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经济学价值概念的三层含义(论文文献综述)
赵杰[1](2020)在《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企业市场退出是由退出方式、退出清算和注销登记等要素构成的,商业银行的市场退出也不例外。商业银行市场退出包括破产退出(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与非破产市场退出。一直以来,我国对商业银行的规制均以行政监管为主导,商业银行市场退出也以行政解散方式居多,尚无典型破产案例,多为非破产市场退出。随着金融风险的加剧,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问题显得越发重要。但由于我国在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方面的制度建设积累不足,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中存在很多问题亟需解决。某种程度上讲,就我国而言,在当前阶段,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比银行破产更具有研究的价值和空间。后危机时代,完善银行危机处置和市场退出成为世界各国银行法变革的主要方向。我国通过出台《存款保险条例》等规定,设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等部门,在规则和机构设置上对银行危机处置进行了完善。但在市场退出问题上,虽然《公司法》中公司解散和非破产清算的规定不断更新,银行法的改革却停滞不前,相关的退出规则仍然不够完善。立法滞后与现实障碍等多种因素导致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面临着制度供给不足(立法体系尚不完善、程序混乱和责任单一)、制度运行滞涩(行政干预缺乏制约、监管权分配缺乏标准)、制度效率无法实现(缺乏协作机制、过于倚重公用资源救助)的困境。立法不完善和权力失衡仅是问题的表象,制度性思维的缺失才是问题的内在成因。针对制度性思维的缺失,应以制度分析作为指引,寻找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构建路径。应以新制度经济学和制度金融学理论确定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效率观,并通过LLSV、LTF以及不完备法律理论,寻求实现金融法治的实现路径,尤其是司法权与监管权的权力均衡路径。在制度分析指引下,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构建应以提高制度效率、协调和整合不同法律规定、审慎适用关闭、撤销等行政性强制解散方式、遵循商业银行非破产退出市场化导向为思路。从微观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非破产市场退出方式的完善、非破产清算制度的完善、确定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与公共资源救助的边界和衔接条件四个方面构建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框架。在框架构建的基础上,还有必要进一步从利益相关主体和责任体系两个方面对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进行完善。利益相关主体方面包括公权力主体分析与实现公权力均衡的路径分析、私权利主体分析与实现私权利保护的路径分析;责任方面则包括监管机构责任、银行高管责任与股东加重责任的完善。化解银行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高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效率和市场化水平是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建设的主要目标。
雷智[2](2019)在《金融伦理对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国民财富得到了快速积累。信托公司作为中国金融行业的重要成员,紧跟改革开放的步伐,见证了这40年的伟大进程,也发展成为总资产规模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金融行业,在财富的保值和增值、丰富投融资渠道、支持实体经济上都发挥了巨大作用。信托公司作为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与建设者,其发展状况对金融系统乃至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在信托业40年的发展历程中仍然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和资产新规等法规颁布的环境之下,信托公司将面临着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部分信托公司和个人将短期利益作为追求目标,出现了违背道德准则、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现象,失信违约、虚假宣传、贪污腐败等,这些行为严重损坏了信托公司形象、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卓越的金融伦理追求为信托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指明了道路。金融伦理将经济学中的金融活动行为与伦理学中的道德规范相结合,是信托公司在金融活动中需要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标准。金融伦理不仅厘清了金融市场各主体金融行为的具体内容,同时也为信托公司的金融行为规范了准则,树立了标准,可以有效指导信托公司在金融活动中维护金融秩序,遵守市场规则,从而促进信托公司、金融系统和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从金融活动中所蕴含的伦理诉求出发,以金融伦理对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影响作为研究对象,结合企业伦理学、新制度经济学、金融学和法律经济学等多学科的最新理论成果,运用规范分析、实证分析、面板数据分位数回归分析和比较分析等方法,结合我国金融市场的具体环境,探讨了信托公司的金融伦理和核心竞争力的内涵和特点,分析了金融伦理对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影响机制,构建了信托公司金融伦理和核心竞争力的评价体系,通过实证研究测量了我国信托公司的金融伦理程度,揭示了金融伦理对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影响和提升机制,最后根据实证结果分析探索了提升信托公司金融伦理水平的现实路径。首先,本文对金融伦理影响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对信托、金融伦理和核心竞争力等相关概念进行界定,阐述金融伦理的内涵、特征及功能等,从信托公司在金融活动中的特点出发分析了信托公司的伦理特征,探寻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内涵和特征,基于信息不对称、委托-代理和利益相关者等理论,从宏观、中观和微观视角分析了金融伦理对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影响的嵌入机制、阻隔机制与认同机制。其次,本文构建基于信托公司伦理特征和经营特点的金融伦理评价模型和核心竞争力评价模型。通过构建信托公司金融伦理和核心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基于信托公司2008-2017年的公开年报数据,运用SPSS分析软件进行因子分析和主成分分析对信托公司的金融伦理和核心竞争力进行全面、系统、综合的评价。再次,将金融伦理对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基于综合评价结果,运用EViews软件采用分位数回归法进行了实证分析,探索金融伦理能够提升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现实证据。最后,依据实证研究结果并结合我国信托市场实际情况,探讨提升我国信托公司金融伦理水平的现实路径。本文主要结论如下:第一,我国信托公司的金融伦理程度和核心竞争力水平稳步提升。经过近40年的发展,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通过本文所构建的具有信托公司在金融活动中所应遵循的金融伦理特征和经营特点的金融伦理和核心竞争力评价体系,基于2008-2017的信托公司年报等面板数据,经评价分析后发现,近10年来,我国信托公司的金融伦理和核心竞争力的发展程度虽然有所差异,但总体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第二,我国信托公司金融伦理发展仍处于不平衡状态。本文实证结果显示,信托公司的金融伦理程度与控股股东性质和公司成立年限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在公司控股股东性质方面,在样本期间,民营企业控股和金融机构控股所体现出的金融伦理程度最高,其原因可能是信托公司在控股股东长期积累的金融企业文化和管理体制的高起点上快速发展。而央企控股和有地方政府背景企业控股的信托公司则表现的较为不平衡,可能是作为地方区域性的资源垄断企业,信托公司在金融活动中更容易依赖资源禀赋而忽略了诚信、利他和受托责任等金融伦理因素。在公司成立年限方面,在样本期间,成立于2008年后的信托公司所体现出的金融伦理程度最高,成立于1988-2008年间的23家信托公司所体现出的金融伦理程度最低,而成立于1988年前的信托公司则持续维持较高水平。其可能原因是不同成立时间的信托公司金融伦理水平受到其发展期间不同金融市场环境、监管政策和行业发展阶段的综合影响。第三,金融伦理对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有较为显着的正向影响,但对不同核心竞争力水平的信托公司有差异性影响,呈现出“倒U”型趋势。通过实证研究发现,金融伦理对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影响都是正向的,且系数一直比较大,说明金融伦理对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有较大促进作用。在不同核心竞争力水平上,金融伦理的促进作用呈现先升后降的倒U型变化过程。其中,对于初创期和核心竞争力水平较低的信托公司(QR-10)来说,金融伦理对提升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影响较小;对于发展期和核心竞争力水平中低的信托公司(QR-10至QR-50)来说,金融伦理对提升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影响逐步提升;对于成熟期和核心竞争力中高水平的信托公司(QR-50至QR-70)来说,金融伦理对提升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影响达到顶峰;对于昌盛期和核心竞争力高水平的信托公司(QR-70)来说,金融伦理对提升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影响开始减弱,这可能是处于较高(领先于70%竞争者)核心竞争力水平的信托公司已处于行业内金融伦理水平的领先地位,这些信托公司可能缺乏动力进一步投入精力和资源来进一步提高自身金融伦理水平。这也说明,金融制度和金融市场的伦理程度对信托公司金融伦理水平的上限有一定影响。第四,金融伦理可以通过嵌入机制、认同机制和阻隔机制来提升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文通过金融伦理对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影响的理论分析,提出了嵌入、阻隔和认同三个机制并通过实证进行了检验。结合金融伦理对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影响的三个机制,提出了提升我国信托公司金融伦理水平的三个路径:一是通过增强法律制度建设和提高金融伦理活动中的监管力度来完善金融伦理制度层面的强制机制;二是通过提高信托公司金融伦理意识、采取利益相关者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制定与自身特点相匹配的金融伦理发展策略以及建立全面的金融伦理管理体系来健全信托公司金融伦理的提升机制;三是通过提升信托公司高管的金融伦理认知水平和培育员工的职业道德精神来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疏导机制。本文试图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第一,为金融伦理的研究拓展了新的领域。现有关于金融伦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层面,少量对金融行业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银行业和保险业,对于信托公司的金融伦理研究,特别是金融伦理对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影响研究仍然缺乏。第二,为金融伦理的实证研究补充了新的研究方法。本研究将分位数回归法应用到金融伦理对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影响的计量分析中,实现了金融伦理对不同核心竞争力水平影响的作用差异与变化趋势分析,并据此提出了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核心竞争力水平的信托公司差异化发展策略。第三,为中国环境下金融伦理对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影响机制提供了新的理论解释。本文从信托制度的起源、发展以及现代信托公司的伦理特征出发,研究了信托公司在金融活动中所应遵循的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是诚信、利他和责任。通过信息不对称、委托-代理、利益相关者、嵌入理论和博弈论等理论分析了金融伦理对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影响的嵌入机制、认同机制和阻隔机制,为中国环境下金融伦理提升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新的理论解释。第四,为中国信托公司提升金融伦理水平和发展决策提供了新的路径参考。根据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显示,信托公司的金融伦理水平对提升核心竞争力有正向影响,但金融伦理对提升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程度与信托公司控股股东性质、成立年限和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本文基于实证结果,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维度为政府和监管者、信托公司和从业人员提出了提升信托公司金融伦理水平的实现路径。
