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正视建筑市场矛盾(论文文献综述)
穆希琳[1](2021)在《国企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与变迁研究 ——基于YZ厂的实证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我国各级工会组织实施的正式制度中,工会互助制度属于工会保障职能中兼具职工集体福利和困难职工帮扶双重主题的制度形式。该制度的生成是结构互构与个体需求的复合体。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内制度的表现样态呈现区别化,本文对工会互助制度发展阶段的划分将厘清制度的发展脉络,对各阶段制度内容和运行实际效果的分析是归纳制度阶段特征的依据。而在工会互助制度变迁的逻辑体系中,原有的制度生成结构发生变化,作为工会组织“自我赋能”的中层力量崛起发挥着创新工会互助制度组织形态的作用。对工会互助制度的研究将原本呈现为割裂状态的工会互助制度典型阶段融汇为一脉相承的制度发展过程,并且将静态的制度呈现以动态演进的方式开展研究。通过构建“结构—需求—制度”的分析框架,将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和变迁的动力要素划分为“宏观制度—单位组织”的多重制度逻辑结构,又将个体需求的满足程度使用“认同—行动”双重维度进行类型划分。通过分析强化了“中层组织”在制度变迁中不可忽视的关键力量,中层组织呈现单位组织“退场”、上级工会组织“入场”。工会组织通过市场化机制的尝试达到“自我赋能”,这一外在突生的力量为工会互助制度变迁提供了全新的组织形态。本研究选择东北地区国有大型企业YZ厂作为田野调查点开展实证研究。YZ厂建厂历史悠久,工会互助制度发展历程完善,并且当下YZ厂仍保留单位内外多种互助制度并行,在参与上级工会职工互助保障的主流互助制度之外,在单位内部按年度职工仍开展向厂内互助基金会捐款。本研究采用社会学定性分析方法中的实地研究法和文献研究法。将该厂1955年建厂初期至1995年间在工会会员之间实行的以“互助储金会”为代表的经济互助制度,结合“生活服务小组”、“思想互助小组”等为代表的劳力互助制度和思想互助制度,统称为工会互助制度的“初样态”。将1995年后参与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C市办事处组织的以职工医疗互助为主要内容的“职工互助保障”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工会互助制度的“新样态”。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处于低位时期,收入分配制度遵循平均主义基础上的按劳分配,职工收入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成为客观现实。社会管理领域国家以单位体制将个体纳入单位组织中便于管理及整合,单位组织也成为国家向个体提供福利待遇的中间组织。本论文所研究的国有企业在单位体制时期是典型的能够为单位成员提供近乎全覆盖福利、单位成员对单位组织依附黏性较强的单位组织。从自上而下的结构角度而言,国家经济社会的宏观制度要求单位组织承担国家意志的传达者、国家资源的提供者角色,纳入代表着“国家”的单位组织中的个体依靠单位解决自身的困境成为该历史阶段下理所当然的选择。这是国家制度对单位组织内部成员互助行为的社会建构。从自下而上的结构角度而言,在企业与国家“同构”之下的国有企业工会,听从党委领导并为行政部门分忧是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在国家总体资源供给量不足的局限下,动员群众力量展开互助互济活动成为工会的理性选择。把单位成员的问题在单位组织的场域内解决,这是单位组织“向上负责”的反馈表现。在国家宏观制度与中层单位组织的互构结构之外,大量职工存在临时性经济借贷需求这样微观个体的实际需求也是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要素。笔者通过对YZ厂工会互助制度发展过程的研究认为互助制度的变迁是对原有互助制度中呈现正反馈递增的设置予以保留,在此基础上采取渐进式变迁的方式,符合职工对工会互助制度发展的预期惯性,也符合制度制定的主体工会组织的功能定位。由于工会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功能侧重有所区别,工会互助制度也随之呈现了从“解群众之困”到“筑风险补充保障”的功能偏重转向。在单位体制之下,工会是生产性行政单位的企业同盟者或建设伙伴。因此工会组织为单位行政减轻负担的同时还要为职工群体缓解压力,正确地认识和处理工人的生活福利工作,将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职工“揽”到工会职责份内,采取广泛依靠群众力量、解决群众自身问题的方式设立“互助储金会”,这是工会对稳定单位体制的有效的助益方式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职工互助保障的群体边界相较单位体制时期工会互助制度范围扩大。职工互助保障将一事一时的工会“送温暖活动”转变为覆盖全年的帮扶救助长效机制,将工会单向“施惠”转变为职工双向多元互助参与。笔者通过对YZ厂工会互助制度的研究认为互助制度的当代价值不仅在于为职工提供风险补充保障,更在于“重塑”单位内部职工间相互关爱的凝聚力。“在内”有单位组织对“单位人”的关怀,“单位人”以尽心完成职业目标作为对单位组织的回馈;“在外”利用大数法则的职工互助保障,是低投入的非营利性的风险补充补充保障。笔者认为工会互助制度的发展进路应在维护职工保障权益的原则上拓展多层次多元化的互助保障体系,配合“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过程中的下岗职工、人数日渐增加的离退休职工、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职工等群体设置有工会特色的互助保障制度,这也将是工会迎合职工民意需求增强持续创新能力持续“赋能”的表现。
范晓鹏[2](2021)在《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规划策略研究》文中指出都市圈作为城市化发展的高级形态,已成为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增长极与人口承载核心区域,也是区域综合实力与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从本质上来看,都市圈是一个具有较强开放性的复杂巨系统,其形成与发展类似于有机生命体,有着自身内在的规律与特征,以系统内各部分达到一体化为理想状态,高质量则是判断一体化发展水平的重要维度。都市圈发展既要考虑“量”的一体化,也要考虑“质”的一体化。作为引领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板块,西安都市圈仍面临着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产业同质恶性竞争、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等现实问题,加快一体化与高质量发展已迫在眉睫。基于上述研究背景与现实困境,本研究重点围绕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进行深入研究。第一,综合集成经济学、生态学、社会学、地理学与城乡规划学等多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跟踪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与实践,在遵循都市圈一体化发展与演化的一般规律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文化、制度、空间、规划等多方位一体化,以及新时代背景下生产、生活、生态功能的高质量,从来源与构成、存在与变化、动因与结果、目标与路径等视角,系统阐释两者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耦合辩证关系,归纳总结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基本特征与空间指向。第二,在一体化视角下,建构基于交通、经济、人口、文化等多维度的定量叠加测算方法体系,并结合西安历史文化空间格局和发展脉络进行定性辅助校核,从而科学识别西安都市圈的空间圈层结构。在此基础上,重点对近年来西安都市圈中心城区的空间扩展,以及圈层结构的演化规律进行总结分析,并综合集成“一体化—高质量—耦合度—满意度”等维度,开展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综合绩效评价,印证一体化与高质量的耦合发展关系,辅助研判西安都市圈的现实问题。第三,结合自然环境、经济社会、交通设施、历史文化等基础性因素,以及政策制度、信息技术等刺激性因素,对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影响因子进行研判,构建以因子属性与作用形式为基础的动力机制模型。基于此,通过梳理都市圈发展的一般模式与复合模式,结合复杂适应系统理论,探索西安都市圈的适宜空间发展模式。通过对以上内容的系统研究,本论文得出以下结论与观点。第一,都市圈一体化发展的重点应在区域协同、产业分工、市场统一、设施互联、风险共担等方面,且未来高质量发展应充分体现人本化、绿色化、创新化与网络化等发展理念。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基本特征应体现在产业协同创新、市场开放统一、生态绿色共保、城乡协调融合、文化包容认同、交通互联互通、服务共建共享、科技智慧引领、治理现代高效等多维层面,由此才能在空间层面真正实现都市圈要素、结构、功能的高质量一体化。第二,从西安都市圈空间范围划定及圈层结构识别的结果可以看出,目前西安都市圈仍是以西安主城区、咸阳主城区和西咸新区为核心的单核型都市圈,并呈现出沿交通要道轴向延伸的态势,区域整体空间联系仍较为松散。在充分解析区域现状和比较审视全国都市圈总体格局的基础上,研判得知西安都市圈目前还存在城镇体系不完善、产业协作不够、交通网络化水平低、生态保护乏力、公共服务过度集中、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通过“耦合—满意度”评价分析可知,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水平一般,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尽管近年来一体化与高质量发展水平都有很大提升,但受到多维因素的影响仍处于中级耦合协调发展阶段;研究范围内居民对西安都市圈的认知程度较低,中心与外围的空间联系感知较弱,对一体化与高质量发展的满意度普遍不高。第三,针对西安都市圈提出“三多一网”的适宜空间模式,认为“多目标、多中心、多维度、网络化”的发展格局是理想空间形态。在明确西安都市圈的现实问题与战略使命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积极响应适宜空间模式,重点从功能提升与格局优化、产业协同与创新驱动、文化传承与文旅融合、交通一体与设施共享、生态优化与绿色发展等方面提出引导策略。同时,基于国土空间规划背景,强调规划思维转变与规划目标转向,进而加强规划体系的专项协同与内外衔接,优化完善都市圈规划编制程序,并提出协同治理与体制机制响应的路径与方法,从而有效支撑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为我国中西部地区都市圈发展规划实践提供有益借鉴。
牛安琪[3](2021)在《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司法适用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长久以来,关于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司法适用聚讼纷纭,新近《民法典》对强制性规定的内容进行了调整,从原《合同法》第52条第(5)项到如今《民法典》第153条的变化,既是立法者对法律文本字斟句酌、细致考量的成果,也是实务工作者多年来裁判经验的结晶。立法规范顺利出台后看似拨云见日,实则《民法典》第153条依然无法“扭转”不完全规范的性质,部分强制性规定由于缺少明确的法律后果要件,法官不得不在具体强制性规定基础上进行价值判断与利益衡量。时至今日,如何甄别强制性规定仍是学界公认的难题,同时,实践中缺少明确统一的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效力的评判标准,法官在判断合同效力时举步维艰。据此,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适用难题需要回归到实践本身去找寻根源。近十年中产生的1152篇司法裁判文书,全面客观地反映出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司法适用现状,依托于这些裁判文书,采用司法数据研判方法可以挖掘司法实践的既存问题并对其深入剖析和反思,旨在为合同效力认定中的强制性规定的司法适用提供操作指引。合同效力认定中的强制性规定有着充分的司法实践基础。实践中的案件数量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案件争议类型分布既多元又集中。参照合同违法要素来看,合同主体违法和合同缔结程序违法是导致合同无效的主要合同违法要素。数据统计结果显示,实践中法官裁判观点倾向于支持合同无效,其占比高达82%。目前,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司法适用问题主要有二:其一,强制性规定二分法不具有裁判指导意义,法官以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作为判断合同效力的标准有悖审判逻辑,二分法仅为强制性规定的学术标签,本身不具备实质内涵,它是对合同效力裁判结果的描述,而非合同效力裁判结果的澄清;其二,法官常将公序良俗作为区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标准,既曲解了立法者在规范中设置公序良俗的真实用意,也未发挥公序良俗兜底性条款的功能和作用。