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国中介组织的法律体系(论文文献综述)
王瑶[1](2021)在《中国赴海外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步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外交布局全方位展开。作为跨国交流的重要载体,中国赴海外留学生群体数量不断壮大,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关注对象。中国赴海外留学生是国家形象的代言人,在树立国家形象、增进国际交流、维护国家利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总体上,他们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意识,能够把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联系在一起。但受个体成长经历、海内外复杂环境以及多元价值观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部分赴海外留学生的价值观念变化不定,一些不端行为屡禁不止,甚至出现有辱国家形象的异常行为,这损害了国家形象与利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作为中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内容,思想政治教育以政治教育为核心,关注个体的思想、道德和心理,是引导思想观念和规范言行举止的综合教育实践活动。关注中国赴海外留学生的思想状况,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规范和引导效用,是思想政治教育面对的时代课题。当前,针对中国赴海外留学生群体开展的思想政治教育存在诸多问题,或散落分布于留学前的培训讲座,或流于形式,既缺乏实质内容,又未形成系统化的教育体系。因此,强化中国赴海外留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弥补其“缺位”造成的各种问题,是当前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紧迫任务。本文在对主题研究进行基本概述的前提下,梳理了中国赴海外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历史发展脉络,从时代特征、政策支持及教育管理等方面寻求经验借鉴。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世界历史理论为中国赴海外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提供了根本的价值指引。同时,推拉理论、承认理论以及跨文化理论等西方相关理论为研究中国赴海外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新的参照视角。在对留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其他学科的教育内容与方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以问题为导向,通过跟踪调查和访谈等途径,以世界观、政治观、人生观、法治观和道德观为多元考察视角,充分了解并挖掘中国赴海外留学生群体的思想政治状况,探明该群体的现实需要和面临的现实困扰,寻求与该群体相契合的思想政治教育切入点。因留学生行前准备工作不充足、留学教育体系缺乏思想政治教育观照、留学应急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国外负面舆情的不良诱导以及种族主义带来的多元文化冲突等因素,中国赴海外留学生在思想政治层面主要暴露出爱国言行备受争议、文化认同漂浮不定、政治态度相对漠然、心理状态孤独失序以及法治素养较为薄弱等问题。中国赴海外留学生面临的各种思想政治问题是多种因素交互的结果。分析影响因素,挖掘问题本质,并据此提出有效规范中国赴海外留学生言行的对策建议,有助于规范中国赴海外留学生言行,使其自觉抵制资本主义腐朽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侵蚀与渗透,增强自身的国家认同感。针对出国前、留学中和回国前三个教育场域,本文从教育主体、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和制度体系四个层面提出相对应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方案。一是教育主体层面,加强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留学前以思政课教师协同专业课教师为主体,加强行前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留学中以使馆工作人员带动公派教师为主体,强化留学生思想动态关注;回国前以学历认证人员对接学联组织为主体,合力完成思想政治教育对接工作。二是教育内容层面,实现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立德树人:留学前以课程思政做好行前思想教育;留学中以问题为抓手把控留学生动向;回国前以职业规划促进留学生再社会化。三是教育方式层面,链接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功能:留学前以“反向内省”助力留学教育顺利开展,通过留学生乐于接受的实证教育方式,推动留学生行前思想政治教育落地有声;留学中以海外服务协同教育推进教育方式转化,建构互信基础上以服务功能向教育功能过渡的思想政治教育关系;回国前以共情引导教育方式有效激发留学生报国热情,通过发挥同辈群体效应、榜样示范作用以及优化回国软硬件设施,引导留学生学成归国。四是制度体系层面,中国赴海外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应分阶段落实,重在构建全方位的机制保障,最终形成系统化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这能够切实解决中国赴海外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系列难题,提高中国赴海外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应有贡献。
刘洋[2](2021)在《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文中认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一种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体制设计的产物。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的科技特区,高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其管理体制。作为新旧体制碰撞与改革创新之结果的现行管理体制,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而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着高新区功能日益丰富完善,实现了承载的功能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了—种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共生的经济、社会现象。但高新区现行管理体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困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当前,我国高新区已逐渐进入由“政策驱动”向“体制驱动”的转型期,正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新时代迫切需要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体制转型,为高新区下一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新时代,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已然在此背景下悄然发生。实践探索让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加丰富多彩,一定程度也产生倒逼力量,引发我们的思索。而这种思索之逻辑起点是“为什么转”?就目前学术研究上的回应而言,要么聚焦于高新区的宏大叙事,要么沉迷于管理体制的细枝末节,却不能给我们系统而清晰的答案。因此,本文试图从新时代背景切入,框定高新区这一特殊对象,研析高新区管理体制,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动态过程,以弥补高新区管理体制研究中的缺憾。全文沿着“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脉络,围绕高新区管理体制这一特殊对象,确定研究的分析框架和整体脉络设计,梳理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背景及沿革,研判高新区发展阶段,总结高新区特点。回答“为什么转?”的问题后,逻辑演绎的进程自然而然地延伸出“转什么?”。通过对个案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描述分析和价值判断,发现可行性经验;通过对高新区和行政区管理体制的结构、功能、成效以及二者运行机制的深入对比、分析,结合案例研究得到一些启示;通过总结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就,分析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得到了“转什么?”的答案。在“怎么转?”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变量提取,确定转型的目标和内容,并从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建构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最终目标。本文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坚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相结合,以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用整体性政府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深入分析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困境,探讨转型的目标、内容和路径,思路与方略,以期建立起—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反映高新区发展客观规律,符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状况的管理体制,为我国高新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杨敏敏[3](2020)在《我国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的结构与体系研究》文中认为产学研合作是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深入合作,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以推动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近年来,国家大力强调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把科技创新作为促进国家创新型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选择,政府部门也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是指导技术创新的根本性方法。然而,由于我国产学研合作起步较慢,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表现在政策法规的体系和结构存在缺陷,与产学研合作开展的诸多环节和过程不能有效衔接,不能满足我国当前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本文在总结分析已有研究结果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了文本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从产学研政策法规的结构和体系方面进行文本分析,并结合技术创新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案例,分析了现阶段我国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当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本文首先阐述了我国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结构与体系的特点及其基本要求。依据政策法规的结构和体系两个维度,对产学研的政策法规进行构建和说明,并提出产学研政策法规的结构与体系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要求。其次,从结构和体系两个维度对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法规进行了文本分析。政策法规的结构方面,缺少促进产学研合作的专门立法,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的指导激励性不足,地方规章的可执行力不强。政策法规的体系方面,合作主体的责权界定不清晰,科研经费管理存在漏洞,科技中介体系不健全,成果转化制度不完善,产权归属与利益分配不明确。接着,选取产学研合作的几个实例进行了案例分析。从成果转化、科研经费、科研院所、科技中介和专利权保护这几个方面,分析案例中所反映的法律制度方面的问题。最后,提出了促进我国产学研政策法规完善的建议。结构方面,注重法律法规的立法技术和立法质量,提高部门规章的指导性,加强地方规章的可操作性。体系方面,明确创新主体职责,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科研管理,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
