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级财政审计如何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的线索(论文文献综述)
张玉玲[1](2021)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历经百年而初心如始,根本原因就在于其始终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不断提高全党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如何破解“历史周期律”,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拒腐防变的新路,一直是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就是中国共产党成功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实践总结和理论概括。它是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本源、传承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和显着优势的监督体系,是能够保持拥有9000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始终具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在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以宏观的历史视野,推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整体性研究,仍是该领域研究的薄弱环节。本文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基本的理论基础,以逐一回答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中国“为什么”会形成独具特色的权力监督体系,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怎样形成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坚持和巩固的优势是什么,应该完善和发展的短板是什么等基本问题为逻辑主线,渐次展开本文的研究与论述。本文总体结构包括三部分:引言、正文、结语。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依据与研究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研究思路与方法、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论文正文部分由六章内容构成,分别概述如下:第一章主要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和结构模式。分别从基本概念界定、十大要素的梳理整合和“多维立体协同”监督模式及其特点三个方面,从宏观上解读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第二章主要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逻辑。分别阐释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为谁监督”,厘清监督主体、强化问责——“谁来监督”,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重点——“监督什么”,从内容逻辑视角解读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第三章主要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的思想探源。本文认为对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思想的理论本源的坚守、对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监督思想精神内核的继承创新、对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的秉承、对西方国家权力监督思想的域外借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重要的思想来源。分别从理论维度、实践维度、历史维度、世界维度,分析回答中国为什么会形成独具特色的权力监督体系。第四章主要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首先,依据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脉络,分三个阶段梳理其发展历程:一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初期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创立与撤销(1949-1978);二是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全面恢复与发展(1978-2012);三是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体系化创新(2012——)。其次,总结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和国家体系建设的五个方面的基本经验: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必须坚持党内监督、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协同发展,必须坚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分别从发展历程和基本经验两个方面,阐释回答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怎样形成的。第五章主要凝炼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与现实贡献。首先,通过古今中外权力监督体系的比较,凝炼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显着优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优势,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优势,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优势,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优势。其次,基于显着优势分析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方面的现实贡献:理论维度——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发展,历史维度——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新超越,实践维度——党和国家自我革命的新阶段,世界维度——腐败治理的中国经验。从显着优势和现实贡献两个方面,回答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坚持和巩固的优势是什么。第六章主要剖析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和完善对策。本文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成果颇丰,但当前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党和国家监督制度逐渐成熟定型,仍然面临三个方面的现实挑战:一是党内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性有待提升;二是党内监督的短板——“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有待加强;三是社会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健全。基于对现实挑战的剖析,本文提出新时代应对现实挑战、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三条对策:一是完善协同监督机制,增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协同性;二是多管齐下,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三是固本强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制机制。分别从现实挑战和完善对策两个方面,回答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完善和发展的薄弱环节是什么。结语部分是对全文观点的宏观提炼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的未来展望。本文基于以上六章内容的研究,得出如下三点结论:第一,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彻底胜利的必由之路。第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的“制度密码”。第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管住公权力”的“中国智慧”。笔者认为,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纵深推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研究,协同监督机制研究,权力配置、运行和制约机制研究,以及关于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理论阐释,将成为该领域研究的重点方向。
郑天祥[2](2021)在《县委书记“三不腐”机制实现路径研究》文中认为郡县治,天下安。自秦实行县制以来,县一级政权就成为了国家治理体系中不可忽视的一环。自2012年以来,在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之下,无数官员腐败被查,这其中不仅有省部级高官,许多县委书记也纷纷落马。这不仅给党和国家造成大量损失,还破坏了党内良好的政治氛围,特别是县委书记腐败,影响更加恶劣。县委书记作为县一级政权的负责人,代表了党和政府,县委书记发生腐败,直接影响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印象。因此,完善和优化县委书记腐败治理机制,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反腐防线,对于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县委书记队伍,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县委书记腐败问题出发,搜集了国内外关于县委书记腐败、腐败治理和“三不腐”机制的相关资料进行研究,主要围绕县委书记腐败的表现、原因、“三不腐”机制的关系和实现路径进行研究。其次,通过对中共十八大以来落马的县委书记的案例和相关文献的分析,归纳出十八大来县委书记腐败的具体表现、腐败特点和腐败原因,并重点对县委书记腐败的原因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构建县委书记“三不腐”机制的实现路径:通过提高县委书记腐败行为的发现率、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大县委书记腐败行为的处罚力度来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通过科学设置县委书记权力和运行机制、净化县委书记工作生活环境、完善县委书记保障机制建设来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通过提高县委书记的政治修养、道德修养和法治修养来构建“不想腐”的自律机制。三个机制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相互协调,治理县委书记腐败问题。
