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有关部门和广东省、广州市政府认真办理全国政协提案(论文文献综述)
廖玉新[1](2021)在《化溥岭南:私立广州大学研究(1927-1951)》文中认为
刘亚平,苏娇妮[2](2021)在《从模糊到清晰:一个政协提案的历程》文中认为在政协提案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的办复态度与行为直接影响提案办理工作的推进及最终走向。然而,现实中各行政组织对同一议题存在回复和解读差异。基于2019年构建大湾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全国政协提案办理的案例分析,发现提案办理工作是一个从模糊逐步走向清晰的过程,提案本身的模糊属性既是政策企业家汇聚资源、建立支持联盟的主要策略,亦赋予行政组织解读提案的自主性空间。提案的成功办理有赖于行政组织从中找到共同的利好空间,为创造更大的收益"蛋糕"而积极融入和解读,继而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值得注意的是,提案办成也是各方战略联盟的建成过程,是方案明确的过程。政策企业家高度依赖行政组织的技术性和细节性支持,而那些机构地位弱、有拓展利好需要的专业性行政组织反而更有意愿且能为方案清晰化落地指明具体可行方向,在为提案者增加可选择的实施方案的同时,原本模糊的提案内涵得以清晰化。
葛俊良[3](2020)在《我国地方环境治理中的民主协商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协商治理意味着环境治理由依靠政府威权解决问题向主体间达成合意的过程转变。在信息充分的条件下引导利益相关方理性互动,形成政策建议,有助于强化环境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而可视为健全环境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方向。本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试图回答地方政府如何影响和塑造环境协商治理实践以及地方环境协商治理机制如何具体运行这两个关键问题。本研究首先对国内外常见的环境治理范式进行宏观层面的考察和梳理,分析和比较不同环境治理范式的主要内容和实践现状,着重探讨协商治理与多中心治理、协同治理、整体性治理、网络化治理等环境治理范式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认为协商治理是环境社会治理的一种基础性范式。在此基础上,依据环境议题属性和协商主体间关系标准,将国内环境协商治理实践划分为回应型、自治型、咨询型和监督型四种类型,并分别阐述其议题属性、协商功能、社会参与形式和制度化平台等。根据地方政府开展环境协商治理的利益动机,本研究从议题边界、功能定位、参与主体、程序流程和协商方式五个角度剖析国内环境协商治理的实践取向,指出其兼具公共性和工具性的双重治理动机,但基于治理有效性和社会控制的工具性取向更为明显。协商民主对公共理性的价值追求,在一定程度上被解决特定环境问题、规范公众参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组织机构职能、提供环境政策咨询和推动环境政策落实等工具性的协商动机所取代。从环境协商治理实践出发,笔者认为现阶段国内民主协商的重心停留在治理层面,聚焦于包括环境议题在内的社会民生事务,注重对社会各阶层意见和诉求的包容、吸纳和整合。通过协商民主与地方或基层治理的整合,以推动社会的动员、整合和合作,进而达成有效治理的目标,这也是协商民主本土化实践的基本特点之一。在对环境协商治理机制呈现出的这种工具性取向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研究选取Z省J市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协商主体的行为逻辑、主体间相互关系和环境协商治理机制等问题的阐述,勾勒出J市环境协商治理的整体图景;并采用多案例比较的研究方法,从环境协商议题、环境协商策略和环境协商成效三个维度出发,分析地方环境协商治理的运行机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环境协商平台的搭建和协商参与者的挑选,体现出党委领导、利益相关和便于治理的原则;环境协商议题设置的关键在于响应者响应的有效性与积极性;公共性环境治理主体会根据具体协商情境,选取恰当的协商策略并加以组合式运用,使之与环境协商议题的特征相匹配;从所选案例来看,国内地方环境协商治理机制呈现出比较好的治理绩效,而环境协商治理效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环境协商议题特征、协商策略运用以及这两者间的匹配性等因素的影响。
王晓真[4](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党协商研究》文中认为按照政党协商适用的层级范围来说,政党协商主要分为中央政党协商和地方政党协商。地方政党协商作为政党协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党协商从中央不断向下拓展的结果,伴随着中央政党协商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各地民主党派人数的不断增加、各地方民主党派组织的恢复和发展以及中共对政党之间进行协商合作的重视,地方政党协商逐步得到了恢复,并在这一过程中不断迈向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成效和经验。与此同时,地方政党协商的发展存在不少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对于未来推进地方政党协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推进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论文选题的国内外背景、意义、研究现状、研究内容以及研究方法。第二部分,主要对地方政党协商的有关概念及其理论基础进行解读。在相关概念中,着重界定了协商民主、政协协商、政治协商、多党合作、政党协商以及地方政党协商的内涵。在理论基础中,主要阐释了地方政党协商与马克思主义多党合作理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协商思想以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之间的关系。第三部分,系统梳理了改革开放之后地方政党协商发展的三个时期,即新时期地方政党协商的恢复与渐入正轨(1978-1989)、新时期地方政党协商迈入制度化安排轨道(1990-2012)以及新时代地方政党协商制度化的全面发展时期(2012至今),尤其突出了地方政党协商从“政治惯例”上升为“制度安排”的过程。第四部分,揭示了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党协商在理论的丰富、实践氛围逐渐浓厚、实践成果不断凸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以及在这一过程中积累的把握好中央和地方政党协商的关系、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等三方面的经验。第五部分,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党协商在理论研究、实践主体的协商意识和能力、实践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对造成这些不足的原因进行了探讨。第六部分,提出未来完善地方政党协商的对策,一是深化地方政党协商的理论研究,二是加强地方政党协商主体的协商能力建设,三是健全地方政党协商制度的运行机制。
杜俊奇[5](2020)在《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文中提出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外公职人员中一直存在着腐败现象,而且党外公职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其腐败问题也开始空前凸显,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中,腐败问题还表现的相当严重。党外公职人员分布在各领域、各层级,在各级政府、各个岗位充当重要角色,有职有权,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如何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已经成为我们无法回避而必须直面和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虽然相关部门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由于监督机制与现实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监督问题仍然处于薄弱状态。学术界对此也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讨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但总体上说,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全面系统的研究尚不充分,对这一群体的腐败程度、形式、原因等实证研究非常不足,具有建设性和应用性的对策建议更是不多。