实践中因缺少明确统一的合同效力裁量标准从而导致裁判结果不尽人意,二分法这种不受现行法束缚的合同效力裁量方法极易导致法官恣意裁判、增加司法裁判的不确定性乃至带来划向“任意”司法的危险。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追根溯源,与强制性规定所依托的法律规定有很大关系。纵观国内外强制性规定的立法,以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是否合并规定、是否保留规范目的为基准产生了一元论与二元论、规范目的保留立法例与无规范目的保留立法例等若干立法模式,我国《民法典》第153条采用一元论和规范目的保留立法例,其虽增加了规范目的保留和悖俗无效的新规,但是《合同法》第52条遗留至《民法典》的“三不变”历史问题仍未解决,核心问题在于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案件依然缺少明确统一的裁量标准。就司法解释与解释性文件而言,我国近三十年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司法解释、解释性文件与立法规范立场趋近一致,对二分法为导向的合同效力认定路径持肯认态度。检视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法理基础,可以看出:一方面,法官的裁判思路有着浓重的后果主义裁判理论烙印,解决了实践过分依赖形式推理导致的个案不正义现象;另一方面,法官的裁判思路犹如法律家长主义式限制和干预行为人自由,旨在达到帮助行为人规避风险和保护公民权益免受损害的目的。但后果主义裁判理论与法律家长主义理论都不尽人意:前者逆推式的裁判方法始终受到法官恣意摆脱现行法约束的抨击,后者则面临着司法适用中价值困境和实践困境的双重危机。强制性规定二分法虽未入典,并不意味着立法者否定二分法的司法适用价值。二分法裁判模式实质上是把公序良俗作为区分强制性规定的标准,其司法适用现状与立法者预期效果相差甚远。对于强制性规定的类型化能否指导实践裁判,目前学界存在肯定论与否定论两种相反的立场:前者以概念内涵、综合多元、行为效力后果、规范目的为类型区分标准,欲重构强制性规定类型;后者在批判二分法基础上彻底否定类型化对裁判的指导意义。二分法方法错误并不意味着方向偏航,制度框架内的强制性规定类型化合同效力认定模式是值得肯定的,以规范目的为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类型化不仅具有裁判指导意义,而且能从制度上防止人为恣意裁判。然而过度的形式正义必然导致对权威文本的过分依赖,需要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予以适当矫正。应提倡形式正义为主兼顾实质正义的司法裁判理念,坚持以规范目的为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类型化作为评判合同效力案件的主要路径,辅之以法官的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弥补规范制度的不足。公序良俗是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司法适用的核心问题。公序良俗虽然具有概念内涵抽象性和流变性等罅隙,然其在限制私法自治以及补充发展法律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应从价值基础、道德基础和社会基础三方面考察立法设置公序良俗的正当性,其既是道德转化为法律规范的结晶,亦对维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贯彻社会主义和谐价值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序良俗作为《民法典》第153条的兜底性条款,旨在提醒人们合同效力案件有另一条路径可探寻,然实践中公序良俗与强制性规定存在诸多适用重叠之处,公序良俗更多情况下扮演的是增强合同效力裁判结果说服力的角色。不仅如此,它还“肩负”着识别强制性规定类型的重任,可以说公序良俗在合同效力案件中的角色定位一直是错位的。实践中公序良俗与强制性规定二者之间关系的混淆、调整领域的模糊极易导致合同效力案件判决结论的不确定。为了更好地发挥公序良俗的积极作用,明确其在合同效力案件中的角色定位尤为重要,在适用顺序方面,穷尽强制性规定方可适用公序良俗。合同效力的调整领域方面,公序良俗和强制性规定应有独立的分工领域,实践中不能轻易混淆。实务中单纯凭借法律规范涵摄便可获得结果的案例已屈指可数,更多的案件需要从实体和方法论两方面寻求裁判路径。一方面,实体性完善路径应以规范目的为强制性规定类型的标准,进而判断合同之效力。实务中出现频率较高的六种类型有内部管理型强制性规定、外部秩序型强制性规定、市场准入型强制性规定、行政管理型强制性规定、伦理道德型强制性规定和政策意见型强制性规定,本次司法数据研判案例显示,违反前两种强制性规定普遍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相比之下,违反后四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面临否定性评价的概率较大,但不可一概而论,法官尚须根据个案具体分析合同的效力;另一方面,方法论完善路径应采取法律解释方法弥补制度框架内强制性规定类型化的不足,其中,文义解释为首位解释方法,体系解释方法探究规范体系地位以及前后法律条文的关联,目的解释为最高层级解释方法剖释强制性规定的立法旨意,并在比例原则指导下展开个案的利益衡量,同时应强调利益衡量需符合我国司法适用的操作规则,比例原则作为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原则自身也要接受审查。
潘雁[4](2021)在《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二战后,科学技术的进步带来生产方式的变革,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抓住科技的力量大力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美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进行全球范围的资本输出。工业化社会的到来将文化产业的发展带到新的高度。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文化产业已经发展成规模化的生产与销售的产业链条,资本家在进行文化产品输出的同时,也将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渗透到其他国家。在这样的社会变革中后现代主义应运而生,后现代主义带给人类历史及社会发展、人们精神世界及物质生活深刻的影响。我们应如何客观、辩证地看待后现代主义思潮、如何深入挖掘文化变革背后的本质、如何进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是我们当下需要面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正是基于此方面的思考展开对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研究。第一,通过对詹明信国内外研究文献的梳理,提升对詹明信学术思想认识的广度与深度。从时间看,最早关于詹明信的研究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威廉·道林对于詹明信《政治无意识》的研究;从广度上看,国内外对詹明信的研究十分丰富,包括:对詹明信本人学术思想的整体研究;对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研究;对詹明信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对其近年学术演讲及采访的研究。对詹明信的研究,国内外学者关注的问题既有一致性,也有差异性。一致性在于对詹明信本人及其后现代主义理论的研究上,中外学者高度认同詹明信后现代主义理论家的地位;差异性在于国内学者更加关注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中对第三世界社会文化关注的问题。第二,詹明信汲取多个流派、不同学者的理论观点形成其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曼德尔资本主义分期理论将资本主义划分为三个阶段对詹明信文化分期理论的提出产生巨大影响;詹明信深受鲍德里亚“幻象”理论的影响,重点阐述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表现出的乌托邦现象,主体与客体之间发生位置互换,人们深陷“视像”世界;根据威廉斯三种文化理论,詹明信提出通过主导文化解决后现代主义社会文化的问题;詹明信试图将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与解构主义、结构主义、符号学理论相结合,从社会、历史的角度去解读西方文化呈现的新特点;詹明信对精神分析理论十分推崇,他认为精神分析理论是真正意义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阐释学。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中政治无意识理论就是受到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影响。第三,詹明信在其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中提出多个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观点。其一,詹明信提出“后现代主义是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这一重要论断。詹明信沿用其早期作品的方法论视角,采用马克思主义辩证的方法,对多个领域的大众文化产品进行分析,将文化问题重新放置在现实社会的历史语境中进行研究;同时研究文化问题与经济基础的辩证关系;论述社会生产方式与文化思潮、意识形态之间的内在联系;通过实例分析阐述后现代主义文化特征:深度的消失、主体的消失、拼凑的模仿、距离感的消失、历史意识的消失。其二,詹明信文化分期理论的提出标志着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体系的形成。詹明信从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出发,根据不同阶段资本主义出现的新特征,借鉴并吸收曼德尔关于资本主义分期理论提出文化分期理论。詹明信将文化分期理论的三个阶段: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分别与资本主义发展的三个阶段相对应:市场资本主义阶段、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和晚期资本主义阶段。第四,詹明信后现代马克思主义文化批评理论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赋予马克思主义新的时代特征。詹明信对解释学进行重新建构,认为文化解释必须遵循由政治、经济和历史的发展脉络,深入研究三者的历史关联进而深入到对文本背后本质的研究,解释其意识形态;大众文化理论是詹明信后现代主义理论重要的组成部分。他既不认同对大众文化绝对的批判与悲观判断,也反对对大众文化的全面追捧。詹明信立足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运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对大众文化进行客观的评价。詹明信认为:批判与希望并存的大众文化理论一方面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思想控制,维护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大众文化的乌托邦特质也将普通人群对未来美好生活的追求呈现出来。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之间的关系绝不是非此即彼,而是你中有我的渗透关系。第五,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既有积极意义也有历史局限性。我们应辩证地看待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有益之处,也应对其局限性保持清醒地认识。既肯定其理论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与发展、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文化霸权本质的揭露,以及对我国文化强国建设中有益的启示;同时也应该看到其理论中的杂糅性、文本与实践二元脱节、对大众文化构成分析不足等历史局限性。第六,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对第三世界国家包括我国社会文化建设具有一定启示作用。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研究对象并不局限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他对第三世界的文化问题予以极大关注,运用“民族寓言”剖析第三世界的文化,尤其是文学作品;作为一名美国学者,詹明信对美国文化的世界性输出有着更加深刻地认识。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文化建设更伟大的历史使命。《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如何加强思想建设、如何增强文化自信、如何提高文化软实力、如何在世界舞台讲好中国故事等一系列问题为中国学者提出了新的思考。詹明信后现代文化理论为中国学者更加清楚地认识晚期资本主义的社会变革、文化变革提供理论依据;为中国学者研究世界文化的发展,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的融合,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等问题提供新的理论视角。