胡耘通,刘桂江[3](2020)在《促进党内监督实现的国家审计路径探析》文中研究表明在反腐倡廉的时代背景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下,审计是服务于党和国家监督机制的重要主体,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途径。关于国家审计促进党内监督实现协同治腐的研究成果亟待深入。廓清国家审计与党内监督的关联机理,并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阐述国家审计促进党内监督的发展现状,基于管理体系的整体框架,分别从机制构建、组织优化、技术改进等三方面探索反腐背景下国家审计促进党内监督的实现路径。
梅士伟[4](2020)在《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文中指出高等教育通过人力资本增值而为现代社会提供强大的发展内驱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历经建国以来7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40多年的革新,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教系统。然而,由于高等学校(本论文研究对象限定为我国公办高等学校)外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市场参与机制不规范、社会公众参与不充分,内部治理结构失衡、主体道德行为失范、权力监督体系不完善,致使高校腐败易发频发,关键领域问题凸显,大案要案警钟不断,窝案串案时有发生,制约大学的教育教学、学术创造、服务社会、文化赓续使命,消解其学术本质和公益属性,弱化其道德标高和社会公信力,迟滞“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建设步伐。高校腐败问题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折射出现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已无法满足党和国家及社会公众的需要。因而,优化高校腐败治理机制,是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连带,是“办好人民满意高等教育”的价值依归,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结构转向。我国现行高校腐败治理主要基于政府作为高校举办者的地位,通过执政党和政府及作为其政治属性延伸的高校党委行使腐败治理权力,对高校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的行使者实施控制、监督、惩治,保证高校权力结构的合理化与权力运行的规范化,达到以权力监督权力的治理目标。而从高等教育发展来看,高校办学资金来源日益多样化,多元利益相关者愈来愈迫切地要求与政府主体共同参与高校腐败治理。在治理理论的引导下,处理多元利益主体对高校的利益诉求,进一步优化高校腐败治理机制,成为高校反腐倡廉的“新边疆”。因而,本文基于治理理论与机制设计理论,以高校腐败治理机制为研究对象,围绕“高校腐败的表现样态与成因机理”“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理论框架与历史变迁”“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内容结构与绩效评价”“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内生问题与优化建议”的思路展开研究。首先,对治理理论、机制设计理论进行理论阐释,揭示高校腐败治理机制是“动力系统、控权逻辑、规则供给、行动框架”的统一,进而厘清各要素的实质内涵。通过治理系统的外部情境和内部环境解构治理动力,通过权力监督、制约与惩治的合理性、有效性分析控权逻辑,通过规则体系与规则生成阐释规则供给,通过合法性逻辑下的结构化行动、工具性逻辑下的专项式整治与情境性逻辑下的参与式合作梳理行动框架,从学理层面理清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内涵。随后,对高校腐败治理的演进历程进行考察。按照时间序列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高校反腐败工作历史划分为五个阶段,并梳理出每个阶段治理机制的主要特征。(1)1949-1978年,以思想改造为核心,以运动式批判为主导;(2)1978-1989年,以纠正行风为特征,以整风式拒腐为主导;(3)1989-2002年,以遏制寻租为基础,以专项式打击为主导;(4)2002-2012年,以体系建设为中心,以系统化惩防为主导;(5)2012至今,以顶层设计为重点,以制度化治本为主导。在此基础上,总结出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演进逻辑:动力系统---从权威驱动向改革驱动转变,控权逻辑---从权力监督向“监督-制约”均衡转变,规则供给---从强制供给向协商供给转变,行动框架---从运动式向专项式和制度化转变。再次,运用质性研究方法中的扎根理论,高度关注高校教职员工对高校腐败治理的心理感知,通过半结构化访谈与三级编码方法梳理出目前高校腐败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两种具体机制: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并分别探讨两类机制的具体构成,包括科层治理机制所涵盖的控制、监督、惩治、制度建设、问责,以及网络治理机制所涵盖的信任、合作、制约、技术创新、文化惯例等要素的确切内涵,从而系统构建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结构模型。复次,鉴于高校腐败治理的实践性,运用量化研究方法,进一步分析高校腐败治理中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之间的交互作用,及其对治理绩效的影响。遵循“网络治理机制---科层治理机制---腐败治理绩效”的主体关系,经由理论探讨和实证分析得出我国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应然样态,即高校腐败治理的完整运行体系应当是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的整合体。最后,结合高校腐败治理机制过程的演进分析,在量化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高校腐败治理机制面临的运行困境,一是机制目标的导向性在内外碰撞中被消解,二是机制主体的协调性在制度形塑中被弱化,三是机制运行的合法性在现实安排中被割裂。据此,从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整合与互动的角度,提出优化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建议。一是重塑行动者的主体性,二是提升治理动力的集成性,三是强化治理过程的协同性,四是重点强化问责、技术创新、制度建设。研究中国高校腐败治理机制问题,在目前来看只是一个开始。本文运用治理理论和机制设计理论的框架,来探讨和设计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运行体系,具有一定的探索性。一是立足治理理论视角来探讨中国高校腐败控制问题,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二是基于扎根理论方法,从高校腐败研究的制度、体制层面深入到高校腐败治理的具体机制,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三是统合质性与量化研究方法,剖析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结构模型与绩效水平,提出优化建议,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价值。
曹岩[5](2020)在《石家庄市H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及效能提升》文中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以及“坚持和完善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做出重大安排部署。乡镇政府政治生态是否清廉、社会治理能力是否达标、社会环境是否和谐都直接影响国家政权的根基。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的党纪监督部门,其工作成效直接影响基层政府和广大乡村廉洁环境,影响农村群众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信任度,并且对基层信访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摸清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并针对问题提出有效对策以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功能,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迫在眉睫。文章根据行政监督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反腐败等相关理论,研读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及经验,结合笔者本人的工作实践,通过对石家庄市H县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概况、机构设置、职能和人员配备、取得的成效等方面内容数据搜集,了解H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通过数据统计、个案访谈、案例分析等方法,总结出H县乡镇纪检工作人员兼职情况还存在、乡镇纪委编制不足、有违纪线索积存现象、信访压力影响办案、后勤保障不到位这五方面的问题,并从体制机制、工作环境、执纪能力角度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完善乡镇纪检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提高乡镇纪委案件查办能力、完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基础保障、加强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对策。
舒泽宇[6](2020)在《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建设研究 ——以Y县S镇纪委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打虎”掀起小高潮,群众对身边的“微腐败”更加痛恨。乡镇纪委是直接面对群众,直接监督村(居)两委干部的,其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直接影响到群众利益是否得到充分保障,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是否稳固。故而如何提升乡镇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对于进一步解决乡镇层面的腐败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群众的幸福感都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本文在梳理公共权力异化及制约等理论的基础上,以Y县S镇纪委为例,运用文献分析、个案研究以及话语分析、对比法等方法对乡镇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建设进行了深层次地分析和论证。通过结合笔者的工作经历,探讨乡镇纪委面临的难题,深究其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论文研究发现,乡镇纪委队伍建设有待优化,存在监督同级党委缺位,督办工作越位,问责他人错位的情况,在执纪、处理信访及预防违纪等方面能力稍显不足。因此本文研究认为,当下正值脱贫攻坚收官战、疫情防控阻击战以及扫黑除恶攻坚战最吃紧的时候,提高乡镇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有助于净化基层生态,为打赢这三场硬仗保驾护航。根据上述发现,本研究认为,加强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建设应:(1)通过配强乡镇纪委书记、选拔专业人才、核定干部编制、干部挂职锻炼、在纪委系统内流动等方式来优化乡镇纪委队伍结构;(2)通过创新监督体制、把握监督内容、与县纪委协调、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上级保障经费来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3)通过出台配套法规、厘清监督范畴、建立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机制、争取同级党委的支持、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来强化督办能力;(4)通过理论武装头脑、强化实战能力、创新片区执纪机制、开放更多权限、厘清亲属关系等方面来提升执纪能力;(5)通过加大乡镇纪委书记的交流、加强警示教育、开展回访教育、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锤炼纪委干部政治品格来强化问责成效;(6)通过落实“三务”公开、建立下村机制、化解矛盾纠纷、合规反馈案情、用好两支队伍等方式提升处理信访能力;(7)通过关注重点领域及关键少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讲好家风故事,落实零接待等方式来加强源头预防能力。本文的不足主要在地域局限上,笔者仅仅在Y县S镇纪委工作过。当然本文的研究成果对乡镇纪委未来的发展方向有应用价值和理论意义。