从我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这一时代的宏伟大业来看,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问题的研究,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共产党(即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即参政党)互相监督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更是将全面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的迫切需要。本文主体内容分为逻辑紧密关联的五章。逻辑起点首先在理论层面阐发了关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必须厘清的几个基础性问题,介绍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体内容、制度基础、法理依据和监督的必要性;然后运用历史和比较的方法追溯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发展历程,分析目前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继而用实证研究、尤其是案例分析的方法,剖析了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现状、成因和特征;论证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强化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和显着成效;最后,就如何强化、细化、实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特别是政治敏感度和政策性比较强的宗教界、工商联、村委会三个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从理论性和应用性两个维度提出的若干对策建议。本文的意义在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这一事关我国反腐败成效而迄今很少受到关注的问题做了初步的研究;通过大量的内调外研获得了翔实的一手数据;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尤其是对特殊群体的监督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从而对国家监察机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事业整体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较强的现实意义。
李茜[6](2019)在《曲靖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实效提升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九大,再次强调了人民政协的定位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也更加多元,市级政协开展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协商,提升协商民主工作实效,有助于将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基层治理体系中参与基层治理的效能,不仅可以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还可以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让更多人参与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进程。但是应该看到当前省级政协工作总体是相对规范的,而市县政协工作则存在定性模糊、职责模糊、工作方式混淆等问题,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专业性没有体现出来,影响了人民政协作为一种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作用。市县政协和上级政协的协商对象、协商内容不尽相同,因此,需根据实际情况来谋划当地政协工作,推进协商民主建设。本文立足于曲靖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通过国内外理论研究,结合曲靖市政协现有的资料分析,以及同全国一些地市政协经验做对比研究,研讨制约曲靖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实效的具体因素,针对曲靖市政协协商频次低、协商方式创新不足、组织架构不完善、协商民主意识形态等方面问题,吸收借鉴全国政协以及国内先进政协实践经验,从下沉到基层开展协商活动、党政部门采取刚性措施、完善协商格局、优化政协界别组成、提升协商主体协商水平、在公民社会培育协商意识和能力等多个维度,提出提升曲靖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实效的优化之策。
张小宝[7](2019)在《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演进及推进策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指导下,将男女平等与国家社会发展相结合,以国家最高政策的形式推动中国男女平等事业发展的一项具有长远性和根本性的总政策。二十多年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从提出到确立,从一项政府承诺发展为一个不断完善并日益丰富的运行体系,在推动我国男女平等事业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全局战略高度,对如何进一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了新的观点和要求。因此,系统地梳理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进程,探索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的策略,既是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体制机制”的题中之义。所以,本研究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研究,力争突破现有的研究局限,将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微观与宏观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策略建构相结合,从党和国家对男女平等认识的发展变化、妇女发展需求的变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其体系的生成与建构及对男女平等突出问题的解决等多个层面展开。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梳理和归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男女平等观、毛泽东男女平等思想和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男女平等观,从理论上廓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中国共产党人对“妇女问题”的社会属性、妇女的社会地位和作用、妇女发展与社会发展关系的认识变迁,揭示这些思想理论的核心构成、阶段性特征和新发展,以阐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探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及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推动中国男女平等的伟大实践,重点回顾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法律政策等方式推动男女平等与国家发展进步共赢的重要举措,揭示党运用法律政策推动男女平等的延续和发展。第三部分从国内妇女发展状况、国际社会推动妇女发展的潮流及中国共产党对男女平等认识的拓展三个层面分析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的时代背景,梳理1995年前后到2012年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从提出到在国家政策、法律和党的执政纲领层面的确立,呈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由一项国家承诺发展为一个内含组织机构、规划纲要、法律政策、监测评估在内的国策运行体系的过程,并以此期间中国妇女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研究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男女平等的重要作用。