王聪慧[4](2020)在《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本篇文章对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旨在我国大力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背景下,分析我国农村金融联结中主要存在的四种中介组织,发现并弥补各自的缺陷,并对联结中介组织整体的管理与规范提出完善建议。整体上来看,研究国外农村金融联结中中介组织已有的相关立法和实践经验,并根据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金融的现状,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法律制度。本文共由五部分内容构成:第一部分,提出了本文研究的目的、意义、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农村金融联结作为新型的农贷模式,在不同程度上满足了农户对资金的需求,中介组织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第二部分,首先,对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及其必要性进行简单阐述。农村金融中介组织能够有效应对金融排斥现象,解决熟人社会的现象,满足普惠金融的需求。其次,阐述了四种农村中介组织的存在形式,经纪人、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企业、非正规金融组织,发现各个中介组织需要完善的地方,并对此提出相应的解决途径。第三部分,比较与借鉴国外中介组织的相关立法和实践经验。通过与美国的农业合作社、印度的农户贷款模式和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相关中介组织制度的对比,为发现我国现有中介组织的现状和内在不足,完善中介组织的相关措施提供了借鉴。第四部分,阐述了我国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的立法现状、实践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目前,对中介组织的管理尚没有专门制定系统的法律法规,仅仅通过一系列的指导性文件和有关部门的指导意见来规范中介组织。存在着中介组织准入门槛不规范、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保险制度不健全和监管制度缺失等问题,严重阻碍了中介组织的发展。第五部分,提出了完善和解决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法律制度的对策。在中介组织准入门槛方面,明确中介组织的准入与退出机制,合理合法界定中介组织与非法金融,并将合法的中介组织纳入金融体系的规制范围;在风险防范机制方面,加快建立中介组织信用评估制度,正确分析金融联结制度的风险;完善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金融联结保险制度,无论是中介组织还是农户,应当确立各自的保险机制,并有效适用。在对中介组织监管方面,完善对中介组织的监管,中介组织内部应当建立健全一系列的决策机制。同时建立行业协会,对金融联结制度下中介组织各个活动实行动态监督,行业协会统一负责对中介组织管理;在责任体系方面,构建中介组织违法违规操作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郑智聪[5](2020)在《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质量是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面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新形势,提高质量是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由此可见,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已成为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核心。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作为规范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活动的重要支撑条件和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规范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活动和引导高校质量文化培育方面具有关键作用。因此,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问题是政府、社会和研究生培养部门共同关注的问题,是高等教育学学科前沿问题。本研究以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为研究的对象和起点,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历史分析和政策文本分析等研究方法,遵循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按照“价值分析——历史沿革——现状描述——问题分析——建议提出”的研究思路,对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展开研究。首先,通过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并明确研究的核心概念,为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的深入研究奠定基础;其次,从理论出发,分析了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的作用和价值;再次,在解读评估政策文本的基础上探究了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的历史演进进程,认为制度的发展经历了探索、形成、推进和系统构建四个阶段;接着,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与国内学者对制度概念的相关界定,基于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组织体系的评估制度分类,从三个维度出发,深入分析了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的现状与问题,并对制度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进行探究;最后,在制度现状与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的建议:通过系统设计和完善评估法律法规、适时颁布评估政策文件以满足实践需要、关照其他制度创新主体的利益来健全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正式制度;以科学的质量观为先导、以正确的评估观为基础,通过创新评估理念及重塑评估文化来加强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非正式制度建设;以转变政府、高校和社会的角色及职能为关键来完善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组织体系。
郭金金[6](2020)在《租购并举制度下我国住房租赁市场激励与监管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为遏制房价过速上涨,缓解住房市场供求矛盾,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把“租购并举”作为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旨在推动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完善住房市场调节机制。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的“重售轻租”等诸多原因,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缓慢,发展过程中尚面临不少问题,如租赁住房供给总量不足,供需结构失衡;租赁住房供给渠道狭隘,供给主体动力不足;住房租赁监管不足,市场秩序不规范;住房租赁法律法规不完善,租赁权益保障不足等,迫切需要对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进行系统审视,结合当前租购并举政策环境,厘清多方市场主体的利益诉求及其行为互动策略,制定科学有效的市场激励与监管策略。本研究在梳理相关理论基础与文献成果,总结比较国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内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现状,深入分析租购并举制度的政策内涵及其对住房租赁市场的影响,探究在租购并举制度下各市场主体的利益诉求、互动演化及其均衡策略,为规范我国租赁市场秩序,加快租购并举政策的有效落地提供建议。本文主要工作及研究成果如下:(1)系统梳理了住房租赁的有关研究基础与国际实践经验。通过总结与比较发达国家住房租赁制度改革与实践经验,分析了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育不充分的根本原因:消费者“重购轻租”,承租人权益保护不足;租赁住房房源渠道狭窄,供给总量不足,存在结构性错配,企业参与租赁业务的动力不足;法律法体系不完善,市场监管不足。因此,要促进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加快建立租购并举长效机制,需要首先明确租购并举制度的政策内涵及影响,厘清住房租赁市场各主体利益诉求及其博弈关系。(2)分析了租购并举制度对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的影响。在分析租购并举制度的实施背景的基础上,对其政策内容及政策结构进行探究,发现:在租购并举相关政策中,环境型政策运用最多,供给型政策次之,而需求型政策最少。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租购并举政策体系对租赁住房市场的影响,研究表明:对租赁住房供给主体来说,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给、税费优惠政策激励、住房租赁金融产品创新、保障租赁住房多渠道供给等政策均为有利于促进供给;对于消费者来说,政策执行使得承租人权益保障逐步加强,加快租购同权落地,逐渐引导消费者改变住房消费观念;对于监管主体(政府)来说:政策实施使得市场监管逐步加强,有利于实现中央政府保障民生的目标诉求,减少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加地方政府监管成本,提高其声誉。在此基础上,结合市场激励与监管理论,提出了租购并举制度下住房租赁市场激励与监管的整体概念模型。(3)央地政府间租购并举政策执行的演化博弈分析。引入市场结构影响因子、奖励力度、处罚力度等参数构建演化博弈模型,研究了不同情形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动态演化稳定策略,并在此基础上运用Matlab软件进行仿真,分析了各种约束条件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策略选择及其策略演化过程,探究了结构影响因子、奖励力度、处罚力度等主要参数对央地政府行为策略演化稳定状态的影响,提出了政策执行监管的有效建议。(4)政府、企业与消费者间住房租赁激励监管演化博弈研究。基于租购并举制度实施的激励与监管视角,构建了政府、企业与消费者共同参与的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三个主体在租购并举政策体系实施过程中的策略互动过程及其演化稳定均衡策略,并运用Matlab软件进行数值仿真。结果表明:政府对住房租赁企业的奖励补贴、处罚力度、企业主动与被动参与住房租赁业务的净收益差额是影响企业行为策略选择的主要因素,对企业选择主动参与住房租赁策略有正向影响;政府对消费者的权益保障与补贴、消费者租房和买房的净收益差额是影响消费者行为策略选择的主要因素,对消费者选择租赁策略有正向影响。(5)出租人住房出租行为监管的演化博弈研究。基于有限理性特征,建立演化博弈模型探究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出租人住房出租的监管策略,并运用Matlab软件进行数值仿真。结果表明:对于出租人来说,当其付出的违规处罚代价高于违规多得的净收益与被跨级监管发现违规概率的比值时,其最优策略选择就是合规出租;反之,出租人会选择违规出租策略。对于政府来说,当监管收益高于其监管成本时,其最优策略即为监管;当政府监管收益小于其监管成本与失职处罚的差额时,其最优策略为不监管。(6)房产中介机构服务监管维权威慑博弈研究。基于房产中介服务监管维权纠纷问题,构建政府监管部门、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房屋承租人三方共同参与的监管维权威慑博弈模型,并进行模型求解,分析了模型威慑均衡、挑战均衡和分离均衡三种均衡状态的实现条件。研究表明:承租人维权行为对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具有重要作用,纠纷处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是激发承租人正当维权的关键所在。应以培育强硬型政府监管部门和承租人为目标,降低房地产中介机构与政府监管部门、承租人产生冲突的感知价值,以实现维权纠纷处置的威慑均衡;以维权表象透视事件本质,重点关注房地产中介机构对侵权行为处理的态度、措施及决心,有针对性采取监管策略与处理措施;注重通过承租人反馈获得有效信息,有效发挥其维权监管约束作用。(7)结论与展望。对本文的研究工作与研究结论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出了住房租赁市场激励与监管的建议,以加快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促进租购并举制度有效实施,并针对研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指出了未来研究方向。
