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现种子质量问题如何索赔(论文文献综述)
朱怡航[1](2019)在《贮藏流通过程中蔬菜种子质量管理关键点分析与优化》文中提出蔬菜种子贮藏与流通过程直接关系到种子行业内的竞争,同时又受到蔬菜市场、气候条件的影响和政府部门的监管,导致其成本构成复杂,利润空间受限,经营管理困难。种子企业为了提升经济效益,往往需要面对保障种子质量和控制经营成本的难题,因此如何寻找蔬菜种子贮藏与流通过程中的管理关键点,平衡蔬菜种子质量和管理成本,提高优化管理水平,成为种子企业在蔬菜种子贮藏与流通过程中的迫切需求。传统的人工生产、监控与管理方式与现代种业产业化、信息化、规模化的发展方向不匹配;同时,由于种子贮藏与流通过程本身和其他农业生产一样存在许多不确定和不可控的影响因素,现有的决策理论与优化方法在蔬菜种子贮藏与流通过程的优化管理中难以有效应用。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文针对蔬菜种子在实际贮藏与流通过程中存在的特殊性和问题,将相关理论模型和分析方法应用到经营管理实践中,以提升蔬菜种子贮藏与流通过程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为目的,总结出蔬菜种子需求预测、蔬菜种子包装计划优化、蔬菜种子贮藏温湿度条件优化管理和蔬菜种子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4个关键问题并开展研究。本文的主要研究工作如下:1、蔬菜种子需求预测。针对蔬菜种子需求缺乏预测,导致贮藏和包装流程无法有效管理的现状,提出蔬菜种子需求预测的问题。由于蔬菜种子需求量存在季节性变化和随机波动,同时还受到种子库存、蔬菜市场价和天气条件等动态因素影响,采用时间序列预测模型结合支持向量机的混合预测模型进行蔬菜种子需求预测研究。该方法首先用Holt-Winters模型分解种子销售历史数据中的线性变化趋势和季节因子,再输入种子库存、蔬菜市场价和天气条件等动态因子,利用支持向量机的两种核函数精确预测和修正过度拟合,得到预测结果并分析参数和动态因子的影响。该预测结果可以帮助决策者判断种子需求的增长空间和增长量,指导蔬菜种子贮藏流通的优化管理。2、蔬菜种子包装计划优化。目前蔬菜种子包装工作缺乏全局计划,存在按订单生产、包装流水线闲置等问题。由于蔬菜种子包装工作涉及到种子采购、库存、包装和销售等多方面条件限制,其计划优化问题具有多约束、动态性和复杂性的特点。提出多项目动态批量模型,以多个蔬菜种子品种在既定计划时段内通过人工和流水线包装的产品数量作为决策变量,最小化包装和库存的总成本。在此基础上,提出基于回溯的启发式算法求解该模型并应用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实现多品种蔬菜种子包装计划优化的目标,为蔬菜种子包装工作优化管理提供指导依据。3、基于种子贮藏寿命的蔬菜种子仓库温湿度条件优化管理。目前种子企业对蔬菜种子贮藏条件的管理方式粗放,导致蔬菜种子劣变事故频发。通过较高温度和相对湿度的试验设计,探究蔬菜种子贮藏温度和相对湿度对蔬菜种子贮藏寿命的影响,并根据Ellis种子寿命预测公式预测蔬菜种子在不同贮藏温湿度条件下的贮藏寿命。结合蔬菜种子贮藏寿命和种子仓库管理要素建立非线性规划模型,研究多种类蔬菜种子长期贮藏温湿度条件优化问题,量化计算蔬菜种子长期贮藏的最优温度和相对湿度,以指导种子企业根据不同的蔬菜种子种类进行贮藏条件的精准优化管理,降低蔬菜种子在贮藏过程发生劣变的风险。4、基于物联网的蔬菜种子质量分析与关键点控制管理。根据QACCP(Quality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质量分析与关键点控制)管理理论和2016《种子法》修订案的要求,提出了蔬菜种子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软件的开发策略和软件模块设计。该软件应用物联网技术,对蔬菜种子贮藏流通过程的关键环节进行信息化管理,实现蔬菜种子的贮藏温湿度监控、包装计划优化、销售订单管理和种子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同时为保障蔬菜种子质量安全提出科学与实践依据。上述研究成果的先进性和应用意义在于:提出蔬菜种子需求预测方法,实现误差小于20%的蔬菜种子需求预测;提出蔬菜种子包装计划优化方法,实现蔬菜种子包装计划优化管理,节省种子包装及库存成本约30%;探究贮藏条件对蔬菜种子贮藏寿命的影响,提出蔬菜种子贮藏温湿度条件优化管理方法,为蔬菜种子长期贮藏节省约25%的开支;提出蔬菜种子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软件的开发策略和软件模块设计,改进种子企业贮藏与流通工作流程,帮助种子企业进行蔬菜种子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综上,本文研究成果为蔬菜种子贮藏与流通工作提供了一些创新性理论与方法,有望填补蔬菜种子贮藏与流通管理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空白。