陈辉[7](2020)在《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处置权是监察委员会依据法定程序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处置性决定权,兼具纪律检查权与国家监察权、实体权力与程序权力、判断力与执行力的双重属性,可分为建议型处置、处分型处置和移送型处置等三种类型。处置权的运行原则,包括职权法定、程序正当、监察独立、处置协同等。在现行人大至上的宪法体制之下,协调好监察委员会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行政惩戒权、检察监督权和审判权之间的关系,是监察委员会处置权运行的正当性基础。监委行使处置权应受人大监督,处置权与罢免权存在职能分工且互不替代。从制度运行层面看,监委会对人大机关领导人员、人大选举任命官员及人大代表履行撤职或开除等处置职权时,与人大罢免权存在不同程度的张力。在协调机制上,对涉及人大机关领导人员的监督,应通过提级管辖的方式来消解监察全覆盖与人大至上权力体制的逻辑悖论;对人大选举任命官员的处置应坚持与人大人事监督进行协同;对人大代表的处置应遵循政治责任优先原则。监委会与检察院存在监督与制约关系,前者有权对后者公职人员进行监督,但不宜对后者是否履行法定职责进行监督;后者通过对前者职务犯罪调查活动的合法性监督、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及提起公诉等方式对其进行制约。立足于审判中心主义的理念,应当对监委会监督审判机关公职人员的范围进行限缩,并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审判机关对监察机关的制约包括对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和对从宽处罚建议的司法审查,以及对处分型处置措施的有限监督等。宪法创设“执法部门”概念在于迎合监察体制改革法治化的需要,强化执法部门与监察机关的配合与制约。处置权和行政机惩戒权分属于异体监督和同体监督,前者可以对后者进行再监督,而后者则可以通过先行处分的方式制约监察机关的处置措施。适用边界遵循法律保留,处理程序遵循监察优先,运行方式遵循权力协同共同构成了内外两种监督机制的协调路径。建议型处置权是一种附条件的强制性执行权力,是监察机关处置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监察建议这一法律概念,应进行限缩解释,并对被派驻监察主体“根据授权”提出监察建议的条款进行合理规制。此外,在设定适用事由时,应从监察建议制度的目标能否实现和监察建议是否会侵犯其他权力的核心领域等两点加以考量。监察问责制度存在供给不足的问题,有待进行法制化完善。从宽处罚建议是监察法为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衔接的制度安排,具有法法衔接与资源优化,利益平衡与人权保障的双重价值取向。从宽处罚建议具有独立价值和一定的证据属性,应被赋予独立的法律地位;其法治化路径,应围绕法法衔接背景下的制度整合,配合与制约原则下的司法回应,以及审判中心主义视角下的司法审查等三个予以展开。处分型处置权是监察机关处置权的核心内容,兼具实体性与程序性、独立处置与协同处置等特点。政务处分在类型上属于典型的处分型处置措施。在现行双轨处分体制下,监察机关的配置模式难以满足政务处分制度的任务需求,且任免机关、单位的处分权难以有效行使。对此,有必要从“异体监督”与“同体监督”监督模式视角下厘定政务处分和处分的关系,明确监委会对任免机关、单位惩戒权的监督与制约、以及二者的分工、配合与制约关系。基于对法律规范结构的分析,应当将违法作为政务处分的适用事由。对监察对象道德审查的法治安排、重典治吏传统监察文化的传承以及公职人员模范遵守法律的义务要求,是确立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法理基础。监察法治原则导控下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规范路径,在形式上要求违法事由应当法定,在实质上要在合理划定违法行为事由类型的基础上,实现违法行为与政务处分的轻重程度相匹配。政务处分程序具有独立性、封闭性、二元结构性和多样性的特征。整体上看,政务处分程序在内容上可分为一般程序、特别程序和救济程序三大板块。如何在法律程序框架内对政务处分程序进行体系化构建,是今后理论研究和立法完善的努力方向。移送型处置权主要是指监委会将其案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权力,主要是指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权力。移送审查起诉是职务犯罪案件从监察程序切入诉讼程序的端口。监察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应当以检察机关通过受理程序接受监察案件材料为节点。退回补充调查的程序在属性上应当界定为司法程序。监察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的同质性、刑事诉讼法在监察程序中的可适用性是在职务犯罪领域构建具有可操作性、层次化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前提要件。基于移送审查起诉是监察机关作出的最为严厉的处置措施,有必要强化移送审查起诉处置措施的内部规制机制。检察机关对移送案件的审查包括案件受理时的审查和案件受理后的审查。前者侧重于形式审查,由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负责,而后者侧重于实质性审查,由公诉部门负责。对职务犯罪行为的调查活动,检察机关应有权介入,但应将审查范围框定在非法取证领域,对监察机关的内部审批程序,因其并不遵循刑事诉讼的程序逻辑,不宜直接审查。
朱峰[8](2020)在《Y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职责履行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坚决惩治腐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一体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并取得了压倒性胜利,赢得了党心、民心和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但是应该看到,腐败问题虽有所收敛,但并未根除,“不想腐”的目标还远远没有达到。对权力实行有效的监督是防止权力腐败的重要手段之一,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以下简称“派驻机构”)时刻处在与违纪违法斗争的最前沿,其监督职责的履行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但是,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一方面,派驻监督的队伍不断壮大、手段更加丰富、底气更足;另一方面,监督的单位更广,人员更多,各种违纪违法行为更加隐蔽。这就对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制度保障、思路方法、能力素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坚定履行职责,将派驻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课题。本文沿着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以Y市派驻机构为例,运用文献分析法、调查研究法、比较案例法等方式对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开展实效分析,在肯定派驻改革以来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提出存在主动监督的意识不强、监督的重点把握不准、监督的刚性权威不够、监督手段上创新不足等问题。联系自身作为“被监督对象”和“监督者”的实际工作体会,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剖析,将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归纳为:监督工作具体标准尚不明确、指导协作机制还不健全、监督考核导向不明确、监督队伍配置不到位。结合委托代理理论、风险管理理论等理论知识以及国内其他地区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经验做法,提出了继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做实监督的主责主业,完善监督的制度配套,释放监督的合力,监督上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打造过硬监督队伍建等有针对性的建议。力求为派驻机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更好履行好监督职责提供些许参考。
肖云峰[9](2020)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创新研究》文中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向新时代。巡视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被确定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赋予了新的时代使命。党的巡视工作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逐步创立、发展和完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组织、落实党的指示、维护党的纪律、净化党的肌体、密切党群关系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特别是迈向新时代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每轮中央巡视工作完成后,习近平同志都主持中央政治局或其常委会议听取汇报,并作重要讲话,指示部署工作。巡视工作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齐头并进,大放异彩。在实践方面,明确巡视工作定位,强化中央直接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巡视组组长库,实行“一次一授权”“三个不固定”,开展专项巡视,推行“巡查式”“点穴式”“回访式”“机动式”巡视,强调政治担当,推动巡视成果运用,顺利实现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做到全国“一盘棋”;在制度方面,两次修改巡视工作条例,制定相关配套规定,建立“十大协调机制”,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在理论方面,提出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政治巡视等理论成果,理论框架不断完善。党的十九大以来,巡视工作继续深化,新党章将巡视巡察工作作为独立一条进行规定,党中央制定印发了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巡视工作被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包括巡视监督在内的“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正在形成。截止2020年8月份,十九届中央巡视工作已经开展五轮,其中创造性地将巡视整改和脱贫攻坚列入巡视内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当前,巡视工作正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初心、不辱使命,在维护党中央权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的自我净化的道路上不断创新前行。