刘刚[7](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王瑞军[8](2019)在《政府治理视域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文中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府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已成为当前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行政审批设定不规范、审批范围过大,多头审批、重复审批现象依然存在,行政审批程序不规范、不透明,部分被取消或调整的审批事项缺乏有效的衔接主体,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造成了损害政府公信力、增加行政成本、偏离服务型政府宗旨等负面影响。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现实所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都具有紧迫性和重要性。基于此,本文从政府治理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的角度,研究政府治理视域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本路径。文章通过系统梳理政府治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内涵及理论依据,探讨了政府治理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内在逻辑关系,认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治理变革的重要工具,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助于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政府治理理论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了理论框架。两者的价值取向和理论依据是相互融合的,均强调服务和政府公信力、追求高效政府、突出政府责任、提倡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正是两者这种契合的关系,从政府治理视域下研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必要的和可行的。文章围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功能定位、价值取向、目标设定以及改革基本原则等四个维度,构建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治理理念的“GC模型”(Governance concept model),有效阐释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价值。该模型认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政府治理能力创新是一个内在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个滚动更新、持续完善的探索过程,是一个理念导向与治理手段相互促进的概念、制度、方法、实践的动态集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设定、功能定位、基本原则均是围绕其改革的核心价值在动态演进的多维概念集合,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核心价值导向下,该集合包含的维度、概念、举措均有所变化。文章对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发展历史进程、取得的成效、现状和问题作了总结归纳,剖析了制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因,认为当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现实背景和迫切需求包括:“公开+精简”行政体制改革中阳光政务与审批服务良性互动,“公平+效率”市场经济框架下效能政务与审批服务有机结合、“互联网+政务”社会背景下智慧型政务与审批服务有机结合。并选取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3个有代表性的域外国家和浙江、江苏、天津滨海新区等3个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国内地区,对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法进行深度探究,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该围绕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核心价值:以法律为基础,放松经济性管制、加强社会性管制,以渐进式的方式来推进改革。文章基于上述理论构造和实证研究,提出了政府治理视域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四个方面具体对策,即:科学设定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加快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绩效评估。其中,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绩效评估是文章的重点也是难点之一。在“GC模型”的分析框架下,运用扎根理论方法构建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绩效评估体系,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绩效评估主体机制、评估指标设计原则、评估指标设计、绩效管理动态流程和绩效结果使用与管理体系五个方面进行研究,较为系统的提出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绩效管理方面的完善对策,通过大量的收集、占有、分析有关政策文件、网络和出版资料、访谈资料,进行初始编码、聚焦编码和轴心编码,确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绩效评价体系包括效率、效益、公平、服务、制度保障5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88个三级指标,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一抽象行为运用扎根理论进行质性分析和指标量化。文章研究创新点主要体现在:在方法上合理的应用了文献计量法、扎根理论、案例比较等研究方法;在研究视角上,将政府治理作为研究导向和理论框架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价值深入探究;在研究过程中,注重调研与实证研究,将国际经验做法与国内案例实证相结合。理论贡献主要有:在政府治理理念下,重新定义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个持续的动态过程集合;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持续、可控的研究构建了一个治理概念模型,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了一个分析框架;在新的模型分析框架下,有效的应用扎根理论研究方法,在今后改革导向、改革需求等外部环境发生动态变化的情况下,提出了一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的路径。论文的研究对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践具有理论和方法层面的指导意义,在研究路径和研究视野方面对将来其他学者研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有一定的理论借鉴价值。
于俊[9](2019)在《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文中认为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收制度是一国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制度改革是个源远流长、历久弥新的课题,从古至今,税收制度改革以制度促经济、以经济稳政治、以政治助发展,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发挥了突出的作用、留下了深刻的印迹,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统治阶级治国理政的战略考量。税收制度兼具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双重色彩,税收制度改革是通过税收制度架构设计和组成要素的边际变化来调整治理格局、增进社会福利的过程。国家治理呼唤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税收制度改革助推国家治理优化。当今世界,不论是何种性质的国家、抑或是何种发展程度的国家,在国家治理中都非常重视税收制度改革,这其中既有共性、也有个性,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如何吸收和借鉴他人在税收制度改革中取得的有益成果,适时推进本国的税收制度改革,成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面对的一个理论和实践课题。鉴于税收制度改革的庞杂性、专业性和技术性,目前学术界对于税收制度改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税制结构、税种设置、税收政策等较为传统单一的领域内。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视角开展税收制度改革研究,可以将税收制度改革由微观的、具体的工作层面提升到宏观的、战略的层面,拓展税收制度改革研究的内涵和外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制度,顺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要求,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争取无产阶级自身解放的斗争中,对税收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述,提供了这个问题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税收具体实践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财税思想的中国化。在当代中国,新时代赋予税收制度改革研究的新思维、新要求、新使命,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视角探讨税收制度改革,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从高速度增长阶段转入到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好地化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四个自信”。