谭东丽[3](2019)在《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笔者以“专利侵权损害赔偿”为关键词在百度上进行搜索,共计出现相关结果近750万个。可见,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已成为我国专利领域的热门话题。又以“专利侵权损害赔偿”为主题词在知网上进行检索,共计出现相关文献450余篇。质言之,该选题亦是我国学者多年来关注的研究问题,且有着比较充分的理论研究。然而,笔者另辟新路,依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标准研究,在专利组的案例库中,通过对2150个案例进行采集和统计分析,发现有2024个案件适用法定赔偿判决,适用率高达94.15%。即在司法实践中,法定赔偿已然成为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独舞”,而其他计算方式形如具文。笔者对以此组成的数据库中适用法定赔偿的案件进行精准地分析,发现和探索出一些新的问题:考量因素不统一、计算标准缺失、赔偿数额差距大、批量案件频现、当事人举证责任缺位、数额幅度之上下限的确定性不明、法定外酌定无法可依等,故选择“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研究”为笔者的博士论文选题。在此背景下,本文试图全面梳理现行关于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研究成果,从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含义着手,运用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和文献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对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性质、功能和历史演进进行探讨,并运用法哲学、利益论、法经济学等多种基础理论对其存在的理论依据进行解析。笔者通过对我国现行的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相关的立法现状和其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困境进行检视,同时借鉴域外已有的经验,就完善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适用规则应考虑哪些因素以及如何具体完善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制度设计进行探索和思考。全文由绪论、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绪论部分主要介绍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学术创新点。正文部分共七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概述”主要探讨了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涵义、特点、相关概念辨析、性质和功能。首先,从词源说、学者说、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说等角度对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进行探讨从而得出本文中的法定赔偿的含义;并明确法定赔偿具有法定性、酌定性、数额幅度确定性等特点;对裁量性赔偿、酌定性赔偿与法定赔偿等进行比较和辨析,得出裁量性赔偿和酌定性赔偿是同一含义,仅是使用的语境不同,而法定赔偿是具有法定限制的羁束性的裁量性赔偿。其次,基于证据度减轻说、法官自由裁量说和二者综合的折衷说来探讨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性质。最后,对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具有补偿、预防、惩罚性功能进行探讨和论述,并回答由于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具有惩罚性功能,因而不与惩罚性赔偿制度并用。第二章“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历史演进”简要介绍了法定赔偿在国外和我国的发展历史沿革。本章主要分析了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以及我国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确立与发展脉络,分析法定赔偿在同为英美法系的英国和美国的着作权法中朝着截然不同方向发展的原因,以及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在日本、韩国和中国得以发展的缘由,得出现阶段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依然发挥“恰逢其时”的重要作用。第三章“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理论解析”主要论证了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存在的合理性依据。首先,从法哲学角度而言,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体现对专利权人的救济和尊重,同时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亦是追求法的正义价值和实现法的秩序价值的体现。其次,从利益衡量论和权利弱化与利益分享论的角度来说,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就是对专利权人所具有的排他性权利进行适度弱化限制并使这种具有排他性的权益与其他相关利益主体共享之结果。同时,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也是专利权和社会公共利益合理平衡结果。最后,从法经济学角度来说,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极大提高司法诉讼效率、实现实质正义和有效救济。第四章“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域外考察”主要介绍两个内容:其一,分别对美国着作权侵权法赔偿、日本和韩国的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立法及司法状况予以考察,重点介绍其当前规定和做法。其二,对美国、日本、韩国关于法定赔偿的立法和司法现状归纳与评析,找出其存在的不足和值得借鉴的经验,从而为完善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提供可参考的经验。第五章“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立法检视”。本章主要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和《专利法》及其相关的解释及司法政策文件中有关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内容进行剖析。发现:《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仅适用于难以确定价值的诉讼标的额,《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主要适用于难以确定遭受损害的人身权权益的特殊情形。《专利法》及其相关的解释尽管有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条款,但依然存在计算赔偿数额标准规定不统一、适用选择及范围规定不一致等不足。本章通过对法定赔偿的适用条件展开探讨,再对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有关的法律文本进行解读和归纳,为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完善立法路径选择奠定基础。第六章“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司法实践”通过对2011-2016年2150个专利侵权纠纷案例展开实证研究。首先从案例样本来源分布、采集原则和原告的索赔金额分布进行论述,然后通过对法定赔偿适用比例、法院判赔金额、原告提供证据、具体案例中考量因素、法定外酌定的适用等进行统计分析,得出当前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适用率高、适用前提泛化、法官自由裁量权缺乏限制、数额确定的说理不充分、当事人举证责任缺失、法定外酌定无法可依、赔偿数额差距大等问题。除此之外,法定赔偿的数额确定也面临数额幅度的上下限过宽、计算标准缺失、考量因素过于模糊以及数额幅度之上下限的确定性不明等适用困境,导致法官很难把握法定赔偿数额确定的标准。同样,本章通过实证研究深度分析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不足和困境,为具体完善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建议提供依据。第七章“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完善对策”主要三方面展开论述:第一,完善立法路径的选择。首先,通过《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和《侵权责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和《专利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对完善法定赔偿之立法路径的优劣进行比较,认为当前采用《专利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来共同完善法定赔偿制度为最优且最经济。然后,通过对《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有关法定赔偿的条款进行评析,结合当下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对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条款进行整体性修改,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之基本标准,除了已有的“专利权人损失、侵权人获利、专利许可的合理倍数以及法定赔偿”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基础上,建议引入“市场价值”计算标准和“证明妨碍推定规则”,对侵权人以授权三年内自申请日四年内不实施的专利抗辩为由,准予侵权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建议。第二,适用规则的完善。建议理性考量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是否具备损害已发生、损害数额事实难以证明等法定赔偿适用前提,通过结合所有证据、庭审当事人的辩论来确定损害赔偿数额和对审判文书中赔偿数额确定的具体因素进行充分说理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第三,法定赔偿数额幅度的分类设计。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对法定赔偿数额幅度进行分层设计。首先,为引导当事人积极参与到司法诉讼中来,建议通过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质证、辩论中确定考量因素的权重。其次,通过对2011-2016年专利侵权一审样本案例中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平均判决赔偿数额和最高判决赔偿数额统计分析与比较,提出以专利权类型为标准对法定赔偿的数额幅度进行类型设计:发明专利的法定赔偿数额幅度为1-500万元;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定赔偿数幅度为1-300万元;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定赔偿数额幅度为1-200万元。最后,以原告是否提供证据以及证据的质量对法定赔偿数额确定进行分层设计:对举证不全的建议采用“综合考虑标准”;对举证不能的建议采用“市场价值标准”;对举证无效或没有提供证据的建议采用“法定赔偿数额最低标准”。