巡视工作永远在路上,当前虽然取得一系列瞩目成就,但总的来看还处于创新发展、不断完善过程中,在组织架构、制度体系、工作机制、理论研究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尚需完善之处。本文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以中国传统政治文化、马克思经典理论和西方关于权力监督制约思想为理论基础和借鉴,通过文献分析、历史分析、系统分析、实证分析等方法,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发展历程、实践现状和理论发展进行多视角、全方位的深入分析归纳和总结提升,以期挖掘展现第一手的基础资料,提炼总结巡视工作理论,提出具有创新性和建设性的发展完善路径。本文按照党内巡视工作理论基础研究-历史演化分析-当前发展述评-未来发展路径的思路,共分六章展开研究论述。在理论基础研究部分,首先在总结分析学界对巡视制度定义基础上,突破以往片面化的描述,将党内巡视制度定义为党政机关为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而通过严格程序制定的,涵盖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巡视机构开展巡视监督的规章制度等文件规定,以及由此形成的工作体系及相应工作机制、工作规则的总称。并通过与构成“四个全面覆盖”的其他三种监督方式,即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比较分析,进一步厘清巡视监督的的概念,并概括出巡视工作的政治性、社会性、权威性等基本属性。对巡视工作理论基础和借鉴从中国古代巡视监察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权力制约与监督思想、西方权力制约与监督思想的角度进行了研究分析。在历史演化分析部分,将党内巡视工作划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探索创立阶段、建国初期曲折前进阶段和改革开放后新时期的恢复完善阶段进行研究,对历史脉络进行了考查梳理,总结归纳了阶段发展特征。特别对于现阶段研究尚少的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期间巡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史料挖掘,补充了诸如年度巡视工作情况等珍贵资料。总结了巡视工作在历史发展中所取得的保证了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打牢了群众关系和执政基础等历史成效。在当前发展述评部分,首先,论述了党内巡视工作适应了新时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辅助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在时代发展中发挥了应有作用。其次,对新时代巡视工作的实践创新进行了系统研究,认为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了一届党委任期之内巡视全覆盖,高效运用巡视成果,保证巡视工作取得实效。其中,特别结合2015年和2017年两次修订修改巡视工作条例情况,对巡视工作体系设计与运行机制进行了系统研究。再次,对新时代巡视工作的理论创新进行了全面归纳,具有开创性的提炼总结了巡视工作思想、巡视工作方针、政治巡视等理论成果。在未来发展路径部分,首先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巡视工作所取得的珍贵工作经验,即巡视工作要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增强巡视工作权威,要坚持创新驱动,深入挖掘工作潜力,要坚持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回归巡视监督本位,要坚持群众路线,打造公开透明形象。在此基础之上,指出当前巡视工作在发现问题、成果运用、工作网络、理论研究等方面面临的困境,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要通过提高巡视工作质量、构建巡视监督网络、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理论研究等措施与路径改进发展巡视工作。
杜俊奇[10](2020)在《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文中提出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外公职人员中一直存在着腐败现象,而且党外公职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其腐败问题也开始空前凸显,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中,腐败问题还表现的相当严重。党外公职人员分布在各领域、各层级,在各级政府、各个岗位充当重要角色,有职有权,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如何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已经成为我们无法回避而必须直面和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虽然相关部门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由于监督机制与现实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监督问题仍然处于薄弱状态。学术界对此也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讨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但总体上说,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全面系统的研究尚不充分,对这一群体的腐败程度、形式、原因等实证研究非常不足,具有建设性和应用性的对策建议更是不多。从我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这一时代的宏伟大业来看,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问题的研究,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共产党(即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即参政党)互相监督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更是将全面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的迫切需要。本文主体内容分为逻辑紧密关联的五章。逻辑起点首先在理论层面阐发了关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必须厘清的几个基础性问题,介绍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体内容、制度基础、法理依据和监督的必要性;然后运用历史和比较的方法追溯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发展历程,分析目前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继而用实证研究、尤其是案例分析的方法,剖析了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现状、成因和特征;论证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强化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和显着成效;最后,就如何强化、细化、实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特别是政治敏感度和政策性比较强的宗教界、工商联、村委会三个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从理论性和应用性两个维度提出的若干对策建议。本文的意义在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这一事关我国反腐败成效而迄今很少受到关注的问题做了初步的研究;通过大量的内调外研获得了翔实的一手数据;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尤其是对特殊群体的监督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从而对国家监察机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事业整体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较强的现实意义。
二、同级财政审计如何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的线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同级财政审计如何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的线索(论文提纲范文)
(1)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依据和研究价值 |
(一)选题依据 |
(二)研究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一)国内外文献研究现状 |
(二)主要研究领域及代表性观点简介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与结构模式 |
一、基本概念阐释 |
(一)权力、政治权力、国家权力、公权力与腐败 |
(二)监督、监督制度、监督体系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成要素认识的不断深化 |
(二)学界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成要素的探讨 |
(三)梳理与整合:党和国监督体系的“十大要素”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结构模式 |
(一)“多维立体协同”监督结构模式及其结构分析 |
(二)“多维立体协同”结构模式的特点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逻辑 |
一、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为谁监督” |
(一)党内监督坚守“人民至上”的初心使命,不断推进自我革命 |
(二)国家监督践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打造廉政为民政府 |
(三)社会监督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构筑人民监督网 |
二、厘清监督主体——“谁来监督” |
(一)厘清党内监督多元主体 |
(二)厘清国家监督多元主体 |
(三)厘清社会监督主体 |
三、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谁” |
(一)党内监督对象始终坚持全覆盖和抓“关键少数”相结合 |
(二)国家监督逐步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 |
(三)社会监督对象的统一性和全覆盖 |
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重点——“监督什么” |
(一)压实责任,党内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二)强化责任担当,国家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三)依法有序监督,社会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的思想探源 |
一、始终坚守马列主义权力监督思想的理论本源 |
(一)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监督思想内核的坚守 |
(二)对列宁社会主义监督思想的继承 |
二、始终继承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监督思想的精神内核 |
(一)学习借鉴苏联的党政监督模式 |
(二)党政监督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 |
(三)重视党政监督法规建设 |
(四)建立局部政权条件下的行政监察制度体系 |
