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补(赔)偿因情况而异(论文文献综述)
史黎[1](2016)在《我国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制度构建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人类社会的工业化不断的向前推进,我们在享受科技进步、社会文明的同时,也置身于风险社会的处处威胁之中。在食品安全、产品责任、证券欺诈、环境污染、安全责任等领域频繁发生大规模侵权事件,造成了广大人民群众人身上的损害、财产上的损失,影响了正常经济秩序的运转,若处理不当,甚至会造成社会的动荡,进而威胁我们共同生活的安全。大规模侵权行为因具有受害人多数性、损害事由同质性、因果关系复杂性、损害赔偿困难性等特质,使得传统的“一对一”侵权损害赔偿无力满足大规模侵权损害的救济。而责任保险作为有效化解大规模侵权的责任风险、补偿巨额损失的核心机制,如何设计制度架构以促进其最大限度的发挥积极作用是理论界和实务界面临的重大课题。以法律视角切入,有必要从理论基础到制度构建对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制度进行系统化的研究。尤其是在我国的责任保险市场起步较晚、责任保险的各险种发展较缓慢的现实背景下,更需要我们在理论上对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制度的建构提供充分的理论依据及全面的制度剖析。本文就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制度的理论基础、制度建构的必要性、可行性解析、域外经验的考察及我国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制度的规则设计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就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的基础理论而言。“大规模侵权”最早由西方学者提出,我国学者将其引进后并未达成共识,为制度构建的需要,本文首先将大规模侵权行为的内涵界定为由单一或多个侵权人基于同一个或多个同质的事由,造成人数众多的受害者数额巨大的人身上的损害、财产上的损失或同时造成以上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并予以特殊救济的民事不法行为。并根据这一内涵的界定,对大规模侵权的特征加以厘清,并根据这些特征将近年来频繁发生在食品药品责任领域、大规模环境污染领域、高度危险作业领域以及证券欺诈领域损害事故加以类型化。并以大规模侵权责任风险管理为视角,对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作出认定,指出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有助于分散大规模侵权引起的责任风险,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降低社会成本,分担政府责任、实现法的安全、效率的价值等价值取向。就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构建的现实基础而言。大规模侵权有别于一般侵权行为的特殊性,使得传统的民事责任承担无法满足对受害者的损害救济,若单纯依靠民事诉讼程序,应对当前的大规模侵权纠纷,在我国当前的法律制度框架体系下,采取单一主体、单个立案的方式,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亦难以实现救济受害人的目的;而行政救济往往是由政府财政独揽,承担主要的赔付责任,这可能会引起社会公众的不满而引发新的社会问题,从而遭受质疑;在国外曾发挥积极作用的基金赔偿模式也因基金的发起、基金财产的来源及管理运作等问题的存在也影响损害赔偿基金的适用。相应救济措施存在的缺陷为责任保险这一社会化赔偿手段运用到大规模侵权提供了可能性和必要性的要求。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因应大规模侵权救济的需求,补偿巨额损害;实现分配正义的需要,保障受害人的权益;实现法的安全、效率的价值;促进经济的发展,保持社会的稳定的需要。但有发展的必要性并不必然就具有建构的可行性,通过对传统保险可保性的分析,指出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通过可保性的扩张,契合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方向、基本的法律环境已经初步形成规模,政府积极的政策引导,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是完全必要而且可行的。就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制度的域外考察而言。西方各主要发达国家保险业发展的历史较为悠久,在责任保险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的经验。本文基于西方国家大规模侵权发生的不同领域适用的法律规范内容及相应的制度设计现状,对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发展的法律环境的经验加以借鉴,无过失责任的确立,运用因果关系推定等制度的增设,增加了潜在侵权人的风险,风险的增加必然使保险的需求扩张,从而使责任保险的发展成为必然,积极的政策引导也为责任保险的发展保驾护航。就我国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制度建构而言。本文主要以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建构的外部环境的总体框架及具体规则的设计为线索,有步骤地建构我国的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制度。总体框架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及能力建设平台四个方面,并在总体框架下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建设,为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具体的制度设计主要包括以强制责任保险为中心的保险模式;为合理利用现有资源,本文主张以政府指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为主要的经营主体,共保联营组织加以配合;对侵权人无过失甚至一定条件的重大过失的侵权行为进行承保,并将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均列为保险赔付的范围,并列出除外责任以减轻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同时对限额赔偿与免陪额、保险费率的厘定、期内索赔的保险方式、再保险分散风险等规则进行设计。
程宇铮[2](2013)在《胥溪五堰兴废及其社会经济影响研究(1368-1912)》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胥溪五堰兴废为主要研究对象,重点讨论围绕胥溪五堰兴废所带来的上下游水利纷争及其社会经济影响问题。文章主要运用水利社会学相关理论,采用历史文献学研究方法,试图对胥溪五堰兴废,及其所带来的社会、经济发展演变问题进行分析。认为胥溪五堰作为太湖上游的重要水利工程,尤其是明代中期增筑以后,改变了古中江水流方向,由此给上下游地区带来了一系列的边界、赋税、商路变迁等问题;揭示了在胥溪五堰兴废背后存在着复杂的地方与国家、地方与地方、地方内部之间利益之争。