第四部分研究在新时代妇情新变化、中国共产党男女平等新思想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共同作用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在完善法律政策、健全相关机制、激发妇女主体潜力等方面的新发展,以及在此基础上,研究党和政府直面弱势妇女和农村妇女群体的生存和发展难题,推动新时代中国男女平等事业不断走向深入。第五部分研究新时代背景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发展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并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的内在局限及国策运行的外部环境来理解和认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面临的问题;然后,立足新的历史起点,探讨如何在完善法律政策、健全配套措施、增强机构建设、优化国策实施的外部环境等方面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发展。总之,二十多年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不断发展呈现出中国共产党对男女平等认识的不断深化和拓展;呈现出中国共产党正视不同时期中国男女平等的现实情况和妇女发展的现实需求,推动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取得突破性成就;呈现出中国共产党推动中国男女平等事业逐渐走向深入的历史图景。但是,面向新时代背景下“三个平等”的新观点给中国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提出的更高要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正面临着内在机制的不健全和外部环境的不完善的新挑战和新问题。对此,党和政府应该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更加科学化、现代化、系统化的方式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男女两性平等发展、妇女自身全面发展。
石钊欣[8](2019)在《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研究 ——基于广州等地政协提案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支持民主党派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要求更好地履行职能。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是关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关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和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各民主党派要进一步认识自身的代表性问题,才能更好地进行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本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理论探讨,并进行实证分析。本文以各民主党派在政协中以本党派名义提出的提案为研究对象,以广州市、北京市和青岛市政协提案为例,从利益代表的视角分析民主党派代表性的现状,得出结论并作出解释说明,最后从理论层面论述民主党派代表性的影响因素。本文认为政党是一定阶级、阶层和社会群体的政治核心,利益是政党的本质属性,并体现在其政治纲领中,政党通过掌握一定的政治权力,参与政治活动来反映并代表各自阶级、阶层、社会群体的利益和要求。因此,将所研究的问题明确为民主党派在实际政治活动中代表谁的利益,以民主党派政协提案所体现的利益代表性来反映其政治代表性。重点是依据群体广度、党派特色等对民主党派所代表的社会群体提出可能的分类。通过对提案的分析,得出基本结论:从政协提案情况来看,各民主党派基本上既代表了与自身党派特色相关的群体的利益,也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自身所联系群体的利益,还较多地代表了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代表性呈现多样化特点,民主党派有着多重代表功能,同时又基于三地政协提案总结了各党派代表性现状。本文还论述了民主党派提案一些较为普遍的特点,如有较强的整体性和全局性意识,体现党派特色、发挥优势作用,紧密贴合中心工作、热点问题及调研课题等。这些情况和特点主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的利益和思想政治基础、各民主党派章程规定、中国政党制度的价值和功能、多党合作中的政治协商、人民政协工作和政府工作、民主党派承担的调研课题、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和知识分子的情怀担当等因素有关。
欧莹莹[9](2019)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协在参与政府公共决策中的作用和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方式和渠道,在我国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忽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协商民主进程的不断推进,政协参与公共决策的内容、方式不断地得到了创新和发展,为提升公共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贡献了重要力量。近年来,深圳市龙岗区政协在政协协商方面不断地开拓创新、积极探索,通过形式多样的协商活动为龙岗公共决策的制定、推进、完善提出了很多良好的意见建议,部分建议也得到了党委、政府的积极采纳,初步构建起全面协商、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媒体协商等六个协商渠道为一体的基层政协协商民主体系。本文在阐述公共决策、公民参与、协商民主理论的基础上,对深圳市龙岗区政协参与公共决策现状及近年来的创新进行了分析,阐述了龙岗区政协协商议政活动的开展,对于提升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所发挥的重要推动作用,同时分析各种协商议政活动方式的区别和成效。在这个基础上,本文通过采用文献研究、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并且收集政协委员、政协机关工作人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政协参与公共决策的现状评价、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意见建议等方面的内容,对于目前深圳市龙岗区政协在参与公共决策中,存在的政府部门主动性欠缺、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发挥不足、机制体制支撑不足、参与平台和渠道构建不足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剖析其中存在的原因。在对问题及原因剖析的基础上,本文还对上海市普陀区政协、杭州市政协、广州市政协在参与公共决策中的制度化、程序化、信息化方面的做法及可借鉴的经验进行了分析及参照,进而提出了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提升政协委员队伍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政协参与公共决策程序化建设、搭建多种协商平台等意见建议,希望能为提升基层政协在参与公共决策中的作用提供一些参考。
郑学伟[10](2019)在《中央私营企业局研究(1949-1952)》文中研究指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私营工商业在经济发展中占有较大比例,发展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对于发展繁荣经济、保障战争供给、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更好地发挥私营工商业的积极作用,党确立了保护私营工商业的政策,逐渐确立并完善了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并在建国后发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确立了保护私营工商业发展的政策。但同时,在各地具体执行党的私营工商业政策的过程中,曾出现过分打击私营工商业、急于消灭私营工商业的“左”的错误,以及过于依赖私营工商业、不敢同私营工商业开展必要斗争的右的错误。针对这种情况,为加强对私营工商业的领导,更好地发展私营工商业,党建立了工商局。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以及新接管城市工商局的建立,为建国后中央一级私营工商业管理机构的建立,奠定了组织基础、积累了工作经验。建国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设立财政经济委员会,下设中央私营企业局、中央外资企业局,开展私营工商业、外资企业相关工作。