新中国成立以来,税收制度及其调整、改革始终伴随着共和国的历史发展进程:改革开放前,税收制度及其调整以税收集权化匹配计划经济化、以集中统一税收体制匹配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后,税收制度及其改革以税收公共化匹配经济市场化、以公共税收体制匹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税收制度及其改革以税收现代化匹配国家治理现代化、以现代税收制度匹配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这是我国税收制度变革发展的一项基本经验。历经七十年发展,我国税收制度日臻完善,但也还存在结构布局、法律层级等方面的不足,这些瓶颈制约着税收制度进一步的深化改革,只有从新时代税收文明现代化的高度统筹布局税收制度改革,才能打破瓶颈,建立起与国家治理战略相匹配的税收制度体系。党的领导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最本质的特征和最根本的属性,是贯穿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始终的一根红线。在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研究中自觉融入马克思主义原理观点和党的方针政策,能够集中体现党对税收制度改革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制度的优势。新时代的税收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相融洽相助益,总体布局重塑了税收制度改革的灵魂,税收制度改革强劲了总体布局的血脉。自觉成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政治发展的“稳定器”、文化发展的“催化剂”、生态文明发展的“净化剂”、社会发展的“粘合剂”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加速器”,是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宏观抱负和历史使命。新时代的税收制度改革既要遵循自身发展规律、也要嵌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确保税收制度改革运行在正确的轨道上,避免走僵化封闭的老路和改旗易帜的邪路。恪守税收制度改革的家国情怀、激励国家社会公民多元治理主体同频共振,遵循市场规则、力求治理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注重统筹兼顾、发挥制度集成聚变效应,尊重契约伦理、扞卫税收权利义务生态,维护央地关系、调动两个积极性,是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中观价值和基本原则。新时代的税收制度改革需要仰望星空、更要脚踏实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是税收制度改革应有的姿态。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施行税收法治方略,在“五大发展”理念指导下放大税收乘数效应,在公平正义精神感召下释放税收正能量,在绿水青山愿景引领下促进绿色税收发展,在多元共治价值追寻下创新税收治理方式,为各国治理中的税收制度改革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是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微观努力和路径探索。
韩喜梅[10](2019)在《我国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研究》文中认为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教育改革事业,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是实现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路径。当前我国教育管办评分离正进入攻坚战和深水区,作为社会参评教育的重要形式,第三方评估已成为触动我国教育管办评分离的重要驱动力量。本研究以建构现代职业教育治理体系、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为研究背景,遵循“理论探究一现实反思一国际比较一应然追求一路径建设”的逻辑脉络,对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的相关理论与实践进行来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具体研究安排如下:第二章依托多中心治理理论对研究进行理论分析。在教育治理现代化背景下,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是实现教育管办评分离的重要抓手。多中心治理理论视域下的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具有多元参与、合作协商、服务取向的基本内涵,遵循多中心治理理论“权力获得是前提、自主治理是关键、利益满足是纽带、有效监督是保障”的实践逻辑,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包括了权力机制、运行机制、动力机制和监督机制四大机制。第三章运用访谈法,以省市级教育评估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以及市场型评估机构开展的第三方评估实践为依托,对我国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的现状进行深度剖析。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在我国当前的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实践中,评估主体合法性和独立性孱弱,权力机制尚不健全;第三方评估组织、政府、职业院校三者在评估活动中互动协作有限,运行机制尚不完善;第三方评估组织、政府、职业院校参与评估的积极性不足,动力机制尚较乏力;第三方评估组织、政府、职业院校、评估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公众等对评估活动的监督力量发挥薄弱,监督机制尚较缺失。第四章运用比较研究法,对国外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的实践与经验进行了全面阐释。比较研究结果显示,美德英日四国的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实践保障了评估主体的合法性与独立性,构建了有效化的权力机制;第三方评估组织、政府、职业院校三者在评估活动中达成了合理分工与有效协作,形成了协作式的运行机制;第三方评估组织、政府、职业院校在评估活动中实现了彼此的利益维护与均衡,创建了强有力的动力机制;同时第三方评估组织、政府、职业院校以及社会公众等多元化主体对评估活动的监督力量得以发挥,搭建了全面化的监督机制。第五章关照我国现实,融合理论、现实与经验,重点探讨了我国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的应然构建。“多元共治”的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是解决当前我国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现存问题、实现教育管办评分离的现实选择,其构建需要遵循行政机制与市场机制的协调运行、多元主体各尽其能与沟通协作、多元主体利益诉求有效满足以及多元主体监督力量充分发挥的四项基本原则,由“权责明晰”的权力机制、“沟通协作”的运行机制、“内外耦合”的动力机制以及“全面参与”的监督机制四大子机制构成。第六章基于应然构建,重点为其实现提供具体化的建设路径。为此,应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立法进程以及制度供给层面入手构建“权责明晰”的权力机制;从提升评估主体专业性、评估标准科学性、评估程序完善性以及评估结果应用性层面出发构建“沟通协作”的运行机制;通过激发多元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外在动力构建“内外耦合”的动力机制;通过创新政府监督、建立职业院校监督、强化行业监督、搭建社会监督以及丰富第三方评估组织内部监督等来构建“全面参与”的监督机制。本研究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运用访谈法对我国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审视,在选题上具有一定的创新;其二,运用多中心治理理论构建了“多元共治”的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在理论视角的选择和内涵解读上有所创新;其三,运用比较研究法对美德英日四国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进行了全面深度剖析,为我国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构建与完善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国际经验。
二、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国中介组织的法律体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国中介组织的法律体系(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赴海外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中国赴海外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概述 |
2.1 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解读 |
2.1.1 中国赴海外留学生 |
2.1.2 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
2.2 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构成 |
2.2.1 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提 |
2.2.2 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 |
2.2.3 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要素 |
2.3 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价值 |
2.3.1 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现实需要 |
2.3.2 推进思想政治教育新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
2.3.3 贯彻新时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应有之义 |
第3章 中国赴海外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理论依据 |
3.1 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 |
3.1.1 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 |
3.1.2 马克思主义世界历史理论 |
3.2 以西方社会相关理论为参照 |
3.2.1 推拉理论 |
3.2.2 跨文化适应理论 |
3.2.3 承认理论 |
3.3 以其他学科相关理论为借鉴 |
3.3.1 社会学为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理论借鉴 |
3.3.2 教育学为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知识借鉴 |
3.3.3 法学为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方法借鉴 |
第4章 中国赴海外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历史演变 |
4.1 新中国成立前留学生思想教育的早期萌芽(1872—1948) |
4.1.1 晚清时期专制化的留学生思想教育 |
4.1.2 民国时期多元复杂的留学生思想教育 |
4.2 新中国成立初期留学生思想教育的初步探索(1949—1977) |
4.2.1 新中国成立初期留学教育发展历程 |
4.2.2 新中国成立初期留学生思想教育的发展 |
4.3 改革开放时期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规范调整(1978—2011) |
4.3.1 改革开放时期留学教育的规范调整 |
4.3.2 改革开放时期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发展 |
4.4 社会主义新时代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完善创新(2012 至今) |
4.4.1 新时代留学生教育发展状况概述 |
4.4.2 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走向 |
第5章 中国赴海外留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分析 |
5.1 留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调查的多元视角 |
5.1.1 世界观考察 |
5.1.2 政治观考察 |
