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实现环保全面达标(论文文献综述)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2021)在《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文中指出南政办[2021]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广州市人民政府[2](2021)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文中研究表明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穗府规[2021]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2021年6月25日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落地,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郑凌霄[3](2021)在《雾霾污染的空间特征及协同治理博弈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了显着的成效,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不断的提升,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与此同时,也产生了很多的环境问题。能源消费的数量以几何级数的形式激增,跃居世界首位。随着居民购买能力的提升,能源消费结构也发生了变化,过去提到环境污染,主要指的是工业生产所带来的工业污染,但是现在的环境污染形式日益多样化,变成了由工业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和居民日常生活污染组成的复合型污染。从2012年冬天开始,全国各地频发的雾霾污染,不仅大大降低了空气能见度,而且携带了大量的细菌和病毒,极大地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由此也成为了政府和社会公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国是全球雾霾污染的“重灾区”,治理雾霾污染是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而雾霾污染所具有的复合型、空间溢出性的特点又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治理的难度,这就使得雾霾污染的治理成为一个复杂漫长的过程,需要各级政府、企业、公众等多元主体的共同努力。本文基于相关文献及理论,对雾霾污染的空间特征进行了研究,构建了雾霾污染协同治理机制的理论分析框架,这是后文进行雾霾污染协同治理分析的前提条件。只有充分认识到相邻地区的雾霾污染存在空间的溢出性、关联性,才能使各地政府有进行跨域合作的动因。其次,在充分认识到雾霾污染存在空间关联非线性、动态演变特点的前提下,建立空间杜宾模型实证研究了雾霾污染的空间溢出效应。在当前中央政府对雾霾污染治理高度重视的形势下,重点研究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政策对当地雾霾污染治理到底产生了多大的影响?某个地方的环境规制政策是否会对相邻地区的雾霾污染治理产生影响?引起雾霾污染的关键影响因素有哪些?最后,基于跨域理论运用博弈方法,研究不同情形下区域联盟内相邻地方政府在雾霾治理过程中的博弈行为,并进行模拟仿真;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地方政府和排污企业两个主体在雾霾污染协同治理中的行为策略选择及其影响因素,以提高排污企业在雾霾治理过程中的积极性;进而将研究对象扩展到地方政府、企业和公众三个主体,进一步研究三个有限理性主体在参与雾霾污染协同治理工作的协同收益与支付的治理成本,以期为能够更好地进行雾霾协同治理工作提供好的建议。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第一,构建了雾霾污染协同治理机制的理论框架。对雾霾污染研究的文献及相关理论进行了阐述,指出由于雾霾的高区域性、高流动性的特点,使得其治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必须打破原有行政区划的制度安排,重塑利益格局,有效推进地方政府间雾霾污染合作治理,因此构建横向跨域协同治理理论;同时,雾霾污染本身存在的公共性、外部性特点,其治理涉及到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利益,因此,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对雾霾污染治理主体的利益共同点及利益冲突进行了分析,构建了纵向多主体协同治理理论。因此,为切实提高雾霾污染协同治理效果,基于跨域治理和协同治理视角,本文提出了横向跨区域协同和纵向利益相关者协同相结合的网格化治理模式,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研究雾霾污染协同治理问题,形成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分析框架。第二,中国雾霾污染的空间特点分析。首先对中国雾霾污染的基本态势进行了描述性的统计分析,指出我国的雾霾污染整体上呈现出显着的空间分异性特点,并从年度、季度、月度三个时间尺度对2014年后的雾霾污染的现状进行重点分析。然后应用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方法,创建了空间邻接矩阵、反距离矩阵、经济距离权重矩阵,对我国省域雾霾污染的空间相关性进行了统计检验。根据全局莫兰指数、局部莫兰指数、莫兰散点图的分析结果,分析探讨我国雾霾污染的空间布局、空间集聚性特点。从全局来看,不管是空间邻接矩阵(0-1矩阵)还是反距离矩阵或者是经济距离权重矩阵,雾霾污染的全局莫兰指数都通过了1%的显着性水平检验,这充分说明了我国雾霾污染存在显着的空间相关性;从局部来看,我国80%以上的省市都处于莫兰散点图的第一、三象限,说明大多数地区都是空间正相关,只有很少比例的省份处于第二、第四象限。山西、陕西、湖南等省份会有所变动,其他绝大部分省份变动情况较少,因而这进一步说明全国各省市的雾霾浓度也存在明显的空间相关性,而且从长期来看,具有稳定性。第三,中国雾霾污染空间溢出效应分析。本部分采用2000—2017年中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数据,建立空间计量模型,对中国雾霾污染的空间溢出效应进行全样本、区域异质性、时间异质性分析。子样本分析中分别按照我国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进行区域异质性分组,按我国2000—2012年和2013—2017年进行时间异质性分组。从全国来看,环境规制系数显着为负,环境规制水平越高,对雾霾污染的抑制效果越好,但环境规制的空间滞后项虽然也为负,却不显着,影响效果可以忽略,这说明环境规制的空间溢出效应没有发挥作用,地方政府加强环境规制,对周边地区的雾霾污染没有起到很好的抑制作用;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人均GDP与雾霾污染之间存在显着的U型关系,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在我国还没有出现;第三产业比重提高,没有显着降低雾霾污染的水平;人口密度的加大,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以加大道路长度为目标的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都可能会引起雾霾污染问题;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并不一定会使得雾霾污染水平程度加深。分时间来看,2000-2012年期间,环境规制的影响效应较为显着,有效地抑制了雾霾污染;但2013—2017年期间,环境规制的影响效应不显着。分区域来看,东部地区环境规制水平最高,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弱,而环境规制对东部、中部地区抑制作用明显,对于西部地区呈现出不显着的正向促进作用。第四,地方政府间雾霾污染跨域协同治理的博弈研究。基于雾霾污染的跨域联合治理,采用微分博弈方法,根据区域联盟内雾霾污染治理时的不同情况,提出了三种情形,分别为区域联盟内某地雾霾污染事件的发生,仅对雾霾发生地政府的政治成本产生影响,对另一地政府没有影响;区域联盟内某地雾霾污染事件的发生,不仅对雾霾发生地政府的政治成本产生影响,对另一地政府也会带来政治成本损失;引入监督、考核、惩罚机制,分别建立微分博弈模型,并两两对比分析。发现各地方政府雾霾治理的努力程度都与自己支付的治理成本呈负相关关系;通过对第一种情形和第二种情形进行对比,发现第二种情形下各治霾主体的努力程度都小于第一种情形下各治霾主体的努力程度,这意味着各治霾主体在协同治霾过程中存在“搭便车”现象;通过对第二种情形和第三种情形的对比,发现第三种情形下各治霾主体的努力程度都大于第二种情形下各治霾主体的努力程度,这意味着引入监督、考核、惩罚机制后,可以提高治霾主体的积极性,提高治霾协同收益。第五,地方政府与企业雾霾污染协同治理的博弈研究。