种项谭[4](2018)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争论及启示》文中研究指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也是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理论依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自诞生以来就陷入了争论,本文将其概括为“一个主题、两条战线、三足鼎立、四大热点”。在当今中国,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争论是现实矛盾的反映,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揭示矛盾,指导矛盾解决,也必须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聚焦争论的热点问题,辨析争论各方观点、逻辑与论据,从中探寻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有益启示,在一些方面推进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发展,是本文的研究目的,这对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基础,揭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动规律也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为实现研究目的,本文首先从整体上考察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新古典均衡价格理论和斯拉法体系的基本内容,并分析了否定论者以均衡价格理论和斯拉法体系为依据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批判以及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扞卫者的反批判。在反思这些争论的基础上提出要全面认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事实依据,准确把握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价值概念,并把价值本质表述为“劳动交换中人与人的关系”,从整体上探讨了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方向与路径。在对三大经济学价值理论的正面交锋进行整体考察之后,文章转入对具体问题的考察。价值源泉是经济学价值论核心问题,也是学界争论的焦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反对者不同意只有劳动才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多元论”观点。在辨析学界关于价值源泉“一元论”和“多元论”各种观点基础上,本文认为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要坚守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这一底线,并依据对价值本质的认识,将创造价值的劳动概括为“交换劳动”。交换劳动创造价值,是对价值源泉的抽象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可以更直接地说明服务业劳动创造价值。商业劳动也是服务业劳动,也创造价值。承认商业劳动创造价值并没有否定劳动价值论,但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逻辑有一定的影响。非劳动生产要素不创造价值,但可以通过影响创造价值的劳动,对价值创造产生影响,本文对此也进行了简要分析。紧承价值源泉问题,本文接下来探讨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的商品价值量决定问题。我国学界对这个问题的争论是以“两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问题”为名进行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反对者或依据第一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得出了“技术决定论”,或依据第二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得出了“需求决定论”,或者指责马克思两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提法存在逻辑矛盾。受否定论者、“一元决定论”者和“二元共同决定论”争论的启发,本文认为商品价值量决定具有动态性和不确定性,并不存在先验的价值,价值只能以价值量表现出来,而价格就是实现了的价值量。以对价值量决定的认识为基础,本文继续考察了价值转形问题。价值转形问题就是价值向生产价格转化的问题。否定论者要么认为价值转形无意义,要么认为在投入以生产价格计算的情况下,不能证明转形前后两对总量同时相等,价值转形问题无解,并以此作为否定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一个重要论据。肯定论者要么认为这是一个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已经解决了的问题;要么顺应挑战者的思路,在转形投入的情况下证明价值转形问题有解。在梳理中外学者关于价值转形问题有代表性的观点基础上,本文认为价值转形问题不是证明转形前后两对总量同时相等的问题,而是重新规定生产价格的问题。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并不存在转形前后的价值和生产价格这两个不同的量,生产价格不是商品价值的转化形式,其本身就是发达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商品价值。劳动价值论与收入分配的关系是引发我国劳动价值论的争论重要原因之一,对价值分配的说明需要在对价值源泉、价值量决定、价值转形等问题作出说明之后才能进行。有人认为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就是按照生产要素在价值创造中的贡献分配,其理论依据是要素价值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维护者对此予以了批判。一个主流的观点是价值论与分配论无关,劳动价值论不是按劳分配的理论依据,要素价值论也不是按要素分配的理论依据,分配只是所有权的体现。本文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劳动者的经济观,劳动者是经济的主体,劳动创造价值,劳动者有权占有劳动创造的价值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必然结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以按劳动力价值分配的形式进行,其制度的健全与完善需要以劳动价值论的价值分析来研究和推进。要素价值论不能说明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反而是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经济分析详细阐明了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我国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制度安排具有历史必然性和长期性,对理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只有经过完善和发展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才能胜任。在概括论文各章主要的观点之后,本文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科学的价值理论,它并不像否定论者所说的那样“过时了”、“没用了”,而是“正当时”,“更有用”。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时代的召唤,也是逻辑的必然。
裴秋芬[5](2018)在《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将哲学的传统形上思维的抽象思辨转向回归现实生活境遇中人的感性解放,这才是马克思“哲学革命”的真正使命与伟大所在,而这一革命的起点正是从马克思的感性世界建构开始的。本文着重研究了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思想渊源,并沿着马克思的思想发展脉络和理论着述的写作进程考察了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的建构过程,再进一步梳理出这一理论的科学内涵和统一基础,进而又分析了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批判与生成的双重逻辑,以及该理论之于当前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理论价值和现实启示。这一系列研究思考的重点在于挖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实现性,也就是探讨如何更好地将这一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哲学理论紧密地与我国社会时代发展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这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本身的应有之义,即要求我们不断地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理论与我国现实建设中的种种新思路、新举措、新实践积极地结合,探索理论的时代新意,也更好地推进行之有效的实践。拒斥传统形而上学的抽象思辨和非批判精神,回归现实生活世界,关注人的生存境况和命运走向,以及探寻人类自由解放的实现路径和理想终极家园,这是马克思倾注毕生心血努力而未尽的事业,他的一生都在为争取和建立一个更加合乎人道、理想和谐的真正属人的感性世界而努力。马克思最终凭借着人的能动的感性实践活动,找到了“撬动旧世界的基点”。这也是破解一切旧哲学的奥秘所在,是建立新哲学的强大理论基石。而且在这块基石上建构起来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正是马克思全部思想理论的核心,也标志着一种全新的历史性、生成性哲学范式的诞生,昭示了新哲学与现实生活世界的深切关联与强大回归,启迪人们活在现实中,反观与思考生活的意义与生命的价值。马克思的感性世界理论,无论是在理论价值方面还是现实意义方面都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从理论方面来说,感性世界开启了马克思哲学革命的全新研究视野和范式,即哲学与现实生活世界的原初关联,从传统形而上学对人的忽视、遮蔽,对世界抽象、超验的理解,转向了对根植于人的感性能动性实践之上的现实生活的关注、批判与思考;从现实方面来说,包括感性世界理论在内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理论依然对中国今日之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而且,它在今天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的影响也绝不仅仅囿于学理的层面,它对于我们当前的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和深刻的现实启示。不可否认我们与马克思之间存在着时空间隔,但也不应忽视,人们每逢遭遇重大危机、面临历史抉择的关键之时,总是要回到马克思那里去寻找智慧和启示。今天,马克思仍是我们同时代的人。重新回到马克思、重新研读马克思,把历史的马克思当代化、中国化,努力探索马克思主义的当代实现性,这是指导我们今天生活正确行进的应有之举。