三、始终秉承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 |
(一)对我国传统法治监察思想的传承 |
(二)对我国传统监察制度体系建设思想的借鉴 |
(三)对我国传统廉政文化教育的扬弃 |
四、对西方国家权力监督制约思想的借鉴 |
(一)各国应在共同反腐中交流互鉴 |
(二)对资产阶级权力监督思想的批判吸收 |
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 |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 |
(一)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制度框架的创立与撤销(1949-1978) |
(二)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恢复发展(1978-2012) |
(三)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体系化创新发展(2012——)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的基本经验 |
(一)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
(二)必须坚持紧扣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 |
(三)必须坚持党内监督、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协同发展 |
(四)必须坚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 |
(五)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
第五章 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和现实贡献 |
一、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 |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优势 |
(二)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优势 |
(三)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优势 |
(四)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优势 |
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贡献 |
(一)理论维度——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发展 |
(二)历史维度——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新超越 |
(三)实践维度——党和国家自我革命的新阶段 |
(四)世界维度——腐败治理的中国经验 |
第六章 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与完善对策 |
一、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 |
(一)党内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性有待提升 |
(二) “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仍是党内监督的短板 |
(三)社会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健全 |
二、健全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完善对策 |
(一)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协同监督机制 |
(二)多管齐下,破解“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难题 |
(三)固本强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制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2)县委书记“三不腐”机制实现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3.相关研究评述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不足 |
1.创新之处 |
2.不足之处 |
一、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 |
1.县委书记 |
2.腐败 |
3.“三不腐”机制 |
(二)理论基础 |
1.系统理论 |
2.权力制约理论 |
二、县委书记腐败的表现、特点和原因 |
(一)县委书记腐败的表现 |
1.政治方面拉帮结派 |
2.经济方面贪污受贿 |
3.用人方面卖官鬻爵 |
4.生活方面腐化堕落 |
5.民生方面包庇犯罪 |
(二)县委书记腐败的特点 |
1.腐败领域的渗透性 |
2.腐败关系的串联性 |
3.腐败行为的隐蔽性 |
4.腐败过程的连续性 |
5.腐败方式的多样性 |
(三)县委书记腐败的原因 |
1.县委书记权力过分集中 |
2.县委书记所处政治生态不够健康 |
3.县委书记腐败成本低于收益 |
4.县委书记腐败监督不完善 |
5.县委书记个人权力观扭曲 |
三、县委书记“不敢腐”机制的实现路径 |
(一)提高对县委书记腐败的发现率 |
1.加大纪律审查的震慑作用 |
2.发挥审计监督的震慑作用 |
3.发挥巡视巡察的震慑作用 |
(二)完善县委书记党内监督 |
1.强化上级对县委书记的监督 |
2.加强同级对县委书记的监督 |
3.保障下级对县委书记的监督 |
(三)强化对县委书记腐败的惩处力度 |
1.严格追责“主体责任”失职行为 |
2.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
3.提高查处县委书记腐败的制度执行力 |
四、县委书记“不能腐”机制的实现路径 |
(一)科学设置县委书记的权力和运行机制 |
1.建立县委书记权责清单制度 |
2.界定县委书记与县委领导班子的职权关系 |
3.构建县委书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
(二)构建县委书记的良好工作和生活环境 |
1.营造县委书记健康的工作氛围 |
2.压缩县委书记“围猎”与“被围猎”空间 |
3.营造县委书记良好家风氛围 |
(三)加强县委书记的廉政保障机制建设 |
1.建立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 |
2.强化廉洁自律激励机制 |
3.健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 |
五、县委书记“不想腐”机制的实现路径 |
(一)提高县委书记的政治修养 |
1.坚定理想信念 |
2.恪守为民情怀 |
3.保持政治清醒 |
(二)提高县委书记的道德修养 |
1.坚守忠诚老实的政治道德 |
2.坚持公道正派的职业道德 |
3.保持廉洁自律的个人道德 |
(三)提高县委书记的法治修养 |
1.树立规矩意识 |
2.谨守纪律红线 |
3.严把法律底线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促进党内监督实现的国家审计路径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国家审计与党内监督的关联机理 |
(一)监督目标的共赢性 |
(二)监督客体的共有性 |
(三)监督方式的共通性 |
(四)监督结果的共享性 |
二、国家审计促进党内监督的发展现状 |
(一)理论现状 |
(二)实践现状 |
(三)现状概述 |
三、国家审计促进党内监督的实现路径 |
(一)机制构建 |
1.计划衔接机制 |
2.跟踪反馈机制 |
3.信息公开机制 |
(二)组织优化 |
1.组织平台协同 |
2.专业人员协同 |
(三)技术改进 |
1.整合监督项目 |
2.实行联网对接 |
(4)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总趋势的行动连带 |
(二)现代社会权利本位的价值依归 |
(三)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结构转向 |
二、研究价值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贡献 |
三、研究述评 |
(一)国内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的逻辑演进 |
(二)国外高等教育腐败治理机制研究的总体图示 |
(三)既有研究述评 |
四、研究设计 |
(一)思路安排 |
(二)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 |
(二)不足 |
第一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高校腐败 |
(二)治理机制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机制设计理论 |
第二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机理剖析 |
一、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动力系统 |
(一)系统情境的宏观驱动 |
(二)治理网络的开放赋能 |
(三)主体价值的内生激发 |
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控权逻辑 |
(一)高校权力监督的有效性 |
(二)高校权力制约的正当性 |
(三)高校权力惩治的现实性 |
三、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规则供给 |
(一)生成路径: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统一 |
(二)规则执行:强制、激励与认同接续 |
四、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行动框架 |
(一)合法性逻辑下的结构化行动 |
(二)工具性逻辑下的专项式整治 |
(三)情境性逻辑下的参与式合作 |
第三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演进历程 |
一、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8年:动员群众,思想改造,运动式批判 |
(二)1978-1989年:清理整顿,纠正行风,整风式拒腐 |
(三)1989-2002年:破除垄断,遏制寻租,专项式打击 |
(四)2002-2012年:体系建设,点面结合,系统化惩防 |
(五)2012年至今:顶层设计,聚焦监督,制度化治本 |
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演进逻辑 |
(一)动力转换:从权威驱动向改革驱动转变 |
(二)控权逻辑:从权力监督向“监督-制约”均衡转变 |
(三)规则供给:从强制供给向协商供给转变 |
(四)行动框架:从运动式为主向专项式和制度化转变 |
三、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经验回视 |
(一)坚持党的领导,规范机制运行的方向性 |
(二)坚持专业化反腐,发挥纪检监察机构职能 |
(三)坚持系统化反腐,形成整体性治理格局 |
(四)坚持以责任制为核心,推动渐进式治理 |
第四章 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内容结构探析 |
一、研究设计及实施 |
(一)扎根理论编码方法 |
(二)理论性取样 |
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内容结构的三级编码 |
(一)开放性编码 |
(二)主轴性编码 |
(三)选择性编码 |
三、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内容结构的深层意涵 |
(一)科层治理机制 |
(二)网络治理机制 |
第五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对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 |
一、研究假设与理论模型构建 |
(一)研究假设 |
(二)预测问卷设计 |
(三)正式问卷与实证分析 |
(四)验证性因子分析 |
二、理论模型拟合及路径分析 |
(一)结构方程的拟合 |
(二)直接作用下的网络治理机制对腐败治理绩效 |
(三)直接作用下的科层治理机制对腐败治理绩效 |
(四)中介作用下网络治理机制对腐败治理绩效的影响探究 |
三、结果与讨论 |
(一)研究假设结果汇总 |
(二)检验结果与分析 |