基于“企业追求经济利润最大化、积极主动治理雾霾的主观能动性差、过度依赖政府力量”的现实背景,对地方政府和排污企业两个主体之间的博弈进行分析,结果发现在雾霾污染协同治理过程中,地方政府和排污企业两个主体的长期演化稳定策略会受到企业治理成本、获得的协同收益之间的关系及地方政府协同收益与惩罚力度之间的关系影响。第六,地方政府、企业及公众雾霾污染协同治理的演化博弈研究。通过对雾霾污染治理中地方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主体,基于有限理性而采取的不同策略和行动,构建三方主体共治的博弈模型,分析了不同主体在长期反复的博弈中不断调整的策略,最终形成(公众积极参与、企业减排达标、地方政府严格监督)的理想策略。通过对单种群纯策略、混合策略均衡稳定性的分析,得出以下结论:单种群纯策略的均衡稳定性不仅与影响各个主体自身策略的因素有关,而且还会受到其他主体策略选择的影响;在三方共治的雾霾污染治理情景中,不管最初地方政府是否监管,企业是否减排达标,只要公众愿意积极参与治理行动,此时三方主体将全部参与到雾霾污染治理行动中,进而雾霾污染治理将会得到显着改善,进入稳定和良性循环状态;反之,当系统处于不良情景下,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的积极引导或支持,企业或者公众都不会有参与雾霾污染治理的动力,从而系统会处于恶性循环状态,最终雾霾污染治理将陷入“公地悲剧”的状态。在三方主体以一定的概率参与雾霾污染治理的情景下,通过分析影响各主体决策参数的敏感度,我们发现企业与地方政府在进行策略选择时,他们的行动方向具有一致性,因此只要地方政府与企业联合起来,通过对公众进行有效引导,保障公众参与雾霾污染治理的切身利益,鼓励公众行使第三方监管权利,就可以最终形成三方共治的良好状态。该论文共有图17幅,表32个,参考文献242篇。
周清香[4](2021)在《环境规制对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机制研究》文中认为黄河流域作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资源能源基地,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具有重要地位。但受发展条件、地理环境、要素配置等因素影响,黄河流域经济基础相对薄弱,重化工产业发展促使地区面临水资源环境压力,产业发展的不合理布局对其生态功能和安全形成威胁。黄河流域面临过度开发、环境破坏、经济发展不协调、区域利益分化等问题。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对资源利用和生态保护提出新要求,迫切需要通过环境规制促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本文以黄河流域为研究对象,聚焦环境规制对高质量发展影响的机制研究,对于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政府规制过程的实现主要源于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环境规制通过制度安排影响经济主体的行为选择,对经济发展质量产生作用。本文首先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利益分析为切入点,挖掘黄河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内在原因,从经济主体行为视角出发,阐释环境规制下政府、企业、公众行为对高质量发展影响的作用机制,剖析经济主体利益诉求及其在环境治理中的行为选择。其次,对黄河流域环境规制和高质量发展水平的特征事实进行分析。系统梳理黄河流域环境治理政策演变的历史脉络,评析黄河流域环境污染现状和治理绩效;构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综合指标体系,把握其资源环境特征和高质量发展水平变动趋势。最后,基于理论分析实证考察环境规制对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及作用机制,提出完善环境规制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黄河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由于经济主体为实现自身利益诉求最大化,追求经济发展忽视生态保护所致。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分化,以及传统机制考核下的地方政府竞争削弱地方政府对生态环境治理的意愿。企业不考虑环境成本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引致环境污染。环境规制能够推动政府加强环保补助和环境治理投资,强化环境监管,提升环境治理绩效,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有助于环境质量改善和高质量发展。合理的环境规制会激发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改变投资结构、增加环保支出,通过清洁生产提升生产效率和实现污染减排,补偿规制成本,实现经济绩效和环境效应双赢。美好生态的需要增强公众环保诉求,环境规制强度的增加促使公众更加关注和重视环境保护,通过绿色消费和环保参与推动政府加快环境污染治理,健全环保政策,倒逼企业技术革新,推动高质量发展。(2)对黄河流域2004-2017年黄河流域污染排放、环境治理等方面进行阐述,黄河流域工业废水和废气排放量呈现下降趋势,但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略有上升,单位GDP能耗整体呈下降趋势;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全国比重逐年递增,环境污染状况有所改善。(3)2004-2017年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综合指数呈现持续上升态势,整体呈现“东高、中平,西低”的发展格局。2004-2017年山东高质量发展综合指数和分维度指数均值在九省区达到最高,相较而言,甘肃、宁夏、青海高质量发展发展水平较低。从不同流域来看,2004-2017年下游地区的经济高质量发展程度均高于中游与上游地区,年均增长率为2.18%。(4)经验分析环境规制对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综合指数和分维度指数的影响,以及区域异质性视角下的作用效果。研究结果表明环境规制对高质量发展具有正向效应,并有利于动力转换、结构优化、成果共享和生态保护四个分维度指数改善。环境规制的高质量发展效应在不同区域和不同城市规模呈现异质性。(5)从作用机制来看,环境规制能够激励地方政府加强环境治理投资、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公众环保参与,助推高质量发展。与现有文献相比,本文的主要边际贡献有:一是聚焦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探寻流域内各省区层面和城市层面高质量发展水平差异成因,厘清环境规制与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关系。二是从理论层面刻画了环境规制对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机制。三是在理论阐释基础上,构建中介效应模型,实证考察环境规制约束下政府、企业、公众行为对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有利于厘清不同行为主体在环境保护中扮演的角色,破解环境治理困境的根源,以期通过环境规制促进各行为主体在推进经济发展质量提升中发挥作用。
李弛[5](2020)在《宝鸡市工业污染治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中国工业化进程飞快,工业经济占国民经济比重较大,工业产品的产量居世界前列。在工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业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环保治理问题已迫在眉睫。建设美丽中国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要下决心采取有力措施,要抓住重点区域,突出工业防治。工业污染是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治理好工业污染,才能短时间改环境质量,介绍污染治理成本。宝鸡工业基础雄厚,原是西部工业重镇,在国家“一五”建设时期是重点建设的老工业基地,拥有一大批骨干企业。目前宝鸡市有224个工业行业,覆盖35个工业门类、工业企业数量达到6200多户,规模以上企业795户,全市工业总产值突破3000亿元,年均增长15%。基本形成有色金属加工及冶炼、机械设备、电子电器、烟酒食品五大产业,为区域经济做出重大贡献,但是雾霾天气却给市民生活带来了苦恼,工业污染治理已迫在眉睫。本文以宝鸡市为例,通过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研究分析宝鸡市工业污染现状,工业污染治理所采取的措施,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那些问题,该工业污染治理问题是如何产生进行成因分析,借鉴其他工业城市的治理经验,进行归纳综合总结,有针对性提出可行有效的对策建议,达到提高宝鸡市环境质量的目标。