陈禹屹[2](2019)在《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额研究 ——基于《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的反思》文中研究表明种子是农业重要的生产资料,饱含农民的希冀和承载农业的安全。因此,为了维护我国农民权益和农业安全,也为了促进我国种业的健康发展,种子质量问题理应受到高度重视,种子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害赔偿额更应当明确。但是,因为我国种子质量问题及其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时有发生,而损害赔偿额却在不同案件中受到不同对待,并因此导致农民权益难以获得有效保障,农业安全受到威胁,种业发展也受到明显的影响。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中,我国相继出台或者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种子法律体系因此逐渐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以及相关的地方立法等对种子质量问题及其损害赔偿额均有涉及,特别是《种子法》第四十六条对种子质量问题的损害赔偿额进行了列举式的规定,并对赔偿主体进行了责任划分,对我国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额提供了较为明确的指引。此外,我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在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额方面也有相关规定可供适用。近年来,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额的相关司法案例也受到关注,但是,司法裁判在促进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问题解决的同时,也因为损害赔偿额在个案上呈现出的差异影响司法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因此,检讨我国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额的立法,已经成为有效解决我国种子质量问题纠纷的重要内容。现行法律法规未对《种子法》第四十六条中的“种子质量问题”进行界定,即“种子质量问题”的概念模糊,导致法官无法直接适用;此法条规定的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可得利益损失及其他损失,全国各地未对其“可得利益损失”标准进行统一,亦未见其具体计算方式;“其他损失”与《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发生冲突,《合同法》中未见损害赔偿案中的违约方需对“其他损失”进行赔偿,《种子法》则明显在赔偿额上进行了扩大,其在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值得探究。在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案中,大部分情形导致种子使用者减产或进行补种改种,但并非颗粒无收。此情形下,对购种价款及其他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则极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之债。另外,实践中种子生产者、经营者赔偿能力不足等现实障碍,都加重了种子买卖双方的不平等地位,使农民遭受的损失难以得到及时的弥补和有效的救济。为了推动我国种子质量法律体系的完善,我国法律需要明确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额并通过分散风险的方式确保损害赔偿得以有效实现。具体而言,我国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额,应采限定性等原则,围绕限定性原则,在可得利益的计算方式上采取承诺产量优先与三年平均产值优先。同时,明确赔偿购种价款、其他损失及有关费用的具体计算,特别是应当区分绝产与减产两种情形适用不同的赔偿范围,减产或补种改种时应当按种子使用者受到的实际损失对赔偿额进行赔偿。此外,在明确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额的基础上,建立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确保损害赔偿的具体落实,充分保障农民权益的同时,也分散种子经营者可能承受的风险。
王岳含[3](2016)在《我国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研究》文中指出种子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础,其质量水平与国家的粮食安全及食品安全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国虽然不断加强对种子质量的监管力度,但种子质量安全事件屡禁不止,很多农户辛苦一年却颗粒无收。推行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是解决我国种子质量问题的重要措施,也是国际种子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由于我国对质量可追溯系统的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相关制度机制仍不完善。为此本文将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作为研究对象,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外部性理论及准公共产品理论等相关理论系统梳理了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关键要素与相关技术,明确了可追溯系统主体,并指出建立该系统的必要性。在分析种子质量管理目标与主要模式的基础上剖析了我国种子质量管理与可追溯系统的发展状况,通过对国外质量可追溯系统先进经验深入分析,得出了对我国系统建立的相关启示。通过问卷调查实证分析了影响我国种子企业与农户参与可追溯系统意愿的相关因素,从而为系统建设与完善提供了发展方向。