第六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运行困境 |
一、机制目标的导向性在内外碰撞中被消解 |
(一)“组织-环境”框架下的“脱耦” |
(二)多层次目标体系的功能冲突 |
二、治理主体的协调性在制度形塑中被割裂 |
(一)规制缓和与政府监督博弈失衡 |
(二)低组织化造成社会监督行动局限 |
(三)身份困境导致纪检监督的结构性悖论 |
(四)校内民主监督的“空心化”矛盾 |
三、机制运行的合法性在现实安排中被弱化 |
(一)治理的公共性欠缺 |
(二)多重关系诱发治理的内卷化 |
(三)路径依赖导致治理工具单一 |
第七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优化方略 |
一、行动者主体性的生态化建构 |
(一)以角色转换优化党委政府控制职能 |
(二)以激励相容强化主体责任 |
(三)以嵌入化激发纪检监督的“结构洞”优势 |
(四)完善基于“日常生活”的实体性师生监督 |
(五)以自主性保障社会主体的参与性 |
二、治理动力集成性的多元化整合 |
(一)权力驱动与权利驱动的互动 |
(二)外部驱动与内部驱动的重构 |
(三)以权威驱动调适利益驱动 |
三、治理过程协同性的动态化平衡 |
(一)高校腐败治理与政府腐败治理的目标协同 |
(二)透明度与回应性的认知协同 |
四、关键影响路径的功能性再造 |
(一)构建以价值理性为导向的问责机制 |
(二)从数据民主向技术治理进阶 |
(三)一体性推进制度化治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石家庄市H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及效能提升(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第2章 相关概念、制度和理论 |
2.1 概念 |
2.1.1 乡镇 |
2.1.2 纪检监察 |
2.2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及办案流程 |
2.2.1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
2.2.2 乡镇纪检监察办案流程 |
2.3 理论基础 |
2.3.1 行政监督理论 |
2.3.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3.3 反腐败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H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概况 |
3.1 基本情况 |
3.1.1 H县概况 |
3.1.2 机构设置 |
3.1.3 对H县乡镇纪检干部的个案访谈情况 |
3.2 存在的问题 |
3.2.1 纪检工作人员兼职情况还存在 |
3.2.2 纪委岗位编制不足 |
3.2.3 有违纪线索积存现象 |
3.2.4 信访压力影响办案 |
3.2.5 后勤保障不到位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H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制度机制的制约 |
4.1.1 晋升考核机制的制约 |
4.1.2 财务制度的制约 |
4.1.3 办案机制的制约 |
4.2 工作环境复杂 |
4.2.1 纪检工作本身的复杂性 |
4.2.2 乡镇机关任务的复杂性 |
4.2.3 乡镇纪委工作目标的冲突性 |
4.2.4 乡镇案件线索的复杂性 |
4.2.5 乡镇办案环境的复杂性 |
4.3 乡镇纪委执纪能力水平较低 |
4.3.1 干部队伍流动性强 |
4.3.2 工作人员年龄偏大 |
4.3.3 干部队伍专业不对口 |
4.3.4 干部队伍培训和指导不够 |
4.3.5 乡镇纪委自身执纪权限有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提升的对策 |
5.1 完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
5.1.1 构建机构设置上的双重领导体制 |
5.1.2 简化案件审批制度上的双重管理体制 |
5.1.3 实现以县级纪委为主的乡镇纪委人事安排 |
5.1.4 建立由县纪委主导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制度 |
5.2 提高乡镇案件查办能力 |
5.2.1 建立乡镇纪委和县纪委联合办案的机制 |
5.2.2 探索乡镇纪委成员集中到县纪委办案工作方式 |
5.2.3 规范线索及案件复查制度 |
5.3 完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基础保障 |
5.3.1 落实办公办案物质保障 |
5.3.2 明确乡镇纪检工作经费预算额度 |
5.4 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
5.4.1 合理配置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
5.4.2 优化乡镇纪检干部晋升程序 |
5.4.3 建立以案代训的培训制度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 |
附录 H县乡镇纪检现状访谈提纲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个人简历 |
(6)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建设研究 ——以Y县S镇纪委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实践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纪检监察机关与垂直化管理 |
1.3.2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与队伍建设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法 |
1.4.2 案例分析法 |
1.4.3 访谈法 |
1.4.4 对比法 |
1.5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5.1 本文创新点 |
1.5.2 本文不足 |
2 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监督 |
2.1.2 执纪 |
2.1.3 问责 |
2.2 公共权力 |
2.2.1 公共权力的异化 |
2.2.2 公共权力的制约 |
3 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现状:以Y县S镇为例 |
3.1 典型案例分析 |
3.1.1 优亲厚友案例分析 |
3.1.2 套取资金案例分析 |
3.2 乡镇纪委监督执纪的一般做法 |
3.2.1 对乡、村干部监督的一般做法 |
3.2.2 对普通党员监督的一般做法 |
3.2.3 执纪的一般做法 |
3.3 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成效 |
4 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分析:以Y县S镇为例 |
4.1 乡镇纪委的组织结构分析 |
4.1.1 江西省Y县乡镇场纪委概况 |
4.1.2 Y县S镇纪委组织结构分析 |
4.2 乡镇纪委的监督同级党委能力分析 |
4.2.1 监督同级党委“缺位” |
4.2.2 监督同级党委“缺位”原因分析 |
4.3 乡镇纪委督办能力分析 |
4.3.1 乡镇纪委督办业务“越位”的表现 |
4.3.2 乡镇纪委督办业务“越位”的原因分析 |
4.4 乡镇纪委执纪能力分析 |
4.4.1 乡镇纪委执纪水平不高的表现 |
4.4.2 乡镇纪委执纪水平不高的原因 |
4.5 乡镇纪委问责能力分析 |
4.5.1 履行问责职责“错位”表现 |
4.5.2 履行问责职能“错位”原因分析 |
4.6 乡镇纪委信访处理能力分析 |
4.6.1 乡镇纪委受理信访举报面临的困境 |
4.6.2 乡镇纪委受理信访举报面临困境的原因分析 |
4.7 乡镇纪委源头预防能力分析 |
4.7.1 乡镇纪委源头预防效果不佳的表现 |
4.7.2 乡镇纪委源头预防效果不佳的原因分析 |
5 提升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的若干建议 |
5.1 优化纪委队伍结构 |
5.1.1 配强纪委书记 |
5.1.2 选拔专业人才 |
5.1.3 核定干部编制 |
5.1.4 干部挂职锻炼 |
5.1.5 纪委内部流动 |
5.2 有效监督同级党委 |
5.2.1 创新监督体制 |
5.2.2 把握监督内容 |
5.2.3 加强沟通协调 |
5.2.4 落实监督责任 |
5.2.5 上级保障经费 |
5.3 不断强化督办能力 |
5.3.1 出台配套法规 |
5.3.2 厘清监督范畴 |
5.3.3 建立协调机制 |
5.3.4 争取党委支持 |
5.3.5 敢于提出建议 |
5.4 提升执纪工作质效 |
5.4.1 理论武装头脑 |
5.4.2 强化实战能力 |
5.4.3 创新片区执纪 |
5.4.4 开放更多权限 |
5.4.5 厘清亲属关系 |
5.5 巩固提升问责成效 |
5.5.1 异地交流任职 |
5.5.2 加强警示教育 |
5.5.3 开展回访教育 |
5.5.4 善用“四种形态” |
5.5.5 锤炼政治品格 |
5.6 提升处理信访能力 |
5.6.1 阳光晾晒“三务” |
5.6.2 建立下村机制 |
5.6.3 化解矛盾纠纷 |
5.6.4 合规反馈案情 |
5.6.5 用好两支队伍 |
5.7 加强源头预防能力 |
5.7.1 关注重点领域 |
5.7.2 关注关键少数 |
5.7.3 “零接待”成常态 |
5.7.4 开展专项整治 |
5.7.5 讲好家风故事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二、相关研究成果梳理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的概念、类型与原则 |
第一节 处置权的概念界定 |
一、处置权的意涵 |
二、处置权的地位 |
三、处置权的双重属性解析 |
第二节 处置权的主要类型 |
一、处置权类型划分的依据与标准 |
二、三种基本处置类型概述 |
三、处置权类型化的意义 |
第三节 处置权的运行原则 |
一、职权法定 |
二、正当程序 |
三、监察独立 |
四、处置协同 |
第二章 人大体制下监委会处置权的宪法地位关系 |
第一节 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的内在张力及协调 |
一、监委会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的关系界定 |
二、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的内在张力 |
三、处置权与人大罢免权的协调机制 |
第二节 检察职能的重新定位及与处置权的配合制约关系 |
一、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职能的重新定位 |
二、监委会与检察机关的关系界定 |
三、监委会与检察院的职权衔接 |
第三节 审判中心主义下处置权与审判权的配合制约关系 |
一、监察体制改革下审判中心主义的宪法意义 |
二、监委会对审判人员实施监督的边界 |
三、审判机关监督处置权的方式与限度 |
第四节 监察独立原则下处置权与执法部门的配合制约关系 |
一、监察独立原则下“执法部门”的意涵及地位 |
二、处置权与行政惩戒权的关系界定 |
三、处置权与行政惩戒权的衔接机制 |
第三章 建议型处置权的类型、范围与制度完善 |
第一节 监察建议的效力、范围及适用条件 |
一、监察建议的强制效力及与其他监察“建议”的区分 |
二、监察建议适用事由的合理限定 |
三、被派驻监察主体“根据授权”提出监察建议的范围 |
第二节 问责建议的定位、问题及法制完善 |
一、监察问责制度的基本定位 |
二、监察问责制度的供给不足及其问题 |
三、问责建议制度法制完善的具体路径 |
第三节 从宽处罚建议的定位、边界及司法审查 |
一、从宽处罚建议制度的宪法意义 |
二、从宽处罚建议的合理定位 |
三、从宽处罚建议的范围 |
四、从宽处罚建议的制度整合与司法审查 |
第四章 处分型处置权的主体、范围与程序 |
第一节 双轨制处分体制下的处分决定主体及其关系 |
一、“政务处分—行政惩戒”之双轨体制的确立 |
二、双轨处分体制存在的问题 |
三、双轨处分体制下处分决定主体之间的关系 |
第二节 监委会政务处分的适用范围 |
一、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概念阐释 |
二、“违法”作为政务处分事由的法理基础 |
三、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范围界定 |
第三节 监委会政务处分程序的构造 |
一、政务处分程序的功能与特征 |
二、政务处分的一般程序 |
三、政务处分的特别程序 |
四、政务处分的救济程序 |
第四节 问责决定的特征、功能及运行边界 |
一、问责决定的非独立性特征 |
二、问责决定的功能界定:实现对“关键少数”的监督 |
三、问责决定的运行边界 |
第五章 移送型处置权的范围、程序及规制路径 |