本文主要对宝鸡市工业污染治理进行研究,主要研究的内容,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章,阐述工业污染治理的研究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等内容,以便为本文的行文提供依据。研究开展的思路,技术路线图及创新点。第二章,阐述工业污染治理的相关概念及理论。第三章,阐述宝鸡市工业污染治理的具体现状。第四章,阐述宝鸡市工业污染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政策落实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对治理前后的取得成效进行总结,对工业污染现状进行客观原因分析。总结宝鸡市在工业污染治理取得成绩基础上,提出自己浅薄的一些设想。第五章,阐述其他城市工业污染治理的经验,结合宝鸡市工业治理问题,进行经验总结,构建完善工业污染治理的思路。第六章,结合宝鸡市工业污染治理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工业污染治理的对策建议。第七章,总结全文,提出设想和展望。工业污染治理一直是环境治理的难题,如何在保障高质量生态环境下,进行可持续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也成为了2020年两会的环保议题。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突出依法、精准、科学治污,深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加强废水、固渣处理建设,壮大环保产业等。所以开展工业污染治理研究是顺应社会发展,壮大高质量经济的必然趋势。本文创新点,就是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分析工业污染治理过程,希望从源头上治理污染,减少污染治理成本,避免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希望本文的研究成果能对工业污染治理提供有效帮助,对建设美丽中国具有促进意义。
宋婧[6](2019)在《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进入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环境带来了新机遇、新挑战,提出了新要求,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M市严格按照国家、省对试点地区的工作要求,在环境和信用有关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内,建设环境信用体系,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现象需要解决和改进,以适应M市“善治”要求。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访谈调查、个案研究,归纳总结等调研方法,以及社会治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改革日益深化的大背景下,从政府、企业、第三部门、社会公众四个层面分析了 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得出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应当从“金字塔”向“同心圆”转换,具有重要学术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金字塔”模式下,政府是领导者和组织者,做好和建立环境信用体系的顶层设计、功能设计、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企业作为主体和被评价方,努力加强环保自律;第三部门是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机构、环保协会、环评机构、信用中介机构和环保组织分别发挥好绿色杠杆、行业自律、污染评估、信用服务和公益维权的职能;社会公众是监督者,监督企业环境行为,参与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媒体引导舆论,曝光和声讨企业污染行为。聚焦当前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的问题。第一,“金字塔”型建设模式,没有充分发挥出企业、第三部门和社会公众在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在环境信用之外的社会整体信用有待加强。第二,政府有关环境信用体系的顶层、功能、运行和保障机制还有待强化。第三,企业发展理念有待转变,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和机制不够健全。第四,第三部门没有高效运作。第五,社会公众环境维权意识和能力不平衡,公众参与度不高,媒体舆论引导力度有待加强。论文还从理论角度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第一,环境社会共治体系尚未健全,多元合作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依然承担大量职能。第二,环境治理资源配置决策主体分散,集体选择存在非均衡性,环境信用立宪、立法阶段缺失,大型集团搭便车问题突出。第三,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环境成本外部化现象普遍。针对这些问题,在借鉴国内外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先进经验与总结启示的基础上,提出了“同心圆”建设模式,给出了完善M市环境信用体系的对策。第一,政府主导,协同社会各界完善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加快政务、社会、商务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支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并对四大主体在体系建设过程中的行为情况进行监管。第二,政府要优化和提升环境信用体系制度机制和功能定位,实现体系建设各责任主体在各环节无缝对接。第三,企业要树立坚定的环保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整个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和机制。第四,第三部门要实现实质性运转,金融机构要强化金融绿色杠杆效用,环保协会要加强诚信自律建设,环评机构要辅助环保部门提高监管水平,信用中介机构要为政府决策提供专业信用服务支持,环保组织要为社会公众提供专业维权服务。第五,社会公众要监督和积极参与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媒体要不断提升舆论监督效能。
倪佩洁[7](2019)在《环境立法、公众监督与环境改善 ——基于《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的双重差分分析》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中国经济正面临着转型升级,以宏观经济的中低速发展来换取环境状况的改善。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们既要青山绿水,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因此,环境政策的实施效果成为众多学者关心的问题。本文通过对环境规制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梳理,依据2005—2015年省际面板数据,以2008年6月新《水污染防治法》的正式实施作为考察政策,运用双重差分模型,分别从水污染减排和水环境改善两个视角出发,考察中央出台的环境规制政策的效果。其中,按照环境污染产生途径的不同,对污染物排放量分为城镇生活污染排放量和工业污染排放量,来分别评估环境规制的减排效果。进一步地,参考以往文献,对工业污染排放的考察分为两个角度,一是技术创新和生产工艺提升导致的工业污染产生量的减少;二是末端治理投入的加大导致工业污染治理量的上升。以此考察环境政策对工业污染排放的作用机制。最后,在基础模型中引入公众监督变量,根据公众监督反馈机制的不同,分为直接反馈和间接反馈,以此来考察环境政策减排效果的作用机制。通过分析得出以下结论:总体而言,环境立法能有效的减少水污染排放。通过进一步分析发现,环境立法的减排效应主要是通过抑制城镇生活污染排放实现的,环境立法对工业污染排放没有显着的抑制作用。无论是对工业污染产生量还是工业污染治理量的考察,都没有发现环境立法对减排的积极作用。环境立法对水环境改善效果与前文保持一致,能够发现明显的积极作用。公众监督是影响环境政策的重要因素,当公众的环境权益受到侵害时,会自发地对生活周边的污染行为进行监督。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明显的委托——代理问题,环境治理存在多种影响因素,中央政府无法单纯的通过环境治理效果来评估地方政府行为,此时,公众监督的引入能为中央政府提供有效的监督信息。在自媒体广泛流行的互联网时代,公众也可以很便捷地将各种环境污染行为进行曝光,也为中央政府加大环境污染惩处力度提供了可能。实证结果发现,公众监督的直接反馈机制无法对环境立法的减排效果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这是由于在多重升迁考核机制下,地方政府出现的激励扭曲行为导致的。公众监督的间接反馈能有效地促进环境立法达到减排效果。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中央政府应该多加利用公众监督,作为对官方出台的环境规制政策的补充,使其更好地发挥环境治理的辅助作用。