二、如何补(赔)偿因情况而异(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如何补(赔)偿因情况而异(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制度构建论(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文献评述 |
三、论文的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的思路 |
(二)研究的方法 |
四、论文的创新点 |
第一章 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制度原理 |
一、大规模侵权之界定 |
(一)大规模侵权的内涵 |
(二)大规模侵权的特征 |
(三)大规模侵权的类型 |
二、大规模侵权责任风险及管理 |
(一)大规模侵权责任风险分析 |
(二)大规模侵权责任风险的管理 |
三、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解析 |
(一)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的特征 |
(二)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的功能 |
第二章 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制度构建的现实基础 |
一、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的现有机制评析 |
(一)大规模侵权的传统民事救济的不足 |
(二)大规模侵权的政府救济与赔偿基金救济 |
(三)大规模侵权诉讼的困境 |
二、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制度构建的现实必要性 |
(一)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的必然要求 |
(二)实现分配公平、正义的需要 |
(三)实现法的安全、效率的价值 |
三、我国现行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 |
(一)我国现行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产品的发展现状 |
(二)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
四、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制度建构的现实可行性 |
(一)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的可保性分析 |
(二)具备了必要的法律基础 |
(三)政策的支持为责任保险的发展创造条件 |
第三章 域外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制度的考察 |
一、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大规模侵权 |
(一)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健全,营造责任保险发展的法律环境 |
(二)无过失责任、因果关系推定的确立增加了责任保险的需求 |
二、责任风险控制规则的设计 |
(一)经营模式的选择 |
(二)承保范围的扩大 |
(三)承保机构多样化 |
三、责任风险经营保障规则 |
(一)税收政策的优惠 |
(二)偿付能力的监管 |
(三)切实补偿的资金保障 |
第四章 我国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 |
一、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制度外部环境建设 |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
(二)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
(三)构建责任保险技术支撑体系 |
(四)建立责任保险能力建设平台 |
二、以强制性保险为中心的保险模式 |
(一)强制性保险与任意性保险的差别 |
(二)以强制性责任保险为承保模式的必要性 |
三、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的合同规则设计 |
(一)经营主体多样化 |
(二)承保责任范围的界定 |
(三)保险赔付的范围及除外责任 |
(四)差别浮动费率的厘定 |
四、风险控制的规则设计 |
(一)赔偿限额与免陪额 |
(二)采用期内索赔式保险 |
(三)再保险分散大规模侵权责任风险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2)胥溪五堰兴废及其社会经济影响研究(1368-1912)(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提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中江沿革与胥溪五堰变迁 |
第一节 “三江”与“三江考” |
一、“三江”述论 |
二、“太湖上流三江”与“太湖下流三江” |
三、“太湖下流三江说”与宋代以降太湖治水 |
第二节 汉志中江沿革 |
一、胥溪上游河段及其古丹阳湖区变迁 |
二、荆溪沿革与百渎淤塞 |
三、吴淞江水道变迁 |
第三节 胥溪五堰兴废 |
一、唐代及其以前的胥溪五堰 |
二、宋元时期的胥溪五堰 |
三、明清时期的胥溪五堰 |
第二章 围绕五堰兴废的水利纷争 |
第一节 胥溪五堰改筑与中江流域水旱灾害 |
一、宋代以降太湖流域水旱灾害述论 |
二、胥溪五堰改筑前后水旱灾害比较 |
三、胥溪五堰改筑与中江上、下游地区水旱灾害关系 |
第二节 胥溪五堰兴废中的废坝与护坝之争 |
一、筑堰、护坝论 |
二、废坝论 |
三、改坝为闸论 |
四、废坝、护坝之争与宋代以降太湖水利学发展 |
第三节 胥溪五堰兴废论中的地域群体分析 |
一、胥溪五堰兴废论中的地域分析 |
二、胥溪五堰兴废论中的地域群体利益 |
第三章 胥溪五堰兴废的社会经济影响 |
第一节 胥溪五堰改筑与明清高淳虚粮问题 |
一、胥溪五堰改筑 |
二、明清高淳虚粮问题及其解决 |
三、虚粮问题中的各方博弈与社会控制 |
第二节 胥溪五堰兴废与清代宣城、高淳固城湖边界纠纷 |
一、清代高淳、宣城关于固城湖边界纠纷的缘起 |
二、胥溪五堰修筑与固城湖边界纠纷之关系 |
第三节 胥溪五堰功能转变与市镇、区域商路变迁 |
一、胥溪五堰功能转变 |
二、胥溪五堰功能转变中的政治、经济因素 |
三、胥溪五堰功能转变与市镇、商路变迁 |
余论 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博弈下的胥溪五堰问题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附录 |
后记 |
四、如何补(赔)偿因情况而异(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大规模侵权责任保险制度构建论[D]. 史黎. 吉林大学, 2016(08)
- [2]胥溪五堰兴废及其社会经济影响研究(1368-1912)[D]. 程宇铮. 苏州大学, 2013(09)
标签:公众责任保险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