刘建明[6](2018)在《诚信品质视角下的中国企业信用建设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人们逐渐意识到信用对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理论界、商业界分别就个人、企业、政府三个不同层面的信用体系建设展开了多重的探索和实践。其中,企业信用体系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占据着关键地位,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重大的积极作用。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力度明显加大。但是,企业在产品、服务、财务领域的失信行为依然层出不穷,食品安全、酒店卫生等问题不断挑动着消费者的神经,三角债的问题加大了整个金融系统风险。这意味着,当前中国的企业信用建设并没有从根本上有效遏制企业失信行为的蔓延,众多企业失信事件威胁着人民的健康安全和经济利益,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信用环境。基于这样的观察,显然必须从更高的高度和更深的层面研究中国企业信用建设问题。中国企业信用建设不仅仅是制度、程序与技术方面的建设,更重要的是诚信品质的培育。诚信品质是观念与行为的有机结合,仅仅通过信用程序与技术的建设,不能保证真正有守信的行为;单纯依赖制度约束,也不能保证人人都能有守信的行为:第一,如果人们内心没有守信的观念,信用制度往往形同虚设;第二,真正起作用的信用制度必须依靠有信用观念的人来设计与安排,否则就是方枘圆凿。以这样的视角来看目前关于中国企业信用建设的研究,我们发现多是就企业信用的制度、技术、评价体系方面做文章,即使涉及到诚信品质,也只止步于该品质是什么的层面,没有深究品质的精神底蕴和观念保障。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试图寻找企业失信行为产生的根本原因,从诚信品质的视角出发,探讨中国企业信用的建设问题。任何品质都是一定的观念(或信念)所支配的稳定的行为趋向,诚信观念就是诚信品质的精神基础,而诚信品质又是企业信用的前提和保障。以诚信品质为切入点,论证诚信品质与企业信用的关系,借鉴儒家诚信思想树立诚信观念、培育诚信品质,进而探索企业信用建设的策略与路径。在诚信品质视角下对企业信用进行深入的理论探析。本文对企业信用的概念从社会伦理道德、经济、法制、契约以及管理学范畴等多个层面进行了梳理。从企业与内部员工、股东间的内部行为关系,企业与企业、银行及消费者间的外部行为关系以及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行为关系三个方面探析了企业信用的表现形式。在辨析诚信品质与企业信用的关系时,本研究发现,诚信品质是企业信用的核心支撑。诚信品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制度约束的不稳定性、滞后性和高成本性。相较于制度,诚信品质有利于促使信用主体形成稳定的、持久的信用行为。另一方面,本文还发现企业价值观和管理者个人价值观最终会达到统一的状态,企业诚信和管理者的诚信品质是一致的。因此,从诚信品质视角出发,探寻企业信用建设的策略与路径是合理、可行的。分析中国企业信用现状及信用缺失的原因。本文通过从个人、企业以及政府信用建设发展状况三个方面对中国信用建设发展现状作了宏观论述。为了进一步分析企业信用的现状,本文选取2012-2016年34家互联网金融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发现样本企业的整体信用状况堪忧,而这一结果深深受到企业诚信品质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对中国企业失信行为和信用缺失的原因展开了深入的探究,发现诚信品质的缺失、企业文化的脱节、监管机制的低效率、采信制度的不健全等因素共同造成了中国企业信用建设的困境。其中,诚信品质的缺失是企业失信行为产生的根本原因。借鉴儒家诚信思想培育诚信品质。为了尽可能地在儒家诚信思想中汲取营养,本研究对儒家诚信思想做了详尽的梳理,发现儒家诚信思想可以“呼唤”信用主体内心信念的“诚”,培育信用主体的诚信品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主体的信用行为。同时,本文认为以诚信品质为核心的儒商精神对于新时期的商业模式同样具有重大的伦理价值。所以,本文提倡以儒家诚信思想为诚信品质培育的精神资源,在家庭、学校、企业和社会中营造诚信氛围,树立社会成员的诚信观念以及通过紧密结合自律与他律来推动诚信品质的培育。本文探索了企业信用建设的策略。在法规与制度建设层面,企业信用建设应该综合利用宣传、教育、舆论、法律制度,其基本逻辑是:社会建立诚信文化氛围→社会成员的诚信观念→社会成员的诚信品质及全社会以诚信为基础的各项制度→企业从业人员的诚信品质与企业信用制度→企业的守信行为。在信用意愿与信用能力层面,企业可以通过培育诚信品质提高信用主体的信用意识,进而提升企业信用意愿。同时,企业可以通过培育诚信品质,在组织内部形成诚信氛围,进而对组织内个体的诚信判断、道德感知等信用意识产生影响,最终提升企业的信用意愿。企业应该加强对诚信品质的关注,将领导者和员工的诚信品质、企业的诚信文化、以诚信为导向的制度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中,建立诚信品质为核心支撑的企业诚信文化。综上,本文的意义在于从诚信品质的角度切入,将诚信品质与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相结合,揭示企业信用制度的精神价值,阐明无论是正式的制度(法律制度、质量管理、员工管理等)还是非正式的制度(教育、舆论、企业文化等),其有效性应该是建立在个体认同和制度内涵价值二者的统一之上。为了实现个人认同和制度内涵价值的统一,企业信用建设可以将儒家诚信思想作为诚信品质培育的精神资源,以培育领导者、员工的诚信品质为出发点,建设企业的诚信文化,完善以诚信品质为导向的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甚至是发展以诚信品质为核心的商业模式。通过上述一系列手段,从个体到组织层面提升企业的诚信品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的信用建设。
张弛,张曙光[7](2018)在《新经济对经济学理论的挑战》文中研究指明信息化生产力是一种与传统农业生产力和工业化生产力不同的新型生产力,必然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从而可能形成一种以"使用而非拥有"为中心,以异质性为特征的新经济形态。据此,本文转变理论分析切入的视角,集中讨论了这种新经济形态对经济学理论提出的挑战,揭示了在经济行为假定、价值理论、产权理论和合约理论、利润理论和租值理论等基本理论问题上发生的重大变化和赋予的新鲜内容。
草珺[8](2017)在《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及其实践对策研究 ——以我国西北地区基础教育为例》文中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揭示了社会主义三个层面的基本价值追寻,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浮在表层,也不能脱离实际,必须有针对性,这样才能体现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我们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体现,是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公平权利在教育领域的引申。本文具体到教育发展领域,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素中,提炼出对我国基础教育发展有价值观指导意义的几个核心观念,围绕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这一主线,通过对其内涵的全面分析,归纳出了以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为核心要素的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价值体系。论文分析指出,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全面体现着教育公平的本质属性和现实需求,是能够有效指导我国教育公平实践的核心教育价值观。马克思认为,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西北地区在我国教育公平的发展中具有典型的对比效应,是急需被现实关照的教育不公重点区域。本文运用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一般研究与典型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就“什么是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我国西北地区教育公平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如何在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指导下有效促进教育公平?”三个问题展开论述,从价值观角度对我国西北地区基础教育公平问题进行了全面审视,并在分析过程中总结了的教育公平的评价模式。论文认为,西北地区教育不公问题的产生有着极其复杂的主观和客观因素。但究其关键,是社会对教育公平价值认识不到位,导致教育执行中缺乏有效的价值观指导,造成许多教育不公问题产生。如何以一种科学的价值观指导教育公平,是从深层次解决教育不公的根本途径。针对这一问题,论文从现实客观因素、主体观念影响、国家体制根源、政府制度建设、当前教育模式、社会法治化建设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深度分析,以期寻找到影响西北地区基础教育发展的制约因素,并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公平治理。通过全面分析本文认为:客观条件是西北地区教育不公产生的现实土壤,“以人为本”理念缺失是加剧教育不公的思想根源,城乡“二元分割”是导致西北地区教育机会不公的体制诱因,应试教育下的学制结构模式是导致教育不公的机制困境,没有认识到教育公平问题的本质是法治问题则是教育公平保障缺失之根源。在认清问题产生原因的基础之上,论文通过透视西北地区教育公平的现状及问题,提出了从以人为本、确保权利和机会平等、保证教育实施过程的公正、加强法治化建设四大对策,以期对促进我国西北地区教育公平提供有效的现实指导。本论文的总体框架结构是:理论、逻辑、历史、数据、问题、原因、对策。本研究以马克思主义的教育公平观为理论切入点,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理论依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社会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为重点,以对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特别是西北五省基础教育的发展历史过程回顾为资料支撑,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中的西北地区基础教育为对象,以东西部,特别是西北五省基础教育为什么存在较大差距为问题导向,以对西北甘肃典型贫困地区中小学生的调研及其问卷数据分析为佐证,最终提出了怎样消除西北地区基础教育差距,实现教育公平的若干对策和思考。
姜超[9](2017)在《教师交流政策执行机制研究 ——基于天增县的实地考察》文中认为教师交流成为焦点是一系列社会政策惯性使然,大致按照“国家改革-社会变革-教育失衡-教师交流”的逻辑链条衍生而来。当前,教师交流已成为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破解传统择校难题、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的重要抓手。调研发现,该政策在不同县域的执行力度差异很大。那么,教师交流政策在县域层面是如何执行的?县域执行生态对政策过程产生了什么影响?执行过程嵌入在哪些主要关系中?选择我国西南地区天增县,进行了为期88天的实地考察。以参与式观察、深度访谈为主要研究方法,现场考察了19所学校、访谈了4位教育局领导、12位科长、18位校长和20位教师。总结出六种教师交流模式:跨县交流、集团内交流、县管校聘交流、骨干示范交流、县内领办交流和艺体教师巡回交流;提炼出教师交流的五种类型:没交流、假交流、浅交流、强交流和深交流;划分出政策质量与执行力度匹配效果的四种可能:理想型、悲哀型、耽误型和抑错型;批判了几个常见观点:依靠行政机制能有效促进教师交流;教师交流能克服职业倦怠;教师交流不利于学校文化建设;教师交流不利于培养教师归属感;教师交流不利于教师专业发展。建构出由执行结构、执行关系、执行策略和执行环境为基本构件的教师交流政策执行机制的理论模型。(1)提炼出三种执行结构:主体结构、利益结构和交往结构。具体分析了各主体之间的责任冲突,论证了教育公共利益同其他利益之间的“主—次”关系,讨论了教师交流政策执行中话语交往的“非法性”。(2)发现了四种执行关系:生态协同关系、过程协同关系、部门协同关系和结构-功能协同关系。研究指出政治上“科长治县”不利于横向协调,经济上相对落后增加了教师对经济利益的敏感度,交流补贴带给薄弱学校教师相对不公感,社会文化上的“脸面观”影响了教师的学校选择。研究指出教师交流过程的实质不是交流“教师”而是交流“教师素质”。论证了部门协同困难的“行动—结构”二维归因,既包括相关主体的行动乏力,也包括科层体制自身的过度分化。(3)总结出四种执行策略:按兵不动、选择性过渡、刚性彻底和柔性强制,并对四种策略进行了多维比较。(4)依据“基本结构+弹性安排”的政策建议模式,提出了理论支撑机制、政策完善机制、实践动力机制、编制盘活机制和缺陷回避机制等五个方面的机制性政策建议。
王金林[10](2017)在《论马克思对黑格尔劳动概念之重构》文中认为《巴黎手稿》对《精神现象学》的独特诠释,标志着马克思对黑格尔劳动概念的创造性重构。随着黑格尔的精神形态变迁史被阐释为人的劳动生成史,其劳动概念则被把捉为抽象的精神的劳动或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然而,考诸文献,这一重构显然有意无意地"误解"了黑格尔。当涉及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劳动概念时,科耶夫、马尔库塞与泰勒虽然解读路径各异,却都或多或少承继了这一重构及其"误解"。因此有必要重思这一重构,并揭示其间的哲学意涵。