中央外资企业局作为单独建制的单位,存在的时间并不长,1950年3月,中央外资企业局与中央私营企业局合署办公,中央私营企业局设立了外资企业处。中央私营企业局成立后,开展了促进私营工商业恢复发展的基础性工作,积极宣传阐释党的私营工商业政策,对私营工商业普遍实行工商业登记,全面掌握私营工商业发展动态,以及私营工商业者思想动态;为改变建国初经济落后的局面,中央私营企业局积极做好发展私营工商业的除旧布新工作,全面清理、接管官僚资本、敌伪产业,开展私营企业重估财产调整资本工作,并为鼓励私营工商业发展、增强私营工商业投资的积极性,拟定了《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施行办法等。同时,中央私营企业局还从筹建全国及各级工商业联合会、开展商标注册监管、外资企业注册监管等方面,做好保护、促进私营工商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建国初期,在国家财经统一后,由于市场物价稳定,由恶性通货膨胀形成的虚假购买力消失,出现市场需求不足的情况,私营工商业发展较为困难。针对此,党和国家确定了调整工商业的方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此过程中,中央私营企业局及时掌握对于私营工商业管理机构、私营工商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具体组织召开了七大城市工商局长会议,确立了开展加工订货、扩大城乡物资交流等一系列调整工商业的政策措施。加工订货工作以中央私营企业局、各地工商局为牵头部门开展,在加工订货工作中极为重要的经济合同监管职能,也自然主要由其承担。在此过程中,为更好地开展工商业调整工作,加强中央私营企业局同各地工商局的工作联系,1950年7月15日,以政务院周恩来总理名义署名发布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调整公私关系加强私企局工作决定》。中央私营企业局开展的调整工商业相关工作,为私营工商业的恢复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展加工订货的过程,同时是政府财政工作部门、国营经济将私营工商业纳入计划生产,对私营工商业开展改造的过程,其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经济形势不好时,私营工商业会要求国家加大加工订货的力度,经济形势好时,私营工商业就会以各种形式抵抗国家的加工订货。到抗美援朝战争开始后,私营工商业更是出现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情况,极大危害了抗美援朝志愿军及人民群众的利益。面对这种情况,中央指示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进一步加大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力度,使私营工商业更好地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经济计划,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但同时,“三反”“五反”运动,使私营工商业再一次出现了发展困难、歇业大量增加、城乡物资交流不畅等情况。在这种形势下,中央开展了第二次工商业调整工作。在此过程中,中央私营企业局及各地工商局重点开展了进一步规范加工订货、进一步加强对私营企业的监督改造、进一步扩大城乡物资交流等调整私营工商业的相关工作。1952年11月,中央私营企业局改名为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从隶属于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改为直接隶属于政务院。中央私营企业局的建立,是建国初经济发展客观形势的需要,中央私营企业局改为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样是为加强对私营工商业管理这一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从中央私营企业局到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是私营工商业管理机构力量增强的过程,同时是同地方工商局联系不断加强,建立更完备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增强改造私营工商业工作力度的过程,这些都为后来开展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国家有关部门和广东省、广州市政府认真办理全国政协提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家有关部门和广东省、广州市政府认真办理全国政协提案(论文提纲范文)
(2)从模糊到清晰:一个政协提案的历程(论文提纲范文)
一、文献回顾 |
第一,权力结构视角。 |
第二,利益博弈视角。 |
第三,政策企业家视角。 |
二、分析框架 |
三、提案推进的辗转反复 |
(一)提案发起与议程建立 |
(二)观念汇聚与议程争议 |
(三)转换解读与联盟建设 |
四、从模糊到清晰 |
(3)我国地方环境治理中的民主协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协商民主与协商治理的研究 |
1.2.2 关于环境民主的研究 |
1.2.3 关于当前中国环境治理困境的研究 |
1.2.4 关于环境协商治理机制的研究 |
1.3 核心概念阐释 |
1.3.1 环境与环境治理 |
1.3.2 环境社会治理 |
1.3.3 协商治理 |
1.3.4 环境协商治理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章节安排 |
2 环境协商治理理论与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 |
2.1 常见的环境治理范式 |
2.1.1 环境单中心治理范式 |
2.1.2 环境多中心治理范式 |
2.1.3 环境协同治理范式 |
2.1.4 环境整体性治理范式 |
2.1.5 环境网络化治理范式 |
2.1.6 环境协商治理范式 |
2.2 环境协商治理的理论基础 |
2.2.1 环境建构主义理论 |
2.2.2 生态现代化理论 |
2.2.3 环境正义理论 |
2.2.4 环境民主理论 |
2.3 环境协商治理应具备的基本要素 |
2.4 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 |
3 我国地方环境协商治理的四种实践 |
3.1 国内地方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类型划分 |
3.2 回应型环境协商治理实践 |
3.3 自治型环境协商治理实践 |
3.4 咨询型环境协商治理实践 |
3.4.1 人民政协制度框架下的环境协商 |
3.4.2 环境议题的协商式电视问政 |
3.5 监督型环境协商治理实践 |
3.5.1 专题询问会 |
3.5.2 环保社会组织的协商监督 |
4 民主协商:我国地方环境治理的一种工具性机制 |
4.1 环境协商治理的议题边界 |
4.2 环境协商治理的功能定位 |
4.3 环境协商治理的主体挑选 |
4.4 环境协商治理的程序设计 |
4.5 环境协商治理的方式选择 |
5 环境协商治理何以可能:基于Z省J市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案例分析 |
5.1 Z省J市开展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基本情况 |
5.1.1 Z省J市开展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主要背景 |
5.1.2 Z省J市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参与主体及相互间关系 |
5.1.3 Z省J市各方力量参与环境协商治理实践的行为逻辑 |
5.2 Z省J市环境协商治理机制的建构 |
5.2.1 环境公民身份的塑造 |
5.2.2 环境协商治理具体机制的建构 |
5.3 我国地方环境协商治理运行机制的多案例比较 |
5.3.1 选取案例的基本情况介绍 |
5.3.2 我国地方环境协商治理运行机制的组织基础 |
5.3.3 环境协商治理机制的议题设置:环境问题如何被建构为环境协商议题? |
5.3.4 环境协商治理的策略选择:注重与环境协商议题特征的匹配性 |
5.3.5 环境协商治理的效果 |
5.3.6 小结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4)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党协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述评 |
四、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一)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实践逻辑相统一的方法 |
(二)比较研究法 |
(三)系统分析法 |
(四)实践调研法 |
第一章 地方政党协商的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一、地方政党协商相关概念界定 |
(一)协商民主 |
(二)多党合作 |
(三)政治协商 |
(四)政协协商 |
(五)政党协商 |
(六)地方政党协商 |
二、地方政党协商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多党合作理论 |