田光辉[8](2019)在《环境规制、地方保护与污染密集型产业地理格局》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工业和城镇化的快速扩张,环境问题愈加受到政府和公众的关切,为应对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压力,环境规制逐步增强,开始成为产业地理格局调整的重要因素。污染企业和产业对环境规制的响应成为各学科研究的热点。然而,经济增长和环境污染的冲突是工业化进程中无法回避的世界性难题,出于财税动机和经济增长等地方利益考虑,地方保护会对环境规制的实施和执行形成干扰,也会影响污染产业的地理空间格局。因此,需要将环境规制和地方保护纳入统一的理论和模型分析框架中,才能更好的理解污染密集型产业地理格局变化。本文以“环境规制、地方保护与污染密集型产业地理格局的关系”为核心论题,基于环境规制理论、地方保护理论和区位论,从宏观和微观视角系统研究两因素对污染密集型产业的影响,契合生态文明建设下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需要,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结合已有研究和相关理论,本研究系统阐述了环境规制、地方保护对污染密集型产业分布和产业动态作用的理论依据和作用机制,在考虑区域、产业和企业异质性的基础上,构建了综合性理论分析框架。同时,为更好的理解环境规制和地方保护的作用,本研究对环境规制和地方保护的演变轨迹进行了分阶段阐述,揭示其特点、问题和演进方向,分析其影响。依据所构建的分析框架,本文以中国28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作为主要研究区域进行实证分析,将污染密集型产业地理格局分为宏观层面产业分布变化和微观层面产业动态调整,产业动态包括企业进入、退出、企业利润率、企业创新、产业集聚和产业结构。共包含以下研究内容:环境规制和地方保护的时空格局及其交互机制,污染密集型产业的时空格局特征,环境规制、地方保护对产业分布的影响,环境规制、地方保护对产业动态的影响。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1)环境规制和地方保护的分布差异显着,存在负向空间关联特征;两者具有区域“模仿行为”和交互制约作用。地市层面环境规制分布呈现东高西低,高值不断向内陆转移;地方保护则由北高南低向中西高、东部低转变。两者均为空间集聚特征,其中,环境规制集聚程度趋于离散;地方保护空间集聚存在明显的东西和南北差异。两者存在负相关空间关联特征。在两者作用和竞争形态上。全样本估计中,环境规制和地方保护具有交互制约作用,均存在区域“模仿行为”。发现环境规制并非单向的“逐底竞争”,而是在利益争夺、地市博弈及环境恶化中累积向上。而邻近地区环境规制的空间溢出效应较弱。分阶段估计中,环境规制的“模仿制约”形态有所增强,环境规制“竞争向上”得到强化。分区域估计中,由东至西,环境规制对地方保护的作用形态分别呈现“模仿制约”、“独立制约”、“独立无效”;地方保护对环境规制的作用形态则呈现“独立无效”、“独立制约”和“模仿促进”。(2)污染密集型产业比重波动下降,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时间变化上,污染密集型产业总量稳步提升,比重波动下降,内部组成结构相对稳定。先后经历缓慢增长、快速扩张和结构转型三个阶段,表现为“分散-集中-分散”趋势。空间分布上,省级层面,北京、广东、江苏和浙江是主要产能转出地,中西部则成为污染密集型产业的主要承接地。地市层面上,京津冀、山东半岛、长三角和江苏省是污染密集型产业的主要分布区,总体布局呈现东高西低、北高南低的特征;长三角和京津冀城市群为产能的主要转出地,重点开发区域则成为产能的主要增长地区。各行业的调整方向在地带间、城市群和地市间存在较大差异。(3)环境规制和地方保护对污染密集型产业分布的影响存在区域、产业、和空间异质性。环境规制与污染密集型产业规模呈倒“U”型关系,环境规制开始成为污染密集型产业空间格局变化的重要因素,尤其对高污染行业,证实“污染避难所”效应存在。省域层面,环境规制的作用在东西部突出,而在地市三大地带内均呈倒“U”型关系。环境规制对污染产业规模的抑制效应随着环境规制强度的上升而增大;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环境规制与污染密集型产业规模的关系呈现倒“N”型。地方保护推动污染密集型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尤其对高国有比重行业,而不符高利税产业倾向布局在地方保护高地区的假设。与邻近地区的地方保护博弈将削弱产业收益。省级层面,地方保护作用在中西部显着,而地市层面,由西至东,地方保护指数越高,污染密集型产业规模增幅越大。随着地方保护指数上升,地方保护与污染密集型产业规模呈现“V”型;而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地方保护先促进后抑制污染密集型产业增长。环境规制和地方保护的交互作用对污染密集型产业的影响在考虑尺度、区域和产业异质性后表现出较大的差异,两者的交互作用在省域层面的东中部明显,而在地市层面,中西部更能体现出两者的交互作用。地方保护抑制环境规制对高污染行业的作用。(4)环境规制、地方保护对产业动态的影响受到区域、产业和企业异质性的影响。(1)企业进入高值呈现向西部移动的态势。环境规制提升了高污染企业的进入壁垒,而对国企、外资和大企业有所削弱。地方利税保护动机降低西部,而提升了东中部的进入门槛;国企保护动机则降低了企业进入门槛。大企业更易进入地方保护动机高的地区,国有企业易进入利税保护动机高的地区,而东中部国有比重高的地区则限制国有企业进入。环境规制提升了东西部地方利税保护动机高地区的企业进入壁垒,国有企业保护动机则抑制环境规制的作用。(2)污染企业的退出率和内部退出结构的高值区域逐渐西移,东部企业退出规模有所提升。环境规制并非污染企业退出的关键因素,年龄大的企业受影响较高。东西部地方利税保护动机降低了污染企业的退出概率,而国有企业保护动机则增加了企业退出数量。国有和外资企业在地方保护程度高的地区退出壁垒较高,环境规制推动地方利税保护动机高的地区污染企业退出,而国有企业保护动机则对环境规制作用的发挥具有抑制作用。(3)企业利润率的空间格局呈现东部总体较优,中西部发展迅速的特征。强“波特假说”未得到验证,“合规成本”可以用来解释环境规制与企业利润率的关系。保护利税动机有利于提升企业利润率,而除国企、外资和大企业外,国有企业保护动机不利于利润率提升。利税保护动机改变了环境规制遵循成本效应,而国企保护动机和环境规制的负向效应具有叠加作用。地区异质性上,中部地区环境规制遵循成本效应较强,降低了利税比重高地区的利润,而西部国企即使面对严格的环境规制,其利润也能得到保障。(4)污染密集型产业的产品创新主要集中在环渤海和长三角,逐步向中部和成渝地区扩展。未证实弱“波特假说”存在,环境规制有利于推动国企和外资企业的创新,但对大企业具有“挤压效应”。地方保护利税动机能够推动企业创新水平提升,其中,外资和民营企业是创新主力。国企保护动机则阻碍创新增长,且不利于环境规制的创新补偿效应发挥。(5)污染密集型产业的专业化集聚格局各有不同特点,但整体变化相对稳定。在全国和中部,环境规制促使产业集聚分散,而在东西部,环境规制则推动产业集聚提升。环境规制利于民营企业为主的地区产业集聚,而在国企和大企业为主的地区,环境规制增强不利于产业集聚。地方利税保护动机促使产业分散,除东部外,国企保护动机推动产业集聚。环境规制总体上降低了地方保护动机高地区的产业集聚水平。(6)产业结构“污染化”格局呈现西高东低,产业结构趋于“清洁化”。环境规制有利于推动地区产业结构向“清洁化”转型,尤其是对内部规模经济大的产业,而对民营企业比重大的行业作用不明显。除内部规模大的产业外,地方利税保护动机会推动产业向“清洁化”转型。国有企业保护动机则不利于产业向“清洁化”转型。环境规制有利于抑制地区利税占比高地区的产业增长,但环境规制的作用易受国企保护动机的干扰。根据相关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加强环境治理和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环境规制效率;(2)推动市场化和国有体制改革,减少不良干预;(3)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区域向好竞争;(4)综合统筹、合理谋划,做好产业迁出和承接工作;(5)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措施;(6)增强企业创新能力;(7)发展绿色产业,致力产业结构“清洁化”转型。创新之处:在理论上,将环境规制和地方保护同时纳入分析框架,并分析二者对污染产业地理格局的作用机制;构建地市层面环境规制和地方保护测度方法,并考察两者的作用形态;从宏观、微观和异质性视角探讨环境规制、地方保护对污染密集型产业的影响,丰富了相关研究。