二、论经济学价值概念的三层含义(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经济学价值概念的三层含义(论文提纲范文)
(1)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对象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四、本文结构与研究方法 |
(一)本文主要结构 |
(二)本文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基本理论问题 |
第一节 商业银行的概念和特征 |
一、商业银行的界定 |
二、商业银行的特殊性 |
第二节 商业银行市场退出 |
一、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界定 |
二、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类型 |
第三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范畴和方式 |
一、完善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必要性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方式 |
第四节 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现实需求——银行业风险 |
一、我国银行业面临的国际金融风险 |
二、我国银行业面临的国内经济风险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现状检视 |
第一节 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现行制度安排 |
一、关于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法律规定 |
二、关于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
三、关于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相关部门规章规定 |
第二节 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制度性困境 |
一、制度供给存在严重缺陷 |
二、制度运行存在多重障碍 |
三、效率亟待提高 |
第三节 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相关案例 |
一、威海市商业银行支付危机 |
二、海南发展银行关闭案例 |
三、华融湘江银行合并重组案例 |
四、包商银行接管案例 |
第四节 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退出案例所提出的问题 |
一、预防性措施适用较多,市场退出情况较少 |
二、银行并购的政府干预色彩较浓 |
三、公司治理瑕疵引发商业银行市场退出 |
四、银行市场退出程序制度缺失 |
第五节 我国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困境的成因及影响 |
一、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性困境的成因分析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困境的社会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与构建原则 |
第一节 制度分析的理论构成 |
一、制度分析的问题导向 |
二、制度发生学与制度学说 |
三、制度分析的必要性 |
四、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分析的理论构成 |
第二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的比较分析 |
一、美国法中的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 |
二、英国法中的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 |
三、德国《2011年银行重组法》与欧盟银行的强制性自救 |
四、日本与韩国的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 |
五、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影响 |
六、制度比较分析的启示 |
第三节 制度构建的价值取向与原则 |
一、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制度的价值取向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构建原则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框架 |
第一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退出制度建构思路 |
一、注重和提高制度效率 |
二、协调和整合不同法律规定 |
三、审慎适用关闭、撤销等行政性强制解散等方式 |
四、遵循商业银行非破产退出市场化导向 |
第二节 预警机制与非破产市场退出方式的完善 |
一、构建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的微观风险预警机制 |
二、商业银行自愿退出制度的完善 |
三、商业银行行政性强制退出制度的完善 |
四、商业银行司法解散制度的完善 |
第三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清算制度的完善 |
一、商业银行非破产清算的特殊性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清算制度完善的主要内容 |
第四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与公共资源救助 |
一、问题银行公共资源救助 |
二、问题银行公共资源救助与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边界与衔接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 |
第一节 利益相关主体中的公权力主体 |
一、公权力配置的应然阐释 |
二、制度分析的启示:司法权与监管权的关系 |
三、既有公权力主体分析 |
四、制度分析下的公权力均衡 |
第二节 利益相关主体中的私权利主体 |
一、既有私权利主体分析 |
二、制度分析视阙下的权利保护 |
第三节 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的责任体系构建 |
一、权利本位论与作为第二性法律义务的经济法责任 |
二、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中的既有责任体系 |
三、制度分析视阙下责任体系的完善路径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成果 |
(2)金融伦理对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动态及评述 |
一、金融伦理与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关系的研究 |
二、金融伦理对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作用机制 |
三、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实证研究 |
四、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点 |
二、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金融伦理对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影响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企业经营活动遵循的伦理原则 |
一、基本矛盾关系 |
二、相互关联的子关系 |
三、不同伦理学派视角下企业经营中的伦理原则 |
第二节 金融伦理与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相关概念 |
一、信托相关概念 |
二、金融伦理相关概念 |
三、核心竞争力相关概念 |
第三节 金融伦理对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影响的相关理论 |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 |
第二章 金融伦理对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影响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信托公司金融伦理与核心竞争力的特征分析 |
一、信托公司金融伦理的特征分析 |
二、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特征分析 |
第二节 金融伦理与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系分析 |
一、企业伦理价值观与企业伦理的关系 |
二、企业伦理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系 |
三、金融伦理与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系 |
第三节 金融伦理对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一、基于信托市场的宏观视角分析 |
二、基于信托公司的中观视角分析 |
三、基于信托公司内部的微观视角分析 |
第三章 信托公司金融伦理评价体系的构建及测量 |
第一节 构建信托公司金融伦理评价指标体系的依据 |
一、评测方法的研究及选择 |
二、体系构建的理论依据 |
三、评价内容的确定依据 |
第二节 信托公司金融伦理评价的内容 |
一、诚信程度 |
二、利他意识 |
三、责任担当 |
第三节 信托公司金融伦理评价指标的设计 |
一、评价指标的选取原则及依据 |
二、选取的评价指标 |
三、对评价指标的释义及度量方法 |
第四节 信托公司金融伦理的统计分析 |
一、样本的选取及信息来源 |
二、信托公司金融伦理评价 |
第四章 金融伦理对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影响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模型框架构建 |
一、研究方法 |
二、实证研究思路 |
第二节 研究变量的设计 |
一、信托公司金融伦理的衡量指标 |
二、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指标设计 |
三、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度量 |
第三节 数据分析与讨论 |
一、数据收集与样本选取 |
二、计量模型的选择 |
三、实证结果及分析 |
第四节 实证研究结论 |
第五章 提升信托公司金融伦理水平的路径 |
第一节 完善金融伦理制度层面的强制机制 |
一、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 |
二、构建金融伦理活动中的监管机制 |
三、完善金融伦理信息的披露体系 |
第二节 健全信托公司金融伦理的提升机制 |
一、提高信托公司金融伦理意识 |
二、采取利益相关者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 |
三、制定与自身特点相匹配的金融伦理发展策略 |
四、建立全面的金融伦理管理体系 |
第三节 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疏导机制 |
一、提升信托公司高管的金融伦理认知水平 |
二、培育信托公司员工的职业道德精神 |
结论 |
第一节 研究总结 |
第二节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3)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学术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概述 |
第一节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解读 |
一、专利侵权损害法定损害赔偿的涵义 |
二、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特点 |
三、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
第二节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性质 |
一、证据度减轻说 |
二、法官自由裁量说 |
三、折衷说 |
第三节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功能 |
一、补偿功能 |
二、预防功能 |
三、惩罚性功能 |
第二章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历史演进 |
第一节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源起 |
