革开放初期政府职能的改变 |
(三)深化改革阶段政府职能的转向 |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特征 |
(一)从无限职能到有限职能的转变 |
(二)政治职能向社会职能的演进 |
(三)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换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演变轨迹 |
(一)“单位”制养老服务时期:政府职能的全面干预 |
(二)“单位”制向社会化养老服务转换时期:政府职能的收缩 |
(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时期:政府职能的回归 |
第三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现状考察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发挥 |
(一)社会化养老政策与法规的制定 |
(二)社会化养老资源的初步整合 |
(三)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行动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过程的监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模式的变革 |
(一)计划体制时期:政府的全能型、管制型养老服务 |
(二)市场体制时期:政府的有限性、服务型养老服务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履行的失位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管理体制的不完善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的缺乏 |
(三)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不够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 |
(五)养老服务市场化监管的缺失 |
第四章 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发挥政府职能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一、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 |
(一)英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美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三)日本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治理模式 |
(一)英国的混合主义模式 |
(二)美国的自由市场模式 |
(三)日本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
(四)中外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治理模式的比较 |
三、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分析的启示 |
(一)确立政府主导原则并付诸行动 |
(二)实施多元主体的引导性培育 |
(三)发挥政府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全过程的监管 |
第五章 充分发挥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建议 |
一、政府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的动力因素分析 |
(一)法治建设的驱动 |
(二)人口老龄化的现实挑战 |
(三)传统养老制度的历史传承 |
(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履行中政府的行动逻辑 |
(一)以养老服务的社会化需求为逻辑起点 |
(二)以建构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关系为逻辑中介 |
(三)以实现高质量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为逻辑终点 |
三、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行动策略 |
(一)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 |
(二)增强政府的计划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能力 |
(三)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 |
(四)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监察制度 |
(五)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图表目录 |
附录二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主要管理者、创建者访谈提纲 |
附录三 政府养老服务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10)我国刑法修正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刑法修正案概述 |
第一节 刑法修改的历史 |
一、法律修改的界定 |
二、域外刑法修改的历史沿革 |
三、我国刑法修改的历史沿革 |
第二节 我国刑法修改模式的选择 |
一、单行刑法修改模式之利弊 |
二、附属刑法修改模式之利弊 |
三、刑法修正案模式的确立 |
第三节 我国刑法修正案的基本情况 |
一、刑法修正案的内容与成效 |
二、刑法修正案的特点 |
第二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的犯罪圈扩张化体现 |
第一节 犯罪圈扩张的立法路径 |
一、增设新罪 |
二、扩大犯罪主体 |
三、降低入罪门槛 |
第二节 犯罪圈扩张的必要性 |
一、加强社会治理和社会控制的客观需要 |
二、刑法结构由“厉而不严”转型为“严而不厉”的需要 |
三、废止劳动教养后调整法律制裁体系的需要 |
第三节 理性限定犯罪圈的扩张 |
一、理性回应民意 |
二、避免过度道德刑法化 |
三、限制过多预防性立法 |
第三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的民生化体现 |
第一节 民生刑法的提出 |
一、民生刑法之历史渊源 |
二、民生刑法的概念 |
第二节 刑法修正案中的民生保护 |
一、矜老恤幼 |
二、保护劳动权益 |
三、保护食品安全权益 |
四、对危险驾驶行为的惩处 |
五、保护个人信息 |
第四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的国际化体现 |
第一节 刑法修正案国际化缘起 |
一、法律国际化 |
二、刑法修正案国际化的内涵 |
第二节 刑法修正案国际化的原则 |
一、主权平等与国际合作原则 |
二、条约必须信守原则 |
三、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
第三节 刑法修正案的国际化路径 |
一、未成年人保护国际化 |
二、生命权保护国际化 |
三、打击恐怖主义犯罪国际化 |
四、反腐败犯罪国际化 |
第五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中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体现 |
第一节 刑事制裁措施立法的域外范式 |
一、域外刑事制裁措施的考察 |
二、域外刑事制裁措施的特点 |
第二节 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的立法路径 |
一、增设预防性刑事制裁措施 |
二、创设终身监禁制度 |
三、增设社区矫正制度 |
第三节 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的现实意义 |
一、现代刑罚理念发展的需要 |
二、应对犯罪发展的需要 |
三、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需要 |
第六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完善的科学化 |
第一节 刑法修正案的理念问题 |
一、积极型、预防型刑法观之批判 |
二、保守型、审慎型刑法观之反思 |
三、确立理性刑法观 |
第二节 刑法修正案制定权的完善 |
一、刑法修正案制定权之争 |
二、刑法修正案之失范 |
三、刑法修正案制定权之重构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关于2001年我国经济形势的若干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与应对研究[D]. 朱翠明. 吉林大学, 2021(01)
- [2]新中国职业教育政策变迁研究(1949-2019) ——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D]. 武智. 扬州大学, 2021(02)
- [3]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D]. 祝洪章.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4]政策议程设置对环境治理绩效的影响研究[D]. 燕阳. 北京邮电大学, 2021(01)
- [5]新中国成立70年我国教材管理政策内容分析[D]. 张晓辉. 沈阳师范大学, 2021(02)
- [6]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集成创新研究[D]. 尚明瑞. 兰州大学, 2021(09)
- [7]未竟的改革:中国高等教育的第三次转型[D]. 贾佳.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8]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五国派出和接收留学生教育研究(1978-2018)[D]. 杨薇. 天津师范大学, 2020(06)
- [9]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D]. 曹海苓.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10]我国刑法修正案研究[D]. 汤君.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