闫恒[5](2021)在《大众文化传播与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意识形态安全在国家安全体系中处于重要位置。维护好意识形态安全不仅是党执政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任务。大众文化传播时代的来临,拓宽了信息传播渠道,使大众文化与人们日常生活交织在一起,并以一种无形的力量不断重塑着人们思想控制着他们的行为。大众文化传播逐渐成为权利博弈与意识形态斗争的场所,凸显着意识形态的属性和功能。对于意识形态安全而言,大众文化传播所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作出分析和解释,从而为从根本上维护和提高我国意识形态安全提供新契机和新机遇。大众文化主要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对广大民众进行信息传播,它不仅包括影视作品、流行音乐、网络文化等传播方式,还具有双向交互性、社会舆论导向性、信息内容多元性等特征。在此基础之上,大众文化传播给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一方面大众文化有助于改善我国意识形态的宣教方式,拓展意识形态的影响空间,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注入新的活力。另一方面,大众文化发展现状存在着泛娱乐化、虚无化、泛西化及本土文化缺失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加剧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冲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导地位。深入分析大众文化传播对我国意识形态安全产生消极影响的原因,这是由于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的:大众文化自身负面因素通过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过程释放出来;主导意识形态对大众文化的引导和监管不足,同时我国主导意识形态的大众化远未完成。充分认识问题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因此,积极探索大众文化传播下加强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具体路径成为本文的重中之重。具体而言,一是借助大众文化传播模式增强意识形态传播有效性;二是夯实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物质基础;三是加强马克思主义阵地建设增强主导意识形态的社会整合能力;四是加强主导意识形态对大众文化正向引导;五是塑造主导意识形态在大众文化对外交流中的形象,赢得国际普遍认同。
李梦娜[6](2021)在《马克思知识产权批判理论及其当代价值》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知识产权制度是目前经济活动中广泛应用的基本制度。然而,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知识产权制度却持批判态度。因此,我们有必要分析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基础,以阐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知识产权制度批判的实质内容。在此基础上,利用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成果,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知识产权制度提供可行性建议。本文主要分为三个章节的内容。第一章梳理了近代西方知识产权理论的主要观点及它们与马克思知识产权批判理论之间的关系。近代西方知识产权理论主要有以洛克为代表的劳动财产论、以边沁为代表的社会功利论和以黑格尔为代表的人格理论。当时知识产权正处于产生和初期发展阶段,这些理论分别从不同角度论证了知识产权的正当性,为知识产权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生根发芽奠定了基础。与上述观点不同,马克思用超越时代的眼光,看到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局限性: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知识产权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工具,不具有永恒合理性。第二章阐明了马克思知识产权批判的主要内容。一方面,资本主义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是资本控制创造性劳动的工具;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知识产权思想具有意识形态性。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知识产权制度必然趋于消亡,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制度仍有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积极意义。第三章从马克思知识产权批判理论出发来反观当代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运用马克思主义视角分析当代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尝试探讨发展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制度的可能路径。
梁冠华[7](2021)在《国家话语对国家身份的建构及其修辞策略》文中提出在国家话语体系内,探索行为体如何用语言来建构国家身份的相关热度正日渐升温。此外,国家身份的建构问题也是国际关系研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近年来,在人文学科研究日益呈现出注重交叉与应用研究的大趋势下,国内外学界特别是国内学者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表现出以理论联系实际来解读社会现象及参与社会管理的巨大热情。尤其面对当前复杂的国际情势,对国家身份建构的相关研究不仅仅是国际政治研究领域的热门课题,话语研究领域的学者们对其研究亦愈发呈现出增长之势。目前,从整体来看,国家身份的话语研究内容广泛、成果丰硕,主要涵盖了在已有理论框架内对身份进行整体述评以及对其建构过程的分析。具体可细分为功能类、策略类和关系类。所用理论视角主要在批评话语分析和语用分析的框架内展开,这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借鉴。同时,现有研究亦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研究思路受限,惯用一种理论阐释问题而较少涉及跨学科性的交叉研究;也有研究方式尚待破执,传统的定性研究无法完全满足科研需要,适当运用各种语料库处理方法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处理,可以有效提高研究的客观性和准确度。针对国内外在该领域的研究现状,论文选取国家话语范畴内的国家领导人话语,具体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外交演讲话语为研究对象,一则尝试结合语料库研究方式解析语篇所构建的中国多重国家身份;二则通过学科交叉研究拓展思维域度,以肯尼斯·伯克(Kenneth Burke)的新修辞学理论为主要理论依据,并辅以国际政治的社会建构主义理论构筑了国家身份建构及其话语修辞策略的语篇分析范式。国家话语的国家身份相关研究视角广阔,论文主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进行分析。在宏观分析模块,具体依托的是伯克戏剧主义修辞的动机理论和国际政治的社会建构主义理论。在研究方法上采用了语料库研究、定性研究以及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混合研究方式,从整体上回答中国国家身份“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研究发现,习近平主席的外交演讲语篇具体构建了中国作为新兴大国、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负责任大国和具有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文明大国四种国家身份。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语篇建构国家身份的根本动机一方面在于维护中国自身的发展利益、安全和主权利益以及文化利益等,另一方面亦兼具世界情怀,着力兼顾全球以及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此外,语篇建构国家身份的直接动机是使国际社会各方在达成价值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理念的基础上,以行动共同体为驱动力,切实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付诸于行动。在微观分析模块,具体依托戏剧主义修辞的同一理论和抽象理论,详细回答中国国家身份“怎么样”的问题。换言之,在结构安排上,论文顺次从内容同一、形式同一和辞格同一这三个层面探究国家身份建构的内部话语机制,即修辞策略。研究发现,中国国家身份建构的内容同一策略分别包含了同情同一、对立同一和无意识同一三种实现路径。相应地,与内容同一相辅相成的形式同一策略则从规约形式、重复形式和递进形式三个方面展开。此外,在辞格同一策略内,我们发现了语篇建构国家身份的三大主体隐喻辞格,即建筑隐喻、拟人隐喻和旅程隐喻。在国际关系领域,国家身份的建构从来不是自说自话的“一言堂”,而是内在结构与外在结构共同建构的结果。其中,内在结构可视为身份的“自我”构建,相应地,外在结构即为身份的“他者”构建。因此,论文虽以西方修辞学为基石探究中国国家领导人由内在自建国家身份的话语策略机制,但并未忽略外在的他建效果。根据当代中国与世界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国家形象全球调查报告2019》,调查结果所显示的中国国家形象同论文所探讨的中国国家身份“是什么”的结论呈现出高度的一致性。这充分说明中国国家身份的自建效果已经得到了他者的广泛认同,同时,也为该研究提供了合法性的现实理据。论文的创新之处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在理论上,将西方修辞学与国际政治理论进行有机融合,从而建立一种具有跨学科性质的新颖分析模式,有利于丰富政治话语研究的学术资源;(2)在研究方法上,采用混合研究范式,突破了以往以一种模式进行研究的单一方法,有助于改变人们对话语研究过于主观的诘难,为政治话语的阐释增加具体的实证支撑,增强研究的信度和效度;(3)在研究视角上,将研究的焦点从传统侧重对受众的单向劝说转为开展与受众的双向认同。在语篇的分析中,我们着重讨论的是演讲者在与受众的互动中是如何合理调度相关的修辞资源来实现国家身份的有效建构;(4)在研究价值上,面对中国特色话语体系建设的新局面,我们突破性地选用中国国家主席和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的外交演讲,使本项课题研究更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与现实意义。这既有助于增强内部的民族凝聚力,又有助于增益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话语权,推进国际话语新秩序的建构。