本文还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水平与种子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建立的目标与原则,继而对可追溯系统进行了系统设计,并提出与系统建设相适应的政策建议。研究主要结论为:1.信息不对称、产品存在外部性及准公共产品性质是导致种子产品质量管理困难与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实施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可以有效增加信息的透明度,消除负外部性的不良影响,从而提高种子产品质量,有利于企业竞争能力的提升与行业可持续发展。2.法律体系不完善、检验认证能力有限和管理机制混乱是我国种子质量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此实施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可以有效促进政府管理能力提升,实现种子质量全面管理的目标。3.通过分析国外质量可追溯系统的相关经验发现,国外在可追溯系统建设方面普遍采取分阶段、分层级的推广模式,政府主导与企业自愿参与相结合的发展机制,强化市场准入与退出管理。因此我国在建立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过程中也应做到法律先行,理顺机制,根据国情与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系统设计与开发。4.目前我国企业参与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意愿并不强烈,这主要受企业级别、产品出口情况、管理者的认知程度等因素的制约。而影响我国农户对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购买意愿的因素主要为文化程度、收入情况、对种子安全的关注度等。为此在建立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时,应采取相关措施增强各主体参与意愿。5.鉴于我国种子质量管理的现状,实施质量可追溯系统应以规范企业质量管理、增强产品质量信息透明度、明确问题产品的相关责任为主要建设目的,在统一性、便捷性和低成本性的原则基础上,完善对总体结构及相关系统的设计。
马兆红,司智霞[4](2016)在《新《种子法》新挑战 种企如何应对?》文中提出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最新修订后实施的第一年。与旧法相比,新《种子法》增加了许多新内容,如新增"植物新品种保护"章节、部分非主要农作物采取品种登记制度、加大对违法经营企业的处罚力度,等等,这些都有利于促进蔬菜种业的有序发展。同时,新法的实施也对蔬菜种企提出了新的挑战:农民可越过经销商直接找生产商索赔,对种子标签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等等。在当前复杂的生产形势下,种业人尤其是蔬菜种企应如何理解新法实施
邓光联[5](2016)在《法律保障支撑 推动种业发展——学习新修订《种子法》的体会》文中提出新《种子法》于2015年11月4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即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发主席令,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种子法》是一部全新的规范种业人行为的根本大法,学习好贯彻好《种子法》,是种业人的必修课,笔者通过学习新《种子法》,有一些体会,愿意与同行们进行交流。1新修订《种子法》的调整新《种子法》改动比较大,大致体现在以下几个
魏学文[6](2015)在《论种子质量问题及法律适用 ——以农作物种子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子作为一种转移农业科学技术的主要工具,是农林科技进步的基础和重要载体。种子质量是种子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首要因素,也是每一个种子从业者的首要关注。同时,种子质量的优劣也与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以及农村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安全密切相关。为此,有关种子质量的法律规制成为各国种子法律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种子法》的颁布与实施,为我国种子产业的快速发育产生了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国种子产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以假劣种子为代表的种子质量问题层出不穷,不仅如此,由于相关立法的缺陷、执法的差异以及法律监督的缺失,许多新型种子质量违法行为有愈演愈烈之势,社会危害巨大。如种子“未审先推”行为危害很大,但由于《种子法》对其界定模糊,其损害赔偿难以追责。再如农业生产中,经常出现有些种子经过检验,其纯度、净度、水分和发芽率完全符合法定指标,但投入生产中却出现出苗弱、不抗虫、不抗病等不合理的问题,致使农业生产遭受损失。这种种子本身遗传缺陷,在现行的强制性种子质量标准中,并未体现,从而,大多判定为质量合格,损失属于天灾,以致种子使用者难以主张权利。对于诸如此类的问题。既有法律制度的不足,也与从业者对种子质量的概念理解不宽,以及不善于在理解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法律适用,不无关系。