(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协商思想 |
(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党协商的发展历程 |
一、改革开放前地方政党协商的奠基 |
二、新时期地方政党协商的恢复与渐入正轨(1978-1989) |
(一)各地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自身建设得到初步加强 |
(二)建立地方政党协商相关制度的初步探索 |
三、新时期地方政党协商迈入制度化安排轨道(1990-2012) |
(一)各地中共组织继续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自身建设 |
(二)“协商民主”的提出开辟了地方政党协商发展的新思路 |
(三)地方政党协商逐步迈入制度化发展轨道 |
四、新时代地方政党协商制度化的全面发展时期(2012至今) |
(一)地方政党协商的协商原则不断完善 |
(二)地方政党协商的内容得到明确 |
(三)地方政党协商的协商形式进一步丰富 |
(四)地方政党协商的协商程序得到健全 |
(五)地方政党协商的保障机制得到强化 |
(六)各协商主体在开展地方政党协商过程中的责任得到明确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党协商取得的成效与经验 |
一、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党协商取得的成效 |
(一)地方政党协商理论不断丰富 |
(二)各地政党协商氛围逐渐浓厚 |
(三)地方政党协商实践成果不断突显 |
(四)地方政党协商有力推动了地方治理 |
二、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党协商取得的主要经验 |
(一)把握好中央和地方政党协商的关系 |
(二)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 |
(三)拓展地方政党协商的社会服务,完善地方治理 |
第四章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党协商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
一、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党协商存在的不足 |
(一)地方政党协商的理论研究仍显不足 |
(二)协商主体的协商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 |
(三)地方政党协商实践运行机制不尽完善 |
(四)地方政党协商发展的不平衡 |
二、地方政党协商存在不足的原因 |
(一)地方政党协商理论研究人才的匮乏 |
(二)政党协商顶层制度设计不完善 |
(三)地方政党协商政策制定和实践落实之间存在张力 |
(四)地方政党协商的保障机制不够健全 |
第五章 完善地方政党协商的对策 |
一、深化地方政党协商理论的研究 |
(一)加强地方政党协商理论研究的人才队伍建设 |
(二)继续深化地方政党协商的相关理论研究 |
二、加强地方政党协商主体的协商能力建设 |
(一)提升地方中共党委的协商能力 |
(二)提升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的协商能力 |
三、健全地方政党协商制度的运行机制 |
(一)健全和完善各地已有的制度运行机制 |
(二)抓好各地已有制度的贯彻落实 |
(三)探索建立地方政党协商的新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5)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一)实践意义 |
(二)理论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国内学界研究状况 |
(二)国外研究状况 |
(三)对决策层关于统一战线相关文献的解读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内容与框架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创新之处 |
(二)研究难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若干基本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与构成 |
一、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阐释 |
(一)“公职人员”的概念 |
(二)“党外”的概念 |
二、党外公职人员来源与构成 |
(一)我国政治体制中“党外公职人员”的来源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分类构成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培养选拔、任用与管理 |
一、党外公职人员培养选拔政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任用政策的历史沿革 |
(一)建国初期的任用政策 |
(二)改革开放后的任用政策 |
(三)进入21世纪后的任用政策 |
(四)新时代选拔任用的政策 |
三、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管理 |
(一)对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引导 |
(二)优化党外干部管理结构。 |
(三)选好配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 |
(四)选好选准主委。 |
四、党外公职人员从政优势 |
(一)政治优势 |
(二)智力资源优势 |
(三)利益表达优势 |
(四)社会活动优势 |
五、党外公职人员不同时期在体制内的作用 |
(一)建国初期 |
(二)改革开放初期 |
(三)新时期 |
六、党外公职人员使用现状 |
(一)中央越来越重视,阵营越来越壮大 |
(二)实职正职比例增大,切实保障有职有权 |
七、制约党外公职人员培养使用的因素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内容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二、社会公众与媒体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三、民主党派对担任公职的党内成员内部监督 |
四、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第四节 民主党派党内监督概述与成效分析 |
一、内部监督内容 |
二、内部监督实践 |
三、内部监督成效 |
四、在内部监督中对腐败问题的处置 |
五、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制度基础和法理依据 |
一、制度基础 |
(一)人民代表大会政体制度 |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党制度 |
二、法理依据 |
(一)根本法依据 |
(二)专门法依据 |
(三)行业法依据 |
(四)有关法规依据 |
第六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重要意义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
二、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我国民主监督的重要补充 |
三、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要求 |
四、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要求 |
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国家监察法的内在要求 |
第二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与主要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 |
一、民主革命时期,监督雏形显现 |
二、建国初期,监督方针确立 |
三、整风反右时期,监督出现挫折 |
四、“文革”时期,监督遭受破坏 |
五、改革开放时期,监督恢复完善 |
六、“十八大”后,监督成熟定型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成效 |
一、思想认识不断深化 |
二、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
三、监督效果初步显现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问题 |
(一)监督意识不够清晰,监督观念亟待提高 |
(二)监督机制存在缺陷,监督体系亟待完善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特殊性给监督带来的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界别分布具有特殊性 |
(二)党外公职人员管理体制具有特殊性 |
(三)党外公职人员任职情况具有特殊性 |
(四)党外公职人员廉政意识具有特殊性 |
(五)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倾向具有特殊性 |