贾辉[8](2021)在《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研究 ——以中国海外投资为视角》文中提出近年来,全球外商投资的金额呈增长趋势,中国对外投资也呈持续增长态势并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然而,中国对外投资近年来也出现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忽视环境问题将成为导致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失败的重要因素之一。因环境问题导致国家责任的风险也在增加。本文包括前言、正文、结论三大部分。正文包括六个章节,分别是第一章(国际投资环境保护问题和国际法律制度)、第二章(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预防责任)、第三章(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及构成要件)、第四章(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国家责任形式、分担机制与免责问题)、第五章(特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关于国际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预防义务,本文通过综合性国际环境立法文件和专门性国际环境立法文件探讨了预防原则,包括双边/多边投资协定与预防原则、国际投资项目环境评估与预防原则、绿色金融与预防原则。关于国际投资协定与环境保护,本文围绕国际投资协定中的环境条款,研究了NAFTA、USMCA、CPTPP、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及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国际投资协定中的环境条款,比较中国投资保护协定中的环境条款,对中国所参与对外投资协定中的环境条款、中国对外投资协定中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中国对外投资协定中环境事件之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探讨。之后,该章节介绍了国际投资与环境影响评价,指出环境影响评价是减少投资建设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的重要预防措施,结合《埃斯波公约》等多边国际条约和美国、欧盟、俄罗斯等各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与中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相比较,对中国对外投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进行了讨论。最后,该章节探讨了国际投资与绿色金融,从绿色金融的定义和重要意义出发,梳理了绿色金融相关之国际法体系,结合美国、巴西、印度、墨西哥、英国、马来西亚等国关于绿色金融的立法实践,比较中国关于绿色金融之立法实践,探讨了绿色金融在中国对外投资环境保护方面的可以发挥的重要作用。关于国际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构成要件,本文探讨了国际投资环境损害国家责任之构成要件,将国际投资行为区分国际不法行为和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两种情形讨论了国际投资环境损害国家责任之构成要件。其次,该章节探讨了私人境外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归责,比较中国投资者境外投资环境损害国家归责之要件分析,讨论了中国投资者境外投资的国家归责问题。本文还从投资国的角度分别探讨了国家责任的承担形式、分担机制、免责情形等内容。关于特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本文首先讨论了核电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从核电领域环境保护之风险出发,梳理了核事故赔偿责任之国际法体系,再结合中国核企业“走出去”之概况和中国国内立法分析,以中广核与法国电力集团、英国政府签署英国新建核电项目一揽子协议参与英国核电项目为例,分析了中国核企业“走出去”发生境外核事故之国家责任。其次,该章节探讨了航天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从航天领域环境保护之风险出发,梳理了航天事故赔偿责任之国际法体系,包括《外空条约》、《责任公约》、《登记公约》、《营救协定》、《月球协定》等,结合中国航天企业“走出去”之概况,以假设案例的方式,探讨了“走出去”的中国航天企业一旦发生航天事故,是否会引发中国的国家责任等问题。最后,该章节探讨了石油产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从石油领域环境保护之风险出发,梳理了石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之国际法体系,包括《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及其议定书、《设立油污损害赔偿国际基金国际公约》及其议定书、《勘探、开发海底矿产资源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和其他相关国际公约,再结合中国石油企业“走出去”之概况,分析了中国石油企业走出去发生境外石油污染之潜在风险,并区分事故造成海洋污染和陆地污染分别就国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进行了分析。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应重视因环境问题导致国家责任的风险。本文分别在中国境外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预防义务、中国境外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中国特定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方等方面,分别提出了中国海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方面的建议。
陆露[9](2021)在《优教与忧思 ——王逢贤教育学思想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王逢贤(1928-2013),辽宁省大连人,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杰出的教育理论家、德育专家、知名学者。任何教育思想的生成都具有历史性和社会现实性,有其深刻的生成基质和复杂影响因素,探究王逢贤教育学思想,不仅要探究他的教育思想有哪些,同时也要对思想产生的机理加以深入阐析,以达到最终揭示思想者思想形成的辩证之路。将微观史学的研究范式应用到对王逢贤教育学思想的研究中,探究其所处的历史时代以及自身经历的特殊阶段,探查王逢贤在不断接受思想洗礼的过程中,其思想嬗变的历程。从其追寻真理、探究真知的实然之路起航,着落于其一生思想的核心观点,从何以为优质教育之思再到如何使之落地为优质之教,也是教育本质与规律所应呈现的具体形式。福柯的知识考古学认为,话语不仅仅是语言,一种话语就是一种调控权力之流的规则系统。话语一旦形成,它就为分析提供了一个领域,而这种分析是我们进行自我认识的一个中心部分。话语在一种持续界面中相互交叉和关联。在对相关资料进行筛选、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其思想演进的历史顺序进行系统分析,概括总结其教育观点的精髓所在,实际是一种挖掘知识的深层、对现行知识做进一步解构的思想史方法。思想体系的构成与思想本身一样具有双重性,将本研究做微观史学审视,将隐匿于王逢贤个人成长经历、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中,与其思想变化发生链接的具体事件与经验描述出来,寻踪觅迹,呈现出他的教育思想的聚成事实,为我国教育学思想史谱系建构添枝增叶,丰富、充盈、拓展宏大历史叙事的整体理论框架和综合研究。王逢贤的忧思是科学地揭示教育活动规律的一种积极、乐观、理性的教育理论思维活动,在此种思维活动的导向下,创生出与之契合的规范教育则是一种必然。在科学的教育学思想指导下的规范教育的表达和生成,应该可以回答最令人满意的教、最好的教育这一重要议题。王逢贤规定了最好的教育就是优质教育简称“优教”。由于教育对象的复杂性,教育学可能涉及历史、政治、地理、人文、经济、心理等诸多学科要素,由此造成教育学沦为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学科,“教育学的边界”亦变得很模糊。很少有一门科学如教育学这般有着模糊的面影,这是科学乃至其作为学科独立存续所面对的最主要威胁之一,在于含混模糊的学科边界对其论哉的清晰性乃至知识有效性的消极影响,教育学模糊的学科边界直接对其理论解释力和实践批判力产生严峻的质疑和巨大的挑战。教育在研究对象和研究性质上面临的质疑和巨大挑战,并不能成为阻碍教育学研究和发展的因素,也不能成为教育学者们停滞不前的借口,可能也正是因为赫尔巴特未尽之事,为广大教育学研究者们留下无数思考和研摩的空间,王逢贤就是众多学者们之一,对教育学本质规律探寻和追求成为他教育学研究的动力与燃点。本研究利用微观史学的研究方法,整体展示王逢贤教育学思想是如何在历史的阶段发展脉络下得以最终呈现。个人思想形成必然会受到个人经历的影响,这是思想源流,也是思想得以形成的条件背景,更是个人与社会权力分配博弈的结果,其思想的形成必然体现了思想者的话语权,也是其思想在话语权实践中所处地位的表现。教育思想形成于教育思想者头脑中的认知世界,认识来源于现实生活以及外部世界的摄入,并着落于教育思想者所专注的个人事业上,通过对个人从事的事业的认知加工,以个人思想形式内在的生成,以某种方式加以组织并表达出来,其主旨是对教育实践产生影响。教育思想具有社会性、历史性、前瞻性、继承性等特征。教育思想有助于人们认清教育工作中的成绩和弊端,使教育工作更有起色。任何教育思想的形成都是复杂的,都是在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建构的,都有其来源的客观性和形成的主观性。王逢贤的教育思想诞生在复杂的社会背景下,生成于曲折多舛的个人经历与源流多重的文化思想交互过程中,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呈现出鲜明的特征,但却始终坚守着同一的教育信念。教育是使人成为“人”的唯一途径,对教育现象的认识、对教育经验的审视、可以揭示教育本质与教育规律的存在,使教育促进社会发展成为可能是王逢贤终其一生所执着的思与教的思想嬗变之过程。关于教育的探讨中,已经涉及到教育的起源、教育的定义、教育与政治经济、教育与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教育与人的发展等方方面面的关系。从其追寻真理、探究真知的实然之路起航,着落于其一生思想的核心观点,从如何为优教之思再到何以使之落地为教的不懈探索。王逢贤对于教育原理的重审,主要是辨清教育的本质是什么,王逢贤的观点是要在教育逻辑上把握同一性,在社会情境中界定教育范畴,于社会生产二重性揭示本质。在教育目的的定位上,王逢贤认为必须是人的全面发展,这是教育目的不二之选,对于如何坚持人的全面发展,王逢贤认为必须要摒弃异化从而达到人的全面复归,认知自我使人之为人成为可能,最后在社会深度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教育是社会的教育,因此,王逢贤认为教育的实践取向必须指向如何实现为社会服务,否则教育必然会脱离教育的本体追求,而出现异化的趋向,在这一维度上,王逢贤认为,应该以教育的超前性面向社会未来,以教育的前提性推动社会实践,以教育的现代性驱动社会发展,以教育的本体性抵制社会异化。教育的任务是对人的教育,人的教育就是要使人成为人,因此,道德教育成为教育实践的必然选项,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取向要求学校的道德教育必须有整体的系统性,应该从多维度考察整体界说德育,对人的培养是德育的本质,在联系中把握德育实践,教育者要先受教育。中国教育的发展从西方接受了很多的思想,但是本土化研究取向是中国教育研究的必然选择,必须要做到教育研究扎根于本土的现实环境,教育研究本土化的实现保障,教育研究本土化的方法论要求,教育研究本土化是一个认识过程。中国教育理论体系必然是以国家发展需要、政治需求为导向的政治话语权力主导下,同时受国外教育领域话语实践、学术态势和社会发展等的学科话语权力参与构建的大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并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体现政治话语权力和学者话语权力共同主导的教育学理论体系构建表征与特质,其鲜明特征是自上而下的发展路径,即政治话语实践在先,学者话语实践在后的,凸显中国特色的理论生成并指导实践的基本逻辑。王逢贤毕生挚爱研究的事业所体现的必然之意就是希望中国的教育能成为有特色的、质量高的,能满足受教育者个性充分发展、潜能充分发展的优质教育。基于这一着眼点,王逢贤的教育学思想都围绕如何实现教育发展、教育先行、教育现代化,推动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王逢贤教育学思想的时代意义在于指明中国教育现在的实践取向和未来的目标指向,这包括教育研究必须坚持理论根基,内容包括运用马克思人的学说,扩展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说。教育研究必须坚守本土意识,内容包括让社会为教育做后勤,坚守教育的本真角色,学校是教育实践的关键,如何培养人的创新性。教育研究必须直面规律的复杂性,内容包括在宏观层面把握教育规律,在微观层面挖掘教育规律,在实践层面尊重教育规律。教育研究必须以人为问题基点,内容包括教育以满足人的需要为起点,教育以情境陶冶为教学手段,教育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终点。先进性是任何教育思想都必须具备的内在品质,否则教育思想就不可能具有思想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功能。王逢贤有着中国传统教师最典型的体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无时无刻不体现出一位教师的风骨、风范、品格与情怀。如果不能体悟、通感他的教育学思想,便无法知晓新中国教育理论从无到有,在荆棘中跋涉的探索历程,也就不能从根本上理解当下的教育思想与教育实践的未来去向与实践向度。这些思想以及这些思想形成的过程都是后辈学子需要认真挖掘的宝藏,思想可以武装我们的头脑,让受洗礼者变得睿智,而感悟思想形成的过程可以使我们在研学之路上懂得如何精进学识,达到提升思想高度的目的。任何一位教育学者都会有一探教育规律的内在动因,这是一位有着思想意识和职业追求的教育思想者潜在的驱动力。再审王逢贤教育学思想,可以更加清晰的理清王逢贤教育学思想的理论特征与思想风格,王逢贤不仅是一位有独特思想的教育家,也是始终走在中国教育实践最前沿的拓荒者与探索者。王逢贤教育学思想是老一辈教育家光辉形象的延伸和价值的延续,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发展的镜鉴,是为教育现代化探索合理化,科学化路径的最好手段和可持续性发展的动力。