这些问题目前尚未引起理论界的重视和广泛关注。本研究以法律适用的理论和原则为指导,深入阐明了种子质量的构成要素、种子质量问题的类型和法律责任;通过文献检索、具体案件分析和对种子企业、用户及律师等相关方进行实证调查,对当前我国种子质量问题的成因和危害进行了系统分析;提出了完善种子质量法治体系的对策和建议。为种子企业提高种子质量、司法机关处理种子质量问题的诉讼及国家对种子相关法律的修订提供参考。研究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具体如下:第一部分作为引言主要阐述了研究的背景、目的及意义。第二部分主要从植物学、农业生产和法律三个层面介绍了种子的概念和《种子法》所调整的种子范围,分析了种子所具有的特殊属性;论述了种子质量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阐释了法律适用的依据和原则,梳理了我国现行调整种子质量的法律规范。第三部分从法律适用的角度,就当前种子质量问题的表现提出自己的见解,并指出将种子质量问题分为假劣种子、瑕疵种子和缺陷种子的实践意义;同时,分析了不同类型的质量问题的认定依据及方法;进而,指出了不同类型的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种子致害的免责事由。第四部分从法律制度、法律执行、法律救济、法律意识与职业道德等方面详细论述了引发种子质量问题的原因;同时,阐述了种子质量问题的危害。第五部分按照“依法治种”理念,从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完善法律救济、加强质量预防、法律监督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规范种子质量问题的对策建议。
聂明建,张雁雯[7](2015)在《品种审定制与品种登记制的比较分析》文中认为通过品种审定制与品种登记制的分析比较,对两种制度的特点进行了概括,同时指出了我国品种审定制目前存在的问题,对实现品种登记制需要具备的条件进行了分析,对当前我国种子法修改提出了建议。
于金宝,丰宗鹏,杜云飞[8](2015)在《购买种子注意事项及出现问题后依法维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几年,全国各地不断有假劣农作物种子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其中不少受害者因不知正确的维权途径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有些因证据不足而申诉无门。俗话说:"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种子作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对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影响巨大。农民朋友在购买良种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出现种子质量纠纷后应如何正确维权?笔者根据多年实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简称《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
杨晓峰[9](2015)在《西瓜形成僵苗能否向种苗供应商索赔?》文中提出农民朋友在购买西瓜幼苗种植后出现僵苗怎么办,是否可以索赔,找谁索赔?首先必须搞清楚僵苗形成原因,当确定是种苗原因导致后,收集证据,并了解索赔项目和赔偿标准,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找种苗供应商或生产商索赔;而种苗生产商也应积极地寻找方法规避这种问题,如注意签订合同、做好售后服务等。
阳旻[10](2015)在《水稻种子质量纠纷的特点和鉴定处理办法》文中认为广西鹿寨县是个水稻种植大县,全年种植水稻面积24667hm2,据不完全统计可知,年销售的杂交种子为445000kg左右。因销售的种子品种较多,在农作物生长季节因水稻种子质量和非质量问题导致农户上访投诉的情况时有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相关规定,县种子管理站都能及时、公正、科学地做好种子纠纷调处工作,为当地群众、种子经销商解决了不少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出现种子质量问题如何索赔(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出现种子质量问题如何索赔(论文提纲范文)
(1)贮藏流通过程中蔬菜种子质量管理关键点分析与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词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蔬菜种子质量与贮藏 |
1.2.1 种子质量标准化的概念 |
1.2.2 表征蔬菜种子质量的标准化指标 |
1.2.3 其他表征蔬菜种子质量的指标 |
1.2.4 蔬菜种子质量指标之间的关系 |
1.2.5 蔬菜种子寿命及其影响因素 |
1.3 蔬菜种子质量管理及其流通过程管理关键点 |
1.3.1 种子质量管理的概念 |
1.3.2 种子质量检验 |
1.3.3 种子包装与标签管理 |
1.3.4 蔬菜种子贮藏管理 |
1.3.5 蔬菜种子销售流通的特点 |
1.3.6 农业物联网与蔬菜种子质量安全可追溯 |
1.3.7 QACCP管理理论与实践 |
1.4 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在蔬菜种子质量管理时存在的问题 |