第一节 移送审查起诉的范围界定与构成要件 |
一、移送审查起诉的内涵、价值及范围界分 |
二、移送审查起诉的构成要件 |
第二节 移送审查起诉与审查起诉的程序衔接 |
一、监察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阶段的立案衔接 |
二、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调查的程序属性 |
三、移送审查起诉与审查起诉的证据衔接 |
第三节 移送审查起诉处置权的内部规制 |
一、强化移送审查起诉处置权内部规制的必要性 |
二、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部门的监督职能 |
三、强化层级审批程序的监督功能 |
四、完善监察机关对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则体系 |
第四节 检察院对移送案件的审查起诉 |
一、检察院对移送案件审查的价值诉求 |
二、监察规范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可适用性 |
三、检察院对移送案件予以审查的内容及后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8)Y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职责履行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3.研究现状评述 |
(三)研究方法及论文框架 |
1.研究方法 |
2.论文框架 |
(四)创新及不足 |
1.创新之处 |
2.不足之处 |
一、派驻机构监督职责的相关概念和基本理论 |
(一)派驻机构监督职责的相关概念 |
1.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 |
2.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
3.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责 |
(二)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基本理论 |
1.委托代理理论 |
2.风险管理理论 |
二、Y市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现状 |
(一)Y市派驻机构的基本情况 |
1.机构设置 |
2.机构职能 |
3.制度配套 |
(二)Y市派驻机构监的监督职责 |
1.监督职责的主要内容 |
2.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关系 |
(三)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做法 |
1.强化政治监督 |
2.聚焦监督检查 |
3.紧盯问题线索 |
4.加强监督创新 |
(四)履行监督职责的主要成效 |
1.监督权威不断显现 |
2.监督职责更加明确 |
3.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
4.“四种形态”运用更加综合 |
三、Y市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一)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中存在的问题 |
1.主动监督意识不强 |
2.监督重点把握不准 |
3.监督刚性发挥不够 |
4.监督手段创新不足 |
(二)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监督标准尚不明确 |
2.指导协作机制还不健全 |
3.监督考核导向不明确 |
4.监督队伍配置仍不到位 |
四、国内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经验借鉴 |
(一)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实践模式 |
1.天津市建立派驻机构协作机制 |
2.常熟市用考核增强监督实效 |
3.河南“请进来+走出去”提升派驻监督精准度 |
(二)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实践经验 |
1.协作有利于优化监督力量 |
2.考核有利于促进工作创新 |
3.调研有利于了解监督对象 |
五、Y市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优化路径 |
(一)完善监督的制度配套 |
1.完善上级指导机制 |
2.完善考核评价制度 |
(二)做实监督的主责主业 |
1.增强监督的主动性 |
2.提高监督的精准性 |
3.继续强化监督检查 |
(三)释放监督的多方合力 |
1.压实监督单位主体责任 |
2.派驻之间开展协作监督 |
3.派驻巡察监督联动互通 |
(四)营造接受监督的氛围 |
1.抓好教育提醒 |
2.从严执纪问责 |
3.跟踪处分事项 |
(五)打造过硬监督队伍 |
1.选强配齐监督队伍 |
2.加强派驻干部培养 |
3.做接受监督的表率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研究现状与发展方向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的理论分析 |
2.1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的基本内涵 |
2.1.1 巡视的概念界定 |
2.1.2 巡视工作的基本属性 |
2.1.3 巡视工作制度体系构成 |
2.2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的理论分析 |
2.2.1 理论基础-马克思列宁主义权力制约与监督思想 |
2.2.2 理论渊源-中国古代巡视监察思想 |
2.2.3 理论借鉴-西方权力制约与监督思想 |
2.3 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比较 |
2.3.1 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 |
2.3.2 巡视监督与监察监督 |
2.3.3 巡视监督与派驻监督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的发展历史考查 |
3.1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的发展历程 |
3.1.1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探索创立阶段 |
3.1.2 建国初期的曲折前进阶段 |
3.1.3 改革开放后新时期的恢复完善阶段 |
3.2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历史发展中取得的主要成效 |
3.2.1 保证了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
3.2.2 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
3.2.3 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
3.2.4 打牢了群众关系和执政基础 |
第四章 新时代巡视工作的创新发展 |
4.1 新时代巡视工作发展的时代适应性 |
4.1.1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巡视工作提供保障 |
4.1.2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巡视工作促进推动 |
4.1.3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巡视工作相辅相成 |
4.1.4 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巡视工作深入发力 |
4.2 新时代巡视工作的实践创新 |
4.2.1 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
4.2.2 顺利实现巡视全覆盖 |
4.2.3 高效运用巡视成果 |
4.3 新时代巡视工作发展的理论创新 |
4.3.1 巡视工作思想 |
4.3.2 巡视工作方针 |
4.3.3 政治巡视 |
第五章 新时代巡视工作体系设计与运行机制创新 |
5.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两次修订完善 |
5.1.1 《巡视工作条例》2015 年的修订变化 |
5.1.2 《巡视工作条例》2017 年的修改变化 |
5.1.3 巡视工作条例修订完善的现实意义 |
5.2 新时代巡视工作的基本原则 |
5.2.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
5.2.2 实事求是、依法依规 |
5.2.3 依靠群众、发扬民主 |
5.3 新时代巡视工作的组织基础 |
5.3.1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
5.3.2 巡视工作办公室及其职责 |
5.3.3 巡视组及其职责 |
5.4 新时代巡视工作的纪律与责任 |
5.4.1 巡视工作领导机关的纪律与责任 |
5.4.2 巡视工作配合部门的纪律与责任 |
5.4.3 巡视工作人员的纪律与责任 |
5.4.4 被巡视单位的纪律与责任 |
5.5 新时代巡视工作的运行机制 |
5.5.1 巡视工作的两层客体 |
5.5.2 巡视工作手段及协调机制 |
5.5.3 巡视工作程序及流程模块化设计 |
第六章 巡视工作的未来发展 |
6.1 新时代巡视工作的经验启示 |
6.1.1 坚持统一领导,增强巡视工作权威 |
6.1.2 坚持创新驱动,深入挖掘工作潜力 |
6.1.3 坚持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
6.1.4 坚持问题导向,回归巡视监督本位 |
6.1.5 坚持群众路线,打造公正透明形象 |
6.2 新时代巡视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
6.2.1 巡视发现问题能力欠缺 |
6.2.2 巡视成果运用不够扎实 |
6.2.3 巡视监督网络尚未完备 |
6.2.4 巡视制度体系不够完善 |
6.2.5 巡视理论研究还显薄弱 |
6.3 巡视工作今后发展完善的路径探索 |
6.3.1 提高巡视工作质量 |
6.3.2 构建巡视监督网络 |
6.3.3 完善巡视制度建设 |
6.3.4 加强巡视理论研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一)实践意义 |
(二)理论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国内学界研究状况 |
(二)国外研究状况 |
(三)对决策层关于统一战线相关文献的解读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内容与框架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创新之处 |
(二)研究难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若干基本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与构成 |
一、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阐释 |
(一)“公职人员”的概念 |
(二)“党外”的概念 |
二、党外公职人员来源与构成 |
(一)我国政治体制中“党外公职人员”的来源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分类构成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培养选拔、任用与管理 |
一、党外公职人员培养选拔政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任用政策的历史沿革 |
(一)建国初期的任用政策 |
(二)改革开放后的任用政策 |
(三)进入21世纪后的任用政策 |
(四)新时代选拔任用的政策 |
三、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管理 |
(一)对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引导 |
(二)优化党外干部管理结构。 |
(三)选好配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 |
(四)选好选准主委。 |
四、党外公职人员从政优势 |
(一)政治优势 |
(二)智力资源优势 |
(三)利益表达优势 |
(四)社会活动优势 |
五、党外公职人员不同时期在体制内的作用 |
(一)建国初期 |
(二)改革开放初期 |
(三)新时期 |
六、党外公职人员使用现状 |
(一)中央越来越重视,阵营越来越壮大 |
(二)实职正职比例增大,切实保障有职有权 |