杨学英[10](2021)在《建筑企业工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企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越来越大,业务内容越来越复杂,企业经营管理中需要面对更多的风险影响因素,工商管理难度随之提升。然而,目前诸多建筑企业在工商管理方面存在不足,管理能力跟不上企业规模发展需求,使之企业风险抵抗能力较差,造成企业后续发展动力严重不足,制约了企业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将针对建筑企业工商管理中的问题展开探讨和分析。
二、应正视建筑市场矛盾(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应正视建筑市场矛盾(论文提纲范文)
(1)国企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与变迁研究 ——基于YZ厂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起与问题提出 |
1.1.1 选题缘起 |
1.1.2 问题提出 |
1.2 核心概念界定 |
1.2.1 工会 |
1.2.2 工会会员与单位成员 |
1.2.3 互助互济 |
1.2.4 工会互助制度 |
1.3 理论基础与解释框架 |
1.3.1 理论基础:制度生成与变迁理论 |
1.3.2 解释框架:“结构—需求—制度”分析框架 |
1.3.3 论文篇章结构 |
1.4 研究对象情况介绍 |
1.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意义 |
1.6.1 理论意义 |
1.6.2 现实意义 |
第2章 相关文献回顾与述评 |
2.1 国内文献回顾 |
2.1.1 工会角色与组织运行研究 |
2.1.2 工会功能与改革研究 |
2.1.3 互助价值传统与互助实践研究 |
2.1.4 工会互助保障研究 |
2.2 国外文献回顾 |
2.2.1 工会角色与组织运行研究 |
2.2.2 工会功能与改革研究 |
2.2.3 互助思想与互助组织研究 |
2.3 既有学术贡献与局限 |
2.3.1 学术贡献 |
2.3.2 研究局限 |
第3章 工会互助制度生成的背景分析 |
3.1 制度下沉: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催生互助“刚性需求” |
3.1.1 计划经济时期经济水平与收入分配制度的局限 |
3.1.2 单位制初期国有企业“纵横交错”管理体系下的工会组织 |
3.1.3 单位制初期的工会保障职能 |
3.2 组织反馈:单位成员团结模式的有机形塑 |
3.2.1 发挥工会“政治动员”组织者的作用 |
3.2.2 互助行为优化单位成员社会互动结构 |
3.2.3 集体主义思想成为单位体制时期价值取向 |
3.3 个体需求:满足计划经济时期单位成员基本生活保障需求 |
3.3.1 脱离剥削性质的旧时民间借贷组织的需求 |
3.3.2 大量单位成员存在应急借款的需求 |
3.3.3 缓解单位成员家属“后顾之忧”的需求 |
第4章 计划经济时期工会互助制度的“初样态” |
4.1 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运行和功能 |
4.1.1 建国初期工人阶级互助实践 |
4.1.2 工会互助制度的运行过程 |
4.1.3 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功能 |
4.2 YZ厂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内容和特点 |
4.2.1 “互助储金会”——经济互助制度 |
4.2.2 “生活服务小组”——劳力互助制度 |
4.2.3 “思想互助小组”——思想互助制度 |
4.2.4 由“输血”到“造血”的互助基金会 |
4.3 单位成员对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行动回应 |
4.3.1 单位成员“支持型”行动 |
4.3.2 单位成员“妥协型”行动 |
4.3.3 单位成员“观望型”行动 |
4.3.4 单位成员“排斥型”行动 |
第5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工会互助制度的“新样态” |
5.1 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的特点和功能 |
5.1.1 从路径依赖视角解析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 |
5.1.2 职工互助保障区别于商业保险的独特价值 |
5.1.3 互助制度助力工会打造全方位保障“品牌” |
5.2 YZ厂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的表现形式 |
5.2.1 YZ厂参与职工互助保障的必要性 |
5.2.2 双轨互助制度并行的YZ厂特色 |
5.2.3 对制度目标和成效的认同激发参与动力 |
5.3 单位成员对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的行动回应 |
5.3.1 单位成员“支持型”行动 |
5.3.2 单位成员“妥协型”行动 |
5.3.3 单位成员“观望型”行动 |
5.3.4 单位成员“排斥型”行动 |
第6章 工会互助制度的变迁逻辑分析 |
6.1 宏观制度对中层赋能和个体需求的决定作用 |
6.1.1 国家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作用 |
6.1.2 单位由行政性整合转向利益性整合 |
6.1.3 “国家—单位保障”进阶“国家—社会保障” |
6.2 中层赋能的“强化”促生互助组织新形态 |
6.2.1 向上贯彻:上级工会“在场”重塑互助边界 |
6.2.2 向下回应: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的“桥梁纽带” |
6.2.3 自我赋能:工会组织市场化“跨界” |
6.3 微观个体为宏观结构和中层赋能提供经验建构 |
6.3.1 “搭便车”的群体惰性助推互助行为制度化 |
6.3.2 “由借到挣”的行为逻辑嵌入互助基金会的运营理念 |
6.3.3 “风险自担”的制度常态激发工会互助保障的转型 |
第7章 结论与讨论 |
7.1 主要结论 |
7.1.1 工会互助制度生成的复合因素 |
7.1.2 工会互助制度变迁不可忽视的“中层力量” |
7.1.3 工会互助制度的现实意义 |
7.2 研究不足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访谈提纲 |
附录2:受访者基本信息表(以访谈时间先后排序) |
附录3:《互助储金会组织通则》 |
附录4:《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章程》 |
附录5: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C市办事处开展的职工互助保障类型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学术成果 |
致谢 |
(2)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规划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选题缘由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缘由 |
1.2 研究对象 |
1.2.1 重要性和典型性 |
1.2.2 研究范围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概念释义 |
1.4.1 都市圈 |
1.4.2 一体化 |
1.4.3 高质量 |
1.5 研究内容、框架与方法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框架 |
1.5.3 研究方法 |
1.6 基础性支撑原理与研究特性 |
1.6.1 基础性支撑原理 |
1.6.2 研究特性 |
1.7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基础理论及相关研究与实践综述 |
2.1 相关基础理论 |
2.1.1 经济学相关理论 |
2.1.2 生态学相关理论 |
2.1.3 社会学相关理论 |
2.1.4 地理学相关理论 |
2.1.5 城乡规划学相关理论 |
2.2 相关研究综述 |
2.2.1 都市圈的相关研究 |
2.2.2 一体化的相关研究 |
2.2.3 高质量的相关研究 |
2.2.4 相关研究进展述评 |
2.3 国内外发展经验 |
2.3.1 国外经验 |
2.3.2 国内经验 |
2.4 基于理论与实践的若干启示 |
2.4.1 人本化 |
2.4.2 绿色化 |
2.4.3 创新化 |
2.4.4 网络化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内在逻辑及特征 |
3.1 都市圈一体化发展与演化的内在机理 |
3.1.1 从“要素分散”到“要素集合”:集聚化与融合化 |
3.1.2 从“增长极核”到“网络关联”:扩散化与网络化 |
3.1.3 从“单打独斗”到“协作一体”:协作化与一体化 |
3.2 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哲学思辨 |
3.2.1 来源与构成:“渊源合一” |
3.2.2 存在与变化:“协同发展” |
3.2.3 动因与结果:“互为因果” |
3.2.4 目标与路径:“殊途同归” |
3.3 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基本特征 |
3.3.1 产业协同创新 |
3.3.2 市场开放统一 |
3.3.3 生态绿色共保 |
3.3.4 城乡协调融合 |
3.3.5 文化包容认同 |
3.3.6 交通互联互通 |
3.3.7 服务共建共享 |
3.3.8 科技智慧引领 |
3.3.9 治理现代高效 |
3.4 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空间指向 |
3.4.1 空间要素流态化 |
3.4.2 空间结构网络化 |
3.4.3 空间功能协同化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一体化视角下西安都市圈的空间范围划定及圈层结构识别 |
4.1 识别原则与思路 |
4.1.1 识别原则 |
4.1.2 识别思路 |
4.2 空间特征认知与识别方法选取 |
4.2.1 基本特征判别 |
4.2.2 基本范围选取 |
4.2.3 中心城市界定 |
4.2.4 识别方法选取 |
4.3 多维方法定量叠加测算 |
4.3.1 公路等时法测算结果 |
4.3.2 城市引力法测算结果 |
4.3.3 城镇人口密度测算结果 |
4.3.4 历史文化资源密度法测算结果 |
4.3.5 定量综合叠加测算结果 |
4.4 地域特征定性辅助校核 |
4.4.1 历史文化渊源回溯 |
4.4.2 历史文化空间格局指引 |
4.4.3 定性辅助校核结果 |
4.5 空间范围划定及圈层结构识别 |
4.5.1 核心圈层识别 |
4.5.2 扩展圈层识别 |
4.5.3 辐射圈层识别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西安都市圈的时空演化特征及核心问题研判 |
5.1 时空演化特征 |
5.1.1 中心城区的时空演化 |
5.1.2 圈层结构的时空演化 |
5.2 区域现状解析 |
5.2.1 自然地理 |
5.2.2 经济社会 |
5.2.3 城镇体系 |
5.2.4 服务设施 |
5.2.5 体制机制 |
5.3 比较格局审视 |
5.3.1 全国都市圈总体格局 |
5.3.2 横向比较对象的选取 |
5.3.3 主要特征的比较判别 |
5.4 核心问题研判 |
5.4.1 一核独大且能级不高,辐射带动作用不足 |
5.4.2 创新引领能力不强,产业协同程度不高 |
5.4.3 文化高地尚未形成,文旅融合发展不够 |
5.4.4 网状交通尚未形成,枢纽能力内高外低 |
5.4.5 公服资源过度集聚,区域失衡现象突出 |
5.4.6 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生态环境质量欠佳 |
5.4.7 一体化建设推动缓慢,协同机制有待加强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发展的“耦合—满意度”评价 |
6.1 总体思路与评价方法 |
6.1.1 总体思路 |
6.1.2 评价方法 |
6.1.3 数据来源 |
6.2 一体化与高质量发展的耦合度评价 |
6.2.1 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6.2.2 指标选取与权重确定 |
6.2.3 评价结果分析 |
6.3 一体化与高质量发展的满意度评价 |
6.3.1 人群特征与空间范围认知情况 |
6.3.2 出行行为与差异化需求特征 |
6.3.3 评价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动力机制及适宜空间模式 |
7.1 影响因子研判 |
7.1.1 自然环境因子 |
7.1.2 经济社会因子 |
7.1.3 交通设施因子 |
7.1.4 历史文化因子 |
7.1.5 政策制度因子 |
7.1.6 信息技术因子 |
7.2 动力机制解析 |
7.2.1 自然环境约束力 |