1.4.1 政府监管及《种子法》修订 |
1.4.2 种子企业的任务及面临的问题 |
1.4.3 消费者的需求 |
1.5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5.1 蔬菜种子需求预测 |
1.5.2 蔬菜种子包装计划优化 |
1.5.3 蔬菜种子贮藏条件优化管理 |
1.5.4 蔬菜种子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化管理 |
1.6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7 本文的研究工作 |
第二章 基于支持向量机与时间序列的蔬菜种子需求预测 |
2.1 前言 |
2.1.1 蔬菜种子的需求与销售特征 |
2.1.2 蔬菜种子需求预测方法 |
2.1.3 研究目标 |
2.2 模型构建及算法设计 |
2.2.1 理论模型背景 |
2.2.2 基于支持向量机与时间序列的混合预测模型 |
2.3 案例研究数据及结果分析方法 |
2.4 结果与讨论 |
2.4.1 模型预测结果分析 |
2.4.2 模型参数和动态因子的影响 |
2.5 小结 |
第三章 基于动态批量模型的蔬菜种子包装计划优化 |
3.1 前言 |
3.1.1 蔬菜种子包装计划优化的问题描述 |
3.1.2 生产优化问题的求解方法 |
3.1.3 研究目标 |
3.2 模型构建及算法设计 |
3.2.1 传统蔬菜种子包装计划策略及优化目标 |
3.2.2 基于蔬菜种子需求的动态批量模型 |
3.2.3 启发式算法 |
3.3 案例研究数据及结果分析方法 |
3.4 结果与讨论 |
3.4.1 优化设计与结果对比 |
3.4.2 优化结果敏感度分析 |
3.5 小结 |
第四章 基于种子寿命预测的蔬菜种子贮藏温湿度条件优化 |
4.1 前言 |
4.1.1 蔬菜种子的贮藏管理及其贮藏寿命 |
4.1.2 蔬菜种子的贮藏条件及其影响 |
4.1.3 蔬菜种子长期贮藏的场所及其特点 |
4.1.4 对蔬菜种子长期贮藏温湿度条件优化的必要性 |
4.1.5 研究目标 |
4.2 材料与方法 |
4.2.1 蔬菜种子及模拟贮藏试验方法 |
4.3 模型构建及优化方法 |
4.3.1 多品种蔬菜种子长期贮藏温湿度条件优化模型 |
4.3.2 模型优化方法 |
4.4 结果与讨论 |
4.4.1 温度、相对湿度对四种蔬菜种子含水量的影响 |
4.4.2 丸粒化对甘蓝种子含水量及发芽率的影响 |
4.4.3 温度、相对湿度对四种蔬菜种子贮藏寿命的影响 |
4.4.4 蔬菜种子长期贮藏温湿度条件优化与结果分析 |
4.5 小结 |
第五章 蔬菜种子质量关键点分析与管理系统 |
5.1 前言 |
5.1.1 蔬菜种子质量安全可追溯与管理的必要性 |
5.1.2 传统的蔬菜种子质量管理与物联网软件的应用 |
5.1.3 研究目标 |
5.2 蔬菜种子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软件的开发策略 |
5.2.1 软件总体方案 |
5.2.2 软件实现功能 |
5.3 软件模块设计 |
5.3.1 软件模块结构 |
5.3.2 库存管理模块 |
5.3.3 加工管理模块 |
5.3.4 出库管理模块 |
5.3.5 追溯管理模块 |
5.4 蔬菜种子质量安全可追溯与管理实例应用 |
5.4.1 基本信息管理 |
5.4.2 生产安排和生产操作 |
5.4.3 导出追溯码并装箱 |
5.4.4 销售订单管理 |
5.4.5 扫描二维码追溯产品 |
5.4.6 应用效果分析 |
5.5 小结 |
第六章 总结与展望 |
6.1 全文总结 |
6.2 创新点 |
6.3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已发表或录用的论文及其他相关工作 |
致谢 |
(2)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额研究 ——基于《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的反思(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种子质量问题及其损害赔偿额的基本理论 |
(一)种子质量问题及其损害赔偿额的界定 |
(二)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额确定的理论基础 |
(三)完善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额的现实需求 |
二、我国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额的立法与司法 |
(一)我国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额的立法 |
(二)我国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额的司法实践 |
三、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额的法律不足 |
(一)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额不明确 |
(二)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额存在冲突 |
(三)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实现的现实障碍 |
四、完善我国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额的建议 |
(一)明确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额的限定性原则 |
(二)界定种子质量问题相关损害赔偿额 |