曾志鹏[9](2019)在《洞庭湖核心区水环境治理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十九大以来,各地方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美、绿色发展”新发展理念。随着洞庭湖区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愈发严重,其中水环境污染情况尤为突出。针对洞庭湖区水环境污染问题中央政府和湖南省地方政府投入超过200亿元进行水环境治理。目前财政部以及地方政府出台了包括《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绩效评价和资金管理方面的规范文件,但缺乏对地区水环境治理绩效的综合评价体系。构建一个科学的系统的绩效评价体系对于保证环保财政资金投入的效益,优化治理措施提升地方政府环境治理能力都有重要意义。文章以委托代理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公共物品理论、经济绩效理论为基础,通过文献研究和实地调研,对造成洞庭湖区水环境污染的原因以及环境治理现状进行总结,对现行绩效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洞庭湖区环境污染情况、治理现状,按照政策相关性、可操作性、公众满意度等的原则,基于“IOOI”框架的模型从项目过程管理、项目投入产出、项目长效机制、项目综合效益四个维度构建洞庭湖核心区水环境治理绩效评价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对各指标权重,并采用目标渐近法对各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计算得分,从而得出水环境治理绩效综合分值。文章选取洞庭湖区X县为例,搜集评价指标相关数据,以案例分析的方式简单阐述了评价体系的运作方法,并针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提出相应政策建议,以期对洞庭湖区其他县市开展环境治理绩效评价工作提供参考。
刘爽[10](2018)在《多中心理论视角下乌鲁木齐市工业废水污染治理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世纪至今,水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我国环境污染事件中有60%为水污染事故,其中工业废水污染尤为突出。新疆乌鲁木齐市在经济稳步增长的同时,也存在部分工业企业废水排放不达标、偷排和漏排的现象,既危害工业园区周边居民的生命健康,也不利于经济发展。因此,本文研究乌鲁木齐市工业废水污染治理问题,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美丽乌市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多中心理论视角下,结合外部性理论和公共产品理论。以乌鲁木齐市工业废水污染情况为研究对象,采用DEA数据包络法和Person相关分析法从政府和公众角度测算相关数据。研究结果显示:第一,由于受到设施处理能力、企业治理污染投资金额等因素的影响,乌鲁木齐市工业废水治理效率处于不断波动的状态。第二,从市场角度来看,乌鲁木齐市工业废水排放存在收费标准体系不完善、排污交易还处于初始阶段以及部分工业企业环境保护责任感低等问题。第三,从公众角度来看,公众认知程度和参与之间具有相关性;公众认知与政府治理满意度之间也有相关性。在人口统计变量中,文化水平、职业和居住区域三个因素与政府治理满意度之间存在显着相关性。通过分析发现乌鲁木齐市在治理工业废水过程中存在“九龙治水”、排污收费标准低以及公民水环境保护认知不足、参与积极性低等问题。本文结合国内外工业废水污染治理的成功经验和乌鲁木齐市工业废水污染的现实情况,提出如下建议:在政府层面应建设乌鲁木齐河流域管理局,统一管理职责、完善地方政府工业废水污染的法律法规制定;在企业层面应重点提高其社会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工业处理技术水平;在社会公众层面应逐渐培养当地公众参与工业废水污染治理的意识并提高其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二、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实现环保全面达标(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实现环保全面达标(论文提纲范文)
(3)雾霾污染的空间特征及协同治理博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2 文献综述及理论框架分析 |
2.1 文献综述 |
2.2 雾霾污染协同治理机制的理论框架 |
2.3 本章小结 |
3 中国雾霾污染空间特征分析 |
3.1 中国雾霾污染的态势分析 |
3.2 中国省域雾霾污染的空间效应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4 中国雾霾污染空间溢出效应分析 |
4.1 问题描述 |
4.2 雾霾污染影响因素的选择及机理分析 |
4.3 实证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地方政府间雾霾污染跨域协同治理的博弈 |
5.1 问题描述 |
5.2 博弈模型的构建 |
5.3 微分博弈分析 |
5.4 数值模拟 |
5.5 本章小结 |
6 地方政府与企业雾霾污染协同治理的演化博弈 |
6.1 问题描述 |
6.2 博弈模型的构建 |
6.3 演化博弈分析 |
6.4 仿真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7 地方政府、企业与公众雾霾污染协同治理的演化博弈 |
7.1 问题描述 |
7.2 博弈模型的构建 |
7.3 演化博弈分析 |
7.4 演化结果的情景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8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创新 |
8.4 不足与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环境规制对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关于环境规制的研究 |
2.1.1 环境规制的内涵界定 |
2.1.2 环境规制的类型 |
2.1.3 环境规制的度量 |
2.2 高质量发展的研究 |
2.2.1 高质量发展的内涵界定 |
2.2.2 高质量发展的测度 |
2.2.3 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因素研究 |
2.3 环境规制影响经济发展的研究 |
2.3.1 环境规制对经济发展的消极影响 |
2.3.2 环境规制对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 |
2.3.3 环境规制对经济发展的非线性影响 |
2.3.4 环境规制对黄河流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
2.4 文献述评 |
第三章 环境规制对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影响的理论机制分析 |
3.1 环境规制影响高质量发展的利益格局分析 |
3.1.1 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分化 |
3.1.2 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不协调 |
3.1.3 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分割 |
3.1.4 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不统一 |
3.2 环境规制下经济主体行为影响高质量发展 |
3.2.1 环境规制通过政府行为推动高质量发展 |
3.2.2 环境规制通过企业行为影响高质量发展 |
3.2.3 环境规制通过公众行为影响高质量发展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黄河流域环境规制的历史演变与现状分析 |
4.1 黄河流域环境规制政策的历史演变 |
4.1.1 黄河流域环境规制政策的起步发展阶段(1978-2000) |
4.1.2 黄河流域环境规制政策的逐步完善阶段(2000-2012) |
4.1.3 黄河流域环境规制政策的全面推进阶段(2012-至今) |
4.2 黄河流域环境污染现状与环境规制实施成效分析 |
4.2.1 黄河流域环境污染现状 |
4.2.2 黄河流域不同类型环境规制实施成效现状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测度与评价 |
5.1 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测度的指标体系构建 |
5.1.1 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5.1.2 指标体系构建 |
5.1.3 指标选择与说明 |
5.2 高质量发展的测度方法 |