7.2.2 经济社会推动力 |
7.2.3 交通设施支撑力 |
7.2.4 历史文化塑造力 |
7.2.5 政策制度调控力 |
7.2.6 信息技术重构力 |
7.3 既有模式梳理 |
7.3.1 一般模式 |
7.3.2 复合模式 |
7.3.3 模式特征 |
7.4 适宜空间模式建构 |
7.4.1 模式建构思路 |
7.4.2 空间模型建构 |
7.4.3 适宜模式推演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规划引导策略 |
8.1 战略价值与发展目标 |
8.1.1 战略价值研判 |
8.1.2 目标方向引导 |
8.2 功能提升与格局优化 |
8.2.1 城镇体系完善 |
8.2.2 空间结构优化 |
8.3 产业协同与创新驱动 |
8.3.1 区域产业布局优化 |
8.3.2 产业辐射能力强化 |
8.3.3 创新网络体系搭建 |
8.4 文化传承与文旅融合 |
8.4.1 文化遗产整体保护 |
8.4.2 历史文化格局传承 |
8.4.3 文旅全域融合发展 |
8.5 交通一体与设施共享 |
8.5.1 交通设施互联互通 |
8.5.2 公服设施均衡一体 |
8.5.3 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
8.6 生态优化与绿色发展 |
8.6.1 区域生态环境修复 |
8.6.2 生态安全格局构建 |
8.6.3 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
8.7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面向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西安都市圈规划机制响应 |
9.1 思维转变与目标转向 |
9.1.1 规划思维转变 |
9.1.2 规划目标转向 |
9.1.3 规划基本原则 |
9.2 体系衔接和编制程序 |
9.2.1 规划体系的专项协同及内外衔接 |
9.2.2 规划编制的管理主体及程序完善 |
9.3 协同治理与体制机制 |
9.3.1 协同治理机制提升 |
9.3.2 城乡融合机制完善 |
9.4 本章小结 |
第十章 结论与展望 |
10.1 主要结论 |
10.1.1 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发展之间存在相互耦合的关系机理 |
10.1.2 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
10.1.3 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适宜空间模式 |
10.1.4 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亟需规划引导及制度保障 |
10.2 创新点 |
10.2.1 揭示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关系机理与主要特征 |
10.2.2 提出多维视角融合地域特质的都市圈空间范围划定及圈层结构识别方法 |
10.2.3 探索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的适宜模式与规划对策 |
10.3 不足与展望 |
10.3.1 不足之处 |
10.3.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作者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
附录 |
致谢 |
(3)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司法适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s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及研究动态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框架 |
五、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案件的司法数据研判 |
第一节 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司法数据梳理 |
一、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案件的基本情况 |
(一)检索概况 |
(二)案件类型既多元又集中 |
(三)合同违法要素与强制性规定内容之对比 |
二、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案件的司法裁判现状 |
(一)违反强制性规定多导致合同无效 |
(二)强制性规定类型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
(三)强制性规定的援引情况 |
(四)合同无效的裁判说理 |
三、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适用问题总览 |
(一)合同效力欠缺统一的裁量标准 |
(二)强制性规定二分法的裁判标准模糊 |
(三)公序良俗异化为强制性规定的识别标准 |
第二节 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适用问题详窥 |
一、强制性规定二分法无法指导司法裁判 |
(一)强制性规定二分法的司法适用现状 |
(二)适用二分法存在的问题 |
二、公序良俗在强制性规定识别中的角色 |
(一)公序良俗的司法适用现状 |
(二)公序良俗司法适用中的问题 |
第二章 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规定与法理基础检视 |
第一节 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规定检视 |
一、强制性规定的立法规范 |
(一)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立法例比较 |
(二)《民法典》第153 条的立法配置 |
(三)《民法典》第153 条的“三不变” |
二、强制性规定的司法解释与解释性文件检视 |
(一)司法解释与解释性文件梳理 |
(二)司法解释与解释性文件的评价与反思 |
第二节 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法理基础检视 |
一、强制性规定的法理基础 |
(一)后果主义裁判理论 |
(二)法律家长主义理论 |
二、后果主义裁判立场的批判与反思 |
(一)后果主义裁判的“逆推法” |
(二)后果主义裁判与现代法治观存在差距 |
(三)增加司法裁判的不确定性 |
三、法律家长主义的困境 |
(一)价值困境 |
(二)实践困境 |
第三章 强制性规定二分法的辨伪与存真 |
第一节 辨伪:以概念建构的方式弥补法律“漏洞” |
一、强制性规定二分法的合同效力认定路径 |
(一)二分法的司法裁判流程 |
(二)二分法无实质内涵 |
二、强制性规定类型的评价与反思 |
(一)肯定性观点 |
(二)否定性观点 |
(三)应以规范目的为标准划分强制性规定类型 |
第二节 存真的前提:法律正义的二元论 |
一、形式正义与法治 |
(一)形式正义符合法权先天结构 |
(二)形式正义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必然选择 |
(三)形式正义保障实质正义的实现 |
二、实质正义与法治 |
(一)实质正义的要义是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 |
(二)实质正义保障社会主体平等自由的实现 |
(三)实质正义能够防止正义的过度形式化 |
三、正视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关系 |
第三节 存真:形式正义为主兼顾实质正义 |
一、形式正义为主:强制性规定类型化合同效力认定路径 |
(一)类型化为导向的合同效力认定路径具有普遍适用性 |
(二)类型化为导向的合同效力认定路径具有可行性 |
(三)类型化为导向的合同效力认定路径具有明确性 |
二、实质正义为辅: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 |
(一)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填补规范空白 |
(二)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围绕强制性规定的规范目的而展开 |
(三)保障强制性规定在个案或疑难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
第四章 公序良俗在强制性规定适用中的角色定位 |
第一节 公序良俗适用于强制性规定的正当性基础 |
一、公序良俗适用于强制性规定的价值基础 |
(一)对私法自治的批判 |
(二)限制私法自治和补充发展法律 |
二、公序良俗适用于强制性规定的道德基础 |
(一)公序良俗的道德元素 |
(二)具有道德约束力的公序良俗转化为法律规范 |
三、公序良俗适用于强制性规定的社会基础 |
(一)社会秩序与法律秩序之关系 |
(二)公序良俗利于维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
第二节 公序良俗与强制性规定关系之辩 |
一、公序良俗异化为识别强制性规定之标准 |
(一)二分法错将公序良俗作为识别强制性规定的标准 |
(二)公序良俗与强制性规定被混淆适用 |
(三)公序良俗易导致合同效力不确定 |
二、公序良俗与强制性规定的界分 |
(一)公序良俗与强制性规定的性质不同 |
(二)公序良俗与强制性规定的适用关系不同 |
(三)违反公序良俗和强制性规定之法律后果不同 |
第三节 公序良俗在强制性规定适用中的作用 |
一、公序良俗并非强制性规定类型化的实质标准 |
(一)善良风俗不应作为识别强制性规定的标准 |
(二)公共秩序无法成为识别强制性规定的标准 |
二、《民法典》第153 条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关系导正 |
(一)公序良俗与强制性规定各有独立的适用领域 |
(二)公序良俗和强制性规定不可重叠适用 |
(三)强制性规定穷尽后方可适用公序良俗 |
第五章 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适用的完善路径 |
第一节 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适用的实体性完善路径 |
一、建立以规范目的为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类型化模式 |
(一)市场准入型强制性规定 |
(二)内部管理型强制性规定 |
(三)行政管理型强制性规定 |
(四)外部秩序型强制性规定 |
(五)伦理道德型强制性规定 |
(六)政策意见型强制性规定 |
二、六种强制性规定类型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
第二节 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适用的方法论完善路径 |
一、强制性规定案件适用法律解释方法的必然性 |
(一)法律解释是适用法律的必然要求 |
(二)概括性条款的适用需要法律解释方法 |
二、强制性规定案件中适用法律解释方法的具体进路 |
(一)首位解释方法:文义解释 |
(二)承上启下解释方法:体系解释 |
(三)最高层级法律解释方法:目的解释 |
(四)比例原则指导下展开个案的利益衡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4)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与不足 |
1.4.1 论文创新点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后现代主义文化 |
2.1 当代西方文化的后现代主义转向及其特征 |
2.1.1 现代性与现代主义 |
2.1.2 从现代性、现代主义到后现代主义的转向 |
2.1.3 西方文化后现代主义的特征 |
2.2 后现代主义文化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的积淀 |
2.2.1 凯尔纳后现代主义文化批判理论 |
2.2.2 伊格尔顿的“文化唯物主义”理论 |
第3章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形成背景及发展脉络 |
3.1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形成背景 |
3.1.1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产生的理论背景 |
3.1.2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产生的社会背景 |
3.2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发展脉络 |
3.2.1 晚期资本主义文化逻辑概念的提出 |
3.2.2 对阿多尔诺后期理论的解读 |
3.2.3 对现代性问题的再思考 |
第4章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主要思想 |
4.1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分期理论及其理论特质 |
4.1.1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分期理论 |
4.1.2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定位 |
4.1.3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本质阐述 |