(三)完善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额的司法适用 |
(四)构建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责任保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我国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的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1 质量可追溯系统的内涵研究 |
1.3.2 质量可追溯系统的构建研究 |
1.3.3 质量可追溯系统的主体行为研究 |
1.3.4 质量可追溯体系的功能 |
1.4 研究方法与分析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分析框架 |
1.4.3 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我国建立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理论分析 |
2.1 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内涵与相关理论 |
2.1.1 种子质量可追溯的内涵 |
2.1.2 种子质量可追溯管理的基础理论 |
2.2 建立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关键要素与相关技术 |
2.2.1 建立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关键要素 |
2.2.2 建立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相关技术 |
2.3 我国建立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主体及必要性 |
2.3.1 我国建立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主体 |
2.3.2 我国建立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必要性 |
第三章 国内外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现实状况 |
3.1 我国种子质量管理的现实状况 |
3.1.1 我国种子质量管理的内涵 |
3.1.2 种子质量管理的主要模式 |
3.1.3 我国种子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
3.2 我国种子质量追溯管理的发展现状 |
3.2.1 我国种子质量追溯管理的主要进展 |
3.2.2 我国种子质量追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3.3 国外质量追溯管理的发展现状及对我国的启示 |
3.3.1 国外质量追溯管理的发展现状 |
3.3.2 国外质量追溯管理对我国的启示 |
第四章 企业建立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意愿的实证分析 |
4.1 企业建立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动因分析 |
4.1.1 企业内部激励的动因分析 |
4.1.2 利益相关者的外部动因分析 |
4.2 企业建立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经济学分析 |
4.2.1 企业建立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供求分析 |
4.2.2 企业建立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成本收益分析 |
4.3 企业建立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意愿及影响因素的描述性数据分析 |
4.3.1 数据来源、问卷设计 |
4.3.2 样本数据的描述性分析 |
4.4 描述性数据分析总结 |
4.5 企业建立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意愿及影响因素的计量分析 |
4.5.1 研究假设 |
4.5.2 理论模型 |
4.5.3 模型结果 |
4.5.4 结果分析 |
第五章 农户对种子质量可追溯产品的购买意愿研究 |
5.1 农户对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影响分析 |
5.1.1 农户购买种子质量可追溯产品的主要动因 |
5.1.2 农户对种子质量可追溯产品的影响 |
5.1.3 农户的购买决策分析 |
5.2 农户对种子质量可追溯产品购买意愿的描述性分析 |
5.2.1 数据来源、问卷设计 |
5.2.2 样本数据的描述性分析 |
5.2.3 描述性数据分析总结 |
5.3 农户对种子质量可追溯产品购买意愿及影响因素的计量分析 |
5.3.1 研究假设 |
5.3.2 理论模型 |
5.3.3 模型结果 |
5.3.4 结果分析 |
第六章 我国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构建 |
6.1 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总体框架 |
6.1.1 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建设目的 |
6.1.2 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建设目标 |