(六)政治参与呈现多元化、差异性 |
三、特殊领域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难点 |
(一)宗教界 |
(二)工商联 |
(三)村委会 |
第三章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与特点分析 |
一、不同层级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特点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共同点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不同点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共同点 |
(一)个人私欲恶性膨胀 |
(二)公共权力发生异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不同点 |
(一)内外监督不力 |
(二)外部环境影响 |
第四章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意义与成效 |
第一节 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意义 |
一、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反腐败斗争的现实意义 |
(一)为反腐彻底性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证 |
(二)为反腐高效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机制保证 |
(三)为反腐持续性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机制保证 |
二、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 |
(一)强化了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领导 |
(二)实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全面覆盖 |
(三)法定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权力来源 |
(四)创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方法路径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尚需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 |
(一)提升政治站位,以大作为彰显监督的权威性 |
(二)遵循五条原则,以科学性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
第二节 监察法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和惩治的效用 |
一、监察法对全面深入开展反腐败的积极意义 |
(一)保证了监察机关的独立性 |
(二)实现了监察范围的全覆盖 |
(三)界定了监察职能和监察权限 |
(四)创新了以“留置”措施取代“两规”、“两指”措施 |
(五)强化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
二、监察法对于预防和惩治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特殊作用 |
(一)统领推进作用 |
(二)警示威慑作用 |
(三)法治保障作用 |
三、监察法尚需进一步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与惩处的操作性 |
第五章 加强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性思考 |
第一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
二、坚持问题导向 |
三、坚持立体监督 |
四、坚持务实管用 |
五、坚持理论创新 |
六、坚持用权公开 |
第二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路径 |
一、加强民主党派队伍建设 |
二、加强廉政宣传教育 |
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
五、加强党派本体内部监督 |
六、加强反腐统筹协调 |
七、加强社会舆论制约 |
第三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工作机制 |
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机制 |
二、专项巡察监督机制 |
三、谈心谈话机制 |
四、失察责任追究机制 |
五、廉政诫勉机制 |
六、重要情况报告与通报机制 |
七、法治制约权力机制 |
八、自律约束权力机制 |
第四节 对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对村委会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大学习宣传监察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强大法律震慑 |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关紧“不能腐”的权力制约制度笼子 |
(三)注重思想政治建设,营造“不想腐”的廉政勤政氛围 |
二、对宗教界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依法进行政治监督,精准贯彻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 |
(二)依法进行财务监督,对宗教界财务实行规范化管理 |
(三)依法进行组织监督,确保各宗教团体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高素质宗教界代表人士手中 |
(四)依法进行思想监督,增进宗教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 |
三、对工商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私企腐败监督,填补党和国家反腐综治体系空白点 |
(二)精准做好考察评价,把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入口关节点 |
(三)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聚焦严控政商交往活动廉政风险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正文数据表格 |
附录二 关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情况的访谈提纲 |
附录三 关于对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专题调研提纲 |
附录四 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后记 |
(6)曲靖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实效提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协商民主研究综述 |
2.国内协商民主研究综述 |
3.国内外研究综述述评 |
(三)研究思路 |
1.研究目标 |
2.研究框架 |
3.研究难点和创新点 |
(四)核心概念界定 |
1.人民政协 |
2.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 |
3.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实效 |
(五)相关理论概述 |
1.协商民主理论 |
2.善治理论 |
3.阿尔蒙德的政治结构功能理论 |
(六)研究设计 |
1.研究方法 |
2.研究路径 |
一、曲靖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取得的实效 |
(一)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实效的判断标准 |
1.判断标准 |
2.当前曲靖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实效状态 |
(二)曲靖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相关制度建设及工作机制 |
1.建立健全协商民主制度体系 |
2.完善协商民主相关工作机制 |
(三)有序推进协商民主的主要形式及实效状况 |
1.例会及专题协商会 |
2.对口协商和界别协商 |
3.提案办理协商 |
4.民主监督 |
5.书面协商 |
6.推进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 |
(四)探索新路径增进协商民主实效 |
1.推进协商民主进社区 |
2.网络议政和远程协商 |
二、曲靖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实效分析 |
(一)当前曲靖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实效不足之处 |