一、西方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萌芽 |
二、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萌芽 |
第二节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确立和发展 |
一、英美法系着作权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确立与发展现状 |
二、大陆法系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确立与发展现状 |
三、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确立与发展现状 |
第三章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理论解析 |
第一节 法哲学分析 |
一、法的正义价值 |
二、法的秩序价值 |
第二节 利益论分析 |
一、利益衡量理论 |
二、权利弱化与利益分享理论 |
第三节 法经济学分析 |
一、专利制度的经济学解读 |
二、法定赔偿语境下的效益优先 |
第四章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域外考察 |
第一节 着作权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美国考察 |
一、补偿兼惩罚功能的法律体系 |
二、美国着作权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司法适用 |
第二节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日本考察 |
一、实体法与程序法共筑的法律体系 |
二、日本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司法适用 |
第三节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韩国考察 |
一、实体法主导的法律体系 |
二、韩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司法适用 |
第四节 国外法定赔偿的比较与评述 |
一、美国着作权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对我国的启示 |
二、日本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对我国的启示 |
三、韩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五章 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立法检视 |
第一节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适用条件 |
一、损害已然存在 |
二、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事实难以确定 |
三、依自由心证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
第二节 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立法现状 |
一、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立法现状 |
二、我国《侵权责任法》及司法解释的立法现状 |
三、我国《专利法》及司法解释的立法现状 |
第六章 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司法实践 |
第一节 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案例样本 |
一、专利侵权案例样本分布 |
二、专利侵权案例样本采集原则 |
三、案例样本中原告索赔情况统计分析 |
第二节 适用法定赔偿的案例样本统计分析 |
一、法定赔偿适用比例统计分析 |
二、法院判赔数额统计分析 |
三、原告提供证据统计分析 |
四、法定赔偿适用案例样本统计分析 |
五、具体判例考量因素统计分析 |
六、法定外酌定案例样本统计分析 |
第三节 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在司法适用的不足 |
一、法定赔偿的适用前提泛化 |
二、法官自由裁量权缺少限制 |
三、赔偿数额的确定裁判说理不充分 |
四、当事人举证责任缺位 |
五、法定外的酌定数额无法可依 |
六、赔偿数额确定差异大 |
第四节 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司法适用面临的困境 |
一、法定赔偿条款规定的上下限幅度过宽 |
二、法定赔偿数额计算标准的缺失 |
三、法定赔偿数额确定应考量因素过于模糊 |
四、法定赔偿数额之上下限的确定性不明 |
第七章 我国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完善对策 |
第一节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立法路径选择建议 |
一、《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立法路径选择 |
二、《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立法路径选择 |
三、《专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立法路径选择 |
第二节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适用规则完善建议 |
一、理性考量法定赔偿的适用前提 |
二、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限制与行使 |
第三节 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数额幅度的分类设计 |
一、在庭审中辩论影响因素的权重 |
二、法定赔偿数额幅度的类型设计 |
三、法定赔偿数额幅度的层次安排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4)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争论及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 |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争论概述 |
二、选题意义 |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争论是对现实矛盾的反映 |
(二)从争论中获取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有益启示 |
三、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方法 |
四、论文结构及主要内容 |
第一章 均衡价格理论、斯拉法体系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正面交锋 |
第一节 三大经济学价值理论的主要内容 |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 |
二、均衡价格理论的主要内容 |
三、斯拉法体系的主要内容 |
第二节 否定论者与肯定论者以三大价值理论为依据的争论 |
一、要素价值论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争论 |
二、边际效用价值论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争论 |
三、供求价格论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争论 |
四、斯拉法体系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争论 |
第三节 理论交锋对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启示 |
一、全面认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事实依据 |
二、准确把握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价值概念 |
第二章 价值源泉:什么创造价值 |
第一节 我国学者关于价值源泉的争论 |
一、“一元论”的具体观点及争论 |
二、“多元论”的具体观点及争论 |
第二节 从价值源泉争论中得到的几点启示 |
一、与时俱进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必须坚守底线 |
二、交换劳动创造价值 |
三、关于商业劳动创造价值的问题 |
四、生产要素与价值创造 |
第三章 两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商品价值量决定 |
第一节 关于两种含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问题的争论 |
一、争论概述 |
二、否定论者的观点 |
三、“一元决定论”的观点 |
四、“二元共同决定论”的观点 |
第二节 从争论得到的启示 |
一、总结与评论 |
二、商品价值量决定过程的动态性和不确定性 |
三、价值与价格 |
第四章 价值转形问题 |
第一节 西方学者关于价值转形问题的争论 |
一、庞巴维克与希法亭之争 |
二、“狭义”转形问题的争论 |
三、“广义”转形问题的争论 |
四、西方经济学家对劳动价值论的“新解释”及其争论 |
第二节 我国学者关于价值转形问题的观点 |
一、转形研究的A体系与B体系 |
二、在动态过程中求解价值转形问题 |
三、平分余量论 |
四、价值转形问题是个“伪问题” |
第三节 总结与启示 |
一、价值转形问题的由来 |
二、价值转形问题是个什么问题 |
三、生产价格不是商品价值的转化形式 |
四、生产价格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商品价值 |
第五章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收入分配 |
第一节 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 |
一、对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的几点认识 |
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按劳分配 |
三、按生产要素分配并非按生产要素在价值创造中的贡献分配 |
第二节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 |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劳动者的经济观 |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按劳分配 |
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按生产要素分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二、学界文献研究综述 |
三、研宄内容与研宄方法 |
第一章 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思想渊源 |
第一节 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 |
一、传统形而上学哲学感性与超感性两个世界的建构 |
二、近代哲学认识论转向的理论发展困境 |
三、资本主义深刻的社会经济危机与阶级矛盾 |
第二节 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产生的思想渊源 |
一、康德哲学对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的影响 |
二、从黑格尔的“精神历史”到马克思的“人的历史” |
三、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对费尔巴哈世界观的“扬弃”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的建构进程 |
第一节 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的萌芽(1841年—1844年) |
一、博士论文中“哲学世界化” |
三、《论犹太人问题》中“人的解放之路” |
四、《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感性世界”的异化 |
第二节 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的形成(1845年—1848年) |
一、《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新世界观” |
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现实的人” |
三、《哲学的贫困》中“新历史观和经济观”对现实的双重解读 |
四、《共产党宣言》中“为自由斗争之路” |
第三节 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的深化(1849年—1875年) |
一 《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感性世界的进程与人的自由” |
二 《资本论》对“现代感性世界的澄明” |