6.1.3 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建立原则与主体职责 |
6.2 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结构设计 |
6.2.1 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管理结构 |
6.2.2 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溯源结构 |
6.3 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分项设计 |
6.3.1 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模块设计 |
6.3.2 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技术设计 |
6.4 现阶段实施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政策建议 |
6.4.1 完善法律标准,增进部门协调 |
6.4.2 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企业参与 |
6.4.3 加强监管力度,保障追溯质量 |
6.4.4 普及宣传教育,提高消费意愿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种子企业调查问卷 |
附录2 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的农户调查问卷 |
致谢 |
在站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4)新《种子法》新挑战 种企如何应对?(论文提纲范文)
1 种企知识产权如何得到保护? |
2 种企该如何应对新增的生产经营风险? |
3 《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尚在修订中,企业有话要说 |
4 积极应对新法带来的新挑战 |
(5)法律保障支撑 推动种业发展——学习新修订《种子法》的体会(论文提纲范文)
1 新修订《种子法》的调整 |
2 新修订《种子法》的颁布将会给我国民族种业的发展带来深刻影响 |
2.4 增强了政府对种业支持力度新《种子法》立足把种业作为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 明确加强对种业的支持, 不仅在科研育种给予支持, 同时给予种子生产、推广、种质资源保护、种子贮备以及制种大县扶持, 同时明确对从事种子生产的企业给予推荐, 鼓励和引导企业机构为种子生产经营和收储提供信贷支持, 并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种子生产保险, 为了稳定种子繁育, 明确规定将优势种子繁育基地内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实施永久保护。 |
3 新修订《种子法》对品种资源保护的规定 |
4 新修订《种子法》对品种审定、登记制度的改革 |
5 新修订《种子法》对新品种进行保护做出的规定具有重要意义 |
6 新修订《种子法》对种子生产经营的新规定 |
6.1 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核发权限原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是分别核发;新《种子法》将两证合二为一, 即只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并明确了核发的部门:一是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和生产经营转基因作物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农业部核发;二是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 实行育繁推一体化经营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三是除上述两款外, 其他作物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企业所在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且新《种子法》明确规定, 只从事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生产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6.5对发放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的规定一是种子生产经营的有效区域。第三十八条中的规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即农业部发证的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各省、市、县发证的企业的经营活动在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内有效, 但是又规定了, 符合农业部规定, 由省级对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发证的有效区域为全国。 |
7 新修订《种子法》把加强种子监督管理放到重要位置 |
8 新《种子法》明确了扶持措施 |