5.1.3 人生观考察 |
5.1.4 法治观考察 |
5.1.5 道德观考察 |
5.2 留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问题表征 |
5.2.1 备受争议的爱国言行 |
5.2.2 漂浮不定的文化认同 |
5.2.3 相对漠然的政治态度 |
5.2.4 孤独失序的心理状态 |
5.2.5 较为薄弱的法治素养 |
5.3 留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问题成因 |
5.3.1 留学生行前准备工作不充足 |
5.3.2 留学教育体系缺乏思政观照 |
5.3.3 留学应急管理机制尚未形成 |
5.3.4 国外负面舆情产生不良诱导 |
5.3.5 种族主义带来多元文化冲突 |
第6章 中国赴海外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推进路径 |
6.1 确定教育主体:加强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 |
6.1.1 留学前——以思政课教师协同专业课教师为主体 |
6.1.2 留学中——以使馆工作人员带动公派教师为主体 |
6.1.3 回国前——以学历认证人员对接学联组织为主体 |
6.2 完善教育内容:实现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立德树人 |
6.2.1 留学前——以课程思政做好行前思想教育 |
6.2.2 留学中——以问题为抓手把控留学生动向 |
6.2.3 回国前——以职业规划促进留学生再社会化 |
6.3 创新教育方式:链接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功能 |
6.3.1 留学前——以“反向内省”助力留学教育顺利开展 |
6.3.2 留学中——以海外服务协同教育方式建构互信关系 |
6.3.3 回国前——以共情引导教育方式有效激发报国热情 |
6.4 健全制度体系:构建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保障机制 |
6.4.1 优化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政策布局 |
6.4.2 加强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法治建设 |
6.4.3 构建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中国赴海外留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访谈提纲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个案价值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成果评述 |
第三节 研究视角、创新及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创新 |
四、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本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概念解读 |
一、新时代 |
二、高新区 |
三、管理体制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二节 理论工具 |
一、整体性政府理论 |
二、政府职能理论 |
三、治理理论 |
第三节 逻辑建构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动因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目标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策略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重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况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 |
一、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
二、高新区设立背景分析 |
三、我国高新区的特点分析 |
第二节 我国高新区沿革 |
一、探索初创期(1988-2000) |
二、巩固提升期(2001-2012) |
三、转型发展期(2013年至今) |
第三节 比照 |
一、国外高新区管理体制及特点 |
二、我国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
三、研究启示 |
第三章 个案研究: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一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及现行管理体制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现状及特点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下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异同分析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共同点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高新区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探索及其价值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转型之路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方式创新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价值 |
第四章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
第一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的启示 |
第二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模式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特点解读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的启示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效、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取得的成效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目标及内容 |
第一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
一、影响因素分析 |
二、影响管理体制转型的变量提取 |
第二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目标确立 |
一、动力: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二、方向:高新区行政区管理体制二合一 |
三、目标:建立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内容落定 |
一、功能优化 |
二、职能转变 |
三、权力重构 |
四、机构改革 |
第六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研究 |
第一节 转型目标 |
一、紧扣为民宗旨,实现终极目标 |
二、瞄准时代战略,提升功能定位 |
三、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兼收并蓄 |
第二节 转型策略 |
一、上下结合的“渐进式”转型 |
二、政社合作的“包容性”放权 |
三、社会治理的“开放型”共建 |
第三节 转型保障 |
一、“法治型”高新区建设的有效实施 |
二、“大部制”高新区改革的有序推进 |
三、“合作式”府际关系的有力构建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3)我国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的结构与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实践意义 |
1.4 研究现状 |
1.4.1 国外研究现状 |
1.4.2 国内研究现状 |
1.5 核心概念界定 |
1.5.1 产学研合作 |
1.5.2 政策法规的结构 |
1.5.3 政策法规的体系 |
1.5.4 科研成果转化 |
1.6 研究内容 |
1.7 研究方法 |
1.7.1 文献研究法 |
1.7.2 文本分析法 |
1.7.3 案例分析法 |
1.8 研究重难点及创新点 |
1.8.1 重难点 |
1.8.2 创新点 |
第二章 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结构与体系的特点及其基本要求 |
2.1 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的结构 |
2.1.1 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的结构框架 |
2.1.2 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的结构特点 |
2.2 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的体系 |
2.2.1 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的体系框架 |
2.2.2 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的体系特点 |
2.3 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结构与体系的基本要求 |
2.3.1 满足不同领域和不同部门对专门立法的需要 |
2.3.2 体现合作主体之间互助互通互享的利益需求 |
2.3.3 需要完善的系统性配套政策法规保障 |
第三章 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结构与体系存在的问题 |
3.1 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的结构方面 |
3.1.1 综合性科技法律与行政法规过于宏观,规范性不够 |
3.1.2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能有效衔接,引导性不足 |
3.1.3 地方规章与实施办法没有细化操作,可执行力不强 |
3.1.4 地方照搬国家政策文件,实施意见不明确措施不具体 |
3.2 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的体系方面 |
3.2.1 合作主体的职责界定不清晰 |
3.2.2 科研经费与设备的管理规定过细过严 |
3.2.3 科技中介的引导与规范跟不上现实需要 |
3.2.4 成果转化和应用规定跟不上现实需要 |
3.2.5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与保护力度不够 |
第四章 产学研合作相关案例研究 |
4.1 科研经费与成果转化案 |
4.1.1 案例简介与分析 |
4.1.2 案例问题小结 |
4.2 科研经费贪污案 |
4.2.1 案例简介与分析 |
4.2.2 案例问题小结 |
4.3 合作主体职责争议案 |
4.3.1 案例简介与分析 |
4.3.2 案例问题小结 |
4.4 企业诉科技中介机构案 |
4.4.1 案例简介与分析 |
4.4.2 案例问题小结 |
4.5 专利权侵权案 |
4.5.1 案例简介与分析 |
4.5.2 案例问题小结 |
第五章 完善我国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结构与体系的建议 |
5.1 结构构建方面 |
5.1.1 加强法律法规的立法技术和立法质量 |
5.1.2 提高职能部门法规规章的兼容性和指导性 |
5.1.3 加强地方规章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力度 |
5.1.4 提高政策与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
5.2 体系构建方面 |
5.2.1 明确合作主体的职责与权力 |
5.2.2 加强科研经费与设备管理 |
5.2.3 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
5.2.4 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 |
5.2.5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4)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点 |
2 金融联结中介组织概述 |
2.1 中介组织存在的必要性 |
2.2 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之一:经纪人 |
2.2.1 经纪人职责 |
2.2.2 经纪人制度内在缺陷 |
2.2.3 完善途径 |
2.3 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之二:农业经济合作组织 |