4.2 詹明信后现代马克思主义文化批评理论 |
4.2.1 詹明信后现代文化解释学理论 |
4.2.2 詹明信后现代大众文化批判理论 |
4.3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与其他思想家相关理论的简要比较 |
4.3.1 总体性与元叙事:詹明信与利奥塔的差异 |
4.3.2 历史与权力话语:詹明信与福柯的分歧 |
4.3.3 关于“现代”和“后现代”问题的六种立场 |
第5章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总体评价 |
5.1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积极意义 |
5.1.1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
5.1.2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对社会实践的指导作用 |
5.1.3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对思想领域问题的剖析 |
5.2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历史局限 |
5.2.1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杂糅性 |
5.2.2 解决问题思路中文本与实践的二元脱节 |
5.2.3 对大众文化构成的复杂性判断不足 |
第6章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影响与时代启示 |
6.1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对第三世界文化的立场分析 |
6.1.1 第一世界与第三世界之间的文化关联 |
6.1.2 詹明信对第三世界文学的文化批评 |
6.1.3 对第三世界文化发展的启示 |
6.2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对中国思想领域的影响 |
6.2.1 中国学者的后现代主义讨论 |
6.2.2 文化研究领域的扩展 |
6.2.3 对文学发展的影响 |
6.3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对我国社会生活的影响 |
6.3.1 城乡空间的去同质意识 |
6.3.2 建筑领域的民粹美学追求 |
6.3.3 消费文化的商品主导 |
6.4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启示 |
6.4.1 对中国文化发展现状的新思考 |
6.4.2 对当前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清醒认识 |
6.4.3 如何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大众文化传播与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选题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方法与创新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3.创新之处 |
一、大众文化与意识形态安全概述 |
(一)大众文化的内涵及形成 |
1.大众文化的内涵 |
2.大众文化的生成 |
(二)意识形态安全的概念及内容 |
1.意识形态安全的概念 |
2.意识形态安全的内容 |
(三)大众文化传播下加强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意义 |
1.有助于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 |
2.有助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
3.有助于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思想保证 |
4.有助于抵御西方意识形态渗透 |
二、大众文化传播呈现的新方式新特点新问题 |
(一)大众文化的传播新方式 |
1.影视作品 |
2.流行音乐 |
3.网络文化 |
4.时尚 |
(二)大众文化传播呈现的新特点 |
1.双向交互性 |
2.受众广泛性 |
3.信息传播快捷性 |
4.社会舆论导向性 |
5.信息内容多元性 |
(三)大众文化传播出现的新趋向 |
1.大众文化泛娱乐化现象突出 |
2.大众文化的“三俗”现象普遍 |
3.大众文化虚无化倾向遮蔽理性现实 |
4.大众文化泛西化及“本土文化”缺失 |
三、大众文化对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影响及原因分析 |
(一)大众文化对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积极影响 |
1.大众文化改善了意识形态的宣教方式 |
2.大众文化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注入了新动力 |
3.大众文化拓展了意识形态影响空间 |
(二)大众文化对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消极影响 |
1.加剧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 |
2.在一定程度上淡化社会主义理想信念 |
3.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主导地位 |
(三)大众文化传播下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面临挑战的原因分析 |
1.大众文化自身存在负面元素 |
2.主流意识形态对大众文化的引领和监管不足 |
3.全球化过程中大众文化使意识形态安全问题更加凸显 |
四、大众文化影响下加强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对策 |
(一)借助大众文化传播模式增强意识形态传播有效性 |
1.实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内容形式的大众化 |
2.构筑以大众传媒为载体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平台 |
(二)夯实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物质基础 |
1.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 |
2.平衡好经济发展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 |
(三)加强马克思主义阵地建设 |
1.加强理论阵地建设的人才培养 |
2.优化意识形态外部环境 |
3.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
(四)加强对大众文化正向引导 |
1.完善管理体制以规范大众文化自身发展 |
2.优化大众文化发展的社会环境 |
3.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大众文化发展 |
4.提高甄别信息意识,克服意识形态偏向问题 |
(五)塑造主流意识形态在大众文化对外交流中的形象 |
1.实现文化“走出去”,树立主流意识形态国际形象 |
2.借助传统文化魅力,展现意识形态民族底蕴 |
3.加强文化外交,促进意识形态海外认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6)马克思知识产权批判理论及其当代价值(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意义 |
二 研究综述 |
三 研究方法 |
四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近代西方知识产权理论的主要观点 |
第一节 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 |
第二节 近代西方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 洛克的劳动财产权理论 |
二 边沁的功利论 |
三 黑格尔的人格理论 |
第三节 马克思理论对知识产权本质的新思路 |
第二章 马克思知识产权批判理论 |
第一节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知识产权制度的批判 |
一 资本主义知识产权的本质是资本对创造性劳动的控制 |
二 资本主义知识产权具有意识形态功能 |
第二节 资本主义知识产权制度终将消亡 |
一 资本主义知识产权制度固有矛盾无法彻底解决 |
二 资本主义知识产权制度阻碍人本质的实现 |
第三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制度的积极意义 |
一 知识产权制度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
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创新的重要手段 |
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制度为知识创新提供了法律保障 |
第三章 马克思知识产权批判理论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
第一节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
一 知识产权保护主体向投资者倾斜 |
二 知识产权非理性扩张趋势增强 |
三 知识产权成为发达国家打压其他国家的手段 |
第二节 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制度 |
一 我国知识产权应着重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
二 我国知识产权在发展过程中要强调利益平衡 |
三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应提高自主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国家话语对国家身份的建构及其修辞策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1.1 选题源起 |
1.2 理论框架 |
1.3 研究问题和方法 |
1.4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5 创新之处 |
1.6 论文结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政治话语研究综述 |
2.1.1 政治话语的界定 |
2.1.2 政治话语研究述评 |
2.2 国家话语研究综述 |
2.2.1 国家话语相关概念 |
2.2.2 国家话语研究述评 |
2.3 身份研究综述 |
2.3.1 身份认知初探 |
2.3.2 身份的话语研究综述 |
2.4 国家身份研究综述 |
2.4.1 国家及国家身份认知初探 |
2.4.2 国家身份的话语研究综述 |
2.5 小结 |
第三章 戏剧主义修辞 |
3.1 引言 |
3.2 肯尼斯·伯克修辞思想研究概述 |
3.2.1 肯尼斯·伯克新修辞学理论:传承与创新 |
3.2.2 肯尼斯·伯克修辞学理论研究成果 |
3.2.3 肯尼斯·伯克修辞理论对国家话语研究的意义 |
3.3 修辞动机 |
3.3.1 动机与行为 |
3.3.2 动机与否定 |
3.3.3 戏剧五位一体 |
3.4 辞屏 |
3.4.1 “辞屏”的概念 |
3.4.2 “辞屏”的特点 |
3.5 同一 |
3.5.1 同一与分离 |
3.5.2 同一与实质 |
3.5.3 同一的方式 |
3.6 国家话语、国家身份与修辞认同三元合一的研究合法性探析 |
3.7 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多重国家身份的建构 |
4.1 引言 |
4.2 中国声音 |
4.3 中国身份 |
4.3.1 新兴大国 |
4.3.2 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
4.3.3 负责任大国 |
4.3.4 东方文明大国 |
4.4 国家身份建构动机 |
4.4.1 根本动机:利益共同体 |
4.4.2 直接动机:行动共同体 |
4.5 小结 |
第五章 国家身份建构的修辞策略之内容同一策略 |
5.1 引言 |
5.2 同情同一 |
5.2.1 以构建“家族质”实现身份认同 |
5.2.2 以构建“几何质”系紧合作纽带 |
5.2.3 以构建“方向质”付诸共同实践 |
5.3 对立同一 |
5.3.1 世界经济增长面临困境 |
5.3.2 地缘政治危机频现 |
5.3.3 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 |
5.4 无意识同一 |
5.4.1 第一人称复数“我们” |
5.4.2 表达美好人格的词语 |
5.5 小结 |
第六章 国家身份建构的修辞策略之形式同—策略 |
6.1 引言 |
6.2 规约形式同一:文体结构 |
6.2.1 绪言:称呼与问候语 |
6.2.2 关于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叙述、分类和证明 |
6.2.3 基于共同利益的行动倡议叙述 |
6.2.4 关于中国形势、中国道路的叙述、分类和证明 |
6.2.5 中国方案、中国举措叙述 |
6.2.6 结尾:致谢与祝福语 |
6.3 重复形式同一:叙事 |
6.3.1 叙事对主题的导引 |
6.3.2 叙事构筑情感认同 |
6.4 递进形式同一:修辞推论 |