8.1 财政支持措施新《种子法》明确规定对品种选育、生产、示范推广、种质资源保护、种子储备以及制种大县给予扶持。鼓励推广使用高效、安全的制种机械, 将对农机具的补贴纳入购机补贴范围。还有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种业。 |
9新《种子法》加大了对制售假冒种子行为的处罚力度, 将对维护市场秩序, 保护农民利益产生积极作用 |
10认真学习、践行新《种子法》, 加大普法、执法力度, 是推动我国现代种业全面发展的良机 |
10.1 要对《种子法》有敬畏之心 “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法”是调整人的行为规范、社会规范、规范人们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强制行为的实施。《种子法》在修订过程中, 广泛征求了各方的意见, 全国人大曾收集到反馈意见8000余条, 足以证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可能在全国人大采纳意见方面有取舍, 无论怎样, 以发布的文本为准, 这是国家意志的集中表现, 具有权威性、严肃性。我们全体公民务必遵从和遵守, 否则违法。 |
(6)论种子质量问题及法律适用 ——以农作物种子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引言 |
2.种子及种子质量概述 |
2.1 种子的概念 |
2.2 种子的属性 |
2.3 种子质量及构成要素 |
2.4 规范种子质量的主要法律适用 |
3.种子质量问题的表现、认定及法律责任 |
3.1 种子质量问题的表现 |
3.2 种子质量问题的判定 |
3.3 种子质量问题的法律责任 |
4.引发种子质量问题的原因及危害 |
4.1 种子质量问题形成的原因 |
4.2 种子质量问题的危害 |
5.完善我国种子质量法治体系的对策建议 |
5.1 完善种子质量相关立法,做到有法可依 |
5.2 严格种子质量执法,做到违法必究 |
5.3 完善种子致害救济途径,妥善化解质量纠纷 |
5.4 增强种子质量法律意识,做好种子质量问题的预防 |
5.5 加强法律监督,确保执法公正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文章 |
(7)品种审定制与品种登记制的比较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品种进入市场的两种方式 |
1.1 我国的品种审定制度 |
1.2 美国的品种登记制度 |
1.3 两种品种准入制度的区别 |
2 当前我国品种审定制度存在的问题 |
2.1 品种审定制度成了种子质量问题的免责牌 |
2.2 审定制度存在缺陷 |
2.3 试验时间短、试验点少 |
2.4 审定品种过多过滥 |
2.5 品种适宜种植区域的确定不合理 |
3 品种登记制度实施的条件分析 |
3.1 发达和成熟的市场经济是品种登记制实行的基础 |
3.2 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品种登记制实行的保障 |
3.3 强大的种子企业是品种登记制实行的前提 |
3.4 严格的行业自律是品种登记制实行的推动力 |
3.5 高素质的农场主是品种登记制实行的必要条件 |
4 关于品种审定制度修改的一点建议 |
(8)购买种子注意事项及出现问题后依法维权(论文提纲范文)
一、农民购买良种时应注意的事项 |
1. 农民购种有自主性 |
2. 慎重选择经营者 |
3. 谨慎对待种子广告宣传 |
4. 合理选择品种 |
5. 正确选择正规包装 |
6. 正确判别种子质量 |
7. 购种索要发票,最好当面封存样品 |
8. 及时复检,妥善保存 |
9. 适时播种,合理栽培,发现问题及时投诉 |
二、出现问题如何索赔 |
1. 需要收集和保留的证据 |
2. 解决种子质量纠纷的途径 |
3. 合理要求赔偿内容 |
(9)西瓜形成僵苗能否向种苗供应商索赔?(论文提纲范文)
1 何为僵苗? |
1 提供证据 |
2 举证规则 |
3 纠纷处理途径 |
3 样本对照 |
4 做好售后服务记录 |
(10)水稻种子质量纠纷的特点和鉴定处理办法(论文提纲范文)
1 如何区分杂交水稻种子质量与非种子质量问题 |
2 催芽、育秧时期非种子质量问题的不同类型和特征 |
3 栽培管理不当造成的非种子质量问题 |
3.1 秧龄过长致使水稻早穗 |
3.2 水肥管理不合理 |
3.3 病虫危害 |
3.4 用种不合理导致人为种子混杂 |
4 气候因素造成的非种子质量问题 |
5 药害引发非种子质量问题 |
6 其他因素导致非种子质量问题 |
四、出现种子质量问题如何索赔(论文参考文献)
- [1]贮藏流通过程中蔬菜种子质量管理关键点分析与优化[D]. 朱怡航. 上海交通大学, 2019(06)
- [2]种子质量问题损害赔偿额研究 ——基于《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的反思[D]. 陈禹屹. 西南大学, 2019(12)
- [3]我国种子质量可追溯系统研究[D]. 王岳含.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16(07)
- [4]新《种子法》新挑战 种企如何应对?[J]. 马兆红,司智霞. 中国蔬菜, 2016(04)
- [5]法律保障支撑 推动种业发展——学习新修订《种子法》的体会[J]. 邓光联. 中国种业, 2016(02)
- [6]论种子质量问题及法律适用 ——以农作物种子为例[D]. 魏学文. 山东农业大学, 2015(06)
- [7]品种审定制与品种登记制的比较分析[J]. 聂明建,张雁雯. 中国种业, 2015(10)
- [8]购买种子注意事项及出现问题后依法维权[J]. 于金宝,丰宗鹏,杜云飞. 科学种养, 2015(06)
- [9]西瓜形成僵苗能否向种苗供应商索赔?[J]. 杨晓峰. 长江蔬菜, 2015(07)
- [10]水稻种子质量纠纷的特点和鉴定处理办法[J]. 阳旻. 农业与技术, 20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