2.3.1 农业经济合作组织职责 |
2.3.2 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内在缺陷 |
2.3.3 完善途径 |
2.4 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之三:企业 |
2.4.1 企业职责 |
2.4.2 企业内在缺陷 |
2.4.3 完善途径 |
2.5 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之四:非正规金融组织 |
2.5.1 非正规金融组织职责 |
2.5.2 非正规金融组织组织内在缺陷 |
2.5.3 完善途径 |
3 域外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的比较与借鉴 |
3.1 域外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主要类型 |
3.1.1 美国的农业合作社 |
3.1.2 印度的农户贷款模式 |
3.1.3 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 |
3.2 域外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的借鉴 |
3.2.1 农村金融资金的渠道 |
3.2.2 联结方式的设计 |
3.2.3 国家政策的积极影响 |
4 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现状及缺陷 |
4.1 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的立法现状 |
4.2 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的实践现状 |
4.3 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的缺陷 |
4.3.1 准入与退出机制不规范 |
4.3.2 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 |
4.3.3 保险制度不健全 |
4.3.4 监督制度缺失 |
5 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法律制度的完善 |
5.1 完善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准入与退出机制 |
5.1.1 建立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准入制度 |
5.1.2 规范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退出机制 |
5.2 构建全过程的风险防控机制 |
5.2.1 建立信用评估制度 |
5.2.2 加强信息披露制度管理 |
5.3 加强保险制度建设 |
5.3.1 健全保险制度 |
5.3.2 推行农业强制保险制度 |
5.4 完善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监督制度 |
5.4.1 建立内部外部联动的监督机制 |
5.4.2 独立与多元化监督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5)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对已有研究成果的评价 |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研究生教育质量 |
二、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 |
三、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的作用和价值 |
第一节 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的作用 |
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助推器” |
二、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活动的“规范标” |
三、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构成件” |
第二节 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的价值 |
一、具有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价值 |
二、具有促进评估活动发展的价值 |
三、具有引导质量文化培育的价值 |
第二章 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的发展历程 |
第一节 以评估试点活动为特征的制度探索阶段(1985-1989年) |
一、政策分析 |
二、制度特点 |
三、质量保障作用 |
第二节 以评估法律规定颁布为特征的制度形成阶段(1990-1998年) |
一、政策分析 |
二、制度特点 |
三、质量保障作用 |
第三节 以评估活动全面开展为特征的制度推进阶段(1999-2009年) |
一、政策分析 |
二、制度特点 |
三、质量保障作用 |
第四节 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为特征的制度系统构建阶段(2010年至今) |
一、政策分析 |
二、制度特点 |
三、质量保障作用 |
第三章 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的内涵 |
一、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正式制度 |
二、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非正式制度 |
三、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组织体系 |
第二节 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的现状 |
一、正式制度处于系统构建时期 |
二、多元评估观念并存且互相融合 |
三、多元参与的组织体系初步形成 |
第四章 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的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正式制度不健全 |
一、评估法律体系系统性不足 |
二、部分法规内容不完善 |
三、政策颁布常态化有待加强 |
四、制度主体政府权力过于集中 |
第二节 评估非正式制度与评估正式制度发展不协调 |
一、非正式制度建设需加强 |
二、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之间存在矛盾冲突 |
第三节 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组织体系不完善 |
一、政府宏观管理职能转变不到位 |
二、高校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 |
三、社会中介评估机构地位不明确,参与度不够 |
第四节 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制度的供需关系不平衡 |
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有待深入 |
三、传统文化强化政府权威 |
四、路径依赖阻碍制度创新 |
第五章 完善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的建议 |
第一节 健全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正式制度 |
一、系统设计和完善评估法律法规 |
二、适时颁布评估政策文件以满足实践需要 |
三、关照其他制度创新主体的利益 |
第二节 加强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非正式制度建设 |
一、以科学的质量观为先导 |
二、以正确的评估观为基础 |
三、创新评估理念 |
四、重塑评估文化 |
第三节 构建科学的评估组织体系 |
一、政府:从控制型管理到协调型治理 |
二、高校:从依赖到自觉 |
三、社会中介评估机构:从象征性补充到真实性参与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租购并举制度下我国住房租赁市场激励与监管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2.1 研究内容 |
1.2.2 技术路线 |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主要创新点 |
1.4 本章小结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研究综述 |
2.1 住房租赁市场激励与监管的理论基础 |
2.1.1 政策执行理论 |
2.1.2 市场监管理论 |
2.1.3 演化博弈理论 |
2.1.4 供求理论 |
2.2 相关概念界定 |
2.2.1 住房的属性 |
2.2.2 住房租赁市场的界定 |
2.2.3 住房租赁的交易模式及特点 |
2.2.4 住房租赁市场核心利益主体的界定 |
2.3 住房租赁市场激励与监管的的相关研究 |
2.3.1 租购并举制度影响的相关研究 |
2.3.2 央地政府关系的相关研究 |
2.3.3 住房租赁激励的相关研究 |
2.3.4 住房租赁监管的相关研究 |
2.3.5 住房租赁市场主体行为博弈的相关研究 |
2.4 国际住房租赁制度改革与实践经验 |
2.4.1 美国住房租赁制度与实践 |
2.4.2 德国住房租赁制度与实践 |
2.4.3 新加坡住房租赁制度与实践 |
2.4.4 日本与英国住房租赁制度与实践 |
2.4.5 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现状及成因 |
2.5 研究评述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租购并举制度对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的影响研究 |
3.1 租购并举制度的实施背景及主要政策内容 |
3.1.1 租购并举制度的实施背景 |
3.1.2 租购并举制度下的住房租赁政策体系 |
3.2 租购并举政策体系对租赁住房供给主体的影响 |
3.2.1 增加租赁用地供给助力企业新建租赁住房 |
3.2.2 税费优惠政策激励租赁住房供给 |
3.2.3 金融产品创新解决住房租赁企业融资困境 |
3.2.4 多项政策举措保障租赁住房多渠道供给 |
3.3 租购并举政策体系对租赁住房需求主体的影响 |
3.3.1 实证研究 |
3.3.2 承租人权益保障逐步加强 |
3.3.3 “租购同权”逐步落地 |
3.3.4 引导消费者逐步改变住房消费观念 |
3.4 租购并举政策体系对住房租赁监管主体的影响 |
3.4.1 住房租赁市场监管逐步加强 |
3.4.2 有利于实现中央政府保障民生的目标诉求 |
3.4.3 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减少 |
3.4.4 地方政府监管成本增加,声誉提升 |
3.5 租购并举制度下住房租赁市场激励与监管的概念模型 |
3.5.1 概念模型的提出 |
3.5.2 央地政府间租购并举政策执行的激励与监管演化博弈概念模型 |
3.5.3 政府、企业与消费者间住房租赁激励监管演化博弈概念模型 |
3.5.4 出租人住房出租行为监管的演化博弈概念模型 |
3.5.5 房产中介租赁服务监管维权威慑博弈概念模型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央地政府间租购并举政策执行的激励与监管演化博弈 |
4.1 博弈机理分析 |
4.2 模型构建 |
4.2.1 模型假设 |
4.2.2 支付矩阵 |
4.3 模型求解及仿真 |
4.3.1 系统局部均衡点 |
4.3.2 演化稳定策略及仿真 |
4.4 主要参数对策略演化的影响 |
4.4.1 市场结构影响因子对策略演化的影响 |
4.4.2 奖励力度对央地政府策略演化的影响 |
4.4.3 处罚力度对央地政府策略演化的影响 |
4.5 研究结论与建议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政府、租赁企业和消费者间住房租赁激励监管演化博弈 |
5.1 博弈机理分析 |
5.1.1 政府与住房租赁企业间的博弈关系 |
5.1.2 政府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关系 |
5.1.3 住房租赁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关系 |
5.2 模型构建 |
5.2.1 模型假设 |
5.2.2 支付矩阵 |
5.3 模型求解及仿真 |
5.3.1 复制动态方程 |
5.3.2 均衡点的稳定性及其仿真 |
5.4 研究结论与建议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出租人住房出租行为监管演化博弈 |
6.1 博弈机理分析 |
6.2 模型构建 |
6.2.1 模型假设 |
6.2.2 支付矩阵 |
6.3 模型求解及仿真 |
6.3.1 系统局部均衡点 |
6.3.2 演化稳定策略ESS |
6.3.3 模型演化仿真 |
6.4 研究结论与建议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房产中介租赁服务监管维权威慑博弈 |
7.1 模型构建 |
7.1.1 模型假设 |
7.1.2 模型构建 |
7.2 模型求解 |
7.2.1 政府监管部门行为分析 |
7.2.2 房屋承租人行为分析 |
7.2.3 房产中介机构行为分析 |
7.2.4 均衡求解 |
7.3 模型分析 |
7.3.1 培育强硬型房屋承租人的策略 |