5.2.1 测度方法选择 |
5.2.2 数据来源与指标说明 |
5.3 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测度结果分析 |
5.3.1 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时间演化分析 |
5.3.2 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地区差异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环境规制影响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分析* |
6.1 计量模型、变量与数据 |
6.1.1 模型设定 |
6.1.2 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6.2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2.1 总体回归结果 |
6.2.2 分区域回归结果 |
6.3 稳健性检验 |
6.4 进一步讨论 |
6.4.1 环境规制对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综合指数的非线性关系讨论 |
6.4.2 环境规制对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分维度指数的非线性关系讨论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环境规制影响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机制的实证分析 |
7.1 理论分析与假说提出 |
7.1.1 环境规制通过政府行为推动高质量发展 |
7.1.2 环境规制通过企业行为推动高质量发展 |
7.1.3 环境规制通过公众行为推动高质量发展 |
7.2 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7.2.1 模型设定 |
7.2.2 指标选取和变量说明 |
7.3 实证结果分析 |
7.3.1 基于政府行为机制检验 |
7.3.2 基于企业行为机制检验 |
7.3.3 基于公众行为机制检验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环境规制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
8.1 完善环境规制,保障生态保护和环境改善 |
8.2 协调利益关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
8.3 通过环境规制规范主体行为,加强环境治理提升发展质量 |
8.4 优化激励机制,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
第九章 结论与研究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本文不足与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宝鸡市工业污染治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总结 |
1.3 研究内容及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工业污染 |
2.1.2 工业污染治理 |
2.1.3 工业污染治理方法 |
2.1.4 工业污染治理体系 |
2.2 理论基础 |
2.2.1 多中心治理理论 |
2.2.2 外部性理论 |
2.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 我国关于工业污染治理的相关政策 |
第3章 宝鸡市工业污染治理现状 |
3.1 宝鸡市工业污染物现状 |
3.1.1 宝鸡市的工业概况 |
3.1.2 宝鸡市工业污染物种类 |
3.1.3 宝鸡市工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
3.2 宝鸡市工业污染治理的必要性 |
3.3 宝鸡市工业污染治理措施及取得成效 |
3.3.1 宝鸡市工业污染治理采取的措施 |
3.3.2 工业污染治理取得的成效 |
第4章 宝鸡市工业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4.1 宝鸡市工业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 |
4.1.1 工业污染治理措施不完善 |
4.1.2 绿色环保技术推广力度不够 |
4.1.3 环保监督能力不够强 |
4.1.4 工业污染源头治理淡薄 |
4.2 宝鸡市工业污染治理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4.2.1 工业污染治理体系缺失 |
4.2.2 环保专项资金短缺 |
4.2.3 实绩考核机制缺失 |
4.2.4 工业污染源头治理机制缺失 |
4.3 章节小结 |
第5章 其他城市工业污染治理经验借鉴 |
5.1 其他城市工业污染治理概况 |
5.1.1 齐齐哈尔:建立全面环境治理体系 |
5.1.2 柳州:环保专项资金审批制度 |
5.1.3 攀枝花:环保治理权责清单制度 |
5.1.4 唐山:工业污染源普查制度 |
5.2 经验总结 |
第6章 完善宝鸡市工业污染治理措施的对策建议 |
6.1 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体系建设 |
6.1.1 制定地方环境保护条例 |
6.1.2 健全环境保护信用体系 |
6.1.3 健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
6.2 增加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 |
6.2.1 建立环保专项资金库 |
6.2.2 完善环保税收优惠政策 |
6.3 加强环保治理监督体制 |
6.3.1 完善环保治理责任制 |
6.3.2 加强环保政策培训 |
6.3.3 完善社会参与机制 |
6.4 深化源头治理模式 |
6.4.1 严格建厂准入政策 |
6.4.2 严抓环评审核制度 |
6.4.3 加强污染源头控制 |
6.5 章节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6)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一) 国内研究 |
(二) 国外研究 |
四、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 文献研究法 |
(二) 访谈调查法 |
(三) 个案研究法 |
(四) 归纳总结法 |
五、研究思路 |
(一) 研究路线图 |
(二)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工具 |
一、基本概念 |
(一) 环境污染 |
(二) 环境信用体系 |
(三) 治理 |
二、理论工具 |
(一) 社会治理理论 |
(二) 公共选择理论 |
(三)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 |
第二章 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金字塔”模式 |
一、政府作为领导者和组织者,主要行使监管职能 |
(一) 做好发展规划、制度体系和联动机制等顶层设计 |
(二) 发挥环境信用体系治理、预警与防范三大功能 |
(三) 建立环境信用体系实践应用的六大运行机制 |
(四) 建立工作沟通、环保执法与宣传引导三大保障机制 |
二、企业作为主体和被评价方,努力加强环保自律 |
(一) 逐步树立环保社会责任意识 |
(二) 初步建立起环保内控机制 |
(三) 配合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
三、第三部门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大力配合政府开展共治 |
(一) 金融机构发挥杠杆作用,引导企业绿色发展 |
(二) 环保协会强化行业自律,推进自我规范和约束 |
(三) 环评机构加强项目评估,提出污染防治建议 |
(四) 信用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支持政府科学评价 |
(五) 环保组织引导公众维权,对污染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
四、社会公众作为监督者,积极参与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
(一) 社会公众监督企业环境行为,参与体系建设 |
(二) 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声讨污染行为 |
第三章 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 |
一、政府角度 |
(一) 制度体系和联动机制等顶层设计还有待强化 |
(二) 没有精准认清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功能定位 |
(三) 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六大运行机制亟需健全 |