第四节 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的建构进程回顾 |
一、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的建构进程回顾 |
二、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的清晰呈现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的基本内容 |
第一节 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的内涵解读 |
一、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的相关概念关系辨析 |
二、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的科学内涵 |
第二节 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的建构特点与统一基础 |
一、马克思感性世界的理论建构 |
二、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的主要特点 |
三、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的统一基础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的双重逻辑 |
第一节 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的批判逻辑 |
一、马克思的宗教批判 |
二、马克思的法哲学批判 |
三、马克思的哲学批判 |
四、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 |
五、马克思的人类学批判 |
第二节 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的生成逻辑 |
一、人类革命与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 |
二、人类生产与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 |
三、社会交往与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的革命意义和现实启示 |
第一节 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的革命意义 |
一、哲学的本体论变革 |
二、哲学的认识论变革 |
三、哲学的自然观变革 |
四、哲学的历史观变革 |
第二节 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的现实启示 |
一、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之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启示 |
二、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之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实启 |
本章小结 |
结束语 建构哲学的现实根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6)诚信品质视角下的中国企业信用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重难点 |
四、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契约精神 |
二、理性经济人 |
三、领导理论 |
四、儒家诚信思想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评论 |
第二章 企业信用与诚信品质的理论探析 |
第一节 企业信用的实质 |
一、企业信用的概念 |
二、企业信用的表现形式 |
三、契约精神与企业信用 |
四、理性经济人与企业信用 |
第二节 企业守信、失信行为的成本收益分析 |
一、企业守信的成本收益分析 |
二、企业失信的成本收益分析 |
三、不同信用环境下企业信用与企业收益的关系 |
四、加入时间因素的企业守信与失信净收益分析 |
五、不同信用环境下企业信用与企业守信或失信行为决策的关系 |
第三节 企业信用与诚信品质的关系 |
一、诚信品质 |
二、企业信用与诚信品质的关系 |
第三章 中国企业信用状况分析 |
第一节 中国信用建设发展状况 |
一、个人信用建设发展状况 |
二、企业信用建设发展状况 |
三、政府信用建设发展状况 |
第二节 中国企业信用现状—以互联网金融上市公司为例 |
一、样本选择 |
二、信用评价指标构建 |
三、实证分析 |
四、研究结论 |
第三节 中国企业失信行为分析 |
一、企业产品、服务、财务信用领域的失信行为 |
二、失信行为的危害 |
三、诚信经营的必要性 |
第四节 中国企业失信原因分析 |
一、企业信用文化缺失,诚信品质培育不足 |
二、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
三、采信制度不健全 |
第五节 中国企业的文化困境与出路 |
一、中国企业的文化困境 |
二、中国企业的文化出路 |
第四章 儒家诚信思想对培育诚信品质的借鉴 |
第一节 作为内心信念的“诚” |
一、“天之诚”与“人之诚” |
二、“诚”是为人之品格 |
第二节 作为行为品质的诚信 |
一、“诚”与“信”的关系 |
二、诚信的价值意义 |
第三节 诚信品质与信用行为 |
一、信用行为的实质 |
二、诚信品质与信用行为的关系 |
三、诚信品质的培育 |
第四节 儒商的启示 |
一、儒商的定义 |
二、儒商典型、儒商经营之道和儒商精神 |
三、儒商精神对于新商业模式的伦理价值 |
第五节 企业信用建设案例分析—以阿里巴巴集团为例 |
一、阿里巴巴集团简介及发展阶段 |
二、企业诚信的起点:领导者诚信品质 |
三、诚信文化的核心:以用户为中心的价值体系 |
四、诚信经营的发展:以诚信品质为核心的网络诚信体系建设 |
五、阿里巴巴集团的启示 |
第五章 企业信用建设的策略 |
第一节 法规与制度建设 |
一、宣传与企业信用建设 |
二、教育与企业信用建设 |
三、舆论与企业信用建设 |
四、法律制度与企业信用建设 |
第二节 信用能力、信用意愿与诚信品质 |
一、企业的信用能力 |
二、企业的信用意愿 |
三、诚信品质对信用意识、信用意愿的影响 |
第三节 征信、信用评价体系与诚信品质 |
一、企业征信 |
二、企业信用评价 |
三、基于诚信品质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完善 |
第四节 企业诚信文化建设 |
一、企业诚信文化的主要内容 |
二、诚信品质培育与企业诚信文化建设的关系 |
三、企业诚信文化的培育 |
研究总结 |
一、研究结论 |
二、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附录 |
附录1: 互联网金融上市公司名单 |
附录2: 2012-2016年互联网金融上市公司样本公司信用指标体系原始数据 |
附录3: 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表(1) |
附录4: 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表(2) |
致谢 |
(8)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及其实践对策研究 ——以我国西北地区基础教育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三、研究思路、方法与框架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教育公平观概念与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公平与教育公平相关概念 |
一、核心概念分析比较 |
二、教育公平与教育公平观 |
第二节 教育公平研究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数据分析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第三节 教育公平观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述评 |
第二章 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理论与实践演进 |
第一节 教育公平的思想溯源 |
一、公平思想源起及其发展 |
二、教育公平思想起源及其发展 |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教育公平观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教育公平观 |
二、列宁的教育公平观 |
第三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教育公平观的演进 |
一、毛泽东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 |
二、邓小平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 |
三、江泽民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 |
四、胡锦涛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 |
五、习近平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 |
第四节 新中国教育事业发展中的教育公平实践 |
一、建国初期我国推动教育公平的探索与尝试 |
二、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基础教育公平的发展历程 |
三、21 世纪之交教育公平的全面推进 |
四、新世纪以来我国推进教育公平的新举措 |
五、四个全面战略时期教育公平的新发展 |
第三章 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内涵分析 |
第一节 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理论依据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是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理论基础 |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现实指导 |
第二节 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价值目标:教育自由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视野下的“自由观” |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的“自由” |
三、教育公平价值观下的“教育自由” |
第三节 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价值基础:教育平等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平等观”内涵分析 |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的“平等观”解读 |
三、教育公平的价值基础:教育平等 |
第四节 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价值内核:教育公正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视野下的“公正观” |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的“公正观”解读 |
三、教育公平的价值内核:教育公正 |
第五节 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价值依托:教育法治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视野下的“法治观 |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的“法治观”解读 |
三、教育公平的价值保障:教育法治 |
第六节 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价值内涵体系 |
一、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价值目标:以人为本 |
二、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价值基础:权利和机会平等 |
三、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价值内核:起点、过程、结果公正 |
四、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的价值依托:法治化运行 |
第四章 社会主义教育公平价值的多维功能 |
第一节 教育公平的伦理价值 |
一、教育公平体现着教育的人性价值,并推动人性的完善 |
二、教育公平使教育回归人性本位 |
三、教育公平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
四、教育公平本质上是人权问题 |
第二节 教育公平的经济价值 |
一、教育公平促进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 |
二、教育公平促进社会生产方式的改变 |