1.协商成果转化效率低 |
2.缺乏广泛参与度 |
3.协商水准不高 |
(二)制约当前曲靖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实效的因素 |
1.组织架构因素 |
2.协商主体因素 |
3.社会环境因素 |
三、提升曲靖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实效的对策建议 |
(一)借鉴国内先进政协经验,创新协商民主工作方法 |
1.借鉴广州市政协“有事好商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经验,吸引群众关注 |
2.借鉴贵阳市政协“委员进社区”基层协商活动经验,直接深入人民群众 |
(二)完善政协组织协商工作形式与方式 |
1.丰富曲靖市政协协商形式,增加协商密度 |
2.运用新平台新载体解决协商时空问题 |
(三)充分发挥协商主体作用 |
1.科学设置和调整界别组成,让协商主体覆盖更全面 |
2.注重提高委员选拔培训及管理工作水平 |
(四)优化协商民主环境 |
1.通过刚性手段保障政协协商民主成果落实 |
2.支持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 |
3.在社会中培育协商民主文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演进及推进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现状和目标 |
(一)国内关于男女平等的研究 |
(二)国内关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研究 |
(三)国外相关研究 |
(四)文献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五、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男女平等观 |
(一)私有制是男女不平等的根源 |
(二)无产阶级解放道路是妇女解放的根本道路 |
(三)妇女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伟大作用 |
二、毛泽东男女平等思想 |
(一)“四权”是中国妇女受压迫的社会总根源 |
(二)在革命斗争中求解放,在参与生产中求平等 |
(三)劳动妇女是争取男女平等的主体力量 |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共领导人的男女平等观 |
(一)邓小平男女平等观 |
(二)江泽民男女平等观 |
(三)胡锦涛男女平等观 |
(四)习近平男女平等观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孕育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推进男女平等的初步探索 |
(一)动员妇女参政议政,争取男女政治权利平等 |
(二)打破封建土地制度,争取男女经济权利平等 |
(三)实行婚姻制度改革,争取妇女婚姻自由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推进男女平等的全面探索 |
(一)男女平等成为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 |
(二)颁布《婚姻法》构建新型婚姻家庭关系 |
(三)保障妇女参加普选和民主建政 |
(四)强调同工同酬与保护妇女劳动权益 |
三、改革开放初期党推进男女平等的全新探索 |
(一)修改《婚姻法》,应对新时期婚姻新问题 |
(二)直面妇女参政低谷,切实维护妇女参政权利 |
(三)促进妇女公平就业,深化妇女劳动权益保障 |
(四)出台《妇女权益保障法》,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制化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及逐步完善 |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和确立 |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的时代背景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 |
(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的建构 |
(一)明确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组织体系 |
(二)制定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纲要规划体系 |
(三)构筑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执行的法律政策体系 |
(四)建立科学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监测评估体系 |
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妇女发展的初步推进 |
(一)多措并举保障妇女就业创业 |
(二)齐抓共管积极推动妇女参政 |
(三)多部门联合共促妇女成长成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发展 |
一、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的新机遇 |
(一)新时代妇女发展的新样态 |
(二)习近平男女平等的新思想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 |
二、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的新进展 |
(一)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政策体系的突破性成果 |
(二)妇女发展纲要规划凸显妇女的主体地位 |
(三)法律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的探索和建立 |
三、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妇女发展问题的新突破 |
(一)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
(二)助力贫困妇女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
(三)促进农村妇女平等参与村民自治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 |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妇女发展问题凸显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法律政策体系有待完善 |
(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度亟需加强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受阻的原因分析 |
(一)地方政府对男女平等的重视程度有限 |
(二)相关机构的权威性与协调性不足 |
(三)性别平等文化环境尚未形成 |
三、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未来发展的着力点 |
(一)完善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法律政策 |
(二)健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配套措施 |
(三)增强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机构建设 |
(四)营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文化环境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8)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研究 ——基于广州等地政协提案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综述 |
四、研究构想 |
五、研究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创新性 |
第二章 民主党派代表性的相关理论 |
一、政党与利益 |
二、政党代表性 |
三、民主党派代表性的历史演变 |
四、民主党派的政党性质和党派特色 |
五、“民主党派代表性”的界定 |
第三章 民主党派政协提案的实证分析 |
一、“民主党派代表谁”的分类 |
二、政协提案的获取与样本选择 |
三、政协提案分析的研究设计 |
四、广州市提案分析结果 |
五、北京市提案分析结果 |
六、青岛市提案分析结果 |
第四章 结论与思考 |
一、结论及解释说明 |
二、民主党派提案呈现出的特点 |
三、影响因素分析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深圳市龙岗区政协在参与政府公共决策中的作用和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关于公共决策的研究 |
二、关于公共决策中公民参与的研究 |
三、关于协商民主的研究 |
四、关于基层政协参与公共决策制定必要性的研究 |