7.3.2 针对强硬型房产中介机构的策略 |
7.3.3 针对软弱型房产中介机构的策略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建议与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建议及措施 |
8.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着 |
致谢 |
(7)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8)政府治理视域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选题的意义 |
一、选题的现实意义 |
二、选题的理论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基于CiteSpace文献计量的研究热点与前沿分析 |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现状 |
三、文献述评 |
第四节 论文的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第五节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一、选题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政府治理视域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政府治理与行政审批概述 |
一、治理的兴起及政府治理内涵 |
二、政府治理的本质及价值取向 |
三、行政审批的内涵 |
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
第二节 政府治理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系辨析 |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治理变革的重要工具 |
二、政府治理现代化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与方向 |
三、政府治理理论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理论框架 |
第三节 政府治理视域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GC模型”构建 |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功能定位 |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价值取向 |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设定 |
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历史沿革和改革现状 |
第一节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历史沿革 |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历史进程 |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果 |
第二节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现实背景 |
一、“公开+精简”行政体制改革中阳光政务与审批服务良性互动 |
二、“公平+效率”市场经济框架下效能政务与审批服务有机结合 |
三、“互联网+政务”社会背景下智慧型政务与审批服务有机结合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国际经验借鉴和启示 |
第一节 美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 |
一、改革背景 |
二、改革路径 |
第二节 澳大利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 |
一、改革背景 |
二、改革路径 |
第三节 日本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 |
一、改革背景 |
二、改革路径 |
第四节 借鉴和启示 |
一、美澳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性 |
二、美澳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个性 |
三、美澳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内部分地方政府改革实证调研与案例比较分析 |
第一节 浙江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成效及问题 |
一、改革背景 |
二、面临的问题 |
三、改革策略 |
第二节 江苏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成效及问题 |
一、改革背景 |
二、面临的问题 |
三、改革策略 |
第三节 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成效及问题 |
一、改革背景 |
二、面临的问题 |
三、改革策略 |
第四节 浙苏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综合比较分析与评述 |
一、浙苏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共性 |
二、浙苏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个性化探索 |
三、浙苏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启示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政府治理视域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策 |
第一节 科学设定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
一、行政审批设定和调整原则 |
二、行政审批事项设定及调整程序 |
第二节 加快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
一、行政审批标准化的内涵及重要意义 |
二、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的局限性 |
三、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
第三节 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一、大数据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作用 |
二、大数据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困境 |
三、“互联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完善措施 |
第四节 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绩效评估 |
一、构建合理多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绩效评估主体机制 |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设计原则 |
三、基于扎根理论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绩效评估指标设计 |
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绩效管理动态流程 |
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绩效结果使用与管理体系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9)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来源和意义 |
二、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 |
四、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六、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治理与税收制度 |
第一节 国家治理 |
一、国家治理对国家统治和国家管理的历史性超越 |
二、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中的税收因素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的任务 |
第二节 税收及其制度 |
一、财政与税收 |
二、税收制度的内涵与发展 |
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税收的论述 |
第三节 国家治理与税收制度的互动 |
一、具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双重色彩的税收制度 |
二、国家治理呼唤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
三、税收制度助推国家治理成就新高度 |
第二章 国外税收制度改革的治理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发达国家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一、税收制度促进面向现代国家转型 |
二、相机抉择的税收制度结构化改革 |
三、税收制度改革强国富民的新担当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一、税收制度助力稳固民族独立成果 |
二、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中税收制度改革 |
三、税收制度改革擦亮新兴市场国家的发展成色 |
第三节 国外社会主义国家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一、苏联东欧国家不成功的税收制度改革 |
二、越南革新开放下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三、古巴“模式更新”下的税收制度改革 |
第三章 当代中国税收制度的确立、改革和问题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前税收制度的建立、调整和评价 |
一、新旧税收制度的转换 |
二、改革开放前的税收制度调整 |
三、对改革开放前税收制度改革的评价 |
第二节 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税收制度改革 |
一、税收制度现代化进程的开启 |
二、涉外税制和“利改税”的出台 |
三、分税制和“营改增”的深远影响 |
四、市场经济条件下央地税收的合作与博弈 |
第三节 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结构布局不够完善 |
二、税收法律级次较低 |
三、地方税收体系失衡 |
四、税收征管效率较低 |
第四章 国家治理视角下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使命 |
第一节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治理的“助推器” |
一、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
二、提升政府对经济主体进行调节的能力 |
三、拓展公共资源的多元协同治理 |
第二节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治理的“稳定器” |
一、从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到政治体制改革 |
二、从依法治税实践推及到依法治国战略 |
三、从税收技术发展关涉到民主权利保障 |
第三节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治理的“催化剂” |
一、协同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 |
二、丰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三、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
第四节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治理的“粘合剂” |
一、推动形成稳定的橄榄型社会结构 |
二、推动建成全面的多层次社保体系 |
三、推动创建融通的大格局社会治理 |
第五节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治理的“净化剂” |
一、克服生产的“异化”及自然的“异化” |
二、放大生态文明建设的正外部性 |
三、绿色税收制度拓宽绿色发展道路 |
第六节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加速器” |
一、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
二、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 |