(四) 环保执法和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仍待完善 |
二、企业角度 |
(一) 企业发展理念有待转变 |
(二) 企业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和机制不够健全 |
(三) 企业污染治理投入水平不高 |
三、第三部门角度 |
(一) 金融机构绿色杠杆作用效能还有待提升 |
(二) 环保协会行业自律职能没有得到真正发挥 |
(三) 环评机构水平参差不齐 |
(四) 信用中介服务市场有待发展壮大 |
(五) 环保组织公益维权力度不大 |
四、社会公众角度 |
(一) 公众环境维权意识和能力不平衡 |
(二) 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 |
(三) 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力度有待加强 |
第四章 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环境污染社会共治体系尚未健全,各方职能未有效发挥 |
(一) 多元合作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依然承担大量职责 |
(二) 政府简政放权改革任重而道远 |
(三) 企业、第三部门和社会公众参与共治的责任意识不强 |
二、集体选择存在非均衡性,较难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
(一) 环境治理资源配置决策主体分散,决策权重分配不均 |
(二) 立宪和立法阶段缺失,行政和司法阶段矛盾突出 |
(三) 大型集团搭便车问题突出,导致公共选择决策次优化 |
三、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环境成本外部化现象普遍 |
(一) 企业环境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
(二) 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盲目提高外部成本 |
(三) 企业发展过程中忽视了人的价值 |
第五章 国内外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与启示 |
一、国外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 |
(一) 美国 |
(二) 欧盟 |
(三) 日本 |
二、国内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 |
(一) 广东省 |
(二) 浙江省 |
(三) 南通市 |
三、启示 |
(一) 法律保障健全与否是国内外体系建设的本质区别 |
(二) 政府部门的主导是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成败的关键 |
(三) 环境信用体系在建设过程中不断健全深化 |
(四)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 |
(五) 发挥企业在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
(六) 信息化水平的提升是影响体系建设的关键要素 |
第六章 构建“同心圆”完善M市环境信用体系的对策 |
一、政府层面 |
(一) 强化顶层设计,提升和优化环境信用体系制度机制 |
(二) 提升功能定位,发挥环境信用对M市发展助推作用 |
(三) 优化运行机制,实现四大责任主体在各环节无缝对接 |
(四) 健全保障机制,支撑环境信用体系合法合规运转 |
二、企业层面 |
(一) 树立坚定的环保社会责任意识 |
(二) 积极参与整个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
(三) 完善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和机制 |
三、第三部门层面 |
(一)金融机构要创新开发绿色产品,提高绿色杠杆效用 |
(二) 环保协会要诚信自律,引导会员形成环保自觉 |
(三) 环评机构要提高专业性,辅助环保部门提高监管水平 |
(四) 信用中介机构要提升服务能力,支持政府科学决策 |
(五) 环保组织要借鉴国际组织先进经验,提供维权服务 |
四、社会公众层面 |
(一) 社会公众要积极参与和监督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
(二) 新闻媒体要拓展宣传曝光途径,提升舆论监督效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环境立法、公众监督与环境改善 ——基于《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的双重差分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创新与不足 |
1.3.1 可能的创新 |
1.3.2 研究不足 |
2 文献综述 |
2.1 波特假说 |
2.1.1 强波特假说 |
2.1.2 弱波特假说 |
2.2 污染天堂假说 |
2.3 环境政策的有效性 |
2.3.1 环境法律法规 |
2.3.2 节能减排总量控制 |
2.4 小结 |
3 中国水环境现状及机理分析 |
3.1 中国水环境立法及排污情况 |
3.1.1 中国水环境立法情况 |
3.1.2 中国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
3.2 机理分析 |
3.2.1 直接反馈与环境污染 |
3.2.2 间接反馈与环境污染 |
4 实证分析 |
4.1 实证设计 |
4.1.1 计量模型设计 |
4.1.2 样本与变量 |
4.1.3 平行趋势检验 |
4.2 环境立法的减排效果 |
4.2.1 污染减排视角 |
4.2.2 环境改善视角 |
4.3 公众监督与政策效果 |
4.4 稳健性检验 |
5 基本结论与政策启示 |
5.1 基本结论 |
5.2 政策启示 |
参考文献 |
(8)环境规制、地方保护与污染密集型产业地理格局(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制造业地理格局已从向东部地区集聚转向中西部地区扩散 |
1.1.2 严峻的环境形势推动环境治理体系持续完善 |
1.1.3 污染企业对环境规制的区位响应成为经济地理学研究的重要命题 |
1.1.4 地方保护和区域竞争是影响环境规制执行力度和效果的重要因素 |
1.2 问题的提出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现实意义 |
1.4 研究内容与章节安排 |
1.5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5.1 技术路线 |
1.5.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核心概念与文献述评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产业地理格局 |
2.1.2 污染密集型产业 |
2.1.3 环境规制 |
2.1.4 地方保护 |
2.1.5 区域、产业和企业异质性 |
2.2 相关研究进展 |
2.2.1 环境规制与地方保护研究 |
2.2.2 污染密集型产业地理格局研究 |
2.2.3 环境规制与产业地理格局研究 |
2.2.4 地方保护与产业地理格局研究 |
2.2.5 环境规制与地方保护关系及其对产业地理格局的影响 |
2.3 研究评述 |
第三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3.1 理论依据 |
3.1.1 产业空间格局理论 |
3.1.2 政府行为理论 |
3.1.3 环境规制理论 |
3.1.4 地方保护理论 |
3.2 作用机制分析 |
3.2.1 环境规制对污染密集型产业分布的影响 |
3.2.2 地方保护对污染密集型产业分布的影响 |
3.2.3 环境规制和地方保护的交互作用 |
3.2.4 环境规制、地方保护与污染企业空间动态 |
3.2.5 环境规制、地方保护与企业创新 |
3.2.6 环境规制、地方保护与产业集聚 |
3.2.7 环境规制、地方保护与结构转型 |
3.3 本文理论分析框架 |
第四章 环境规制、地方保护的演变及定量测度 |
4.1 环境规制演变与定量测度 |
4.1.1 环境保护制度演变阶段 |
4.1.2 环境规制实施与效果 |
4.1.3 环境规制强度的测度 |
4.2 地方保护演变及定量测度 |
4.2.1 地方保护演变阶段 |
4.2.2 地方保护的影响 |
4.2.3 地方保护的测度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环境规制与地方保护的时空格局及交互作用 |
5.1 地方竞争: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权衡 |
5.2 数据处理与研究方法 |
5.2.1 研究数据与处理 |
5.2.2 空间关联分析方法 |
5.2.3 模型构建、变量选择与空间矩阵设定 |
5.3 环境规制与地方保护的空间格局 |
5.3.1 时间特征 |
5.3.2 空间分异特征 |
5.4 环境规制与地方保护的空间关联 |
5.4.1 全局空间自相关分析 |
5.4.2 单变量局部空间自相关分析 |
5.4.3 双变量局部空间自相关分析 |
5.5 环境规制与地方保护的交互作用 |
5.5.1 估计方法 |