五、上述研究局限与不足 |
第三节 相关概念及理论 |
一、公共决策 |
二、公民参与理论 |
三、协商民主理论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五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二章 深圳市龙岗区政协参与公共决策现状及作用分析 |
第一节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决策过程分析 |
第二节 龙岗区政协参与公共决策的相关职能和制度框架 |
一、协商民主相关职能 |
1.政治协商 |
2.民主监督 |
3.参政议政 |
二、协商民主相关制度 |
第三节 龙岗区政协参与公共决策的方式及效果分析 |
一、龙岗政协协商民主发展历程 |
二、龙岗区政协参与公共决策的方式 |
三、龙岗区政协参与公共决策方式的效果分析 |
第四节 小结 |
第三章 深圳市龙岗区政协在参与公共决策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政府部门主动性不足 |
一、决策前开展民主协商不够多 |
二、决策中意见建议采纳不足 |
三、决策后综合评价体系不完善 |
第二节 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发挥不足 |
一、政协委员整体素质有待提升 |
二、部分政协委员协商意识不强和主动性不足 |
第三节 机制体制支撑不足 |
一、公共决策协商民主机制有所缺失 |
二、协商民主体系与政协机制的不完善 |
第四节 参与平台和渠道构建不足 |
一、政协平台搭建不足 |
二、政府平台搭建不足 |
第四章 深圳市龙岗区政协在参与公共决策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
第一节 政府部门主动性欠缺原因分析 |
一、政府部门对政协参与公共决策认识不到位 |
二、基层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
第二节 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发挥不足原因分析 |
一、委员产生机制不够完善 |
二、履职考评机制不够完善 |
三、人才聚集相对经济社会发展滞后 |
四、界别设置存在不合理 |
第三节 机制体制支撑不足原因分析 |
一、我国法制体系不健全 |
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历程较短 |
三、基层法制创新动力不足 |
第四节 参与平台和渠道构建不足原因分析 |
一、人员经费保障不足 |
二、政府和政协间协作不畅 |
第五章 国内基层政协在参与公共决策相关经验 |
第一节 上海市普陀区政协经验分析 |
一、协商流程详实且可操作性强 |
二、在参与公共决策中具有创新和发展 |
三、信息化和文化建设紧贴新形势 |
四、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紧密配合 |
第二节 杭州市政协经验分析 |
一、把政协协商纳入党委政府议事规则 |
二、政协协商与基层治理相结合 |
三、提升监督和咨询作用 |
第三节 广州市政协经验分析 |
一、推行协商式民主监督 |
二、实施民生实事三年协商行动 |
第四节 相关基层政协经验可供借鉴之处 |
第六章 提升政协在参与公共决策作用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
一、全面提升公共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要求 |
二、提升党政干部协商意识 |
三、为政协协商提供必要的保障 |
第二节 提升政协委员队伍的意识和能力 |
一、全面提升政协委员素质 |
二、完善政协委员考核及退出机制 |
第三节 加强政协参与公共决策的三化建设 |
一、明确政协协商的优势和作用 |
二、明确政协协商制度 |
第四节 搭建多种政协协商的平台和渠道 |
一、构建立体化协商体系 |
二、强化与其他协商形式的结合 |
三、搭建新兴协商平台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10)中央私营企业局研究(1949-1952)(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意义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点、难点 |
第一章 中央私营企业局建立的背景 |
第一节 党的私营工商业政策的确立 |
一、保护私营工商业政策的初步确立 |
二、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的逐步确立及完善 |
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立私营工商业政策 |
第二节 党的私营工商业政策的执行及出现的问题 |
一、党的私营工商业政策的执行 |
二、党的私营工商业政策执行中出现的“左”的或右的错误 |
第二章 中央私营企业局的建立和组织架构 |
第一节 地方工商局的建立 |
一、土地革命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工商管理部门的建立 |
二、解放后大中城市工商局的建立 |
第二节 中央私营企业局的建立及构成 |
一、中央私营企业局的建立及发展 |
二、中央私营企业局的组织架构 |
三、中央私营企业局的领导构成 |
第三节 中央私营企业局建立后从中央到地方的工商体制 |
一、中央一级工商体制 |
二、大行政区一级工商体制 |
三、各省及大中城市的工商体制 |
第三章 做好促进私营工商业恢复发展的基础性工作 |
第一节 全面掌握私营工商业发展状况 |
一、宣传、贯彻党的私营工商业政策 |
二、对私营工商业普遍实行工商业登记 |
三、掌握私营工商业发展动态 |
第二节 做好私营工商业发展的除旧布新工作 |
一、清理企业公私股权 |
二、开展私营企业重估财产调整资本 |
三、起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施行办法 |
第四章 多方面做好保护、促进私营工商业发展相关工作 |
第一节 参与筹建全国及各级工商业联合会 |
一、起草《工商业联合会组织通则》 |
二、各地工商局指导成立工商业联合会 |
三、各地工商业联合会开展工作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开展商标注册监管工作 |
一、各地工商局各自开展商标注册监管工作 |
二、《商标注册暂行条例》及施行办法的颁布 |
三、领导开展全国统一的商标注册监管工作 |
四、商标注册监管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
第三节 开展外资企业注册监管工作 |
一、解放前党对外资企业的政策 |
二、中央外资企业局的建立及外资工作的开展 |
三、各大中城市工商局的外资企业登记监管工作 |
第五章 私营工商业调整中的中央私营企业局 |
第一节 统一财经后私营工商业发展困难 |
一、私营工商业发展困难的表现及原因 |
二、征求对私营企业管理机构、私营工商业发展的意见 |
第二节 落实第一次私营工商业调整的政策 |
一、召开七大城市工商局长会议 |
二、调整公私关系,扩大加工订货 |
三、由加工订货衍生的经济合同监管职能 |
第三节 第二次私营工商业的调整及开展的主要工作 |
一、“三反”“五反”运动的开展及对私营工商业发展的影响 |
二、第二次私营工商业调整中开展的主要工作 |
结语 |
一、中央私营企业局的建立、发展是符合当时经济形势发展需要的 |
二、中央私营企业局开展的各项工作是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 |
三、中央私营企业局的工作方式方法是值得借鉴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四、国家有关部门和广东省、广州市政府认真办理全国政协提案(论文参考文献)
- [1]化溥岭南:私立广州大学研究(1927-1951)[D]. 廖玉新. 华中师范大学, 2021
- [2]从模糊到清晰:一个政协提案的历程[J]. 刘亚平,苏娇妮.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04)
- [3]我国地方环境治理中的民主协商机制研究[D]. 葛俊良. 浙江大学, 2020(02)
- [4]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党协商研究[D]. 王晓真.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5]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D]. 杜俊奇.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6]曲靖市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实效提升研究[D]. 李茜. 云南大学, 2019(02)
- [7]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演进及推进策略研究[D]. 张小宝.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8]民主党派代表性问题研究 ——基于广州等地政协提案的实证分析[D]. 石钊欣. 山东大学, 2019(03)
- [9]深圳市龙岗区政协在参与政府公共决策中的作用和问题研究[D]. 欧莹莹. 深圳大学, 2019(08)
- [10]中央私营企业局研究(1949-1952)[D]. 郑学伟.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