三、促进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
第五章 国家治理视角下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
第一节 恪守家国情怀的价值 |
一、以人为本 |
二、增进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三、助力民族复兴之梦 |
第二节 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 |
一、把握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二、把握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
三、把握好坚守与开创的关系 |
第三节 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 |
一、统筹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 |
二、统筹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 |
三、统筹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 |
第四节 遵从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契约伦理 |
一、维护税务相对人的权益 |
二、建设纳税社会信用体系 |
三、提供税收事先裁定服务 |
第五节 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
一、明确中央和地方的职权 |
二、健全地方税体系 |
三、增强税收预算科学性 |
第六章 国家治理视角下新时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的对策 |
第一节 全面落实税收法治方略 |
一、大力推进税收立法进程 |
二、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
三、完善提供税收司法保障 |
四、创新开展税收法治宣教 |
第二节 充分发挥税收乘数效应 |
一、进一步优化税收制度结构 |
二、进一步稳定宏观税负水平 |
三、进一步深化税收种类改革 |
四、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改革 |
第三节 有力彰显税收公平正义 |
一、聚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
二、情系民生降低基尼系数 |
三、大力扶持民营企业成长 |
四、积极鼓励慈善事业发展 |
第四节 加速提升税收绿色指数 |
一、激活绿色税收制度机制 |
二、健全完善环境保护税法 |
三、增强现有税种绿色程度 |
第五节 多元构建税收综合治理 |
一、推动建立税收保障制度 |
二、发挥涉税中介服务力量 |
三、打造经世济用税收智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我国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问题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职业教育 |
二、职业教育质量 |
三、职业教育质量评估 |
四、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 |
五、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 |
第四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二、国内研究现状及述评 |
第五节 研究思路与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第六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的缘起 |
一、教育何以能管办评分离 |
二、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是实现教育管办评分离的重要抓手 |
第二节 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的理论基础 |
一、第四代评估理论 |
二、多中心治理理论 |
第三节 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的基本内涵 |
一、核心:多元参与 |
二、路径:多元协作 |
三、旨归:多元服务 |
第四节 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的结构构成 |
一、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的权力机制 |
二、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的运行机制 |
三、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的动力机制 |
四、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的监督机制 |
五、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子机制间关系 |
第三章 我国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的现实审视 |
第一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方法的选择 |
二、研究对象的选取 |
三、研究资料的收集 |
四、研究效度信度的分析 |
第二节 我国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发展的现状 |
一、省市级教育评估中介机构开展的第三方评估机制现状 |
二、行业协会开展的第三方评估机制现状 |
三、市场型评估机构开展的第三方评估机制现状 |
第三节 我国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一、评估主体合法性和独立性不足,权力机制尚不健全 |
二、多元主体互动协作有限,运行机制尚不完善 |
三、多元主体参与动力不足,动力机制尚较乏力 |
四、多元主体监督力量薄弱,监督机制尚较缺失 |
第四章 国外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比较研究 |
第一节 国外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的发展特征 |
一、官民认可相结合的美国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 |
二、官方认可主导的德国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 |
三、政府与市场协作运行的英国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 |
四、政府主导的日本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 |
第二节 国外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的内容比较 |
一、国外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的权力机制 |
二、国外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的运行机制 |
三、国外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的动力机制 |
四、国外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的监督机制 |
第三节 国外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的经验启示 |
一、保障评估主体的合法与独立,构建有效化的权力机制 |
二、加强多元主体间的互动交流,构建协作式的运行机制 |
三、满足多元主体的利益需求,构建强有力的动力机制 |
四、发挥多元主体的监督力量,构建全面化的监督机制 |
第五章 我国“多元共治”的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的应然构建 |
第一节 我国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的价值选择——多元共治 |
一、“多元共治”是实现教育管办评分离的现实选择 |
二、“多元共治”的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的内涵与功能 |
第二节 “多元共治”的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构建原则 |
一、行政机制与市场机制的协调运行 |
二、多元主体的各尽其能与沟通协作 |
三、多元主体利益诉求的有效满足 |
四、多元主体监督力量的充分发挥 |
第三节 “多元共治”的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构建设计 |
一、“多元共治”的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整体构建 |
二、“权责明晰”的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权力机制的构建 |
三、“沟通协作”的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运行机制的构建 |
四、“内外耦合”的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动力机制的构建 |
五、“全面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监督机制的构建 |
第六章 我国“多元共治”的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的路径建设 |
第一节 “权责明晰”的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权力机制的建设路径 |
一、政府要加速职能转变,加快评估组织的独立化改革 |
二、政府要加快立法进程,奠定合法与独立的法律基础 |
三、政府要强化制度供给,提供合法与独立的制度支持 |
第二节 “沟通协作”的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运行机制的优化路径 |
一、加强组织自身能力建设,提升评估主体专业性 |
二、完善国家职业教育质量标准体系,提高评估标准科学性 |
三、建立评估追踪阶段,提升评估程序的完善性 |
四、强化多主体反馈与应用,提高评估结果的应用性 |
第三节 “内外耦合”的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动力机制的完善路径 |
一、提升主体意识,激发内生驱动力 |
二、健全法律建设,增进外在保障力 |
三、完善激励政策,提振外在推动力 |
四、扩大评估需求,增强外在拉动力 |
五、提高社会认同,强化外在支撑力 |
第四节 “全面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监督机制的创新路径 |
一、丰富政府监管方式,加强政府监督 |
二、完善院校组织与制度建设,建立职业院校监督 |
三、加快评估行业建设,强化行业监督 |
四、引导公众与媒体参与,搭建社会监督 |
五、加强道德与制度建设,丰富第三方评估组织监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四、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国中介组织的法律体系(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赴海外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D]. 王瑶. 吉林大学, 2021(01)
- [2]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D]. 刘洋. 苏州大学, 2021(07)
- [3]我国产学研合作政策法规的结构与体系研究[D]. 杨敏敏. 河北大学, 2020(08)
- [4]农村金融联结中介组织法律问题研究[D]. 王聪慧. 河北经贸大学, 2020(07)
- [5]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研究[D]. 郑智聪.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4)
- [6]租购并举制度下我国住房租赁市场激励与监管策略研究[D]. 郭金金. 山东师范大学, 2020(08)
- [7]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
- [8]政府治理视域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D]. 王瑞军.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9]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当代中国税收制度改革研究[D]. 于俊. 华侨大学, 2019(12)
- [10]我国职业教育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研究[D]. 韩喜梅. 天津大学, 20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