七、制约党外公职人员培养使用的因素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内容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二、社会公众与媒体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三、民主党派对担任公职的党内成员内部监督 |
四、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第四节 民主党派党内监督概述与成效分析 |
一、内部监督内容 |
二、内部监督实践 |
三、内部监督成效 |
四、在内部监督中对腐败问题的处置 |
五、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制度基础和法理依据 |
一、制度基础 |
(一)人民代表大会政体制度 |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党制度 |
二、法理依据 |
(一)根本法依据 |
(二)专门法依据 |
(三)行业法依据 |
(四)有关法规依据 |
第六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重要意义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
二、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我国民主监督的重要补充 |
三、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要求 |
四、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要求 |
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国家监察法的内在要求 |
第二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与主要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 |
一、民主革命时期,监督雏形显现 |
二、建国初期,监督方针确立 |
三、整风反右时期,监督出现挫折 |
四、“文革”时期,监督遭受破坏 |
五、改革开放时期,监督恢复完善 |
六、“十八大”后,监督成熟定型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成效 |
一、思想认识不断深化 |
二、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
三、监督效果初步显现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问题 |
(一)监督意识不够清晰,监督观念亟待提高 |
(二)监督机制存在缺陷,监督体系亟待完善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特殊性给监督带来的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界别分布具有特殊性 |
(二)党外公职人员管理体制具有特殊性 |
(三)党外公职人员任职情况具有特殊性 |
(四)党外公职人员廉政意识具有特殊性 |
(五)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倾向具有特殊性 |
(六)政治参与呈现多元化、差异性 |
三、特殊领域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难点 |
(一)宗教界 |
(二)工商联 |
(三)村委会 |
第三章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与特点分析 |
一、不同层级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特点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共同点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不同点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共同点 |
(一)个人私欲恶性膨胀 |
(二)公共权力发生异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不同点 |
(一)内外监督不力 |
(二)外部环境影响 |
第四章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意义与成效 |
第一节 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意义 |
一、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反腐败斗争的现实意义 |
(一)为反腐彻底性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证 |
(二)为反腐高效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机制保证 |
(三)为反腐持续性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机制保证 |
二、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 |
(一)强化了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领导 |
(二)实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全面覆盖 |
(三)法定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权力来源 |
(四)创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方法路径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尚需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 |
(一)提升政治站位,以大作为彰显监督的权威性 |
(二)遵循五条原则,以科学性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
第二节 监察法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和惩治的效用 |
一、监察法对全面深入开展反腐败的积极意义 |
(一)保证了监察机关的独立性 |
(二)实现了监察范围的全覆盖 |
(三)界定了监察职能和监察权限 |
(四)创新了以“留置”措施取代“两规”、“两指”措施 |
(五)强化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
二、监察法对于预防和惩治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特殊作用 |
(一)统领推进作用 |
(二)警示威慑作用 |
(三)法治保障作用 |
三、监察法尚需进一步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与惩处的操作性 |
第五章 加强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性思考 |
第一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
二、坚持问题导向 |
三、坚持立体监督 |
四、坚持务实管用 |
五、坚持理论创新 |
六、坚持用权公开 |
第二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路径 |
一、加强民主党派队伍建设 |
二、加强廉政宣传教育 |
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
五、加强党派本体内部监督 |
六、加强反腐统筹协调 |
七、加强社会舆论制约 |
第三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工作机制 |
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机制 |
二、专项巡察监督机制 |
三、谈心谈话机制 |
四、失察责任追究机制 |
五、廉政诫勉机制 |
六、重要情况报告与通报机制 |
七、法治制约权力机制 |
八、自律约束权力机制 |
第四节 对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对村委会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大学习宣传监察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强大法律震慑 |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关紧“不能腐”的权力制约制度笼子 |
(三)注重思想政治建设,营造“不想腐”的廉政勤政氛围 |
二、对宗教界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依法进行政治监督,精准贯彻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 |
(二)依法进行财务监督,对宗教界财务实行规范化管理 |
(三)依法进行组织监督,确保各宗教团体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高素质宗教界代表人士手中 |
(四)依法进行思想监督,增进宗教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 |
三、对工商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私企腐败监督,填补党和国家反腐综治体系空白点 |
(二)精准做好考察评价,把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入口关节点 |
(三)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聚焦严控政商交往活动廉政风险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正文数据表格 |
附录二 关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情况的访谈提纲 |
附录三 关于对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专题调研提纲 |
附录四 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后记 |
四、同级财政审计如何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的线索(论文参考文献)
- [1]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D]. 张玉玲.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2]县委书记“三不腐”机制实现路径研究[D]. 郑天祥. 辽宁师范大学, 2021(09)
- [3]促进党内监督实现的国家审计路径探析[J]. 胡耘通,刘桂江. 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06)
- [4]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D]. 梅士伟. 吉林大学, 2020(03)
- [5]石家庄市H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及效能提升[D]. 曹岩. 河北科技大学, 2020(06)
- [6]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建设研究 ——以Y县S镇纪委为例[D]. 舒泽宇.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4)
- [7]监察委员会处置权研究[D]. 陈辉. 东南大学, 2020
- [8]Y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职责履行问题研究[D]. 朱峰. 长安大学, 2020(06)
- [9]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创新研究[D]. 肖云峰. 河北大学, 2020(09)
- [10]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D]. 杜俊奇.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标签: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行政监督论文; 制度理论论文; 监察对象论文;