三、教育公平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
四、教育公平促进人力资本的配置与流动 |
五、教育公平通过调节收入实现社会的经济公平 |
第三节 教育公平的文化价值 |
一、教育公平在加速文化资本积累中提高公民素质 |
二、教育公平有助于打破公民自身文化屏障藩篱 |
三、教育公平为公民的国家认同和文化认同奠定基础 |
四、教育公平加速民族国家文化的传承、转型与融合 |
五、教育公平助推国家“软实力”的形成与提升 |
第四节 教育公平的社会价值 |
一、教育公平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巨大动力 |
二、教育公平有利于社会结构的优化 |
三、教育公平有利于社会成员的合理流动 |
四、教育公平促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
第五节 教育公平的法律价值 |
一、教育公平有利于体现和贯彻公平的法治理念 |
二、教育公平有助于更好构建国家与公民个人之间的普遍信任关系 |
三、教育公平有助于培养公民的知法守法意识,推动法治社会的生成 |
四、教育公平有利于国家对民族地区的依法治理 |
五、教育公平利于从根本上尊重和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的实现 |
六、教育公平有利于各国保持本国法律与国际普遍做法的接轨 |
第五章 我国西北地区教育公平的现状分析——对甘肃省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考察 |
第一节 我国推进西北地区基础教育公平的成绩与经验 |
一、国家和地方政府对西北地区基础教育的财政投入不断加大 |
二、教育资源供给力度不断加大,西北地区办学条件得以改善 |
三、师资建设指标改善,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
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
五、教育的法治化建设为教育公平提供了必要保障 |
第二节 对教育公平的典型地区个案分析——以甘肃省贫困地区基础教育为对象 |
一、样本情况说明 |
二、对甘肃省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公平状况的微观考察 |
三、对甘肃省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公平现状的宏观比较 |
四、对个案分析的结论 |
第六章 我国西北地区基础教育公平化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教育“不平等”的严峻现实:教育机会享有不公 |
一、入学政策导致教育不公 |
二、高考招生政策亟待改革 |
第二节 教育起点不公:教育发展保障失衡 |
一、教育财政投入差异较大 |
二、基础教育资源配置不均 |
第三节 教育过程不公:教育管理有违公平 |
一、政府:宏观管理有违规范性 |
二、学校:微观管理缺乏科学性 |
第四节 教育结果不公:教育质量有待提高 |
一、学生毕业升学率呈现区域不公 |
二、学生高等教育入学率东西部差距进一步拉大 |
三、西北地区教师学历合格比例偏低 |
四、西北地区教学研发能力较弱 |
第五节 教育法治化之困局:教育法治化建设滞后 |
一、政府管理“法治化”不足影响教育公平 |
二、学校治理“法治化”滞后阻碍教育公平 |
第七章 我国西北地区基础教育不公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客观条件是西北地区教育不公产生的现实土壤 |
一、环境区位劣势:导致西北贫困地区教育先天不足 |
二、经济发展现状:影响西北地区教育公平重要因素 |
三、家庭经济背景:决定西北地区教育消费观念差距 |
第二节“以人为本”教育观缺失:加剧教育不公的意识束缚 |
一、政府:片面化的教育政绩观阻碍教育优先实现 |
二、学校:唯分数化的应试教育观背离人本宗旨 |
三、教师:功利化的教育教学观影响教育的人性化实施 |
四、家庭:失衡化的教育人文观影响教育理念 |
五、社会:精英化的教育需求观影响公民的教育选择 |
第三节 城乡“二元分割”格局:弱化教育机会平等的制度诱因 |
一、“二元化”社会结构下的户籍制:教育不公的根源所在 |
二、“二元化”下的教育户籍制:教育不公的制度根源 |
三、“二元化”下的教育配额制:教育不公的现实制度障碍 |
第四节 应试教育下的学制结构模式:导致教育不公的机制困境 |
一、“应试教育”下价值观扭曲的德育机制造成教育不公 |
二、“应试教育”下目的功利的育人机制造成教育不公 |
三、“应试教育”下形式同一的教学机制造成教育不公 |
四、“应试教育”下成绩至上的评价机制造成教育不公 |
五、“应试教育”下功利自私的竞争机制造成教育不公 |
第五节 对教育公平本质的法治化认识不足:教育公平保障缺失之源 |
一、现代社会的法治呈现:四种意识的形成 |
二、教育公平之殇:对“教育公平问题的本质是法治问题”的认识缺失 |
第八章 促进西北地区基础教育公平的对策分析 |
第一节 以“自由观”为原则,建设以人为本的教育 |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公平化教育理念 |
二、以“素质教育”为目标建立全方位人才培养模式 |
第二节 以“平等观”为前提,确保权利与机会平等享有的教育 |
一、树立全民教育理念,保证人人平等享有受教育权 |
二、完善升学和考试政策,保障受教育机会的同等享有 |
第三节 以“起点公正”为基础,确保教育条件的有效共享 |
一、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确保教育资金的有效供给 |
二、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实现教育供给的均衡发展 |
第四节 以“过程公正”为内核,确保教育实施的实质公平 |
一、推行国家相关制度改革,有效根除教育公平发展束缚 |
二、强化政府教育职能定位,推进教育评价监测制度改革 |
三、优化学校内部教育管理,在素质教育中体现公平理念 |
第五节 以“结果公正”为目标:实现教育质量的有效提高 |
一、通过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机会公平 |
二、加强西北地区教师队伍建设,为保证教育质量提供人力储备 |
三、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多种途径提高西北地区办学质量 |
第六节 以“法治化”为依托,运行公平保障的教育 |
一、在法治化理念下完善教育公平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
二、在法治化理念下健全教育公平法律的体系与执行 |
三、在法治化理念下推进公平化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 1.甘肃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公平问卷调研抽样样本说明 |
附 2.教师视角下的甘肃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公平问题AHP分析报告 |
附 3.教师视角下的甘肃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公平问题AHP数据指标 |
附 4.甘肃省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公平问题调研问卷(教师卷) |
附 5.学生视角下的甘肃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公平问题AHP分析报告 |
附 6.学生视角下的甘肃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公平问题AHP数据指标 |
附 7.甘肃省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公平问题调研问卷(学生卷)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9)教师交流政策执行机制研究 ——基于天增县的实地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序论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 |
二、概念界定 |
三、思路、步骤与方法 |
四、调研身份和时间安排 |
第一章 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总体评价与选题审视 |
第二章 天增县概况 |
一、全县总体概况 |
二、近年教育实践概况 |
三、当前教师结构概况 |
四、天增县教师交流概况 |
第三章 教师交流政策执行结构研究 |
一、直接主体VS间接主体——执行主体结构分析 |
(一)执行主体的构成 |
(二)主体之间的冲突 |
二、公共利益VS其它利益——执行利益结构讨论 |
(一)执行利益构成 |
(二)利益关系分析 |
三、话语霸权VS无政府主义——执行交往结构研究 |
(一)理论工具--公共行政话语理论 |
(二)正式交往中的话语正当性分析 |
(三)非正式交往中的话语正当性分析 |
第四章 教师交流政策执行关系研究 |
一、环境对执行产生了什么影响——生态协同关系分析 |
(一)生态协同的理论话语 |
(二)天增县执行生态对教师交流的影响 |
二、执行环节上有何不畅——过程协同关系分析 |
(一)过程协同的理论话语 |
(二)天增县教师交流政策执行过程 |
三、各部门如何分担执行责任——部门协同关系分析 |
(一)政策执行中的横向协同 |
(二)职称“评而不聘”现象 |
四、如何选择教师服务供给途径——结构—功能协同关系分析 |
(一)结构—功能协调的理论话语 |
(二)幸福中学的公-私伙伴协同 |
第五章 教师交流政策执行策略研究 |
一、教师交流政策执行策略提炼 |
(一)按兵不动策略——没交流 |
(二)选择性过渡策略——浅交流 |
(三)刚性彻底策略——强交流 |
(四)柔性强制策略——深交流 |
二、教师交流政策执行策略比较 |
(一)语词风格比较 |
(二)策略性质比较 |
(三)比较再思 |
三、政策认知对执行策略选择的影响 |
(一)政策认知的维度 |
(二)对策略选择的影响 |
第六章 教师交流政策执行的机制性建议 |
一、理论支撑机制:夯实教师交流政策的理论基础 |
(一)发挥社会学想象力,准确判断教师交流社会背景 |
(二)倡导深刻批判性究,准确把握教师交流政策前提 |
(三)厘清教师身份性质,引导教师交流政策工具选择 |
二、政策完善机制:提高教师交流政策文本合法性 |
(一)该不该让“少数人的对话”削弱--应该 |
(二)能不能让“少数人的对话”削弱--很难 |
(三)如何让“一些人的对话”加强--搭平台而不主导 |
(四)减少同其它有关政策的冲突 |
(五)建立健全教师交流配套制度 |
三、实践动力机制:厘清政策执行主体的责任边界 |
(一)行政人员的“服从上级性”与“自由裁量权” |
(二)学校校长的“法人代表性”与“组织外溢性” |
(三)交流教师的“组织归属感”与“职业归属感” |
四、编制盘活机制:建立教师编制银行 |
(一)建立教师编制银行的必要性 |
(二)教师编制银行的运行方式 |
(三)教师编制银行的约束条件和功能限度 |
五、缺陷回避机制:灵活运用多种教师交流手段 |
(一)行政机制--发挥刚性意志优势 |
(二)市场机制--发挥激励引导功能 |
(三)公民机制--发挥教育感染作用 |
(四)文化机制--发挥适应调节优势 |
第七章 结论、反思和展望 |
一、结论 |
二、反思 |
三、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附件一: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 |
附件二: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所学校之间的交通距离(单位:km) |
附件三:教育局长访谈提纲 |
附件四:教育局科长(主任)访谈提纲 |
附件五:学校校长访谈提纲 |
附件六:学校教师访谈提纲 |
附件七:田野日志的结构说明与举例 |
后记——感恩于自己走过的路 |
(10)论马克思对黑格尔劳动概念之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一 |
二 |
三 |
四 |
四、论经济学价值概念的三层含义(论文参考文献)
- [1]商业银行非破产市场退出法律问题研究[D]. 赵杰. 黑龙江大学, 2020(12)
- [2]金融伦理对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影响研究[D]. 雷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3]专利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研究[D]. 谭东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4]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争论及启示[D]. 种项谭.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5]马克思感性世界理论研究[D]. 裴秋芬. 黑龙江大学, 2018(05)
- [6]诚信品质视角下的中国企业信用建设研究[D]. 刘建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12)
- [7]新经济对经济学理论的挑战[J]. 张弛,张曙光. 学术月刊, 2018(01)
- [8]社会主义教育公平观及其实践对策研究 ——以我国西北地区基础教育为例[D]. 草珺. 兰州大学, 2017(03)
- [9]教师交流政策执行机制研究 ——基于天增县的实地考察[D]. 姜超. 东北师范大学, 2017(05)
- [10]论马克思对黑格尔劳动概念之重构[J]. 王金林. 哲学研究, 20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