6.4.1 完整修辞推论 |
6.4.2 省略大前提的修辞推论 |
6.4.3 省略小前提的修辞推论 |
6.4.4 省略结论的修辞推论 |
6.5 小结 |
第七章 国家身份建构的修辞策略之辞格策略 |
7.1 引言 |
7.2 建筑类隐喻 |
7.2.1 建筑隐喻描述 |
7.2.2 建筑隐喻说明 |
7.3 拟人类隐喻 |
7.3.1 拟人隐喻描述 |
7.3.2 拟人隐喻说明 |
7.4 旅程类隐喻 |
7.4.1 旅程隐喻描述 |
7.4.2 旅程隐喻说明 |
7.5 其他隐喻 |
7.5.1 疾病类隐喻 |
7.5.2 文化类隐喻 |
7.6 小结 |
第八章 结语 |
8.1 本研究的主要观点及研究发现 |
8.1.1 主要观点:话语、互动、同一三位一体 |
8.1.2 研究发现:回答中国国家身份建构“三问” |
8.2 本研究的主要贡献、问题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8)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研究 ——以中国海外投资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前言 |
第一章 国际投资环境保护问题和国际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国际投资之环境保护问题 |
一、国际投资与其环境效应问题 |
二、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问题 |
三、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的法律逻辑分析 |
第二节 国际投资环境保护相关国际法律制度 |
一、国际投资环境保护相关国际法和案例 |
二、投资国关于境外投资环境保护之立法 |
三、东道国关于外商投资环境保护之立法 |
四、投资国与东道国双边投资协定之法律协调 |
第三节 中国境外投资环境保护现有法律体系及其问题 |
一、中国境外投资环境保护现有法律体系介绍 |
二、中国境外投资环境保护现有法律体系的问题 |
第二章 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预防责任 |
第一节 国际投资之环境保护与预防原则 |
一、预防原则之概述 |
二、国际投资环境保护国家预防责任之体现 |
三、中国境外投资中预防责任之体现 |
第二节 国际投资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国家预防责任 |
一、国际投资与环境影响评价 |
二、各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 |
三、中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 |
四、中国境外投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三节 国际投资与绿色金融相关之国家预防责任 |
一、国际投资与绿色金融 |
二、各国关于绿色金融之立法实践 |
三、中国关于绿色金融之立法实践 |
四、中国境外投资绿色金融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四节 国际投资协定环境条款中国家预防责任 |
一、国际投资协定之环境条款 |
二、中国投资保护协定中环境条款之现状 |
三、中国投资保护协定中环境条款之完善 |
第三章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及构成要件 |
第一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 |
一、传统国家责任理论 |
二、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所致国家责任 |
三、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国家责任之具体构成要件分析 |
四、中国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国家责任分析和完善建议 |
第二节 私人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归责 |
一、域外私人行为之国家归责 |
二、中国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归责 |
第四章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形式、分担机制与免责问题 |
第一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形式 |
一、国家责任的主要形式 |
二、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相关国家责任的形式 |
第二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损失分担机制 |
一、跨界损害之损失分担机制 |
二、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损失分担机制 |
三、中国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损失分担机制之完善 |
第三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国家赔偿责任之免责情形 |
一、同意或重大过错 |
二、不可抗力 |
三、危难和危急情形 |
四、已经采取了一切必要和适当措施 |
第五章 特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第一节 核领域国际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一、核领域环境损害之国家赔偿责任 |
二、中国核领域境外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责任分析 |
三、中国核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二节 航天领域国际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一、航天领域事故损害之国家赔偿责任 |
二、中国航天领域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 |
三、中国航天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三节 石油产业领域国际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一、石油产业领域环境损害之国家赔偿责任 |
二、中国石油领域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赔偿责任分析 |
三、中国石油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之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优教与忧思 ——王逢贤教育学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致敬先贤:对思想的追根溯源 |
(二)挖掘思想:领悟先生学术精妙 |
(三)后辈仰止:在企首中追寻足迹 |
二、研究问题 |
(一)王逢贤教育学思想生成的内在机理 |
(二)王逢贤教育学思想内隐的教育意蕴 |
(三)王逢贤教育学思想的现实价值指向 |
三、文献综述 |
(一)厘清研究个人思想的方法 |
(二)一位德育专家的思想脉络 |
(三)对后辈学生德育研究之引领 |
(四)学界同仁对先生思想之评述 |
(五)后生晚辈对先生品格之追忆 |
四、研究方法 |
(一)微观历史法 |
(二)个人访谈法 |
第一章 逻辑辨析:思想呈现的科学进路 |
一、教育学研究逻辑的反思 |
(一)教育学元认知的批判 |
(二)教育学研究方法的批判 |
二、教育学科学逻辑的继承 |
(一)寻找教育学史中的教育学体系 |
(二)揭示教育规律为教育学逻辑起点 |
三、教育学逻辑结构的建构 |
(一)教育社会现象学的逻辑表达 |
(二)教育认识现象学的逻辑表达 |
第二章 条件追因:思想生成的实然之路 |
一、社会与个人的互动机理 |
(一)沉与浮的交织经历 |
(二)学与教的思想洗礼 |
二、思想演变的历史脉络 |
(一)思想的聚合与积淀(1935-1956) |
(二)思想的沉淀与凝练(1957-1977) |
(三)思想的焕发与升华(1978-2000) |
(四)思想的总结与反思(2000 年以后) |
三、恒定不移的教育信念 |
(一)国家与个人的共在中寻找教育之美 |
(二)现实与理想的平衡中达成教育之善 |
(三)现代与后现代统整中追求教育之真 |
第三章 本体挖掘:探寻教育规律的应然之旨 |
一、教育原理的重审——教育本质的辩证 |
(一)从教育逻辑上把握同一性 |
(二)在社会情境中界定教育范畴 |
(三)于社会生产二重性揭示本质 |
二、教育目的的定位——人的全面发展 |
(一)人是基础:对教育目的的审思与锚定 |
(二)人的复归:对异化的批判与摒弃 |
(三)人能为人:对自我的认知与觉察 |
(四)发展程度:体现社会进步纵向度 |
三、教育功能的展开——教育先行的战略 |
(一)服务社会:教育的自觉功能 |
(二)人才培养:实现的前置条件 |
(三)指向未来:教育发展的构想 |
(四)正确逻辑:教育与社会的互动 |
四、教研方法的确定——教育研究本土化 |
(一)教育研究扎根于本土的现实环境 |
(二)教育研究本土化的实现保障 |
(三)教育研究本土化的方法论要求 |
五、教育任务的剖析——学校德育系统论 |
(一)多维度考察整体界说德育 |
(二)对人的培养是德育的本质 |
(三)在联系中把握德育实践 |
(四)教育者要先受教育 |
第四章 向度阐释:对现实指导的必然之意 |
一、理论根基:教育研究的生成基点 |
(一)坚守哲学基础本根 |
(二)坚持教育就是教育自身 |
二、本土意识:教育研究必须扎根 |
(一)教育发展要有社会的保障 |
(二)不能将教育做成产业 |
(三)学校是教育实践的关键 |
(四)教育的价值追求在于培养具有创新性的人 |
三、复杂规律:教育研究必须遵循的过程机理 |
(一)在宏观层面把握教育规律 |
(二)在微观层面挖掘教育规律 |
(三)在实践层面尊重教育规律 |
四、人为基点:教育研究的逻辑肇始 |
(一)教育以满足人的需要为起点 |
(二)教育以情境陶冶为教学手段 |
(三)教育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终点 |
第五章 意蕴生发:对先生精神之检视 |
一、弘毅明德:在探索与思考中开创再立 |
二、修己安人:在为学与治学中彰显品格 |
三、忧国忧民:在为人与为师中抒发情怀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王逢贤生平 |
附录二:访谈提纲 |
附录三:手稿资料 |
附录四:实物照片 |
后记 |
(10)建筑企业工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加强工商管理对建筑企业的意义 |
(一)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效率 |
(二)提高企业效益获取水平 |
(三)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
二、建筑企业工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一)缺乏管理型人才 |
(二)管理能力较为薄弱 |
(三)企业自身定位不准确 |
(四)管理模式缺乏时代性 |
三、提高建筑企业工商管理水平的对策 |
(一)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 |
(二)完善企业管理体系 |
(三)确立明确战略目标 |
(四)革新企业管理模式 |
四、结语 |
四、应正视建筑市场矛盾(论文参考文献)
- [1]国企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与变迁研究 ——基于YZ厂的实证分析[D]. 穆希琳. 吉林大学, 2021(01)
- [2]西安都市圈一体化与高质量耦合发展规划策略研究[D]. 范晓鹏.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1(01)
- [3]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司法适用研究[D]. 牛安琪. 吉林大学, 2021(01)
- [4]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研究[D]. 潘雁. 吉林大学, 2021(01)
- [5]大众文化传播与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研究[D]. 闫恒. 贵州师范大学, 2021(12)
- [6]马克思知识产权批判理论及其当代价值[D]. 李梦娜.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7]国家话语对国家身份的建构及其修辞策略[D]. 梁冠华. 曲阜师范大学, 2021(02)
- [8]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研究 ——以中国海外投资为视角[D]. 贾辉. 中国政法大学, 2021(11)
- [9]优教与忧思 ——王逢贤教育学思想研究[D]. 陆露.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10]建筑企业工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杨学英. 商讯, 20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