5.5.2 全样本估计结果 |
5.5.3 分阶段与分地区估计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污染密集型产业的时空格局 |
6.1 引言 |
6.2 省域尺度污染密集型产业时空格局演变 |
6.2.1 数据来源 |
6.2.2 省域尺度污染密集型产业分布的时空变化 |
6.3 地市尺度污染密集型产业的时空格局 |
6.3.1 数据来源 |
6.3.2 地市尺度污染密集型产业的时空格局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环境规制、地方保护与污染密集型产业分布 |
7.1 引言 |
7.2 省域尺度的计量模型分析 |
7.2.1 计量模型构建 |
7.2.2 变量选择 |
7.2.3 指标处理和模型检验 |
7.2.4 实证分析结果 |
7.3 地市尺度计量模型分析 |
7.3.1 计量模型构建 |
7.3.2 变量选择 |
7.3.3 指标处理和模型检验 |
7.3.4 实证分析结果 |
7.4 地市尺度空间异质性分析 |
7.4.1 模型设定 |
7.4.2 门槛变量检验 |
7.4.3 门槛回归及结果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环境规制、地方保护与污染密集型产业动态 |
8.1 引言 |
8.2 产业动态的指标量化 |
8.2.1 企业进入和退出 |
8.2.2 企业利润率和企业创新 |
8.2.3 区域工业集聚 |
8.2.4 产业转型 |
8.2.5 数据来源与处理 |
8.3 产业动态的时空演化特征 |
8.3.1 企业进入 |
8.3.2 企业退出 |
8.3.3 企业利润率 |
8.3.4 企业创新 |
8.3.5 专业化集聚 |
8.3.6 产业结构 |
8.4 模型设计与数据介绍 |
8.4.1 模型设计 |
8.4.2 变量选择及数据来源 |
8.5 实证结果与分析 |
8.5.1 环境规制、地方保护对企业进入和退出的影响 |
8.5.2 环境规制、地方保护对企业利润和企业创新的影响 |
8.5.3 环境规制、地方保护对产业集聚和产业结构的影响 |
8.6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主要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3 创新之处 |
9.4 研究不足和展望 |
9.4.1 研究不足 |
9.4.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9)洞庭湖核心区水环境治理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环境绩效评价内容的研究 |
1.2.2 环境绩效评价方法的研究 |
1.2.3 相关文献述评 |
1.3 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理论基础 |
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 经济绩效理论 |
第3章 洞庭湖核心区水环境治理绩效评价现状分析 |
3.1 洞庭湖区简介 |
3.1.1 自然环境概况 |
3.1.2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
3.2 洞庭湖区水环境治理现状 |
3.2.1 洞庭湖区水环境现状 |
3.2.2 洞庭湖区水环境治理成效 |
3.2.3 洞庭湖区水环境存在问题 |
3.3 洞庭湖核心区环境治理绩效评价现状 |
3.3.1 我国环境治理绩效评价发展现状 |
3.3.2 洞庭湖核心区水环境治理绩效评价内容 |
3.3.3 洞庭湖核心区水环境治理绩效评价程序 |
3.3.4 洞庭湖核心区水环境治理绩效结果运用 |
3.4 洞庭湖核心区水环境治理绩效评价问题及原因分析 |
3.4.1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够完善 |
3.4.2 缺乏专门的水环境治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3.4.3 缺乏针对地区的水环境治理绩效评价体系 |
3.4.4 内部评价主体占主导 |
第4章 洞庭湖核心区水环境治理绩效评价体系构建 |
4.1 洞庭湖核心区水环境治理绩效评价指标构建原则及方法 |
4.1.1 构建原则 |
4.1.2 构建方法的选择 |
4.2 洞庭湖核心区水环境治理绩效评价指标确定 |
4.2.1 评价指标的选取 |
4.2.2 评价指标解释 |
4.3 评价方法的选择及运用 |
4.3.1 评价方法的选择 |
4.3.2 指标权重的确定 |
第5章 洞庭湖核心区水环境治理绩效评价应用 |
5.1 绩效评价 |
5.1.1 数据来源 |
5.1.2 评价目标值确定 |
5.1.3 绩效评价结果 |
5.2 绩效评价结果分析 |
5.2.1 项目过程管理维度分值分析 |
5.2.2 项目投入产出维度分值分析 |
5.2.3 项目长效机制维度分值分析 |
5.2.4 项目综合效益维度分值分析 |
5.3 政策建议 |
5.3.1 建立稳定的环境保护资金来源 |
5.3.2 建立湖区政府生态治理职能加强部门联动 |
5.3.3 加强环境治理绩效评价的制度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洞庭湖核心水环境治理绩效评价指标权重专家打分问卷 |
附录B:洞庭湖核心区水环境治理群众满意度问卷 |
致谢 |
(10)多中心理论视角下乌鲁木齐市工业废水污染治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目标及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 国内外文献综述 |
第2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3 理论分析框架 |
第3章 乌鲁木齐市工业废水污染治理现状及措施 |
3.1 乌鲁木齐市基本概况 |
3.2 工业园区概况 |
3.3 乌鲁木齐市工业废水污染排放情况 |
3.4 乌鲁木齐市工业废水污染治理措施及效果 |
第4章 多中心理论视角下乌鲁木齐市工业废水污染治理实证分析 |
4.1 基于政府视角下工业废水污染治理情况分析 |
4.2 基于市场视角下工业废水污染治理情况分析 |
4.3 基于公众视角下工业废水污染治理情况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乌鲁木齐市工业废水污染治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5.1 乌鲁木齐市工业废水污染治理中存在问题 |
5.2 导致乌鲁木齐市工业废水污染治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6章 国内外工业废水污染治理的经验及启示 |
6.1 国内外工业废水污染历史及治理进程 |
6.2 国内外工业废水污染治理的经验及启示 |
第7章 多中心理论视角下乌鲁木齐市工业废水污染治理的对策建议 |
7.1 完善政府工业废水污染治理体系 |
7.2 发挥市场对工业废水污染治理调节作用 |
7.3 强化公众对工业废水污染治理参与意识 |
7.4 推动多元主体之间的协作治理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实现环保全面达标(论文参考文献)
- [1]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J].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平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05)
- [2]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J].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S2)
- [3]雾霾污染的空间特征及协同治理博弈研究[D]. 郑凌霄. 中国矿业大学, 2021(02)
- [4]环境规制对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机制研究[D]. 周清香. 西北大学, 2021(12)
- [5]宝鸡市工业污染治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D]. 李弛. 新疆大学, 2020(07)
- [6]M市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D]. 宋婧. 苏州大学, 2019(06)
- [7]环境立法、公众监督与环境改善 ——基于《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的双重差分分析[D]. 倪佩洁.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1)
- [8]环境规制、地方保护与污染密集型产业地理格局[D]. 田光辉. 河南大学, 2019(06)
- [9]洞庭湖核心区水环境治理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研究[D]. 曾志鹏. 湖南大学, 2019(07)
- [10]多中心理论视角下乌鲁木齐市工业废水污染治理问题研究[D]. 刘爽. 新疆农业大学, 2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